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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总有人比我们更南 [打印本页]

作者: 乌白丸    时间: 2008-12-10 14:29
标题: 总有人比我们更南
住的地方楼下开着一家渔具店。我经常提着菜或者一条烟从那里经过。有一次,我看到一群人围坐路边吃菜喝啤酒。为首的胖子头发微卷,吸着香烟。玻璃桌子上的火锅汩汩沸腾,边上的盘子里是羊肉。我绕着走,还是听见那个胖子用北京土话跟他的同伴说着什么。从那时候开始,我把他们称为北方蛮子,因为蛮子都喜欢讲北京土话呀。

    九月的一个深夜,我从外地出差回来路过渔具店,发现门外停着一辆小汽车。车保持着发动状态,前后车灯都关了,但我还是看得见牌照。我默记了一遍,京FC5327。渔具店的卷闸门半开,我只能看见几条腿。在那几条腿之间,有一台大箱子。我吃了一惊,拖着旅行箱躲避到暗处。等了好几分钟,店里传来一阵压低的交谈声,蛮子们打开卷闸门,把箱子放进了汽车尾箱。

    看着汽车远去,我努力平静自己的心情。这些北方蛮子真是胆大包天!回家之后,我告诉李高潮发生的一切。他思考了半天,脸色严峻,最后沉吟道:“有猫腻!”我们带着两支防暴手电、300万伏电击器、手铐和开锁器下了楼。我很后悔以前没有网购一支仿64。

    用了五分钟时间,李高潮打开了卷闸门。“要是有人来就电他!”李高潮说。

    我们钻进了店铺。这是个货真价实的渔具店:靠玻璃墙的地方放着一盒盒鱼饲料,旁边是一支支还没开封的伽玛卡兹牌钓竿。在我们脚下,是柔软的、猩红色的地毯。我们环顾四周,这里的一切都太完美了。

    “这看起来像个单纯的渔具店。”我说。
    “对啊,太单纯了。”李高潮说,“一定有猫腻。”

    我们找到凳子坐下,我的手中还握着电击器。我一紧张,按了一下。在日光灯的白光下,电击器发出蓝幽幽的光。

    “不要过度紧张。”李高潮说,“我想喝杯可乐,我一思考的时候就想喝可乐。”     
    “不,你一紧张的时候就想喝可乐。”
    “我思考的时候也想喝可乐。”李高潮不屈不挠。
    “好吧好吧,想喝就喝吧。”

    在我们的对面,有一台白色的冰箱。我在那里找到两个易拉罐。一个可乐,一个美年达。我更喜欢美年达。我突然意识到,现在不是喝可乐的时候。我把易拉罐放回了冰箱。

    “我们正在干什么?”我说。
    “嘘。”李高潮把手指举到嘴唇前。

    门外有人!我赶紧关了灯,隐藏在适合伏击的角落。从脚步声判断,有两个人。他们在门口低声交谈,突然有人开始砸门。我看着黑暗中的李高潮,他也分外紧张,比任何时候都需要一杯可乐。我在头脑里想了一遍对付这些蛮子的方法:我用电击器将其一一击倒,李高潮给他们上背铐,然后酷刑审问他们。伴随着阵阵敲门声,真相越来越近了,我也越来越紧张。

    李高潮对我点点头,我一个箭步拉开卷帘门,弄出一阵巨响。准备离去的两个人惊呆了。趁他们还没转过身来,我一一将其击倒,李高潮给他们上了背铐,把他们拖进渔具店。我打开灯,灯光下的两个人面色苍白,其中一个人昏迷不醒。那就审问那个清醒的人吧。

    “你深夜到这里是何居心?”我说。
   
    他看我一眼,并不回答。我又问了一遍,他仍然用不屑的眼神看着我,这让我感到沮丧。

    “怎么办?”我问李高潮。

    他拿着一罐可乐,坐在凳子上审视两个突然闯入的陌生人。昏迷的人垂着头,像被鲁智深倒拔过的垂杨柳。另外一个硬气的北方蛮子,我一定要折磨他,让真相大白。李高潮好像没有听到我的话,硬蛮子不屑地说:

    “冰箱里还有羊肉和火锅,还有燕京啤酒,你为什么不一块儿拿出来呢?”

