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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猫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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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毋非
时间:
2009-4-20 22:42
标题:
猫怨
毋非
咱(zá)家是猫。名字嘛……算是有了。实际上这玩意儿就是个代号而已,如果您高兴,叫我小黑就行。除了眼睛是绿色的,我一身黑毛儿,所以这小区里的人都小黑小黑地叫我。但我不属于任何人,我不处于任何人的奴役之下,也就是说,我是一只流浪猫。我喜欢这样没有主人的生活状态,无拘无束,自由自在。我可以和这城市里的任何一只妙龄女猫谈情说爱,甚至做爱,不会像有家有室的那些猫们一样,做点儿出格的事情就会挨主人的一顿臭骂,因为他们从属于主人,他们做出来的事情如果超出了主人单方面制定的的道德底线,就会被认为不雅观并且尤其是有损主人的尊严。我不用管这些,对我而言,道德这玩意儿不存在。
如果你看到我,一定会喜欢上我。再没有比我更帅的猫了,一身闪着光泽的黑色毛发,几撇白色的小胡子均匀分散在上唇两边,最重要的是我有一双迷人的眼睛,无论白天或黑夜,它们都散发着忧伤而睿智的光芒,对此我非常自信,还没有人看了我这双眼不喜欢上我的,你可能不知道,这小区里,算了,跟你说实话吧,这方圆百里可爱的猫咪女郎们,因为这双眼睛而迷上我的不计其数。不计其数是什么意思?不计其数就是多到数不清!嘿嘿。其实我不只是靠这双眼睛迷倒苍生的,最主要的,是我比其它猫有内涵。不然,我怎么能随手拈来夏目漱石的名著开头而且把它用得如此出神入化呢,而且我还知道爱伦•坡,那个患上家族癫痫病的可怜虫!他除了喜欢写乌鸦之外就是喜欢写黑猫了。据说在人类的文化里,像我这样的会被认为和灵异啊恐怖啊吸血鬼啊哥特啊那些意象联系到一起,实际上这纯粹子虚乌有,你看我,也只是一只普普通通的猫,也有爱恨情仇,有喜怒哀乐,有欲望,有罪过,也想知道我是谁从哪里来到哪里去,最最重要的是,我也有理想,在此不妨透露给你们,我最大的愿望是成为一名小说家,您别见笑,真的,她们都喜欢听我讲故事。15号楼302那家的花咪有次听我讲完故事,长叹一声,异常动情地对我说,唉——你不当作家真可惜了,我那天陪女主人去书城,瞄了几眼那些卖得最好的所谓小说,简直不如你的一个押韵的屁有艺术水准。花咪是我的粉丝,说出这样奉承的话也难怪,不过当时我确实大为感动了一把,在夕阳遍撒的阳台上双手按住花咪柔若无骨的肩头,说,就冲你这句话,我要试一下。
我发现关于我自己说得太多了,那么,就此打住。接下来我要给你们讲的这个故事,乃我亲身所历。我已经在猫世无忧无虑活了十二年,按照你们人类的寿命算,我今年接近七十岁。说起来我们猫类天生比你们人类要牛得多,从发育角度看,猫1岁相当于人15岁,猫2岁相当于人25岁,也就是说我刚满一岁的时候就到了你们人类谈情说爱的青春期了,哈哈早熟吧。说到这里实际上我应该满怀忧伤才对,因为我不知道自己能否熬过这个寒冬,能否熬到明年夏天,徒步穿越二十四条街道和六座破桥去H大学的河边,与黑妮儿一起熬夜看那株紫玉兰开出第一朵花,然后如约朗诵一首献给她的诗。这些可能都来不及实现,还有我的小说家梦。这可能是您看到的我第一篇同时也是最后一篇小说了。是时候说出了,说出一直深埋在我心中的这桩罪孽,主啊,饶恕我吧,因为恐惧我掩藏了这么久。那么,就从我一岁时说起。
