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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天窗 [打印本页]

作者: 西城四月    时间: 2009-3-13 16:57
标题: 天窗
我已经厌烦这个故事了,从开始的第一天起。我把它写在稿子上,贴到床头,每天睡前念上5遍,终至有一天把它念穿,念到它支离破碎,词素与标点散得到处都是;念到它的情节与人物碎成一小块一小块,用502胶水都粘不起来。只是工程开展三个月来,一直没有什么进展,小说连条缝都没有。这种事不能急,得慢慢来。
  “早晨,大概是六点钟的时候,阳光透过天窗射进来,砸在地板上,砸得木屑飞溅,房间里起了一阵骚动。雷克在梦里被声音惊醒,他醒了一次,发现还在梦里,于是又醒了一次,可是总也醒不完,仿佛在太平洋的洋底游泳。冥冥中有个声音问自己:‘你醒了吗?’回答:‘应该醒了。楼下的饭馆里有人在斩排骨,因此中午要卖猪排饭。’声音感慨道:‘你的耳朵真好使。’答:‘过奖了。我只是在大厨的菜刀柄上装了个窃听器,在我的耳朵里装了个接收器。’过了一会儿,他意识到刚才的对话是个梦,想抓来闹钟看看几点,但是找不到手在哪里,原来他还没醒彻底。
  时钟指向七点,那块光斑逐渐变小,他从床上起来,洗脸刷牙。每天雷克都是这样醒来,他已经有点厌倦。编辑隔一个礼拜给他打个电话,他向他报告工作进展。雷克对待工作很负责,也从未拖延。之前他在一家贸易公司跑业务,在公司倒闭之前他一直像一头驴子一般吃苦耐劳。像他一般的员工并不多见,但谁也不会把这样的牌子贴在胸前或者背上:“我干活像一头驴子”,所以雷克找不到好工作。倘设他不会写文章,就连这份工作也保不住。尽管如此,他有权对生活不满:租的房子太窄,天窗的采光度也很糟,工作不仅辛苦而且枯燥,出版社肯给的钱也不多。”
  晚上,我刚刚开始念了个头,就感到口干舌燥,于是起床倒了杯水。秋天里空气干燥,念得多了嗓子容易发炎;隔壁的小青年今早也来敲门抱怨,因为墙壁隔音效果不好,我朗读的声音总能清清楚楚地传到他耳朵里,如果轻声念,我又怕力度不够穿透小说。这些原因都容易使人沮丧,退一步讲,活人和小说这种东西耗,本来就是吃力不讨好:我白天还要赚钱养活自己,它白天只需养精蓄锐,应付晚上的搏斗。每天傍晚我回来,它都斗志高昂地站在床头,我还没开始念,它已经在气势上将我压倒。
  如此这般,倘若能够一撕了事,那是再好不过。但它已经住在我脑子里了,除非我有本事拿根棍子把脑浆搅一搅,把它搅成一锅玉米糊糊,又或者从耳朵里倒点热开水进去,让笔画跟标点溶成一杯牛奶。那几张A4纸贴在墙上,微微有些泛黄,当初我是用蓝墨水写的,现在它们变成了黑蓝墨水,我希望这是质变的开始。纸上有各种讨人厌的气味,厕所的尿骚味,雷克的汗臭和脚臭味,还有腐肉的气息——主人公曾养过一只猫,后来它死在了屋子的某个角落里,但雷克怎么也找不到尸体。
  “下楼去吃早饭,穿过两家小卖部,一条马路,几辆奔驰从他背后驶过。小吃店只有二十几个平米大小,摆了三四张桌子,因为很小,挤了十个人之后,生意看上去不错,雷克是这里的常客。但他从来都是买两个馒头走人,他觉得屋子里没法坐,那桌子随手一摸便能摸来一把油。”
