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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龙城为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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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彰埋
时间:
2009-7-15 15:16
标题:
龙城为贵
1
在龙城,警察几乎是不随意穿制服外出的。连交警也是。这倒并不因为他们集体低调,而是只要你发现了穿着制服的警察,就会发现更多调戏警察的人,那些调戏警察的人大多丢了猫失了狗,为一些鸡毛蒜皮的东西在大街上愁眉苦脸,聚众闹事,当穿制服的警察从他们身边走过,为他们解决了心理和生理困难之后,他们无一例外会朝着这名警察吐一口唾沫,齿间迸发出铿锵有力的声音:傻逼。
左手就是这样一个小混混。刁难警察先生似乎是他人生中的一件大事。其实五年前,我在警校受训的时候曾经见过他,当时他在校门外截住了正往警署去的陈永仁警司,要求加入警校。按照他当时的说法,是“这个花花世界,如此之大,却无我容身之处,究竟哪里才是傻逼的摇篮?最后终于被我找到了这里——透过这里,我看见了很多英俊的同志。”说完这句话,还意犹未尽地瞟了我一眼。仅此一眼,令正在演练中的我从一杆高杠上摔落下来。
本来左手面貌清朗,眉宇间有股不同寻常的正义之气,且嘴角微挑,正中带邪,邪中有正,假中又掺三分真,使得陈永仁警司看后颇有好感,不禁想起了自己年轻的时候。可是就在双方握手的千钧一发之际,左手伸出了他的左手,与陈永仁警司伸出的右手失之交臂。他们相互对视了两秒钟,都不愿意换一只手来迁就对方,谈判的气氛随之土崩瓦解。
自从左手进警校失败,立刻调转船头重新加入了黑社会。
有一晚,我在夜店一条街例行检查,碰到了正陪同黑帮老大胡十三泡吧的左手。胡十三问左手,前段时间从泰国佬那儿进的货散出去没有,左手说放心吧没问题,发了衣霉儿还追了电话,每份订单都不落空。胡十三又说,这一届红黑社选举新老大,如今本人与甲未势均力敌,还差一票,听说左手你没有投票?左手说我操,你们竞选,关我鸟事。胡十三听罢不怒反笑,十分宽宏地拍拍左手的肩膀,在他耳边轻轻说了句,你这小泼妇。
他们言谈间,我穿梭于人流中执行公务,等他们的谈话告一段落,四周围的流氓们几乎都被查了个遍。由于我刚调到这个区不久,在黑道人看来还很面生,再加上我从不穿警服,总是墨镜夹克衫牛仔裤,打扮得像个流行歌星,以至于没有人注意到我的威胁性,更不可能要求我为他办事然后骂我傻逼了。
但左手似乎认出了我。他试探着叫了我一声。我看他一眼,改道径直朝他走过去,他的脸上霎时间红一阵白一阵。
我走过他身边。来到胡十三随身携带的妞苏落面前,站定。苏落长得相当漂亮,双瞳清澈,长发披肩,一身朱红色连衣裙,把人衬得既性感又含蓄。我从上到下打量着她,内心喜欢的不得了,几乎忘记了要来干什么。苏落乐滋滋地抬眼瞅着我,忽然展开了鬼魅般的魔幻笑容,笑到中途缓缓收住,纤细玉指漫不经心地夹起一枝雪茄,我掏出打火机为她点上。
随着雪茄燃着,胡十三停下喝酒,转过身来看我。一时间,周围的流氓们几乎同时止住了喧哗,齐唰唰地站起聚拢过来。
我挠挠后脑勺,对苏落说,小姐,你的身份证。
苏落愣了愣,眯起眼睛说,帅哥,你的身份证先。
我把警察证件掏出来给她看,只见她看后优雅地把脸扭向一边,弯弯唇角,自言自语地说了句,我操。
2
如果你当过警察,你就会知道,遇到一位称心如意的姑娘是多么容易,可是与姑娘进一步发展的机会等于零。
因为龙城里那些外貌出众而有灵气的姑娘们,全部非法持有枪械、毒品或者伪钞,这些东西就藏在她们精致的小腰包里,甚至胸罩内裤里,你不能擅自搜查。否则她们会像鄙视傻逼一样地故意诱惑你,然后轻松甩掉,令你丧失自尊,为黑白两道所不容。而这样之后,她们的男人才会站出来做掉你,你将死的很惨。
其实自我见到苏落的第一眼,我就明白了她会是我生命中的星星。我生命中从来没有出现过月亮,也从没出现过太阳,不过星星——它们不计其数,这一刻我估计苏落就是那颗最亮的北极星,我理智地欣赏她,绝不贪图一时快手。
当苏落发出的“操”字音掷地,我明显感觉到来自四周围的强烈杀气,我看到有人开始拿家伙,包围圈缩小,而我用双眼目不转睛地盯着吧台上一瓶82年红酒。
算命的说我,今天在红黑社聚集的酒吧里必有一劫,劝我不要外出巡检。但我认为劫数往往伴随着运气,能量总是要守恒,风险总是用盈亏来均衡,因此我今天也必有艳遇。即使没有艳遇,我也有好奇心。
很多年前,好奇心害死过一只小猫,它的名字叫硫加磷。于是后来很多遇见硫加磷的人都受到诅咒,很快会死。
我从小就有一个愿望,就是活着走进我必将死去的地方,看个究竟,想知道自己死前的心情。我没想到的是在死前会遇见苏落。没想到苏落就是我的硫加磷。
我问算命的如何才能避开此劫,算命的嘿嘿一笑,说你只需找到一瓶82年红酒,然后紧紧抱住它。(这个算命的长得真像我师父章酷)
我也嘿嘿一笑,说,我会避开的。
我相信命运这东西。
顺便提一段可有可无的情节。我师父章酷基本上就是我老爸,不过他要求我叫他师父。他是一个叫苍月的少女派新武侠小说迷。据他介绍,我妈在我满两周岁那年跟一个卖猪肉的屠夫私奔了。而他受拜月教影响太深,被一个已经锒铛入狱的姑娘的豪迈气概所打动,不惜拔刀劫狱,错手一枪打死路人甲,被迫跑路去了麦瑞肯。所以我七岁半寄宿住进了大姨妈家里,由于大姨妈喜欢捏我的脸,为了保持完美的线条分明的脸部轮廓,我小住了三天便离家出走,在外勉强谋生,独来独往,黑道上人称章英俊。
我就是在那以后,遇上甲未的。
想当年我混黑道的时候,甲未帮气焰正盛,明里暗里人数上千,胡十三这拨人绝不可能这样屌。
可是现在,他们不屑地说着死条子,吐着唾沫,虎视眈眈地围住了我。
我无奈地叹了口气,拔出配枪,瞄准了那瓶82年红酒。
82
年。那年,我妈和屠夫私奔,我竟然还不懂得生气。
就在此时,左手出人意料地伸出了他的左手——这些年来,这只手继与陈永仁警司决裂后,又撕毁过数不清的合约和条约,成为令黑道上人闻风丧胆的“翻脸之手”,与麦瑞肯国家博物馆里的珍贵珠宝“白眼狼的白眼”齐名——他的左手,挡住了那瓶酒。
他吐出一个字:表。
我知道他说话素来简洁,他的意思即是不要。
所有人都进退两难了。我掌握了红酒,左手掌握了我,胡十三掌握着左手,苏落掌握着胡十三。这看起来多么像一根生态食物链。任何一环的动静将会牵扯全身。
也就是说,谁翻脸也无法全身而退。
胡十三毕竟是见过世面的人,他第一个意识到这一点,看了左手一眼,大手一挥,放他走,他果断地说。
苏落斜睨着我,冲我脸上吐出一串烟圈,喃喃念出一句英文:HIS MOTHER。
3
我觉得算命的并不准。但没有说出来。
胡十三让我走,我绝不久留。
我稳稳端着手里的枪,直线向前逼近,那人群自觉散开,感觉有点神奇。
左手守护在82年红酒的旁边,寸步不离,在此之前我尚不知道,这世上除我之外还有这样一个酷爱红酒的人。
爱红酒,更爱美人。顺便,我将自己的手机默默塞进苏落那件搭在椅背上无人看管的外套口袋里。
也没有忘记算命的曾说,……然后,紧紧抱住它。
于是我伸手去拽那酒瓶。左手丝毫不肯松懈,抄起吧台上一把水果刀对准我腰间,我瞬间擒住他握刀的手,转而将枪口抵在他的脑门上。
胡十三一阵紧张,大喝一声,兄弟,小心枪走火。
左手说,干你全家。
我说,我全家就我一人。
我紧紧抱住左手往外拖,而左手紧紧抱着82年红酒,所以,等于我紧紧抱住了82年红酒。
我拖住左手,一出门就拦计程车。
可是这和香港电影里真不一样,龙城的计程车司机们一贯胆小怕事,遇见我们两个大男人扭打在一起,而且手里有枪,他们猛踩油门呼啸而去,谢绝载客。
我和左手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站在马路中央不知何去何从。
左手见我一时没了主意,突然揣我一脚吼道,去哪儿!
我不耐烦地回头看看,只见苏落披上了外套靠在大门口,双手若无其事地插在口袋里边,冷面如霜地注视着我。胡十三的手上居然多出了一把枪。
我心下一惊,因为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不再把枪抵住左手的脑门,左手没有作任何反抗,但胡十三持枪的手在这两三秒的时间内举了起来。
他朝我连开两枪。我转身闪躲可是已经来不及。一枪射中手臂,一枪射在背上,剧烈的硬物撞击顿时令身体麻痹,我向一侧踉跄几步,跪倒在地。左手站在一旁斜眼看我,不屑地吐出两个字:傻逼。
我以为算命的骗了我。
什么82年红酒,什么硫加磷。
令人意外的是,左手迅速斩夺下我的枪,冲上前拦下一辆私人汽车,顺手把我一提拉了进去,他吩咐那个吓得丢了魂儿的男人开车去的地方,正是我的住所。
他无比平静地吩咐,龙城九段翠竹公寓。
我张了张嘴,说不出话来。
他看也不看我一眼,只重复了那两个字,傻逼。
4
我入警校之前有一段历史,那段历史对我来说是个秘密,是抹不干净的。
每个社会都有它的统治思想和潜规则,当人们什么也不懂的时候,实际上就已经被这些潜规则侵蚀和操控了。潜规则甚至成为一套套自行完备的逻辑系统,令生存环境在排除掉微小异端的前提下正常运转。
在龙城,你不能不知道,它的潜规则基本上是,干警察这一行很没前途,干黑社会却又必须具备实力。红黑社并非人人都可进入,它经常由各分派的老大组织内部进行定期洗牌,能力不济的会被淘汰出局,接着他们只好隐姓埋名去警局当差。
当然,除了警察和黑社会,还有很多其他的行业可供选择,不过它们在龙城是不值一提的,如果你带种的话,你完全可以一边做医生一边干黑社会,这并不矛盾。
胡十三曾经说,红黑社不是你们这些不学无术反社会人士的避风港,红黑社的大门永远向那些头脑灵活敢吞枪子的人敞开。
而我二十二岁的时候,正是红黑社两大帮派之一,甲未的手下。
一方面,道上人只知甲未手下有一人很少露面,代号为七;另一方面,很多人知道龙城九段有一翩翩少年潇洒英俊,名叫章兆晖。
但是没有人知道章兆晖就是神秘的七。
我用章兆晖身份做过一件小事。那是为了惩罚一个在警署里对女警员公然耍流氓的小青年。他调戏警花的手段令人惊讶。他对一名警花说,为了你,我天天都会来警局,偷走你一件贴身物品,但你永远休想再见到我的人。那警花不自觉地在盼在等,有一回他真的来了一趟,偷的是一支不起眼的笔,警花平时就是用这支笔来录口供的。而他用这支笔给她写了一封情书,情书上的话语模棱两可,大意是一旦你把我忘记,你就会再丢一样东西。
刚好有一天我到警局约会这名漂亮的警花吃饭,看见他从办公桌下伸出一只摸索的右手——目标应该是警花放置在桌角边的高跟鞋——我上前几步,从那只右手上踩了过去。
不过后来左手告诉我,这世界上已经很少有人看到他的右手干过些什么。
当年那只就是他的右手。
5
人长大了,记性就会自行取舍。有些事情我记得很清楚,有些事情我已经忘记。并且,我不希望得到旁人的提醒。因为黑帮人不相信回忆,龙城不相信眼泪,你一日离开了或者背叛了他们,你就像电脑里的随意文件一样被DEL了,是SHIFT+DELETE。
左手送我回到公寓,我对他说,我中弹了,需要上医院。他完全不理。
夜风吹得紧,树梢上的明月只余半弯,左手下车时从我身上搜出仅有的一百块钱,塞给司机,打发他走。那司机慌里慌张,半天发动不了车子了。左手又绕回去敲开他车窗,说等一下,你养了儿子吗。司机大惊,不敢答话。左手从我受伤的那只手上除下一只表,扔给司机,说针孔摄像机,给你儿子玩。
我的衣袖全被涌出的血水打湿了,没功夫陪他消遣,独自上楼去。
我上了楼,进了房,开了所有灯,房门敞开着,知道左手会跟上来。
在亮堂堂的客厅里,我艰难地脱下外套,脱下防弹衣,一通乱搜,拿出很久不用的酒精、刀、绷带、镊子,整整齐齐摆在茶几上,然后仰卧于沙发,瞪着眼睛看天花板。
我发现,那盏名贵的白色吊顶灯里,有很多大飞蛾和大蜻蜓的尸体。它们呈一坨一坨的黑块状,黏附在灯罩内部,我从不清理,它们只会越积越多。
过了一会儿,听见关门声。左手把手里的红酒放到橱柜上,朝我走过来。
他拿起茶几上的刀,帮我弄出手臂里的子弹。
如果你上医院,胡十三马上能让你OVER,连警区医院里都有他的人,你不知道?左手边鼓捣边说。
如果你不幸中弹,千万不要让一个左撇子似的人帮你弄子弹。我忍着痛,断断续续地说。
他用镊子往我肉里捅了一捅,我只看见自己的血像不要钱的自来水一样往外流。
很长时间过去,左手把取出的子弹放进烟灰缸里,我一把推开他,自己缠着绷带,吞了一堆止疼药,然后奄奄一息了。
一觉醒来的时候,我大脑非常模糊,神志不清,隐隐约约看见左手站在落地窗边,提着那只酒瓶暴殄天物地对着嘴喝着。
第二次醒来,他就坐在地板上,头靠着沙发沿,在看我家的电视。
我咳嗽了一声,他立刻警觉地扭过头来,看了看我,但不发一言。
我开玩笑说,卧底先生,恭喜你,从明天开始你可以归队了,今天晚上你的身份已经彻底暴露。
左手听罢,把我的配枪在我面前晃了晃说,要不是你这个普通警察表现得这么愚蠢,我怎么可能这么早就暴露。
我笑了,说,胡十三太纵容你,你救了一个警察,他倒会怎么对你?
左手露出一副不可高攀的样子说,那是我们社团内部的事情,你智商有限,我很难跟你解释。
我想了想,突然问,我们以前是不是经常碰面?
他回味悠长地侧过脸去。隔了半天才说,并不一定,如果你记得,请告诉我细节。
如果你记得,也请告诉我细节。我说。
6
其实谁人又能说出什么细节。你天天和楼下卖油条的大妈碰面,现在你能说出多少细节?
我以前一直以为帮会中人很讲义气,尤其最重兄弟情谊。事实上,我遇见过不少人,他们也同意这个观点。当电影在拍夕阳下男人们三五成群齐去赴死砍人的时候,人人都很感动,仿佛被某种情愫击中。
龙城的夕阳也非常壮丽,红黑社的青年们经常聚集在臭水沟边抛掷硬币决定生死。他们的步调同样整齐划一。
不过我遇见的那些人都说,龙城统共三百六十五条臭水沟,如果每条都被用来玩投硬币的把戏,那龙城早就成他妈的许愿池了。
总有东西会过时,特别是情谊这种,一般来说,兄弟如蚂蚁,姐妹如哈欠,一旦拥有,立刻成球。如果你有心,如果没法成为精英,应该拿心去喂驴。
我早晨醒来,在卧室里收拾衣柜的时候,从夹层中翻出了一个小杂物箱。里面放置着取名“花满”的一张假身份证,一些零碎的纸条(收条人是我),一部黑白屏的旧手机,外加一只只有左手戴的皮手套。
我跑到窗户边,往楼下望一眼。楼门口的小吃铺正热气蒸腾,偏侧的暗夜酒吧在打烊锁门,远处朝阳像个咸蛋黄似的浮于对面楼层上空。而左手经已走得不见了踪影。
接下来两个小时,我继续潜伏家中,利用独臂打扫卫生。混黑社会的日子里,我几乎从不这么干。有件事很奇怪,我发现自己很会做菜,颇有心得,不知道是何时学会的,最拿手的是咕噜肉。在此之前,我想起来了爬到沙发顶上,去揭开白吊灯的灯罩,把里边烧焦的尸体们抖出来。
但是独臂做这件事毕竟很费周折,灯罩里抖落的灰尘先掉入我的眼睛。
我还给那部从杂物箱里找到的黑白屏手机充了电,到附近书报亭去买了新的电话卡,吧嗒一下插进去。
首先,我拨通了自己昨晚遗留下的手机,听到一声慵懒的“喂”后,立刻挂断。如果没听错,那正是苏落的声音。
紧接着我给她发了一条短信,内容是:
你跟定我了,别无选择。
苏落不愧是苏落,稍顷,她毫不含糊地回我一条短信,内容是:
你放屁。
我知道她误解了。最开始,我一出场就摆出一副为她的外貌神魂颠倒的样子,一定被她当成那种只对交配感兴趣而且无限自我膨胀的轻浮青年,以为我对她的内心没有渴望。
实际上,我对她的内心充满渴望。
打铁要趁热,即使章兆晖是一杆铁枪,空闲太久没有靶子也是会废掉的。
苏落如果够聪明的话,应该立即把我的手机扔掉,但是她没有那样做。长夜漫漫已经过去不可追,而白日千里,来日方长,她沉醉于在短信中骂我,无法自拔。
我写:你还不知我是谁?
她回:死条子千千万,老娘玩剩下的万万千,小兄弟你还嫩。
我写:老牛啃嫩草,我让你依靠。
她回:靠你大爷,休要烦我。
我写:不烦也行,还我手机。
她回:老娘还没骂够,还你个头哇。
来来去去到后来,我觉得有些牛头不对马嘴了,索性将手机一扔,不再理睬。那边厢却正战至酣处,屡屡发来连环信,直至把那便宜货振至没电。
我不清楚胡十三是怎么搞的,占有美人,却疏于与美人聊天。而这位苏美人,外貌与内心的差异可谓巨大,她看起来温柔似水娇媚动人,心底里野马奔腾阴冷无比。
对付她,你只能比她更狠更冷。
作者:
彰埋
时间:
2009-7-15 15:20
7
第二天我回警局报到,局长问我上次特别行动有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我反问他何谓特别,他说比如说导致章SIR意外中弹的起因,我听闻揣摩良久满不在乎地说你信不信,胡十三怎么射也无法射中我的心脏。
局长慎重地拍拍我的肩膀,说,总而言之,平时做人尽量低调,不要太吊。喝了口茶又跟我说,最近红黑社选举新老大的事,你是否知道。我说,我知道。他说,那好,你去办。
我感到意外,急忙争辩,平息帮派之争一向都是反黑组的职责范围,而我的职责只不过是巡巡检检、搜搜查查、录录口供、看看天气。
局长嘿嘿笑了两下,伸出他粗壮的胳膊拢了拢我,说,谁让你自己惹了胡十三,事到如今,难道还要别的同事平白无故前去送死,这条路是生是灭,年轻人,就看你的造化了。
他边说边把我推出室外,话音未落,门已关上。
我并不在乎做警察的杯水车薪,这么多年来(究竟有几年?说不清,好像自出生开始就注定要当警察),我完全可以辞职。
却没有辞职。为的是什么。还不是那一点点信仰啊。
没想到局长在我身后再次打开了门,探出脑袋意味深长地说了一句话,他说——章兆晖,记住,你是一名警察!
话音未落,门已关上。
8
我私下和警局里的文职人员关系非常好。这种好关系主要是建立在一种叫做杀人游戏的游戏之上,有百分之五十的机会我抽中充当杀手,另外百分之五十的机会充当警察。
有时候,我会想,这个名叫龙城的世界——它的规则是不是过于简洁,它的结构是不是过于严整,它的角色是不是过于单调——我的意思是,它更像是一家蹩脚的国产游戏公司的产品。
由于我的父亲他迷恋新武侠,所以尤其喜欢江湖,我曾亲眼目睹他涉足黑社会的全过程,只不过那时本人年纪太小,很多记忆只余下一些残片。他跟随的第一个小头目叫做大飞,那段时间我家里无缘无故多出五把西瓜刀,它们的刀刃像被狗啃过,据说持这种刀砍人才最见效果。几个月以后,他跟随的第二个头目叫做阿乐,那段时间我家经常有一个叫做乐仔的自称是阿乐儿子的少年来访,那家伙每次进门都会跟我说,如果他老爸能坐上龙头,那我老爸就是老二了。
可能是我的父亲他对于帮派之事太过亢奋了,到我这一代流落江湖的时候,就表现出了从始至终的萎靡不振。有江湖的地方,就有黑社会,有黑社会的地方,就有男人——我对这句话嗤之以鼻,不感兴趣。因为我觉得它从本质上来讲,和“有傻逼的地方,就有酱油”一样,纯属废话。
但我还是在二十二岁时默许加入了黑社会。一个人独自成长的经历毕竟是太寂寞,我第一次砍人的原因,不是由于对方得罪了我或者抢了我的钱,而是因为对方对我视而不见的态度。我还记得,当时,甲未正和一帮兄弟涌入茶餐厅收取保护费,他们中有一人来回三次从我身边走过,我告诉他等我喝完茶再收,他却置若罔闻,于是我起身去厨房拿了把菜刀出来砍了他。
砍完之后,毫无快感。我没有砍死那人,仅仅两刀而已,就泄气了。他的同伙回过神时,都捋起袖子要砍回来,没有带刀,他们就用木凳,我护住头蹲下去,被他们像沙袋一样打。
只有甲未一个人斜倚着墙根站立着,脸色苍白,眼神涣散,无精打采,如果你不注意,还以为是从重病房里跑出来的病人。
那是一个大晴天。
他们踢打我的时候,连带损坏了不少桌椅杯盘,我渐渐在痛感中变得麻木,仿佛血肉之躯并非自己所拥有。当我从指缝间瞄出去,只见甲未像吸食鸦片一样陶醉地猛抽着一支烟,引颈吐呐。
他们没有停手的意思。
我尝试着继续护住头,慢慢起身站直。有人拿起一根木棍冷不丁地朝我膝盖上劈过来,那一下差点令身体重新歪倒下去——我转脸看准了他,突然夺过木棍,一把抓起他衣领,一面推桑出人圈一面用棍子往死里打。身后的人仍旧在打我,但我只打他一人。我并未失控,却看似失控。到最后,他们被我吓住了,开始设法拆散我和那个倒霉蛋,可我杠上了就是不松手。
扶墙而立的甲未在紧要关头掐灭了烟头,抬起手腕,看了看表。时间刚好正午十二点整。
甲未歪一歪脖子,撇一撇脸,有气无力地说了句,下班。
那帮人仿佛被念了咒语一样瞬间颓下来,四散走人。
在我发愣的空隙,被打者使出吃奶的力气猛地将我推开,我上前拉他袖子还想继续,谁知他又是一甩手甩开了我,嘴里还不满地嘀咕,给多少钱啊让老子陪你打。
我感到很没面子,三摇两晃地走到甲未面前,一只手臂撑住对面的墙,仔细端详了一会儿他的脸色,忍不住说,你有病啊。
甲未听到后略略低下头去,闭上眼睛又睁开,嘴唇边闪过一丝优雅的微笑。
他用极其柔和的语调对我说,你才有病呢。
9
当年追随甲未的人,如今分布在龙城的各处。他们有的娶妻生子,有的终生不娶。有的卖猪肉,有的不卖猪肉。他们行事默默无闻,平时深居简出,像一帮修炼的隐士或者没落的教徒。他们的共同点是,在各自家庭内部摆放的神灶上,除了立着一尊反手持刀的关公像,还挂有一枚铭牌,上刻“优雅”二字。
他们既坚决不退出红黑社,又拒不转入胡十三旗下,用一种自由散漫的、来去随意的姿态参与黑社会活动,从不过分投入,而且举重若轻,即使在被警察押卸至警局的途中,只要到了钟点,他们准时下班脱离黑社会情结,不惜一切代价地溜跑。
有一回我亲手抓过一名甲未派余党,在给他录口供时我问,甲未人都不在江湖了,你们还这样大打小闹,不觉空虚么?
