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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爱在坟墓的私处 [打印本页]
作者: 笑笑逍遥派 时间: 2008-6-7 16:18
标题: 爱在坟墓的私处
<p><img alt="" src="http://people.com.cn/mediafile/200308/27/F2003082716030603927.jpg" border="0" /></p><p>爱在坟墓的私处</p><p> </p><p>一</p><p>我之前一直都和别的朋友说我是领证未办,想说明什么呢?自己的纯情还是。。。没有和对方产生夫妻感情。</p><p>我确实离婚了。起码在法律上是这样的。古时候国王的老婆称为后,大夫的老婆称为夫人,士的老婆称为妇人,庶民的老婆称为妻。我在书面形式上也曾有过妻,对了,我是一个庶民。</p><p>也正是因为庶民的身份,我又以书面形式失去了“妻”。我和前妻相差七岁,在她如花朵般憧憬人生的绚烂之时,我已经开始准备日后埋葬自己庶民之身的落叶了。</p><p>我曾经反复给前妻讲过姜子牙的故事,故事大致是说姜子牙也很老,老婆也很年轻,年轻的老婆抱怨姜子牙不能给她富贵安逸的生活,只知道去渭水边钓鱼。故事的结局当然很戏剧了,众所周知姜子牙成了开辟周朝五百年江山的开国元勋,这个姓美女,氏双口,名曰高尚的“尚”字的老同志,从一介草民成为了周朝的祖宗们盼星星盼月亮的大救星,成为了贵族中的贵族,那么他当年的老婆马氏这时才觉得当初找隔壁张老三另嫁很没面子,于是找根绳子安逸了。我说故事的时候,一定是神采飞扬的,仿佛自个儿一张庶民的口中飞出的是一头皮毛光鲜嘴脸亮丽的飞熊,而不是飞牛。但令我失望的是,我小前妻思想上完全没有触动,甚至连向组织靠拢的意愿也打消了。她严肃地指出,她离开我也不意味着得嫁张老三,她与时俱进的地方在于——她觉得纣王比姜尚更实在,摘星台也比我的空中楼阁看得见,摸得着些。更不用说酒池肉林了,该死的酒池肉林。</p><p>红颜自古多博命,和英雄一样,红颜也大抵刚烈,捍守着自己天赋的魅力,如果说英雄谱写史诗,那么美人谱写时世。身为一个男人,我其实对自己成为一个英雄并无信心,我从来没能号召五个以上的人跟我完成一件惊邻居泣网友的事,但是我的前妻却有能力号召十个男人给她发送暧昧的短信和求爱的礼物。在这一点上,我很自卑。这是一场不对称的战争,而我又不会什么超限战。</p><p>可最重要的是,我觉得她的美丽并不能让我内心的海堤溃破,或者说她从未光临过我心深处的内海,即便她的乳房紧紧地贴在我胸膛上的时候,也只是从胸膈以下发出了肠鸣。因为当时她还在我耳边呢喃了一句,晚上我朋友带我去看他买的马6,不要太摆(炫目)哦。我立刻将她轻轻推开。我又自卑了吗?真的不是,我不是装屄,我真的很认同马自达6型是中低档车型里泡马子的好工具,可我是找老婆啊,我不是泡马子啊。我是感到隔阂,仿佛她是外太空的一粒灰尘,我是地球上的一片海藻。</p><p>我是一个庶民。</p><p>二</p><p>在解放前我们家家底还是比较殷实的,你知道阿Q也喜欢这样说,没有人能确认某个中国国民祖上没有过辉煌,“皇帝轮流作,明年到我家”的想法自陈胜吴广后延续了两千多年,你敢肯定阿Q不是谢灵运、谢眺的后人吗?如果香港哪个姓谢的演员的儿子发达了,那也会被说成是大小谢坐着幽浮摸他头了。问题是阿Q只是小说的人物,他虽然出名了,但是他只能沉寂在纸张里。</p><p>接着说,在解放前我们家家底还是比较殷实的,在旧都的主轴线上有一家商铺,是做字画生意的,据说鲁迅,就是阿Q的爸爸,在旧都任职小公务员的时候还曾经在我们家买过字纸笔墨呢。当然这不可考,但也不是没有根据,起码鲁迅这个人类当时的活动范围和我爷爷的活动范围相距不过几百米。解放后,城里的生意停下了,乡下的田产公有了,只有一个幼子的我爷爷也就失业了。当爷爷奶奶都过世的时候,我爸爸除了城里的一间临街的木楼,什么也没有剩下了。即使是这间木楼,在八十年代也因为拆迁被置换了。我爷爷留下的遗产大概只有一套玉八仙没有灭失。</p><p>说起来很惭愧,就算这套玉八仙,也不完整。小的时候我无意中翻出这宝贝,顿时对何仙姑很感兴趣,因为她的样子显然和其他七个人不同嘛,我抓在手上玩,放到地面的时候她没站稳,你知道这是玉的,又是女人形,脖子当然又细又长,所以她美丽的头就给磕掉了。我当时吓坏了,用普通的胶水粘了一遍没什么效果,就将之深藏,时至今日我爸爸也没为此事找过我麻烦,不知是还不知道还是当小孩子不懂事算了。不过我因此觉得女性不能随便碰,一碰就出事了。那可真脆弱啊。铁拐李当时也被碰倒了,他就没事,他还是残疾人呢。</p><p>金金是我前妻的朋友,她的脖子也很细,比我前妻的还细,我没有碰过。我前妻对我说,我给你介绍女朋友吧,她比我更适合你。我回答说,你比她更适合嫁给有钱人。不能不说,现在的女孩子都很前卫,会老神在在地给前夫介绍女友了。这是什么动机呢?安慰还是委托,还是得瑟。当然,我的前妻最后也没能嫁给信誓旦旦要娶她的有钱人,她唇彩滴红,眼影流黑,脸上一塌糊涂地对我说,你们男人他妈的都不是好东西。我说,金金可能觉得我还算好东西。她说,死相,我打她不死,她敢跟我抢你。啊,这就是女人吗?我说,都被你扔一边儿了,你还要占着茅坑不拉屎吗?她说,对,你就是茅坑,你就是茅坑。</p><p>啊,我是茅坑,我有幸在这个时代,无可奈何地看着你的私处。</p><p>三</p><p>六月。现在高考不放在黑色七月了,好像六月天生是白色的。年纪小的同学们,又一拨一拨地去参加高考,而我是如此厌恶考试。</p><p>因为我觉得出题的老师凭什么可以摆布一个人的命运呢?最起码是青春期的命运呢?但是我又深知咱们国家人口多,竞争自然避免不了,不考试谁上谁下又怎么体现公平呢?总不能还延续世袭制吧。更何况我也曾经是高考制度的获益者。这个获益如何体现呢?在和前妻领结婚证的前几天,我办过一个案子。当事人是我的高中同学,他就没有通过高考,为了谋生他开上出租车。相形之下,作为审查者的我有那么点高高在上的意思,这就是所谓的获益吧。</p><p>你知道,在中国开出租车是既自由又困厄的差使。你固然不需要朝九晚五地上班,但你却也不能离开这狭小的空间,因为你要赚钱,吃饭也不规律,还要面对无数在别处受了气就拿出租车司机出气的形形色色的乘客,他们又小气又爱穷讲究,只顾自己,完全不顾他人。没错,顾客是上帝。你见过上车给一把破碎毛票的上帝吗?你见过非要让你把车开进狭长的小区死胡同,扬长而去的上帝吗?中国的上帝就会这样做,我的这位高中同学就像无法忍受高考制度一样,对他的顾客进行了口头上的人身攻击,于是他被投诉,一天之内被五次投诉,也就意味着被衙门以不同事件处罚了他五次。他面对着我,抽了一根儿又一根儿香烟,最后恶狠狠地把烟蒂掐在烟缸里,他说当初还不如老老实实读书呢,像你坐衙门多好。他的老婆来接他,挺漂亮的,没说什么话,看上去很温柔的样子,带着他走了。我挺羡慕他,有所失必有所得,上帝(那不可能是中国顾客)是公平的。你看,我如果有他这样的老婆,我宁可高考失败。</p><p>说起来,高考这事儿,你相信吗?我是全市政治考试第一名,语文考试第三名。而之前我在班上的成绩也就是二十几名三十名的样子。高考,让一鸣惊人有了新的案例。也让我有了自命不凡的想法。这也许就是我反复要跟我的前妻说起姜子牙那故事的根子。</p><p>不是有那么几句诗嘛,“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还有什么“金麟岂是池中物 一入风云便化龙”,哦,后面这句好像是小说里的。自古以来,读了书的庶民们就是这样伸张自我的正义,幻想着贵族身份的来临。为什么要成为贵族呢?嗨,女孩子们从小不就喜欢王子嘛,王子不就是贵族嘛,实在自己个儿当不上王子,以后自己的儿子当上王子,那也不亏啊。所以阿Q对革命是如此兴奋。</p><p>什么,你不是阿Q,那你喜欢庶民的身份吗?你的女朋友喜欢你庶民的身份吗?如果是,呵呵,你和你女朋友就是神话中的牛郎、织女,或者董永、七仙女了。我的前妻不喜欢我庶民的身份,甚至,金金也不喜欢。</p><p>女人们都喜欢英雄,舞台上扮英雄的人却怎么也看不清台下脉脉含情的观众。灯光都集中在舞台上呢。高考,或者是选秀,其实都差不了太多;才华什么的谁说一定是肚子里的,选拔出来就是要通往白亮亮的舞台中央。在这个过程里,你必须松开你女朋友的小手(如果你是女的就得松开男朋友的手),因为他(她)要开始面对观众了。</p><p></p><p></p><p></p><p></p>[此帖子已经被作者于[lastedittime]1213021435[/lastedittime]编辑过]