    我和李高潮面面相觑。难道我们绑架了渔具店的主人?我仔细打量硬蛮子:一头微卷的长发,肚皮因为常年喝酒而微微凸起。穿着方面,上身是一件棉质套头衫,裤子是灯芯绒的,一双皮鞋擦得锃亮。我想起来了,他就是那个操着北京土话的胖子,很有可能是这家渔具店的主人。我很兴奋,今天!这些该死的北方蛮子终于落在我的手里了。

    “你丫北京土话不是挺溜的么?今儿怎么不吭气儿了?”我羞辱他。
    “就你丫那南方口音,学也学不像!”

    我生气了,又电了他一下。这个不识时务的蛮子垂下头,变得跟他的同伴一样了。现在我们有两棵垂杨柳了,该怎么处理他们呢?我从冰箱里拿出羊肉和火锅,李高潮制止了我。他走过来仔细看那些羊肉,还凑近嗅了嗅。

    “这是个阴谋!他们想利用我们消灭残余罪证。”李高潮说。
    “怎么办?怎么处理?”我感到一阵恐惧袭来。
   
    李高潮喝完最后一口可乐,打开卷闸门。这时候我才发现,门外有一辆车,发动机还保持着开动状态。我可以清楚的看清牌照,就是我刚才看到的那一辆。

    “有车就好办了。”李高潮说。
   
    我在冰箱后面发现了一叠大箱子。这刚刚好,我们把两棵垂杨柳搬进箱子。那个硬蛮子真是太沉了,既浪费国家粮食还害我差点儿闪了腰。盖上箱子之前,我生气地在他身上拧了一把。这些北方蛮子为什么不去跳海?

    驱车前往机场高速,我们把箱子扔到路边的绿化带里。回来有一段路程了,我才想起来这两个北方蛮子还没有死。我们又沿路返回,把事情做得干干净净。

    夜色皎洁,万籁俱寂。轮胎和路面接触的沙沙声让我昏昏欲睡。李高潮抿紧嘴唇思考着,他可能又需要一罐可乐了。可惜这时候我们已经开到了苏州桥,只要再拐个弯,前行五百米就到了住地。附近没有二十四小时超市,真遗憾。

    车停在了渔具店门口,我又一次想起了那个胖子。那时候他牛逼哄哄地吃着火锅,跟同伴大声交谈,完全对我视而不见。我拿着一条红梅,一边走一边恨死这些北方蛮子了。如今,他像一条死鱼被抛弃在绿化带里作何感想?人呐,不应该忽视任何一个陌生人。

    我等着李高潮拔掉钥匙,可他把头伏在方向盘上。

    “我们都干了些什么啊?”李高潮说。
    “嗯?这些北方蛮子都是傻逼,死有余辜。不用内疚的。”我说。
    “不是,我是说现在我们也不知道他们的秘密。”李高潮说。
    “秘密就在渔具店里,刚才不过是个小插曲。”我说。

    我们下了车,准备再进渔具店探个究竟。我隐约觉得,秘密就在冰箱和大箱子里面。李高潮拿着开锁器捣鼓了两分钟,真相越来越近了!我们需要真相。

    “锁坏了。”李高潮说。

    我提着把手晃了两晃,卷闸门发出一阵响动。我做了一个无可奈何的表情。李高潮看着我,我们不知道该怎么办。

    “要不回去了吧?反正这世界有很多弄不明白的事情。”我说。
    “我其实是想进去拿罐可乐,我就快想明白了。”李高潮说。

    这时候身后传来一阵巨响,我昏倒了。醒来的时候,我看到两个皮肤黝黑的家伙,其中一个正在喝可乐。我的身旁,是同样被五花大绑的李高潮。完了,我们被公安逮到了!

    “Why you come here?”其中的小个子说。
    “For a Coke.”李高潮说。
    “You want Coke?This guy wants a Coke.Haha,suck my ass and i'll give you a Coke.”
        
    说完这句话,他们俩哈哈大笑,魔鬼般的斗笠簌簌抖动。我感到一阵恐惧,真的完了!他们不是公安,公安不会说英语。我就要哭了,我垂着头假装晕倒。

    “You bastard!You mother fucka Vietnamese!”李高潮说。

    完了,李高潮彻底激怒了这些越南人。小个子拿着竹签向李高潮走去。日光灯影下,竹签幽幽亮光。我知道他们一定涂上了毒药,越共的热辣手段!我大叫着挣扎,可这无济于事。

    意识逐渐模糊,我回到了那个下午:我一手莴笋一手红梅,走在回家的路上。路过亲亲渔具店,我看到头发微卷、身体微胖的老板用纯正的北京话和他的同伴交流。那时,太阳的余晖照射着他们,照射在玻璃饭桌上。那里有一叠青菜和几盘羊肉,铜质火锅正汩汩沸腾。我绕过这些北方蛮子,内心快要被火热的仇恨烧焦。