他答,红黑社的形象不能因为首领不在而有所损毁,像甲未这样的完美者,一般都会适时退出,剩下的工作只有依靠我们这些凡夫俗子去完成。
我又问,你们胡搞归胡搞,把事情都搞复杂了,把女人肚子都搞大了,甲未却始终不肯给予一星半点的指示,你们难道不恨他么?
他微愣片刻,惭愧地惨淡地冲我笑笑,说,恨,只恨自己才华不如甲未横溢,人不如甲未帅。
往事不堪回首。这些人一朝遇见贵人,十年不忘,水洼难免沦为沧海,荒地难免沦为桑田。
多年前我还是甲未手下的时候,曾经陪同他一起前往无间岛出差交易白粉。
传说黑社会都喜欢在那座岛上进行交易,因为它地处海中央,直通菠萝蜜多,有佛祖庇护,交易的成功率极高。
甲未踏上无间岛上的第一脚,感到非常惬意舒适,以至于诗性大发,随口吟出一首:白日不若白粉白 /黄河不若鸡蛋黄 /欲望穷尽行千里 /跟上甲子夜未央。
我们比交易方足足早到一日。
在这一日光阴里,甲未一根接着一根,抽光了他自己身上以及我身上携带的所有烟,最后一根熄灭时他抹了抹被风吹乱的头发,跟我说,一会儿拿到钱,全做了。
我笑了。我说,早点说,我还可以带上两把扫射枪藏起来先,这会儿只能凑合着演绝代双骄了。
绝代双骄?他抬眼瞅了瞅我,说,跟我比起来,你勉强还算英俊,那就开始干活吧。
顺着他的指引,我看见有一只秃鹫横空而过,在远处海滩上侧翅低飞。刚好一小撮夕阳的光线流转过我的双目,我眯起眼睛,举手挡了挡。就这刹那功夫,那秃鹫已经叼啄起海滩上的小猎物,一个上滑扬长而去。
我们分头挖了八个大坑,在附近的海滩上铺满了大幅《无间道》海报以作掩饰,一切准备就绪。
等交易方来了之后,按照当地规矩互相搜身,把搜出的枪械扔进大海,然后公平交易,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紧跟着就在对方拿到货转身往埠头走的过程中,我们看见他们一个个接连地跌进那些坑里。
甲未目不斜视地冷静盯着前面,用手肘捅了捅我,微笑着说,玩过打海龟游戏吗,捡棍子!
我们手持最粗壮的木棍,气势汹汹地快速跑上前去,蹲在坑边。那些企图爬出来的龟蛋被我们敲打着暴露在外的头和手臂,嗷嗷惨叫,痛苦不堪。
很快,血和沙子搅在一起,黄昏过后必会蒸腾的热浪从地面浮起,夹带着一股子特有的腥味扑鼻而来。
而那时整个无间岛海滩,只徘徊着我们爽朗、单纯的笑声。
10
在记忆的画面里,多年前的无间岛之行无疑是美好、圆满的。尽管就在我用木棍忘乎所以地烂打前夕,内心实际上为自己毫无根据地大开杀戒而战战兢兢,血沫飞溅到我们身上,我们开怀大笑,像少年般高声痛快喊叫,但是当我扫视甲未的脸时,却为自己没有选择站在这个人的对立面而暗暗庆幸。
我不愿意背叛他。如果可以,时光倒流,我还是代号为七的没有真名实姓的甲未手下,那样的社会地位似乎更加符合我的个性。不过现在人人叫我章兆晖。
事情的来龙去脉已经不能够详细地去想象。揭开记忆的屏障——这层屏障其实是我为了保留自己与甲未的纯真伙伴关系而擅自划下了句点——真实的情况应该是——在落日的时候,由于我们没有及时走掉,交易方那边来了一只接人的船舶,他们携带有为数不多的几把手枪,足够把我们打成马蜂窝。
如同随随便便放下行李一样,甲未轻轻松手丢了棍子,吁了口气,任汗水淌过面颊,仰首朝远方天空中望了一眼——我要说的是,在此之前我从未见过这种货真价实的优雅——他的眼神非常自信,在我看来,这亦并不是任何一个人类能够拥有和吃得消的自信,更确切地说,像是一种来自上帝本身的自信。
他自信满满地扭头看我,伸手按了下我的肩,说,我们立刻转身跑吧。
我听罢有些惊讶,故作镇定面不改色地点点头。要知道,他说了一句废话。
落日黄昏的环境氛围总是教人惆怅万分,无间岛海滩的落日黄昏却有一点特别。海岸线的正上方是一大片红彤彤的火烧云,日头几乎是从热浪中钻出来,很快又被吞没进去,不凝神的话完全看不清晰。这很容易使人联想到时光隧道,它们多半由一个个这样的光晕组成,凭借天时打开闭合,不为人的意志所左右,逃得出去的可以重返温馨家园,逃不出去的只好永久徜徉于地狱。
甲未甚至还指给我看,那荡漾着无穷神秘色彩的海面上,倒映着的太阳被拉长得多么像一颗硕大的菠萝蜜,注意到它的人一般还可以同时见到火烧云上高举神鞭、驾着金车的阿波罗,甲未说,那条路,就是通往菠萝蜜多唯一的途径。遇难的人们会朝着那方向奔跑。
我们跑得相当吃力。脚下的沙土被刚刚涨起又退下的潮水浸湿了,使得步履异常沉重。身后有交易方的骚动和叫嚷,好在一开始我们就与他们保持了很长一段距离。不过,距离正在缩短。而且枪声也响了起来。
你不会想到这个时候菠萝蜜多方向出现了一架直升机。
那是架彪悍的家伙。我抬头仰望它,却被它越来越近的震耳欲聋的机翼声闹得发慌。
太过强烈的光线中,隐约可以看见一个人影从机舱内闪出,在靠近舱门的位置单手持枪朝我们身后扫射,这算是掩护。另一方面,一条爬梯被从半空中扔下来,甲未快步上前,先行攀了上去。
这一幕的确是在我意料之外。我不知道甲未手下到底多少人还没有暴露,对于那个拉风的站在高处用机关枪狂扫的黑影,我只随地吐了口唾沫,说,拽个屁。
这个人在我到达舱门的时候,伸出左手来拉了我一把,我没来得及看清他的脸,他便被甲未叫到一边去密谈。后来,我听见驾驶员叫他“花满”,而甲未间或称呼他为“十一”。
11
小时候我对数字很敏感。六岁到七岁之间的那两年我看过一本奥特曼连环画,基本上不需要依靠折叠书页来记忆自己的阅读进度,那些位于边角上的页码很有用处。这种体验给我造成一个错觉,那就是,我以为凡是自己过目的东西都能做到不忘。可是事实恰恰大打折扣,现在我仅仅记得我妈出走和红酒的年份是82年,却对我妈的高矮胖瘦以及红酒的产地毫无印象。
第一次听人叫他“十一”,我很不习惯。因为“十一”是个莫名其妙的双位数字,它的含义很模糊,而他的性格又是那么明显,他的声音也阴郁动听。虽然我的代号是“七”,不过可以肯定,在之后的日子里面,我再也没碰到过用其他数字作名字的人。
那次我们连夜从无间岛返回了龙城,一路顺利。在龙城大街的月光底下,我看见的“十一”是个身材瘦削、有着调戏般笑容的男人。不知道为什么,我希望他多留片刻一起交谈,至于交谈的内容,我没有任何准备。于是我对甲未说,我们四个人难得一聚,相聚即是缘分,不如来我家搓一会儿麻将。
甲未应允了。十一也就是花满没有作声,只是脚步跟上了我们。那名驾驶员则是个陪衬而已暂不提及。
搓麻将过程非常安静,无人说话,仅闻发牌洗牌声。当时我的小客厅里还未装那盏大白吊灯,而壁灯的光线很昏黄,映得每个人之间的隔断并不明显。甲未一直十分专注于牌面,几乎把在场人忘得干干净净,脸上表情轻松,甚至偶尔流露出幼童堆积木时候的天真神态。十一显然丝毫不在意输赢,他喜欢打很酷的牌,越出人意料越令他兴致高昂,既不迁就别人也绝不迁就自己。我就总在牌与牌之间犹豫,举棋不定,坦白说,我觉得每张牌都是好牌,如果平等去看待,我愿意为了证明一张好牌而耗费数不尽的时间。驾驶员先生被我们几个人夹在中间闷坏了,坐立不安左顾右盼无聊得不行,由于害怕甲未又不敢提出走人,其间上了好几次厕所,每次都呆在里面不愿意回座位上来。
现在回想那晚的情境,我想,那注定是我们各自最初也是最终的妥协。那以后我们再不聚首,各自行事,我们的合作关系仅仅体现在事情的完成程度上——往往甲未牵头出面,我暗地协助,十一尾随善后——在时点、区域上先来后到,纵横交错,参差不齐,难有交集。
这样的关系持续到何时,我不能确定。
我能够确定的是,我们像一盘散沙那样,被无形的力量挫败,到后来散落了一地。因为十一有预言的习惯,一般情况下,他出语冷酷,高调而漠然。有一次甲未遭人暗算,我单枪匹马前去救援,结果中了对方的圈套,而甲未自行脱险后又奋不顾身返回来救我——当十一赶到时,他面无表情地丢下一句话。
散伙吧,他说,如果不是现在,就是不久的将来。
12
甲未曾经对我说,这世上有两种死法,一种是等死,一种是找死,他问我会选择哪种?我说等待让人受不了,他说他也是。
除了等待,我还受不了回忆。很多时候,我转换一个身份,或者投入一份情感,让回忆滚蛋。因为我讨厌旅行,不可能收拾行李飞到国外去度假,几年后再焕然一新地回来。
我是一个随时随地都可以变得很新的人。
在接受了任务、走出警局的当天晚上,我又路过那间酒吧,前一天在它门口中过两枪,现在伤口还痛。
酒吧内,名叫苏落的漂亮姑娘独自坐在吧台边上,饮着一杯叫做“丹朱彩虹”的鸡尾酒。无人相陪真是罪过,我坐到她身旁,点了冰啤。
她转过脸来一看见我,遂瞪大了眼睛,我抢先说,请还手机。
YOUR GRANDPA,她满不在乎地说,你的手机我已经给了左手。
我听罢,抬眉靠过去仔细端详她的脸,目光在那上半身游走。她脸上的表情还是攻而不破的盈盈的笑,她补充说,反正我发的短信你也不回。
是么,我说着,盯住她露在外面的雪白光滑的左手臂打量,伸出一只手指去划那皮肤,她也不躲避。我轻轻地划着,稍稍有些走神,想着自己的心事,不知道该不该向她打听左手的消息。五分钟后我没有问出口。
我一顺溜下去捉住她藏在荷包里的左手,拉到自己脸旁触了触,很暖,暖的像天使的羽毛拂过面颊。
你骗人,我笑着说,你的左手上什么东西也没有。
她愣了愣,耸耸肩,说,这里的确是什么东西也没有……所以……她凑过来附在我耳边继续说,你也不用老是特意跑过来看,左手很少来,因为胡十三不太喜欢这个酒吧。
是么。我应了一声,松开她的手。
她亲切地问道,其实……你喜不喜欢我?
我思忖着点点头,说,喜欢。
她又问,你喜欢我多一些,还是喜欢花满多一些?
我喝了一口酒然后说,都喜欢吧。
你真不老实,她幽怨地叹气,你认识花满在先,而我,我只不过是输给了时间。
我呛了一下,赶紧说,换句台词吧。
这个时候,酒吧里灯光忽然变幻,萨克斯风手吹奏起戴夫•考兹的一首曲目《Let It Free》。我与苏落相视而笑,沉默了许久之后,说话声音更大了。
他现在已经彻底不用花满这个名字了!苏落冲着我大声喧哗。
我从怀里掏出那张假身份证在她面前晃了晃,说,那是因为他的身份证在我这里。
苏落奇怪地问,他的身份证怎么会在你那里?
我说我想不起来了。
我问她,怎么会知道“左手就是花满”这么重大的秘密?
她说,因为这个秘密保留太久了,而且感兴趣的人也不多。隔了一会儿又说,好吧,是胡十三告诉我的,上次你并不是碰巧来这边巡检,酒吧经理说你几乎天天都来,以前这里是甲未帮的聚集地,你来不是找死么。
我笑了,说,如果花满不改名,他就相当于是背叛了甲未的第一人,他来不也是找死。
你胡讲什么,苏落轻蔑地看了我一眼,说,你才是背叛甲未的第一人,莫不是当警察当糊涂了吧。
萨克斯风吹奏出的音乐达到了高潮。在苏落说这句话时,我扭过头去,装作没有听见。
作者:
彰埋
时间:
2009-7-15 15:22
13
当晚我领苏落回家。
我只说了一句,今晚风很大啊,恐怕无法轻易入睡。她就自觉从吧椅上站起身来,拿了外套,顺势挽住我的手臂。
在我家的床上,她始终笑呵呵地与我扭打玩闹,怎样也不肯就范。而我乐于捕捉她,一旦碰到便粗鲁地扯她的衣服,她大笑着拧开我,用光脚踢过来,顺便把扣子又重新扣上,尽管扣错。整整半个多小时,我显得格外的耐心十足。
凌晨时分,外面摩天大楼上的绿色探照灯光透过玻璃窗从我们身上扫过,我忽然停了下来,冷冷看着她。她正踩在我的枕头上,准备动身往床架后方的书桌上窜逃。
我闷不作声地,开始一件接一件脱光了上身的衣服,她就保持那个预备窜逃的姿势,呆呆地望向我,脸隐没在屋角的阴影里,眼神由挑逗转变为惊慌。
我脱到还剩下一条内裤的时候,狠狠瞄了她一眼,转身去卫生间冲凉。
水声很大,我一边冲一边不经意地想着别的事情,具体是件什么事,没有办法立刻理清。晚上进门的时候我还看过日历牌,上面写着二零零七年三月三十一日,那么现在应该是四月一日了。白天里我满怀疑惑地问过一位同事,四月一日到底发生过什么或者会发生什么,同事随便在电脑上查了查,然后告诉我说,四月一日是张国荣的死祭,还有,甲未会在这一天刑满释放。甲未在监狱里蹲了五年多,胡十三在外面只手遮天,刚好又赶上红黑社选举新老大,我的同事说,章SIR,你有没有闻到火药味?
此刻我闻到的是沐浴露散发出的薄荷味,还有卫生间外想象中的女人味。
不知道她有没有趁我洗澡的功夫,把我房子里所有值钱的东西洗劫一空,谢字也不说就夺门而出呢。可是它们统共加起来价值大约不超过两万,她花惯了胡十三的钱,我这点财产仅仅只够生活两三个月。我替她考虑了一下,唯一的办法就是她跟我混,每天早上和中午吃一杯泡面,晚上还可以吃上带馅儿的馄饨。
我这么想着,越想越开心,披了浴巾走出卫生间,却发现她并没有走,而是独自留在客厅里,坐在那晚左手坐过的地方,猛按遥控器看着电视。
我点了支烟坐到她身边沙发上,说,还不走?
她侧过头来,仰起脸看我,出乎意料地对我说,趁现在吧。
我尚且来不及反应,她已经起身扑到我身体上方,我当然不能同意了,我放下手里的烟,从沙发上站直,坐到沙发背上面,保持一动不动居高临下地俯视着她。
她伸出手来抚摸我的脸,我的表情也没有再变得柔和一些。
接着她就攀援似的,用手臂环住我的脖子,使劲地踮起脚够上来吻我,后来她吻到了,得不到我的回应,又试了一次,还是没有回应。
我第一次在她的脸上看到了胆怯和不安。我觉得有点好玩。
她目不转睛地盯着我的眼睛,盯着我眼睛里她自己的样子。她说,你是个混蛋。
我说,我是这样的,我只追求过程,结果往往一团糟,我负不了任何责任。
她说,你早就料到吧,我收了你留下的手机,胡十三一旦发现就会甩了我——他在昨天下午六点零七分的时候甩了我,你现在满意了吗?
我望了望漆黑的窗外,自言自语着说,那颗北极星好像不是那么亮了。
她不放弃,又问我,章兆晖,你究竟有没有对人动过真感情,你知不知道我很爱胡十三,你这个神经病陷害我!她几乎嚷起来。
我举手投降,无话可解释。
时针嘀哒嘀哒地走着,夜太深了。她与我对峙了很长一段时间,渐渐感到疲惫了,从沙发上跳下地去,顾自到橱柜和冰箱里找吃的,找来找去只找到几盒狗食。
她十分不解地回头问,没看见你养狗?
我说,的确没养,那是用来喂隔壁邻居家的狗,它与我总是碰到,很有缘。
哦,我明白了,她听罢马上用一种嘲讽的口气说,你有恋物癖,对狗好过对人。
14
四月一日。
太阳终于升了起来。
这一天与平时好像真的没什么两样,宿舍楼外依然有清晨广播响起,早点铺依然卖的是肉包子和油条。我整夜忘记关窗,起床时连打几个喷嚏,由于沙发中间凹陷了一大块,导致睡眠质量不高,腰酸背痛,睁开眼后运动了半天才缓过劲来。
时间是七点十五分,我趿拉了双拖鞋,正要去刷牙,看到苏落已经穿戴整齐,神情自若,站在门口准备换鞋走人了。
我说,等五分钟,我送你。
她突然客气起来,说,大白天的,你送我?章SIR,你是不是想害死我。
我沉默了一下,没答话,几大步走上前去——她吓得往后一缩——我打开房门,侧头示意她走。
她却站在原地没动。
我耸耸鼻子说,就等五分钟。顺手关了门。
在我洗漱的过程中,苏落抱着自己的手臂,从身后注视着我。我没被人这样注视过,感觉很不习惯,便把卫生间的门也关了。
她擅自把门推出一条缝隙,缓慢地说,你的每一个举动都像是赌博,那如果我给你一个大赌的机会,你要不要?
我拧干手里的毛巾,转身走过去,把头探到门缝前问,什么机会?
先告诉我,她得意起来,示范着,你要?你不要?
我会意,看着她,傻里傻气地说,我要。
门被她用脚彻底踢开,她将那款精致的小包扔到地上,很快用唇覆住了我的唇。我把她推至墙角,用力地吻回去,吻到她喘不过气时,又温柔起来。
过了一会儿,她伸手轻轻抵了抵我的胸,我停下,问她,什么机会?
她调皮地一笑,说,你是警察,我可不当线人。
我说,你告诉我全部,我会保密。
废话,她想了想,轻描淡写地说,今天上午十点钟甲未帮在城西红馆有个集会,胡十三也会带人去,我听说,甲未要出狱了……
我迅速瞄了瞄墙上的钟,转身就要走,临走又被她拉住,她说,你记得,放过胡十三。
我笑了,说,我为什么要放过他。
她看住我说,因为,他已经放过你一次了。
15
没有人知道出狱后的甲未会要干什么。我相信胡十三也不知道,否则他不会随随便便插手甲未帮的集会,最主要的原因是,所有人都以为,甲未将在那集会上出现。
这种气氛有点诡异。如果后世黑社会学者对此事进行记录,多半会不经大脑地起些“霸王回马枪”、“再与天比高之重出江湖”之类虚张声势、引人期待的历史标题。不过在我看来所谓的归去来兮是落入俗套的剧情,若那样发展,我们的龙城会变得没有多少搞头。
五年了,贩卖白粉已经不再流行。跑船、交易、散货——这些太麻烦,随着警察的追踪能力的提升,那些急中生智冲进马桶或者倒入大海的白粉价值总额甚至超过了纯收益——以前,有我暗中拿着手机,远程指挥兄弟们如何带着警察逛花园,可是现在,毒贩们一开手机就被锁定了方位,用于运输的人手一辆的私家车演变为轻便的三轮车,后车板上面漆着“电驴”两个字,只下载不上传,货源的风险增大,搞得白粉业穷途末路,成了夕阳产业。
胡十三领导的涉黄集团则不一样。他深知,人,是不能控制的,经营夜店不是长久之计。姑娘们迟早是要老的,老了以后是会走的,她们不走你也不得不撵她们走,而且质量好尤其是心态好的少女资源越来越少。少年们吃里爬外,上了富太太的床又挂念着新交的男朋友,在他们身上的投入和产出落差非常厉害,一个不留神,人就蒸发不见了。
很长一段时间内,我听闻胡十三沉迷于非法外围赌球,他的运气特别好,同时愿意花大力气收买一批心水专家作后盾,另外,在著名的官网空间上建立两性/同性指南类FILES也成为他的嗜好之一。如果说涉黄的话,胡十三认为,这才是一种后现代式的延续。
我很担心甲未重新回到红黑社里来,面对着先锋派领军人物胡十三,和一众已经变得相当二的灵魂崇拜者,可能反倒非常腼腆起来,害臊并且兴趣尽失,根本没法设想接下来该怎么玩儿。
因为甲未本来就表现那么懒散。他以病恹恹的身体状况示人,偶尔做出全无道理的残酷事情,还装成特别快乐的样子,令旁侧的兄弟们受到感染,也没完没了高兴起来,相互之间到了共生共情的地步,觉得跟随他做的每一件事都有趣至极。
实际上他一直把自己藏在一个别致的世界里面,在那个世界,他像大病初愈的孩子般,好奇一切事物,推拒一切事物,唯一感到放心的是自己,于是他调侃那些事物,以减轻层层恐慌和不安。而恐慌和不安产生于他并不曾真正试图去进入它们,心中藏着厉鬼。当他把自己置身外界的时候,便对自己也是不放心的了。
话说回来,我对他也同样不太放心。
早上八点整,蓝蓝的天空飘着几朵乌云,我站在龙城九段通往城西红馆那条名叫大细路的路口,打电话去警局寻求派队支援,顺便问了甲未出狱的消息。
据同事介绍说,甲未没有要回任何一件当年被没收掉的物件,包括那个皮枪套(当年由我送给他)。他走出大铁栅以后还毫不忌讳地回了头,在墙根处淡淡的影子前站立片刻,抹了一把脸,拍拍肚皮,似乎怀疑自己长胖了。
土坡外的野马路上站了一群前来迎接的男人,他们年龄大出甲未许多,面容枯槁,却交谈甚欢,喜形于色。不过甲未默不作声地从他们身旁绕道走过时,始终没有一个人认出他来。
16
这就形成了一个问题:甲未去哪儿了?