作者: 笑笑逍遥派 时间: 2008-6-7 17:48
<p>四</p><p>这是一个充满着离婚气息的时代。</p><p>日本人吧,日本人在结婚这个问题上挺逗乐的,男的求婚不说我爱你什么的,就说。。。。以后老死了咱俩埋一块儿怎么样啊?你看看,这就是日本人对结婚的概念,就是为老死的时候找一伴儿,多精准呐。我爱你吖什么的,那个靠不住,当代的这个爱,实质上就是欲,一个抠掉了“心”的简化字。所以当代人要说爱也容易,说不爱更容易。不爱是什么,没感觉了呗,腻味了呗,熟人不好玩了呗,玩玩陌生化呗。什么家庭困难,生活琐事,那都是借口。为什么会有这样的爱呢?因为怕死呗,怕死就会拼命地搅情调,纵欲、换口味,恨不得撑死自己个儿,也比老死强,就是这种心态。感觉这样就忘掉了老死这回事儿。</p><p>可是大多数人最后还是得老死,少时夫妻老来伴,普通人没有伴儿的晚景总是凄凉的啊。所以我会对金金说,以后老死了咱们俩埋一块儿怎么样啊?金金没言语,白了我一眼。事实上当初我对前妻都没有说过这样的话呢。金金现在看样子也挺烦的,因为她的好友,也就是我的前妻最近肯定和她恳谈了不少次。你别看我前妻跟我在一起的时候说得很强横,对她的朋友她还是满够意思的,那叫什么?柔性诉求。</p><p>去年的六月,晚上我和金金坐在一个情调味十足的酒吧里,我要给她点一首《Nothing is gonna change my love for you》,这是我少年时流行的歌曲。我给她点了一杯名叫红颜的饮料,给自己点了一杯伏特加。后来我发现两个杯子掉换过来,红颜归了我,而伏特加属于她。菲律宾歌手用英语告诉我不会唱,问我想不想听《菊花X》。我愣了一下,转头问金金想不想听菊花香,金金扫了我一眼,哪什么菊花香啊,菊花X嘛。我很沮丧,这有一次证明我和流行的疏远。我很严肃地告诉菲律宾歌手,我不点《菊花X》。“我们就是有代沟。”金金转着杯子。我不是不知道菊花X,我就是一时忘了而已。我接着指着吧台播放的憨豆先生,笑着说你阿看憨豆先生啊,他是牛津的学生哦。金金一手把我的手拨拉下来,“这种场合别指指戳戳的了。”</p><p>哦,你以为你哥哥会怕找事儿的流氓吗?你不知道流氓的案子都往你哥哥办公桌上送吗?你没有听说过你哥哥和他的兄弟当年在全市最大的娱乐场合两个人对七个人毫无惧色吗?我急赤白脸了,一肚子半真半假关于我的英雄故事就想倾倒入金金的小脑袋里。可是我也没能说出口。于是我们沉默。过了一会儿,金金说我们玩骰子吧。我一出口就是三个五,她被我弄蒙了,因为我总是三个五,她不知道我什么时候是真的,什么时候是假的。可是她开始高兴起来。而我在不停看表,我觉得女孩子在外面玩不应该超过零点。在还没有到零点的时候,我就扶着她下了高脚凳。</p><p>路过一桌,一对男女在漫谈,男的说:“......就这么着,我跟她离婚了。”声音不大,可是我和金金都清楚地听见了这句话。于是我们俩面无表情地离开了这间酒吧。<br /></p>[此帖子已经被作者于[lastedittime]1212839238[/lastedittime]编辑过]
作者: 笑笑逍遥派 时间: 2008-6-7 18:33
<p>五</p><p>我前妻从网上抄下一句“愿意留下来跟你争吵的人,才是真正爱你的人”,并言之凿凿地作为QQ签名档。这让我有点哭笑不得。爱是一种争吵的尘嚣中升起的幽浮吗?(啊,神话!)而我是如此不愿与人争吵的男子,只是一出口便涌出滔滔不绝的海浪,绝非浊流污水。可是这样也足以几个浪头把人打晕。我是多么希望金金留下来陪我吵啊,因为她吵的时候动用的词汇很有限,诸如“你是个男人啊”、“你是男子汉啊”——这是我初中时的偶像女班主任常说的话,那么争吵就停止了。因为我开始扮演男子汉了。爱是神话吗?如果不是外星人一样的神话,为什么那么多人信呢?我没见过外星人,但我不敢说没有外星人。外星人是一种没有理由的着迷对象,这对象能让地球上的人充满了扮演救助者,以及被救助者角色的愿望。</p><p>可是我实在不觉得自己很像一个男子汉,男子汉不是英雄的代名词吗?而我不是英雄,我只是个庶民。我没有刚毅木讷,也不喜欢刚毅木讷,我更适于在周星驰电影里呵呵傻笑。那是一种彻头彻尾的无可奈何。我初中时的精神导师,像外星人一样的女班主任,如果你出现在我的面前,我很想扑入你的怀里,很抱歉我完全没有遵从你的教导成为一个男子汉,我只是想像个受了委屈的男孩子一样张大嘴巴尽情地哭泣。</p><p>“如果你的男人动手抽你,那叫做打是亲骂是爱吗?”我对前妻戏谑道。我的小前妻一时脸色发青,“那我我我非得找人废了他。”这段对话是我和她刚刚认识时说的,那时我们还不知道我们会成为一时夫妻。她那时刚进一家事业单位工作,只是很普通的打字员。我们在朋友的聚会上认识,那时的她刚刚十九岁而已。而我才开始对女性感兴趣。我们经常进行一些关于男与女的很傻的对话。她会常令我开怀,因为她没有如今社会上那些女子的世故和油滑。那时的她睁着圆圆的,完全没有化妆品的眼睛盯着我,试图说服我相信世界上有一种感情,是在激烈的矛盾中产生的。而我觉得这简直是太好笑了,当时我已经会说和谐这两个字了。和谐多好啊,相安无事,大家吃个包子,坐下来还可以慢慢谈情说爱。</p><p>有一次,在迪士高吧,她和一个年轻的男孩子搂抱着扭到我和我朋友的身边,像挑衅一样地看着我。这时候我忽然感觉她长大了,我清楚地看到她裸露出的腰肢上沾满了金色的汗珠,线条干净的曲丘顺着牛仔裤的臀兜一直延伸入修长的大腿。我感觉到一种失落和愤怒,仿佛让人抢走了属于自己的什么。我沉下了脸,头也不回地离开他们。</p><p>有趣的是,我在打车回家的路上,我看见了路上的她和这男孩子,他们正在争吵,激烈地争吵。凝视着车窗外的我突然有一种预感想对她说,你未来也许有很多男朋友吧。</p><p>六</p><p>有人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我却觉得爱情是坟墓的私处。</p><p>坟墓是多么神秘而莫明的地方,还记得《古墓丽影》吗?啊,我的初恋情人劳拉穿着平角短裤,像猴子一样蹦蹿在黑暗深处。事实证明劳拉的魅力不止渗透了我一个人,安吉丽娜·朱丽当之无愧地成为世界宠女。在使用方向键鼓舞着劳拉前进的时候,谁都想知道在坟墓最深最深处,究竟是什么,一种挺进的冲动让人动用着惊人的头脑和精力,死掉,读档,死掉,读档,死掉,读档......</p><p>当初我和我前妻第一次躺在同一张床上的时候,我静静地听着她磨牙的声音。她的鼻梁上满是细密的汗珠,黑色的发绒蜷曲着贴在额头上,像孩子一样紧紧地搂住一只枕头。我试图用一只手把她搂过来,安抚她,亲吻她的额头,然而她浑身发出了颤抖,轻轻地低鸣。在做恶梦吗?我心里充满了怜惜,如同看着与自己有血缘关系的女孩儿。我第一次进入了坟墓,却在里面发现了盗墓的情况,一片狼藉;作为墓主人最心爱之物的陶罐被人打碎,里面那些金色的甜瓜子洒了一地。我轻轻为墓主人捡起她的骨骸,拼成人形,然后点上一支烟。我也是盗墓贼吗?我不是,我不贪心,然而我为何而来?我在黑暗里四处寻觅,我想象着惊人的发现,我对结果充满期待,而决不仅仅是好奇。她翻了个身,弓着背对着我,那处优美的曲丘上两个漩涡像两只不曾安息的眼睛,它们意味深长地凝视我,就像凝视着自古以来的盗贼。</p><p>在迪士高相遇之后不久,我前妻换了一家单位,这单位很大,做进出口贸易的。她开始有了更多的朋友和伙伴。我们之间有将近大半年没有联系,据说她谈了一个挺有钱的男友。我以为我们将不再联系。然而某一天的傍晚,她打来电话,问我晚上有没有事儿。我出了单位,看见了她,她跨在一辆摩托车上,戴着墨镜,长发飘飘,看上去有点像俊美而神秘的图坦卡蒙。而走出大门的,在乏味的机关生涯里挣扎的,身边没有女人的,不想参加无聊的相亲活动的,渐渐地连电脑游戏也失去兴趣的——我,很显然我不打算拒绝这样的邀约。</p><p>这次的约会让我们从普通朋友一下子飞跃到雌雄大盗一样并肩作战的关系。在我面前,漫漫无际的沙漠里突然耸立起高大巍峨的金字塔,甬道敞开,一线光亮从塔内发出,让人目眩神迷,迫不及待地投身进入。我问过她,那时为何要找到我?她的答案是,在想不开的时候想到了谁就去找谁呗。</p><p>金金,金金也是一座金字塔吗?前一位墓主人将我指引到这里,而我却失去了墓门的密码。<br /></p>[此帖子已经被作者于[lastedittime]1212976946[/lastedittime]编辑过]
作者: 子木 时间: 2008-6-7 22:08
我觉着绿茶挺好看的。
作者: 笑笑逍遥派 时间: 2008-6-7 22:21
。。。。—_—我米有看过《绿茶》,不过这个画面很好,我很喜欢。。。。
作者: 笑笑逍遥派 时间: 2008-6-7 23:18