[ 本帖最后由 乌白丸 于 2008-12-10 14:42 编辑 ]
作者: 老残    时间: 2008-12-10 14:42
“你深夜到这里是何居心?”
夜色皎洁,万籁俱寂。
——这两句让我想起了某些说书的桥段

这篇小说写得很仓促,匆匆开始,匆匆结束。
作者: 乌白丸    时间: 2008-12-10 14:47
为什么第一行没法空两个字呢....

楼上,我的意见是,不算太匆匆.
作者: 欲望的旋涡    时间: 2008-12-10 16:23
这是你的幻觉
用全角空格,不要用半角
作者: 陈树泳    时间: 2008-12-10 21:33
这是写了白日梦吗?写得蛮粗糙的,衔接得也很随意。

[ 本帖最后由 X 于 2008-12-10 21:39 编辑 ]
作者: 金特    时间: 2008-12-10 22:03
“我和李高潮面面相觑。”
像这种“气氛”浮躁的句子比比皆是,要融下它们,我觉得需要极为重视调节小说,释放小说本身构架的美感,但这篇明显不是,肌体很粗糙,主要是没做好叙述吧。
作者: 阿呆    时间: 2008-12-10 22:55
和2年前《34路环线公交》比,退步明显。可能是在寻找变化,但单从你对一听可乐那反复咀嚼的志趣,已经显得很无聊。
作者: 乌白丸    时间: 2008-12-11 13:01
非常奇怪
我有意写成这样,觉得这就是这种故事的写法。不能一点点抠。如果这个故事写得很重,就一点都不好玩了。
或者你们都认为,这种东西就不能算是个小说?
作者: 乌白丸    时间: 2008-12-11 13:04
和2年前《34路环线公交》比,退步明显。可能是在寻找变化,但单从你对一听可乐那反复咀嚼的志趣,已经显得很无聊。

可乐 那个,我反而觉得是很好的冷笑话。

包括  “你深夜到这里是何居心?” 这种,也是常用的一些话。我感到比较纳闷的是,在整体上(不说这个写得如何),这些话就配这个小说啊。包括故事,这样的故事就该用这种语言,这种速度来写啊。。。

太奇怪了
作者: 阿呆    时间: 2008-12-11 13:30
原帖由 乌白丸 于 2008-12-11 13:04 发表
和2年前《34路环线公交》比,退步明显。可能是在寻找变化,但单从你对一听可乐那反复咀嚼的志趣,已经显得很无聊。

可乐 那个,我反而觉得是很好的冷笑话。

包括  “你深夜到这里是何居心?” 这种,也是常用的 ...


可能是这个故事本身并不吸引我,如果你再用那种通俗的口吻告诉我,我就觉得不好玩没意思啦。

[ 本帖最后由 阿呆 于 2008-12-11 13:31 编辑 ]
作者: 江冬    时间: 2008-12-11 13:58
语言没什么问题,故事也不错,只是显得单薄了些。一个循环式的结构,只能说有点小聪明,没给人带来大的惊喜。
作者: 乌白丸    时间: 2008-12-11 16:10
语言没什么问题,故事也不错,只是显得单薄了些。一个循环式的结构,只能说有点小聪明,没给人带来大的惊喜。

我站出来看,也是这个结论。我并不觉得类似说书的语言有什么不好。
感到困惑的是,类似这种题材、故事,如何才能做得不单薄?个人的经验是如果写细了写实了,语言跟故事就割裂了,希望得到合适的建议,或者谁推荐一些可以学的来看看。
作者: 江冬    时间: 2008-12-11 16:39
避免单薄,我以为这样的小说有两种途径:
一是在结构上玩得更奇更炫,变化多一些,你这个就是画了个小圆圈,比较简单。博尔赫斯当然是这方面的行家。
二是在内容上融入一种可引人深思的思想或情感。卡尔维诺的《孤独》《呼喊特丽莎的人》两个小短篇可参照。
作者: 陈树泳    时间: 2008-12-11 16:48
“个人的经验是如果写细了写实了,语言跟故事就割裂了”
为什么会割裂呢?我觉得这篇的粗暴也来自思路的简单,既然离奇了,为何不再离奇一点,思路与逻辑的奇特比情节的奇特要更可贵。最后一段不加了比加好,它的出现又让前面轻飘飘的叙述更加平庸了。