  有什么奇怪的地方。我停了下来,仔细审视它,结果发现了几个月来自己孜孜不倦朗读的结果——直到昨天为止,“那桌子随手一摸便能摸来一把油”后面都还有一句“雷克没法忍受手上沾满了油”,今天那句子居然消失了,连个墨迹都没留下。这个消息很令人鼓舞,可以说是工程开始以来一个里程碑似的胜利。我望着眼前的稿纸,觉得它不再像以前那样的趾高气扬了,它贴在墙上,耷拉着一个角。“很好。”我想,既然已经有了个洞,小说的叙事张力就会失衡,从这个洞里挤出来,把洞越扩越大,最终冲垮整部小说——所谓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在有生之年我终于能看到这篇小说向我低头。为了抓住这个胜利的消息趁势前行,我又大声地朗读起来,越来越大声,声音颤动着天窗,它嗡嗡地响着,连床也在颤抖,地板也在颤抖,门也在颤抖,并且颤抖地“嘟嘟”直响——大概是隔壁的来敲门了。
  “包子成了胃里黏糊糊的一团东西,雷克打了两个饱嗝。他必须开始工作,出版社要求的稿子是写一篇约1万字的关于作家西城四月的评论,在此之前雷克从没听说过这个人,也没看过他的劳什子作品,补了他的几个短篇,找不出什么可以值得称道的地方。他只好泛泛而谈:‘在中国文坛上,西城四月是个会被人们永远铭记的名字。’这句话可以用来追忆写过字的中国人,所以雷克很放心。可是这样的开头会不会太平淡,以至于抓不住读者的眼球?或许他可以试着更尖锐一些。雷克咬着指甲想了想,莫名地对这个已在黄泉底下的作家产生了恨意,他把原来那句划去,重新写道:‘当谈到西城四月的时候,人们总会想起他的那部小说《天窗》,其实那只是不成熟的套盒技巧的连用而已。我觉得我们不该在这个猥琐的废柴男身上花费太多脑细胞。’雷克定下这个基调之后,灵感夹杂着切齿的恨意喷涌而来。
  我们暂时不要去打扰他,先来了解一下这个房间的居民们。房子里有老鼠窸窣窸窣,这些老鼠个头很大,毛也油光发亮,它们在窄小的屋子里四处打洞。在雷克看不见的地方(比方说床头的墙根、书柜的后面),已经聚集了一个老鼠部落,并有分化成两个部落的趋势。土地日趋紧张,老鼠们开始在一个洞上面打第二个洞,假设有可能,它们以后还要在天花板上打洞。在它们看来,雷克只不过是个人畜无害的巨型生物,它们才是房子的主人。倘设它们齐心协力,就能够杀死一只猫——这种能力在上个月的战斗中已经得到了证实,战利品目前躺在仓库里腐烂发臭。
  居民并非只有老鼠,还有一只守寡的母蜘蛛。十年前她在天花板的角落里织了一张网,苟延残喘活到今天。目前已不能判定她的种类,但这或许是一只有洁癖的蜘蛛,她在网的最外边大小便,扔生活垃圾,中间一层是餐厅,最里面是卧室。她用餐的时候也像一位贵妇人——先用毒牙轻轻地刺入食物体内,将它麻痹,然后慢慢地注入消化液,像喝香槟一样,把它一点一点喝掉,连滴汁都不剩,倘若胃口不好或者食物太大,蜘蛛夫人还会用丝把它卷起来,留着下次吃,这或许也说明了她的勤俭持家。蜘蛛夫人是只很会过日子的母蜘蛛,但其实她还是个老处女,十年来一直没有异性造访这座民房的阁楼。有时候命运就是这么不公平,但你拿它没办法。
  离蜘蛛的窝不远处便是天窗,其实只是块安在屋顶的玻璃而已,既不能打开,也不能合拢。日光和月光都曾经穿过这扇天窗,在上面留下外太空的痕迹,这块玻璃因此充满了宇宙的气息,但没人会去闻它。雷克总是担心哪天要是下场冰雹,天窗肯定会报废掉,但房东并不关心,他只顾收房租。
  天窗下面的地板上画满了乱七八糟的图案。不能判断这代表什么,但肯定不是雷克画上去的。这或许是某种密码,破译了之后就能解答世间的一切秘密;又或许只是某个闯进来的小孩的信笔涂鸦;又或者,在房子建造之前,木板上便已刻上了这些图案,那就要扯上另一个故事。作者在地板上画上图案,肯定不是心血来潮,顺笔一挥,即便他就是随手一写,我们也能找出无数个意义来——比方说,这是月亮和太阳 用来写情书的地方,因为总也碰不到头,他们就把信写在天窗下面的地板上,希望对方能读得到。”
