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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世界第三大谎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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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athe
时间:
2009-3-21 10:07
标题:
世界第三大谎言
世界第三大谎言:我们是正义的
第二大谎言:我爱你,只爱你一个
第一大谎言:我愿意
你愿意相信哪一个?
我第一次听到这个问题的时候大概才12岁,课室的风扇嗡嗡作响,Jessica和Ryan正在互相吐口水,日光下泄,被啃食了一半的不知名热带植物亮的晃眼,我趴在桌子上一动不动,过了好久才反应过来,Jesse一心一意的在桌子上刻英文粗口,这对当时的我们来说是种高雅的行为,每个孩子都渴望说一句没有人说过的粗口来引领一个星期的潮流,他的样子太认真了,以致于我都不相信是他讲的.
“Dem,你到底相信哪一个?”
“见你的鬼,我哪个都不信.”
Jesse鄙夷的从鼻子里发出一个”哼”的音,继续着他的雕刻大作,老师经过时,他满不在意的用袖子稍微挡了挡,对我说:”如果是我,我会选择全都相信.”
我在几年之后才意识到他当时的话是多么的小女人,但当时的我还没有意识到,因此并没有把他从我的好友名单中删掉.
温柔或者宽容是一种耻辱,我很高兴我从小就意识到.
Jesse在发表了类似的的奇谈怪论之后就开始用这问题反复的折磨我,这其实很无所谓,少年的光阴本来就是用来浪费的因此被Jesse浪费也无伤大雅.但重要的是Jesse开始陷入对一个个学姐的追逐中,”长筒袜姐姐””黑丝袜姐姐””眼睛蛇姐姐”都是他的目标.可以说,他的行为非常非常的时髦,对于我们这群未开化的,迎接异性的只有三八线和飞射的口水的孩子来说简直是革命性的进步.
我开始很少看到Jesse了,偶尔几个朋友在校门口的小摊档前吃雪糕时会看到他一个人像傻瓜一样来回跺步,我们几个人大声的起哄,他视我们于无形,这自然成为了他重色轻友的罪证,他追求的失败被我们说成了”公道自在人心”.可怜的Jesse,他的高雅是他的失败.
作者:
Cathe
时间:
2009-3-21 10:07
我上初中了,这不是什么令人兴奋的事,因为这正表明了我的初恋彻底失败.我不太想提那男人,但如果你真的想知道我也可以告诉你.他总的来说应该是个非常淡泊的人,我们在玩的时候他从来不瞎搀和,也不喜欢出风头,这跟Jesse很不一样.至今我还不大明白发生什么事,在我发现他存在的时候我就已经很喜欢他,但可悲的是他一个月后就转学了.多么无聊和伤人心的故事,我都不敢告诉我的朋友听我可以如此的失败.总之失恋后每天早上都哭,上课后回到宿舍继续哭,找一切可以放声哭的机会用力的哭,失控的哭.我跟Jesse不一样,我无须寻找和揣测,我知道他存在.我知道就是他,我不需要经过”长腿叔叔””鲨鱼哥哥””胸肌学长”就知道那个人是他,我从不盲目.
我和Jesse还有小学的几个朋友还经常在一起打篮球,我无所谓,反正岁月从我身体流过从不留痕,不给我追悔的机会.过去的朋友就像某日下午打开的水龙头,忘了关上,一滴一滴,水开始干枯,赤色的锈迹和黄色的瓷底一样,是无所谓的存在.但Jesse却急切的想跟我见面,我当然赴约.见到他时感觉他变了许多,当时的我,甚至是现在的我都无法明了那究竟是什么.就像是某闷热夜晚被噩梦惊醒,汗把衣服紧紧的粘在身上,你的恐惧让你感觉这世界因为你的噩梦而变形,就是那怪异的存在感,感觉跟他在一起就像跟个精神病人在一起,很紧张.但当时,我和扬用的形容词是—衰老
我们沉默的打篮球,这种气氛对于Jesse来说很是享受,但对于扬和几个小学朋友来说简直是比改版的动画片更不堪回首的东西,我们为了解闷几个人一起去买可乐.喝了差不多的时候就挥着可乐浇花,一贯的游戏.扬这时悄悄的靠过来,对我说:”看啊,他老了十岁!”
我们都知道他说的是Jesse,我们那时候才12岁的确没有什么深邃的思想,但那种衰老显而易见,连儿童都看得出来,伤痛之类的东西无需人教你便知道那一点都不可爱.只是初次遇到时,我们只能无法自控的大声哭闹.