[ 本帖最后由 X 于 2008-12-11 17:24 编辑 ]
作者: 江冬    时间: 2008-12-11 17:01
嗯,楼上说得好。
思路简单,不够奇,是这个小说最大的局限。
作者: lostboy    时间: 2008-12-11 18:06
我从来不管南方人叫小南蛮,我觉得他们挺聪明的。你这么一口一个北方蛮子,一是说起来生硬,再就是听起来不舒服。
孤独

                                [意]·卡尔维诺

    我停下来打量他们。
    他们在干活,晚上,在一条冷僻的街上,在商店的门板上动手脚。
    这是一块很重的门板:他们正用一个铁门闩当杠杆,但是门板就是一动不动。
    我当时正在闲荡,一个人,没什么特别的地方要去。我就抓住那个门闩帮他们一把。他们挪了点地方给我。
我们不是同时在使劲。我就叫:“嗨,往上!”站我右边的人用他的肘子捅了捅我,低声说:“闭嘴!你疯了!你想叫他们听见吗?”
我晃了晃我的脑袋,就好像是说我不过是说溜了嘴。
这事儿颇费了我们一点时间,大家都浑身是汗,但最后我们把门板支到足够一个人从下面钻进去的高度了。我们互相看看,十分高兴。然后我们就进去了。他们让我提着一个口袋,其他人把东西拿过来放进去。
“只要那些狗日的警察别出现!”他们说。
“对!”我说:“他们真是狗娘养的!”“闭嘴!你没听见脚步声吗?”他们每隔几分钟就这么说一次。我很仔细地听着,有点害怕。“不,不,不是他们!”我说。
“那些家伙总在你最不希望他们出现的时候到来!”其中一个人说。
我晃了晃自己的脑袋。“把他们统统杀了,就行了。”我回答说。
然后他们派我出去一会,走到街角,看看有没有人过来。我就去了。
外面,在街角,另有一群人扶着墙,身子藏在门廊里,慢慢朝我移过来。
我就加入进去。
“那头有声响,在那些商店边上。”我旁边的人跟我说。
我探头看了一下。
“低下你的头,白痴,他们会看见我们,然后再次逃走的。”他嘘了一声。
“我在看看。”我解释说,同时在墙边蹲了下来。
“如果我们能不知不觉地包围他们,”另一个说,“我们就可以把他们活捉了。他们没有很多人。”
我们一阵一阵地移动,踮着脚,屏着气:每隔几秒钟,我们就交换一下晶亮的眼神。
“他们现在逃不掉了。”我说。
“终于我们可以在现场捉拿他们了。”有人说。
“是时候了。”我说。
“不要脸的混蛋们,这样破店而入!”有人吼道。
“混蛋,混蛋!”我重复,愤怒地。
他们派我到前面去看看。我就又回到了店里。
“他们现在不会发现我们的。”一个人一边说着,一边把一包东西从肩上甩过来。
“快,”另外有人说:“让我们从后面出去!这样我们就能在他们的鼻子底下溜走了。”
我们的嘴上都挂着胜利者的微笑。
“他们一定会倍感痛心的。”我说。于是我们潜入商店后面。
“我们再次愚弄了那帮白痴!”他们说。但是接着一个声音响起来:“站住,谁在那儿?”灯也亮了。我们在一个什么东西后面蹲下来,脸色苍白,相互抓着手。另外那些人进入了后面房间,没看见我们,转过身去。我们冲出去,发疯也似的逃了。“我们成功了!”我们大叫。我绊了几次脚后,落在了后面。我发现自己混在了追赶他们的队伍里。
“快点,”他们说:“我们正赶上他们呢。”
所有的人都在那条窄巷里奔跑,追赶他们。“这边跑,从那里包抄。”我们叫着,另外那群人现在离得不远了,因此我们喊:“快快,他们跑不了啦。”
我设法追上他们中的一个。他说:“干得不坏,你逃出来了。快,这边,我们就可以甩掉他们了。”我就和他一起跑。过了一会,我发现只剩下自己一个了,在一条弄堂里。有人从街角那里跑过来,说:“快,这边,我看见他们了。他们跑不远的。”我跟他跑了一阵。
然后我停了下来,大汗淋漓。周围没人了,我再也听不见叫喊声。我站着,两手插在口袋里,开始走,一个人,没什么特别要去的地方。