  音箱持续着进攻。昨天和隔壁的小青年干了一架,我占了上风。打架在公平公正的氛围中展开,大家都只长了两条胳膊两条腿,虽然他是只公务猿,但不会因为这样丫就能发出必杀技,我的血槽也不会因为每天只赚五六十块就少半截,所以我把他揍趴下了,揍趴下之后房东也来了,嚷嚷着要把我俩赶出去。当时我想把他也打趴下,但现在房子难找,即便是男儿脸上有黄金,我还是恬起脸来说了一堆好话,打了许多不切实际的包票,把他哄了出去。
  然而这件事自己的确理亏,晚上扰民的事情我还是第一次做,并且一犯再犯。那公务员虽然一脸脓包样,也不该白挨这顿打。早上,我想了想,如果声音能够分解小说,那么让电脑把声音录下来,在白天播放就行了,自己不必每天干着嗓子跟它较劲,隔壁那位也不会再来叨扰(下次他肯定会带着民警过来)。只是录音软件下载来之后,做自己的专辑花了整整一个上午。因为太过紧张,声音卡在喉咙里出不来,出来之后,又扭扭捏捏的像个公公。只好消掉,重来,消掉,重来,反复了十几次,终于做出了自己满意的专辑,我的工程步入了机械化时代。
  按每分钟200个字的速度来算,读完这篇小说大概要半个小时,从白天八点开始,到晚上我回来的五点,总共是九个小时,也就是说,一天能读约十八遍,工作量提高了三倍多。电脑果然是个好东西,在音箱的狂轰滥炸之下,即便是保守地讲,这篇小说也撑不了多久了。晚上回来,我满意地看着电脑,再看看稿纸,忽然觉得哪里有点不对劲。仔细一看,稿纸上多了一段莫名其妙的故事:
  “雷克暗恋上了一个女人。礼拜六他在菜市场买菜,遇见了她。她正在买苹果,穿着松松垮垮的短袖白衬衫和一条白裤子。没擦口红也没涂眼影,头发不长,但有点乱,挑选苹果时侧脸被遮住了。她拨了下头发,付了钱拎着袋苹果离开。这个女人不肯好好走路,地上本没有水,但她却哼着小曲、踮着脚一跳一跳,像是在练芭蕾一样,跳了没多久又开始转着圈踢石子,白衬衫的下摆上下翻飞。倘设那天她没有穿白衬衫,又或者迈的是急匆匆的小碎步,那个形象不至于缠绕在雷克的心里久久不散。”
  这一段哪儿来的?我仔细审视这篇小说,发现原先雷克去吃午饭的那段不知什么时候消失了,变成了这个关于邂逅的插曲。更让人诧异的是,我把音频调到吃午饭的那一段,发现虽然故事被调了包,二者的字数竟然一模一样,连标点都没换:
  “好再来饭馆里十分拥挤。雷克写完稿子进来发现,位子满了。想要打包带走,却被告知连平时打包用的快餐盒都用完了。老板摊着两手很无辜,连说抱歉,本日客满,他就这样被饭馆请了出来。雷克看看手表,想着附近哪里还有饭馆。这个地方人口并不算多,客流量也不大,更没有名人故居、世外桃源之类的,能吸引游客的景点,只开一家饭馆刚刚达到供求平衡,雷克肯定找不到第二家。要不是哪里来了个考察团,好再来饭馆这时铁定人迹寥寥,无奈人一生里总有那么一两次中负彩的机会。”