除了目送他背影离去的那位同事,似乎不再有人悉知他的去向。所以,警方怀疑他去到了无人区,而黑道人还在等待,一个难以想象出大致情形的相聚时刻。
后来很多人把这种捉摸不透的感觉模拟了一遍,做了较为形象的比喻,与夜空中那变幻莫测的星云联系起来,叫作“银河映像”。
然则不管他是否出现,我都有任务在身。时间行至八点半,反黑组和重案组的人员已经赶了过来,在城西红馆一百米外展开监视埋伏。窃听器也事先装好,我和一位姓东皇的长官坐在车里喝豆奶。
我们的目标很明确:一网打尽。
你不要小看这次“一网打尽”。众所周知,龙城的黑社会份子喜欢捉弄警察,而捉弄的要义就在于逐个表演,绝不集体行动,这包括了:不抱团、不群殴、不开PARTY。他们总是三三两两呆在一起无所事事,等到警备松懈的时候,才疯狂作案。这就相当于,巧妙地避开精力旺盛的猫,而在你生物钟指向睡眠点的时刻跳出来,嘲笑你的智力低下——这么做很不道德,也不公平——对于警察来说,抓贼并不能证明什么,和龙城所有的上班族一样,下班后那神清气爽的感觉,才意味着真正的人生开始,可惜回家到床上打个滚,第二天又要来重新抓贼——那些红黑社成员显然意识不到这种本质的差异,他们比传统的黑社会更不懂得正经做事,甚至可以这么说,正经做事和像模像样恰是他们一定要背道而驰的东西。基本上,这么多年来,警方没有多少机会可以将他们一网打尽。
红黑社很久没有过大行动了。五年来的商业转型使得他们看起来,更像是老实地在做着不法买卖。很多在学校里混不下去的青年学生想要加入他们,却意外地被整了一顿,遭到比曾经受过的侮辱严重一百倍的高级侮辱,羞愤难当弃暗投明者不计其数。导致目前的警队里面,反黑社会的风潮空前壮大,只要一逮住机会,不论红黑社是否配合,也要以击毙为最终结果。
姓东皇的长官自己喝完了豆奶,将我手上的豆奶盒儿也一把抢去,摇下车窗一股脑丢进了草堆。我不满地看着他,他并不在意,还自言自语地说,我就是这样,私下里可以与下级打成一片不分彼此,但正式工作起来却是非常严格——说到一半,他把连接着窃听器的一边耳机塞进我耳朵里,继续说——章,你需注意,只要一听到打斗声我们就包抄上去。
事实上,目前已有三辆旅游中巴车停靠在馆前。从车上共下来一百来号人,手上都看不出持有西瓜刀或棒槌、斧头类凶器。他们貌似均是极其普通的人,因为他们说着标准流利的普通话,偶尔有一个人假装挺上道地说了句“操粪七鸟摸?(早饭吃了么?)”,立即被众人怀疑为不是帮派中人而轰出了馆外。
很明显,他们这次集会,联谊的成分居多,如果甲未本人不到场,架便很难揸起来。
我觉得守候着“打斗声”的东皇实在太蠢了,但是,我很有礼貌地回答说,长官,他们没带刀斧,这说明,他们只带了枪。
东皇听罢,冷静地咽了口唾沫,勉强对我笑了一下,说,靠,又要枪战了啊,真是期待已久了啊。
17
十点十三分,胡十三的迟到和突然到场让我少少有些惊讶。
风吹草不斜,叶落细无声,画面很快走到最主要那桢。我警觉起来,睁大了眼眶,放大了视图,由一开始的心不在焉,转为全神贯注地观察着馆内动静。
回想起来,胡十三这次的穿着倒是十分讲究。清晰可见那在太阳下闪闪发亮的皮鞋皮带,手腕上居然戴了三块表。前呼后拥的是私人保镖,他们簇在他的周围,眼观四路,耳听八方,我觉得他们顷刻间已经与我对上眼儿了,可是,他们并不理我。
胡十三一行步履急促,不齐整却井然有序,远远看去,仿佛训练有素的皇家飞虎队。
他们拐进红馆的偏门以后,隔了很久,我才从窃听器里听到胡十三的声音。
怎么说呢?这个窃听设备质量太差,胡十三原本的声音应该是雄浑有力的,有如那晚他大手一挥的雄浑有力的一句命令“放他走”,以及紧张过度的雄浑有力的一句大喝“兄弟,小心枪走火”。
但是,这个鸟机器把他此次的声音变得尖锐刺耳,比如他刚刚入场的一句咆哮“这么多人,祭天还是拜祖坟”,以及随后的一句“他人没到就不用选,直接弃权,现在散会”。
话音刚落,我身旁的东皇已经在腰间摸枪。
我愣愣地看着他,有些不知所措。他扭头发现我坐着没动,很是恼怒,笃定地训斥道,你第一天当警察?没有经验!刚才那句,就是摊牌的讯号。
他边说边拿了通话机,推开车门准备出去。还没反应过来,只听一声沉闷的“嘭”,他整个人像大布袋似的,又被什么人从外面用车门硬生生地堵回了车里。
我一抬眼,只见那边车窗外一个黑洞洞的枪口,轻轻点了点玻璃,很是潇洒地往下压了压,示意东皇摇下车窗。我赶紧看向自己这边,毫无意外,也是一把枪对准了我。
这两个人我见过,正是刚才与胡十三同行的保镖。
他们其中一人语速平缓地对我说,警察,老大让我代为转告,这一餐太丰富,你们没福气吃,咽不下去的,看着就可以了。
这个时候的红馆里面,已经炸开了锅般,发出鼎沸的砸烂桌椅声和连续枪响。“甲未已经死了!”有人散布谣言。“胡十三,你敢这么明目张胆,你死定了!”有人大声叫嚣。可以想见,黑道人已经乱作了一团,而且没有一个人把外面埋伏着的警察放在眼里。
东皇没吭声。我也没吭声。那两个家伙显然得意了起来,伸手过来帮我们把耳机摘下,接着拧开了车内的收音机。一瞬间,空气中飘浮起温柔的歌声。
他们其中一人的脸上随之荡漾着一丝微笑,对东皇说,警察,王菲是我喜欢的女歌手,可惜她长得不够丰满……
东皇静默了片刻,仰起脸,笑着回答说,我也认为她的确是不够丰满。
谁知那人听罢,表情马上一僵,冷冷地用枪比住东皇的额头,轻描淡写地说,不许笑。
18
说“不许笑”的那个人,后来没有机会再笑。
十点三十分整,城西红馆发生小范围内的帮派之争,性质为枪战。不断有惨叫声灌入耳膜,猩红的血液溅射到玻璃、墙壁上,印证着很多人正在死去。
这是一天上午龙城人工作最繁忙的时刻。他们没有机会上网聊天、打开新闻、互相问候,或者悠闲地坐在落地窗前欣赏头顶的大太阳,对准遥远的街心公园里的一棵小树苗,追忆似水年华,或者提上轻便的行李到郊外(比方说城西)去踏青。
所以,死神降临的现场没有人发出惊叫,只有比死亡更沉静的旁观者的目光,在冷冷地扫视,等待着下手的契机。而那些旁观者由里三层外三层包围得严严实实的警队组成,现在,他们的长官东皇和另外一个不知名警员遭到了胁迫,导致他们摩拳擦掌却不敢轻举妄动。
我深深同情他们骚动的内心,或许,作为当事人我应该做点什么积极的事情。
我对“不许笑”说,王菲是一个难得的高手,而丰满不是衡量任何高手的唯一标准,如果你也这么想,你就应该能够分辨出来,刚才馆内有一声惨叫,它是属于胡十三的。
“不许笑”稍微一愣,举起枪托要砸我的脑袋,同时骂道,少他妈扯淡。
话音未落,不远处的红馆已经有人搀扶着胡十三冲了出来,“是狙击枪!是甲未的人干的!”扶他的人歇斯底里地喊道。他的腿上明显中了枪,血液从捂住的指缝间汩汩涌出。
“不许笑”见状一呆,趁此良机,东皇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奋力撞开车门,直撞的那人向后趔趄了好几步,差点摔倒。
守在我这边的保镖反应很快,立刻冷静地稳稳地端住对着我的枪,警告说,你不要动。
事实上,我还来不及动一动,意外就发生了。
有一枚从天而降的子弹,毫秒之间,悄无声息地利落地贯穿了这名保镖的心脏。紧接着,刚刚站稳并意识到当下情况的“不许笑”,霎时被另一枚子弹夺去了眼神的光彩。
然后我们静候了半分钟之久,等待下一个死讯的到来(当然,由于不确定对方的立场,下一个很有可能就是我们自己)。不过,好像一切自此以后复归了原样,狙击手似乎放弃了再攻击谁。
东皇对我说,章,你通知第二分队,从红馆后面截住他们退路,这次一个不落全部都要逮捕。
我一面照办,一面看见胡十三在东皇手下的围追堵截中无处可逃,最后被迫戴上了手铐。
路边的野花几乎都开遍了,红的如火,黄的如鸡蛋黄,蓝的如……总之,这使得路边多出来数不清的蝴蝶,此番景象平时难以看到。还有,有一些血液流淌至我的脚边,而天空飘走了两朵云。
难道不奇怪么?
警察收队的时候,统计了一下,这次行动总共捕获一百零八人。我受命押卸胡十三。我笑着对胡十三说,原来你就是宋江。
胡十三面无表情地扭动着手腕,三块表与手铐碰撞发出叮当的声音,他说,就算我是宋江,你也不是高球啊。
我淡淡地说,你正在猜测我的身份,这样很不好,我这些年能做的事情就是安心工作。
胡十三看了我一眼,说,对此,你可以保持沉默。
作者:
彰埋
时间:
2009-7-15 15:23
19
事实上,我善于保持沉默。这样做的好处是,在某些时候,同伙更愿意把信任赋予像我这样的稳重者;女人认为与我在一起充满了安全感;男人则认为拉我交谈是一种智力挑战。而且,我说的每一句话都有升值的可能,会被人们记得久一点。
例如五年前我理智地说过,在四月里一场杀戮的完结处,应该有花,应该有蝴蝶。
我还感性地说过,要是实在无话可讲,就随便干点什么好了,四个人便是一桌麻将,两个人就是一堆烟酒。
此刻我只觉得非常放松,心情也豁然开朗,因为似乎已经轻而易举地完成了局长布置的任务。但愿经过这番难得的血战,红黑社老大的人选就此指认为胡十三,就这么定了。甲未帮名存实亡,但愿他们接受这个残酷的事实,不要再搞事,我实在不想再被牵连进去。
我应该把自己充沛的精力,投入到真正感兴趣的事情中去,比方说龙城的小树苗从来不曾正常成长为参天大树,四季的变化也过于呆板,昆虫的种类又太少,姑娘们的偶像来源十分狭隘——这些问题居然从没被人关心过。
我愿意相信,关心一种品牌的绿色食品是否符合狗的胃口,会比关心一个人来得容易。
为此,不禁想起来一件糟糕的事,那就是早上把苏落留在了屋子里。
我立刻用反感的眼神看着胡十三,片刻之后,胡十三被我看得也产生了反感,不禁骂道,干你娘,盯着你大爷做什么。
我用手遮了遮头顶的阳光,远眺了一下。那些警车在五十米开外的地方整齐地一字排开,赌死了所有公路野路的出口,其他警员正陆续把刚刚捕获的人犯押入车内,我的大爷胡十三在劫难逃。
我斯文地说,有人让我放过你,但是,四十八个小时对你来说不会构成伤害吧。
胡十三听罢,先是惊讶地瞅着我,然后镇定地回答道,多少个小时对我来说都无所谓,只要出去有大把的钱花,大把的妞泡,你知道,人生很长,愿意在感受里面消耗的人不多。
我颔首,点了一根烟给他,拍肩示意一同往前行,边走边说,你做人很乐观。
他叼着烟,嘴里发出含混的声音,说,你却比较奇怪,这么多年了,难道你真的患了失忆?
失忆?听见这个词的时候我便笑了起来,我说,你漏掉了还有一种可能,就是你们集体失忆,忘记了我。
胡十三重又将目光定在我脸上。
这样一来,我有点紧张,忙作解释,不不,极有可能的确是我失忆了,只不过不是你想象的那样。
正聊着,在前方十米不到的地方,突然倒下去了一个人。而且这个人,是一名警员。
我和胡十三都还没反应过来,只听得旁边的人大喊了一声:“狙击枪!还是那杆狙击枪!!”霎时,人群一阵骚乱,从还有温度的尸体旁一下散开。警员、人犯混在一起,所有人慌不择路。
20
直到胡十三用身体猛力将我撞至一旁,我才有所觉悟,紧紧靠在一辆警车的后轮胎上,却不清楚自己到底躲得对不对。四周围倒下的人一个接着一个,变得没有节制,他们当中有胡十三的手下,有警员,甚至也有甲未帮的人。这种角色的混乱和不分青红皂白,令人们产生了突如其来的黑沉沉的惊恐,以至于几乎无人能够用非常清醒的头脑,去分析狙击者所处的方位。
血花飞溅,被射中的人或仰或卧,迎着中午的暖风,在阳光的照耀下闷声倒地。那生生冷冷的子弹,蜻蜓点水一般,在人们的身体上凌空来回跳腾,在由警车围成、由血肉之躯填满的小池塘里,欢快地鱼跃,尽情地嬉戏。
——点兵点将。
胡十三像是忽地有了灵感,喃喃自语着。
我扭头看向他,问,你刚才说什么。
“么”字还没出口,与我们躲在这辆警车同一面的一名警员,脑袋被击中,警帽被射飞了出去。
我与胡十三面面相觑,赶紧换位置。
正在此时,腰里别着的通话机响起来。东皇的声音:带几个人,跟我来。
我一愣,你在哪儿?
他咆哮道,在你身后,白痴。
我忙转身,在被撇弯的铁栏杆后面的一片灌木丛中,找到了东皇的一双眼睛。
我随手招集了近距离的几名警员,打开车门,替胡十三把手铐解开,重新铐到方向盘上,又把花坛边的一堆烂草撒到他的身上。他挺不耐烦的,看准机会,用幸存的一条腿踹我,叫我滚蛋。他说,不用你掩护。说完就笑了。
我头也不回地带人离开现场,钻进备好的车里,遵照东皇指示,目标锁定与红馆仅隔两条马路的烂尾楼区域。
那片烂尾楼区是不知何时遗留下来的庞大半拉子工程,高十五层,呈灰褐色,楼体衔接在一起,外表爬满了籐蔓植物。东皇的判断不错,这附近可供狙击的,也只有这么个地方。
车刚刚停稳,我们跳出车门,提枪直冲向大楼侧面楼梯。但是,东皇的脸立刻就被一粒子弹擦破了。狙击手似乎在我们追捕的这段时间内,改变了方位。
有人仰视顶楼,看不见什么,边沿处空荡荡一片,没有任何动静。
这使得人心又开始紧张。我们只好派小部分人继续爬楼勘探,其余人从楼梯撤下来,背对着背,脸颊流汗,端枪指向四周。
将这建筑群半包围住的是什么呢。是我梦想过的参天的大树。
它们看上去枝叶繁茂,强壮而结实,似乎坚不可摧,隐藏着重大的秘密和暗暗的杀机。阳光照射不进去,它们的排列甚至密不透风。
只听砰砰砰几声枪响,离我最近处的三个人应声歪倒下去。在那一刹那,我的同事们同时举枪,奋力朝着枪响的方向反击,那些射入黑洞洞虚空之中的子弹,略显乏力地,只是弹落了高大树木身上一点点的灰尘,而回应过来的只有死寂。忽然间我意识到了,这个游戏的规则。
我不顾东皇的喝令,一个人冲上前去,在没有丝毫暖意的日光反照下眯起眼睛,仔细去辨认。
我似乎看见了一双苍白瘦削却非常有力的手,稳稳地端着一杆冷冰冰的枪,在那最高的一棵树上,将瞄准点总是稍稍偏离着我自己。
多年前甲未曾经问我,章兆晖,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可以令你陷入真实的恐惧?要知道,打海龟游戏总有一天会过时的。
21
我入警校之后,还去过一次无间岛。那儿热闹的厉害,全然不见了当初的荒凉味道。
我去的目的,是作为陈永仁警司的助手之一,追捕一名盗窃犯。那是一名口味很杂的盗窃犯,他偷内衣内裤,也偷名画珠宝,偷女人的心,也偷男人的手足。陈永仁警司告诉我,像他这样的盗窃犯根本不了解自己到底要什么,显然单纯的钱财无法令他感到满足。他的心理问题多半是出在,不愿意付出任何代价,以占有作为表达爱欲的唯一方式,因为自己本身无法成为生产者和创造者,无法积蓄吸引人的能量。
他多半长相普通,性格内向,经历空乏,陈永仁警司说,他行事一定十分谨慎又十分荒唐,在龙城你很难查出他的藏身之所,但有一个致命的缺陷是,他这样的人不约而同地信任着无间岛的交易神话,每次偷盗完成之后,都会在那里逗留一段时日。而这正是追捕的好机会。
我们到达无间岛的时间,刚好是一天的黄昏。
人声鼎沸的黄昏时分,海滩上聚集了彩色的遮阳伞、草席、长藤椅,我们走路只好在其间绕来绕去。烧烤摊和水果摊每隔十米就摆着一个,露天卡拉OK唱醒了我的瞌睡,穿着比基尼穿梭来去的性感美女向我抛来媚眼。我自言自语,人堕落就变成鬼,无间岛堕落就变成夏威夷。
我试图去寻找火烧云,没有找到,只见半空中供游客玩耍的滑翔机像苍蝇一样横亘而过,挡住了视线。太阳隐藏在浓重的晚霞背后,菠萝蜜多之路销匿了轨迹,可以看出,无论是菠萝蜜还是阿波罗都很久没有来过这里了。
但是海滩上人们兴奋非常。他们竟然没有意识到这已经是一个普普通通名副其实的孤岛。神不知何故好像遗弃了这里。所有一切昭示着,假如发生意外斗殴或不可抗灾害,这里将会是一座最完整最封闭的坟场。
我觉得应该尽快离开。
至少,我再也回不到过去。而现实的变数正在令我的过去显得珍稀可贵。我宁愿它是随处可以买到的冰啤,想起的时候便能钻进随便一间酒吧,一顿豪饮。
后来我真的钻进了一间叫JIA WEI的海边酒吧。这间酒吧的名字很有趣,使我想起一个人。我笑着举杯,问对面的调酒师,这个名字怎样发音。他的嘴唇一张一瘪:J-I-A,W-E-I。模样挺逗。
我说,我以为世上的调酒师都要长得很出众的人担任,特别是穿上夜礼服戴上领结以后,活像一只英俊的企鹅。
他说,这很容易解释,人们都以为盗窃者的外貌会非常猥琐,其实只要长到你这样的程度就足够。
我笑了,和他干杯:你的意思是,我们长得很像,这表示我们有缘。
一饮而尽后,我低声说,有货要散,但我不想声张,我的货很适合这间酒吧。
他不置可否地看着我,三分钟,开始文不对题地跟我说起关于项链。他说,你以为一条普通的玻璃珠项链和一条价值连城的XIBIER女王项链之间,有什么区别。前者戴在你最心爱的姑娘脖子上,后者戴在你最想去的博物馆里的水晶柱上。
我说,那么你一定能够体会出,一把古朴的左轮手枪与一把曾经有主人的枪之间,有什么区别。
他微微一愣。
我从怀里掏出一把用报纸包得严严实实的手枪,按在他面前的吧台上,推过去。
其实,对于你来说,它们没有区别,我说,因为你都想要。
他退开一步,抱起双臂,一只手抚摸自己略带胡渣的下巴。一边斜眼瞅着我,一边有些迟疑地问道,这把枪的主人是?
我模仿他刚才的口形,回答道:J-I-A,W-E-I。
他听罢腼腆地笑了,摇了摇头,说,不好意思,我不要。
那好吧!我把枪收回来重新放进怀里,吁了口气说,很高兴认识你,不过请别将这件事告诉其他人,我想我们不会再见面。
那天晚上,没有月亮,无间岛上刮了很大的风。我在浅水区裸泳差点儿被不知从何处游上来的食人鲨鱼活活吞掉,之后我选择到柔软的海滩上用沙埋住自己,半小时就睡着了,梦见自己被压在如来佛的五指山下,惊醒的时候,发现埋自己的地方已经接近地心。
与此同时,陈永仁警司在我的宿舍设下埋伏,成功地捕获了那名化身为调酒师的盗窃犯。当时他正在精心筹划偷我的手枪。
我们离开无间岛的第二天,就发生了一场大海啸。巨浪无情地袭击了那里,夺去了十多万人的性命。
从此以后,传说中的无间岛便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22
对,那是我最后一次去无间岛。
我去执行公务,连一根棍子也没捡,就直接飞回了龙城。回来后有很多人向我提出祝贺,说些大难不死必有后福之类的话。我很奇怪他们居然这么看待问题。人活一辈子遇上大难的几率是非常渺小的,应该珍惜机会大饱眼福,而不是自我安慰以为会有什么后福。更何况,谁能想象,一个警察天真烂漫的青春岁月是在黑社会中度过的呢。没有了无间岛,龙城所有黑帮都会不习惯很久。
不习惯很久,意思是,总有一天人们还是会习惯。那以后隔了两三年,有新进青年被问起无间岛的事,他们表示从未听说过;见过世面的叔伯辈因为觉得没有必要,也渐渐不提无间岛这个地方;还有一些健忘症患者气势汹汹地提了海量毒品和钞票,在空旷的海面上行驶一周,发现再也找不着目的地。
很多不存在的东西都是这样。它们非常有可能以前存在过,但是既没有留下记录,也没有任何证明,当它们消失的时候,就跟从未存在过一样。与之相反,那些频繁被人们试图记录和证明的事物,最后究竟是否存在,却意外地取决于人们是否相信,为了记住他们相信它们存在着的这件事情(多半的原因是,记住这件事情对他们身心舒服将带来无穷的好处),那些幸运的事物被幸运地列为宗教。
我不知道世上有没有一种宗教,叫做“友情”。甚至于我认为“友情”两个字太过敷衍,没法准确概括那些支离破碎的感觉——我曾经用“好像总在一起,又好像没有一点关系”这样的大白话来形容,听过的人都嫌我拐弯抹角,他们说其实简而言之就是“若即若离”,可我并不完全同意。
我对坐在审讯室里方桌另一头的胡十三笑了笑,看着他埋头吃盒饭。而蹲在角落里的几个小混混被我的同事们揍得鼻青脸肿,因为他们吃的太快。
这次打击红黑社的行动,警方损失惨重,后来还让狙击者跑掉了,一群人空手而归。胡十三就成了我们带回来唯一有价值的人物。他进了警局之后只重复着一句话,就是:警察,我也是受害者,你们为何不去抓那个逃走的坏蛋。
我问他,那个逃走的坏蛋是谁。
你说呢。胡十三抬起头看了我一眼——他总是这样,仿佛知道我什么时候故意什么时候假装——他不屑地说,人家心里有个疙瘩,现在看来,在你周围浪费那么多子弹,那个疙瘩一定是你。
我想了想说,这么推测,那我最好去避一避,或者离开这里,换个地方。
他说你怕了?
我说有一点儿。
其实很多小孩儿都会因为一些小事而很不开心。比如一杯水被人喝了一口,一碗面被人打翻在地,一件玩具被人摔坏了——胡十三问,你上学的时候有没有念过一篇课文,叫《一只小船》?
我说我念过,但不太记得结局。
胡十三告诉我,结局就是名叫“小明”的孩子长大后把朋友给杀掉了。
我解释说,可能因为那个朋友一直心怀内疚,没有适时离开,这个悲惨的结局本来可以避免。
胡十三看着我。
过了一会儿,他说,你只会想到离开某个地方,难道你从来不打算主动去某个地方吗?也不能老是逃跑,说实在的,过去总有办法会追上你,你应该面对。
23
有一天胡十三要我面对过去,我看了看时间,已经是四月一日晚上八点多了。我的过去说起来有布那么长,那么白,还被做成各种样式的内裤穿在龙城人身上,连自己都想搞清楚,哪些内裤是用我的过去缝制的,如果扒它们下来,会否得到原谅。
其实我与胡十三并不很熟,我始终不明白为什么和他废话那么多。后来我把问审的任务交给了坐在旁边的小兄弟,自己靠在椅背上抽烟,瞄着地板一言不发。小兄弟劝我熄火早点回去休息,胡十三说恐怕休息不成,今晚还会有点儿节目。
我真有些生气了,腾的站起来,指着胡十三鼻子警告说,不要再搞事。没来得及弹落的烟灰撒得桌上到处都是。
这个夜晚很凉,很透,我坐累了就去墙角踢那些受罚的小混混,踹得他们嗷嗷叫,一声高过一声。我仍然怀疑所有人都能觉察出我的紧张情绪,于是下脚十分狠,并且不允许他们抬眼看我。胡十三用低沉的嗓音录着口供,环境又太吵,那位小兄弟不停地提示:什么??再说一遍!