<p>七</p><p>我和你说过。。。我是一个警察吗?我就是一个警察,已经做到科长了。不过和你想得不一样,只是个抄抄写写的职员,而不是两手端着枪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警察。也出过警,但至多是个摆设。警察部队有很多军队转业下来的干部,他们更适合半军事化的工作,而我这样文科院校毕业的人,甚至在酒场上也不能展现充满男子汉意味的职业气质。</p><p>在我前妻刚和我谈恋爱的时候,她还很骄傲地向女伴介绍我是个警察,不过后来就羞于启齿了。因为她的女伴们似乎都有了做生意的男友,让我感觉我们国家做生意的人一下子如此之多,而且还都很有钱。那时候金金还在外地,她是我前妻的大专同学。她从外地回来时,我的前妻正跟我冷战,虽然如此彼此还有基本的联系,只是不住在一块儿了,那时候我们还没领证,这算是我与时俱进的地方了。</p><p>那天我前妻的妈妈打电话质问我,她女儿是不是在我这儿。我跟她说不在,她很生气地说如果不在你这儿,她能跑哪儿去,这么晚了。我想想都得笑,她女儿深夜不归又不是从我这儿开始的,正是因为我跟她谈恋爱,她才有所收敛。说起来,我前妻夜生活的丰富是从她进外贸公司后开始的,数不清的邀约,数不清的男人和女人在找她,她变得非常忙。而我是个坐机关的警察,忙也忙得很有限。成天看不到自己的女朋友,手机也经常打不通,自然会找着机会发生口角,冷战也是常事。切断她妈妈的电话,我就开始打她手机,很幸运,居然通了。这时候已经夜里快零点了。</p><p>我问她在哪儿,她说在东郊。挖,东郊,那可不是好鸟呆的地方。我问她跟谁在一起,她说她的同学金金刚回来工作,她和另外一个男孩儿一块儿陪她玩呢。我说,你在哪儿,我去接你回来。她说,不用,一会儿就回家了。跟着手机就断了。说实话,我不打算去找她,因为我很生气,但是一种责任心,也许是职业习惯催促着我急于见到她。根据手机里传来的嘈杂的人声、马达声和风声,我推测她在东郊的子牙湖,那儿是活闹鬼们的聚集地。于是我出门叫了辆出租车,直奔子牙湖。</p><p>那会儿也是夏天,子牙湖边很是热闹,年轻的男男女女像在参加一个大的派对,其实他们并没有组织,只是抱着共同目的来到这里,钓凯子,泡马子,找刺激,发泄。我顺着湖边寻找,这真是一场眼神的冒险。如果我找不到她,我这一晚都回不去城里,因为送我来的出租车不会等我,而这里也没有其他公共交通工具。又是很幸运,我看见她了,她一手揽着一个女孩子,一手揽着一个男孩子,在那儿吹风呢。我就像嗅到目标的警犬一样,一个虎跳扑过去,抓住了她的肩膀。她吓了好大一跳,惊神未定地回了头,一看是我,嘴巴张得像青蛙一样大。</p><p>“我给你介绍哦,这是我的同学,金金。”她首先指着右手边的女孩子。我压根儿没注意看,盯着她说:“已经很晚了,你跟我回去吧,你妈妈在找你。”“我们才到这里,还没喘口气呢,你急什么啊,你干脆跟我们一块儿玩吧。对了,这是我们公司闵经理,他有车,过会儿送我们回去。”我打量了打量左边那个男孩子,他戴着眼镜,看上去很时尚,也有几分书生气,胸口的扣子开到第三粒,胸膛上红绳悬着一个玉坠。他向我笑了笑,打算跟我握手。</p><p>我的无名火腾地蹿上脑门,冲着身边那辆车的车门猛踹了一脚,警报器像是受了刺激一样尖叫起来。我前妻当时就吓傻了,她觉得可能要打架了。我严厉地盯着她,说:“现在已经一点半了。”出乎我意料,那个公子哥推了推眼镜儿,向我表示抱歉,说自己没考虑周到,这就送大家回去。</p><p>一路无话,当时我就坐在金金的背后,完全没有看到她的脸。而我前妻,时不时地用小手指擦擦眼角。感觉这事儿很委屈吧,很暴力吧,很没面子吧。是这样吧。<br /></p>[此帖子已经被作者于[lastedittime]1214323931[/lastedittime]编辑过]
作者: 笑笑逍遥派 时间: 2008-6-8 16:39
<p>八</p><p>记忆是无数碎片,有的人希望将之一一缀补;有的人则希望把它们绞得粉碎。但无论怎样,谁也不能被完完整整地保留,谁也不能一点不剩地消失。在深邃的宇宙里,有一种隐私,它像是墓穴里残留的壁画,畏惧于到访者,又渴望着到访者。就像亿万光年外的那些星群之光。</p><p>我和金金第一次正式约会见面,是在一间茶馆。隔在我们中间有一盏青色的铁皮吊灯不停地晃啊晃。我问金金,为什么这盏灯要这样不停地晃动?没有风吹它,没有人推它,没有绳子拽它。金金想了会儿说,因为火车正经过我们脚底下的世界。那时候我还没坐过地铁,但我知道那是安静而迅速的交通工具。当时我们没有提到我的前妻。出门的时候,她跨上一辆摩托车,戴上墨镜,长发飘飘,看上去有点像俊美而神秘的图坦卡蒙。我向她挥手,她踩动油门呼地一声驶入灯火通明的快车道。我喜欢这样目送一个男子气十足的女孩子远去,因为我知道在那种激烈的矛盾里,有一种感情会产生。</p><p>“我给你介绍女朋友吧,很适合你。”</p><p>我和我前妻刚刚相识那会儿,送她回家时她就这么对我说过。她是一个非常乐于牵线搭桥的人,仿佛人们都是她的世界里的山山水水,而她负责在这里放一座山,那里搭配一处水,这使得她如此之忙。然而在生意人中,她的热情也许没有什么回报,那种游说列国,主持大事的理想每每落空。人们只是拿她当作酒宴上的鲜鱼,而不是她所希望扮演的委托代理人。这让她万分失望,她曾经对自己的这种天分报以莫大的期望。</p><p>说服一个人,是非常非常难的事情。好说话的人也不见得好说服,他(她)可能只是表面上应和你的主张,但实际上却阳奉阴违。不好说话的人就更糟了,除了违背你的意愿,甚至还会直接了当地反驳你的说辞。如何说服一个人呢?从根本上说,你首先得了解他(她),尤其是他(她)的弱点。而我的前妻在掌握他人内心的事情上实在乏善可陈,也许对她自己的内心都未必了了。</p><p>有一天晚上她抓住我的两只耳朵,对我说:“其实你不喜欢我对吧。”我笑了笑说:“怎么会呢?不喜欢你搂着你干嘛。”她忽然眼角有点湿润,然后眼泪掉下来,落在我的脸上,她说:“要是我离开你,你不要恨我。”我说:“那你怎么回报我。”她说:“你现在叫我做什么我都做。”我说:“那你学动物叫。”她说:“我不会。”我说:“那我会恨你的。”她说:“你不会,你是好人。”我说:“我不是好人。”她说:“我给你介绍比我更好的女孩子做你老婆。”我说:“为什么?”她说:“我不好,我不是好女孩儿。”过了会儿,她接着说:“你在我心里,就像是。。。和我有血缘关系的男人。等以后我有钱了,我给你和你老婆很多很多钱。”</p><p>“我学小猪叫吧,吼嗯,吼嗯。”她说。整个枕头都弄湿了。</p><p></p>[此帖子已经被作者于[lastedittime]1213616960[/lastedittime]编辑过]
作者: 笑笑逍遥派 时间: 2008-6-9 00:27
<p>九</p><p>大约五年前,一个叫马晓伟的人常常给我前妻打电话,他是我前妻那个公司部门经理的客户。比我小六岁,年轻有为啊,长相也很不错。我记得我第一次听到他的声音是一个晚上,前妻在冲凉,而我靠在床上看书。书的名字大概叫《男人来自火星,女人来自金星》。前妻的手机响了,我冲着卫生间喊“你电话来了”。我的小前妻闷声闷气地说:“我老妈,你帮我接一下好了。”那时候我们彼此还是有起码的信任的。</p><p>于是我接通她的手机,一个男人很温和地说道:“还睡了?”我当时觉得很想笑,很想冲着卫生间打个“喂,你老妈变性了”之类的趣。“呃,你打错电话了吧。”我回答。这个男人有点意外,他问:“你是谁?”我有点不耐烦,说:“你找谁?”他准确而从容地报出了我前妻的名字。这回轮到我有点意外了,我说:“我是她男朋友,她这会儿暂时不在,你有什么事吗?”这个男人说:“你为什么要接她的电话呢?”我有点闪神:“呃,我是她男朋友啊。”这个男人严肃地说:“我找我的朋友,你凭什么接别人的电话。”咝,我倒抽一口凉气,觉得来者不善,我放下书,对着话筒说:“这会挺晚的了,你要有事儿就明天再找她自己说吧。”</p><p>我挂掉了电话,觉得挺窝火的。因为怎么说呢,因为我一向认为侵犯别人隐私是件不怎么的的事情,现在感觉我自己有点不怎么的啊。可是不对啊,我怎么就变成不怎么的的人了呢?我前妻用毛巾揩着头发走出来,问:“我妈说什么了,又要让我回家住了吧?”“不是,是你的朋友。不好意思哦,接了你朋友的电话。”我前妻拿起手机看了看号码,笑起来,“哦,是马晓伟,我们经理的朋友,那就是个甩子(头脑不正常的人)。”她背对着我,于是我用双手在她的膝关节处兜住她的两腿,让她的头被迫仰靠在我的胸腹,像双杠运动员一样两手抓紧我的胳膊。她尖叫起来,臀部开始往下坠。我转过身,像搁水桶一样把她墩在床上,她双手不甘心地往脑后一勾,勾住我的脖子,我们像两只熊猫一样在床上滚作一处。</p><p>第二天的早晨,她的额角微微淌着汗,我没有叫醒她。但不久,她开始用两手的手指拨着自己长长的睫毛,象个孩子一样醒来。窗外栀子花的味道起得也早,我就坐在床沿,点起一根烟。“你又在床上抽烟!”她不满地叫起来,伸手去拔我嘴上的白色鱼竿,可是却被红色的饵烫到。她像是受了惊的鱼,立刻把自己的手放在嘴唇下吹凉气,用另一只手捶使劲儿地捶了我肩头一下。我想亲亲她被烫着的手,但还是用手掸了掸被她碰落在胸前的烟灰。</p><p>这个时候,手机又响了。</p><p></p><p></p><p></p>[此帖子已经被作者于[lastedittime]1213060196[/lastedittime]编辑过]