我想那时应该是一岁,我已经记不清是怎么来到这个小区的。对于我幼小的心灵而言,那天是个可怖的记忆,在牢笼里,我、三弟和小妹,被装在一个牢笼里。小妹那天生病了,可女主人丝毫都没察觉到,把我们兄妹三个装进铁笼子后就朝脚蹬三轮车上一丢,骑上就走,快到集市上的时候,妹妹难受得喵呜喵呜直叫,女主人似乎听到了,停下车,就坐在车座上扭身打开笼子,她可能料定我们懦弱无能,不会逃跑。我起初也这么想,可当她打开笼盖的时候,我忽然觉得自己应该拥有属于自己的自由。我窜了出来,在女主人的咒骂声中,咬着牙使劲力气穿越马路,穿越菠菜地、蒜苗地、葡萄架、臭水沟,我居然逃脱了,留下孱弱的妹妹和三弟,主啊,我是只戴罪的猫。
后来我栖居的地方应该是个城乡接合地带,镇上虽然有地铁通往城区,但依然残留着乡土气息。告诉你吧,我是去过大城市的,在我漂泊无所的流浪岁月里,我到过H大学,就是在那里我遇到了黑妮儿——继我的初恋女友张小白之后第二个让我心动的女孩儿,一只和我很有夫妻相的黑猫咪;我还把过城里那些被贵妇人套上丝袜和皮草的小资猫咪们,不过没把到,因为她们貌似不喜欢我这型深沉的,她们谈论的话题多半是哈根达斯,高档衣服或者化妆品。夏日,我四处漫游,发现了那个小区。这个小区简直是避暑胜地,到处是花草树木,最为特别的是,小区里种了好多高耸的水杉。这些水杉有些年头了,又粗又挺拔,遮蔽了不少毒辣的日光。在盛夏,我常常白天躺在低矮的灌木丛里睡懒觉,到了晚上,人声阒寂,我才出来觅食。
如前所言,这年我一岁,相当于你们人类的十五岁。你们十五岁时在想什么?情窦初开,多愁善感,沉溺于风花雪月的幻想,我也和你们一样,我天天瞅机会打算谈场惊天动地的恋爱。有天我生病了,吃了点不该吃的东西,闹肚子。我满脸难受地卧在6号楼屁股后的一株冬青树下,独自望着透过叶子落下来的那些细碎阳光,灌木丛里虽然凉快,但是肚子依然疼,我忍不住喵呜喵呜了几句,想起我无父无母只身流浪的身世,眼泪都在打转儿了。喵呜。一声甜美细腻的呼唤让我睁开了疼得闭起的双眼。站在我面前的是神仙——那一刻我真是这么认为的。莹白的身躯,粉红的鼻头和紧闭的樱桃小嘴,对了,那双暖人心的黄眼睛,噢,真是个天使。
你怎么了?站在我面前的天使问道。
啊,什么,没事儿,呵呵,肚子不舒服。我简直紧张得张不开嘴。
她说,眼泪都疼出来了还说没事,男猫们真是爱装。
我说,呵呵,躺一会儿就好了,可能吃了点不干净的东西。
她什么也没说,跑走了,我刚闭上眼,她又回来了,嘴里噙着一袋牛奶。到我跟前,递给我,说道,喝吧,看你瘦成这样,大概是营养不良了。
我拘谨地接过那袋东西,不知道如何打开。她笑了一笑,夺过去用嘴在角上一撕就开了个口,重又递给我,说,就着口儿喝,别撒地上了,很贵的。
我接过来咕咚咕咚猛喝几口,真他妈的甜啊。喝完后感觉好多了,我抖擞一下精神,擦了擦嘴,对她说,谢谢,我生平第一次喝牛奶。
她依然笑,那么美丽,哈哈,那我以后经常拿给你喝,我每天都喝不完。
张小白——张小白——
有个女人在大声喊着。她说我该走了,我妈咪叫我了。她朝路上喵呜了一声就转身离去。但没走几步忽然又跑回来,问我,你就是那个叫小黑的吧?