呼喊特丽莎的人


  
  我迈出人行道,朝后退几步,抬起头,然后,在街中央,双手放在嘴上作喇叭状,对着这一街区的最高建筑物喊:“特丽莎!”
  我的影子受了月亮的惊吓,蜷缩在我的两脚之间。
  有人走过。我又喊一声:“特丽莎!”那人走近我,问:“你不喊得响一点,她是听不到的。让我们一起来喊吧。这样,数一二三,数到三时我们一起喊。”于是他数:“一,二,三。”然后我们一齐吼:“特丽丽丽莎莎!”
  一小撮从电影院或咖啡馆里出来的人走过,看见了我们。他们说:“来,我们帮你们一起喊。”他们就在街中心加入了我们的行列,第一个人数一二三,然后大家一齐喊:
  “特丽丽丽莎莎!”
  又有过路人加入我们的行列;一刻钟后,就成了一大群人,大约有二十个吧,而且还不时地有新成员加入。
  要把我们这么一群人组织起来同时喊可真不容易。总是有人在没数到“三”之前就喊了,还有人尾音拖得太长,但最后我们却相当有效地组织起来了。大家达成一致,就是发“特”音时要低而长,发“丽”音时高而长,发“莎”音时低而短。这样听上去就很不错。当有人退出时,不时地会有些小口角。
  正当我们渐入佳境时,突然有人——如果是从他的嗓音判断,他一定是个满脸雀斑的人——问道:“可是,你确定她在家吗?”
  “不能确定。”我说。
  “那就太糟了,”另一个说,“你是忘了带钥匙,对不对?”
  “其实,”我说,“我带着钥匙。”
  “那么,”他们问,“你为什么不上去呢?”
  “哦,可我不住这儿,”我说,“我住在城市的另一头。”
  “那,恕我好奇,”满脸雀斑的人很小心地问,“那到底是谁住在这儿?”
  “其实我也不知道。”我说。
  人群似乎有些失望。
  “那能不能请你解释一下,”一个牙齿暴露的声音问,“你为什么站在这儿的楼下喊‘特丽莎’呢?”
  “对于我来说,”我说,“我们可以喊其他名字,或换个地方叫喊。这并不重要。”
  他们有些恼怒了。
  “我希望你没有耍我们。”那雀斑似的声音很狐疑地问。
  “什么?”我恨恨地说,然后转向其他人——希望他们能为我的诚意作证。那些人什么也没说,表明他们没接受暗示。
  接下来有一阵子的尴尬。
  “要不,”有人好心地说,“我们一起来最后喊一次特丽莎,然后回家。”
  这样我们就又喊了一次。“一二三特丽莎!”
  但这次叫得不太好。然后人们就纷纷回家了,一些人往东,一些人往西。
  我快要拐到广场的时候,我还听到声音在喊:“特——丽——莎!”
  一定是还有人留在那儿继续喊。有些人很顽固。
作者: 马耳    时间: 2008-12-11 18:11
这个有点黑色幽默的味道,但不是那种能够透露出作为人的困窘的黑色幽默,好的黑色幽默,应该来自于人在无所适从时突发奇想或出人意料的举动,这里的两位主角显然都活得很自在,没有什么困扰,因此他们的幽默也就只是一种浅薄的,无法让人喜爱并回味的幽默了。卡尔维诺倒是有几篇类似的幽默故事,你可以去找来看看。
作者: 乌白丸    时间: 2008-12-12 10:30
若干楼上的意见有很大帮助,谢谢。
作者: 亢蒙    时间: 2008-12-12 16:31
荒诞感还是出来了,尤其在越共出现后。小说里的“喝可乐”这类强迫症般的增加人物特点的手段有点简单,这让小说显得很轻飘飘。
作者: 孙浩然    时间: 2008-12-13 00:28
本来没打算看 看了你们在后面津津有味的评论又回头去看
从人物的发现 目的 行为 结果 从讲这个讨巧的故事到人物本身 都失之于浅薄的小趣味
再到语言,句法,签名档, 仍然都是趣味问题 其他都是后话 根据个人经验 这会是一篇三年后不愿再提起的东西 如果三年后还在写的话