作者:
Cathe
时间:
2009-3-21 10:08
我有点慌乱的抬头看天不让人看出我神态的变化.我害怕扬对我说”你也跟他一样!”.痛苦是种必须隐藏的羞耻,来的时候是一次伤害,只好被人羞辱就是余震.所以人们蔑视,躲避真诚,虽然这不是真诚的错.
那天阴云密布,乌云大而快速的移动,想沉默的象,这是我每次看的Jesse的感觉.阴郁的,沉重的,避无可避的衰老和伤痕.
后来的Jesse似乎和过去的朋友断了联系,我也是.我上了老城区的一所学校,而Jesse的学校,我不知道,也不想问,但他还是不断的约我出来.他没有对我说我以为他会讲述的他失恋的沮丧,只是零星的听他讲学校的事情.说他似乎得了抑郁症,说他想知道有什么办法可以无痛苦的死亡.其实他说的一切都进不了我的脑袋里,我尽职的告诉他吃安眠药的人实际上是饿死的而不是睡死的,割脉的人在途中会非常的痛苦,若用枪自杀那骨头的颜色就达不到电视那纯白的色泽,而是恶心的红色.我也不理他是不是真的会因此自杀,其实想来他肯定是想找话题跟我聊天,但我那时候还不明白,我很少会那么大胆,但这就是其中一次.
我有时会去Jesse的家里,他的父母很喜欢我,大概是因为我的初中在这城市非常的有名,又或许是我除了问好之外就什么都不说. Jesse有时也会不讲话而去玩电脑,我坐在地板上,就在他的脚边,翻看他的漫画和游戏碟,去翻他的衣柜,有是甚至坐在他的床上自顾自的打扑克. Jesse是个忍耐度很高的人,用扬的话说就是”哼,社交动物”,大部分的时间里他一直都在喋喋不休的讲话,我的眼睛就一直盯住他冰箱里的酸奶,不时乱七八糟的回应几句.当晚到必须回家的时候我就会主动离开,通常他送我回家时会和我在门口聊很长的一段时间.我还是不太喜欢他,但我喜欢和别人聊天,幸好他长了张嘴巴.
就这样,过了好些日子, Jesse就开始很少出来玩,我当然不眷恋,我不是个擅长眷恋的人,我把视线放回自己的生活里,我那时候变得更无力,却也更强大.我没有同情心也不喜欢过去,我内里已经衰老,像Jesse一样,无可挽回,以后只会越来越糟.腐臭会从我身体传出,我没有精力去顾及那腐臭,我只能带着这躯体四处生活.
作者:
Cathe
时间:
2009-3-21 10:08
有时我会想, Jesse是不是已经闻到那腐败的味道才经常来找我出来玩.自他第一次衰老被我们发现后他就再也没有问他那奇怪的问题.我开始观察朋友中那些衰老的迹象,但自始自终.只有我和Jesse,只有我们两人有这腐败的味道,或是说只有我们互相辨识.
腐臭对于我是种自豪的标记,它是某种成熟,它是我的认真.所以Jesse那种”游击队员”先我衰老让我大受打击, Jesse说”衰老是典型的贵族标记”,这更让我恼火,什么东西从他嘴巴说出来似乎都失去它本身的精华.践踏高雅的人,他就是典型代表.
我不知道,他已经开始去验证他的经典问答了.
在我回答老师问题的时候,散步的时候,以冷漠的表情看着飞起的垃圾袋时,他开始了他的冒险.
“我愿意相信.”
所以他开始组乐队,我知道Jesse会弹吉他,但这不代表什么,以他做事无常性的特点我不相信他能做成任何事.是不是开始长大的标志就是不再以最新奇的粗口和吐的最远的口水来作为衡量一个人是不是条汉子的最大标准,而是以在小学被视为呆瓜的稳重表情,假模假式的香水和最眩目的成绩来衡量一切.
但我不知道这一切,所以他少了一个可以奚落他的人.他每天晚上练琴,回到学校就找人排练.那些无知的女生路过他时都侧目而视,他没有出众的外表,所以这成为了他被贬低的理由.可恶,我相信我就是在这个时候开始厌恶这个世界的,那些女生,以及他后来认识的那些人是用眼睛听歌而不是用耳朵听歌.他应该对那些无知的人学会骄傲,但他不会,所以他得承受旁人的不屑.我大概还不明白男女之间的差别和他们的意义,但我在Jesse身上看到的是羞耻,你要学会去践踏,然后才是赞美.
