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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杀手》 [打印本页]

作者: 孙智正    时间: 2009-5-12 22:34
标题: 《杀手》
《杀手》

1.
我决定杀了这个男人。
我站在笼屉前面,我说来一个包子吧。店门口坐着四个人打牌,其中一个女人捏着牌站起来,她看了我一眼问:“要什么馅r的。”
“有什么馅er的?”
牌桌旁边还站着一个穿校服的少年,蓝颜色校服,低头着,捧着一双难看的运动鞋。一个脖子上挂着金链子的男人,赤膊,胳膊上有青黑色的纹身,像云,也像鱼尾巴(很像我的金鱼小王八的尾巴)。他的手里也捏着牌,骂那个少年:“我操你妈,这种鞋六十块,这种鞋六十块!六十块我买两双!操你妈!”他拿牌扇少年的脸,少年不敢躲,哭。边上两个男人开劝。
“素馅,肉馅。”
我坐在旁边的花坛沿子上吃素包子。少年捧着鞋子挂着头走了,三个男人和女人在打牌。
吃完这个包子后,我还想再吃一个,但我不好意思再叫那个女人站起来,觉得她会想,刚才你干嘛不一下子买两个,要老娘再站起来。说不定她的表情会很明显地流露出来,甚至直接说出来,这种老娘们嘛。我会受不了的。
太阳光晒得我昏沉沉的,我想起小时候放学时,满田野的油菜花,我现在看着花坛里脏兮兮的花叶,一点也没有那种繁茂的春天和夏天的气象,上面没有蜜蜂,没有蝴蝶和以前那种五颜六色的小甲虫。我定睛看着其中一株花——确实,最近很久没有下雨了,没有雨水清洗花叶——拿起两颗小土粒,把两颗都放在花心里,花头一歪,两颗都掉了下来,我重新捡起一颗,好好地放了进去。
我搓着土粒玩。
过了会儿我挂下头睡着了,我有意睡着的,每次遇到紧张的事——不单单是杀人——我就会让自己睡过去。中间好几次,迷迷糊糊中担心让他走脱了,但我的意志不够坚强,没有叫自己醒过来。等我真的醒过来时,天已经有些暗了,睡着真好,就是脖子酸。我一睁开眼,就看到打牌的四个人都转头看着我,他们还笑着说了什么,看得出来是在议论我。我醒过来睁开眼,这件事动静多么小啊,为什么他们都感受得到?我的肚子很饿了,勉强等了会儿,都快饿哭了,他们散了!纹身的男人一个人走进小区,我跟在他后面,卖包子的女人又好奇地看了我一眼,我记得这一点。
这个男人一边走路一边套上T恤,裤腰上有一圈肉褶子,他走到一棵大树下的麻辣烫摊子,要了一张小板凳坐在锅槽前,咬开啤酒,把瓶盖重重地吐在地上。我不由得被他逗笑了一下,他在恨什么啊。
我不好意思像他那样坐在那个位置,因为这样要面对卖串的小姐的脸和眼神,我拿了几个素串,避开两步,探出下巴衔着串,小心翼翼地把它们从签上扯下来,快速咀嚼飞速咽下,小心汁水不要滴到衣服。
纹身的男人一共喝了三瓶啤酒。他喝第二瓶的时候,我已经吃完了,把手里的签交给卖串的小姐数数,给完钱,我鼓励了一下自己,嗫嚅着说:“能不能,把签给我?”卖串的小姐没有听清,她说:“嗯?!”眉头皱了起来,她穿着一件白色的小T恤,里面是豹纹肚兜。我很紧张,多么担心她拒绝我,赔笑着说:”签,给我,能不能……”
“啊?”她愣了一下,把签给我,“这签你有什么用?我们还可以串串。”
真脏。
一共有十二根,竹签,攥在一起粗粗的一捆,很使得上劲,想了想,扔掉了七根。
我走到另外一棵树底下,在一把椅子上坐下来,手里捏着五根竹签。
这时,纹身的男人在喝第三瓶啤酒。
我注意到坐的是一把铁椅子,偷偷拿签在把手上磨。
纹身的男人喝完了第三瓶酒,我希望他不要再喝了。
他站了起来,把板凳踢开,给了卖串的小姐一张钱。卖串的小姐没有接:“大哥,自家人。”
真土。
纹身的那人把钱塞在她手里:“小妹!”转身走。
卖串的小姐喊:“找钱。”
纹身的那人头也不回,一甩手:“留着!”
卖串的小姐喊:“大哥下回再来吃,一块儿算。”
汗。
我跟着走过三幢房子,很担心他要拐进哪幢房子,等他真的拐进一个楼道,我又突变成非常高兴,快步冲上去,把签朝他耳后的软窝戳去。他听到了声响,正下意识地转过头来,我感到签可能有几根戳在腮帮子上,有几根戳在下巴和脖子连接的地方,那里特别软,自己摸摸就知道了,转头时像布一样绷着。来不及拔出来,我转身就跑,他发出牲畜一般的惨叫,扶着签追我,追不了几步就疼得蹲下来,又挣扎着起来追我,嘴里喊操我妈。我一边回头看一边跑,跑过两幢楼转了两个弯就把他甩了,还听得到他的惨叫声,路上有几个人好奇地看着我,我放慢了脚步,有个牵着狗的老先生满脸疑惧地问我:“怎么了这是?”他是指惨叫声。我喘着气说:“是啊,怎么了啊吓死我了。”
走过小区门卫,心里还是很紧张。