作者: 笑笑逍遥派 时间: 2008-6-9 21:58
<p>十</p><p>工作,日复一日的工作。有时候工作能帮你减轻生活的抑郁,有时候却平添烦恼。我的老同学——还记得吗?就是那个出租车司机,在我和前妻领离婚证后的第二天又碰上了。这次他胡子没刮,看上去有点衰老。毕竟我们都是三十多岁人了。又惹事生非,我不知道他心里怎么想的,这么好的老婆,好好过日子就是,为什么要跟自己过不去呢?</p><p>这次他没有和顾客发生矛盾,他去移动营业厅给他老爸办理业务,营业员上午说凭老年证不能办此项优惠业务,下午换了个人又说能办,但需要交钱。他很来火,中午又喝了点酒,于是争执起来,后来干脆把对方的营业牌给砸了。值班经理是个女的,出来跟他解释,他破口大骂那女人是呆屄。所以人家打了110,警察过来,他更起劲,说值班经理撒谎,并且当着警察的面儿把唾沫吐到那女人的脸上。哭声、骂声、呵斥声响成一片,于是他被弄到局子里来了。</p><p>他打我电话,让我想办法帮他出去。我去看了看他的笔录。也挺逗的,警察问他:“中午喝酒了吗?”“没喝。”“没喝一身酒气?”“喝了小二两。”“白酒?”“啤酒。”“有喝小二两啤酒的吗?”......“为什么骂人?”“有人打我。”“谁打你?”“不知道是谁。”“为什么打你?”“我跟营业员在讲道理,后面有人骂我是傻屄,还打我。”“那你就骂营业员了?”“我不骂她骂谁,顾客是上帝,她哪儿把我当上帝看了。”“你还冲砸了人家的营业牌,把玻璃溅一地?”“我当时生气啊,一生气就烦不了了。”“你知不知道这是违法行为?”“不违法,不违法。”“怎么不违法?”“移动公司跟客户有约定,如果客户不满意,可以有适当的发泄。”......</p><p>笔录上办案警察的字迹都有点儿颤抖了。</p><p>拘留了几天。白纸黑字,人证物证俱在,这是没办法的事儿,我也只能说打招呼让人少拘他几天而已。他出来那天,我去接他,没看见他老婆。我们去了一家大排档,喝了点啤酒。就是闷喝,我也不好再批评他什么,不忍心。喝着喝着,他忽然哭起来,伏在我肩头一直一直哭,把处罚通知书撕得粉碎,一地都是碎纸。我的一只手放在口袋里,一只手攥着啤酒杯,心里满是陈年的泡沫。</p><p>结果他又喝多了,我扶着他送他回家。此时满天都是醉意的精灵,他的一只脚踩在慢车道,另一只脚在路牙上面,像摇滚歌手一样晃悠。我努力地维持自己和他的平衡,但这很难,他抓着我的衣领。忽然他开始唱一无所有。真是一种难以令人回味的嘶吼,充满着亢奋的音符,而且走调。我记忆里,在高中那会儿,他是班上不少女生暗恋的对象,不是很高,但挺帅气的小伙儿,有点像郭富城。</p><p></p>[此帖子已经被作者于[lastedittime]1213064333[/lastedittime]编辑过]
作者: 凌丁 时间: 2008-6-10 03:18
<p>一般最好不要自爆。</p><p>倘要自爆,一般人喜欢看交而不结,而不是结而不交的啊。</p>
作者: 笑笑逍遥派 时间: 2008-6-10 09:05
这是一篇小说。。。。
作者: 冯与蓝 时间: 2008-6-10 21:27
什么叫坟墓的私处啊…………
作者: 笑笑逍遥派 时间: 2008-6-10 21:34
就是坟墓的最深处啊。。。好像子宫一样的地方。。。最秘密的地方,最隐私的地方。
作者: 冯与蓝 时间: 2008-6-10 21:46
<p>居然真的是这个意思……</p><p>上帝一点悬念也不给我真是太不公平了!</p>
作者: 笑笑逍遥派 时间: 2008-6-10 22:14
上帝本来就没给人留下过悬念嘛。。。。。有生就有死啊。。。。。
作者: 笑笑逍遥派 时间: 2008-6-10 22:19
<p>宇宙就是个大坟墓,地球就是它的私处。</p><p>地球是个大坟墓,金字塔就是它的私处。</p><p>金字塔是个大坟墓,图坦卡蒙的棺材就是它的私处。</p><p>图坦卡蒙是的棺材是个大坟墓,图坦卡蒙的人生就是它的私处。</p><p>图坦卡蒙的人生是个大坟墓,图坦卡蒙的爱就是它的私处</p><p>图坦卡蒙的爱是个大坟墓,图坦卡蒙的恨就是它的私处</p><p>。。。。。无限的。。。。微小下去</p>
作者: 笑笑逍遥派 时间: 2008-6-11 20:24
<p>十一</p><p>宇宙就是个大坟墓,地球就是它的私处。地球是个大坟墓,金字塔就是它的私处。金字塔是个大坟墓,图坦卡蒙的棺材就是它的私处。图坦卡蒙是的棺材是个大坟墓,图坦卡蒙的人生就是它的私处。图坦卡蒙的人生是个大坟墓,图坦卡蒙的爱就是它的私处。图坦卡蒙的爱是个大坟墓,图坦卡蒙的恨就是它的私处。。。。我的世界无限地微小下去,会不会就能找到永恒的真谛。</p><p>那一年的国庆节之夜,本城延续了十年的禁放烟花爆竹通告废止,一下子漫天都是五彩烟火,在屋子里满耳可以听到户外人们的喧嚣声。我得去突发事件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参加值班,而我前妻(这时还没有领证)告诉我她要和金金去看烟火。这时的我记不得金金是谁,大致知道是她的朋友。我对前妻说别玩得太晚哦,因为我知道如果不叮嘱她,搞不好又是大半夜的狂欢,她老妈又会责备我。她毕竟还年轻,那种渴望释放生活里的积郁的心情我充分理解。呵呵,与其说此时我是她的男朋友,不如说是她的监护人。她和我玩着猫和老鼠的游戏,乐此不疲,而我已经开始有些累了。其实像她这么大的时候我也喜欢刺激,不过我会比较早回家,因为不想看见老爸老妈开门时满眼伤感的表情。</p><p>晚上九点的样子,给她去了个电话,我就估计到电话那头会传来“你拨打的用户不在服务区”的甜美声音。正在郁闷的时候,主任点点头乐了,让我整理一下,早点回家。我说我没事,他说这么美好的夜晚,赶紧去陪你女朋友吧。</p><p>我挺高兴,但不知道我前妻在哪个街区看烟火,于是去了人最多的地方。很拥挤,好多年没见到人们这么兴奋了。四周都是男男女女,老老少少,天气虽然还有点闷热,但是已经有丝丝凉风吹到耳边。我长长地吁了一口气,就在此时,一支漂亮的火苗突奔高空,在天幕里变形为两颗相互环绕的蓝星,两颗蓝星哗然绽放,散作点点繁萤,夜色里渐渐透出淡绿色的“幸福”二字。我忍不住笑起来,跟着身边的人们不由自主鼓掌欢呼,这时身边有一个女孩子像考拉一样跃入她男友的怀里,双手搂住他的脖子,两腿紧紧地勾住他的髋部。</p><p>还是没有找到前妻,但还是非常希望能见到她——在这样美丽而浪漫的夜晚。看看表已经快十一点了,她的手机依然不在服务区。我考虑了一下,决定去她家的小区门口等她,当然还买了一束玫瑰。</p><p>我其实就是一个满俗套的人。</p>[此帖子已经被作者于[lastedittime]1213204209[/lastedittime]编辑过]
作者: 笑笑逍遥派 时间: 2008-6-12 23:03
<p>十二</p><p>我前妻家小区的大门左侧有一家性用品商店,隔壁是一家发廊,再隔壁是一家寿材店,再再隔壁是育婴用品专卖店;大门右侧是一间超市,再往前一点是一所幼儿园。我在幼儿园门口待着等她,把玫瑰藏在一丛冬青树的后面,老拿在手上挺别扭的,而且等她来了也算是个隐藏的惊喜你说是吗。</p><p>这时候的我已经二十八岁,胡子茬都刮不干净了。虽然不是特别想结婚,但是也觉得挺有这个必要。结个婚,过阵子要个孩子,我会教孩子识字念诗什么的。应该长得不丑吧,我是说这孩子——孩子妈身材比例好,活泼好动,孩子爸皮肤白净,思维敏捷。优质新生儿,呵呵想到这儿,忍不住又要笑了。老实说这一天我想如果她心情不错,可以向她求婚。我买了套二手房,还没装修,地点挺好的,尤其是位于学区。</p><p>这么想着有点无聊,等了好长一会儿,我甚至怀疑她是不是已经到家。但我又不想这么晚打她家里的电话,哦,她的老妈会跟我唠叨的。身上没带香烟,只有一个银色的打火机,是她送我的。所以就去了隔壁的超市,已经快关门了,我买了一罐啤酒和一包烟,然后回到幼儿园门前的台阶上坐下抽烟喝啤酒。这派头是从早年的日本片儿里学来的,日本人跟谁学的?美国人吗?</p><p>夜里的风有点儿凉,一阵一阵地传来脂粉和油烟的味道。</p><p>这时有个一个小杆子(小年轻)骑着非常袖珍的摩托车疾驰而过,他拎起车头,像杂技演员一样单轮立起。真疯狂啊,真年轻啊。小区在市郊,这时候大路上也没有太多的机动车辆。我看着这个小杆子远去的背影,心想别太兴了,这要是哪条巷子蹿出辆车来还是非常危险的。</p><p></p>[此帖子已经被作者于[lastedittime]1213290705[/lastedittime]编辑过]
