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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清除文坛“三聚氰胺” [打印本页]

作者: 动态小组    时间: 2008-11-17 16:11
标题: 清除文坛“三聚氰胺”
清除文坛“三聚氰胺”

    遥远因抄袭被新疆作协开除会籍,郭敬明抄袭被法院明令判为属实,但郭却拒不执行登报向作者致歉,竟还振振有词:窃书不是偷。大有认为剽窃有理。他的一些浑浑噩噩的粉丝也不辨是非地跟着晕乎,他就是抄我们也看,令人啼笑皆非。
    然而,说到剽窃抄袭的劣行,还有比遥远更隐蔽更高明的主,这种人还被另一层光环罩着。如一位曾上了美国总统台桌上的名士,曾公然剽窃他另一位至交文友的文章《高尔基是斯大林的囚徒》发表在了《清明》杂志上,那位文友发在网上的文章名为《高尔基——斯大林集中营里最尊贵的囚徒》。当然,此公还不像上述那两位抄得那么蠢,他还有一些文字功底,还会偷梁换柱,遣词造句一番,把人家苦读思索出的命题窃为己有。有人指出这是思想剽窃,辩者却称思想怎还会剽窃,只不过是借鉴而已。
    但今天细而想之,这些人屡屡成为惯偷,实在是人品文德问题,而不是偶一失足。反观这些人的剽窃技巧,一是利用网友不能在公开出版物发表文章的空间,信手拈来,成为自己的妙谛,二是他会在别人公开发表的文章里,将其观念移植过去,改头换面,变换变换遣词造句的格式,堂而皇之成了自己的。三是他利用别人不懂外语的空间在近水楼台先得月的平台上复制过来。可这些人表面上却以一个以鲁迅为榜样的思想的猛士出现在读者面前。
    对此有论者称,剽窃分为两种,一种是文字剽窃,一种是思想剽窃,前者是描眉画眼地照搬照抄。后者是把别人的思想拿来当作自己的原创,这就是一种无耻的行为。有人说思想剽窃不算剽窃,那真是为这种劣行所做的孔乙己式的辩解!任何一个人当然可以接受别人的思想,但不能当成自己的原创,吹嘘这是自己的思想,这是做人起码的底线。
    有一次,小区的一水暖工人问我是干什么的,我言是搞文学的,水暖工不假思索地就道,不是听说都在抄吗?水暖工当然不去读茅盾奖和鲁迅文学奖,也不了解众多文学创作者在辛苦地耕耘着,只是隔岸观火而发。但这足以警醒文坛了。在社会上,由于假虎照毒奶粉一类的事频频出现,有着诚实守信的中国人的传统也面临着考验。文学也一样,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刻不容缓,清除出文坛上的“三聚氰胺”势在必行。
(来源:文学报)
作者: 匿名    时间: 2008-11-17 16:22
比起缺乏创造力来说,抄袭并不是最严重的!

[ 本帖最后由 匿名 于 2008-11-17 16:23 编辑 ]
作者: shep    时间: 2008-11-18 10:48
一些浑浑噩噩的粉丝也不辨是非地跟着晕乎

联想到扁对绿人儿说:“这是为台湾建国的秘密经费”。而且,那帮人还就信了。看起来,两岸之间的相似比差异更多。郭实应当去探望“前总统”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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