深夜十一点,我消停了片刻,觉得越呆越冷,就从审讯室出来,沿着龙城九段翠竹路笔直地走,经过住的公寓时也没有停步。不过,我还是打了电话给家里的座机,响很久没人接,刚准备挂断,听见了苏落的声音。
她说,嗨,你好。
我说,再过几个小时,我会回来,你必须在我回来前离开。
她说,章SIR,你家到底怎么回事,人人都有钥匙。
我说,什么意思。
她说,你最好马上回。
说完她先收了线。我将信将疑地倒退了几步,退回到公寓前正打算上楼,裤兜里的那个黑白屏手机忽然死灰复燃般振动了一下。
是一条短信。
我打开来看,发送者用的是我的手机号,内容很简短:你们的脸太大,挡住了我的阳光,今晚,无处可逃。
看过后我先愣了半天,慢慢地,慢慢地发现自己在笑。
刚才审问胡十三时,提到几个主要的手下,我的同事敲着笔杆问他,这样好玩的集会,怎么不见你那位叫“左手”的心腹?
胡十三摊摊手,说你千万别这么讲,左手与我签的是五年合约,月底到期,他现在急不可耐地毁约,我也不想。
他说,在此之前,难道你没听过“翻脸之手”。
我插嘴说,胡十三,我还以为你们早就是拜把子好兄弟,以后也会是。
他转向我,顿了顿,忽然拍了下桌子,大声说,不如这样!章警官,我和你拜把子,你和他好兄弟,我还当老大!看看是我老大当的久,还是你们兄弟做的久。
想到这里,我立刻打电话去警局了解情况。得知左手从今天晚上十一点开始,逐个到胡十三的场子闹事,闹完事又躲起来,现在很多人找他但都找不着。
接着我打算回一条短信,就蹲在路灯的灯杆下,反反复复组织语言。可是心乱得很,不断地摁错字,索性停下来,直接把手机拨回去。
接通后,等待着,对方没有说话。但可以听得出他已经跑了很久,气喘吁吁。
我也并没有立即与他说话。我静静地听着他的呼吸声,短促,渐渐趋向于平稳,有点熟悉有点陌生,就像在面对着过去。
我开口说,第一,这件事我不会扛。
第二,如果你在老鼠洞,我不会去。
那边半晌毫无反应。
我迟疑了一下,问,左手,你受伤了?到底在哪儿?
他硬梆梆地回答,离你家最近的下水道。
24
一个纯洁的人做了坏事,他往往会觉得自己无辜,他会说,“我没有错”。但他所有的辩辞止于这句话,你永远听不到更多的理由。
过去,黑道中很多人在追砍之前都会问一句“为什么”,你为什么不守承诺,背叛友情,离群索居,为什么翻脸比翻书还快,只要你给出半个合理的解释,至少可以少被划一刀。不过在这世上,有些人是没有解释的,因果关系困扰不了他,旁人针对他的行为给出的定义,他也嗤之以鼻。
你实在太不了解他。他本来,非常的善良。
我不能打包票,说左手是个多么纯洁的男人,这不仅会使那些已经发生的事实显得匪夷所思,还会使我这个人的人品显得伪善。我只好请你去看,看他那双比黑葡萄更透亮的眼睛,你会不会觉得它们,眼神清澈。
在下水道里走,四周是一抹黑,不知来自何处的暗光打在湿漉漉的墙壁上和沿途垃圾上,反射出一条一条的白。这不禁使我想起年少时,与父亲的问答。父亲说,小章,有朝一日你踏上了黑道,看到了白条,你会不会突然觉得白道比较好。小小的我仔细盘算了一下,用稚嫩的声音说,爸爸爸爸,白道好不好,走过才知道,我相信穿越了黑道,就一定能够踏上白道。
那时我不曾想象过,在黑道里会遇见一个叫左手的人。也不曾想象过,自己早已踏上了白道,还会为了见一个人而重新钻进黑道。
我几乎能感觉到他在前方尽头处频频眺望,投递过来的目光。想到这里我埋下头去,把重逢的喜悦全部隐藏。我不愿让他发现我有这种喜悦,至于他是否真的看着我来的方向,我永远也不会知道。
不久,迈出的右脚就踩到了一只手,那一霎,我非常机敏赶紧往后跳了一步,避开了对方毫不示弱横扫过来的一腿。
他是撑着身后的墙缓缓站立起来的。我掏出打火机,啪一声点着,凑近去照,那的确是左手。他皱了皱眉,偏过脸去,挥手把我的打火机拨开,说,动作真慢。
我不理他,按着打火机继续从他身上照,血已经把那件薄衬衣浸得湿透,他浑身大汗,嘴唇泛白。大约被砍了两三刀,刀口不深,但血流了太久。我看见他的左手上还戴着一只黑色的手套,记得自己家里也有这样一只手套,血水沿着他的胳膊一路流下来,那只手无力地瘫痪在那里,我握住了它。
我说,左手,先带你去附近私人诊所包扎,然后回我家。你放心,是熟人。
好吧。他应了一声,没有动。
我以为他不会再说什么了,就侧过身去,半扶半背地扛起他的胳膊。可是他在我耳边含混不清地说,章兆晖,好久不见。
我说,嗯。
他又说,上次提到的见面细节,我回去后随便想了一下,记得五年前我好像对你开过好几枪,但是我忘记了当时你有没有穿防弹衣。你告诉我,今天,有没有穿防弹衣?
我有点不耐烦,我说,一般和你在一起我都会穿,但今晚的事我没料到。
他听罢,认真地说,你最好穿上。
作者:
彰埋
时间:
2009-7-15 15:24
25
我想左手是记错了,我们三天前才碰过面,他却跟我说好久不见。
也许他是以花满或者十一的身份这么说的,所以我怀疑失忆的人不止自己一个。
对于翻脸很快极度危险的人物,你时刻需要提防。一出下水道,夜间的凉风就开始在头顶盘旋,脑筋也变得格外清醒,在街道拐角处,避开路灯,一个大号的垃圾桶旁边,我停下脚步,把左手按到墙上,仔细给他搜身。
左手半天才反应过来,咳嗽了一下,骂道,你妈的蠢警察,带了枪还会被砍么。
我觉得他说的有道理,但并没有停手,我说,你应该知道,我这条命是捡回的,干掉一切很爽吧?我还没有试过。今天我来了,见到你虽然很高兴,可是又很后悔,我不知道有什么东西等在后面,虎视眈眈——原来人都是放不下自己的。
左手的脸埋在阴暗的投影里,静静看着我,等我讲完,他平淡地哼了一句:干吗说这么多。
我不作声,掏出手机看了看时间,凌晨两点半。我说,一场朋友。说完兀自扔一根烟到嘴里,点燃,深深吸了一口。
这儿的空气并不好,倒在地上有一些吃剩下的饭盒,一股一股的霉味,街口那边两只野狗徘徊着不敢上前。墙根处一个生了锈的水龙头没有关紧,滴滴答答地漏着水,左手就抬起一只脚踩在水龙头上面,拧得那水淅淅沥沥地流淌。
这声音在我听来非常熟悉。
那一天的夜里,也是在有水声的夜里,我以为自己真的被死神擒住了。躺在这种类似的缺乏灯光的陋巷,连经过的人也没有,我听见雨水在自己身上打出坑洞的脆声,还有从体内不断涌出的血,混合着这些腥臭的雨水一起流入下水道的铁栏盖。
那夜我无所作为地平躺着,睁着眼睛,雨点直接浸入了眼球。我透过浓黑的水雾观望夜色,耳边是自己越来越清晰、粗重的呼吸声。回想一切,找不着原因。于是我想,去他妈的原因。按照寻常的逻辑推理,我们总是做着理性的事情,很少来几次执着,那天我看着十一离去的背影,才明白什么是执着。
当警察威风么,左手不无讽刺地学着说,举起手来,不许动,你有权保持沉默……
我说,跟你相比怎么能算,换大哥都像走马灯。
难道没有别的做法,可以证明自己是谁?
左手不接话,撇了撇嘴,舌头顶了一下腮帮,忽然问,我们几时去诊所。
我愣了一秒钟,伸手胡乱朝侧前方指了指。
穿过大概四五个街口就是。我说。
操!左手说,这算附近?
我吸了吸鼻子,把烟丢了,转过身去说,妈的,我背你。
谁知他顺便从后面踹我一脚,说,给根烟我抽先。
我把空的烟盒摸出来给他看。
没有了,我说。
26
其实常常声称自己失忆的人,记性反而好得不得了。他们就是这样,把该记住和不该记住的都记住,搞得经常精神衰弱,心不在焉且注意力涣散,拿不准记忆中到底哪些是真实,哪些是捏造。
我七岁半的时候虽然只在大姨妈家里寄住了三天,不过我还记得隔壁住着的一个八岁男孩。他叫花满。
他的父母突然有一天去向不明,留了一笔钱在家里,他就习惯了一个人过活。
头一天他来敲我这边的门,说不小心把钥匙锁进屋里了,打算从我卧室的小阳台上翻过去。当时我听到这个IDEA之后感到很惊讶,我们住的是十八楼,我不想在七岁半的年纪就亲眼目睹一个同龄小男孩摔死。这种恐怖事件往往会造成童年阴影,聚拢为今后人生中一块抹不掉的黑云。不过当花满从我的眼神中发觉到了类似的担忧,他更加跃跃欲试,因为他知道成功以后便可以大摇大摆地骂我傻逼。我们那时候很多小孩,都以挑战险境为荣。
后来有一次,回想起来应该是唯一的一次,大姨妈带我到花满家里去玩。我不记得是在走廊上还是在厕所里找到了他,总之,他正以一副悠闲的神情,在翻看一本破得没有了封面的奥特曼连环画。那本书总共应该有三十几页,但拿在他手里的只剩下十一页。
我问,你认得上面的字么?
他很肯定地点了点头,并且说,我可以讲这上面的故事给你听。
于是我就趴在他家那张旧木床的床沿上,他一本正经捧着书端坐着,我的大姨妈则叉腰站在旁边看热闹。
午后的阳光从敞开的大窗户外照射进来,空气中浮动着他琅琅的读书声,我有点儿昏昏欲睡。每念完一句,他就像模像样地翻过一页,直到第十一页。他跟我一样还没上过学,我掩饰着做出懒洋洋的表情,心里想,靠,这太牛逼了。
可是大姨妈偷偷告诉我,这个花满很古怪,因为他总是一个人,从来没有别的书可看。那十一页的故事他先听人讲过一遍,从他口中念出的句子实际上与书里的原句出入很大,仅仅意思相近。我的大姨妈说,你知道就知道了,不要揭穿他。
在我离家出走的前一天晚上,我还在想着花满和他手里的那本书。我觉得那里面有个天大的秘密,有命运的启示,还有深奥的哲理,是孤寂者能够得到救赎的天堂,而我竟然对它们一无所知。这个念头驱使我鼓起了勇气,掏出身上所剩不多的十块钱,请花满下楼来吃一碗牛肉拉面。
我说,我们比一比谁先吃完,如果我赢了,我想要你跟我一块儿去闯荡江湖。
花满没有摇头也没有点头。拉面来了,他的右手仍然垂在那里纹丝不动,出人意料地抬起了他的左手,抄起了桌上的筷子。
我们随即开始紧盯着对方,狼吞虎咽。
吃到一半的时候,花满放下筷子抹了抹嘴,冷面如霜地说,我很饱,不想比了。
27
五年前的月光与五年后没有区别。雨和水没有区别。警察和黑帮没有区别。所谓的区别,看你拿什么作为标准。这个标准,将把你心中重视的东西暴露无疑。
可是很多时候我们发现,越是重视的东西越难以靠近,你对它的要求极高,它恰好变成我们最容易擦肩而过的。八岁的花满看过了奥特曼连环画之后,只产生过唯一一个单纯的想法,经过多次验证,可以推测出那个想法应该是:拯救世界。
看过奥特曼连环画的人有很多。比如说我,还有其他的甲乙丙丁。大家长大以后,甲当了采购员,乙做了厨师,丙读了博士,丁娶了来自龙城以外的姑娘,我进入了黑帮。但是,花满却保持着唯一一个单纯的理想,经过多次验证,可以推测出那个理想应该是:成为警察。
有趣的是,继牛肉拉面之后的再次相遇。如果你已经没有了印象,让我给出一点提示:在无间岛,在通往菠萝蜜多的空中隧道上,手持扫射枪的花满被人叫做“十一”,看起来绝对不是一名警察,充其量是个恐怖分子的外应,而甲未把我们联系起来。
五年前的他多次暗示我们关于“散伙”的极大可能性。或许他认为自己站的位置始终不对,而冒然与警察为伍必定要付出很高的代价,况且他实在瞧不上那些总是被耍得团团转的警察,所以他只好暂时与我们在一起,眼睛看向很远的地方,像一枚随时都可能开始倒计时的炸弹。
不过,五年前最后那一天的情形并不按照如此发展。躺在血泊中,被救援人员及时发现,送往安全地点的人,是我。
醒来以后,我的病床前站满了穿着警察制服的人,出于习惯我表现得相当镇定。他们询问我与甲未的关系,我十分愤怒地说那个混蛋是个沉浸于杀人乐趣的变态者,你们怎么不去问他,我在他手下办事,九死一生。他们问,这次呢,这次是第几次。我说,第十次。他们意味深长地审视着我的脸,以“同志”称呼我,前面还加了一个“好”字,他们说,甲未已经入狱,你的第十次一定是最后一次,从现在开始你有了新的生活方式。
醒来以后,有很长一段时间,我维持着表面上的吃喝拉撒以及与人交流,私底下却非常不开心。在洗手间的镜子前面,我甚至不能够与自己的眼睛对视,每当我看见镜中那双充满怀疑和不信任的眼睛,就觉得是自己在冒犯着自己。
至于什么样的生活方式算得上“新”,我倒是真的挺有把握。出院的那天下午,甲未帮的某些人冒充医生和护士混进病房里来,举起刀要砍我,随后一些持枪的警卫破门冲进来,最外层还包抄上来许多记者。我连站的位置也没有。
出院后我在街上游荡了两天两夜。我去找过甲未。直到在电视直播上看见他那张苍白的瘦脸,才相信他确实被抓了个正着。当时甲未额前的一撮头发帘依然乌黑,一双小豆眼半瞌半睁着,面部表情非常疲倦单调,回答问题的腔调却是既高亢又婉转,令人至今印象深刻。
事实上,从那以后,所有人都认为我曾是一个警方卧底。我回到很多以前溜达过的地方,干了一些力所能及的坏事,还是没能最终扭转他们的想法。相反,我的所有言行都变成了有目的的取信,他们甚至笑我矫情,装模作样不知道为了什么。
并且,我在那些捣乱的地方没有再遇到花满。我干脆破罐破摔,跑去警校报名,还是没有遇到花满。
直到有一次演练的时候,隐约看见一个长相酷似花满的人在校门外徘徊,还截住了陈永仁警司。后来打听到,那个人的名字已经是左手。
如果甲未目睹了这一切,我估计他至少会迫不及待地从监狱里出来,而不是懒洋洋地一呆就是五年。因为这层不易被常人察觉的友谊一定会被他嗅到,它将刺激他暂时忘却病弱的身躯,兴致勃勃地,全力以赴地,往平整的草地上犁出一道骇人的凹坑。
28
四月二日凌晨五点,远远的天边开始翻白,雾气时浓时稀地挂在四周房檐上、路灯上,使得头顶像被一条洗得退了色的破仔裤披盖着。
这个时候走起路来,有点软绵绵用不上力的感觉。如果埋着头紧盯着柏油路面,很快就会走得东倒西歪,觉得路面正在变宽变广,向着人扑面而来。
在翠竹公寓的楼梯口,左手忽然对着我耳朵喃喃低语:你知道吗,黑夜于我,总有不可抗拒的诱惑……
我抹了把脸,推了推他,说醒醒吧,天快亮了。伸手摁了电梯。
这不是一个很特别的时刻,而我却有了一丝丝预感。平时——这五年来——我已经是个非常守时的上班族,我不会在凌晨五点站在这个位置等电梯。紧急任务多半没有我的份,动刀动枪的行动我多半会推托不去,宁愿坐在家里看警匪片,甚至想过交半个稳定的女朋友——首先她得是别人的女朋友,而我借来用一用,谁也不属于谁,我非常愿意用微薄的薪水哄她开心——当然,我说离题了。
翠竹公寓的保安是个喜欢打瞌睡吹鼻泡的胖小伙子。我走过去问他,仔细想一想,昨晚有没有陌生可疑的人物上了这栋楼。他迟钝地呆望着我的脸,说,有。
对于他的回答我反倒惊讶,我问,是什么人。
他打着呵欠,简单地说,是个背着双肩书包,提着长帆布袋的租客。
我追问,还有呢?
——还戴了一顶挺休闲的帽子……跟他聊起晚间新闻——就是昨天在郊外的警匪大战——我说真想不到除了警察和黑帮以外还有第三势力,难道是一位像我这样的市民?他冲我笑,还赞同地点了一下头,他的声音……恕我直言,像个太监。胖子讲到这里,眼睛直视着我身后,扬了扬下巴说,章警官,你电梯到了。
我忙转过身去,注目着,电梯门缓缓打开。
里面是空的。
左手似乎看出点什么,靠在那里斜眼瞄着我。我抬手搔了搔头发,迈开大步朝电梯里走,他就跟了进来。
电影里经常出现这样的镜头:你被一帮人追杀,他们冲到楼口打算截住你,齐唰唰地端着枪指着电梯门,结果往往是门开以后,扑了个空。左手提醒我,说,这是桥段。
是的是的,你大概全都知道……我一边随声附和,一边把手放在腰间的枪上,放了一会儿,又觉得不应该这样,将手挪开,扶着电梯墙壁。
到达的时候,电梯门打开到一条缝的程度时,突然一只穿着黑球鞋的脚从外面伸了进来,接着是两只手分别扒住两扇渐开的门,很快,甲未的脸探向前来,在微弱的日光灯照射下,豁着嘴,神情萎靡,眼眶周围留下了明显的黑眼圈。
我愣愣地看着他,脑袋重得像灌入了铅,一时竟然说不出话来。
甲未整张脸的表情显得麻木而僵硬,如同才从棺木里钻出来的木乃伊。他的眼珠骨碌碌转了一圈以后,最终停留在我腰间那把暴露在外的枪上——枪一直别在那里,没有任何一只手去碰它。甲未弹了弹舌头,微微一笑,用又低又不清楚的声调说,瞧,它的热情如火……希望你们见到我也是这样……
左手这时默不作声地几步走上前,语气有些不耐烦地说,要么你自己进来,要么让我们出去。
29
从甲未的眼神中看不出任何东西。他一会儿瞟瞟左手,一会儿看看我,视线的聚焦十分恍惚不定,每一次抬眼似乎都挺吃力,既不像是对谁格外注意,又不像是暗自盘算着一些计划。他整个人忽然出现在面前,使我不由得产生了一种时空交叠的错觉,仿佛中间隔着的这些年就此被删除掉,又仿佛黄昏的无间岛海滩上那扑鼻的血腥味再次弥漫开来。
我向他张开手臂,并且知道自己的脸上有令人难以置信的笑容——连我自己也不相信,如同做了某一件亏心事般的,实际上我明明可以问心无愧,但是竟然对此产生了怀疑——我等待着甲未,等待着他把额前的头发抹到后面,接着无可无不可地迎上来,与我肩臂相撞以示拥抱。
他果然是这样做的。拥抱完后他又略略扫了一眼旁边那位表现得没心没肺的左手,瞄着他胳膊上的刀伤,随口赞叹道,华丽的个人英雄主义。
左手对此挖苦显然并不能听得进去,他闷不作声地把双手往两侧裤兜里一插,做出一副不再参与谈话的姿态,双眼也自然而然地斜向脚边的地板。
我率先一步走在前面,抛着手中的钥匙,稳稳当当穿过电梯到房门那一段狭长而光线黯淡的走廊。在房门前面,我跺了一脚令感应灯燃亮,回头问甲未:来叙旧?
边说边开锁,推门,门缓缓敞开——不经意一瞥,赫然发现正对门厅的那张沙发上,一个束缚着手脚的女人被装在我夏天用来套落地风扇的大塑胶袋里,袋口被严密地封住,人脸和袋子绞在一起,身体还在微弱地挣扎,不过眼看已经将近尾声。
这时才听见甲未倦怠地回答:不……来听听故事。
什么故事!我立刻瞪住他,狠狠地低沉地说。没有片刻停留,我脚步向前,直接朝着沙发冲去,险些被茶几绊倒。女人的脸色此刻变得格外苍白,白得有点发紫,头发一片一片湿漉漉地贴在面孔上。我手忙脚乱地拆袋子的封口,替她松绑,一边解开绳索一边念她的名字:苏落……
在此之前,我从未这样近距离碰触过濒临死亡的女人。
不知为何那冷淡却漂亮的脸与火热的心汇集于苏落身上,令我想起了我妈。抛弃我的女人临走还轻佻地要求我等她,幸亏我一小时也没有等过。但她或许真的会死,长久离开的人就跟死了一样,在我的生命里她不再出现,即使她曾像一颗北极星那般闪耀。
我吸了吸鼻子,迅速拔出枪来朝罪魁祸首——甲未连开两枪,该死的两枪都没射中。那瞬间给人启示,还需要戒备什么呢,直接解决掉,就这么简单。可是真的简单吗?只见甲未一反常态地目光炯炯,做了个掏枪的动作似乎想要与我对射,到处找枪却没找着,只好用求助的目光投向左手。
不过,左手仅仅皱着眉站在门口观望,自言自语:这么多人,早知道不来了。
他的嘀咕声很轻,你很难想象他砍人的时候是怎样勇猛无畏。大概那柄刀握在他的手上,也沾染了主人的沉闷之气,既不屑一顾又暗暗发力,每一次袭击都酷似误伤,但是刀却不长眼睛,心不在焉的刀是最凶残的刀。
我顾不上照料左手的情绪。因为怀里的苏落还没有缓过气来,甲未十分泄气,顾自踱步到处走动,东张西望,已经游荡进厨房,把冰箱和所有橱柜搜了一通,空手抱怨了一句“很饿啊”。
在落地窗边,斜靠着一个墨蓝色的双肩书包和长帆布袋,它们寂静而神秘。甲未一定在这里呆了整晚呆到不耐烦,龙城的日出还未告终的时候,他对苏落的存在产生了投射性质的厌烦。而且那包裹布袋里面肯定不会装着食物或生活用品。
说不定,那里靠着的是一杆狙击枪。
我好奇的是,刚刚出狱的甲未从哪里搞到了一杆枪。
厨房里的甲未叫唤了一声,他说,怎么样,小七,你不能继续对甲未的肚子置之不理,十一也很饿,你看他的脸都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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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的事情有点出人意料:靠在窗边的东西没有人再去在意它们,只是苏落醒来以后倚过去休息,无所事事地玩弄布袋的袋口,不小心解开绳子时一截枪管就暴露了出来,她愣了愣,不动声色地把袋口重新系好;我匆匆换了一身干净衣服,从书桌抽屉里拿了一把百元钞票和九枚面值一角的硬币,独自跑去楼下刚开门的小超市里买菜和买啤酒;我出门前,甲未半瞌着眼皮仰躺在沙发上——据说他从未在外人面前进入过睡眠状态——眼底的余光集中在对面的电视屏幕上,而电视遥控器被左手掌握着。左手是个不爱切换频道的家伙,甲未也没有提出任何建议,于是他们二人傻傻地守着某个地方台一路看下去。
我在超市结帐的时候遇到的收银小姐很温柔,一百二十一元六角,我把零钱递到她手上,她惊讶地往我脸上瞟了一眼,说先生你好细心。
其实是心情有些抑制不住的好。以前和很多人称兄道弟,最后都会为争夺一个地盘或一个女人而分道扬镳,那些体验很伤感情,我渐渐觉得即使与一棵树也可以做兄弟。从小到大我没有与人走得很近、同甘共苦的经历,只有一两个人,他们来了,替我摆脱棘手的麻烦,他们走了,不丢下一句话,在我需要时,他们可能出现,也可能不出现——独处时,偶尔我会想找人聊聊,尤其想知道他们不再回来寻找我的原因,我几乎确信那原因是源于我自身的缺点,就像幼年的自己每一次躲进街角酊酩大醉,我会想是不是因为我的五官不够整齐、毛发过长、出手吝啬、态度恶劣……他们表面上不置一辞,却暗暗用行动离我而去?