作者: 笑笑逍遥派 时间: 2008-6-14 12:47

[ 本帖最后由 笑笑逍遥派 于 2008-10-29 01:27 编辑 ]
作者: 笑笑逍遥派 时间: 2008-6-14 13:41
<p>十三</p><p>我踩灭了烟头,打算再拨一遍前妻的手机,耳边传来叫骂的声音。举目望去,那辆摩托车歪在路面,那家伙正在地上踩踏着什么。出于好奇,我走了几十米接近了事故现场,看见地面上有一只死狗,都已经轧成肉饼了,估计是白天的时候被车轮碾过。那家伙多半是觉得晦气,似乎是在高速行驶中,突然发现一个异物,由于夜晚的光线不足,心理素质也不好,所以摔了一跤。我有点后悔自己干嘛要过去看这种事儿。气愤不休的小杆子扶起摩托车,从后备箱找出一块抹布,蹲在地上揩拭他心爱的车轮。我有点奇怪,他为何不介意自己泄愤的脚。有趣的是那辆摩托车却再也发动不起来了,他不得不老老实实地推行。走了几步,他猛地支好车子,跑了回来,像国家男足一样使尽蛮力地踢了一脚那狗尸。那具狗尸,不,狗肉饼,像一块僵结的烂毛毯,毫无怨言地飞了起来。小杆子从地上拿起那块用完丢掉的抹布,吐了口唾沫,又开始擦自己的鞋子。我的肩膀剧烈地颤抖起来,甚至忍不住咳嗽了几声。一辆运货的卡车紧擦着那小杆子的身体疾驰而过,车里司机探出脑袋大骂:“想死啊,个呆X!”</p><p>百无聊赖的我开始往回走,从裤兜里又摸出了香烟,其实我并不想抽,甚至有点犯恶心,但是一种奇怪的情绪让我强迫自己再抽一根儿,每当我感到孤独的时候都会这样。我在幼儿园门口冲着自己刚才丢下的啤酒罐踢了一脚,又向一边的冬青树丛吐了口唾沫。忽然想起我的玫瑰还放在后头,于是赶忙又找出来检查一遍,看看没弄脏,挺好的,又放回去。</p><p>有好长一阵子,路上都没有车经过,我不知道我站在这儿还有什么意义,也许我该回家了,有什么事儿明天再说。其实客观上时间已经到达是我所以为的明天,这也许因为人常常还是会以朝阳升起尘世恢复喧嚣作为新的一天到来的标志。可能真的她早已到了家,手机关机了而我得到的信号恰恰是不在服务区。我正这么想着,一辆出租车突然停在小区门口。</p><p>坐在副驾驶座上的女孩儿正在给司机付钱,身影是如此熟悉,我一时心里泛起喜悦,但强忍着冲动,平静地走了过去。<br /></p>
作者: 笑笑逍遥派 时间: 2008-6-14 13:57

[ 本帖最后由 笑笑逍遥派 于 2008-10-29 01:28 编辑 ]
作者: 笑笑逍遥派 时间: 2008-6-16 00:03
<p>十四</p><p>我前妻向我走来,但却不是出租车里的女孩儿。从小区大门左侧的那一边,她和一个男人走在一起。我和他们中间隔了一辆出租车,他们正在说着话,看不到我,但我却看着他们。在性用品商店门口,那男人从身上挎着的一个比较大商务皮包里很绅士地拿出一个白色的小拎包,那是我给前妻买的生日礼物。我前妻接过她的包,两手拎着,很腼腆地看着那男人。那男人大约180的身高,穿着黑白条纹的长袖T恤,泛白的牛仔裤,很斯文的样子。还记得在子牙湖那个哥们儿吗?这不是那个,但一样的有品味和雅致。</p><p>我有些退缩,不知该如何面对这个情况。又有些愤怒,我对自己说不能愤怒,愤怒是恶意的冲动。出租车开走了,那个身影像我前妻的女孩儿看了我一眼,进了小区。斯文男子这时伸出一只手捉住我前妻的手,她稍微挣扎了一下,于是没再动,两个人相互凝视,有如电影里的场景。我再也忍耐不住,迈步向前。我前妻甚至都没在意我走到他们身边。</p><p>于是我轻轻笑了一声,说道:“你才回来啊,我等你很久了。”我前妻这才恍过神来,脸上的表情非常诡异,她说不出话,只是半张着嘴,像是一下子碰上很着急很着急的事情。我对斯文男子说:“谢谢你送她回来。”伸出手做出握手的样子。那男子一时也很吃惊,出于某种无意识地抽出手和我互握,一边说:“你是......?”</p><p>“我是她的男朋友。你是她的朋友吧。谢谢你。”说完,我牵过我前妻的手,冲那斯文男子斯文地挥手作别。我前妻甚至都没想起来向那男子道别。而那男子如堕梦中,僵硬地也冲我挥挥手,摇摇头走了。</p><p>就这么牵着她的手,慢慢地进了小区,向她家那幢楼走。一路上我们都没有说话,我想我们是完了。这已经不是第一次我看见她和别的男人在一起了,而那种状况并非是普通男女关系,而是相处中的有恋爱打算的一对——她还在找,她觉得她还可以找到更理想的男性,是这样吧。但我不想怨怪她什么,虽然她这分明是脚踩几只船。在她家附近,我停了下来,我说:“你早点回去休息,已经很晚了。你妈妈又该着急了。”她低头用手指拨弄着拎包的带子,不言不语。我看她不说话,也不再想说什么,于是狠下心来,大步流星地向外走去。</p><p>当时的我压根儿就没再想起那束藏在冬青树后的玫瑰,那只狗肉饼仍然静静地躺在马路上,我经过的时候,倒是又看了一眼。<br /></p>[此帖子已经被作者于[lastedittime]1213546274[/lastedittime]编辑过]
作者: 笑笑逍遥派 时间: 2008-6-16 19:07
<p>十五<br /><br />这个斯文男人我后来从马晓伟那里知道是谁了。很有意思,他是马晓伟介绍给我前妻认识的朋友,一个生意做得不错的房地产商人。</p><p>据马晓伟说,他那时常常约我前妻赶饭局,所以给她引见了不少生意场上的朋友。他知道他的这个朋友约过她,但不知道那年国庆节就开始约会了。他说他其实就算知道了也没什么,这跟做生意没什么区别,生意见者有份,谁有手段谁赚到。我说,你觉得女人和生意差不多对吗?他笑笑说,差不多。</p><p>和我说这些的时候,马晓伟正准备南下福州,他生意亏本亏得厉害,而且已和我前妻分手。我找到他,试图说服他不要这样做,因为我觉得那女人太傻了,为他牺牲太多。结果他一张能说会道的嘴巴(我还一直认为我比较能说)把我说的哑口无言。我问他,你那时既然知道她已经和我领了证,为什么要死命地追求她呢?这不是害她嘛。他回答说,当时生意做得好,顺风顺水,所以不容许自己有失败,感觉如果爱情失败的人,生意也好不到哪儿去。他强调,干什么事儿,不敢打敢拼还干它干嘛?</p><p>我说:“那你对得起她吗?她为了你离婚。”马晓伟摊开手对我说:“我对她比你对她好,我给她买首饰买衣服,吃喝玩乐哪样儿我不掏钱。我没钱,她会跟我?”我很严厉地说:“你得当她是个人啊,尤其是个女人啊。”他把一只手握成拳头,轻轻地捶在桌面上,用很柔和的语气对我说:“哥们儿,你知道,我现在不是没钱了吗?”</p><p>“现在你是她的生意。”他嘿嘿地笑了起来。我很想给他那张温柔的脸一巴掌,然而我竟然也嘿嘿地笑了起来。他说的有什么错呢?</p><p>如他所言,在离婚一年后,我前妻和我的手又牵在了一起。不过可惜很短暂,只牵了一个月,她就又松开了。那个斯文男人,对,就是马晓伟的朋友,再次捉到了她的手。而我的手心放着的是——金金的手。这一切的事看上去挺绕,容我想想,慢慢道来。</p>[此帖子已经被作者于[lastedittime]1213811329[/lastedittime]编辑过]
作者: 笑笑逍遥派 时间: 2008-6-16 19:30
<p>十六</p><p>在我和前妻离婚后的一个月后,她曾打过一次电话给我,问我过得好不好。我告诉她挺好的。于是她对我说:“我给你介绍女朋友吧。很适合你。”</p><p>她告诉我,这个女孩儿见过我,觉得我挺好,还劝她不要离开我。“但是怎么办呢?我们都吵成那样了,我也希望你放了我。”她说。我听了这话有点想吐,但是大家已经分手了,何必睚眦以报呢,所以我也不想对她恶语相向。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马晓伟豁出老本儿追求她,甚至不忌惮我和她领了证,这也算爱情吧。</p><p>当时我想不起来她的哪个女朋友见过我。你可能猜到,这个女孩儿正是金金,在子牙湖找我前妻那次她就见过我,只是我没在意看她的脸。我前妻把金金的电话告诉我,让我主动联系。我真的很佩服我前妻的好心肠。我说:“她不会骂你吧?”“那怎么可能,我跟她什么关系啊,我知道你好,才把你让给她。”</p><p>“你知道我好,你还离开我?”我问。“你好我不好,好人和坏人怎么能在一块儿呢?”她说,“金金是好女孩儿,还是她比较适合你。”</p><p>“她父母离了,现在和她老妈在一起生活。所以特别喜欢你这样成熟稳重可靠的男人。她不会介意你和我的关系。”我前妻像个通达人情世故的老人,非常有信心地说,“你大胆去追,你啊,就是什么事儿都缩手缩脚的。要不然......”</p><p>“要不然你也不会跟马晓伟?”我嘴里全是嗖嗖的冷气。“也不是。我么......适合做你的情人,而不是老婆。”她懒洋洋地回答道。</p><p>“那我们又何苦领证呢?”</p><p>“那要问你啊,你干什么要对我好呢?你知不知道我也很后悔啊!我也不想成为离婚的女人啊!”她在电话那头突然激动起来,我几乎可以想像她委屈得快要落泪。</p><p></p>[此帖子已经被作者于[lastedittime]1213618509[/lastedittime]编辑过]
