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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圣母啊! [打印本页]

作者: 人力笔夫    时间: 2009-6-12 13:10
标题: 圣母啊!
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矣。
                                                                              ——《老子》第二章


9个人的宿舍里开着8盏台灯,就要期末考试了。

只有马晓可一个人悠哉悠哉地在阳台上乘凉。马晓可是个记忆天才,跟黄蓉她妈一样过目不忘,考试对她来说根本不是问题。

马晓可在晚风里吹了一阵,凉爽之后有些冷了,转身爬上自己的床。她打开台灯,在枕头底下抽出一本《圣经》来……

晓可的妈妈是一位虔诚的基督徒,新生报道的时候,在她的行李里塞下了这本《圣经》,并叮嘱她要按时祷告。

马晓可面对着《圣经》,脸上泛起一丝笑——耶稣他妈未婚先孕,给订了婚的准丈夫约瑟戴了顶绿帽子,竟然因此成了西方世界的圣母。还说是耶和华在梦里睡了她,也不知道耶和华睡玛利亚的时候她有没有高潮。

晓可的爸爸马云是市里的局长,哈尔滨市的小姐们都知道有马云这一号。马晓可的妈妈根本管不了自己的丈夫,只有在信仰中保持着沉默,靠上帝给自己一点安慰。

马晓可18岁那年跟朋友去K歌,在一个包房里看到自己的爸爸正抱着一个跟自己差不多大的女孩子,她过去给了马云一个大耳光,从此就再也没叫过他“爸爸”。晓可可怜自己的妈妈,可也没办法,其实她根本不信基督教那些东西,只是为了安慰妈妈才假装虔诚。

马晓可关了台灯,泛起一丝睡意,可又睡不着。回忆着白天的事情,不禁感觉好笑。

今天上午,学生们正在上上午第三节课。

历史系三十二岁的年轻副教授的床上传来一阵阵的喘息声,被子浪涛翻滚一样起伏不定。

从被子掀起来的一角里,挣扎出一张女人的脸,女人喘着粗气。这是一张足以打动任何男人的脸。一头长发散乱在身上。女人用尽余力企图推开床上的男人,男人不情愿地用手纠缠着女人的身体,女人挣脱男人的纠缠从床上起来,男人没了力气,不在做徒劳的努力,放下手,趴在床上不动了。

女人撕了一团卫生纸擦拭着下身。然后,从散落一地的衣裤里找出属于自己的,迅速穿上。

高跟鞋敲的地板“哒”“哒”之响,镜子里的长发女郎正拉直上衣的褶皱。女人似乎收拾好了一切,在镜子里寻找着,还有哪里不合时宜。

女人小心翼翼地将门拉开一条缝,走廊里没人,紧接着一连串清脆的脚步声从走廊里传来。

从男教宿舍大门里出来。男教宿舍大门面对着一条安静的校园小径,从这条小径径直向北走是图书馆的所在地。女人到图书馆借了一本西医药学大词典。

女人走在回宿舍的路上,路边一个胖子远远地指着她对身边的瘦子说:
“那边那妞真靓,是哪个系的?”
“她你都不认识?这是大名鼎鼎的医学系班花马晓可。你可别打她主意,这女生特正派,听说她都不跟他们班男生说话。”
“是吗,这么拽。圣母啊!”

马晓可用眼角的余光打量着这两个路边淫贼,不用听也知道他们在说些什么,心说:这校园里除了奸夫淫妇,大概就只剩下一群傻屄了!
作者: 5月8月    时间: 2009-6-12 13:43
他俩对标题的理解上有分歧。老子的意思大概是说:美是不能被标准化的,假如对美的认识在所有人的心目中都一样,那一定不是真正的美了。正文部分他能看懂,但我不觉得好。也许是这样吧?我不觉得好,会有别人觉得好。
作者: 人力笔夫    时间: 2009-6-12 13:45
原帖由 5月8月 于 2009-6-12 13:43 发表
他俩对标题的理解上有分歧。老子的意思大概是说:美是不能被标准化的,假如对美的认识在所有人的心目中都一样,那一定不是真正的美了。正文部分他能看懂,但我不觉得好。也许是这样吧?我不觉得好,会有别人觉得好。


