对于《本质》所谓的社会科学本质的实证观,我们可以引用库恩的科学哲学理论对其加以批判,因为库恩理论的最基本论点是,我们对藉以检验理论的事实的了解,总是通过现有的理解和认识的范式(paradigm)及体系而展开的;“更直接了当地说,独立于理论之外的事实是不存在的,因而所有理性的人都必须接受的、独一无二的观察、分析、解释世界的方法也是不存在的。我们当然可以比较相互竞争的不同理论,但我们手上并没有客观的尺度”(斯金纳,1991,页8)。然而,一是由于荷氏明确宣称不进行科学哲学的讨论;二是由于我以为继科学哲学大讨论之后德国学者哈贝马斯提出的观点或许是当代对此一问题有最深批判力和最大智慧者,所以本文仅以哈贝马斯的社会科学观——知识三型——作为一种参照框架,将《本质》基于实证主义预设之上的社会科学观置于此一框架中予以检讨和批判。?
哈贝马斯认为,把对人类社会生活的研究与自然科学相提并论,是犯了两个方面的错误:一是它错误地认定人类具有完全的能力和理性,并完全了解自身行为的始因;二是这种观念助长了现代思想文化中的一种普遍倾向,即过高地估计了自然科学式知识的作用,把它视为唯一的关于自然世界和人类社会的有效知识。在某种意义上讲,这种观念忽略了人类“自我反省”或“反思”的能力,进而否定了人类主体的主观兴趣对科学知识形成的支配性,最终也就排斥了实证论的社会科学知识以外的据人类其他主观兴趣而产出的其他知识类型。?
为了回答上述问题,哈贝马斯追本溯源地探讨了认知旨趣(cognitive interests)
等知识构成因素在现代西方思想发展的进程中对于形成社会科学不同类型的知识的重要意义,并有系统地指出人类知识构成因素的认知旨趣的主要类型、以及据这些不同的类型而形成的不同类型的社会科学。哈氏在1968年出版的?Erkenntnis
und Interesse? (1972年被译成英文?Knowledge and Human Interests
?出版)一书中指出,认知旨趣乃是人类知识的构成因素,从而也被称为“知识构成的旨趣”;正是这些知识构成旨趣的不同类型,各自形成了相应类型的社会科学。他把社会科学知识分为三种类型,并以隐含于这三种知识中的三种不同类型的旨趣作为区分知识形态的标准。他说,“相对于三种不同的研究过程类型,我们可以展示出存在于逻辑方法论的规则与知识构成的旨趣之间的三种具体关系。展示这些关系便是欲求摆脱实证主义诡计的批判的科学哲学的任务。经验分析科学的进路包含了一种技术的认知旨趣,历史—阐释科学的进路包含了一种实践的认知旨趣,而以批判为导向的科学的进路则包含了一种解放的认知旨趣——如我们所见,此种解放的旨趣乃渊源于诸传统的诸种理论中”(Habermas,1981,p?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