作者: 笑笑逍遥派 时间: 2008-6-16 20:10
<p>十七</p><p>当然我没有去打金金的电话。这算什么啊,一个刚离婚的男人去追求自己前妻的女友,不知道的还以为我是劈腿的主呢。</p><p>接下来来的一年很难熬,大部分时间我都泡在网上,也没有心情去听从父母的安排去相亲。从来没有失眠经历的我也有那么几次失眠了,失眠的结果就是头疼,像是一个锥子钉在我头角峥嵘的部位。我会想起过去的时光,犹如欣赏一部电影,电光泡影。这一年中股市大热,我的不少朋友都投钱进去,我从来没有发现他们是如此需要钱,当然我也需要钱。为了结婚,我花了不少钱,装修房子(就是那套二手房)什么的,既耗精力,也耗钱。</p><p>那年国庆节不愉快的经历后,我和前妻大约有两个月没有联系。到了十二月份,我在百盛商厦门口遇见了她。她穿着一件犹如蝉蛹的,过于肥大的羽绒衫,戴着一顶白色的绒线帽,没带包,两手抄在口袋里,看上去没精打采的,好像刚哭过一般。我本想头一低就躲过去,可是她看见了我,就像看见亲人一样跑过来,一头扑在我怀里,轻轻啜泣。我当然拥抱过她很多次,可都没有这次的感觉怪异。你知道她大约有168的身高,又穿着这么厚的衣服,在我怀里沉甸甸的。</p><p>我们俩嘴里呼出白色的热气,把我的镜片弄模糊了。“和那个小开吵架了?”我问她。“哪个小开?不是的,不是的。”她摇着头,“你知道我很想你吗?”</p><p>“国庆节我碰到那个啊。”我轻轻推开她。“那是我的同事,他快要调走了,心情不好,所以我陪陪他。”她用拳头捶着我的肩膀,不由我不信她的话。其实我心里有一个声音在说这是假的,另一个声音更宏大地说,你要相信她,你要相信她,你要像个男子汉一样地相信她。</p><p>“正好被你看见,我又不好解释什么。”她嗔怪地说,“你这人怎么这么小气呢,这么爱吃醋呢?”</p><p>“喜欢你呗。”此时我嗅到了绒线帽露出的卷发里——那股熟悉的女人香。</p>[此帖子已经被作者于[lastedittime]1213629131[/lastedittime]编辑过]
作者: 笑笑逍遥派 时间: 2008-6-17 16:53
<p></p>http://61.137.191.80/71/A1/71ADE61DB15DE8FC4F29089FC7956C51CE5077A1.wma[此帖子已经被作者于[lastedittime]1213693000[/lastedittime]编辑过]
作者: 笑笑逍遥派 时间: 2008-6-18 21:45
<p>十八</p><p>我和金金是我前妻介绍认识的,啊,这我是不是已经说过了。但我和金金见面,对,就是在那间茶馆,已经是我和前妻离婚一年零一个月以后的事了。当时我的前妻和那个房地产商(哦,国庆节礼物),也就是马晓伟的朋友在一起后,我决心拨通金金的电话,我的想法是如果这个金金没有把我骂得狗血喷头的话,如果真能谈到一块儿的话,那么我前妻日后无论和房地产商人是什么结果起码她不会再烦我了。她是如此讲义气的女人,怎么可能跟自己的朋友过不去呢?这样无疑我也解脱了。</p><p>“你是金金吗?”我拨通电话时,心怀忐忑地问着。“你是哪位?”她说。我说我是我前妻以前的男友(没好意思说是前夫),她立刻知道了我是谁。</p><p>“能找时间出来聊聊吗?”我问。“好,没问题。”她的回答简短而有力。这多少让我有点惊讶和不知所措。我得承认我这人有点过于理性了。</p><p>但我的感性何尝不像夜里的星云一样浓密而又粘稠。第一次面对面见到了金金,她和我前妻差不多高,但是略微纤瘦一些,奇怪的是她和我前妻是同学,年龄则要大几岁,不过看上去却很年轻。坦率地说我的印象是,仿佛从黑色森林的深处蹿出的一只小鹿。她的眼睛也很像鹿,在长长的睫毛下骨碌骨碌地转动,看上去敏感而湿润。小鹿的腿修长而秀气,而不像我前妻那样如同小杆子一般结实健壮。这天她穿了一身黑色的夹克,黑色的长裤,骑着黑色的摩托车。她的声音偏近中性,有时候会发出短促的假声一般的笑声。我显然被她迷住了。因为她的瞳孔如同黑蓝色玻璃一样光泽透亮,却又夹杂着灰色调。</p><p>一切如此之快,没有任何拖泥带水,就这么见面了。说到这里,我不得不感慨:女人真的很费解。弗洛伊德说他这辈子研究人,但是还是搞不懂女人。我当然比不了这脑科天才,因此会更多地感到由衷地困惑。还有一点我想问的是,女人自己了解女人吗?这神秘的金星在宇宙的私处熠熠生辉,让人无限神往,却又黯然心伤。</p><p>有趣的是,我和金金的第二次见面,她却爽约了。</p><p></p>[此帖子已经被作者于[lastedittime]1213800514[/lastedittime]编辑过]
作者: 夏至 时间: 2008-6-20 14:40
<p>能先给个剧透吗</p>
作者: 笑笑逍遥派 时间: 2008-6-20 14:52
为什么需要剧透吖。。
作者: 夏至 时间: 2008-6-20 14:53
wo zhaoji a !!
作者: 笑笑逍遥派 时间: 2008-6-20 14:56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夏至</i>在2008-06-20 14:53:51的发言:</b><br />wo zhaoji a !!</div><p></p>人生本来就是看得到头,摸不到边的事嘛。。。
作者: 夏至 时间: 2008-6-20 14:57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笑笑逍遥派</i>在2008-06-20 14:56:10的发言:</b><br /><p></p>人生本来就是看得到头,摸不到边的事嘛。。。</div><p>所以更需要剧透、剧透、透口气!</p>
作者: 笑笑逍遥派 时间: 2008-6-20 15:16
有透口气的地方。。。还没到呢。。那会是。。。盗墓者留下的隧道[此帖子已经被作者于[lastedittime]1213946652[/lastedittime]编辑过]
作者: 笑笑逍遥派 时间: 2008-6-24 01:53
<p>十九</p><p>那天我在麦当劳等待金金的到来,只点了一杯鸟巢冰爽。我不知道那饮料为什么叫鸟巢冰爽。啊,连鸟都要有个巢啊。在机关大院里有很多高大的梧桐,盛夏的时候地面满是鸟们滴漏的乳胶漆。不知为何我突然担心起我们局长谢了顶的脑壳,如果他和其他领导纵谈大事的时候不巧被树枝上那些无知的漆匠甩上一滴,那他该如何继续发表对突发事件进行有效防控的观点呢?其实我还是很喜欢大院的景致,据说那是旧社会的考试院。我好像说过我不喜欢考试,但我却是因为若干次考试的通过,才有了学历和职业。如果不是在这间大院里工作,我也无法享受那片都市里的浓荫。</p><p>其实我毕业时原本想去媒体工作,因为觉得那种工作富于探索性:可以接触方方面面的人,也可以施展我在文字上的专长。在毕业前我去了电视台实习,带我的记者颇为鄙视我这样的大学生,他剔着牙看我的推荐材料,问我:“你爸爸做什么的?”我回答:“工厂。”“哦,我原来也在厂子里待过。”他把我的材料扔在桌上,让我做点工作上的准备。那时的我充满了干劲,有一次临时发现摄像机的电池用完了,他让我回车上拿,车上有四块电池,每个差不多两块板砖那么重,我不知道哪一块有电,于是抱着四块电池跑了一千米往返。他看看我笑了。几个月下来我们处得不错,每次拿了小信封(受访单位给的小报酬)我都老老实实地交给他。还有一次受访单位请吃饭,一人一只螃蟹,他突然把他的螃蟹扔给我,说他不吃,我推辞了半天却不过,只好多吃这一只,心里存了几分感激,他突然说道:“你吃螃蟹比做新闻强。”满座哄然。我当时笑着回了一句“难怪你不吃螃蟹”。此后我们之间就冷淡了,当然我也没能进电视台。很久以后我知道他经商去了,也没再干记者这行。</p><p>总是莫名其妙地在等待什么的时候想起这些。这么着等了一上午也没有等到金金,于是发了短信问她情况,直到中午也没有回应。也许这就算完了,被人拒绝真难堪啊。我记得临毕业的时候另外一家媒体要和我签约,我大老远从学校所在地赶回来,却见不到人事处的负责人,他跟我约好见面,但手机却打不通。我跑到那家单位,办公室主任笑眯眯地对我说,我们这里人员已经到位了,所以建议你再去其他单位试试,像你这个条件一定没问题。我又跑到人事处,那里的一个职员看我急得一头汗,悄悄地对我说:“你就别勉强了,实话跟你说,领导临时安排了一个人,所以你那个岗有人占了。我们处长也很为难,为你都差点和人吵架了。你就......”我明白他意思,所以也就自觉地退出了。很久以来我都有这个阴影盘踞心头,那种突然被骗的感觉让人难以再相信世界上还有承诺这回事。我从不愿失信于人,也不愿别人失信于我。</p><p>备感疲倦的我从麦当劳回了家,自顾自地笑了笑,仿佛已经习惯了这种感觉。我打开空调,脱下短袖衬衫和长裤,摊开来睡成一个大字。忍耐不住又拿起手机,打算拨个电话给她。一条短信此时恰好跳了出来:“对不起,早上睡过头了,忘了约会时间是今天还是明天。”<br /></p>[此帖子已经被作者于[lastedittime]1214307902[/lastedittime]编辑过]