2.
我跟两个小帅哥住在一个二居里,我住大房间,大房间有一个阳台,我可以把鱼缸放在阳台上,他们俩住朝北的小房间,我不知道他们在房间里干些什么,他们一个说跳街舞的,一个说教钢琴的,但我从来没有听到从他们房间里传出音乐声,只听到综艺节目的喧哗声,有时从门缝里看到里面光影变幻,这可能是在看电影,不时听到他们发出傻乎乎的笑声。
我试图跟他们沟通什么,但他们都对我挺不耐烦的,可能他们觉得我老了,看我的样子也不懂艺术,所以不想理我。有一次我把街舞仔堵在卫生间门口,他穿着挂着亮片的皮衣,半边头发剃光了,半边头发做成剑麻状,分刺向天花板和地板。嗨你还别说,还真挺好看的。我萎缩地跟他说该交房租了。这一套房子是我租下来的。他说:“明天吧明天吧,好吧好吧。”他一边说一边把卫生间门掩上,搞得我有劲没处使,非常虚弱地在门后说:“好的。”
第二天,我跟钢琴仔说,你们该交房租了。他留着小平头,盯着电脑转过一个腮帮子:“晚上吧。”
我说:“好,晚上别忘记了啊。”
鸡巴!
晚上。他们没有主动找我交钱。我一直等着,等到第二天早上,我努力把这事忘掉,不要影响白天的工作。过了两三天,我实在忍不住了,又找钢琴仔,钢琴仔说现在他没钱,等晚上街舞仔回来。晚上街舞仔回来,我听到钢琴仔在跟他说这事,我心里觉得轻松极了,这事晚上就要解决了。我甚至听见街舞仔掏钱包的声音。
钢琴仔过来交了三分之二的钱,他说剩下的三分之一过几天再交。我说:“好吧,一定要交啊。”
他说:“放心吧!”语气中带着不耐烦。
过了两天,他们把钱交给我了,并突然在某个深夜搬走了。我高兴坏了,本来打算忍受一年等合同期满的。
现在我一个人住着,在阳台上养了条金鱼,以前也养。
养了金鱼之后,我经常查一些金鱼的资料,听说国外有人觉得金鱼待在鱼缸里“太孤独了,看上去特别迷茫和忧伤”,就发明了金鱼运动器,是一个小小的会射出气柱的家伙,逼着金鱼不断地爬上蹿下,没有时间停下来思考、抒情,也可以让金鱼减肥。我坐在阳台的椅子上,看着我的金鱼小王八。
我以前养过花,狗,小兔子,鸡,乌龟,一一都死了,为了纪念死者,我用死者称呼生者,比如叫狗“花花”,叫小兔子“狗狗”,叫鸡“兔兔”,叫乌龟“鸡鸡”,现在这条金鱼叫“小王八”。
我伺候它比较辛苦。给它换的水先在阳台上晾三天,让氯气跑光,每次只喂五到十颗鱼食,这样坚持了三四个月,小心翼翼不养死它。那一次我出远门去买枪,估计要两三天才能回来,我用塑料袋装水盛着它上路,到了火车站又回来了,既然都带塑料袋了,干脆就带鱼缸,捧起鱼缸又想,这太不方便了,也太引人注目了,我就狠狠心把它一个留在家里,结果回来一看,小王八活得活蹦乱跳的,摇头晃尾鼓腮奋鳍的样子叫我生气,不过这启发我了,以后再也不喂它了,等水都变色了再换。
它活得更加精神。
我经常就坐在阳台上看着这个神经病,等天空黑下来,下楼去找点东西吃。

3.
小区门口坐着好些人,他们在乘凉,有的在下棋,有的在打牌。眼神不错。
有一个老太太胖胖的,看着我走过去,她的旁边坐着个老公公。
我听到一个人喊:啊,小心。这时,我的脖子已经拉到风筝线了,吓了一大跳。一个小女孩怯怯地看着我,眼睛仍旧亮晶晶的,旁边有个中年人拉着他,刚才可能就是他喊的。
我朝他们点点头,顺着风筝线朝天上看去,马上,风筝线看不见了,找了找,无限高的高空吧,有一个一闪一闪的东西。
我的脑子里残留着野火闪烁的形象,又去买了两个包子,强烈的茴香味让我受不了,顺着街朝前走,在街边小店买了杯奶茶,还有一杯咖啡,一边吸一口奶茶,一边啜饮一口咖啡,这样,我想走进一家打折书店,在门口被人拦住了。我蹲在台阶上一边闻着浓烈的花香,一边把奶茶和咖啡喝掉,花圃里,树木树枝上的树叶多么繁盛了啊。
把奶茶和咖啡杯扔在垃圾桶里,把手在自己的屁股上擦干净,刚才拦住我的人让我进去了,我本想把双手举到他眼前晃一晃的。
我买了本《乒乓球削球技巧》,捏着它走路挺不方便,经过第三个垃圾桶,我自己考验自己似的想,把书扔进垃圾桶里也没问题啊,犹豫了一下,把书扔进了第四个垃圾桶里,真的没关系,心里有点怪怪的喜悦,又想,为什么我经常有灵魂出窍的感觉,悬在斜上方,相隔几米,观察肉体。

4.
我又坐在一把公园的铁椅子上,说椅子不太准确,这是一圈围着一棵树的铁皮坐凳,凳面空心圆筒状,坐上去颤悠悠的,树干离得远,靠不到,直挺挺地坐着,很累,有两三只蝉在树上拼命叫,我盯着那把蓝色的椅子,椅子上坐着一个胖妈妈和女儿,女儿在哭,把鞋踢在地上,胖妈妈吃力地捡起鞋,重新套到她脚上,举起巴掌吓唬她,她真的吓了一跳,又接着哭,又怕又委屈。
妈妈把她抱走了,我赶紧走过去坐在椅子上,椅面上还有余温,她们也没走远,女儿回过头来看到了,止住哭跟妈妈说:“有人坐我们凳子了。”我有点讨厌她了。
一个赤脚的中年人围着公园跑跳绳,跑两三圈了,作金鸡独立状单腿跳,抬起的腿折成直角,脚尖绷得笔直。我很想把他脚筋削断。
那把刀我看上了,没想到这么贵,刀身像鸟的尖啄,1千多,还是算了,我喜欢最简单的直刀。从商场出来,风暖洋洋的,把洗得干干净净的头发往脑后扯,心情舒畅,过街天桥上面,蹲着两个人,卖藏刀或者新疆的那种刀,刀头弯弯的,很有民族色彩。我蹲下去问了句多少钱。80。我站起来就走,其中一个跳起来,追上来一手拉住我,另外一只手拿着刀。我吓着了,他说:50。我不敢要,我害怕,我说对不起对不起,没带钱。他松手了,恨恨地看着我离去,那眼神,我真恨不得把他杀了。
有个背着拉链包的中年人,穿着皱巴巴的衣服,挨个问:“大姐,看相吗?”亭子里,坐着好些个女人,树下,还有几个躺着睡觉的,没人理他。有四五个孩子在玩滑梯,地上铺着青蓝色的衬垫,有个爸爸陪着他的儿子,滑梯的顶部也就他头部那么高。
一个女人穿着睡裤走过来,她的前头跑着两条狗,一条大狗,一条矮狗,矮狗肥得肚皮拖到地上。显然,她更喜欢大狗,当大狗往滑梯衬垫上走时,她恶狠狠地责骂:“小亲,别上去!脏不脏!人家小孩玩的地方。”她转动一个健肩轮,亲昵地说:“亲亲,看呀看呀,这个会转呀。”大狗没有理她,她的笑容放了下来,说:“那你去散步吧,等下时间到了你别怪我。”我看见看相的中年人走了。大狗和矮狗一路乱闻,经过我的时候,大狗凑到我身上闻,我一动不动闻着它的口臭。她喊:“快走,别什么人都乱闻!”
我一直等着,大概一小时,女人往回走了。
我掐着她脖子,她抓我手,我只好把她头往墙上撞,第一下撞到门上,哐啷一声,吓了我一大跳,第二下第三下撞在墙上,噗噗两声闷响,感觉拎不住她了,顺势把她放倒在楼梯上掐,因为她一动不动,感觉像在掐尸体。
我低头着跑出楼道口,怕那里有摄像头,刚才跟着她进门时,我就刻意低着头。
出小区门,我学女人瞟人那样,没有转头,只是把眼珠转到眼角,斜眼看了一下,门卫室里那个老头在发呆,没有注意我。从公园回单位最近,我还是绕着道走。
王科长已经睡醒了,在网上种菜。他好像还养着虚拟情人。
“你去什么地方了?”他看了我一眼。
“有点事,”
“哦,局长找你。”
“啊,什么事?”
“没说,刚才打的电话。”
我走到门口。王科大笑起来:“回来吧回来吧,跟你开玩笑的,你怎么每次都信啊。”
他很无聊。
他问我手背怎么了?我说狗抓的。去打狂犬针没有。不是咬的,是挠的。这也要打吧。这个我不太清楚。还是去问问看打打更保险。好吧。
我捧着茶杯,站到办公室的阳台上面,楼下的草坪、车变得好小,水泥路条条框框的很有规则。住处只有四层高,这里有十三层,我挺喜欢站在这里,就是阳台太小,不敢站久,家里的阳台大,可以养小王八,晾衣服,堆鞋子和饮料罐,哈哈,透过玻璃窗看出去,还是个十字路口,每时每刻不是在纵横交驰,就是等着好多车。