嗯。我回答。
我叫张小白,很高兴认识你。她说完就笑着跑走了。
就是这天我爱上了张小白。或者说我和张小白谈上了,毕竟她对我有好感,给我牛奶也是她主动的。不管怎样那是一段美好得无法复制的时光,我和张小白谈恋爱的事周围的猫都知道了,这其中可能有嫉妒我的男猫,也有嫉妒张小白的女猫,比如花咪。我可管不了那么多,我只要我的小白。那些天我和张小白只要一有时间就去小区门口的中心公园,我们翻越假山,我们穿梭于行人之间,我们肩并肩坐在公园的小湖边,多么美好的回忆啊。但我和小白的事儿后来被她妈咪——也就是她的女主人——发现了,她妈咪叫张佑莺,很爱打扮,这个女人对此十分厌恶,她开始管制小白,平时就把小白关在屋里和她在一起,只有上街买东西或者闲逛的时候才会抱着小白出来。我快要疯了。我真的以为自己会发疯。这样以来我们见面的时间就少了很多。我不知道她妈咪为什么讨厌我们的交往,弄得我也自卑起来,我每天都尽量不把自己身上弄得脏兮兮的,然而无济于事,一切都被人类掌控着,我能做的,只有珍惜在一起的时光。
为此我有点憎恨她妈咪,但也无可奈何。张小白的妈咪是个30多岁的女人,大概有三十五六了吧,脸上的颧骨高高的,典型的S市已婚妇女模样,早已品尝过恋爱的滋味,已然步入了百无聊赖的婚姻坟墓期,但却不肯承认自己老了,希图靠擦点化妆品做做头发来欺骗自己。老了就是老了,任什么也阻挡不住,世上没有让人永葆青春的仙丹。这个女人的脸上早已爬上岁月碾过的印痕,眼角那些细密的鱼尾纹,日渐凸显出来的眼袋,血气不足的脸色看上去像尸体一样苍白,还有头发,分叉发黄干枯。但这女人不甘心,总是把脸上擦得跟掉进面缸一样白,嘴唇上涂的口红,夜里看见的话还以为她是食人魔,头发也做成爆炸式的蘑菇云碎卷样式,无论冬夏,一例都穿裙子。
实际上我妈咪挺可怜的,张小白说。
是吗?为什么?我问她。那时我还刚认识小白,还不清楚她妈咪家的状况。
她说,妈咪家这里原来是农村,后来城市扩张到这里,政府征了地,给他们另外盖了楼搬进来,于是他们也算从乡下人转变成了城里人。之后我爹地,哦,就是我妈咪的丈夫,他去城区一家银行做大堂保安,收入虽然不多,但加上以前政府给的动迁款,也还够用。可好景不长,后来我爹地出了一次车祸,把双腿给废了,基本上除了轮椅就是床上,生活也很凄惨了。
后来我见过几次张小白的爹地,很少见,只有在阳光晴好的天气里,才能看到他在轮椅上被推到小区的开阔处。二人膝下还育有一女,十二三岁,人有点痴傻,吃得是异常肥胖,上小学五年级,可惜被她妈妈早早地就从学校赶回家里了。她妈妈说,这孩子脑筋不转圈儿,笨得要命,上了也是白上,不如早点学做人,也能替我一把。于是从学校被赶回来去在小区门口一家饭店打小工。
可以说张佑莺对张小白比对自己亲生女儿都好,不单每天像女儿一样给小白梳妆打扮,张小白张小白地叫着昵称,而且从不间断地买牛奶给小白喝。她那个胖子女儿找到时机就追着小白打,为此小白既烦恼又得意,这可能也是我后来离开张小白最深层的原因。不过我和她热恋那会儿,根本不会想到将来有一天会闹得劳燕分飞,那时是恨不得每时每刻都卿卿我我地黏在一起。
在小区的大门外,有一个不大不小的公园,说起来小区也算是靠近镇中心,附近许多住户都会在酒足饭饱之后到公园散步,大部分是中老年,来锻炼身体的。公园有一个很动听的名字:蔷薇花园。每逢晚饭时分,公园里的小广场上就会聚集着许多遛狗的人,各式各样的人,遛着各式各样的狗,优雅颀长像贵夫人的苏牧,德国牧羊犬,博美犬,松狮,比熊,偶尔还能看到一只班戈道,哦,错了,是班道戈,这该死的狗狗,我总记错。最讨厌的是那只斗牛犬,长得丑死了,还老追我屁股咬,我都懒得理他。张佑莺不遛狗,张佑莺遛的是张小白。只有这时候我才能和小白在一起的时间长一点,我每天傍晚都急不可耐,还没等张佑莺家吃完饭就跳上她家的窗台朝窗内张望,首先看到的就是坐在轮椅上的男主人,然后是在喂张小白的张佑莺。我不出声,怕那个女人听到以后就来赶我,我只静静地望着屋内的小白,小白不时地朝我这里望一眼,我就赶忙躲在窗帘后。
张佑莺抱着小白去公园,一直抱到广场,才把小白放在干净的水泥地面上。最初我常躲在第六根柱子后面等小白自己过来,可后来我发现,在这里张佑莺对小白似乎并不上心,她把小白放下后,就去和一个中年男人聊天,聊得花枝乱颤不能自已,几乎忘记了张小白的存在。这样说来我还得感谢那个男人,如果不是他粘住张佑莺,我就不能和张小白肆无忌惮地玩耍。但我好奇的本性让我对这事儿总想追根究底。
我问小白,那个男人是谁?
