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阳蒙蒙
我发誓,我对街发毒誓:如果以后我还自讨苦吃地去问蒙蒙平时喜欢干嘛的话,就让我被空气活活憋死。在心里暗暗发誓的时候,我面前的北京路上逛街的人来来往往、熙熙攘攘(女性同胞在人数上以比男性同胞多出至少一倍的压倒性优势制造了一个男女比例严重不均的场面)——我在人群里搜寻着熟悉的身影:两个挽着手乐得跟谈了恋爱似的的小女孩,不认识;一对男高女矮男瘦女肥情侣,不认识;三个人高马大的拽得像崔建的大男孩,也不认识……在这个这么适合陪女朋友逛街的星期天上午,我为什么那么渴望看见一两个熟悉的身影?
蒙蒙——我的那位把逛街当做生活的希望、爱逛街胜于爱旺旺(她的狗儿子)、宁舍一顿饭不舍一逛逛、时刻担心着没有街逛我该怎么办的女朋友欧阳蒙蒙还在森马专卖店里面乱窜。
森马专卖店门口只有矮矮的两级阶梯,我站在阶梯起始的第一级,然后屈膝在阶梯结束的第二级坐了下来,并哀怨地对着街道翻白眼。
蒙蒙在过去的两个半钟头内(来回逛了北京路三次)取得的成果(分别被硬挺的塑料袋或牛皮袋装着的三件衣服、两条裙子以及一双鞋子)被我撂在了一边。我觉得好累,我皱着眉头用双手使劲地揉搓着已经发酸好久很可能马上就要发软或抽筋的小腿。揉搓了一会儿,我感觉好多了,就回头去森马专卖店找寻蒙蒙的踪迹——
蒙蒙此刻正兴致勃勃地在男装区给我挑着衣服。
大概二十分钟前,她跟我说她的衣物已经置办完毕,接下来应该置办我的了。她自信满满地说要给我挑一身阳光帅气的衣服,“人靠衣装马靠鞍啊吴思思!!这样吧,你闭上眼睛想象一下:假如,你,穿上一件米白色的休闲衬衫,不系领带,衣领往下的扣子解开两个,有意无意地露出你性感的锁骨和你脖子上的那条铁链(我白了她一眼说,是银的好不好),好好好,银的就银的……嗯,然后呢,再穿上一条水洗的蓝色牛仔裤和一双白色板鞋……你想想看,是不是特别阳光特别帅气呢?是不是比你那些一套一套的老土得要死的运动服好看很多倍呢——别想了,当然是的。接着我再穿上刚才买的那套粉红蕾丝裙——咱们选一个风儿轻轻吹的黄昏,手拉手地去散步……那场景得有多美啊……”她独自陶醉起来。
我却无语,那一刻我没空去想象,当时我脑子里只想着,赶紧找个地儿,让屁股上会儿班、双脚休会儿息吧,彼此劳逸结合一下吧。所以我只是点头点头——当然你也知道,应该没有其它的办法能使我在之前两个半钟头里所付出的艰辛得到回报——嗯,哪怕是一句“累了吧今天?”也比“逛个街是不是能把你累死啊?”来得有价值多了不是吗?
蒙蒙现在牛仔裤区,她似乎看上了一条,又觉得有点不满意,所以拿起来,左看右看,又有点惋惜地放下了——她又去了T恤区,不一会儿,她就看上其中的两件:一件浅蓝一件粉红。她先分别对两件T恤进行仔细的研看,接着一手抓一件,左看看右看看地,似乎都特别满意,一时竟拿不定主意该放弃哪一件。这时导购员向她走了过去,微笑地对她说着什么;她似乎又回应着什么;导购员又说了什么;她就猛地点了点头,高兴地放下浅蓝的那一件,抓着粉红的那一件向我跑了过来。
我看见她跑过来,就赶紧加重疲惫的程度,装出了一副快死的样子。
看见我半死不活地坐在阶梯上,她似乎有点生气,嘟着嘴问我,很累吗?声音不大,在吵闹的北京路显得太过没用,但却真切地传到了我的耳朵。
我说,不累。
她说,不累你干嘛一副半死不活的表情。
我闭上眼睛,耸了耸肩,苦笑着说,欧阳小姐,你要明白,我、吴思思,不是你家的、佣人,我陪你逛街,是、免费的,而且,你买的东西,还都是我、出的钱。所以,我用什么表情、表达感觉、是不用经过你的、允许的。
她白了我一眼说,这么说,你是用表情在提醒我你陪我逛街陪得很痛苦咯?
我说,大小姐,我可没这么说哦。
她说,吴思思,我再一次强调,做欧阳蒙蒙的男朋友,首先要学会的,就是忍气吞声陪逛街!!!你过来,试试这一件。
我说,大小姐我坐会儿行不行?