5.
我坐在那把蓝色的椅子上翻书,傍晚很少来,一下班我就坐公车回家。
这个时候坐在公园里很有新奇感,跟中午坐在这里不一样。
外面有个公交车站,我不坐这站车。好多人在等。亭子里拥着好些人,在下棋,大部分是老人。我过去看了会儿,傍晚的阳光还这么厉害,从楼缝和树隙里穿过来,我忍着闻着强烈的老人味。有个穿着黑色套装的女人苦着西瓜脸坐在亭廊的角落里,靠着柱子痛苦地闭着眼睛,我观察她一会儿了,她穿得太热了吧。
一个老人笑呵呵地离开棋场,两只手放在腰间,走到一株树后面,褪下裤子蹲了下去。他的屎很臭,下棋的人骂他“狗啊,随地拉屎”。我走回蓝色的椅子上坐下来。
那个女的捂着鼻子走过来,她说:“有人吗?”我摇摇头。她在旁边走下来,有股香水味。大概过了十秒,她说:“这老头真恶心!”“嗯,”我说。
停了一下。
“你看字这么小的书啊。”
“是啊。”
“还在读书吗?”
“你看呢。”
她看了会儿。“我看你工作了,你属狗吧。”
老人拉完了屎,一边走一边系皮带,他往公园外走。
“下次再聊吧,”我站起来。
女人说:“哎哎,你要走啊?”
我向她露出歉意的笑容,慢吞吞地跟在老人后面,我想她会看我一会儿的。
等跟公园隔了一幢楼,我转头看了看,把书从右手换到左手,路边有半块地砖。
在楼道里,我只在老头头上噗的砸了一下转身就跑,心里害怕极了,现在天实在还早,幸好手起得块,没溅上血,我把砖扔在两个楼道之间的蓝色的垃圾桶里。
指纹什么的应该没事吧,我的手背被女人挠出了很多血道,我想把她的手指都剁下来,以免指甲缝里留下我的血肉,不过我想傻逼警察不会这么用心的,何况我又没犯罪纪录,也没DNA记录吧。我掐她的时候,那只大狗一直在低鸣,不够胆扑上来,我不知道当时那矮狗在干什么,掐好她下楼,矮狗绊了我一脚,我急慌了,使劲朝它肚子上踢了脚,没踢动,它悲鸣着自动退开。
小时候听说,死人的眼睛里会留下杀人者的影像,所以杀完人后要把眼睛挖出来。
我最好把那两对狗眼睛也挖出来。
吞吃了,碾碎,扔掉。

6.
抢匪太残忍了,老人一生和善。王科把报纸给我看。
查明了,王科在网上养的虚拟情人叫“充气娃娃”。
我问小Queen有什么办法偷偷把娃娃杀掉。小Queen说把密码换掉,过些天娃娃就会饿死。我说这不行,办公室就两人,王科肯定怀疑是我干的,最好有什么黑客技术远程把娃娃干掉。
小Queen说这个太难了,我也不懂啊。
我有点失望,那你学的什么自动化控制啊。
她说,你找死啊,说我,你去申请个账号做她朋友,每天投药,慢慢毒死她。
这样不是也会被他知道吗?
那娃娃肯定有好多朋友吧,你把药混在食物里啊,你们王科估计电脑也不怎么行吧,发现不了的。
我申请了个账号叫“气枪”,送了几次金币和蛋糕后,王科让娃娃加气枪为好友了,一天三顿,我都给娃娃送吃的送喝的,有时还送夜宵。娃娃究竟哪天才死呀。

7.
我偶尔也去超大型书店,仍旧没有“杀人技巧”这样的书,只是一些武术书、格斗书、防身书、执法实务等,有一些边边角角的知识可以收集。但我常常被《苏州园林欣赏》、《中国门环史》这样的书吸引,一看一下午,我的脸被对面大楼玻璃墙反射过来的夕阳余晖映红,心里充满了悲伤,哈哈,人生只有一次啊。我要掏出一把尖刀,把玻璃划伤。