小白说,饭店老板。
我说,和你妈咪挺熟的。
小白说,熟,一年前就熟。那个男人就是我家胖姐姐打工的那家饭店老板。
我说,哦,原来如此。
我在这个小区驻扎了大概两年的时候,有一天,我偶然间发现了张佑莺和饭店老板之间有着非同寻常的关系。也是夏天,有天晚上我又出来觅食,走到那家饭店门口的垃圾桶旁边时,看到张佑莺在屋里,男老板也在。我就悄悄地猫着腰走近去看。张佑莺打发女儿先回家,说自己有点儿事情要和曹老板说。看来那个男老板姓曹,名字叫什么不知道。张佑莺出门看看女儿在拐过街角消失在黑暗中,就折回身和曹老板说话。此时已经十一点多,店员都走了,只剩他们二人。张佑莺和曹老板好像在争吵着什么,因为门被关上了,我靠着门外的墙站,听不清楚,只听到什么离婚结婚一起什么的,不知道她和曹老板说这些干什么,她的女儿才十几岁,总不至于要嫁人。后来那个男老板拉着张佑莺上了二楼,我肚子也饿得咕噜咕噜叫,就走开去找吃的。这晚没有月亮,夜空上只有几颗难以辨清的暗淡的星星,大路上还有夜市卖大龙虾的,零星地坐着几位食客,边吃边笑,喝着酒,抽着烟,聊着天,可谁会去注意饭店里发生的事情呢?二楼的灯灭了片刻,我在夜市小摊边转悠了半天,吃了几颗龙虾头,就漫步而回。又走到饭店门外,一楼的灯开着,二人又站在灯下说话,男老板拍了拍张佑莺的屁股,屁股上的裙子动了几下,他好像在说着好话,承诺着什么,然后双手按着张佑莺的肩,把她送到门口,张佑莺开了门朝左右张望了一遍,就出门向右走去。
这以后,我观察那个男老板了几个月。这男人叫曹宝圆,外地人,在镇上开了个饭店,生意很好,可能赚了点钱,买了个房。巧的是,房就在这个小区内,二室一厅,和张佑莺家的楼相邻,一个是12号楼,一个是13号楼,一排,还都是一楼。这曹宝圆,人长得五短三粗,四十岁,腆着发福的肚子,总是满脸笑眯眯,实际上是奸笑阴笑笑里藏刀皮笑肉不笑。不过他也算有点本事,不说开饭店的事儿,就说平日,他是个百事通,这小区内的人也混得脸熟,谁家水管坏了,洗衣机不转了,都来叫他去修。要说人缘还可以,可几乎没人去注意他和张佑莺的关系,因为平日里都是帮忙,出出进进的,大家都不会怀疑什么,加上张佑莺家的闺女在他饭店里打工,别人更容易忽略他们俩人的私密关系。曹宝圆养了条健硕的德国黑背牧羊犬,晚饭后到公园散步总牵着它,奇怪的是这条狗对我很好,性情也好,从不咬我,所以我们成了好朋友,我管它叫黑背哥,他管我叫小黑弟,许多关于它男主人的事情都是它告诉我的。因为和黑背哥交朋友,我又掌握了一门语言,狗语。唉,这年头不多学几门外语吃不开,逼得。
这年秋深时分,S市被连日不断的秋雨笼罩着,到处都湿漉漉的,水杉的树干终日呈黑色,屋里地面的瓷砖上渗出一层细密的水珠。我十分讨厌这鬼天气,不但见不到张小白和黑背哥,最重要的是我无家可归,只得偷偷摸摸地躲在人家门前的杂物堆里避雨,有时候蹲在窗台上,望着这绵绵无绝期的恼人雨,心情像那一层淡淡的雨雾般升起剪不断理还乱的愁绪。有天晚饭后,我正在曹宝圆家附近的一处自行车棚下卧,远远看见张佑莺撑着伞,一手抱着我日思夜想的小白款步走来。我立刻从地上站起,朝着小白喵呜喵呜了几声,小白也从她妈咪的胳膊弯儿里探出头来,看到是我,也回应我了几句喵呜喵呜,可是被她妈咪抱得紧,无法挣脱。张佑莺在曹宝圆家门口站定,朝左右迅疾一瞥,便揿下门铃。
门开了,是曹老板开的门,我还看见了久违的黑背哥。