作者: 笑笑逍遥派 时间: 2008-7-6 22:55
二十
星期天,大雨,带着热尘腥味的大雨落在我身上,我骑着自行车冲上东郊。东郊不是好鸟呆的地方,但我喜欢东郊。这里是。。伟人尸体埋放的地方,风水好,植被好,曲折起伏的柏油路好。整个人像是从水里捞出的鸟又投入了水里,没有什么理由,似乎也没有更多的考虑,那种状态好像是在挣脱整个胶着的夏天。这让我想起了十八岁那年,对,高考结束,我也是这么飞了起来,我从没想过在三十出头的时候能够清晰地回忆起少年时的感受。那时的我,对女孩子除了好奇还没有什么兴趣,剩下的暑假总是昏沉沉的而生活就像是轻飘飘的一张试卷纸。呼,一辆黑色吉普擦身驶过,拐弯时轮胎感慨地发出戛然的脆响,我能听见车窗里的音乐顺势挥出过门,曲子很熟,但想不起来是那首。我骂了一句,因为我被溅了一身地面的积水,白衬衫和蓝裤子被弄脏了。我是不是该买辆车,但我不喜欢开轿车,摩托车好一些,除了速度比自行车快,总之感觉那样自己至少在一个机械上还能找到自己,而不至于深陷在驾驶座,变成某种被机甲操控的无意识的肉体。而肉体的衰老开始并不让人在意,只是当你发现一个整数,比如十年这样的时间段,你会有一种落差,好像那张轻轻飘起的试卷纸飘到了最高点然后开始降落,本来模糊微缩的地面景观,又开始清晰放大,你看见了自己的家,自己的工作单位,还有什么?自己,哦,出门的自己,风里雨里的自己,等待电话的自己,和朋友玩笑的自己,办公室里犯困的自己,拥抱一个女人的自己,还有骑着自行车拙劣地模仿少年的自己。身后的城市如此诚实,丝毫不像平日里的虚伪,它就像是一个超级机甲战士,如果你喊一声变形就会酷酷咔咔摇摇晃晃地伸出腿和胳膊,探出戴着墨镜的甲虫脑袋,站起来,抖落满身的人,端起一支枪(随便哪幢如同棍棒的超级大厦),背靠大江,面向东郊。打雷了,我想如果我被雷到,失去了记忆,会不会感觉像是被装进了一个真正属于我的坟墓。
http://www.pznews.cn/pic/20071030232537.mp3
[ 本帖最后由 笑笑逍遥派 于 2009-3-18 23:23 编辑 ]
作者: 笑笑逍遥派 时间: 2008-7-8 00:49
<p>二十一</p><p>出租车司机,对,就是我的高中同学,在那次移动营业厅闹了事之后不久,我就听说他离婚了。他跟我讲是他不好,他和朋友出去洗澡,洗完后找了个小姐服务。那个地方档次很高。他跟我又强调了一遍,是五星级的,照道理说根本不会有什么事儿的。不过一个警察居然破门而入,他当时还穿着浴袍,而那个小姐已经脱得差不多了。这时候他老婆肚子里的孩子已经两个月了。</p><p>我的同事跟我说,那个警察前一天在那里洗澡,洗完了要服务,服务完了不打算照单付钱。由于这个地方是五星级,是的,五星级,所以不打算随便给一个警察减免服务费用,于是这个警察在次日带了几个弟兄进去要求检查,说接到举报有人在包间吸毒,于是我的这位同学所在的包间中了大奖。吸毒者是肯定没找到,也没有性交易的证据,但色情按摩那是当然的,罚款自不必说,还要通知家人。我的高中同学据说在派出所哭了,求警察不要通知家里人。但是,他老婆还是来接他了。当他自由的时候,他的老婆也就不再是他老婆了。</p><p>孩子呢?我问他。打掉了。他吐了个烟圈,眼眶跟着就红了。这时候他接了个电话,他对着电话说:“我还好,没什么,晚上一起宵夜啊?”“什么人?”我想他是不是又谈了一个。“老米,我的老哥。”他踩灭了烟头,看了看不远处我们单位的招牌,又用脚把烟头搓到窨井盖的洞眼里。我忽然有点想笑,但是又有点担心,觉得他如今的一举一动总让人觉得挺怪异。人刺激受多了,都会这样吧。</p><p>“晚上你一起来吗?”他问我,“陪我聊聊,好不好?”</p><p>“你不会让我陪你去洗澡吧。”我说完这句,就后悔了,觉得这笑话太冷。</p><p>“操,你还是人嘛。晚上电话联系。”他用虎口叉了一下我的脖子,然而轻推了我一下,转身钻进他的出租车。</p><p>他告诉我,自从那次在移动营业厅闹事以后,跟老婆,不,跟他前妻的关系就已经很冷了。“她解脱了,其实我也想让她解脱。”他是说这话的时候,就像是在说他很爱她,很爱她。</p><p></p>[此帖子已经被作者于[lastedittime]1215449750[/lastedittime]编辑过]
作者: 笑笑逍遥派 时间: 2008-7-8 01:26
<p>二十二</p><p>我和金金坐在电影院第一排,因为没有多余的位子。这是一部科幻片,说是一个坏透顶的花花公子智商发达无比,经营着。。一个跨国的军火产业公司,造出的武器畅销第三世界。然后好像是被第三世界的匪徒们绑架了,要他造出能毁灭世界的武器。看到这里,我心里想,第三世界的匪徒真变态。</p><p>屏幕如此之大,一个人的脸有如磨盘,枪弹飞窜,烈火燃烧,电闪雷鸣,眼睛都快被晃歪了。我斜眼看了金金一眼,她的侧面在光影下显得很安静,睫毛很长,两只胳膊抱在一起,看上去看得很投入。我很想伸出手抓住她的一只手,但没有机会。</p><p>机会出现在。。那个花花公子的女秘书用真情,哦,真情,打动了这冷血无情的男人,他的眼角流下了一滴眼泪。就在这个瞬间,金金把一只手搭在了座位的扶手上,我甚至可以看见她的手背的筋脉。于是下定决心把手放在她的手背上,我缓慢地移动着我的手指,食指和中指就像两条鬼鬼祟祟的小腿,而无名指半蜷着,不断地接近目标。就要到了,就要到了,我心里就像十八岁的小子第一次泡妞一样紧张,也许你会笑,笑这竟然是一个三十出头的离过婚的男子,怎么办呢,毕竟年龄不代表经验,有过经验不代表经验丰富。我闭上了眼睛,心里默数,无论如何必须突破这个障碍,并把手扣了上去。</p><p>第三世界的匪徒头子,这阴险卑鄙的家伙终于打了冷枪。可怜的女秘书嗷的一声倒在了花花公子的怀里。金金猛地用双手捂着两腮,我的指甲悲伤地抠着扶手,发出谁也听不到的吱吱声。</p><p>“她死了?”金金第一次把头凑过来,眼睛仍然盯着大屏幕。</p><p>“嗯,都打穿了。”我点点头。</p><p>花花公子在特写镜头里哭泣,鼻孔张得很大,按比例的话大约有足球那么大。有钱人的内心其实无比善良,第三世界骨子里就非常邪恶,这真是一部寓教于乐的片子。出电影院的时候,因为冷气我打了个夸张的喷嚏。手机有一条短信,是我那位同学发的,他还指望着我去和他吃夜宵。</p><p>“吃了夜宵再回去吧?”我讨好地问金金。</p><p>“不了,早点回家吧。”她打了个呵欠。不可否认,她打呵欠的样子很可爱。</p><p></p>[此帖子已经被作者于[lastedittime]1215452278[/lastedittime]编辑过]
作者: 笑笑逍遥派 时间: 2008-7-20 19:54