  我变得气急败坏,使劲地咬着指甲。不是么?肯定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让这篇小说产生了断裂与增殖。这么继续下去,过不了多久我就会得到一篇全新的小说,它还会不断变化,像变形虫一样,说不定到最后就成了我自己的故事——倘设发生这种事,那我简直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我在房子里踱来踱去,想到脑袋冒烟也想不出一个好办法。最后只好决定先静观其变,看看情况再说。此外,因为文本发生了变化,不能再用原先的录音进行朗读(不然还不知道会起什么负效应),我又录了一遍音,并把小说目前的结构做了个整理:雷克醒来(两段无变化)——去吃早饭(一段,末尾少了一句)——回来写评论(一段无变化)——房间的描述(两段无变化)——雷克的暗恋(一段被替换,原来主题为吃午饭),此后的段落都没有变化。做完这些事,我累得像是跑了场马拉松,直挺挺地躺倒在床上。被小说折腾到这个地步,实在是落魄之极。
  第二天晚上上楼时正好遇到公务员小青年,因为还缠着纱布,他的脑袋显得特别大,大得眼镜都快要搁不住,在鼻子上面摇摇欲坠。我装作若无其事实则非常恶毒地跟他打了个招呼,他用蚕豆似的眼珠子在镜片后面翻了两个白眼给我,兀自走下楼去,整个过程就像是两个诡异的男人在调情——写完这一段之后,我脖子上起了不少鸡皮疙瘩。回到房间里,只有电脑闪烁着幽幽的蓝光,音箱照本宣科地朗诵着我的声音,什么都没有改变。我把外套脱下,径自走到床前观察小说。
情况比第一天好多了,没有产生新的内容。小说第一段只剩了一半,读起来不伦不类;此外,跟编辑碰面的那几段发生了些变化,少了几十个字:
  “一部长篇小说的初审日快到了,编辑打来电话,必须再确认一次进展,最好能碰个面。编辑是个三十几岁的女人,戴了副银边眼镜,总体上来说,是个很知性的女人。当雷克还在像驴子一般工作的时候,他已经开始思考这部小说,但直到他失业才开始能够动笔来写。初稿已经完成了,塞在抽屉里呆了几个礼拜。倘若它卖得好,至少雷克能拥有一笔钱搬离这个公寓,跟蜘蛛夫人与老鼠道别。但这一切还是个未知数,事实上严肃小说卖得仆街的例子比比皆是。或许编辑看了他的稿子,连出版的念头都会打消。
  咖啡店里钢琴悠扬,黑色西服包裹在男人们的身上不苟言笑,严肃地装着绅士。女士们喝咖啡不加糖,谈论着古典音乐和nc、sb等品牌新出的衣服。雷克坐在靠背椅上,拿汤匙搅着咖啡,眼睛盯着杯底。不多时,杯子里就跳出一个跛腿的精灵,拿着把破扫帚问他刚才扔进去的是金方糖还是银方糖,雷克回答,不对,刚才我扔进去的是颗十八克拉的大钻石。精灵不由分说就给了他一扫帚,把他打昏过去……这么胡思乱想着,对面的女士咳了两声,把雷克从妄想中惊醒。
  ‘虽然只看了几页,但写得很有水准。’女士顿了顿,继续说,‘假设我是总编,哪怕是自掏腰包也要把它出版。’
  雷克受宠若惊,激动地两只手不知往哪儿摆。显然他还没准备好接受如此高的评价,蠕动着嘴唇想说些什么,憋了半天什么都没说出来。
  ‘不过我不是总编,’女士说,‘我得拿回去给他看看。他的品味很糟——我是说,他的品味跟我不大一样。不过大概会喜欢的,这种好小说不多了。我很相信你,你有别人所没有的写作自觉意识。’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幸福有时候就像闯进家门口检查你电脑的警察,总是在你意想不到的时候突然出现。”
  这几段表现良好,没有产生出什么古怪的东西。“……是个很知性的女人”后面本还有几十个字,是“她很看好雷克云云”之类过渡的句子,消失导致了阅读的滞碍,但这是必然的结果。
  我又饶有兴味看了看昨天诞生的那个段落。在菜市场买苹果的女人让我微微有些悸动,在我十几岁的时候,也有过那样的暗恋。女生穿着白色的衬衫,白色的裤子(那是学校夏天的校服),倚在窗台上吃苹果;风穿行在教学楼之间,发出巨大的回响。她的长发缭乱。微风送来发香和沐浴露的香气,飘过鼻尖,在寂静的教室里缭绕;火红的夕阳正缓缓下沉,余光映照在面庞上,宛若亚热带红色的土壤,我从侧面看着她,感到亘古未有的寂寞。