8.
我先在男人脖子上捅了刀。过了几个小时吧,在小姑娘肚子上搞了几刀。
我在网吧里跟人QQ买枪的事。搜索了一下“买枪”,跳出来好多选项啊,大多卖猎枪的,猎枪携带不便,少数卖自制手枪的,有的留了手机,都强调不回短信,肯定的,玩枪的手指粗打短信不方便,直接给陌生人打电话我害怕,有留着QQ的。
我就问:“你卖的不是玩具枪吧?”
“操,真家伙。”
“多少钱?”
“你要那玩意干嘛?”
“你问这干嘛。”
“10万一把,6发子弹。”
“什么枪?”
“手枪啊,警队用的那种。”
“你现在有?”
“看你诚不诚心要。”
“10万太贵……”
“你要什么价位的?”
“5000左右的,不好意思……”
“有,自制的,仿64式7.62mm手枪,子弹可长期无限供应,低价。”
“真的这么便宜?”
“又嫌便宜了?”
我把QQ关了,删除聊天记录,下楼买饭。
我排在一个男人后面,前面还有四五个人。
“我这块凭什么这么小?”男人敲着玻璃罩,“凭什么嗯,凭什么?
盛菜的姑娘涨红了脸。
前面四五个人回过头看他和姑娘,如果是我,肯定承受不了这些眼光。
“凭什么你多长两块肉就欺负我?!”男人拿拳头砸玻璃罩。姑娘哭了。
我没有买,跟着男人出店。男人拎着快餐盒,穿过地铁站,朝一幢大楼走去,我捏着水果刀,这就是水果刀的好处,这大白天人来人往的,很难找机会啊。我希望他走到某个看不见人的死角,希望他上厕所。
他走进街边公园,在找椅子。公园里有一张蹦床和一座黄色的滑梯,小孩子不吃饭,发出尖叫声,有一个穿着条纹病号服的女人坐在椅子上看着小孩发呆,透过树林,可以看见河对岸医院大门。男人在一棵树下停下,那里有一块石头,他坐在石头上面,背靠着树干,把快餐盒放在地上,从口袋里摸出一只调料瓶。
我快步走到树后面,心里犹豫得不行,孩子的尖叫会掩盖他的尖叫,但会吓着他们,完全是一时的灵感,我拿起他的快餐盒就跑,他一边追一边大喊大叫:“操你妈,傻鸡巴疯子。”真怕他乱叫招来人。
我在幼儿园外面的公厕里等着他。他一追进来就一刀扎在他脖子上,我害怕他扶着刀把继续追我,赶紧拔了出来。他的眼珠凸出来,像一下没杀尽的鸡,咯咯咯发出破碎的嗓音。我把刀往地上一扔,拎着快餐盒逃走。
坐在网吧里,我自责不够冷静,至少把刀扔进粪孔里,打开QQ,发现卖枪人下线了,一阵失落,打开快餐盒,我看到这块肉确实很少,我用筷子夹起来翻看了,可以确定,这块肉确实很小。
我等着姑娘下班,跟她坐一路公车,在某条巷子里,从后面捂着她嘴,在她肚子上扎了几刀,软扑扑的。

9.
“我操你妈,你妈个逼的,操不死你,我操你妈大傻逼,我操你个牛操的,你妈逼,操,牛逼操的……”
身后有个女的一直在骂,金色头发。
我笑了,真可爱,她也是逼拿什么操啊。
在路上,她说她叫“哪吒”。我说你为什么不叫“金色哪吒”,这个更好听。
“操。”她翻了下白眼。我请金娜坐下来跟我一块儿先看个电视。“操,傻逼,”金娜轻声说了句,加大嗓门说,“快给钱吧。”
我用一张棉被堵住门缝,用被单吸地板上的血,被单太薄了,改用它堵门缝,拿棉被吸血,用垫被裹着金娜,扔到阳台的角落里,用一只包装袋盖上,飞快地把自己脱光,衣服塞在床底下,在浴室里冲了个澡,换了双鞋跑到楼下的五金店买了挂锁拧在门上,拿着金娜的手机出门,锁门,跑到厨房里把整罐雷达杀蟑喷剂倒在门口,跑到小区门口,随便上了一辆公车,坐了一站,车上人太多了,下来,想把手机放在车站坐凳上,不完美,等来一辆空车,把手机放座位底下,下车,看着庞大的汽车载着手机越走越远,打车回小区,去建材店买了把锤子,买了块铁板,还有两只编织袋,不能买太多,铁板没用上,最终用的是砧板,垫着被子,把金娜的肉剔下来,剁碎,装在两个套在一起的编织袋里,厨房原来就有的两把菜刀都用上了,还有带小锯齿的水果刀,骨头砸碎了扔电视机包装盒里,幸好原先没扔,理想状态是把骨头砸成粉末状,但没有合适的工具,有一台碎石机就好了,最难处理的是金娜的头,圆咕隆冬的很难砸,甚至想过扔马桶里冲下去算了,最好把肉煎一下再扔,让人看不出是什么肉,也比较香,可以早日被野物吃完,又去浴室重新冲澡,仔细洗了一遍,耳洞鼻孔眼角都不放过,抹了很多洗发水和沐浴露,冲了半天才冲干净,街舞仔和钢琴仔快回来了,先把地板上的血抹干净,把碎骨从电视盒里倒到塑料袋里,装在一只旅行包里出门,嘎嘎乱响,想塞两件衣服进去,想想不妥,打的到城市另外一端的郊区,把碎骨撒在一条野河的芦苇丛里,旅行包带回来,顺路买了两瓶硫酸,想到不应该在小区附近的五金店和建材店买东西的,把血衣放进洗衣机里洗,把金娜的血衣也放进洗衣机里洗,碎肉抓进马桶里,倒硫酸,吱吱乱叫,冲上来的白气熏得我直流眼泪,马桶堵住了,急得我拿头朝墙上撞,赶紧跑下楼买马桶通,路上给小Queen打电话,问她平时被子裤子上染了血怎么办,她说使劲洗啊。我说难道没有特别的洗剂吗,比如衣领净、袖口清这种洗剂。她说到好像有,不过马上洗的,普通洗衣粉就可以洗干净呀。她着急地说:“你干嘛问这个?你在哪里杀的啊?你干嘛要洗血,你不会在家里杀了吧?你傻逼吧你,我跟你说过千万不能在家里杀啊,那麻烦了!太麻烦了!”我挂掉电话,买了马桶通和洗衣粉回,换了个小区门进来,把一袋洗衣粉倒在阳台和房间地板上,洒上水,听到洗衣粉嗤嗤开始吃脏东西吃地板的声音,赶紧回卫生间通马桶,肉下去了一半,还有一半,像水泥一样凝固在编织袋里,这时,
砰有人敲门,吓得我叫了一声,又砰砰砰,还不知道怎么反应,门外开骂了:“倒逼水啊!?你娘的。”
是楼下那个老头,嗓门很大。
他一直在砸啊。我坚决不能开门,直到听到老头喊:“怂逼,再不开门老子踢进来了!”
我连忙从卫生间跑到门背后喊:“大爷对不起!我在洗澡,我马上叫人来做防水!”
“开门!”
“我在洗澡,不方便开门,等下我下来给您赔罪!”
“少跟老子来这一套,开门!”
操,老鸡巴!“您等我穿下衣服。”
我把半袋肉拖到阳台上放起来,锁上房间门,把头送到水龙头下冲了冲,拿莲蓬头冲了地板,盖上马桶盖,飞速拖了地上编织袋拖过的痕迹,开门。
老头不进来,口气好了:“水都漏下来了知道吗,滴答滴答的,平时用水注意点,这都是老楼了,不行就在卫生间里做个隔断,用破衣服破布先铺上也行啊。”老头下去了。
他居然就下去了。我擦洗房间地板,把脏水都倒在马桶里冲掉,冲洗阳台。想过要不要把小王八的眼珠挖掉。拖着一个编织袋出门,究竟不安全,我决定分批把肉扔掉。去上班时,去吃饭时,去上网时,都可以,随机几斤几斤的扔在沿途垃圾桶里,就算这样可能暴露我的生活路线,那又怎样?!我先把金娜的衣服剪碎了,扔到网吧楼下的垃圾桶里。等我上完网,街舞仔和钢琴仔都还回来,真是老天有眼。
剩下的血被、血垫被、血被单怎么办?
他们大概在第三天晚上突然离去,我考虑过要不要立刻搬走,说不定他们发现了什么,但我又断定这只不过是年轻人做事不着四六。