她的脸黑了下来。
好好好!欧阳蒙蒙,我没招了,我服了你了。你拿好衣服,我这就去试。我趔趔趄趄地站起来,把她手中的那件粉红T恤抓了过来,然后拖着我疲惫的身躯和如同灌了铅的双脚,艰难地往森马的试衣室缓缓迈进。
我在试衣室内换衣服的时候,蒙蒙似乎在跟某一个女导购员聊着什么,我时不时地听见她说“真的吗真的吗”、“也没有啦”、“哎哟哪有”。
从试衣室里出来,我觉得自己就像一只被观看的熊猫,有点难堪和不自在。
哇噻,吴思思,你好靓仔啊。蒙蒙跑过来,拉着T恤的袖子,高兴地大叫了起来。
帅哥,这件T恤的款式真的很适合你,而且挺合身的哦。导购员抓了个时机,拍了我一个马屁。
是吗?我对着镜子拉了拉T恤,转过头对蒙蒙说,合身倒是合身,可是大小姐,你不是说要买米白色的休闲衬衫么?
哎哟,吴思思你怎么那么死板呢?既然碰到合适的,就多买一件嘛,粉红色可是今年最流行的颜色呢,而且新品上市,推广价,才59块一件。她凑过来,嬉皮笑脸。
我摇摇头说,那行吧。就拉开试衣室的门,准备进去换下来——这时,我不经意地朝门口瞟了一眼,竟瞟到了两个很熟悉的身影。
是郭妮和张辉。
郭妮姐!看见郭妮,我莫名地兴奋起来,朝着郭妮和张辉大叫。
蒙蒙也随着我的目光望了出去。
郭妮抬起头来四下里张望,发现是我,却显得有点尴尬,我看见她慌忙地松开挽着张辉的右手,笑着叫我,吴思思是你啊。
我向他们跑了过去,叫了一声郭妮姐,然后问张辉,张辉,你还记得我不?
张辉用右手拍了一下我的手臂,说,怎么不记得,吴思思嘛,我给你理过光头的。
我哈哈大笑起来,继而发现他们关系的变化,竟奇怪地有点难受,我说,你们……和好啦。
郭妮的脸顿时红了起来,我看出她有点不自在。
这时蒙蒙也提着衣服走了过来,不知为什么,我觉得她在生气。
我把蒙蒙拉到我身边,然后把右手搭在蒙蒙肩膀上,说给你们介绍一下,贱内,欧阳蒙蒙——蒙蒙,这位是张辉,这位呢,是郭妮……姐。
蒙蒙把我搭在她肩膀上的手挣开,并奇怪地给了我一个白眼,我正想问她怎么了她就微笑着伸出右手去与郭妮张辉握手,说张辉哥,郭妮姐,我是欧阳蒙蒙,以后你们喊我蒙蒙就行了。
郭妮也微笑着说,也别姐呀姐地叫我哦,把我给叫老了。
张辉说,是啊是啊,我们也大不了你们几岁,就都喊名字吧。
蒙蒙说,那怎么行呢?思思说他最尊敬郭妮姐了,他说郭妮姐简直就是她的亲姐姐,非常有气度,不单留他在家里吃过饭,前些天还陪他一起到白云山淋雨呢。
我不知道为什么蒙蒙的话里火药味特别浓,我想把话题转了,我说,你们……
我的话还没说出口,就让蒙蒙抢了过去,她说,郭妮姐,你来帮我看看,这件粉红色的蕾丝裙好不好看。她把那条花了我四百五十八元的裙子取了出来,然后把其他的袋子递给了我。
挺好看的。你这个年纪的女孩子最适合穿粉红的衣服了。郭妮似乎在敷衍着,她继续说,要不……
她的话也让蒙蒙给抢了,蒙蒙一边叠着裙子,一边说,郭妮姐啊,你不知道思思这家伙有多气人,这不,才陪我逛了一会儿街,就老是喊累喊苦的。
郭妮呵呵一笑说,男孩子都这样,你看他(郭妮白了张辉一眼),一陪我出来逛街,也老是抱怨这抱怨哪的。
蒙蒙说,是呀是呀,都不会讨女朋友开心的。
蒙蒙的话一说完,四人之间就出现了一阵无语。也是啊,都不是熟悉的,朋友——哪怕郭妮与我,也仅仅是见过几次面而已啊——所以,哪有那么多话说的?所以,沉默的黑手缓缓地伸进了四人的中间。
还是郭妮开口打破了沉默,她说呃……要不我们找个地方喝杯东西吧?
我正想表示赞同,可话都没说,又被蒙蒙抢了过去,她拉紧了我的手说,不了不了,你们去吧,然后望了我一眼说,他还有好多东西没买呢。
哦,这样啊,那行,你们买吧,我们去那边逛逛。郭妮说。
行,有空再一起出来玩吧。蒙蒙一手用力地握着我的手,一手向郭妮和张辉挥了挥,她说,再见。
再见。郭妮也拉起张辉的手,留下一个微笑,走了。
郭妮和张辉一走,蒙蒙就狠狠地把我的手甩开了,她哼了一声说,吴思思,很想去啊?很想和你的郭妮姐姐一起喝杯东西啊?
我说,欧阳蒙蒙,你莫名其妙。
她说,我莫名其妙?你才莫名其妙吧?瞧你看见郭妮那样子。
我说,我怎么啦?遇上熟人,打个招呼不行吗?