<p></p><p>二十三</p><p>金金的家在闹市区,我总是送她到巷口就停下。从她的表情我看到了百无聊赖,因此觉得自己也很沮丧,这像是个对生活完全没有想法的表情。问题是当我走在路上,我发现竟然有这么多人都是与她同样的表情,究竟是什么让人们失去了对生活的渴望,眼眶里流露着屈服、不安和烦躁,又用黑褐色的瞳孔散发出淡漠的眼光敷衍着内心。是什么在我们的生活里成为不可一世的主宰,让人沉默,让人变得不想多说,让人失去了耐心和细腻,让人不再对他人的心灵抱有任何信赖。是谁第一个撒谎和伤害?是谁第一个谋杀了传说中的爱情?又是谁丧失了反抗的能力,嘟囔着不是我不明白,这世界变化快。出租车司机,我的老同学再次致电我,约我吃夜宵。时间还早,既然有朋友喊,那就去吧。</p><p>那是在一个摊子摆在街边的大排档。我的老同学就坐在那儿,他把汗衫脱了,光着膀子坐在那里啃一只鸡翅,看上去非常地专心致致,脸上都是汗,猛一看像是泪流满面。夜里的城市灯火辉煌,一切感觉都很光彩,只有四处楼宇的阴影显得黯淡,月光从高楼围成的天井里落下聚焦到他面对的这张小餐桌上。他从嘴里吐出一根鸡骨头,随即看见了我,挥着那根铁签向我打招呼,另一只手抹了抹嘴上的油腻。</p><p>“一会儿老米还要来。”他对我说。“老米?哪个”我问他。他笑起来,“我跟你说了嘛,你没在意吧。那是我的老哥哥,也是开出租车的,很关照我。”</p><p>我对老米没有什么兴趣,事实上对赶赴这个约会也没有什么兴趣,只是时间太早了,如果这样回家,也许会睡不着的。我要了点羊肉串,他给我倒了杯啤酒,我们俩就这样有一搭没一搭地随便聊着。他问我最近是不是交管部门要集中整治出租车行风,我说那不归警察管,那归客运管理部门管。这时候老米来了,他把出租车骑着路牙停在不远处,手里拎着一条汗巾走过来。</p><p>走近了,我才看见他是个结实的红脸膛,眼睛很大的中年男人。事实上他的皮肤很光滑,只是那种眼神和花白的头发让人觉得年岁不小了。我的老同学站起来招呼他,“这是我的哥们儿,干警察的。”老米好像早就听说过我,所以一点都不意外地向我伸出手。我立刻就发现了他手臂纹着的一条灰鼠。社会上有的人纹身,图案很多,但是这个灰鼠图案很少见,作为警察我多少还是知道这是本城很古旧的帮派标志。那个帮派十多年前在严打当中早就灰飞烟灭了。我迟疑了一下才和对方握手,老米似乎并不介意。</p>[此帖子已经被作者于[lastedittime]1216574786[/lastedittime]编辑过]
作者: 笑笑逍遥派 时间: 2008-7-23 23:46
<p><br />二十四</p><p>老米说他会看手相,我却是个懂谶纬的党员,压根儿就看不起江湖术士。但还是把手伸给他,他把嘴唇噘起来,嗅了嗅鼻子,他说你这是多产之相啊。我给说愣了,什么叫多产之相?他笑着说你有两条婚姻线,上面还有很多直细线,加上有三条深刻的腕线,所以生育能力很强,可以有非常多的小孩。我当即笑崩了,我的老同学也跟着大笑。我们国家是计划生育的,你跟一个人说他生育能力强,那不是废话是什么。</p><p>“两条婚姻线,是什么意思?”我问他。“会再婚。”他回答。我看了我老同学,意思是你是不是告诉他什么了。我老同学一边笑一边摇头,说他只有一条。“你自己呢?”我问老米。老米说他一条都没有,我把他的手掰过来看,真的一条都没有。“那你没结婚咯?”我问他。他反问我:“你觉得我多大年纪?”四十岁了吧,我猜。</p><p>“五十五了,小子。”老米打开我的手。“结过两次婚。第一个老婆跑了,第二个老婆死了。”他把背靠在椅子上。我端起杯子敬他一杯,说:“你可真是前辈。”他跟我碰了下杯,一饮而尽,用单田芳的嗓子说:“我克老婆。”三人同时都笑起来了。“那你现在就一个人吗?”我瞅着老米,心里突然有一种恐慌,觉得自己未来会不会和他一样。“我有个女儿,二老婆生的,大老婆养着。”</p><p>真是很离奇,二老婆死了,生的孩子居然是大老婆养育的。“我大老婆不忍心看这么小的女娃儿跟着我过,就把孩子接去生活。”他晃了晃脑袋,“她对我很忠的,虽然离了婚但是后来也没再找人。一直这么带着我的孩子。”我突然拍了老米一马,“你男生女相,女儿一定很漂亮。”我老同学掐了我一下,说:“你想老婆想疯了吧,看人有女儿就动心了。”老米嘿嘿一乐,说:“其实她也不认我这个老爸,我也没脸给她介绍对象,更没权力代她决定什么。”我们三个一下子都有点沉默。我老同学岔了一句,“你心里是爱你大老婆呢?还是二老婆?”老米这会儿有点喝得发飘,他沉吟了会儿,看着黑沉沉的天空说:“她们都挺漂亮的,比现在电视里这些妞漂亮多了。”我看着这个面露衰颓的红脸膛男人,虽说心里觉得他说话不靠谱,但又觉得也许他年轻的时候很有魅力,吸引女人的魅力。</p><p>老米喝多了,好在他家就在附近,我老同学扶着他回去。今天也算一见如故,都是爱说笑的人,我挺开心的。后来我老同学告诉我,老米原来在道上混,他二老婆替他挡了刀,失血过多死掉的。老米这人很随和,怎么开玩笑都没事,但千万别多提他二老婆。我心想,那你还告诉我这干嘛。一个女人为一个男人挡刀,对于其他男人来说这无论如何都是惊叹和艳羡的,在飞溅的口沫里压根儿不会感到什么悲痛,所以把这种事作为传奇般的谈资来说,也是不奇怪的。老米在喝酒的时候听了点我的事,他离开时很老经验地拍拍我的肩膀,说:“男人不能心太软,心太软的男人没女人爱的。”然后摇摇摆摆地去了。</p><p>我当时心里一寒,差点没把肚子里的酒吐出来。</p><p></p>[此帖子已经被作者于[lastedittime]1216862742[/lastedittime]编辑过]
作者: 笑笑逍遥派 时间: 2008-7-26 00:17
<p>二十五</p><p align="left">领导要给我介绍对象,就是每天把突发事件防控挂在嘴边、心上的那位。出于我的那点差吏的谦卑,我还是去见了他引见的他老友的侄女。我的这位领导其实是个挺善良的人,他非常讲秩序,因此他的善良也仅仅是在秩序中有所保留。事实上如果说传统意义上的清官也无非如此了,然而他丝毫不会违拗秩序,甚至为了秩序可以让他的善良略微退位。他喜欢看韩剧,比较传统一点的韩剧,里面有模仿来的古中国文化里的长幼尊卑和温文尔雅,这几乎让他多少能够在这个思想有点错乱的时代得到慰藉和缅怀,至少是寄托。他履行那些在他看来也未必有意义的机关式的繁文缛节,因为那也是秩序的一部分。当然这时我已经和金金在接触中了,然而金金若有若无的冷淡让我有所退却,不能不说这也许多少因为她是我前妻介绍的对象,我总在想这是多么古怪的一个跳出来的缘分。</p><p align="left">我不明白我的领导为何有时会打压我,尽管他并非不了解我的所长。也许是磨砺我吧,把我磨砺成一个机关干吏,也许他厌恶我偶尔流露出的社会闲杂人员的散漫气质,也许他不喜欢我长期单身却在同事面前精力十足而且活泼开朗。在他给我介绍对象这件事上,我多少会心生感激之情,就像当初那个记者给我一只螃蟹那样内心产生柔和的情绪。他介绍的这个对象是位大家闺秀,家世很好,对我的前途非常有利,不过也离了婚。</p><p align="left">这个女孩子比我小一些,比金金大一些,举手投足都显露出自幼承接的教养,怎么说呢,甚至有点洁癖的意思。瘦小而清秀,如果我换个角度,我会觉得她还是惹人怜爱的,然而她却没有金金身上那种吸引我的生命力,那种生命力虽然掩藏在金金蒙蔽着灰暗的黑蓝色瞳孔里,却始终像我熟识的梦中光芒。也就是说金金,虽然读的书不多,但却有着与那些真正的经典同样具有的活跃生命。经典的生命不在于成为经典,不在于故纸蒙被多少灰尘,而在于它背后那个鲜活的人。然而领导介绍的这个女孩子则像一本精装的现世作品,不能说可以挑剔出什么文字的错漏,语法的谬误,却也难以寻觅到令人对生命充满惊奇的篇章。</p><p align="left">她的家世显然不是我的同类项,她却也愿意和我交往,似乎她认定我是个生活上老实本分的人,而且对她的家庭不会构成可能的危害——也许这种看法来自我的领导对我的褒美。她的前一段婚姻谈不上不幸,只有几个月的短暂,只能说她的前一位听上去是位市井生活里大多数女孩子都容易产生倾慕的高大而显贵的男性。虽然我不知道具体的离婚原因,也绝不会因为她的过去而生嫌弃(这开放的年头谁都会有过去),但我约略地猜测到那个原因也许是她无法负荷沉重的情感包袱,也许是两个家世都不错的年轻人在生活上的斤斤计较,互不相让。但无论如何对于我来说,男女两个都不是什么有吸引力的人,他们之间的爱与恨让我产生不了任何共鸣或者嫉妒,只是觉得那种富贵人家的庸人自扰不亚于书架上我懒得去碰的精装书。是的,我也更无法亲近一个我觉得索然无味的女性,这当然也断了我成为机关干吏的一条路。很显然,每一个机关干吏的背后都有一个不错的家世背景,这会让人在那种严密的社会秩序中心如鱼得水,自然能干。而这正是我内心深深感到抗拒的社会圈套,我的父亲让我大学毕业的时候考入机关,他觉得只有这样才更保险,我的家庭也不能承受我去参与任何社会冒险,如果我抗拒,那么我就是不孝。尽管我有很多不孝的地方,但是我仍然屈服于孝道。我也不能否认我本身的怯懦,那就如同在一个充满人性本色和勇气的气球的结扎处,有着柔嫩的部分。</p><p></p>[此帖子已经被作者于[lastedittime]1217002875[/lastedittime]编辑过]
作者: 匿名 时间: 2008-10-29 01:00
完了?
作者: 紫蓝芯 时间: 2008-10-29 09:42
好长,眼睛瞎了。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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