10.
挖掉小王八的眼睛太残忍,我把它捞起来,小王八使劲扇了几下尾巴,作为一条好久没吃东西的金鱼,还算比较有力的。我把它包在一个垃圾袋,垃圾袋实在太大了,包了几圈,完全察觉不到里面还裹着小王八,就是一团软绵绵的尼龙纸。
我捏着一个汤匙下来的,在花坛里挖了个坑,把尼龙纸放进去,汤匙也放进去,又手把土掩上,踩了一脚。
要离开这么些天,还是把它埋了吧。我特意记了下他葬在哪棵小花木下面。
那天在地铁站,男女朋友吧,男朋友抱着女朋友,把她悬在轨道上,远处,地铁来了,风先涌过来。女朋友嬉笑着,敲他肩。灯光扫过来了,女朋友还笑—害怕了—尖叫:“放下放下!”男朋友笑着把她转回来,地铁慢下来,势大力沉地往前缓冲,男朋友不笑了,飞快地转身,把她往轨道里一抛,地铁发出刺破耳膜的刹车声,反应快的人同时拼命尖叫。女朋友立刻变成了残骸,弹出很远,有些肉块掉在月台上,不过没看见一点血。
我吓到了,原来杀人这么恐怖。我不能让别人看见杀人。
那男朋友不见了。月台上有人晕倒、吐、尖叫、跑到车头去看。这些我都想干,他们好像我的化身,结果我只是喝醉酒了一样跑出地铁站,打车去上班。我跟王科说了这事,他不信。
我闻着满满一车厢人气,气窗打不开。跟我的椅子背靠背的那把椅子上坐着两个人,转过头只能看见他们披着毛皮的头盖骨顶部。
“你把鞋穿起来,太臭了。”
“不臭啊。”
“你的脚太臭了!”
“我的脚不臭,我天天洗”
“你自己闻闻,那是你袜子。”
“袜子我天天换。”
“你有这么多袜子啊天天换?”
“很多双,几十双吧,你难道会没有?”
“我怎么会有,你有三十双?”
“可能都不止,我也没数过,换下来堆在一块儿,真的像山似的,放洗衣机里一块儿洗,满洗衣机都是袜子,绞啊绞,哇,全浮着,晾起来要半天。”
斜对面有个穿制服的西瓜脸女人看着很脸熟拿着纸巾掀起额发抹汗,擦颧骨,抹鼻翼,擦下巴,抹脖子。她发现在看她,瞟我。
我要坐八个小时,车窗外面的景色流水线般连绵不绝。
一个十三四的小孩走过来,还很矮,提前壮实了,神情像四十岁的江湖汉,左手拿着一根铁刺,套着一个可乐罐,摇着可乐罐唱着歌走过来,他穿着踩塌鞋帮的球鞋,火车摇晃,他跟着晃,顺手摸坐在外座的每个女人的光手臂。
西瓜也被摸了下,她愣了下,小孩早就走过去了,她皱起眉毛轻声咒骂了一句。这个小孩我也觉得眼熟,警惕地看着他走过去,他的球鞋眼熟。
又一次跟西瓜对上眼,我鼓起勇气笑了下,她也笑了下说:“你……”
我走过去,还是那股香水味:“你是那天XX公园,我们见过,那位吧……我属狗。”
“哈哈,”她高兴地大笑起来,一个劲的点头说:“是啊是啊,你是,我刚才看着就觉得像,你怎么一个人,去出差啊?”
“我去看朋友,你出差?”
“看朋友?”
“你出差啊?”
“是啊,好烦啊,你怎么又在看书啊,什么书啊?”
“玩转绕口令。”
“什么书,什么绕口令(翻过我手里的书看封面)?你看这样的书干嘛?”
“随便翻翻,挺有意思的。”
“噢,你喜欢看书,看书好,你去哪里啊?”
“你去哪里啊?”我已经想好,她说去哪里,我就说也在那里下。
火车慢下来,进某个站了,列车员走过去顺手锁了厕所门,她没看到刚才进去了一个人还没出来,我等着等会儿砰砰砰的砸门声。
2009.4.22

[ 本帖最后由 孙智正 于 2009-5-13 09:57 编辑 ]
作者: 江冬    时间: 2009-5-13 09:42
城市垃圾处理工程
这句话一出来就有点失望。之前的感觉是,杀人者是情绪化的,随机的,想杀就杀——或许是喜欢这么个任性的角色吧,不喜欢他是为了个什么目的,尤其,这个目的还有一定的道德色彩。随便杀人的人,有何道德可言?
作者: 孙智正    时间: 2009-5-13 09:56
书名没有暗喻什么,随机在豆瓣上搜的,跟前面的乒乓球削球技巧一样。
不过你说的有道理,在结尾出现这个书名,未免让人联想,我没注意到这一点。现在我编辑一下,换成《玩转绕口令》。谢谢
作者: 江冬    时间: 2009-5-13 11:55
这个书生幻想出来的杀手,带着一股子的书生气。
小说完全是作者的一种情绪宣泄,也许,和他类似的书生们都会读得过瘾。