现在我相信的是忠诚。我提着一大袋刚买的青菜和肉,外加一大袋瓶装啤酒,等不及电梯,拐进安全出口,叮咛哐啷地上楼。想象那杆枪的用途越来越令人乏力,但相聚的一刻却已是既定现实,不论你如今以及将来所追随的人是谁,不论他对于旁人和这世界意味着什么,因此不论你对他的感情变成感激、愤怒抑或恐惧,只要它们一如既往的深刻,我想这就是一如既往的兄弟般的忠诚。
在上楼的过程中,我一再去回忆当初发生的事迹,以及推测从此将会可能发生的事迹,所有的线索交织起来,错综复杂,有些竟然是没有起因没有结果的断层,我忽然发现原来这就是一座小径分岔的花园。也就是说,在未来某个时间某个地点,我们成为朋友,在另一个时间和地点,我们成为敌人,或许一个突如其来的因素的介入,会令我们全部改变。
一切只能证明我的无能为力。
于是我打消了所有莫名其妙的念头,回到了翠竹公寓里自己的住处。聪明人会懂得在糟糕的事情发生前及时预料并控制局面,不过我认为,那只是说明他还不够聪明罢了。
时间是四月二日早晨七点,是苏落为我开的门。熹微的晨光瀑布一样从窗处流泻入室内,苏落的脸是背光的。我进门,她伸出修长的手臂迎上来环住我的脖子,冰凉的脸贴了一下我的脸,身体有点抖,就是没对我说“害怕”两个字。
我问她感觉好些没有?她点点头。我说今天的朝阳怎么看着像夕阳。她噗哧笑出来。
后来我在厨房做了最拿手的一道菜——咕噜肉。香味飘到客厅里,甲未的眼皮动了一动,开口对左手说,街灯为什么熄灭?
左手面无表情地盯着电视屏幕,说,因为天亮,白天总会来到。
甲未又说,可是现在街灯全部熄灭了。
左手说,因为已经是白天了。
甲未不屈不挠地说,街灯为什么燃亮?
左手说,因为天黑。……
他们就这样对一个话题绕来绕去地说个不停。苏落抱着手臂趴在我身旁的橱柜上,乌黑的长发丝缎般披挂着,遮掩着她裸露的白皙的肩膀。她扭头看看他们,又看看我,撇撇嘴说,你们真是有毛病。
客厅里,甲未的话锋忽然一转,对左手说,似乎是你最喜欢吃的咕噜肉……
什么?左手对此转换有些措手不及,也可能是没听明白。
甲未恶作剧地说,你们两个什么时候开始这种肉麻……
左手听罢,没有了任何反应。
甲未提示道,十一,你有没有觉得有人在保护你?
……无聊。左手说。
作者:
彰埋
时间:
2009-7-15 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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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正吃饭,上午的大太阳刚好照射到饭厅中央的餐桌上,菜和汤顿时显得光灿灿。我的手艺退步了,咕噜肉没什么味道,煮的饭放了过量的水,弄得干不干稀不稀。不过在座的人都对这个避而不提,他们的吃法相当随便,谈论的话题算得上时髦,从新近的选秀节目到猖獗的网络诈骗犯,有些我还是第一次听说。
甲未挑起盘中的一根鳝鱼丝,回味着说,在监狱里,偶尔也能吃到这个菜,次数很少,估计一个月就一次吧。
我们一齐向他看去。他脸上浮起诡异的笑容,接着说,下铺的兄弟喜欢吃鳝鱼丝,但这家伙恐怕是个哑巴,总是避免和我说话,就算说话,也不拿正眼瞧着我——嘿嘿,你们可想而知我有多么生气吗——可是,我对自己说,保持优雅,我先得努把力让我们的关系好转起来——于是有那么一次,我把自己那份鳝鱼丝让给他吃,他挺客气,我只好把他的头摁在餐盘上……
苏落不小心把汤匙掉进了锅里,我正往她的玻璃杯里倒啤酒,她慌里慌张地站起身,一抬手,把我手里的酒瓶打翻了,啤酒汩汩地往外涌,酒沫儿洒得桌上到处都是。左手点了根烟含在嘴里,一边帮忙收拾残局,一边把打火机扔给了甲未,眯缝着眼睛说,知道红黑社为什么一个女成员也没有吗?因为她们平时只对凶猛的男人假装感兴趣,凶猛的男人改善了那些无趣的龙城规则和幻想世界,而她们一闻到血腥味就变得六神无主。
苏落马上听出左手话里有话,冲他翻了翻白眼,说,左手同志,你做了些什么大不了的凶猛的事儿呢?砸了胡十三的场,现在又和以前的朋友呆在一起——你们是朋友吗?——这类似于打一枪换一地,偶尔故地重游,你行走江湖的手段太单调了。那你能不能清楚说出,到底是为什么要反过来往胡十三肩膀上插一刀?
左手愣了愣,眼睛定定地看着苏落,他知道我们都在等着答案,沉默了一分钟之久,一字一板地吐出五个字:我要当老大。
甲未嘴里的香烟掉到了地上,表情充满戏谑。
我笑了,对甲未说,继续讲你的,讲到哪儿了?你把那家伙的脸压到餐盘上,挤瘪了——
对,他的鼻梁骨碎了,我没有向他道歉,我想象他因此对我凶狠一些而不是毫不反抗,可是……甲未说到这里,用手托住下巴,又从盘里夹起一根鳝鱼丝送到嘴里,可是,他仅仅挣扎着踢了我一脚,事后在别人那里说我的坏话,我一走近他便不说了……这才真正惹毛了我,有一天干活的时候,刚巧草地上放着一袋蚯蚓——不知道谁干的,满满一袋蚯蚓——我拿起它,让那家伙全部吃下去,我说,你就把它当成鳝鱼丝吧!
左手伸出去夹鳝鱼丝的手停顿了一下。真他妈恶心,他说着,夹了一大筷,把饭碗端走,倚着窗台向外张望。
甲未说,其实我要告诉你们的重点是那袋蚯蚓——从天而降的一袋蚯蚓,在监狱监管的范围以内,你们知道吗,平整的草地,干净的水泥台阶,而它出现得多么的神秘!以前我看过一本书,那本书的出版日期是五年后,后来我把它弄丢了,买都买不到;我和你们聊天,你们那时才几岁?当我们一起聚集在无间岛的时候,就仿佛彼此见过面似的;隔了很久我又想起蚯蚓的事——简直对这件事念念不忘——我决定趁夜跑到草场去挖掘蚯蚓,这个想法有点疯狂,我随身带了一个塑胶袋,把挖到的蚯蚓全部装在里面,然后丢到草地上——为什么这样做?因为当天那个准备好一袋蚯蚓供我发泄的人,就是我自己啊,不然还能有谁?
32
甲未说话的时候,你根本无从插嘴,而且看样子连他自己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要说完。他以前就向我透露过,他知道自己是与众不同的,比如三四岁才开始发音,八九岁就被勒令退学,他表示,“相信我,我并不爱说,除非对某人有特殊的感情。”
基本上我理解那种感受。很多时候我们与人交流,只能集中精力聆听开头的几句话,后面的声音就渐渐变得乏味混浊不太清晰,像绞成一团的磁带。以前,老大开会时把武器发给人手一份,交待我们办事,也会因为掌握着这个特点,所以从来不告诉我们为什么要干那些事。当然我们也不问,问了就不太上道,砍人的快感超越了一切欲望,凶狠的另一层含义便是无缘无故的爆发力。
气温有点高,甲未的故事让听的人有点晕,他把事情的前因后果弄得非常混乱,就像用一张打碎的碗碟与另一张打碎的碗碟进行温柔地拼凑,直至它们组合得天衣无缝,他坦白地说,事实就是这样的,真相就是这样的。
接着他微醺着脸,盯住我,问,会了吗?
我一时无法会意,愣愣地回望着他。他咯咯咯咯地笑起来,解释说,小七,讲故事要像这样讲,你难道没有话打算告诉我么。
我低头默默看着地面,把手里的烟灰弹落。饭桌的影子叠加着甲未的影子,与想象过的情形不太一样——在想象中,我可能再也不用见着甲未,所到之处皆是他派人布下的陷阱,任何一个都能令我送命,不过我的态度却是拥抱明天——显然现在的他就坐在对面,笑容十分可掬,或许还把我当朋友,或许已经不,但是,只有孬种才在这个时候希望没有任何事情发生过。
我站起身离开饭桌,仰卧在沙发里,说,吃完了还是散伙吧。
眼睛紧紧望向那杆枪,透过结实的布袋,撇开借口和敷衍,乌黑的枪管闪闪发亮,时针归位于正午十二点,有一粒灰尘悄悄落在它上面,我的内心比灰还要黑。
——不那么容易。
过了半晌,冒出这句话的是左手,慢得我们都没搞清楚是针对哪一句所说。他一直瞄着窗外,并不仅仅是在欣赏风景。
苏落一手握着电视遥控器,推了推我,只见午间新闻上居然出现了左手的照片,表情呆滞,歪着嘴角,“昨夜,该名在逃嫌犯砍死三人,砍伤十八人,现今行踪不明……”像一块莫名其妙的秤砣从天上砸下来。我烦躁地抓了抓脑袋,立即提了枪往门口走。
去哪儿?左手叫住我。
我几乎是斥责地说,先生,楼下的保安见过你,在你当上老大之前。
左手拽着窗帘指了指楼下,说,太迟了,那胖子就在外面,还有两个巡逻的警察——已经守在楼口了。
我发火说,你闹事也用下脑子,惹了这种麻烦第一个想到我?警方会怎么考虑整件事?
左手伸出双手,吊儿郎当地,做了个等我上铐的动作。
每一次都这样……每一次都这样!我压抑着嗓音,一脚踹翻了旁边的椅子。
慌什么啊……这个时候甲未开口了,摁熄了烟,用袖子抹了抹嘴,一摇三晃地站起来,走到窗台处,拎起长布袋抖落了一下,狙击枪就像钓鱼竿子一样被夹在了腋下。
他推开窗户,左手自觉往旁边闪躲,让自己的脸藏在墙壁后面。一只麻雀从电线上飞起来,啪啪地拍打了几下翅膀,在楼下的阳台后面消失了。他弯腰下去打开那个背包,从里面的小内包里取出弹夹,凑近鼻子闻了闻,利索地插入了枪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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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白说,我的枪法是甲未教授的。二十二岁那年我还没碰过枪,对它们完全不了解,怎样拆卸,怎样安装,通过电影我以为,只要酷酷地拔出枪来瞄准、射击就完事了。我不会去考虑那些不可预期因素对弹道、射程与弹着的影响,也判断不出扣扳机时指尖的灵敏度,是甲未让我站在千米高楼上,第一次感受风的威力。
他说,小七,风比子弹厉害多了,它令你失手,由猎人变作猎物,并且跑不掉。
这次我知道拿起枪的甲未想要干什么。其实谁都能猜到吧!正午的风暖洋洋地吹入室内,带着一股别人家的饭菜味,窗帘被吹翻起来,蓬勃地在空中划下弧线。当下的情形又与多年前如出一辙,我们不得不保持着在一起,解除共同的危机,不同的是我们内部的危机尚未触及。
楼下三人,胖子、巡警甲、巡警乙。胖子侧面对着我们这边的窗口,一只手抚着肚子,眼睛东张西望,不时紧张地瞄一眼宿舍楼口的电梯门。巡警甲背对着我们,在使用对讲机与总部对话。巡警乙则仰头监视着楼上,视线在一排卧室窗户间无神地来回。
我们的方位并不好,正对日照,甲未舔了舔嘴唇,枪在手中像摆弄玩具一样,摩拳擦掌,食指和拇指从裤兜里捻出一小块抹布,细心地擦拭着光学瞄准器的透镜。因为射程短,对象傻,他看起来已经不是对事情本身的兴趣,而是对即将杀人的兴趣了。
我说,甲未,你要是还把我当警察的话,就别在我面前杀警察,走廊拐角就是安全梯,不行的话还可以从卫生间那边跳窗走。
左手听罢用双手掩面。再放下手时,脸上挂着无声的假笑。
甲未暂时停住了正忙的活儿,神态变得像个老大了,静静倾听着我的话,凝视着枪管,忽然扭过头来看了我一眼,不动感情,一扫而过。那一眼相当冷淡。
似乎根本无法挽回。我退回到沙发上去坐,把警枪握在手里,枪口轻轻地在玻璃茶几上磕着,不知为何,挂钟走动的嘀哒声愈发的明显。
苏落站在一旁望着我,这下快哭出来了。我抬眼看着苏落的眼睛,它们那么美丽、清澈,像北极星,可我除了热爱之外,从未想过能真正拥有。我倏地站起身,一把将她揽住,往门口推去,另一只手用枪指着甲未那边,以防万一。甲未和左手均未表示反对。十五秒后,大门开了一条缝,我把苏落从门缝塞出去。半分钟后,苏落消失在安全梯的楼梯口,楼道的空气中留下她说“Be careful”的余音。我笑了。其实遇上这种倒霉事,我想她最想说的还是那句“我操”。
响起了低沉的枪声。最先被干掉的是背对我们的巡警甲,十字交叉点瞄准的是他的后脑勺,啪的一声,他手中的对讲机掉到地上,大锤砸纸牌似的,脸朝下扑通一声倒下去。
甲未弯弯嘴角,继续。其他二人惊惶失措地看见眼前人倒下的情景,胖子赶忙蹲下身去推动死者,巡警乙警觉地掏出配备的转轮手枪,拉开架势,举枪朝上一通乱指。
然而光学瞄准器反射着正午的阳光,一闪又一闪,暴露了甲未所在的位置,很快令巡警乙追踪到这扇窗隐藏在窗帘后面的动静。
巡警乙信心倍增地举枪瞄准,但是只听啪一声,他张开了嘴,像被人当面推了一把似的,头向后一仰,胸部心脏部位出现了一个喷出血花的小洞。他的身体慢动作一般缓缓朝后方弯下去,双脚最后伸直、抽搐,双眼瞪视着天空。
胖子终于觉悟了,站起身撒腿就往旁侧的深巷蹒跚而行。甲未开始跟随着他移动枪管。胖子的肚子很圆很大,大得都要从腰间紧扣的皮带上滚落似的,甲未在十字交叉点中捕捉到了他的椭圆,屏住呼吸,一边持续移动着枪管,一边扣下了扳机。他捧着肚子一头栽倒,把身子缩成了一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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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之前,我常听说破坏生命这件事会给人带来某种快感,但我并不认为此感受有多奇妙。当一个凶残的人信誓旦旦地叫嚣着要取你狗命的时候,你可以立即举枪抵住他的脑袋,让他因知道自己反倒活不成了而懊悔不已——不过干掉这样的傻蛋,显然毫无乐趣可言。我是说这种趣味很低级。在龙城范围内,你可以看到警察大多时候的反恐行动均是围绕着抗阻、打击一些低级趣味而展开,数量庞大的市民所极力反对、恐惧的也是低级趣味,谨防它们在心底滋生。甲未幼年被勒令退学的原因就在于此:他站在升旗台上鸟瞰操场的时候觉得这个世界很吵,话语声同鸟鸣声、跑步声、车辆声、甚至蚂蚁搬家声混杂在一起,扰乱了心,所以从不参加集体活动,不搭理人;他一刻不停地用自己的左手掰弄右手,并养成了独自搜集彩色粉笔的嗜好——用彩色粉笔在校园里不被允许的地方(围墙、公告板、走廊、门)随意作画,这种行为持续着且不因任何警告和惩罚而终止。教师将它解释为“希望引起他人注意”,显然这也应是无聊的低级趣味之一,只不过,甲未自己拒不承认,负隅顽抗。同样的情形多年后也发生在我身上。刚到警局任职那会儿,我曾经打伤过两三个人犯,他们一致投诉说可以确信,假如再和我关在一起多五分钟就会丧命。上级指责我有虐待倾向,属于出离理智的低级趣味,实际上完全是人犯的供词惹恼了我,若非死到临头他们很难接受自己喜欢杀人又贪生怕死的事实,而正是这个事实导致他们做出了一系列逻辑混乱自相矛盾的荒唐事。
不过,许多情况下,即使把真相说出来,人们也不愿相信。人们总是满足于自己经验范畴内的判断,这判断又倚赖于每个人有限的见识。坚实的自信是多么骄傲、糊涂——你可以通过我的眼睛仔细端详这位姓东皇的长官。
对于加入红黑社有何意义,我从未仔细想过。在四月二日所有人都感到疲惫不堪的下午,东皇把我请进审讯室里,忽然问起当年红黑社的一些情况。我先是一懵,隔了很长时间都未能回答上来,最后只好说,是由于卧底任务而故意混进红黑社的。东皇冷笑了一下,说,过去的卧底混进黑道以后,因抗拒不了那些低级趣味,干脆把自己彻底染黑的也不乏其人,更何况,警局里并没有留存你作为卧底的档案资料。
他说的一点不错。被时间认定的真相是,警方明知我不是卧底却做了卧底的工作,于是给了我一个机会重新开始。我抓住此机会选择当上了一名警察。我对东皇说,看不出来这有什么不妥,从进入红黑社,到今天坐在这里,我只是伤过人,从未杀过人。
我说,一种命运并不见得比另一种命运更高明,况且一个人一辈子能有多少机会去自由选择?五年前就算我坚持呆在红黑社,也是不可能被允许的事。
可惜你仍有留恋……东皇打断我的话,临时叫人从办公室送进来一叠笔录,丢到我面前,说,中午龙城九段一带的巡警被射杀,就在你家楼下,说起来真巧的很,有人看见你和胡十三的手下左手在一起——那个叫“左手”的正被通缉,这就非常不妥。
说完他用一种“你还有什么好狡辩”的目光瞅着我。我不再一脸茫然失措的表情,反而神态自若地回望着他,十分坦白地问,东皇,你是否急需我的配合?
疑点重重,死无对证,凶器不在我手上,这对于东皇的破案立功是个不小的阻碍。然而此时他既不甘心点头又不忍心摇头,与我僵持在那里。他衣着烫贴,抱着手臂肃立一角,尽力掩饰着倦容,约半个钟头后才重新开口说,这些猜测和提醒或许会令你感到不愉快,可是章SIR,我希望你考虑一下自己的前途,而不是继续花脑筋与我周旋。听到这里,我笑了笑,确认他们没掌握到多少证据,拿我毫无办法。
不久,东皇离开,剩我一人趴在审讯室的桌上呼呼大睡。中午亲见甲未开枪时毫不含糊的样子,便能够推测出他在红黑社集会当日已是对我手下留情。不仅如此,他还登门造访过来找我,可我还是没有给出任何他想要的说明。我不无愧疚地想,要杀就杀,去你妈。当时胖子倒下后没多久,东皇的电话就打了进来,而我的手机在左手的裤兜里连续振动。甲未收了枪,三个人面面相觑,我示意左手不要接,但那边的东皇却打个没完。后来左手在我和甲未的注视下,掏出手机按下了接听键,还“喂”了一声,接着是一连串“嗯嗯”,对方仍蒙在鼓里时,他已经若无其事地挂了电话——这有可能是东皇与左手唯一也是最后一次直接对话。
之后,我们按照事先讲好的,散了伙。甲未没有再与我多说一句,径直去了北边,那里有全城最偏僻的一处货运码头,听说甲未帮近期的大买卖将在那里进行;左手则是一路向南,我不清楚他要去哪儿,打算干嘛,正午的阳光把他的身影修饰得格外清晰锐化,仿佛棋盘上一枚移动着的闪亮黑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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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们不一定需要完整的故事,故事随时可以结束,反正它们看起来没有一个情节显得多么重要,在任何阶段重新开始或划下休止符都不过份。
当警察前夕,我找过心理医生,一个打扮得很MAN的女人,或者一个气质很WOMAN的男人。我那时已经昏了头了,注意力涣散,思维也十分混乱。我把身上的枪伤给他(她)看,并且解释道,是这样的,你瞧,我得罪了人。他(她)目不转睛地盯着我的伤口说,但是看上去,是别人得罪了你啊?话音刚落我就无法自拔了,举起双手抱住脑袋,不耐烦地继续解释道,人家得罪我,我也不想,你明白么,为此我甚至愿意抢在前面赔礼道歉,奉劝人家别介意、忘掉这事儿——人家是我兄弟。他(她)听完没有立即给予回应,只是很宽容地看着我,仿佛是世界上唯一理解这种苦衷的人,我希望他(她)下一个念头永远不会是笑我像个懦夫。
胡十三得势后,每次遇到甲未帮的人,都要给一句幽默的开场白:“哦,怎办好?还你们两车玩具枪吧,又怕你们是容易受伤的人。”
最重要是死撑。一旦满脑子想着报复,技术上就落了下乘。
所以我曾经对自己说,如果能侥幸活下来,绝不再追问花满的去向。
在审讯室趴了很长时间以后,有同事走进来将我推醒。我强睁着惺忪睡眼,仔细辨认那张摊在面前的上级文件。我动作缓慢,一边看,一边磨磨蹭蹭地,把配枪和证件交到桌上。为了以示清白,我不忘说出那句听起来挺没劲的争辩,我说,这是诬陷,你们根本没有拿得出手的证据。同事开催了,不讲情面地说,章SIR,你就当体谅一下东皇,他昨晚一直尾随追捕左手,通宵,结果尽给那变态收拾残局去了,龙城多少家夜总会、小赌场,你数数,全扑了空——没抓到人,办案又差线索,他心情很坏。
我生气地说,我的心情也不好。
同事说,这种状况下,心情好不了,但是没特准令,你一定不能离开龙城,明白?