  就是这样的青春,不过已经过去了,再也见不到当年的女生了,她已经提前走完了自己的旅程。而我虽然才二十几岁,却已经像一个流氓小痞子。一脸憔悴,满口脏话,头发乱糟糟,完全不懂衣服搭配,最喜欢用拳头说话。到底是从什么时候起变成这样的呢?我躺在床上不甚唏嘘,对床头的小说曾有过的雄心壮志也渐渐淡了,甚至有点迫不及待地想看雷克的爱情故事如何发展,仿佛要从他身上填补自己的空白。
  晚上还是照常的工作,录音,整理片段,然后睡觉。月明星稀,天空中没有云层,月光透过天窗射下来,在房间里泛起一团光晕。
  “菜市场是个破旧的菜场,走进去扑鼻而来一股鱼腥味。但鱼腥味并不难闻,就像拖拉机的尾气也并不难闻。人们把白菜青菜咸菜酸菜猪肉牛肉鸡肉鸭肉苹果桔子香蕉西瓜分门别类地摆好,市民们穿行其中,挑选好,进行一番猛烈的嘴仗,最终胜利或者败下阵来。雷克像一个幽灵一样飘荡在市场里,有时手里攥着一把咸菜。自从碰到跳舞的苹果(请允许我这么称呼她)之后,他在市场里逗留的时间就越来越长了。爱情使人成为瞎子,但暗恋使人成为间谍,失恋还会让人变成酒鬼,这个以后讨论。
  卖咸菜的小姑娘卖的不只是咸菜,摊面上还摆着土豆、番茄、茄子之类的蔬菜。她在家里面种了一棵人面树,只要每天对着它喊,“美丽的阿秀!”那树就会像贩售机一样,从嘴巴里呕吐出一堆蔬菜,有时是大个的土豆、番茄,有时是小个的茄子、芋艿。但咸菜得自己做,那就像是一种仪式。她把白菜放在一口七石缸中,均匀地撒上雪白的细盐。之后脱下袜子,洗净白嫩的双脚,爬进缸中开始踩。她在缸里面起伏着双脚,由四周到中央,再从中央到四周。踩踏完成之后,再摊上第二层白菜,撒上细盐,接着踩。循环往复直至把缸填满,然后封上尼龙薄膜与烂泥。整个过程小姑娘都抿着嘴唇,一言不发,她的小腿白嫩紧致,两脚踩在白菜上节奏明快而有力,发出吱嘎吱嘎的声音,仿佛在雪地里疾行,又如同骏马奔驰在无垠的荒漠中——这个静默的意象里隐藏着什么寓意,但我猜不出来。不管怎么说,她腌出来的咸菜色泽黄亮,香味浓厚且有嚼劲。雷克在菜场里转得无聊时,经常会买上一两把来当零食,吃得多了就要喝水,喝得多了还要上厕所,上厕所还有投币,投币需要零钱,所以他出门时钱包里总是塞满了一角币。”
  接到缴电费的通知单,涨得厉害。我不是很清楚音箱的功率有多少,但很明显它是台电老虎。好在工程也该接近尾声了,今天检查的时候,又有几段被替换(新生的段落如上文所示)。它开始朝着一个方向改变,并且逐渐失控,大概很难扭转这个趋势。显然不可能消灭它,我也没了开始的那股激情,如今只希望它能够平安地成为另一篇小说,别卡在中间不伦不类,像个糟糕的后现代文本。
  被替换的文本便是之前提到的雷克与编辑的会面,不止两段。小说似乎开始违反守恒定律,两个文本无论是字数还是结构都迥然相异,让人琢磨不透。除此之外,之后的文本也有了些许改变:
  “雷克从车上下来,有点头重脚轻。在车上的时候,旁边一个老太一直抽烟,烟圈伴随着口臭,杀伤值在10万左右。路况不好,客人也多,开开停停费了不少工夫。雷克一边按着太阳穴,一边想着编辑的话,倘设书出版了,他肯定要换个地方。搬哪儿去好呢?这个小镇哪里都一样,房子窄小,老鼠喜欢扎堆,天花板上有蜘蛛安家。人们长着一模一样的脸,只有中指的长度不一样;口味都偏重,炒菜放很多盐;都有点神经质,喜欢躲在窗户后面朝外望。每天都有人在半夜患心肌梗塞死去,每天都有人在小卖部买走一箱子的假发,每天都有人在井边摔断腿。这出古老的戏剧在小镇里已经上演了许多年,并且还要演下去。在这个不断重复的小镇里,雷克能去哪里的确是个大难题。他捂着脑袋,一边克制着呕吐的冲动,一边考虑着这个问题。
