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蓝论坛
标题:
劫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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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时间:
2008-11-1 11:57
标题:
劫持
(1)
我劫持她的时候,希望她可以安静一些,不过如今大部分女孩子都不会这样——那种幻想中的场景:我的小刀抵着她的腰,我们安静、亲密得像乡村雾雨中叠放的两个瓦片,无人知晓、脚步熟练地穿过街区人潮。
她甚至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只是感觉有陌生人碰了她一下,就像一种会跳舞的鞭炮一样,窜离了我好几米,然后双手握紧,护在胸口,拳头指向下巴,脸像一张浸过的白纸。这使我难过了很久。她甚至都不知道那是一把刀。
我像玻璃球一样自在,没有目的地。我吹起口哨来,但有些伤心。“嗨!和我一起吹口哨吧。”我对一个抱包等车的女孩说。她没有看我的脸,但目光却离开了原来的地方。她转了过去,像海浪从沙滩上退去——我们之间的距离一点一点地生长出来。“嘿,一起吹口哨吧?”我对一个脸像猫一样圆的人说。“干什么?”他有点凶狠。“我们一起吹口哨吧?”我说。“吹你妈。”他斜视着我,嘴角露出轻蔑的微笑。
他喊得很大声,把我耳朵都喊聋了——我咬掉了他的嘴唇。我们围着马路追了几圈,觉得没什么好玩的,溜到巷子里了。
我有些孤独,心里冷冰冰的,然后再也无法忍受了,跑回原来的地方。他那么坏,自己不知道吗?可是他已经不在了,等车的人也换了一批。我就跟着上了车。
开到了郊外。一个人也没有了。司机就像一台机器一样,面对着窗户开啊开。“嘿,别开车了,我们去河里捕鱼吧?”司机吓了一跳,他以为车里的人都下完了。“这河哪里还有鱼。”他说。“我看这水肥肥的,肯定有鱼。”
我们把车停在桥边通往河里的道口,门半开着,好让人知道,车不是坏了,而是司机有事,比如小便什么的,暂时下车呆一会儿。站在水里,张开双臂,寻找着。其实根本不用寻找啦,鱼像闪电一样在水里溜来溜去,我们只能干瞪眼。他妈的,那鱼好像故意似的。
我们上岸抽了一根烟,商定抓螃蟹。他抓到了一只,拇指捏着它的腹部,笑声像秋天的落叶。螃蟹一定以为发生什么事情了呢,头上的石头没了,瞬间暴露在水里,然后转着圈圈,挥舞着要夹谁。“你什么都不要管,只要一巴掌把它按住就可以了。哈哈……”
“操,该走了。“他看表,吐了一口烟,那烟不是很多,一会就没有形状地散了。我以为可以一直玩到日落呢。我们把螃蟹扔到水里,在河里裸露的石头上跳来跳去,他的脑袋也在我面前跳来跳去。在一个下坡快走完,转而又是一个上坡的时候,我最终还是扔掉了手中的石块。“哦,你是个好人。”我对他说,“你自个儿走吧。”然后看见他的身体一点一点地升高,阳光照在桥口金属片上,很耀眼。
我躺在河里的石头上,等日落,心里暖暖的。“你是一个好人。”这句话经常响起来,什么是好人呢?什么是好的时代?
(2)
我劫持她的时候,天刚刚黑下来。要来一点痛你才会安静下来吗?我咬着牙齿,哨子一样说话。她痛得大叫起来,然后昏倒了,她一定以为自己死了,可我还没动手呢。我心情很不好,怎么样才能把我的想法让她知道,完全可以安静一点,每次在天黑的时候,静静地拥抱半分钟,让我听到她的心跳,拍她的肩膀,说别害怕。
她凌晨时再也不叫唤,累得睡着了。我很饿,但不想拿她的钱包,她是个无趣的姑娘,和她简直无法交流。不过我可能需要拿点钱打车送她回家。
夜在表上行走着。
“大哥,怎么转到社会主义大道啊,她住在黎明街。”
“那边最近修立交桥。只能从这走。”的哥的食指点着方向盘,还挺悠闲的,说话的时候,肩膀也在轻轻跳跃。这使我很开心。
“等等,慢点,你不是要开到警局吧?”我突然想把这位的哥也劫持了。
“我开警局做什么。”
“她被我劫持了。”
“哈哈哈。”他大笑起来。我总是很喜欢这样的笑声,简直太豪放啦。
“喂,”我说,“这么晚开车很没意思吧?”