[ 本帖最后由 男男 于 2009-5-13 11:57 编辑 ]
作者: 孙智正    时间: 2009-5-13 13:21
这年头,杀手都很有文化
作者: 马耳    时间: 2009-5-13 15:53
不知道这种情绪宣泄会指向何方,从现在这篇来看,这还是一种纯粹破坏性的宣泄,这种宣泄很难持久,也很难得到认可,因此我很想看看作者的下一篇文章是怎样的,如果能用某种方式让这种宣泄持久深入下去,倒也会开辟一片新的天地。
作者: 琅琊瘦龙    时间: 2009-5-13 16:00
标题: 作者的目的已达到
作者想说的都已经说了,很有希区柯克的残忍。

若说好也不能太好。

只是不知道写了这样的作品,意义是什么?以前也写过这类的东西,暴力,杀。但后来想,为什么??
作者: 孙智正    时间: 2009-5-13 17:05
我要把负面回复的人都杀了。
作者: 陈鱼    时间: 2009-5-13 18:22
蛮有个人特色的语言
作者: 陈鱼    时间: 2009-5-13 18:24
我喜欢作者的断章 每一个章节之间若有似无的联系 窝囊和凶戾的二重人格 善于发现小细节

还是个十字路口,每时每刻不是在纵横交驰,就是等着好多车。——这样的句子要多一些,很好很下意识
作者: 陈鱼    时间: 2009-5-13 18:25
以上回复仅针对作者的恐吓 不代表本人真实意愿
作者: 乌鸦十三    时间: 2009-5-13 19:43
嗯……要一直保持这样的气势很困难啊……结尾就已经有点向下走了……
作者: 纪小齐    时间: 2009-5-13 21:01
很喜欢你小说的叙述方式。
你的这篇小说,我觉得太精彩了。
昨晚一口气读完,烟都忘了吸。
但我后来也发现了一个缺点,那就是,你的句子间的衔接很不好。读起来卡卡的感觉。如果能捋一捋,把卡的地方捋顺了,那就更好了。
作者: 陈鱼    时间: 2009-5-13 21:21
原帖由 纪小齐 于 2009-5-13 21:01 发表
很喜欢你小说的叙述方式。
你的这篇小说,我觉得太精彩了。
昨晚一口气读完,烟都忘了吸。
但我后来也发现了一个缺点,那就是,你的句子间的衔接很不好。读起来卡卡的感觉。如果能捋一捋,把卡的地方捋顺了,那就 ...


太顺反倒失了力道,这篇小说作者追求的就是速度和力度,以及隐藏在后面的绵长的联系(人物、事物的牵扯),所以这样的句式我觉得不错,蛮有韧性和弹性的,像一粒粒的QQ糖,哈哈
作者: 纪小齐    时间: 2009-5-13 21:30
也许是的。
但我写文章总是比较讲究阅读的感觉。写一句读一句。整段连起来再读一遍。卡的地方一定要磨到光滑。
以前也尝试用过这种蹦蹦跳跳的叙述方式,但用起来总不顺心。
作者: 琅琊瘦龙    时间: 2009-5-14 08:52
标题: 真厉害!!杀手本性
原帖由 孙智正 于 2009-5-13 17:05 发表
我要把负面回复的人都杀了。





这也是小说中的一部分吧.

吓得俺只有说好了.大家都说好.杀手万岁.
俺是认真的.
作者: 韦乃文    时间: 2009-5-14 11:12
又乖张又老道
作者: 帕轮船    时间: 2009-5-14 11:56
风格变了嘛。
作者: lostboy    时间: 2009-5-14 19:42
确实不错,FBI的案例报告。凶狠乖戾,杀手莱昂和开膛手杰克的混合体。
只是有些杀人场景有些重复了,都是出于厌恶吧。
我感到签可能有几根戳在腮帮子上,有几根戳在下巴和脖子连接的地方,那里特别软,自己摸摸就知道了,
我真的自己摸了摸。很有意思啊。
作者: 孙智正    时间: 2009-5-15 18:38
删除了一些副线,马力的,“我”的爸爸的等。下面是其中一个片段,加个题目,以便形成像《火柴》一样简陋的一篇。