这说法令我不免寻思了一下。离开龙城……不啻为一个好主意。第一,我不止一次地怀疑过,龙城外面还有没有别的城市,如果有,为什么似乎从没听说过,或是由于自己根本不关心这件事;第二,现在的情形是,我和甲未的关系很僵且非一两句话能够讲清楚,更重要的是我什么也不想讲,而警方正怀疑我,不黑不白,有点儿夹生。
不过我点了点头,向同事保证会全力配合调查,绝不外逃,争取早日复职。因为龙城以外,只有无间岛给人留下深刻印象,其余全是水路——也就是说,出龙城即可遇水,那水一望无垠,层层叠叠,像无尽三菱镜面相互倒映,反而衬得龙城自身仿佛一座孤岛。何况如今连遥遥相望的无间岛也早已匿迹了。
龙城人还在维持交易。
被暂时革职后,四月显得特别漫长。我走了一遍依稀还留在记忆中的几个过去的交易地点。它们当中有些已经洗白,目前只做正当生意,有些则还是老样子,偷偷摸摸磕磕碰碰,从中可以听到一点江湖消息:胡十三对北门货运码头近期将到的一批货很感兴趣,主要原因不仅是那批货本身的吸引力,还由于那是甲未出狱后订下的第一批货,所以胡十三一定要吞掉它,顺便把残余的甲未帮势力铲平。至于甲未,他订这一批货的目的并不明确,人人都知道他虽是倒买倒卖的高手,却对交易之事实际上已经毫无兴趣,现在很多人提到“境界”便会自然而然提到“甲未”,传闻他做这最后一单大买卖,全部只是为了离开龙城。
我关心的是,他离开龙城能去哪儿,以及还会不会来找我。答案是YES,他肯定还要来找我。我忽然发现像左手那样乱翻脸才是一个智者,至少这样甲未不必和他较真,而我遮遮掩掩的维护着一团空气,只会引人好奇。一个人没事儿老爱搞神秘,那就是最大的笑话。
龙城的天空碧蓝如洗,晴得没心没肺。太阳像人造点缀物一般悬于头顶,让人感觉这里的明亮、清朗实际上与它没有半点关系。甚至这样的好天气恐怕是一贯如此,艳丽得仿佛有钱人住宅里一幅完整、固定的壁画,连偶尔一两朵乌云也是故意从画外飘上去的,不一会儿它们自会飘走,这幅画却不会受到影响。
四月里我的生活非常单调,不常呆在家里,喜欢在各条街巷间闲逛。独自一人坐车、走路,从城东到城西,对一些蛛丝马迹细加观察,发现了很多新路,四通八达,藏闪迂回得很。身后的便衣紧紧跟随着,两个人,像玩赛机游戏时获得的双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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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的开端并不怎样惹人注意。一切井然有序。在漫无边际毫无道理的井然有序中,踏满脚印的白墙、贴满广告的站台都可以于一夜之间被迅速清理。发生过的就和它们类似,不过是轰隆隆进行曲中跳出的几个不谐调音符,一晃神便被掩盖了。
事情发生在四月里某一天的清晨。空气里还残留着稀薄的雾气,自然界发出的声响轻微得几乎听不见,只有道路两旁的梧桐树被晨风吹得枝叶轻摇。不断有车水马龙鱼贯而过,树根、树干一起有了共鸣,天桥、交通灯也有了共鸣,潜伏的共鸣。当路面上的灰尘浮起,在接连的鼓噪中还来不及落下的时候,时间刚好指向早八点一刻。这时的每一个上班族,穿着有办公室霉点的工作服,一手拽住公交车上的拉环,一手拎着千篇一律的早点,使得车厢里总是充斥着一股油条豆浆味儿——乘客们清醒而混沌地凝视着车厢里或车窗外某处,内心被杂念覆盖,目不观事,耳不入声——就是在这样的时刻,龙城里几乎所有公交车上,接收的电台广播同时被一股奇异的声响打断了。
起初没人觉得异样,因为本来忠实听着广播的人也不多。有人认为那是一种新潮创意或者电台故障而不予理会。当杂音进行到后一阶段时,逐渐地,能够察觉到此举并非偶然,也就是说,纯属故意。有人听出来了,杂音中包含的曲目,是张国荣《春光乍泄》和张学友《你好毒》的混合版。于是半小时后,还未抵达目的地的乘客当中,终于有人拿起手机报警。
警局当然没功夫受理这样的事情。毕竟,它既不是对治安环境的真正挑衅,也不是对平淡庸碌的真正颠覆。警方认为它只是一种发泄行为,报警的人则认为这完全可以划归为低级趣味,低级趣味总是构成对一本正经的讥诮和骚扰。相持不下,警方承诺会派出人力平复此事。
查出的结果是电台内部有工作人员受到胁迫,播放了不明人物寄来的光盘,犯下了想弥补也无法的过失。电台负责人声明:这实在是无聊透顶的把戏,某个人自以为别出心裁,却不敢亲自跳出来,让公众看看你那猥琐的真面目。
显然这段声明采用的是激将法。无聊者不但没有现身,反而忽然隐匿起来。警方急等了三五天,没等出任何动静,只得作罢了。
如上所述,也就是在三五天的风平浪静之后,无聊者卷土重来。
这次的目标不是电台,改为居民区住宅最密集的街道——那些街道上的音像店。时间上较前一次提早了点儿,是选在拂晓,天刚蒙蒙亮的时候,与第一声鸡叫(如果存在鸡的话)同步。
播放的曲目是王喜的《没有半分空间》。采用的方式十分离谱:集合了附近几家音像店的所有音箱、重低音炮,声音出来时足以达到横扫相邻十几街、振聋发聩的效果。
这一天对居民来说如同噩梦一般。他们多数被惊吓得从床上一跃而起,或是梦境被来自异世界的妖魔捅破,他们谁也没听懂那粤语的歌词,甚至根本没兴趣弄明白是首什么样的歌曲。但是,谁也没有未听到就跑去投诉,每一个人,都听得清清楚楚,无可回避。
不超过一小时,突袭的噪音就被赶来的警车肃清了。与上次一样,无聊者早已不在现场,他跑掉了。根据音像店老板的一致描述,此人应该是个左撇子,要么就是习惯使用左手。
当我听说这个消息的时候,掐指一算,已经到了四月中旬。此时无聊者在街巷之间也小有名气,几乎每天拂晓时分,都会在意想不到的街道上听到不同的歌曲,它们的基调放浪而又忧伤。其中有一天,一首梁朝伟的《问号》首次表露了一些无聊者的个人感受,曲调也算是缓和下来,至少趋向于抒情而非激进的吆喝,仿佛向人们传达着“我不开心”的信息。
无聊者从未被人正面捉到过,人们只能对他的情绪和行踪进行捕风捉影的猜测。他十分善于选择适当时机,然后在声响鼓动的时刻,自己藏于某处拐角,或假装漠不关心地经过现场,反复欣赏自己的杰作。看见人们慌不择路、丑态毕现、在倾听、在制止,内心简直快乐起来。
我知道他就是左手,五年前的花满、十一。我回想着自己已有多久没尝试过铤而走险,我由衷地担心他,钦佩他,相信他。
我改变了行事的惯性,从某一天开始,回到一种以前的生活。在那天清晨前早起,避开便衣眼线,独步走过许多僻静的街道,有些从居民的窗玻璃那儿可以看到天色在泛白,有些尚未完全退去夜晚沉黑的底色。三三两两的警车早早地停靠在路边,守候着,警察的胳膊懒散地搭在车窗上,手指妥垂向下,半截香烟竖立在指缝间,空气中有淡淡烟草味。我在他们眼皮底下跨入了一家音像店,戴起白口罩,掏出锋利的尖刀,无礼地要求店主准备提前开业。各种设备齐全后,我挑选了一首歌交给店主。离平时的犯案时间还有整整两个小时,店主惊慌失措地看着我的眼睛,说,你不是他。我点点头说,是的,我比较喜欢听女声。店主嗫嚅着讲道,那是个阴柔的家伙,从不主动说话。我笑了笑,说,少罗嗦。
这首歌是杨千嬅的《电光幻影》。两小时后,在相隔不远的另一条街道,左手放的是周杰伦的《世界末日》。我怀疑他跟我一样站在附近,或是坐进一间四面透明墙壁的咖啡厅里,把兴奋和喜悦搅进茶杯,心情舒畅地推测着这一切,就像警察都是瞎子或白痴。
凡事有始有终,代表冷静的节制,代表不可能的永远。后来的某一天,在我放出黎明的《少见多挂》来表达露骨的思念之后,左手用谭咏麟的《讲不出再见》作为回答,作为这事件的完结。于是我回到家里,不动声色地连睡了三天,这事件便真的完结了。
作者:
彰埋
时间:
2009-7-15 15:25
37
龙城的警察痛恨红黑社,他们相信几乎每一桩隔靴搔痒的混帐事(像刚刚发生过的音响走漏事件),都出自红黑社的精心策划,一旦集中火力认真抨击,只会令那些社团人员更加来劲,一个个没完没了地跳出来用反讽的方式进行挑衅——这是他们不愿看到的,尽管此情形纯属想象。公共安全报上最新一期发表的案件回顾则称:“……他们的活动总是经过晋阶升级的谨慎安排。行动迅速,消退迅速,并且伴有莫名其妙、阴阳怪气、歪门邪道的特点……参与者众,在具体表现上形散而神不散,不似传统黑帮那般具备可以总结归纳的历史根源和宗教内核。”
一篇又一篇号称理解的相关评论紧接着出炉,或曰“后现代”,或曰“行为艺术”,或曰“精神贵族”,仿佛红黑社不是什么黑社会组织,而是一个二逼的文学团体。龙城的年轻人中渐渐冒出来一些略带羞涩、压抑、紧张的欢呼声,虽则遭到了主流权威的连连警告,他们仍然无法控制住一股不明所以、期望与众不同的兴奋,向往着已经被公共概念彻底扭曲变形了的红黑社。
有人开始在公开场合冒认自己为红黑社成员,故意挑拨起一些芝麻绿豆的事端,且处理手法既不优雅,也不注意节制,每到HIGH点便收不住,而那些早已料到的反应与早已想好的台词则适时地等候在某处一触即发,充分表演,尽展傻劲,打着饱嗝儿回归。他们脸上洋溢着的是无限的精神快感和自我陶醉。
所有这一切接踵而来的变化,均令人厌烦。
在常去的那间酒吧里,我看到了红黑社的成员(不论是甲未帮抑或胡十三那一伙)在酒瓶上的简短留言:“傻逼如虹的年代”,“没有搞头的城市”,“遮住阳光的人脸”。
左手已然不知去向。就像他前不久在音响走漏事件中的若隐若现并无证据一样,没有谁会持续地记得他;尤其在事件过去以后,更加不会有人再提起他——对于这一点,龙城人保持了一如既往的不约而同的麻木不仁和匆忙冷漠。现在,全警局恐怕只有东皇对他一直念念不忘。在东皇的办公桌上保留着两份一尘不染的文件:一份是四月一日晚的左手伤人案;另一份是音响走漏事件中的几段口供,其内容都指向一个惯用左手的疑犯。
不过接下来的一段时间,继续追捕左手显然已经不是警方忙碌的重点。因为红黑社内部的纷争再次上升为主要矛盾。也许是为了证明红黑社并非一个文学团体,也许是憋足了五年的力气要大干一场,甲未和胡十三两大帮派之间的摩擦日益频繁。或者说,他们分别都对与公众过不去的做法产生了不同程度的无趣感,都希望在足够份量的对手那里重拾愉快的回忆。套用一句矫情的文艺腔的话就是:最强大的对手成为我们最难忘的知己。
在一段暴风雨来临前夕的沉寂之后,第一个动手的是甲未帮的人。此人姓名不详,无业,住在龙城郊区一幢废弃了的楼盘里,平时深居简出,以棍防身,几个月露面倒一次垃圾。刚好胡十三有一笔买卖就在此人家门口交易。据说交易当日气氛十分不好,只因交易地点不是无间岛。双方均有私念及不放心的因素,钱货互换的瞬间已是剑拔弩张。待到点钱、验货的风险总算过去,就在两拨人边后退边警惕地预备驱车离开的时候,一根铁棍从不知名方向被凌空投掷出来,打在领头的胡十三手下的脑门上,哐啷一声,在空旷的楼层间落下清脆的回响。不出三秒功夫,胡十三手下的另一人条件反射地举枪走火,正好击中交易方其中一人的后背。于是,一场小规模的恶战开打起来。
龙城里各家工具铺、五金商店、超市里的菜刀、西瓜刀、斧头、棒球棍、铁水管等迅速脱销。不论白天黑夜,人们穿着宽松的长袖衫,把手拢在袖子里,随时预备投入斗殴。但令人热血沸腾的街头群架虽充满了可能性,却保持着极低的发生率——就算龙城人对传统黑帮有一种说不出的畏惧与好感,一些微妙的憧憬的情愫——红黑社的成员不喜欢替观众考虑而作动物式的肉搏表演,相反,他们欣赏黑色幽默似的举措,各自希望凭借个人智慧,以四两拨千斤的气势(有如那第一个动手的在人家交易时乱扔铁棍的甲未帮混球),来个花式胜利。
当然最先倒霉的仍是那些自得其乐的帮派冒充者。不论何时何地,只要冒充者胆敢站出来自称是红黑社成员,则甲未帮、胡十三的人都要过来收拾他。唯独这一点不附带丝毫的审美情趣。对待冒充者的做法通常是摁倒即砍。于是你走在龙城大街上,时而可以看到此番景象:突然有一些商场、娱乐厅宣布清场关门,几段道路遭到围观人群的自然封锁,人们面对那血腥的刀棒不仅毫不退缩,反而为看清楚而凑得更近,不必担心砖头、酒瓶会四处横飞,如果有人计算过的话,它们仅仅是拍向冒充者的头顶。那些惊恐万状撒腿逃开的人则一定是新来的外地人。
只有恶棍才怀有强烈的憎恨,与憎恨共存的失落感,以及无法止息的不安。恶棍们依靠自身的勇气顽强抖狠,为杀人而杀人,无稽蠢笨。
红黑社里没有一个恶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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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真正斗殴的开始,龙城人还是感到恐惧的。这种恐惧不仅来自外界威胁的入侵,还来自本身平稳状态的丧失。他人面目上的狰狞变化,以及丢弃文明于一旁的亡命砍杀;那些与自己毫不相干的理由,顷刻间逼近的险境,和难以估计的连带殃害,都是安全感被彻底打破的罪魁祸首。
有一天我在翠竹路上走,经过夜市大排档的时候,冷不丁被人从背后拍了下肩膀。我停住脚步回头,看到对方一共有三人,相貌比较平庸,且全是生面孔。多年不在江湖混,使我完全提不起警惕的劲来,即便是明明看到他们身上穿着那种宽松的长袖衫,随身携带的拍人武器还能从袖管里印出轮廓。
我下意识地瞄了一眼自己身上的口袋,不用说,警枪早已被没收,证件也已上缴,没有什么可进行阻抗的,赤手空拳。于是我决定好好说话。
这正是大排档生意最红火的时间。暮色几乎完全降下来,街边撑起的大布篷连绵成一条长廊。到处是鱼饵般悬挂在一根电线上的赤裸灯泡,不明来历的人躬着身子在其间穿梭,撞得那些灯泡来回摇曳,桌椅的影子立刻散乱开,再和布篷上的人影绞打成一团,给人一种治安不好的错觉。尤其是四周围少了市井式的喧闹,多了窃窃私语和传递的眼色,连吹拉弹唱的卖艺者也躲得老远不敢靠近。
找上我的三个人,都说见过我。可是他们看法不一,迟迟犹豫着不知该不该动手。我不喜欢他们说话的语气,那充满了角色代入感,让人觉得他们只是在用台词与我对话,不是坦诚的对话。然后我想自己是不是脑子有毛病,要和谁坦诚相待呢?
由于观点无法统一,弄不清我的身份究竟是一名警察,还是一位混混;更重要的是,到底属于甲未帮,还是胡十三的一个朋友(有人知道我搭上了苏落,胡十三屁也不放便松了手),三人中领头的那个只好嚣张地说,靠,你身份这么复杂,就不应该到处闲晃,老实呆在家里准保没事。
我愣了愣,心不在焉地解释道,你们认错人了,我听不懂那些话,甲未是谁,胡十三又是谁——对了,这年头兵荒马乱,人身安全很要紧,你们想不想买份保险?我可以……
不等说完,他们其中一人不耐烦地打断我。快闭嘴,他说,少他妈假装外地人,连甲未和胡十三都不想认,看来你还真没把谁放在眼里。
这属于故意找茬。他们开始用眼神交换意见并缩小包围圈,抄家伙。我知道难免是打一架,在夜晚的街头,轻则皮开肉绽,重则伤筋断骨,是一场没有必要的飞来横祸。
但是,我丝毫不怵。因为现在的我并不是一个人,就刚才墨迹了五分钟对话的功夫,可以确认东皇派来的两个便衣已经把跟踪的脚步扎稳了,就像免费雇佣的保镖——所以才问他们是不是最好也买份保险。小时候玩第一代射击电游的经验,教会了我不上双保险就不接受挑战。“走在最稳固的桥面上都要用脚踏一踏石板”,在甲未帮,我曾是这样一个令首领十二分放心的好助手。
我不紧不慢地说,不过是要找人练练,何必扯那么多淡。说着上前一步,对面一人尚未反应过来,我先猛地扫上一个旋腿,他就地腾空翻倒下去,着落时的重量像能砸出个坑来。
接下来当然是奋不顾身掉头就跑。可以瞥见那两个便衣毫不犹豫地跟了上来,手里提着警枪,保持着观望。耳边有呼呼的风声,仿佛黑暗中踩到狗尾巴,被一群野狗狂追。我飞快地逃命,可以说心情竟然由抑郁变得通畅,脑中连续几个闪回,一团团模糊的影像浮现出来,仿佛电影开场时缓缓展开的序幕,啪啪啪几个人名打在面前而后消失。想起了甲未,想起了左手,想起了那些伙伴以及自己。原先,每当他们捣乱时,我就突然举起手指做成的假枪,扮成警察,严肃地宣布“你们已经被包围,统统不许动”。他们经常对我发出嘘声,我却坚持反复地来这一套。有时他们也应景般在枪声下倒地不起,让我一个人活着心生愧疚。结果游戏玩成了真的吗?我心下明白,这并不能全怪左手。
我拼命地跑,先把那三人引离大排档,远离夜市。至少不能让其他的同伙发现,否则追我的人数将成倍增加,人太多的话两个警察会选择袖手旁观,不趟这滩浑水。拐进一条只能容下一人通过的窄巷时,我停下脚步,随手拎起巷子里的破烂朝他们扔过去。他们的刀棍已亮了出来,我伸手一摸,运气很好地捞起一块靠在墙边的三角铁,正挡住了砍下来的刀刃。
两个便衣这才露面,在巷子的入口,气喘吁吁地大喊“都住手”,命令我们把手上的东西全部放下。没谁理会他们,他们便往地上开了一枪,立刻生效。
隔着那三个混混,便衣冲我嚷嚷了一句,章SIR,你别跑了,案件有进展,东皇警官有事要问你。
我把三角铁在墙上敲了几下,烦躁地挠了挠头发,蹲在地上。他们小心翼翼走上前来,用枪比着,给三个混混上手铐。同时枪也比着我呆的方向。那些只有自己知道的事情,在心里迅速过了一遍,我忽然大声地说,问得着我吗,关我屁事?他们全扭过头来瞄着我,面部看上去既阴森又宁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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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已至此,我想我或许可能应该要老老实实交待一下“只有自己知道的事情”。其中有些判断并不见得就是事实真相,仅仅属于个人推测,并且坦白地讲,我的推测水准很差。所以那天,我一个字也不对甲未说明——假如那说明里面尽是些“或许”、“可能”、“应该”这样的前缀,相信一定会令甲未流露出轻蔑的笑容。
这里也并非是我存心留个悬念。我同样相信,关于黑社会的故事,你与我一样耳熟能详,尽管从前面的叙述里你似乎已经可以把红黑社暂时地搁到另一边,刮目相看。而我要交待的却不是什么特殊的一回事,仅仅因它发生了,且发生在我身上,它才变得仿佛无人能懂。实际上,我没有一点把握,五年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我重新提起它,挺当回事似的;那么对于一件当事人全部离开了原地的旧事,一片记忆的废墟,一座友谊的空楼,究竟还剩下多少意思?
与不可靠的推测相反,可以确定的第一件事,自然是导致我们内部分裂的那场交易。
交易的标的是甲未托人转手的一批军火。这批军火数量不多,价格却很昂贵,不是想象中的重装武器,而是一些口径只有几毫米的微型手枪。它的射程很短,响声很大,弹头柔软,打入人体只留针孔般大小的洞眼,即刻炸开,在穿透后的另一面留下一个大血窟窿,专用于近距离暗杀。关于这批货的内容,开始只有包括甲未、左手、我在内的几个人知道,后来不知是谁走漏了风声,让绝缘层以内的一些人都知道了。也就是说,负责传递消息的、主持海上运输的、街道上的小头目都知道了,这样,胡十三也就知道了。反观之,对货物秘密的公开,令我们事后难以找到散布消息的焦点,以缩小搜寻内鬼的范围。
对于此事,本来惯常的做法是暂时停止交易,但是这不符合甲未的作风。我知道他独自一人花了整晚时间研究每一个细微环节,像一位资深导演面对普通MV时仍然持有的严谨态度,他一定要按照自己的个性办事,一定要高调介入,重新获得事情的主导权——直到预备交易前的那天傍晚,他才若无其事地出现在龙城九段街心公园,同时约了左手、我,还有胡十三。
四个人既可以凑一桌麻将,也可以打一场篮球。那次,收到邀请的每个人都很守时,七点半,天刚黑下来,路灯刚亮,就全到齐了。甲未提了一箱罐装啤酒,在原地等待。他看了一眼胡十三的身后,说,打对局,我们中间,你挑一个人。胡十三笑了笑,抬起手指,从左手身前划过——左手表情木讷的矗在那里,摆出一副置身事外的模样——胡十三喃喃自语,“这个小兄弟有点自闭,不能指望你吧……”说着就把手指朝着我站的方向。我迟疑了半秒,举起手来,胡十三轻松地一边运球一边走上前与我击掌而过。
那天结束的时候,甲未望着半空中的星斗出神。一罐啤酒喝空了以后,他掏出手机打了个电话出去,发出一条指令:原计划撤消。我站在他身边,听到他一点也不避忌地,用近似开玩笑的语气说出第二条指令:按照B计划进行。
我深感困惑地盯着他的脸,重复了一遍那个词:B计划?
他冲我点了下头,脸上浮现出那种极不稳重的优雅微笑,指了指自己的脑袋,说出了当晚最后一句话:有是有,不过还没想好。
第二天的一切情况都超出意料。甲未在清早消失,不知所踪,而我收到的消息却是在夜间交易。交易地点也恐怕有变,原定北门,坐车就可以到,但我根据晨间收到的几张字条的安排,在市内兜兜转转绕了一大圈,也没遇上碰头的对象。这几乎使我颇觉有趣地想到,该不会是自己遭到了莫须有的怀疑。当时龙城警署的几位长官都是深知我有带人逛花园的恶习,他们并无好感,却又因无法判断真假而不得不紧紧跟随。我以为,事情还是好办的:只要我不参与这次交易,排除在外,那么澄清一切便毫不困难。没想到的是,至下午一点钟的时候,一架直升机被派来接我,上面除了驾驶员还有一名甲未的亲信。我摊开手对他说,时间、地点都不对,到底为了避开谁?那家伙只简单回复了两个字,居然是:警察。
警察已在北门早一步布置了天罗地网。对于这个事实我感到十分惊异,实在想不出是哪里出错,让警察提前获得了线报。直升机飞行的方向有些奇怪,在西南门的码头,它没有降落,而是径直拉升进入航道,飞向了对交易方来说无疑是拐了大远路的无间岛。
当天,无间岛上空起了厚厚的浓雾,日照透过雾气,折射出花白灼目的强光,置身其中,仿佛呆在温度极高即将引起自燃的桑拿房。我们的直升机引领着跟踪而来的警方侦察机一头钻入雾里。片刻之后,驾驶员忽然拔高升起,扭转方向原路返回。急速拐弯时有一点点出轨,抛出了平行方位几十米;在返回途中,又是垂直下降,似乎快过自由落体,这样压低穿梭飞行,专走孤岛群山的背面。那名甲未的亲信频频回头眺望,没有再看见别的机体跟过来。十几分钟后,他夹起一根未点燃的烟,对着驾驶员的后脑勺说,干得好。
下午四点左右,直升机在邻近西南门码头的偏僻街区放下我,随后我接到了甲未打来的电话。怎么样,他说,这次的警察比苍蝇还多,我想让你留下来和胡十三打对局,因为他把苍蝇喜欢的狗屎扔给了我。
我知道甲未的话里面总是夹杂着繁复的隐喻,不过当时并没能立即猜测出事情变故。我只记得最后一次向甲未确认了会合的时间、地点后,挂上电话,然后经过一条不起眼的长巷时,无意间瞥见了左手。
左手在整个计划中担任什么角色,我不得而知。我们各自做着该做的事,也很少相互过问。不过这个节骨眼见到他,似乎嫌早了一点——通常情况下,他负责的应是收场,也就是说,我们根本没什么机会碰面。况且我不喜欢西南门码头这个地方,也不喜欢西南门码头附近,我对这一带不熟,没有留下过好印象,且还不知道胡十三什么时候能到这里——无论是前往或者返程,我都得从他手上弄点纪念品回去交给甲未,算作了结差事。
海岸边的风一定很大,乌云正从天边一点一点爬过来,我像得了风湿病一样关节酸痛。胡乱转悠了大半天,等不到鬼影子,当下感到极无聊,如果是排戏的话,恐怕只有导演明白我都在干吗。
长巷里空间狭小,垃圾成堆摆放在墙根处,又黑又脏地承受着风化。最靠前的一个水龙头生锈了,裸露在微微潮热的空气里,细细的水流蜿蜒至左手的脚边。左手一直拿着手机讲电话,讲得相当认真,目不斜视,我从未在他脸上看到过那种表情,就是全神贯注、一心一意。他那天穿得很帅,灰夹克、牛仔裤,胡渣都刮干净了,眼神显得非常复杂,像个高超的影帝比如梁朝伟,偶像派加实力派。我本来不想打扰他,已经转身准备离开,可是在末尾我听到了一句卧底们惯用的台词,听得清清楚楚无法回避,那的确是左手所说:长官,这次任务完成后,记得要让我归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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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谓兄弟?兄弟就是那些比你妈更了解你的人;是那些你既能做自己,也能扮演的人。
即使那个人经常换名字,甚至换相貌,但只要看一眼门前的垃圾袋,留意观察一下事情的始末,你就能判断出跟他有没有关联。
所以我们并不需要很多次碰面。有人认识相处一辈子,仍然形同陌路,浪费彼此时间。可是我知道还有另一些方式,能找到想要找的人。
如果人们对他说话冲动而大声,那么他说话时一定是冷静而阴沉;如果有人反复地向他发出谈判请求,那么他一定是个厌恶谈判的沉默者;如果谁向他发怒而后道歉都得不到回应,那么他一定是个随意的无所谓的人。如果死者较多,那么他喜欢杀戮;如果天空晴朗,那么他喜欢干净;如果爱,那么他离去。
我这一套本事,后来当警察的时候被用于罪犯画像,破过不少案子。会有同事问起,说你如何办到的?我便淡然回答,只要把每一个罪犯都假想成兄弟。同事说,神经病。
那日我站在巷子口,久久不能移动。直到左手挂了电话,唏嘘片刻,转过身来,发现我在那里。
他说,你跟踪我?