我感觉脑部被什么击中,一点不疼,倒是晃了一下,没有知觉了。我醒来,眼睛刚睁开,就有一个拳头飞过来。然后,他们给了我五分钟休息时间,好让我清醒过来。刚才的那一顿打仿佛不算似的。
他们举证我共劫持了四个妇女,抢劫赃款325元。咬伤一个市民,企图劫持26路公交车和一辆的士未遂。“你们是怎么知道的?”我感到很惊奇,事实就像一张崭新的钞票,使人想伸手摸摸。他眼睛没有看我,不准备回答我,我手被抓起来,往一堆文件按手印。
人们把我围住,警察费了很大力气,才把我转移出来。他们给了我五分钟说话的时间。“我……我……。”我有点紧张,又有点激动,如今一下子有这么多人听我倾诉。可是我却说不上来。啪,一个石榴砸在我脸蛋上。疼的我眼泪都出来了,把那些刚刚理了一半的话,打得像闪电一样消失了。警察对人群说不能这样,法律自会惩罚我。啪,还没说完,一个石头飞了过来。我脑袋直流血。警察火了,端起枪说,“谁他妈还扔?”没有人说话了,我被包扎了一下,转移到了会厅里。
“诶,小伙子。”一个守在我旁边的兵看起来挺无聊,我就找他说话。“你们怎么知道我抢了四个妇女呢?”“我也不知道。”他回答。我看他挺坦诚的,就告诉他那个被我咬掉嘴唇的人是个小偷,他比我坏很多很多,有机会一定要把他抓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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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 于 2008-11-17 08:35 编辑
]
作者:
范典
时间:
2008-11-1 13:33
不知道要表现什么?
不像荒诞小说,又不是什么隐喻小说,描述的语言不错,很有新锐作家的特点,可是整个故事的叙述有点简薄,很多细节上经不起推敲。我大致清楚作者想表达什么一个意思,但是这种“劫持”,有点盲目,更像一种臆想。如果想向荒诞派靠近,倒不如去读一读台湾成英姝的作品,如果想学会叙述,可以学学麦家。前不久还看了他一个短篇,好像叫《杀人》,也很有特色,你可以找来读一读。听说他最近也刚获了奖。
作者:
。。。
时间:
2008-11-1 13:38
哪些细节经不起推敲呢?请指出来吧。
作者:
范典
时间:
2008-11-1 14:01
就是感觉有些地方失了真。不够真实。
比如:他喊得很大声,把我耳朵都喊聋了。我咬掉了他嘴唇的那块肉,扔回他那张大大的嘴巴里。我们围着马路追了几圈,觉得没什么好玩的,溜到巷子里了。
一开始“喊得很大声”,反而“咬掉了他嘴唇的那块肉”后没了声音,我觉得应该叫得更为大声,而且喊得行人全都围聚过来,怎么会是无声的追赶呢?给我感觉便是如此。
不过,你这种风格很好,应该保持。希望能写出更好的作品。
作者:
。。。
时间:
2008-11-1 14:29
……
“他喊得很大声,把我耳朵都喊聋了。”这个是一段的第一句,读者一般的反映可能是“为什么要喊这么大声。”接着,“我咬掉了他嘴唇的那块肉,扔回他那张大大的嘴巴里。”说明了原因。
一定要写行人嘛……而且没有写,也不代表就没有围过来呀,不代表就是“无声的追赶啊。”后面有写到“我”回去找他了,提了一下行人,这就够了。
作者:
。。。
时间:
2008-11-1 14:33
“失真”和“经不起推敲”不是一个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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