我朝小白和黑背使劲喵呜,可无济于事。我急得团团转,门已经又关上了。我冒雨跑到后窗那里,跳上窗台,发现玻璃后拉上了厚厚的窗帘,除了晦暗的天光下昏黄的灯光,屋内什么都看不到,不过好像他们点了几支蜡烛,因为即便隔着窗帘,仍然能隐约看到蜡烛微微跳动的烛焰。我蹲在窗台上,紧贴着玻璃的缝隙想要听清楚屋里在干什么,可是玻璃密封得不透一点气,过了一会儿,我只听到屋内的张佑莺哼哼哈哈地笑了几声,光听不看就知道一定又笑得花枝乱颤,不过听她那笑声我觉得自己会少活好几年。我主要想看看我朝思暮想的小白,可什么都听不到也看不到,深秋的雨夜冰凉彻骨,在这潮湿的南方,我在窗台上居然蹲了三四个小时。屋里的人一直没有离开,这让我很纳闷儿,张佑莺为什么还不回家。后来蜡烛熄了,人声没了,隐约听到了我的小白喵呜了几声,黑背哥低沉的呜呜呜呜,但声音都很快消失了。我很着急,不知道屋里发生了什么事。正无计可施的当儿,窗玻璃支啦一声开了条窄窄的缝隙,我连忙躲在一边偷看。那个曹老板站在缝隙后面朝窗外望了几望就又关上了窗户。
之后很多天,我都没看到过小白和黑背出现,最奇怪的是,张佑莺失踪了。我每天都在曹宝圆家附近转悠,希望能知道点儿什么东西,可什么也没发现。哦,对了,曹老板虽然一如既往地白天去店里,但晚上再也没遛过狗。碰见熟人问他,你的狗呢?曹老板总是嘿嘿一笑说,死了,生了场病。张佑莺的傻女儿依然在曹老板的饭店里唰盘子洗碗,只是比以前更忙更累,因为回了家还要照顾残废老爸。有人问她你妈去哪儿了?怎么这么多天没见她出来过。女孩傻傻地说,我妈出远门了,说去看我的一个远方亲戚去了。至于是什么远房亲戚,傻胖妮子摇摇头说不知道。渐渐地人们把这事儿给淡忘了。
这个城市的四季不分明,尤其是秋冬。你以为还是秋天的时候冬天就来了,你以为还是冬天的时候春天就在后面。立冬以后小区里热闹起来了,因为困扰小区居民的水杉树终于要被砍掉。小区物业出动了一队人马砍树,还配备有吊车,于是小区里这些天每天都能看到忙碌着干活的工人们,他们戴着头盔,穿着蓝布衫,背着粗粗棕绳,手里拎着斧头?头铁锹之类工具。这些水杉树虽然对我来说有好处,夏天能遮阴,但是对住在小区里的居民而言,则是他们心头的一件烦恼事,树高了,楼房就六层,住在楼里的人总嚷嚷着屋里潮湿,衣服放柜子里都发霉了。所以也不难理解,当回家的居民看到原来林立于小区的水杉一棵一棵地被分节锯断,一段一段地放在地上等待被拉走,他们的心里很是欢喜。还好那些低矮的灌木没被砍掉。树砍到曹宝圆家门前那排时,有天,他提着个袋子从饭店回来,对正在艰难地挖树根的工人们说:“别挖了,留给我吧,这四棵树根我刨了,做几个剁肉墩子,嘿嘿。”
说完从袋子里丢给正在刨树坑的三个男人一人一条中南海。
工人们都是物业的,平时也认识曹老板,再说这树根也没什么值钱,还死难刨。几个人拿了曹老板的烟,就答应了。
一个月以后小区里的水杉树伴随着工人们的离去而消失,只留下曹宝圆家门前那排的四个树根。没有水杉的小区显得明朗多了,居民们出来时都说这下好了屋里亮堂了。小区重新安静下来,可曹老板却开始热闹了。他每天天不亮就起来刨树根,早起锻炼身体的老头们路过,朝树坑里干得满身冒烟儿的曹老板说,挖个树根用得着起这么早吗。
这时曹老板停下手中的活儿,抬头笑着回道,哈哈,早上锻炼身体好啊。
曹老板花了一个礼拜的时间把四个树根都刨了出来,摆在家门口,先用斧子,后用砍刀,一个一个硬是把四个毫无用处的大树疙瘩做成了四个干净结实的剁肉墩子,过往的人都夸口称赞他的好手艺,女人们说曹老板这么有钱了还身体力行的,真是持家有道。
四个树坑被填平之后,S市居然下了场雪。雪覆盖着大地,人们忘记了许多曾经发生过的事情。
