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蓝论坛

标题: 给在小说版发帖的版友们的提醒 [打印本页]

作者: 马耳    时间: 2008-11-9 08:55
标题: 给在小说版发帖的版友们的提醒
本帖最后由 马耳 于 2009-8-1 11:07 编辑

一、黑蓝小说版是以中短篇小说为主的文学版块,本版鼓励实验精神、鼓励对小说进行探索。
二、黑蓝小说版鼓励大量创作具有相对独立性的小说。但是,相类似的系列性作品(微型小说、练笔、习作等)请在一个帖子集中贴出,以免占用小说版首页大量版面。

希望大家按照以上规则发帖操作,共同维护好小说版的秩序。

黑蓝小说版
2008.11.09





另外,之前的版规已经规定黑蓝目前暂拒长篇和连载作品,现再贴一遍:


[公告]黑蓝暂拒长篇小说

由于近年来国内长篇小说大多都是为了迎合出版机遇和出版商的口味而缺乏独立的艺术追求,质量普遍低下,同时黑蓝小说版主的工作精力有限,因此长篇小说目前不符合我们的意愿和工作现状。为了小说版面的清洁,把更多的讨论机会让给那些更有需要的作者,我们决定:
1、暂拒长篇小说,以后黑蓝论坛只允许贴6万字以内的中、短篇;
2、同时,黑蓝论坛从此拒绝以“连载”的形式贴小说。凡不在24小时内、以最多两帖贴完的小说帖,将有可能遭致锁定;
3、如果觉得自己的长篇小说可能符合黑蓝,可通过电子邮箱以附件形式发至:work@heilan.com
盼大家理解和支持。


原帖地址:http://www.heilan.com/forum/viewthread.php?tid=15712&highlight=%D4%DD%BE%DC



作者: 堕迦    时间: 2008-11-9 12:23
好的!我积极响应,并强烈要求删掉我以前发在小说版的所有帖子,只留下《蹩脚命题》就好,那是唯一一个有点实验意识的玩意。

以后要是还写的话,会再来这里。
作者: 匿名    时间: 2008-11-9 13:04
我来试试匿名发帖
作者: 马耳    时间: 2008-11-11 03:56
另外,写标题的时候也请注意,最好不要用特殊的标点符号或额外的语句来突出自己的帖子
作者: 艾国永    时间: 2008-12-11 20:54
标题: 遵守规则
绝不浪费

[ 本帖最后由 艾国永 于 2008-12-11 20:57 编辑 ]
作者: 袁群    时间: 2008-12-11 20:56
标题: 楼上
手好滑
作者: 亢蒙    时间: 2008-12-17 18:40
小说版最近元气恢复了一些,再接再厉!每天都能在这里看小说,很幸福!
作者: 飘之流之    时间: 2009-7-24 17:15
为什么没有长篇的空间?
作者: 马耳    时间: 2009-7-24 17:25
长篇需花费版主和版友大量时间阅读,而且黑蓝致力于小说艺术的探索,从中短篇入手比较好些,目前黑蓝的实力也无法提供对长篇进行评价、筛选、奖励、出版各方面的服务,所以暂时不接受长篇。




欢迎光临 黑蓝论坛 (http://www.heilan.com/FORUM/) Powered by Discuz! X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