我顿了顿,在脑中搜寻词汇,然后纠正道,不是跟踪,是暗中保护你。
没想到他听罢笑着摇头,仿佛我刚才说了个笑话。
不,你一直跟踪我,从最初认识那天起,你就这么做了。他盯着我说。
那只能说明我一直在暗中保护你。我坚持道。
他一边掏枪出来一边说,见解不同而已。
我没有办法,被迫也举枪指着他。
我说,宁做凤尾,不做鸡头,你一个人跑到警队里去有什么意思?
这样下去就有意思?他不耐烦道,我跟你们一起这么久,已经干得很倦了,换个环境或许会好点——说了也没用,你们听不懂。
或许我听不懂吧。因为左手想要摆脱的从来不是别人,而是他自己。可惜他又十分中意这样,我是说,他中意不停招惹、不断摆脱却摆脱不掉的状态。
直到这时我都没有想过要开枪,端着枪只不过做做样子,连枪的保险也未曾打开。但我们陷入了僵局,不再说话,默默注视着对方;前方若有自由,则我就变成了一个障碍。我几乎听得见自己的心跳声,盘算着还拥有几秒的时间,可以尝试打破这个局面。
左手的脸上满是冷漠,眼睛里不存丝毫忧疑。
章兆晖。
他突然喊了我的名字,同时枪口稍稍往下一指。我下意识地低头看,只见自己的右腹部开出一团血花。
接下来几枪,我没有数。不知道是他的枪法太烂,还是出于手下留情。我没立刻毙命,却像一张折断了腿脚的木椅,如释重负地溃倒在地。完了,我对自己说,你他妈玩完了。
左手走上前来,单腿跪下,枪口抵在我的眉心,嘴唇动了动,似乎有话要说。我听不清他说话的内容,我耳鸣了。或者他根本什么也没说。还是他在进行对死者的祈祷?
记忆里最后的一幕,是他终于决定收回了枪,伸出一只手拍拍我的脸,站起身来。在离开之前,他从怀里掏出刚刚使用过的那款手机,用手帕擦拭掉留在上面的指纹,接着扔到我身边。
我想我可以踏踏实实睡上好几觉,或是一个永远都不用醒的长觉。
西南门码头附近没有人来,一开始便没人会来,以后还会有人来么?
夜里,巷内竟然落雨了。倾盆大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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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到这里,我都快被自己打动了。生死攸关,叙述的语言却举重若轻,随意一提,没有多余赘饰,不加感叹抒情,尽管绕了很大一圈才聊到重点,但丝毫不妨碍它日后成为被小辈们拿去效仿的经典片段。
花满也就是左手,自那以后长期不和组织联系,在组织内部造成了极坏的影响。甲未进了监狱,我报考了警校,其他成员回家结婚生子经营事业。甲未帮名存实亡,成为了一个忠贞而顽固的信念,一个清晰又模糊的概念。
事后总结的想法往往花样百出,莫衷一是。在不同时期,每当私下一个人回顾这段旧事的时候,我都能发表一些与上次截然不同的观点。然而有一点始终未变,那就是,我当时不应该使用“暗中保护”这个说法。一听就知道是在骗鬼。我也无法解释为何到了紧张时刻,自己还想故弄一把玄虚,可能是真的无聊透顶盼望早死吧!我大可以直截了当地承认只不过是“碰巧经过”,如果“碰巧经过”的次数太多,那就是缘分的问题——这么浅显的道理,谁不明白?所以绝对不能照实说。
原来很多悲惨后果是自己酿造的,本来一切皆可以避免。
从警匪片的角度来看,左手无疑是做了件跟对错有关的事情,我们仿佛有必要为了那件事追究探讨下去,以便拷问每个人的灵魂精神和职业操守。不过在这个故事版本里,它变得并不重要。我那天呆立在巷口久久不能离去,不完全是因为听到左手即卧底的秘密顿感震惊直至心生悲愤,我只是觉得终于有戏了,而我不能错过。
当然,我亦不能轻易否认自己对左手的感情。这些年来我每次跑去以前那间酒吧等他出现,也会偶尔被人在身后指指点点,有一种意见是认为我们的关系无关友谊,而是爱情——不好意思,说到敏感的地方我总喜欢暂时打住,听一听人们心跳加速的声音。
不知道他们的意思是不是玩断臂?那方面的话,我对男人没感觉的。就算是相貌如正楷字体身形如飘逸邪风的左手,实在也帮不上什么忙。
例外的是,这些年里,我确实曾做过一个吊诡的噩梦,那即是唯一一次梦到左手。
梦中我们相遇于一个破烂BBS里,写、回复、顶一些破烂的帖子,用世上最恶毒的不带脏字的脏话辱骂其他破烂会员,分别获得了旗鼓相当的破烂声望。
我们还会定期给会员们公认的两个不再登陆的破烂偶像烧香,他们是胡十三和甲未。
左手经常拿电影台词、小说对话或者流行语录的拼凑来打造自己懒散又不失精准的剑客形象。我则常把一种场合下的言论应用于另一种场合,然而英俊的弱点还是暴露了,只好在姑娘们的误解下断然拒绝亮出照片这类无理的要求。
我们的名字常被会员们尤其是女会员拉在一起作为谈资。对此我没什么特别要说的感想,你不理会她们就是了。可是左手沉不住气,有一次冷不丁冒出头来冲我闷声嚷道:如果你光着身子追我两公里,我回头看一眼,就算我流氓。
我绝不可能追一个人,更不用说光着身子追。我信奉的是爱一个人,就要穿着衣服爱;不爱的话,穿不穿倒无所谓;而且到了我们这个年龄,对人体结构已经颇有把握,不能以青春期的标准来判断是否流氓。
好花不常开,春天不早来,好景不长在。
在BBS上写得狂犯恶心的时候,在数月甚至数年未能同时在线的时候,我们仍然第一时间想到了彼此,并且对自己的心灵进行了严肃的叩问。
为了验证这种难以言喻的情感,我们硬着头皮见面、吃饭,然后上酒店,开房。
在直升酒店顶层的电梯间里,我不经意瞄了一眼镜面墙壁,顿时发觉自己是枚大傻逼——镜子诚实地映照出我的轮廓,一个正点姑娘的轮廓。
梦境就是如此。或许我本该是一名女性,但我更喜欢狗。
进房之后,我将左手摁在床上,实施勒杀,可惜很快被他反扑,他说男上女下,如今我在上你在下才是正确的。
我从容不迫地警告说,你不能上我。
什么?他撑起双臂,抱怨道,这个时候你说不能上?屌!
我回了最后一句话就把自己笑醒过来了。
我说,屌在我心中。
42
上次东皇见我,认定了我是红黑社安排在警局里的内应;后来再见到我时,又自行推翻了此看法。因为据他所说,从没见过长得极帅的人能有什么鸟出息,窝在女人堆里就好,干吗出来混,混个屁啊。这种刺耳的话他就像事先演练过一般反复地说,我不管他是不是用的激将法,我产生了强烈的逆反心理。
我说,照你的意思,那些本来要做一桩大买卖、结果却死于买卖前意气之争的械斗的莽汉,那些明明有狐臭也不洗澡的家伙,就能混出个名堂来吗?
东皇站在审讯室的墙角,远远斜睨着我,半晌不出声。
知道为什么像他这种人,不论当警察还是当流氓都无法赢得优质姑娘的喜爱吗?因为他跟很多容貌奇异心思普通的男人一样,碰到美女只懂得千篇一律地写他妈的诗,不仅如此,还经常把写给貂婵的诗复制多份送给杨玉环和妲己。
好了,我叫你来不是为了讨论这个的。东皇再次开口说,你用不着真的动气——我掌握的那些证据还没有摆出来,到时你怎样生气我也不管。
我笑了一下,抬眼看向他。
没错,之前那两个整天跟着我的便衣的确是说“案件有进展”。
东皇转身,从档案袋里抽出一张身份记录,递到我面前问,认识这个人吗?
我从椅背上起身坐直,凑过去看,是一个叫做黄志诚的警官档案。名字上被封闭的矩形框住,表示此人已死。相对出生日期,死亡日期那一栏上写明为五年前。我再将视线移回页头左上角,看到了死者生前的一寸免冠照片,面容表情祥和、正直而刚硬,完全看不出短命的迹象。可惜无论怎么看,那对于我来说,都是一张陌生的面孔。
怎么办,你好像在犹豫?认识就认识,不认识就不认识,很难回答吗?东皇催促道。
我抬起头,一脸茫然地道,说来奇怪,似曾相识……
妈的,似曾相识这种话是什么意思!东皇举脚踹我面前的桌子,喊道,讲清楚点!
由于对讲清楚的后果全然不知,我选择闭上嘴,不管受到何种威胁都不作回答。
东皇走过来坐到我对面,伸出手掌盖在黄志诚警官的照片上,酝酿许久,突然用沉着而缓慢的语调说,你不愿意承认认识这个人,那就说明你还在黑白两道间徘徊,照你目前这个做法,会令两边的人都看不过去,按说是应该粉身碎骨的。
他越说我越不明白。直到他接着讲道,你作为卧底的资料,全部就在这位警官手中,但他已经去世了——准确地说是被杀害了,你的资料也永远无法找回来。
我终于有点听懂,如果警方真正确定我就是当年那个卧底的话。
我反问道,找不找得回来有什么关系呢?反正我都归队五年多了。
这不是重点,重点是黄警官被杀的案子一直搁置未破,东皇紧盯住我的眼睛说,最近调查其他案件的时候才偶然发现了一个共同点,黄警官当年是被用刀正面割喉,动脉断裂失血过多死亡,而那个拿刀的凶手应该是惯用左手的人。
我听罢彻底愣住了,不禁暗暗惊异,难道除了已经知道的事情之外,还存在着我所不曾料到的情节?
东皇接下来陈述着自己的推论,一大堆,我也没怎么仔细听。大致是说左手杀掉黄警官,目的是为了替我掩盖卧底身份,好让我一直留在红黑社与他并肩战斗之类扯淡。
最后我也没有什么别的话讲,指着腕上的手表,告诉东皇说,这是生日礼物,戴了很多年了,黄警官送的——他是个好人。
作者:
彰埋
时间:
2009-7-15 15:26
43
左手为什么要杀掉自己当时的长官?
好吧,这自然是一个愚蠢的问题。能坚持看到此处的人,大概可以多多少少得出依稀仿佛的标准答案:不为什么;或者:为不相干的事。话说回来,我们为什么就那样执着于因果定律的思维方式呢?
这么说吧,观赏王家卫脸上的墨镜堪称是赴一场神秘主义的盛宴,但目睹王晶眯缝的眼和微咧的嘴就是经历一场毫无准备的恐怖事件。几天前的一晚,我存着侥幸心理观看了电影《金钱帝国》,看完后追悔莫及,不欲重提。这部烂片里面有个角色叫做火麒麟,长相与黄志诚警官有九成相似。——你知道那是什么感觉吗?或许你不知道,不过当你忽略这层阴影、不想再看的时候,却被迫在街边饭馆里看了第二遍,然后排队取钱时在大厅宣传屏上结结实实看了第三遍,好不容易回到家里打开电视做饭,所有电视台居然都在转播它,于是一遍又一遍……一个差点被封为“表演艺术家”的威严警官形象,就此在你心中陨落了,跌落成泥,碾作尘,唯有记忆中的花满楼香。
我忽然意识到,任何理由,对于一个杀手来说,都可以成立。
然而他不是杀手,他是左手。
所谓造物弄人,命运多舛,历史只堪回顾不忍评述。又所谓人定胜天,站立是走,躺下是埋,一切手段不过是POSE。人们到了后来已经忘记要责怪什么以及为什么责怪了。
在《再见警察》的老音乐中,我独自沉溺喝着闷酒,本打算扶着吧台起身结账,却发觉酒量一向好的自己连站都没法站稳,只有重新坐回去,又要了一杯威士忌加冰。
舞池里声色一片,我随便挑了一个身材姣好的姑娘放电。她裙袂飘扬,长发如丝,远远地目光与我相撞,却闪躲,来来回回重复数次,假装近视。一曲终了,尽管是我占了上风,她仍然不肯给自己半点机会,站的位置比刚才离开更远,我无奈地脱下外套交给服务生,准备走过去,主动一点。
脑子还有些眩晕,一个身体挡住前进的路,害我差点撞上去。
WHATS UP,当了半天发电机,现在改当跑步机?
——传到耳边的是熟悉的女声。
我马上妥协了,再次退回到座位上去,替对方叫了一杯威士忌,但她换成了啤酒。
我说,你还有几件物品落在我家,什么时候去取?
以为她会像所有无情的过客那样敷衍道“扔了吧”,可是从那饱满朱唇中吐出的却是另一个惊心动魄的词“今晚”。
苏落……
我叫了一遍她的名字,欲说已忘言,只低头专心晃动着杯里的冰块。
啤酒送上来了。她笑盈盈地端起,另一只手从我怀里拉走酒杯,把啤酒缓缓倒进去,边倒边补充说,只要你喝下这杯……
我料到那混合物是一种恶心的东西。拿回来喝了一小口,憋了半晌,差点吐出去。
有时候你也挺可爱的。苏落看着我说。
我顾不上许多,深呼吸,眼睛盯着酒杯里剩下的大半截饮品,准备接下来捏着鼻子一口气灌下肚。
不过苏落拦住了我。她伸出手来抚上我的脸,挑眉道,这样的帅哥老是孤独地等人,太可怜了。
我摇头道,我不会再等下去了,大家都在等,永远没有结果。
她替我松了松衣领。我倏然想起了什么,抓住她的手问,我不是你钓的凯子吧?
她但笑不语。我又学着她的语气问,……SEX OR LOVE?
别开玩笑了,你是认真的吗?她终于开口道,我记得你很拽的啊?
说实话,我也对自己此刻的形象非常不满意,万念俱灰。
五分钟后,她拍拍我的肩膀,轻轻说了声:BOTH。
44
我和胡十三不是很熟,而且关系一直停留在不熟的这个状态。但与我关系密切的人却常伴他左右,比如作为他的死对头的甲未,作为他的前女友的苏落,以及作为他手下名将的左手。
这些人选择了胡十三,多半是由于他有足够的分量、气度、智慧,再有就是他为人率真而可靠,轻松而戏谑;年龄方面则大出我们一截,不会为琐事抱怨纠结,不会对旁人剖心挖肺。相比之下,我就像一根嫩黄瓜。
不知道他情愿把苏落让给我,是不是因为苏落看起来就像另一根嫩黄瓜。
清晨的阳光透过窗户照射进来,苏落钻出被头懒洋洋地拥吻着我,从额头到眉梢,从唇角到脖胫。斑斓的光彩弥蒙了她美丽的双瞳,微弱的呼吸声在耳畔厮磨,光滑白皙的肩头抵住了我的下巴。我那关于嫩黄瓜的思考被迅速瓦解,身体瞬间又有了反应,想翻身捉住她,却反被压得牢牢的。
不对劲,她呢喃着说道,昨晚你都跟我讨论了些什么?怎么感觉你是在拿自己换情报?
我说我已经不是警察了,而且如果你不想讲,我拿什么也换不来。
苏落有些扫兴地直起身来,一边披衣一边道,胡十三曾说你作风硬朗,其实倒挺适合干警察的。说完就兀自下床去。
我说你干什么,这就要走了?
她笑着看了我一眼,说,去给你买早点,等会一起用餐——真心相爱的人不是都要来这一套么。
我说我现在不饿,她说你等一下会饿的。
说来说去她还是要走。
或许是我的问题。我让她对彼此的感情有了一丝怀疑,这一丝怀疑立刻像剪刀一样极有效率地中止了她在我身上投注的时间。
不仅是她,不仅是她这样做而已。所有人都这样在做。
我从床头摸出一根烟叼在嘴里,可是忘了点燃。房间很快呈现出空荡荡的模样,不像是曾经有人来过。
这才发觉主动一次有多难。即便主动,也持续不了太久。那些分离仿佛是注定的。
我有些羡慕胡十三,他有那么好的人缘,走了一个,还来一批。
据苏落说,五年前左手两手空空地去到胡十三的帮会,高傲、粗俗、不多言语、不讲礼貌,还被欣然地接纳,他对胡十三其实一直抱有崇敬之心。自此左手这个阴气很重的家伙,像得到了庇护一样,开始享受难得的清净和自由。胡十三从不跟他废话,也从不要求他解释。
不过胡十三并不傻,他只是觉得所有麻烦能够解决的话就尽快解决,解决不了的说出来也没用。他身世清白,平时生活节俭、勤劳,去电影院、听音乐会、买菜、陪长辈看戏,身旁总有松松散散的几个朋友,每次陪同的人都不一样。
有这样一个人做大哥,照说左手应该知足了。不料五年过去后还是翻了脸。
我没能理清这其中的道理,原因是一定漏掉了不为人知的情节。
这时我才注意到自己搭在床边的裤腰上,一枚别着的警徽露了出来,在光线照射下闪闪发亮。而警枪默默地躺在床头柜的第三格抽屉里。我不知道如今究竟是恢复了原职,还是被暗暗当作东皇破敌的诱饵。但我决定按照自己的意思办事。
怪不得苏落不相信我的话。我还是警察。
买早点已经买了两个多小时,恐怕再也没有机会见到她了。
45
很多年前,我爸跟过的老大叫阿乐,乐哥,一个留平头的中等身材的普通男人,爱流汗,时常出入总伴随着汗流浃背,说话客气,待人谦和,进警局的那晚刚接完儿子放学,正在家庭小客厅里三菜一汤与儿子共进晚餐。
乐哥是一位高手,因为他干掉了跟自己抢龙头棍的大D,但不是马上干掉。他并非大D那种一不如意就赶尽杀绝的恶棍。
所以如果你认为胡十三平易近人不够凶狠,那完全是对“黑”字极大的误解。最有力的证明就是,甲未帮如今的分崩离析正是他一手造成,同时没有人拿得出这件事的凭据。五年的空白期,谁也说不全故事的经过,而红黑社的利益几乎全部滚入了胡十三的腰包。
江湖上如今风传北门货运码头的交易之事。甲未的身影再次出现——在过去聚会的那间酒吧里,他将一把刻有JIA-WEI标记的手枪上满膛,靠在一瓶挂着我名字标牌的威士忌旁边。当然,这只是听说,那酒吧我不会再去。
但是北门我肯定会去,交易时间是三天后的凌晨两点,甲未特意发短讯通知我。他和我扛上了。我给出的回复是,我会单独去。
其实若他想要找我,简直易如反掌,可能他不认为把我这样的人随便收拾掉会得到多少快感。说到底,我去承担一些东西,五年前得到的不仅仅是个警察身份而已,还有背叛的代价;去成全一些东西,不用辛苦到让债主四处寻找,主动过去,会衬得他更加优雅。
我就只能这样想。莫名其妙地,出生,还有送死。
北门是个偏僻的地方没错,长期以来警方的脚步已经踏遍了它的每一寸土地、每一块铁板,黑帮把它内定为禁猎区,过去的大热门被搁置成了冷冻库,只用来做合法的表面生意。
甲未非要选择这个地方作为交易点,说明他还是甲未。没有比在警方的势力范围内打猎更刺激的事情了。至于说“警察”两个字究竟有多少威慑作用,五年前的事件仅仅代表一次内讧、一次意外,大概不会有人把原因归结于警方的强大团结。
我租了几套想看却一直没机会看的粤语长剧,买了一箱泡面,在家里窝了三天。本来人生的很可能是最后的三天,我似乎应该去见一些生命中出现过的重要人物,比方说我妈,还有谁谁,可是真的很难想象,我觉得不见面会比较好。目前的情感温度刚刚合适,不冷不热。
有时候命运类似于玩笑,当你做好了心理准备,却不一定会如期发生的。我不是在安慰自己,这一次,连算命的也拿不准。
说一说欣赏剧集过程中的感受吧。
我最喜欢里面的三句台词:
“感情的事是不能强求的。”
“最主要是一家人整整齐齐,开开心心。”
“再见亦是兄弟。”
46
凌晨一点多,几艘货轮停靠在北门码头附近,黑影浮浮沉沉,像结冰的城墙随时会打开一条通往地狱的入口。当它闭合的时候,必然不会留下曾吞噬过任何生命体的迹象。
远处有灯光,有荡漾的水面,一股海腥味夹在风里扑鼻而来。我才无意识地移动了半步,脚下碎石泥沙的声响就传入耳中,我心想这样还不死定了。
然后又对自己说,你他妈紧张什么啊。
久不参与械斗活动,连热身的过程都不能省略了,在原地站立了足足半小时,吹了满脸的海风,整个人却还没有进入状态。
手心有汗。我在衣服下摆上随意蹭了蹭,去摸那把插在腰间的枪,动作算是连贯。我吸口气又吐出来,朝约定的方向走去。
视野范围内,码头的照明灯次第隐匿。在一座堆放烟草或香料的旧仓库旁边,有一处长约百米的空地,两辆黑色车停在那里。车门打开着,一个人影蜷缩着背靠车头埋首吸烟,烟火的亮光随着抽吸忽明忽暗。三五个人离开一段距离,似路标般钉在四周,不时来回走动。
我镇定了一下情绪,径直走过去。
有人上来阻拦,看清楚我的脸以后又自动走开了。这些人全部是甲未的亲信,身手相当厉害,以前我们认识。
甲未还在抽烟,额前的头发帘垂下挡住了他的眼睛,无法确定他究竟有没有看过来。我先开口说,有什么话你就问吧。他这才抬起头,轻轻把头发甩到后面去,黑眼珠晶亮非常。他悠缓地说,我这辈子不爱问人问题,因为我不想给人留下一种惰于思考的印象;如果你感觉到被问,我也绝对没有使用过问号,那一定是你的错觉;实际上,我只是给你机会坦白而已——
我说我明白。
甲未直起身,把手里的烟丢到地上,用脚底碾灭,走过来拍拍我的肩,叹息了一声:小七啊。
我说对不起,为了保命我只能说这三个字。
你根本用不着道歉,甲未嘿一声笑起来,当警察也不是什么坏事,红黑社就有很多警校出来的优秀毕业生。
我疑惑地看着他。
他的脸色忽然变得阴沉,接着道,再说……我从来不接受道歉。
话音刚落,一记闷棍从后方袭来,我感觉自己的背喀嚓一响,像干柴裂开,身体不由自主地往前踉跄了两步,还是努力让自己站稳。两个甲未的手下不知什么时候来到了旁边,一左一右分别缚住我的手臂,我干咳了几下,这回心知肚明,没有想法了。
真无趣啊,本来以为你会解释些什么东西。甲未说着,抬起手腕看了看表上的时间,两点过了,交易方还没有到,足足迟了十多分钟,很不寻常。他接过手下拿着的木棍,走到我跟前,摆手示意两边的人空出位置给自己,然后一个闪电的速度冲过来,拦腰一下击中腹部,又紧接着从后方右肩处落下一棍,我失去平衡趴倒在地上。
交易方没到,他们就打我当作消遣,日,我本来想马上拔枪出来,不过不会蠢到这个地步——他们此次交易的货物应该就是军火,我不想自己那把枪还没来得及端稳就被他们像玩具一样收走。何况他们一开始便免除了搜身的程序,可见是不怕会出事的。
由于我摆出的任凭处置的态度,令甲未周身不舒服,他就像犯了毒瘾一样哆嗦,提不起劲头来。这会儿,他一个箭步上来蹲在我面前,两手抚着自己的膝盖,焦躁不安地说,小七,当警察有什么好,你看看你迟钝的手脚,混成这样不就是所谓的孬种么。
听到“孬种”二字我有了反应,从地上抬起脸来,慢慢爬起,勉强站稳后我对他说,当警察的好处你不知道吗?看来作为红黑社的精神领袖,你的压力实在太大了,你的棍子没事吧?
