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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堕迦    时间: 2008-11-4 13:02
标题:

  

[ 本帖最后由 堕迦 于 2008-11-28 15:48 编辑 ]
作者: 酒童    时间: 2008-11-4 13:49
标题: .
不错啊,不要最后一段是不是更好?

[ 本帖最后由 酒童 于 2008-11-4 13:51 编辑 ]
作者: tutulong    时间: 2008-11-4 14:23
不多,50cc左右,当时是。——>

开始讨厌警察,讨厌吃番茄,讨厌狗和一切对气味敏感的动物。——>

开始喜欢雨天。——>

幻想自己是只蝙蝠——>

比较刺眼
作者: 堕迦    时间: 2008-11-4 16:15

作者: lostboy    时间: 2008-11-4 19:32
原帖由 酒童 于 2008-11-4 13:49 发表
不错啊,不要最后一段是不是更好?

我认为是的
作者: 阿诗玛1987    时间: 2008-11-4 20:16
不太喜欢这种语言,一直在跳动,制肘了叙述的节奏,使得事件只能在类似于纪实文学的模板上实现空间的行进,仅是靠“三年之后,再三年,又过了三年”之类的略显拙劣的手法,暴露出作者在技巧层面上的缺乏。
思维方式上,有点像卡夫卡。结局显得有些套路化。共勉。
作者: 阿诗玛1987    时间: 2008-11-4 20:16
网络有问题,发重复了。请版主删一下。

[ 本帖最后由 阿诗玛1987 于 2008-11-4 20:21 编辑 ]
作者: lostboy    时间: 2008-11-4 20:22
哪能买到阿诗玛,据说停产了。
作者: 堕迦    时间: 2008-11-4 20:57
这只是个梗概啊,各位要求别那么高,当个小故事看就好了。
作者: 堕迦    时间: 2008-11-4 21:02
唔,我忘记了,这是个比较严肃的地方,大家可能更注重技巧上的东西吧。我确实没什么像样的玩意儿给大家看。

关于三年三年递进的那个说法,我倒是觉得不是拙劣的问题。怎么说呢,只是想要一种画面感吧。

反正写的时候也是一遍过,没细琢磨。暂时当个小故事梗概看下好了,谢谢各位。
作者: 冯与蓝    时间: 2008-11-4 21:20
作为一个微型小说来讲,算是引人入胜了,故事编得挺有意思。
具体到语言:
“开始讨厌警察,讨厌吃番茄,讨厌狗和一切对气味敏感的动物。
  讨厌看凶杀片,B级片不再爱看,看肥皂剧,倒是对杀手片开始感兴趣,……”
像年轻女人的任性口吻,不仅不酷,倒有点绵软了。个人以为这么短小的篇幅,配上离奇的内容,要硬而又烈才好。
作者: 堕迦    时间: 2008-11-4 21:28
的确是,有些太主观。回头我改改。谢谢楼上。
作者: 范典    时间: 2008-11-5 09:47
有点玄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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