他实在太幼稚了,虽然他算是我很好的一个朋友,但我还是会指出这一点,这不会因为我们的关系而改变.他太心急,一开始就挑战地下乐队,脾气冲,被人嘘了几声都开打,结果我也不甚了解,但我认为他练拳的时间肯定比练琴的时间多.我们在不同的学校,但见面的机会还是有的.我们的再次见面在篮球场.偶然的,我和新朋友在他家附近的篮球场打球.只要你是一个在少年时期热爱篮球的人,你就至少会知道居住地附近至少十个篮球场的情况.他那次挂彩严重,我随便投了个球就走过去和他说话,讲什么我都已经忘记了,我只能目不转睛的看着他手臂的淤青,他发现了,笑着说:”没你想象的那么严重.”
作者:
Cathe
时间:
2009-3-21 10:09
“我还以为你稍微英雄一点了.”
“哈,你从来不讲好话.”
那是因为我知道我不需要对他讲好话.忘了告诉你,我也是个用眼睛听歌的人,他的气息太陌生,应该说是太凶悍.我不喜欢这样的赤裸,那一瞬间我几乎想跟他绝交.
“Dem,你还是不相信吗?”
我没有回答,也许未来是个太沉默的故事.
“但你知道吗?Dem,我相信.”
但未来的真相是,未来从来都不会给你任何诺言. Jesse,可怜的Jesse,在我们见面后的一个月里,被人打到骨折,这多少让他稍微清醒点,他终于放弃了那早该放弃的吉他,但Jesse,你相信的东西太多了,因为
“我还相信,’我爱你,只爱你一个’.”
我哑口无言,我没办法去责备他的不是,因为这句话实际上太美好,他还会去相信说明太实在太幸运.
“可幸运不也是能力的一种吗?”
我还记得这是他投篮时最常说的一句话,现在的他在备考托福,安静的坐在书桌前,做题,好吧,我相信他肯定时有走神.
一句话,就可以让你这样吗?
“她会等我的,Dem.”
我已经说了,我全都不相信.
“你应该去相信这个世界,就算是最大的谎言.”
我不相信.
“你要去相信.”
现在的我们依旧在街上漫步,依旧没有什么好品位,还是在吃雪糕.依旧学不会真正的高雅,尽管Jesse已经在外国过了半年的富家子生活.
“你知道吗?我和她在一起二个月后才知道她其实不爱我.”我摆摆手,示意不要再说.傻瓜都想象得出那个女孩是怎样不忍心告诉他真相. Jesse,那些都是谎言而已.
“好象只有一个谎言了.你现在还是不相信吗?”
“除非我拥有一个国家,还统领全国的军队,否则我永远也验证不了它的真实性.”
“这样啊.”接着就是长久的沉默.
“你为什么突然决定考托福啊?”我抬头问他,他那时候正用手擦嘴巴,看我微皱眉毛,不好意思的笑了笑.
“那还不简单,如果吉他代表的是’我愿意’,那验证了第一个后,当然要全情投入验证第二个啦.”
“那你当时又那么肯定的说你全都相信,哼”
“你当时还不是全都不信”,他顿了顿,”你开始相信了吧.”
我笑,”走吧.”
他一脸迷惑.
“去继续骗更多的人啊.”
------------------全文结束-----------------------
作者:
Cathe
时间:
2009-3-21 10:11
标点符号很多错误,有些错别字,因为打上电脑的时候字太小了看不清= =.朋友有的说结论性的文章是论点,可是我自己觉得那些句子简直使文章结构大折扣,不知道信谁好
第一次写文,多加包涵
作者:
易无学
时间:
2009-3-21 11:46
从该篇的语言,可以看出作者颇有才情,
通读之下,文风锐利。
整篇似乎还需重整,尤其后半部,可继续发展一下,使得小说骨骼丰满。以现在这样的模糊对答,匆匆作尾,有头重脚轻之感,且乱了前面一直持续的倒叙回忆氛围,呈支离片断状。
人物全用英文名字,也许符合作者的下笔心态,但个人憾之。
作者:
金特
时间:
2009-3-21 14:49
请不要连载。
作者:
Cathe
时间:
2009-3-21 17:04
其实本来他们都是中文名,我起了N个同学们认为土的名字,JESSE其实叫杰,DEM叫丹,JESSICA叫楚,RYAN叫鑫.但迫于舆论,果然相信直觉是正确的.
因为后面写到我都没耐心了,那时候我们班正在看<贫民富翁>,我一心两用太辛苦就草草结尾.
其实我是因为不知道一次可以打多少字进去所以才分开打,对不起,我以为它像百度一样超过40000字节就打不进去,以后不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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