[ 本帖最后由 孙浩然 于 2008-12-13 02:54 编辑 ]
作者: 一粒    时间: 2008-12-13 13:00
同感,还提卡尔维诺……你技术再高写出来的都是什么高潮又有什么意义
作者: 乌白丸    时间: 2008-12-13 16:20
从人物的发现 目的 行为 结果 从讲这个讨巧的故事到人物本身 都失之于浅薄的小趣味
再到语言,句法,签名档, 仍然都是趣味问题 其他都是后话 根据个人经验 这会是一篇三年后不愿再提起的东西 如果三年后还在写的话

写这个的初衷仅仅是为了好玩。如果写得太紧,写的时候感觉不畅快,我就想,可能自己不适合写“有意义”、“有目的”、“有想法”的东西。这种趣味是不是真的很“恶劣”、“浅薄”?我也不知道,但是至少符合现阶段的审美需求。我想试试能不能毫无障碍地写一个小东西,答案是,可以。但是出来就是这个样子。至于说趣味的改变,包括以后的看法,我也不知道。现在看自己两年前的东西,感觉傻乎乎的,难保以后看这个不觉得傻。

同感,还提卡尔维诺……你技术再高写出来的都是什么高潮又有什么意义

这个,呃,卡尔维诺不是我提的,我本人不太喜欢卡尔维诺。
至于说“技术再高写出来的都是什么高潮”这句话,我持相反意见。有时候我觉得,刀郎唱的歌固然很无趣,但是唱功的确牛逼,这是没得说的。如果写东西,就算一个人写的内容再无聊,趣味再低俗,但是写得还行就无所谓。当然,相比刀郎在唱歌上的能力,还差得远,慢慢练。我不认为写作除了自娱自乐,或者娱乐一下朋友之外,还有什么别的意义。
作者: 孙浩然    时间: 2008-12-13 16:54
我恰恰认为刀郎的唱功很烂 歌词倒还有点诗意 如果换给宋祖英唱 肯定能进金色大厅  你读写作的理解很符合你文中体现出的趣味 但是如果任何人从中感到被娱乐了 我只能表示遗憾
原来你费劲扒拉的写这么一篇东西就为了咯吱人家
作者: 乌白丸    时间: 2008-12-13 17:16
主要是咯吱自己,其他人被咯吱是副作用.
趣味,写作的目的,每个人都不尽相同,有些东西没办法取得一致.

贴上来主要是为了弥补技法上的不足,看看自己的看法,判断是不是在大致的轨道上.(尽管黑蓝上的有些作品我不太认同,但就语言和技术,我还是觉得有很多值得学习的地方)不足的地方慢慢改,可以吸收的意见就吸收,至于技法和语言之外的东西,我没有强烈的讨论意愿.在一定范围内的批评和建议,我很高兴.但是趣味问题好像超出了那个范围,我觉得没得啥子意思.

刀郎那个例子,以我现在的看法,跟你相左.这个例子楼上觉得不习惯,可以换成别的,你明白我大概的意思就行.
作者: 深蓝小翅膀    时间: 2008-12-13 17:29
原帖由 孙浩然 于 2008-12-13 16:54 发表
我恰恰认为刀郎的唱功很烂 歌词倒还有点诗意


题外话:我同学说,要性骚扰就唱刀郎的歌。
作者: 段小风    时间: 2008-12-13 18:33
看了前面几位前辈的评价,我不同意说这篇小说写的粗糙。
让我单从阅读感受来猜测作者创作意图的话,我觉得作者应该是想营造一个轻松有趣的氛围,这类小说就不适合写得太细了,那样反而会拖慢了节奏,让本来挺有趣的故事变得冗长、乏味。至于说要更严肃的写作的话,可能考究一下某些地方的用词就好了。
个人意见,供考。
作者: 黄浩    时间: 2008-12-14 01:52
挺好玩的。不要自我怀疑。技术层面上的东西。想用就用用。
当然是个人意见。不供考。
作者: 重塑雕像的权利    时间: 2008-12-16 12:49
我觉得这个写的很好啊,很奇怪为什么大家都觉得不好。这样的小说必须给人的感觉是带颗粒的那种粗糙感,这点我认为作者做的很好啊。不足的似乎是故事上没有安排的更好,它完全可以更吸引人的,目前这个样子好像有一点点老套和拼贴的感觉,就是作者没有很强势地控制小说的发展,也许情节上再雕琢一下抖个机灵什么的在这篇里未必是坏事。有些地方的气息让我想到鲁尔福,具体他的哪篇我说不上来,反正就是那种怪怪的感觉。期待你能有更多倾入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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