自张小白失踪后,我在小区逗留了半年,遍寻不到她的猫影。第二年开春,我就离开了那个小区,沿着地铁的轨道流浪到城市。这期间我遇上了黑妮儿,可后来她跟随她的主人去了另外一个城市。临走前的晚上我和黑妮儿紧紧相拥在紫玉兰树下面,她哭着说,五年后我们还在这里,在这棵树下相见,那时我主人要回来这个城市工作。我说好,我一定会准时在这里等你。她捏了一下我的鼻子,半哭半笑地跟我讲,到时候你得给我朗诵一首你写的诗,要写给我的,情诗。我说好我一定给你朗诵一首写给你的情诗。
黑妮走后我又回到那个小区。本以为慢慢淡忘了,却发现还是忘不掉小白,初恋的感觉就是人生若只如初见,但重回故地只让我长叹人去楼空物是人非。秋日肃杀,夜风凄凉。我在那里逗留了几日,正准备离开的那天晚上,被一件怪事给留住了脚步。有天晚上我在曹老板家附近溜达时看到了一只猫。当时这只猫站在曹宝圆家的后窗窗台上,远远地我就看到它奇怪的毛色,血红色的。世上居然有这种颜色的猫!我倒是从来没见过,我只听说过古埃及有一种神猫是血红色的,它的后裔就是现在的阿比西尼亚猫。但我从没亲眼见过。这只猫一声不响,然而曹宝圆家的玻璃窗还是开了。我还没走近的时候,只听得窗内一声大叫,伴随着家具碰撞的杂响,等再去看那只猫时,已不见踪影。为此我决定暂不离开这里,为了探个究竟我时时在花丛灌木间埋伏溜达,然而终未如愿得见。这时曹宝圆家出事了,人们纷纷议论他家的闹鬼事件,几乎每夜,邻里都能听到几声惨叫,早起曹老板出门,一脸木呆,面色苍白,像是一个高烧病人出了一夜的虚汗,然而问他为何,却又不言语,笑笑说没事儿,那笑容让人直疑是从一具僵尸脸上 展开的。人们再也见不到从前那个精明能干的曹老板了。曹老板仿佛忽然老了二十岁,形容憔悴,行动迟缓,小四十的年纪,居然有几缕白头发暗藏在黑发下面。
有天清晨,我还在一个杂物堆里熟睡,听到路上人声嘈杂,过了会儿连警车都来了。我钻出去,跟着神色惊恐的行人来到曹老板家门口外的绿化地带,看到曹老板趴在地上,看上去是死了,眼睛戳在花草围栏上尖尖的钢筋上,很深很深,眼眶上的血迹已经变得暗红硬结,右边苍白的脸庞上有几道印痕,像是被猫之类的动物所抓。警察拉起了防护带保护现场,人们都站在圈外交头接耳。这个秋日早晨清冷的气氛里陡地又增添了几丝诡异和颤栗。
就在曹老板躺着的身旁,种着一排四棵杜鹃,就种在他曾经刨出树根又填平的土坑里。现在都深秋了,杜鹃花期早过,可曹老板尸体旁边的一株杜鹃上居然开着一朵花,白玉兰一样纯白的花瓣上点缀着几点猩红,看上去像是几滴刚撒上去的血,还有一丝残留的热度。四株杜鹃上就这一棵开着花,而且是一朵,这花让人觉得像是在眼前凭空开的,不可思议。这株杜鹃根旁有一个浅浅的坑,看上去是才挖不久,翻出来的泥土还有着新鲜的颜色和气味。
警察在这株杜鹃下挖出了一颗被锯掉的头颅。接着在另外三株下面分别挖出了身体,双臂和双腿。是个女人。
作者:
陈树泳
时间:
2009-4-22 13:27
还没看过夏目的那篇小说,不好做比较。读起来,这更像是一只雌猫的口吻。
开头挺好玩的,但略显唠叨,结尾也不错。中间写得比较苍白,作为猫视角的独特性的表现力弱了。
刚看了作者的几个(回)帖,挺认真的,多来吧,黑蓝欢迎你。
作者:
毋非
时间:
2009-4-22 22:26
恩,太精准的点评了。
这个说来搞笑。我本是想试试一个想法,就是:“难道所有的小说都要把主要的事情放在重点去叙述?”——我想用写猫的视角来淡化谋杀案。
现在发现,可能确实如此。
多谢点评。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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