他初次获得了我话语层面的反击,一下子找到了感觉,低头去看手中握着的木棍,发现上面已经有了裂痕,再打一两下就会折断。我居然可以从他脸上看到一丝欣慰,只见他果断地扔掉棍子,向身后的手下猛一伸手,立刻被递过来另一种武器。那是一根粗钢管。
我在心里说了声“我操”,明知道他是个越刺激越兴奋的怪胎,刚才就不应该嘴欠。
一股海风吹过,地上的尘土随之翻滚。才一眨眼功夫,站在四五步开外的甲未已经近在身前,我下意识地举手打算截住那根正在下落的钢管,不料他一晃便从侧面用一条手臂勒住了我的脖颈,原来正方位袭击只是个假动作。
他把钢管握在手中,竖于耳侧,冷硬的管壁轻拍在我的脸上。我试着无法撞开他,只能将头尽力向外偏,上半身完全僵硬了。
他在我耳边说,这一棒下去,你的脸肯定会凹陷。
我深吸一口气,忍不住说,原来你一直嫉妒我比你英俊啊,上来就要打脸……
你放屁,他说,好,我先不打脸。说完真的放开了手。
我冷汗直冒,松了口气表扬道,如果你不是足够的英俊,那就让自己足够的优雅吧。
为了避免打架或者惩罚演变为拌嘴,甲未的手下再次把我牢牢控制住,带到一边——不远处的码头外,一艘小型货轮的影子如幽灵般缓慢靠了过来,姗姗来迟的交易方在保镖的护卫下小心翼翼地走下舷梯,沿着浮桥走上码头。
47
这次的交易方一副畏畏缩缩的样子,然而行为上又相当胆大,看起来像是不得已才装出孤傲坚挺的做派。就算是迟到,也似乎丝毫不因缺失了时间概念而感到惭愧,一落定便厚脸皮地率先提出要验货。
甲未没有计较那么多,令手下人过去打开旧仓库的门。一顿吱吱呀呀的声音,启动着古老生锈的插销。
我看向旁人,问道,那个不是胡十三名下的仓库么?那仓库里面不是些烟草香料之类货物么?
对方不理睬这样的提问,只将缚住我的手位盯得更牢。
仓库门被拉得大开,顶棚上的灰尘杂物悉索下落。甲未撇一撇脸,两个手下掩鼻进入,须臾功夫,抬着一口笨重的木箱出来,撬掉上面的螺钉,哗啦一下掀开箱盖。
交易方走过去,蹲下身伸手翻看,一举起就露出了一截“洪岩番犬”的枪管——我在警部资料库见识过它……的图片,那是一支传说中的名副其实的屌枪。
很明显,交易方拿着它爱不释手,喜形于色,但很快又不得不回到现实。大概是现实中存在着某种残酷的抉择,令他的笑容只不过在脸上停留了两点零一秒。只见他大手一挥,吩咐道,可以了,都抬上船吧!
搬运的途中,他们几乎是采取人盯人的架势,甲未一向不怎么在意是先交货还是先付帐,对于一个本身就是规则破坏者的人来说,程序的先后确实是无所谓的事。尽管道上人都知道这一点,但也同时清楚甲未不会乱坏规矩,一般来说,只有强势的一方才能做出这样的让步。
货运完了,交易方左右看看,保镖围上来。没有在他们手上发现手提钱箱的踪影。然后出乎意料地,交易方从内口袋里掏出一个钱夹,认真细致地一张一张数了数里面的钞票,随手掏出一叠来交到甲未手里,末了不忘羞赧地说了声“谢谢”。
那一叠少说也有一两千元吧。
甲未先是一愣,接着仿佛是忘了把钱往兜里揣,只保持微笑平视着对方。
嫌少?交易方战战兢兢地说,搬运费的话,这已经是超出几倍的价钱了。
搬运费……操你妈。甲未边自语边捏紧了手里的钢管,上前一步。
对方吓得往后直退,连声嚷叫起来,你干吗你干吗?!钱我给了!货我收了!现在什么都不关我的事了!
听到这说法,甲未嗅出了奇异的味道,那几个保镖首先被扯散,他在身前凌空利落地挥舞一下武器,昏暗光线中流窜过一股短暂的劲风,交易方脚下一滑便屁股着了地。
再说一遍不关你的事?甲未翻了翻白眼道,钱是先付的吧?你妈的付给谁了?
——付给我了。
黑暗中一个洪亮的声音自十几米远处传来。所有人扭头望去,那是才从同一艘货轮上下来的胡十三。
甲未没有扭头。他只斜眼看过去,几乎是怪叫了一句,看不出来你胡十三也会坏规矩!
坏规矩的那个是你。胡十三轻描淡写地说,从我的仓库里面拿出的东西,当然属于我。
就这一句,把甲未的话头堵死在空气中。
冷不丁传来交易方的微弱请求声:我可以走了吗?老实说,你们内部的恩怨我也插不上手……
说着,眼光在甲未和胡十三身上来回,半晌无人应答,他壮着胆子爬起来,腿还是发软,在保镖的搀扶下急忙撤退。
甲未醒过神来,正想去拽回那帮人,却被胡十三制止:算了吧老甲,对外别糟蹋了红黑社的形象。
胡十三又说,五年前我吞了你的货,那是意外得到了警方卧底的帮忙,我不想落下个趁火打劫的名声——所以今天一定要光明正大地再证明一次看看,你若是需要钱,钱在我这里,你现在就可以拿去。
海风凝结,时间停滞,远方货轮缓缓准备起锚离岸。胡十三带着的几个精干手下簇拥过来。
甲未站在原地一动不动,不久发出嘿嘿的笑声:十三,你以为只有你要面子吗?
胡十三提示道,这么重要的货,你放在我的仓库里,一放就是五六年,万一这次让你得逞,传出去我不成了大傻?好吧,事情反正就这样了,你想怎么解决?
浓烈的火药味弥漫开来,我预感到苗头不对,想着怎样才能脱身,可是身旁的两个人像钢筋水泥灌注的一般,既愤愤不平气焰万丈,又完全没有上去给老大帮场的意思。
不知道甲未这次能不能优雅到最后。
只见他一个扬臂,将一直未能派上用场的钢管抛投入海,单手接过身后人递上的扫射枪,说出了一句大家都不想听到的话:活下来的才能带钱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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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未的特点是喜欢把场面搞得沸沸扬扬有声有色充满争议,而且绝对是来真的。
对此,胡十三没有说什么,不管是默默地忍受还是默默地许可,也都没有背离他一直以来慷慨大气来事儿能扛的风格。
他们两拨人,就此展开了枪战。一方占据了车位,另一方就被迫退回到仓库边上去,总要先找到合适的藏身之处。枪声响起,你来我往,击中金属物上迸射出一刹那刺目的火光,气氛渐渐焦灼,而且无望能按下来。
我被两个兄弟扣住夹在中间,同时他们还在替甲未作战……冒一枪,然后躲起来,有时不注意,竟躲至我的身后——那我躲哪儿?我看向甲未,这家伙已经情绪高涨,杀红了眼,持续的枪声把他陶醉得东倒西歪。
不是没见过大场面,但这次我感到头晕,事情不像表面那样简单。
连着三枪从对面射过来,其中一发子弹由三人的缝隙间穿过,擦破了我的手臂。想不到如此快就要平白无故地挂彩,我的怒火也被勾起来了,爆发性地狠狠踹了旁人一脚,再用手肘向后撞掉另一人的枪,弓下腰打算往石梯的方向窜逃。
这两人却也是训练有素的角色,很快便把注意力拉回到我身上来。不等我跑,他们抢前一步拽住我,暂时退下战场,按照我计划窜逃的路线走去。
在石梯的背面,被空手揍了几拳后,我开始还击。尽管是一拳兑换三四拳的比例,由于火气进一步冲昏了头脑,我决定奉陪到底。十几二十个轮回很快过去,那两人分神看了看战场上的硝烟,其中一个诅咒道,娘的,被这小子拖累了,干脆一枪毙了吧!
另一个以严谨的态度反对道,不行!他是老大的客人……
说得好,我用异常流畅的动作拔出枪来,顶住那个声称要毙掉我的家伙的额头,抽抽鼻子,低语道,Goodbye!
谁知刚才还很严谨的人迅速做出反应,拾抢对准我的后背,说,危害到兄弟,就算是客人也得死。
一下子全部僵持住。
这个时候,暗地里忽然闪出一个黑影,晃了晃又不见了。我觉得那像是隐约熟悉的身形,不过更像是过度紧张导致的一种幻觉。
拿枪指住背部的人抬脚蹬了一下我的大腿,喝道,该死的,快放下枪!
为性命考虑,我肯定不能照做。我说,那就比一下谁的速度快。
接下来半晌身后都没有回应。
我觉察出不对劲,稍稍偏头往后扫了一眼,竟然看见一个冰冷的枪口,从侧面无声无息地抵上了对方的太阳穴。
那个人是左手持枪,脸色阴沉,一言不发,停顿了数秒后,扬起手一枪托便将对方敲晕。我也用同样的方式收拾了面前的人。
本来在这种情况下相见,或者说被搭救,应该分外感动才对。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我听见自己报复似的脱口问道,你跟踪我?
那个人听罢,用暗含嘲讽的目光看了我一眼,说,或许我是你的整个世界?
49
时间是夜间三点整。北门码头光影四射,喧嚣一片,天边远远传来一声鸣笛。
主角全数登场,看来故事就要接近结局。
左手盯着我手臂上的伤,面部未流露出任何情绪反应。我安慰道,子弹擦破的,没事。几乎在同时,他将视线移开,望向另一边激烈的战火。
稍顷,只听到他不屑地说,白痴总是成对出现的。然后伸手拉我,轻快地道,闪吧!
什么?我以为听错了,站在原地问,事情还没解决啊?
现在不走就来不及了,左手朝港口方向远眺了一下,放慢语速说,东皇申请了几十个特警跟过来,应该差不多到位了,刚刚走掉的那个交易商已经被他们拦截住,人赃并获;这次好不容易让他找到打击的借口,你们还有命的话,才能继续解决问题。
这个消息实在糟透了。在来北门的路途上一直没发现有人跟踪,之前以为闭门三天可以甩掉他们的注意力,难道东皇又发掘出别的信息途径?
我掩饰住内心的吃惊,平淡地说,无论如何得去通知那两个家伙,这次既然事先知道,就不能再害他们。
要去你去,左手烦躁起来,没耐心地背过身去说,我和他们有过结,只是为了顺手捞你一把——你不领情的话,没关系,我走了……
他说完真的要走,这个无情无义的人。
我只好追上前去阻拦。我说,大家一场兄弟,做梦都想干一番大事,可惜谁真正信任过谁?今天你决定来这里,为什么要急着离开……
讲到一半,忽然从码头斜坡的沿边高地上投下来一柱强光,它以倾斜的角度迅速把海岸边的枪击场地来回扫遍,那是警方用来开展夜间巡防工作的探照灯。但枪声并未马上停止。
左手扭头看向我,语气轻佻地说,好吧,本来打算拉着你拔腿就跑,结果既要解释事情原委又要谈论兄弟感情,这下可以做亡命鸳鸯了,你愿意吗?
我一愣,随之笑起来,情势所逼,没得拣——戳了戳他的心口,说,别试探了,问问你自己。
扫射的光线很快转移到石梯这边,我们赶紧退回弯路的阴影处;可是它覆盖面积相当广,只能蹲下来仔细观察,寻找一处死角。
那边厢,大约有十几辆警车仿佛在一瞬间由黑暗中冒了出来,警灯这时才被置于车顶,稀里哗啦地齐鸣,一派声势如虹地席卷而来,空地上的枪声立即中止了。紧接着传来东皇的声音,透过扩音器听上去还是傻乎乎的:红黑社的人听着!我是猎鹰行动指挥官东皇!你们已经被警方包围!涉嫌贩卖军火!械斗!杀人!请你们放弃抵抗,放下武器,原地接受警方的搜查!重复一遍——
空旷的海岸上空,仅徘徊着这压抑的兴奋的喊叫,如同那初夜情不自禁的呼嚎。
我和左手趁乱快步窜到停止枪战的人群中去。原以为不会被轻易注意到,谁知脚刚落定,便听见甲未在身后压低嗓门的一声怪叫:嘿!
我腰板又僵硬了,他上前来在我腰上摸了一把:欢迎归队哇!
不远处的胡十三受到这声响的惊动,也转头看过来,一见左手,分外眼红,慢慢移动脚步退到我们身旁,大手一举,牢牢按住左手的肩膀:找你很久了,砸我场子的事情还没算?
左手沉默,斜眼看着我,大概已经在心里骂了一万个傻逼。
我避开他的视线,清了清喉咙,对所有人说,一致对外先吧。
50
警方这次出动了约三四十人,我们仅有十来人,而且在刚才的枪战中子弹已经耗得差不多。似乎接下来只剩下两个选择:跑或不跑。问题是,整个码头都已被包围,海上紧急分布了几艘巡逻艇,根本跑不掉。
束手就擒是不可能的。总结以往的经验,导致这种格局的原因肯定是内部又有人走漏了风声,但目前我们四个人全站在一块儿,就不会是其中的谁出卖谁——千里之堤毁于蚁穴,我们从来无暇盘算仇家的数目,不清楚是哪个小弟心怀怨恨而向警方泄了密。
东皇还没有放弃劝降。他从遮蔽身体的车门背后微微探出半个脑袋,拢起嘴继续喊道:胡十三、甲未,你们两个是头目,好好想想!没有退路了!算了!不要把事情闹得不可收拾!
下面一片寂静。
片刻之后,回答他的,是打在脚边的一排子弹。
甲未面无表情地举着还在冒烟的枪,用袖子擦了一把鼻涕,本来体质就不好,可能吹太久海风有点儿受凉。身后的手下连忙取出外套给他披上。胡十三无可奈何地自语道,什么时候你那脾气可以改改……
东皇先是被惊吓得打颤,而后恢复精气神,怒了,以消灭顽劣抵抗分子的名义下令朝空地开枪。
十几杆机枪开始扫射,站得靠前的三个兄弟身上顿时起了一串血雾,这边零碎的几枪还击完全不足以与警方形成对峙。左手喊了一句:进仓库。
他说得没错,目前距离最近的隐蔽场所就只有仓库了。我们边打边退,躲入仓库,关门,上锁。换得短暂的间歇。
甲未开口问,东皇是什么来头?有没有办法搞定这个人?
我说,是个自以为是的笨蛋,现在似乎被耍得发疯了,看样子很难搞定。
左手看我一眼,不作声,默认此说法。
胡十三叹息道,早知如此,当初我把钱给他,就当作扔进臭水沟好了。
他这么一讲,我们都感到不理解,齐齐看过去。
胡十三知道说漏了嘴,只得进一步解释:五年前我有过打算,想收买一个有能力的警官替我铺路,当时找到黄志诚,花了一大笔钱,没想到不但被拒绝,他本人还被杀掉了;后来东皇得到消息主动过来找活儿干,我嫌他蠢,把十块钱砸在地上叫他走人,这事情便不了了之,再也没人提过——说不定他一直怀恨至今。
话音未落,闷声不响的左手贸然接口道,黄警官是我杀的,我误会他收受贿赂。
气氛骤然冷却。
胡十三倏地掏枪指住左手的头:这么说你当年决定跟我,不过是为了查明事实真相?
左手反应冷淡:我不想回答这种问题。然后他垂下双眼,用低得只够自己听到的声音说,那是我唯一一次后悔杀人……
仓库入口处传来剧烈的撞门声,人们像被突然唤醒般重又紧张起来。
甲未走近来拨开胡十三的枪口,劝道,别为难十一了,过去怎么样一笔勾销,再见亦是兄弟,我这个坐过牢的人还没有发牢骚呐!
听他这么说,我插嘴道,你既然全部知晓,为什么死咬着我不放?
甲未愣了一下,转过头来盯着我,阴森地一笑:你偏心眼嘛!
见我没话好说,他拍拍我和左手的肩膀,开始摆弄自己手里的轻机枪。门外高音喇叭大声呵斥着:聊够没有!再不出来就炸了这里!
大嗓门的,吵死了。胡十三咕哝了一句,忽然提高音量回应道,我要求单独与东皇警官对话。
此言一出,门外一时间没了声音,大约是在进行谨慎的商讨。不久,传来答复:可以。
——不过,只许你一个人出来谈,放下武器,不准耍花样。
胡十三吐出一口气,站起身,提了刚刚交易得来的钱箱,原地定了定,顺带说道,你们都看见了,这笔钱是充公,我胡十三没有独吞。
莫非他想在众目睽睽之下收买东皇?
我说,你也疯了么?
甲未拦住我,一脸肃穆:让他去,他死了我就是红黑社的老大。
左手冷冷地加一句:最后的老大。
我不可置信地瞪着这两个人,不再理睬他们。我放下枪,解开外套,把穿在里面的防弹衣脱下来,递给胡十三:小心一点。
想不到我会要穿这种鬼东西。胡十三犹豫了半秒钟,一边抱怨一边扣上防弹衣的尼龙扣。
随后我查看手里的枪,甲未按下我的手,用自己的轻机枪换掉我那把左轮。同时,左手又扔过来一个弹匣以防万一。
我点点头,走到胡十三身后说,开门吧,我在这边掩护你。
51
所有人都知道这是不得已的招数,万一行不通只能硬碰硬了,说不定我们全部得死。
但是世事无绝对。对于周旋了多年的警方,既不能过分低估,也不能太高估,在合适的时候做出恰当的安排,其他繁文缛节并不重要。
胡十三遵照要求,伸平双臂走上前去,做出一副人畜无害的模样。他在我事先提示的定点处停下脚步,东皇靠拢过去,其他人围于四周加强戒备,完全暴露在我能控制的范围以内。
停止相互攻击后,几乎可以听清楚每个人的喘息声。海风乍起,比先前吹得更猛烈了。海水慢慢地退,不知不觉中倒退得很厉害,刚刚还能看到的潮汐很快就隐匿无踪。上空澄明的月光越来越暗淡,是变天的迹象。
相隔不多时,他们那边似乎非常顺利地结束了会谈。身旁人没有异动,钱箱放落到地上。胡十三举起双手,一步步稳定地倒着往回走,看来警方本身也不想造成太大伤亡,死磕的结果是很可怕的。
只见东皇迎着大海的方向伸了一次懒腰,舒展了一下手脚,看看表,做了个收队的手势。
回到仓库里的胡十三脱下防弹衣,说,死掉的兄弟他们要收回去交差,我来负责安家费——再五分钟就撤干净了。
我想了想觉得不对,问他:你该不会把整个特警队都照顾到了吧?
胡十三叹口气,心有不甘的表情暴露无遗,他一般只在损失了大把钱的时候才会流露出这种神色。
甲未忽地从坐着的位置上站起,提枪道,临走前让我在东皇屁股上开朵花!
没人答应,也没人给他让出路来。
左手指着甲未,告诉大家:捐出去的那笔钱实际上属于我们老大,别看他现在很配合,这件事他很在意。
甲未听罢用枪托捅了左手一下,人们瞬间笑开了,紧张的气氛开始缓和。
码头上留下了甲未开来的两辆黑色车。我们算了算人数,刚好能装下,打算一路开回市内,各自归家睡觉。仓库门大开,码头外的沙滩空旷而寂静,地上到处是呈黑色的血渍,又一场有惊无险的杀戮似乎已经告终。海风夹着血腥味扑鼻而来,像是做过无数次的令人热血沸腾的噩梦,像是北门码头被无间岛的灵魂附体。
我们四人一辆车,其他五个兄弟挤入另一辆车在前方引路。我们打开收音机,听到王菲的歌声:高架桥过去了/路口还有好多个/这旅途不曲折/一转眼就到了……白云苍白色/蓝天灰蓝色/我家快到了……
疲倦至极,都懒得说话。
行进了大约十分钟不到,车才刚拐上宽敞的公路,胡十三接到前面车里手下打来的电话。
——老大,有件事……我他妈好像听见钟表的声音了。
……SHIT!微微一愣,胡十三立刻反应了过来,关掉收音机,喝令甲未和前面的人赶紧把车停到路边。
两辆车同时来了个急刹。前面车上的兄弟沉不住气,打开车门拔腿往外跑,还没跑出两步远,车内轰然爆炸,人被炸飞。现场火光冲天,浓烟缭绕,一梭火星飞溅到我们这边车窗上,热浪翻滚着袭来。
我们彼此互看一眼,确认这是发生在眼前的事实。
甲未喃喃地骂出一串谁也无法听懂的脏话,然后用普通话继续道:东皇这个贱人,收了钱还放炸弹,我操他妈……
你不要乱动。我警告他,又把耳朵贴过去仔细听。
甲未看我脸色发白,一点开玩笑的意思也没有,知道情况不妙,竟然跟着慌起来。
我低下身,钻到座位底下去,发现炸弹就被安置在驾驶座的下方——也就是甲未坐的地方,计时器滴滴答答的已经开始倒计时,坐在上面的人一旦离开它便会炸。
胡十三问我还剩多少时间。
还剩五分钟……不,现在还剩四分五十八秒。
别他妈废话了。甲未叫嚣起来,你们快点滚蛋吧。
我举起手劝他安静:让我试试,我在警校学过拆炸弹,虽然只学到了皮毛。
可惜的是,认真观察后发现,这次炸弹的样式我从未见过,它像一个倒置的长颈瓶,连接线分为上下两层。这个时候,左手也蹲下来,端详了半天,忽然对我说,你按照我的指示来拆。
我惊异地望向他:你会?
他木讷地摇摇头:见过别人拆这种炸弹,但不能肯定全部记得。
我伸手扶了下他的肩膀,说,靠你了。
却被他冷淡地扫过来一眼。
手不要抖。他提醒我。下一句的语调变得温和些:大不了一起死。
我做好了准备——
先剪断从定时器露出来的中间和左边的电线……接下来,把定时器上剪断的电线串联连接,将炸弹上剪断的电线也串联连接……炸弹主体部分可以看到一个盖子,盖子里面是起爆控制装置……打开盖子,里面能看到红蓝两根电线,蓝色电线连着旁边的黑色盒子,这样终于到了最后一步。
究竟是剪断红线,还是蓝线,左手无法确定。
计时器好像越走越快了,还剩下八秒钟。
甲未突然嘿嘿笑了一声,胡乱下令道,听我的小七,剪红线!
52
我不喜欢看黑社会题材的影片。
只能接受搞笑片、动作片、恐怖片甚至爱情片。它们能够帮助打发掉所有的业余时间。
有一次听说杜琪峰拍了《龙城岁月》以及《以和为贵》,我脑海里便莫名其妙地窜出四个毫不相干的名字:左手、甲未、胡十三、苏落。
不过很快又发现实际上是记串了,我居然认为自己认识陈永仁和黄志诚这两个人。
ANYWAY,这世界上原来只有我是活着的,我的意思是,我一个人活着;无人能靠近我;我不能靠近任何人。
我的意思是,在另一个世界,我曾和他们一同死过,而且死得像模像样。
可是,我重新、独自、惶惑地活过来了。
[ END ]
2007年1月——2009年7月 / 彰埋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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