美不止不能被标准化,而且美还会向反方向异化
作者: 5月8月    时间: 2009-6-12 13:51
我跟他的分歧主要在于
1我认为黄蓉她妈是清白的呀
2这事到底是她干的还是她妈干的其实都一样,不应该拿道德经和圣经来做比较。一想到这,我就急了
3
4
5
作者: 人力笔夫    时间: 2009-6-12 13:57
有一段忘记写了 就是晓可把内裤套在圣经上 然后 躺在床上欣赏
作者: 5月8月    时间: 2009-6-12 14:10
你没有这样的实际生活,最好不要这样写。写了也并不等于实际发生过,就算实际发生过,你怎么能保证那不是一个魔术?你被她骗了,现在又写下来想看看还有谁会相信?如果我还是人我就原谅你了,但下不为例!
作者: 人力笔夫    时间: 2009-6-12 15:56
原帖由 5月8月 于 2009-6-12 14:10 发表
你没有这样的实际生活,最好不要这样写。写了也并不等于实际发生过,就算实际发生过,你怎么能保证那不是一个魔术?你被她骗了,现在又写下来想看看还有谁会相信?如果我还是人我就原谅你了,但下不为例!


这是哪家法律规定的
作者: 人力笔夫    时间: 2009-6-12 20:18
原帖由 5月8月 于 2009-6-12 13:51 发表
我跟他的分歧主要在于
1我认为黄蓉她妈是清白的呀
2这事到底是她干的还是她妈干的其实都一样,不应该拿道德经和圣经来做比较。一想到这,我就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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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你说的是什么?
作者: 劳动人民的走狗    时间: 2009-6-17 12:37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穆楚    时间: 2009-6-17 13:58
原帖由 劳动人民的走狗 于 2009-6-17 12:37 发表
我顶 我强顶!!!!!!!!!!!!!!!!!!!!!!!!!!!!!!!!!!!

和楼主一起滚回毛吧去,假如你不是楼主的话。
作者: 纪小齐    时间: 2009-6-19 08:50
穆楚火大了。
作者: 生铁    时间: 2009-6-22 00:30
人力笔夫,读过你几篇小说。
我想对你说的是,写作应使人明智,而不是混沌。
但你的写作是混沌状态的,特别是你眼里所见的极限就是你认为的“道德”。

这种道德是嫉妒。而你并不知道。这就是我说的,你没有因写作变得明“智”。更何况看到更高的境界,更何况抽出一条腿来钻研什么是艺术美。你两条腿、半个身子都陷在一种愤怒里了。这是我认为你作品的比较大的问题。
作者: 生铁    时间: 2009-6-22 00:32
只有迷恋“丑”,你才能写这种丑。

你只是厌恶它,你写不了它,因为你不了解它。
作者: 孙浩然    时间: 2009-6-22 04:34
这个片段显然是有塑造人物的野心的,但为揭示主题而写的东西,太短了是不行的。根据楼主提供的这段剧情梗概,我认为可以扩展为一部好电视剧,但是需要扩展到更巨大一些的篇幅,如果你能写五十件有关联有进展的事,这种发泄式的写作就会被遗忘的。
作者: canan    时间: 2009-6-25 14:45
写得挺好的。电视剧不适合,倒是可以扩展为一个长篇畅销小说。
作者: 人力笔夫    时间: 2009-6-26 11:48
原帖由 生铁 于 2009-6-22 00:30 发表
人力笔夫,读过你几篇小说。
我想对你说的是,写作应使人明智,而不是混沌。
但你的写作是混沌状态的,特别是你眼里所见的极限就是你认为的“道德”。

这种道德是嫉妒。而你并不知道。这就是我说的,你没有因写 ...


你应该理解错了 我写女人背着大伙堕落 是对丑的一种褒奖
我并没有妒忌 妒忌会伤害到自己  我爱这个女人 甚至爱她的堕落 并且能够欣赏它
说实话我没有看懂你的回复
你好象比我自己还了解我自己的样子,但是你看到的我有点主观
作者: 黑天才    时间: 2009-6-26 12:08
我对辩护型写手不太感兴趣。这个东西要是讨论达到五页,只能说明我们塑造或发现了一个极品。这样的人发现多了也挺腻歪的,看上去有着各种各样的优点,但其实都有一颗在叵测中受压迫的心。
作者: 人力笔夫    时间: 2009-6-27 02:02
我在辩护吗?有意思
作者: 黑裤人    时间: 2009-6-27 12:27
原帖由 人力笔夫 于 2009-6-27 02:02 发表
我在辩护吗?有意思

可是你的习作没意思。
作者: 人力笔夫    时间: 2009-6-27 1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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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黑天才    时间: 2009-6-27 18:05
笔父你说什么了?顶你个肺咩?
作者: 劳动人民的走狗    时间: 2009-7-2 1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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