《屎》
我南方的朋友马力遇到问题了。他在一家建材公司上班,没有女朋友,去婚介所登记过,见过三四个女人,其中一个被他摸了胸,还捏,捏痛了她,过了两天,马力想,联系她一下吧。犹豫了,拖到双休日,双休日马力想休息一下,出去见人挺累的,要找地方吃饭,要不断说话,女人们明明语言能力比他强多了,但都装逼,还是下礼拜找个工作日联系她吧,结果你猜到了,他又拖到双休日,双休日他又要休息,这样过了两个礼拜,她也没主动联系他。就散了。这时,马力爱吃动物内脏的老娘打电话给他,要从老家过来照顾他。马力问了问那老爹怎么办,没人给他做饭了啊。老娘说,他天天吃麻将就行了。
马力说,麻将这么硬,老爹牙都没了怎么咬得动。老娘在电话里吃惊地笑了,想不到马力还会跟她开玩笑呢,她说,他不用吃,他是麻将仙。
老娘来了后,和马力睡一个房间,因为马力只有一个房间,老娘坚持要打地铺,马力感到,有老娘在,打手枪不方便了。幸好过了几天她说,想租个小店铺去卖小东西。马力说,也好的,顺便给你搭个床。老娘的脸飞速地阴了一下。
马力在中学门口租了个五六平米门脸,勉强可以搁下一张钢丝床,一只玻璃柜台和一张小桌子。老娘去批发中心批发了好多发夹、项链、指甲贴等等小东西,专门卖给中学爱臭美的小女生,不过生意实在不太好,这帮中学生像肉鸡一样圈着,很少有出门的机会,学校也不允许她们美起来。老娘觉得很闷,很孤独。两个礼拜后,马力在公司接到老娘电话,说她回老家了,钥匙压在店门口的垃圾桶下。
双休日,马力在店里盘货,整理出两大箱,叫了辆三轮车去批发中心退货,批发商承诺一个月后退款,一共三百多块。马力回到店里,把床、玻璃柜和桌子卖给隔壁开饭店的,一共50块。
过了一个月,马力去找批发商,店关着。打电话,批发商说,在外地,一个礼拜后回来打电话给他。过了一个礼拜,马力没等到电话,主动打过去,批发商说还没回来。接下来几次电话,批发商说,会计出差了,没法给他结账。
马力在QQ上跟我说起这事。我说:“你是不是很烦?倒不是钱的问题,就是很烦?”
马力说:“是啊!”
我说:“我过来杀了他吧,把内脏挖出来给你娘吃。”
马力说:“我再想想。”
马力买了支502去封锁眼,结果发现现在的卷闸门都用电子锁,他很烦恼,踹了卷闸门几脚,声音大得吓死人,又没什么用。他去厕所洗手上粘着的502,为了减少作案时间,在路上他就把502剪开了,为此还特意买了把小剪刀,他看到墙角有一根搅屎棍,想了一下,他把棍子搁在屎坑里,蹲下,使劲挤肚子里的屎,总算挤出来一些。马力小心翼翼地挑着屎,经过挺长一段走廊,把屎甩在卷闸门上,回到厕所,把搅屎棍放回原处,这次走在走廊里,他的心放松得像一只袋,看到屎在卷闸门上炸开了一朵花,马力吹了声口哨。
当他骑着车回单位时,风还一直把他的头发往脑后带。
2009.5.12
作者: 亢蒙    时间: 2009-5-16 11:56
前面的部分神经兮兮的真是好看,后面有点审美疲劳般的拉长了人物的描写。
作者: Juneau    时间: 2009-5-16 22:29
感觉杀人的场景都是想象中的杀人,或是得之于文字和影像,因此杀起人来才这么随意,有漏洞
作者: 林思南    时间: 2009-5-16 22:53
正好是晚上看,因为具体生动而感到害怕.
作者: 科西嘉    时间: 2009-5-16 23:12
读上去的感觉非常畅快,几乎感觉不到停滞,一口气读完的。
作者: vivienne    时间: 2009-5-18 20:00
宣泄得畅快淋漓.
只是同前面的人有同种想法:在此等宣泄之后剩下什么?出路又在何方
作者: 司屠    时间: 2009-5-19 09:38
标题: 我曾经有一把枪,五四,
当我晚上一个人值班时,有时我就会从保险柜里把枪取出,把枪口放入嘴里,我想到的是口交,哈哈,难为姑娘们了,然后我扣动板机,当然,在这之前已经把弹夹卸下,但我仍然担心,担心会有一颗天外来弹将我炸开,这就仿佛我死于自杀.
作者: 孙智正    时间: 2009-5-19 10:09
原帖由 vivienne 于 2009-5-18 20:00 发表
宣泄得畅快淋漓.
只是同前面的人有同种想法:在此等宣泄之后剩下什么?出路又在何方


主要回答前面的人。
还真有不怕死的。
不要过于依赖和相信“思考”,动不动之后啊,出路啊。也不要被自己的“思考”遮蔽了别人的“思考”。有“思考”到不了的地方,如果你感受不到,真的没办法拿一个盘子,把思考搁在上面捧给你看。
作者: 孙智正    时间: 2009-5-19 10:10
被司屠吓着了。
作者: 阿呆    时间: 2009-5-21 00:13
写得挺好的。这种连环杀人的写法挺难,杀了那么多人,手法地点人物都要有变化,这点楼主做到了,而且那种挂丝带缕的联系也不错,结尾也很好。但这种连环杀人要杀一个让人心紧一下,层层递推下去才有看头。你只是并列了数次作案,在布局上面花了不少心思。最后那个“金色哪吒”,主要笔墨用在处理事发后的现场,这个其实是个很需要专业知识的领域,你无所畏惧地开进去了,但显然没有全部搞定。最关键的还在于,作为读者的我,更希望你看见你杀人前的准备(环境、心理)。我觉得这是你该用力的地方——就像小说的一开头。
作者: 秦惑    时间: 2009-5-21 09:15
怎么说呢,太文了,可能是因为你没杀过人,尤其是动机单纯的杀人行为,所以,写出来的只是书生杀手,就像我们看的枪战片,真实度不够,是因为我们太熟悉了,而这种熟悉,其实恰恰一点也不熟悉——比如说,近距离的,电影里可以出现一个人为另一个人挡子弹,真实情况是,子弹将穿透挡子弹的人,再穿透被挡者,继续飞行。你的小说给我的感觉也就是这种挡子弹救人的真实,没有震撼,没有偏离我的认知轨道。
作者: wqawqa    时间: 2009-5-21 09:27
原帖由 秦惑 于 2009-5-21 09:15 发表
怎么说呢,太文了,可能是因为你没杀过人,尤其是动机单纯的杀人行为,所以,写出来的只是书生杀手,就像我们看的枪战片,真实度不够,是因为我们太熟悉了,而这种熟悉,其实恰恰一点也不熟悉——比如说,近距离的, ...






作者: 秦惑    时间: 2009-5-21 09:42
呵呵,我说真的啊。很多时候,幻想出来的真实,都不真实,我们可以假想杀人的场景、心情,但,只有你实现它了,你才知道是什么感觉,对比你写出来的,原先假设好的,看看差距有多远。
作者: 孙智正    时间: 2009-5-21 10:06
原帖由 秦惑 于 2009-5-21 09:15 发表
怎么说呢,太文了,可能是因为你没杀过人,尤其是动机单纯的杀人行为,所以,写出来的只是书生杀手,就像我们看的枪战片,真实度不够,是因为我们太熟悉了,而这种熟悉,其实恰恰一点也不熟悉——比如说,近距离的, ...


被你发现了,我确实“没杀过人,尤其是动机单纯的杀人”。我败了
《杀手》应该由一个真正的杀手来写的的,《金刚》由金刚来拍,《变形金刚》由变形金刚来拍。这样才体会得深,拍得真。
作者: 井井回    时间: 2009-5-21 10:06
真实是可以想象的,也是可以间接推理出来的。如果照你的说法,这世上所有写杀人的小说都是不真实的。
作者: 孙智正    时间: 2009-5-21 10:11
原帖由 秦惑 于 2009-5-21 09:42 发表
呵呵,我说真的啊。很多时候,幻想出来的真实,都不真实,我们可以假想杀人的场景、心情,但,只有你实现它了,你才知道是什么感觉,对比你写出来的,原先假设好的,看看差距有多远。


难道我,真的,要去,“实现”一下吗,,,
作者: 不有    时间: 2009-5-21 10:31
原帖由 孙智正 于 2009-5-21 10:06 发表


被你发现了,我确实“没杀过人,尤其是动机单纯的杀人”。我败了
《杀手》应该由一个真正的杀手来写的的,《金刚》由金刚来拍,《变形金刚》由变形金刚来拍。这样才体会得深,拍得真。



