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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浪漫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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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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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1 07:39
标题:
浪漫之旅
浪 漫 之 旅
文:何小明
他们都是从天井圩来的,我坐在桌子边看着这些穿着破烂衣衫的老农民。这些都是我的父老乡亲,尽管我已经很少回到我的天井圩家乡,但这些人的到来,还是给我带来了田野里的香味,和淡淡的粗犷的气息。我发觉我沉迷在这样的气氛之中,我渐渐地陶醉了,他们也看着我,像看着一个真正的天井圩子弟。到我们的宴会接近尾声,我依旧在这样的气氛中无法自拔。我自斟自饮,想让这样的感觉长驻心头。
这时一位穿着更为破烂的老者走向我,我已经难以叫出他的辈分,他约许是我已经去世了的父亲的同辈,他颤巍巍地向我走来,让我看到似乎是父亲走向我。你还记得我吧?我永远记得你,我每年都要念叨你的名字,你叫王小李。你现在已经长大了,但你在我心中的样子依然是年幼的,拖着鼻涕,抹着眼泪行走在天井圩田野中的那个小家伙。你小小的身子,在冬天的雪地里,撑着一把红伞,我们都已经看不到你了,只看到一个红红的伞向我们滚动。这么多年了,我依然记得你只不过是一把红伞在雪地里滚动。
他记得很清楚,当年的我,确实就是这个模样。我更小的时候,就像现在许多跟我那时候差不多大的孩子一样,每天都在三点一线地生活着,家、学校、还有就是我永恒的河边。我喜欢在任何时候来到这样的河边,那河,在春天里的时候的河边,会有许多丝丝垂下的杨柳,还有一叶扁舟,更多的是渔网。在秋天里,更多的是这样的渔网。我永远记得那条河,那条我父亲的河。在我童年的时候,我的父亲划着一个舢板,船尾是那么多的渔网。他轻轻地摇动着小舟,在夕阳西下的时候缓缓向我而来,渔网在他背后闪烁着金色的光芒。
我当然记得父亲在那夕阳下的背影。我记得更为清楚的是我漫长的在柳树下的日子。那日子也过去的很远了,但我想起来却丝毫也不觉得费劲。他们清晰的如同我现在面前酒杯,还有更多的人。我看得一清二楚,历历在目。我也经常想起这些事,这些包围着我过去往事的事,他们在我脑海里,在我这一生里都不会忘记,无论我走到哪里。
我还有一个哥哥,他叫王大朋。我现在难以确定他在当时到底是不是把我当作了弟弟,因为我在很长时间里都没有把他当作我的哥哥。在从城里回来的那些日子里,他曾努力地向我接近,但我拒绝了。我莫名地以为,我和他是不一样的人,这样的想法,到最后我又回到城里变得更加深刻。我记得我第二次进城,他挑着我的行李,劝走了王家兵,然后走在我的前面,我看到他已经不年轻的背,宽厚的仁慈的,还带有父亲那般的大度。他在后来确实不和我计较什么,而以前,在我更年小的时候,在我记不得了的时候,他是不是跟我也不计较什么,大约也是真的了。