  女编辑也在另一辆客车上思考着难题。小说的确是好小说,但现今出版社的宗旨是有利则图,无利免谈。读者越来越不喜欢用脑子读书了,编辑也得跟着市场走。除非总编脑袋发热,或者眼花,否则她的出版计划注定胎死腹中。女士想到这里,不由得烦躁起来。车行驶在高速公路上,平稳舒坦,但她想要呕吐。司机一直透过后视镜盯着她,售票员也不时拿眼瞟她,两人彼此之间似乎达成了默契。她感到害怕和恶心,而后想从车窗里跳出去,但是拉拉车窗,发现它被钉死了。售票员似乎发现了她的企图,正站起身朝这边走来。司机踩了油门,把车子开得飞快。他们按着她的意愿,准备把她劫持到某个地方。她浑身发抖,看着售票员朝这边走来。”
  这两段不少地方有了改变,除了字数大幅减少,还有其他的变化,但我没法确切地写出来,感觉很怪。第一段语焉不详,有点像博尔赫斯,第二段场景怪异,有点卡夫卡,以前肯定不是这样的。至少没写到雷克的小镇里大家都长得一模一样,也没写到司机和售票员打算绑架女编辑。小说到底想告诉我什么,我也不是很清楚。如果明天回来这两段消失的话,我会很高兴。小说快完结了,剩下只有千把来字,只要再努力几天,一切就都结束了。
  房东又来找我。房租虽然按时交了,但楼下房客反映,我的房子白天闹鬼。从八点开始,就一直有个男人在房子里朗读,一遍又一遍,不厌其烦。楼下那位说,他的耳朵被磨得起了茧子,甚至于愣是把这篇小说一字不落的记了下来。房东学着那家伙的样,尖着嗓子念道:“早晨,大概是六点钟的时候……”然后开始指责我从搬进来的第一天起,就没让他省过心。他说,让我这样的单身汉住进来本来就是个恩惠,但我居然还不知好歹,整天在房子里神神秘秘地捣鼓东西。不仅晚上扰民,还把隔壁的公务员先生给打了,现在又开始骚扰楼下的房客。他就像个尖酸的老太婆,一边骂骂咧咧,指责我诚心要毁了他的生意,一边用力跺脚,踩得地板吱嘎直响。我这辈子从未见过这么喜欢喋喋不休的男人,在他将耳膜震碎之前,我从钱包里掏出十张一百块堵住了他的嘴。
  秋天的街头树叶依然绿油油的,女人们穿着裙子在街上走来走去,一派盛夏风光。但冰淇淋店已经在门口竖起了“兼营火锅店”的牌子,不久之后,它就会变成一家专业的火锅店。裙子T恤也已经嗅到了不祥的气息,店主过两天就会把“一件七折,两件五折”的牌子挂在它们身上了。我穿着球鞋,坦然地走过这条人心惶惶的街。季节对我的影响不大,虽然夏秋之交的时候,情绪会变得反复无常(据说女人在这时候也容易经期紊乱),相较其他人要准备换季衣服,我的秋装只有一件棉大衣,很省事。
从单位回来,先去烧烤店吃了一顿。菜单上赫然列着“换季猪肉”,这是一个新鲜名词。服务员向我介绍说,本店的猪肉是专门从往东一百里处某养猪场运来的。那儿的猪一到秋天就会犯困,肉松松垮垮的咬起来很糟;等到冬天就会集体冬眠,宰了它也不会出声,那时的猪肉咬起来就像烂棉花一样了。只有夏天咬起来口感正好,多嚼两下还能嚼出牛肉的味道。时下正值换季,过了夏天就吃不到了。听他这么说,我就要了十几串换季猪肉。但没有嚼出牛肉的味道,只有一股酸味——想必已经过了黄金时间了。
回到房子里,上楼,还没掏出钥匙就觉得不对劲。没有朗读的声音,门缝里飘出一股糊味儿,仿佛有人在里面 拆了电脑主机在煎蛋。我一脚踹开门冲了进去,一看,只觉得脑袋里炸了烟花。机箱正冒着烟,屏幕也早黑了,我的电脑歇菜了。