作者: 秦惑    时间: 2009-5-21 11:41
原帖由 井井回 于 2009-5-21 10:06 发表
真实是可以想象的,也是可以间接推理出来的。如果照你的说法,这世上所有写杀人的小说都是不真实的。

基本上都不真实,好像有一个荷兰作家,写了一本杀人的书,大火,没多久被关起来了。因为,涉及一个真实案件,作者真把人给杀了。还有那个莫斯科的连环杀手,杀了60多个人,处理尸体的方式就是肢解,做成饲料喂猪,二十多年不被发觉。所以,我觉得如果真要好好写一篇东西,一定要做足功课,而不是依靠想像,推理,我们的想像、推理,基本上局限于共性,而非特性,为什么我们经常惊讶于某些案件,就为了这个杀人?杀之前想些什么,做些什么。可事实上呢,人家也许根本没做什么准备,只是突然想杀人而已,碰巧真杀了,一根筷子都可以是凶器。我不是说不可以写,只是说,那样题材的东西,可以写得更好,如果功课做好一点,而不是局限于评论里人说的那样,你自己虚构出了一个杀手,一个有文化的杀手,你还虚构他的兴趣爱好,他喜欢观察什么,思考什么,很明显,你失败了。你只是写了一个像你的杀手,更为恐惧的是,你居然没有杀过人。人物的身份,和他关注的东西,思考的东西,非常不协调,这是硬伤。第8段的尤其失败。
作者: wqawqa    时间: 2009-5-21 11:45
向荷兰杀手学习

[ 本帖最后由 wqawqa 于 2009-5-21 12:28 编辑 ]
作者: 秦惑    时间: 2009-5-21 11:55
没错,男男的话最到位。道德色彩。
作者应该是很在乎别人眼光的人,试图变态,但又不敢触碰底线。
打破逻辑,无视道德,如此方能力求真实,走近一点,再走近一点,仅靠想像是不够的。
作者: wqawqa    时间: 2009-5-21 12:10
“可事实上呢,人家也许根本没做什么准备,只是突然想杀人而已,碰巧真杀了,一根筷子都可以是凶器。”
这一点《杀手》里表现得很好,不管是事发前,事发后,几次经历的安排我认为是没有多余的。秦老师,我觉得你很可能一直在就某一类小说发表看法,但不是这一篇,不然的话我实在很不懂你是怎么读出这些感慨的

你可以建议LZ以后写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比如出门遛个弯啊,吃个饭啊,看个电视啊。孙智正写得是这些。这次有些改变,也没出现落差,
不是没有问题,但老师你没说到点上,要是我写一篇看电视的小说,写得很烂,我是不是可以说我是一个书生杀手,我从不看电视

秦老师,您似乎很羡慕于“涉及一个真实案件”。并且为了小说的艺术,您似乎对“功课”的理解有些偏差,或者你可以说的更明白一些,我也想明晰一下怎么做,最后能把功课做好,做准。“人物的身份,和他关注的东西,思考的东西,非常不协调,这是硬伤。第8段的尤其失败。”什么身份?应该关注什么东西?应该思考什么东西?去组织一个协调和没硬伤的杀手,或者说作者呀?
作者: 乌鸦十三    时间: 2009-5-21 13:39
不相信可以写出真正的真实。
就算叫一个杀手来写,也不可能。或者你可以举出个例子来,什么东西,能表达出真正的事实?

发生过的事实,已经彻底丢失在过往的时间之中,没有任何方法能够将其重现。就算当时用摄像机记录下来也不行。因为每个动作,每个表情,每句话相应的心理状态和情感变化是不可能捕捉的,还有动机,可能性,角色互动,社会背景,历史构成以及一切。

那是个无限。
即使一瞬间也足以是无限的。没有东西能容纳无限,《尤利西斯》就是最好的证明——捕捉最精准的真实是不可能的,失败的,实验的。

对我来说,小说的极限就是以虚构的真实象征或提示真实,或者以真实的虚构创造或把握虚构。我想,不存在真的东西,在小说的领域里,只要你写了,那就肯定不是真的。
真,是驾临于你精心构思的假之上的。
是靠唤起读者的思路,想象力和共鸣去烘托,去把握,去象征而存在于作者和读者两个头脑中的不稳定的联系。

把握曾经存在的“真”,是多么难的一件事情,它只可能发生在你的思考和推断中,因为直接体验已经彻底丢失了。

彻底的。这就是一去不复返。这就是残酷的四月。

别把小说贬低成回忆录或者社会调查报告或者剧本。小说是假的。它所有的魅力都建筑在这个精美而巧妙的“假”里面,巴尔扎克那种想和身份证发放机构媲美的现实主义小说会被电影,动画,电视击溃的。只要约翰尼德普和娜奥米沃茨来演就行。你描写的再好再真也比不过最高水准的表演和摄像的重现。
但是卡夫卡,卡尔维诺类型的小说就不会被击溃。因为你知道那是假的。你没法把它拍出来,拍城堡?拍人跳到月亮上拿奶酪?拍恐龙?他们写的城堡就是城堡吗?月亮就是月亮吗?恐龙就是恐龙吗?
杀手就是杀手吗?

还是创作思想不同吧。我不想写剧本,回忆录或者社会调查报告一样的小说。我宁可直接去写剧本,回忆录和社会调查报告。
或者我继续写小说。
写说不出的,拍不出的,没办法把握,没办法做功课的,但是却存在的东西。
比如我说出“天空”,“妈妈”,“蓝”,和“十三”这些词语时涌起的感情。
在五秒钟之前。
作者: 毋非    时间: 2009-5-21 13:59
原帖由 乌鸦十三 于 2009-5-21 13:39 发表
不相信可以写出真正的真实。
就算叫一个杀手来写,也不可能。或者你可以举出个例子来,什么东西,能表达出真正的事实?

发生过的事实,已经彻底丢失在过往的时间之中,没有任何方法能够将其重现。就算当时用摄像 ...

举双手加双脚赞同这段话。

海明威的名作《杀人者》。
作者: 小辣椒    时间: 2009-5-23 19:12
真实都是幻象
作者: 王旻斐    时间: 2009-5-24 20:33
好看啊
作者: 老土墙    时间: 2009-7-29 14:30
这篇真好看。极冷竣,极热烈;极沉默,极狂暴。我将这篇小说理解为作者对一种温和有礼、井然有序的新秩序的追求,并宣泄求而不得的愤怒。
不知道理解得对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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