我的哥哥。他那天挑着行李,默默地走在我的前面,我跟在他的后面,我并不时时都看向他,我看着青翠欲滴的田野。我们走在天井圩唯一一条公路上,公路两旁在我童年植的树,在那天里,刚好能够遮挡住头顶热烈的太阳。我们一步一步地走着,因为上午,因为太阳,我们一路上没有遇到其他的人。我们也没有说话,在一路上,我们都没有说话,那沉默在今天看来竟然是如此的陌生,但那确实就是事实,我知道。三华里的公路走到了尽头,我们停了下来,这是一条镇与镇之间的公路,我们可以在这里等到开往县城的汽车。我并不知道,王大朋知道,他将行李放到地下,然后掏出一包烟,抽出一支自己点上之后,想了想,又给我递上一支,我摇手拒绝了。我那时候会抽烟,也时时抽烟,但我拒绝了王大朋递给我的烟,这和我刚回来的时候,他邀请我一起去河里游泳一样,我也拒绝了。他看了看我,收回了自己的烟,塞进口袋里,然后就那么默默地吸着香烟。
我并不恨他,我只是对他没有感情,一点感情也没有。但我却依然记得我第一次进城我和他在河里游泳,那时候他刚教会我踩水,我踩着水到河对岸揍了一群戏弄我们的孩子,然后又踩水回来。他对我欣喜有加,他在我回来后一直抱着我的肩膀,连连叫着我好棒好棒。我记得,我当然记得,那是我们兄弟最亲密的时候,他后来,还给了我一条自己的裤子,我穿着它才进了城。当我穿着那条黄色的裤头,一只手拉在王连举苍老的手里,我似乎看到他全身泡在水里,等待着我给他送去另一条裤头,但我没有实现自己的诺言。我走了,我又一次离开他,我的每次离开他,我都带着冷漠的心和一点也不动情的眼神。我无法确定他是不是恨我,或者想挽留我,爱我,像很多农家兄弟一样。我不知道。
那天,我们在公路上等待着每天一个班次的汽车,王大朋就蹲在我咫尺之遥,伸手可及。可是我没有伸手,他也一直没有看向我,我们就这么冷静地等待着分手。到汽车终于来临,他将我的行李搬上车,看着我找到座位,然后下去,然后站在我的车窗前,他的眼睛似乎是湿润了。我们终于说话了。
谢谢你。我说。
你说什么?他疑惑地问我。
我却终于没有回答他,汽车发动了。他向我招手,我没有挥手。
到多年以后,我才知道我能再次回到城里完全是他的功劳。王家兵在当年决定让我去学个裁缝,或者学个理发,他反对了。他高中毕业后到城里打工,过年的时候,他回来了,他成为我们家最为有钱的人。王家兵在那时候是幸福的,他确实幸福,他的儿子,王大朋给他挣了不少的钱,虽然一分钱没有给他,但每天都会给他酒喝。我记得在那时候,王家兵突然喜欢上了喝酒,他喝酒没有尺度,每次都醉,每次都醉醺醺地在家里唱来唱去,这也让我理解了为什么在我们更小的时候,他获得一个二流子的称号。我明白,但我不说出来,我从城里回来后就学会了沉默,我离开我少年时的伙伴,第一次来到完全陌生的家乡,我沉默的厉害,我跟谁都不说话,跟母亲我也不说话,我整日坐在河边,让家人忘记了我,让村子里的人也忘记了我。我记得母亲在我才回家的时候,伸手摸向我的胳膊,我一挥手,她的瘦弱的粗糙的手就滑落了。
王家兵和王大朋喝酒,这样的机会也不太多,因为年轻的王大朋在那时候有更多的事要做,他每天都回来的很晚,有时候简直就不回来,母亲在一次两次的询问后也习以为常了,在天黑之后,忙完自己的事,就吹灭了灯,进了自己的房间。我听到过母亲问王家兵:
他都在忙些什么?
挣钱吧。王家兵不耐烦地说。
听说他在赌钱,你是不是……
母亲的话还没完,王家兵就说:黑猫白猫,逮到老鼠就是好猫。
然后他们就不说话了,我在黑夜的这边的房间里,一个人孤单地听他们议论着王大朋,心里不知道怎么,就是那么难受起来。
在那个决定我命运的王家父子喝酒过程中,我依旧坐在河边,我对他们喝酒已经视而不见了。我吃完饭就坐到河边,听河水哗啦啦地流向东方。王家兵为我的未来忧心忡忡,他问王大朋能不能带我一起出去打工,在得到否定的答案后,就说出自己的心里话,他要让我跟随着走家串户的乡村理发员一起理发,或者就将我送到外村一个知名的裁缝铺里学裁缝。他红着脸安排着我的未来,满以为王大朋会响应他,没想到王大朋头脑清楚地说:
学习,再让他学习去。
王家兵在那天里拍着自己的屁股跳了起来,他问:
钱呢?钱在哪里,哪里有钱让他再去上学?