这么愣愣地盯着那个黑箱子看了五分钟,终于回过神来。我甩了甩脑袋,一股巨大的挫败感升腾,绝不是因为电脑坏了这么简单。我感觉自己像一个掘井人,以为下面有水,一直挖一直挖,结果水没出来,铲子先断了,抬眼一望,发现井口也遥不可及——就是这样的挫败感。
在床上躺了一会儿,两眼盯着天窗发呆,偶尔有飞鸟从方格子里掠过,但更多的时候能看到的只有云。忽然意识到小说还在床头贴着,不知道变成了什么样。我转了个身,抬头看了下稿纸,但是看不到生命力。在以前,每天我下班回来,它都是生气勃勃的,只差从墙上跳下来给我一拳。但现在我看着它,就像看着一具尸体——它死了。
它迟早会死的,我知道。以前我希望它死无全尸,后来我又希望它长生不老,但小说不会按照我的意志改变。它算是给自己挑了个吉祥的好日子。但总的来说,它还是死得像一个糟糕的后现代文本,因为蜕变没有完成。雷克与女编辑在公车上的遭遇没有什么变动,小说的结尾却被替换掉了——它原来是什么样的呢?我捂着脑袋,怎么也想不起来,以前我能把它倒着背出来,现在居然想不起来了。眼前这个不知从哪儿来、要往哪儿去的结尾,更像是个谜:
“公园晚上一般看不到人,但是在看不见的地方有很多的人。偶尔出来散步的人也很懂礼貌,不会在树林里穿来穿去,免得撞破好事。雷克约她出来的时候,大概是八点左右。主观上没有什么坏心思,但他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安了什么心思。
在秋千上坐了一会儿,谁都不说话。雷克想找点话活跃活跃气氛,抬头一看,绝好的谈资月亮今天没到场。两个人僵持着,像是打冷战。最后她先开了口:
‘最近都不常来了,你以前是在那里等人么?’
  ‘哦?你指哪里?’
  ‘市场。以前不是天天来的么?一呆就是一上午,像是在等人的样子。’
  ‘是那个啊。算是在等人,只是最近比较忙所以不常去。很想念你的咸菜。’
  她笑了一下,‘那可是 承蒙夸奖了。’
  短暂的寒暄之后,话题又断了。冷汗从背后慢慢地渗了出来,头皮也紧绷绷的有点发痒,晚风一吹,雷克忍不住打了个寒颤。
寒颤如同黑暗里的一道光,给这场对话打了针强心剂。她把自己的外套脱下来,披在雷克身上。
  ‘天很凉啊,出来要多穿点衣服。’
  雷克努力接过这个话茬:‘噢,天气变得挺快的,白天还很热来着。’
两人就着天气东拉西扯了一会儿。据说离小镇不远的一个村子,常年下雪,人们活得像北极熊,吃得像爱斯基摩人。又据说小镇曾经连下一年的雨,有人在梦里关了自家的水龙头之后,雨就停了。话匣子打开了就关不住,从天气转战到服饰再转战到各自的生活。她说,卖菜只是她的业余爱好,其实她是个妓女,每天都在附近拉客人。雷克觉得她在胡诌,但这样胡诌挺好玩。于是对她说,他的业余爱好是写作,但真正的职业是午夜屠夫。小姑娘很惊奇,似乎信以为真,诺诺地问他残害了多少条人命。事情就止不住地往前发展了,雷克编得起了劲儿,开始讲他的作案史。
‘第一次倒不是故意的,那天公司倒了,我连遣散费都没要到——估计是被我上司拿走了。晚上酒喝多了,跌跌撞撞地想回家,然后就在一个小巷子里碰到了那个倒霉蛋,事情就是那样。’
她问道:‘你有酒后杀人的不良习惯吗?那岂不是很危险?’
男人无聊的虚荣感慢慢爬了上来,雷克的脑子在一刹那变成了豆腐渣。他说:‘那要看什么情况。一般还是能控制自己的,也有控制不住的时候,所以我很少喝酒。’
‘那后来呢?’