她说,好一个打招呼啊。
我说,欧阳蒙蒙,你这人怎么这样啊?
她说,我怎样?吴思思你说我怎样?
我说,我懒得理你。
我说完就走,走了几步,就听见那个和蒙蒙特别聊得来的导购员喊了我一声,先生。
我止住步伐。
你身上的T恤钱还没付呢。
我说,哈,不是她选的吗?你找她要去啊。说完,我就头也不回地走了。
虽然我头也不回地走了,没有再看蒙蒙一眼,但我知道,爱面子的蒙蒙这回脸可丢大了——她势必在人来人往、熙熙攘攘的北京路上,把眼泪哭得,稀里哗啦的。
纪小齐2009年5月6日晚写毕2009年5月7日中午二稿毕2009年5月11日晚三稿毕
原帖由 生铁 于 2009-5-11 17:55 发表
——杂杂乱乱:分不清来的往的、熙的攘的;却又规规矩矩:除了停留者,就是向左走和向右走。
这是第一段的一句话。
我不知作者是否着的想明白,这个破折号是干吗用的?
我理解破折号,是换个角度把要表达的意 ...
原帖由 生铁 于 2009-5-11 18:03 发表
郭妮的脸顿时红了起来,我看出她特别有点自在。
是“不自在”吧?
自在的话,那是暗自装了按摩棒。
“一块好大的沉默的尴尬轰然砸在了四个人中间。”
我觉得“沉默”是很沉重的,但似乎不是“轰”地一下,而是很沉、很快又无声。
看完了,整体来说,是照着最棒的短篇小说、以及短篇小说它本应有的布局在前进。通篇看完后,前半部分虽显絮叨,但也为下文作出了铺垫。缺点是(我总是挑刺,令人扫兴),蒙蒙的性格还欠饱满,她在遇到郭妮后的描写,还不够好。
原帖由 生铁 于 2009-5-11 20:39 发表
1、关于破折号。破折号后面的内容,我觉得还是应该有,它能使小说本有的节奏延续下去,而不是急吼吼的,但后面跟的内容,还是应该具体些。
2、关于蒙蒙。就是她们四个人相遇后,蒙蒙的篇幅少,读者感受不到她内心的活动变化——哪怕是有一两句蛛丝马迹的线索也好——以至结束后,她也没法显出足够的可怜无辜,也就使得男主人公因内心烦乱而甩她而去显得铺垫不够。
谁都能感觉到男女主人公当时内心的复杂、矛盾、烦恼,可只是表现得少了点。
我的那位把逛街当做生活的希望、爱逛街胜于爱旺旺(她的狗儿子)、宁舍一顿饭不舍一逛逛
原帖由 生铁 于 2009-5-13 11:45 发表
我发现我提到的点,小齐都改了。
这让我有点不自在。因为我总觉得“批评”对于“创作”是一种尴尬的存在。
创作者只领悟“批评”的大意,就足矣。
但我也确实觉得改后,比之前效果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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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齐的吴思思系列,这种风格我是把握不了的,读过3稿后,我联想起赫拉巴尔的一些短篇。他是有这种民间主题倾向的。
不过我觉得赫拉巴尔的短篇比,你的小说整体还是浅了。这种浅,不是作品的问题了,我觉得要挖作者自身的问题。
一个歌唱市井生活的吟游诗人,他还是应该在灵魂中比我们这些市井平民更高和更深刻的东西,才能写得好。
也就是纪小齐自己……或者我们不提赫拉巴尔,他还是过于显得知识分子化,他读很多哲学的东西。我们可以说一下雷蒙·卡佛。忽略他的风格,他也写平凡人的爱与生活,但是起码在他写作时,他又有深刻于凡人的东西。
这是我作为评论者(而非写作者)最后想对这篇小说发表的批评。
但这些话说出来,往往又是“虚”的。也许写作的大道理往往只是虚的。所以我不认为版主只短评“好看”或“不好看”就是不负责任的表现。一些真理往往是不可言说的。
特别是当你看到一个作者的一篇作品,你就深知他无法永远写下去,甚至写不了一年时,你还会对他说什么呢?你不会。
原帖由 纪小齐 于 2009-5-14 23:42 发表
感谢生铁兄一直以来对我的作品作出的精准的指点以及给予我的写作上的指引。
你的许多话,许多评价——哪怕是五年(还是四年?)前对我说的那句让我牢记至今的“纪小齐成了一种品质的保证,凡是纪小齐写的我都 ...
原帖由 秦惑 于 2009-5-21 13:11 发表
写下去才是重要的,在写的过程中,不段寻找自我的满足与提高,而非慢慢慢慢丢掉,自我安慰说,写什么写没意思烦!每个人都会自己的追求、爱好,写东西,也可以是追求、爱好。对于评论,客观看待,对于能否给你带来别的,更要客观看待,哈哈,好像很说教,但我相信几乎每个喜欢写东西的人都会面临这个困境,要不然怎那么多人写着写着不写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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