‘后来啊,觉得这样来钱也挺容易的,我就专门干这个了。一般警察抓不着你。作案很讲究细节,你看,首先要……’
雷克开始耐心地给小姑娘讲解细节,完全沉浸在午夜屠夫的幻想里。他从作案用的水果刀该怎么握谈到血溅到自己身上该怎么处理,比手划脚,俨然一个身手娴熟的惯犯,又好像自己真的干过这些事。他说,前几天他在巷子里杀过一个女人。‘但报纸上根本没有类似消息。’小姑娘追问他,他又编着说,女人被他分尸,抛在各地了,还没被发现。为了把这个漏洞掩过去,他赶忙换了个话题,说,其实他并不喜欢这样,只不过是为生活所迫,他热爱的是写诗,接着他就要给她朗诵刚写的诗。但小姑娘不爱听,她只对午夜屠夫感兴趣。
‘对了对了,你前段时间一直在市场里转悠,是不是在目色作案目标?’
‘不算,那是因为我喜欢上了一个女人。我一直在等她。 ’
‘她长什么样?’
‘大概是一个月前吧,她来菜场里买过苹果。穿了件白衬衫,一条白裤子。没看清楚长什么样,但个子高挑,头发不是太长,也不是太短。我在一瞬间就爱上了她,可惜她大概不爱我。’
‘哦?这样啊……’
雷克一直望着天空说话,以为这样比较沧桑,所以他没看见小姑娘已经捡起了秋千后面的一块石头,正准备瞄准他的后脑勺。他当然不会知道,穿白衬衫的女人是她姐姐,几天前失踪了。”
小说到此戛然而止,倘若假以时日,它应该还会往下长吧。我想。正准备下楼去吃饭,忽然房门被人敲得砰砰直响,房东在门口大喊:“雷克,雷克,你出来!”我一时怒从心起,扯破了嗓子吼道:“我不出来!打死我也不出来!”
作者: 易无学    时间: 2009-3-13 22:07
“我很相信你,你有别人所没有的写作自觉意识。”
解构式的叙述,不过,这好像也是“天下无新事”。
作者: 亢蒙    时间: 2009-3-14 15:58
结尾突兀了。前面的感觉很不错,一些词语的搭配有些宅的味道。这篇读起来很轻松。
作者: 纪小齐    时间: 2009-3-15 13:02
这篇写得不错,西城同学语言功夫挺好哦。
作者: 纪小齐    时间: 2009-5-9 00:37
这篇怎么没有人发掘到?
作者: 酒童    时间: 2009-5-9 19:27
有些词很好,看似随意,却也熨贴:小说连条缝都没有。
写得很不迟疑。这点很重要。但有些句子不精练,如这句,“我朗读的声音总能清清楚楚地传到他耳朵里,”肯定还能敲打。短篇的句子一定得炼。
角色的转换也自然。
多写。
跟帖的人少,是太长了?
大家说说这篇。
作者: 纪小齐    时间: 2009-5-9 20:02
就是就是。大家来说啊。酒童先生都推荐了。
作者: 陈鱼    时间: 2009-5-9 20:27
肯定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让这篇小说产生了断裂与增殖。——狐狸尾巴 哈哈
作者: 西城四月    时间: 2009-5-10 08:21
语言的确是得锤炼 现在再看 觉得不少地方读着别扭
我写小说的习惯很糟 往往只想到了个头就开始动笔 这样过不了一千字我就得为编织故事绞尽脑汁 这篇是下了死命令才完成的 更多的小说就这么烂尾了
作者: 陈鱼    时间: 2009-5-10 15:34
原帖由 西城四月 于 2009-5-10 08:21 发表
语言的确是得锤炼 现在再看 觉得不少地方读着别扭
我写小说的习惯很糟 往往只想到了个头就开始动笔 这样过不了一千字我就得为编织故事绞尽脑汁 这篇是下了死命令才完成的 更多的小说就这么烂尾了

我以前和楼主一样 后来看到别人写小说还列提纲 就准备试试 结果发现提纲到了实施阶段完全不是自己想要的了(故事符合情节的逻辑 但不一定符合语言的逻辑) 提纲更像一个概念 加上血肉后就走样了 后来我自己找到的问题是:1.放弃对故事的执着(故事只能提供世界的某一种内容 而且是人为的 但不能提供一种世界观) 2.还没找到自己熟悉的和自己身体相适应的语言方式和故事视角 再之后的事情就是开始不断试验各种讲故事方法了……

[ 本帖最后由 chenyudemon 于 2009-5-10 15:3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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