王大朋没有说话,后来这事终于定了下来,王家兵拉住吃过饭正要向河边走去的我。
你还是去上学吧。他说。
我无言,我不说话。
我是你爸爸,我有义务抚养你到成人。他接着说。
他完全没说到王大朋。真的,他根本就没说到王大朋,所以我不知道王大朋在我命运中扮演着什么样的角色。我在那天的车子上,还跟王大朋说了一句话:
你的钱是你的。
我不要他的钱,我想我以后有了钱一定最先还给他。因为连我回城的路费都是他的,他先给了我车票钱,当我上车后,他又给我买了票。他还给了我生活费,至于学费等,当然是我到学校去争取,王连举也不过刚刚死了大半年,民政局的人都认识我,他们一定要为我安排以后的生活和学习的。
我后来上了学校,我又好几年没有回到天井圩,天井圩在我记忆中逐渐地渺茫了。后来王大朋也来到城里,再后来王家兵也来了,我们一家似乎都来到城里,只有母亲一个人在家里。但我们没有住到一起,我住到了木头那里。王大朋的钱注定是昙花一现,很快王家兵又回到天井圩,他不是一个人回去的,回去的还有我的嫂子,还有我的侄子。他们将王大朋一个人丢在了城里。
这些我在以前都说过了,王大朋和我,还有王家兵,以及我的母亲,我在以前都说得非常清楚。我现在突然想起我的回归。我不知道我回到城里,抑或我回到天井圩,我不知道回到哪里才是我的回归,但我确实是回归了。我每次都是走在路上,看着周围的路,还有许许多多的人,我看着人群,我却不知道我到底属于什么样的人。
那么我们就将我回到天井圩当作我的回归,虽然我多次承认回到城里才算我回到了家。事实上不是这样,我越长大,甚至长到我现在的模样,我才知道天井圩才是我真正的家。我的家就是天井圩,就是那些有着破衣烂裳,还有鸡鸣狗叫的村落,那才是我的家。虽然落后,虽然依旧贫困,但那确实是我的家。我还记得就是那一次,我在家过了一个完整的新年,在那个新年里我获得了很多的东西,我真的认识了自己的家。
还有那口井吧。王家兵在老年之后,对母亲终于言听计从了,他听从母亲的话在院子里打了一口井。这样既免去了他们每天为喝水出去挑的命运,也让我获得了家的概念。第一口井打的不是地方,出来的水带有茅坑的臭味,王家兵不急不挠,第二次再打一口井的时候,他尝了第一口水,然后将水瓢递给我。我接过来喝了一口,感觉到鲜甜干冽。我笑了,王家兵也笑了,还有我那侄子,他因为被他爷爷按在水里,浑身浸泡着清凉的井水而得意地咯咯乱笑。他连连叫:
爷爷,你好棒。
我就是这样获得了家的概念。我那时候还没有找准以后的路,正在摸索之中,我住在家里,母亲每天给我做饭,也给我洗衣服。她已经忘记了让王大朋代替我去上学那段只有她自己才清楚明白的心事,她在那时候对我十分关心。
在一个夜里,我坐在灯下做漫无边际的空想,香烟在我头顶上环绕着。母亲进了我的房间,她坐到我的对面,看着我。
你什么时候结婚?她问我。
我哑口无言,不知道怎么回答。她叹了口气。
当我后来想到了要如何回答这样的问题时,她却早已不在了。我记得那天她坐了很长时间,最后在我默默无言中叹气着离开。
那时候她已经老了,脚步阑珊。
我就这样开始了我少年时期的回忆。我的回忆在故事的发展中获得了最大的真实,我记起了很多事情,这些事情确实发生在我身上,我清楚的记得。就在我第一次由城里回来那段时间,我开始了我有生以来第一次恋爱,真正全身心投入地恋爱。
曹大生是我童年的伙伴,我们经常在一起玩耍,我们也经常在一起打架,我们打架起来是不要命的。在我七岁之前,他是我真正的唯一的好朋友,虽然我们经常打架。我们打架不告诉家里,就是友谊切磋。我打不过他,他也打不过我,我们经常互相扭打着滚到一起,然后笑呵呵地爬起来,互相架着肩膀往家里走,身上带着压过青草的绿痕。
这样的记忆是这样的鲜明,仿佛就是昨天刚刚发生过的,我身上还带有昨天曹大生打过我的伤痕,我抚着自己的肩膀,似乎就是那里,就是那里刚刚挨了一拳,现在还疼痛着。这样的疼痛是这样的难以忘记,甜蜜到心里的感觉,我的童年,我的好伙伴,我的曹大生。终于,这些在我眼前晃动,我就看到了曹大生的模样,他的模样就是我的模样,我们同样地穿着裤头,同样一件领子歪斜的汗衫,身上也同样地有许多青草压过的绿痕。
想起他,就想起了更多的往事,往事如烟般在我现在的眼前了了升腾。我从没忘记,我也难以忘记,只是在更多的时候,我忽视了,漠视了,如同我第二次进城,在车子上看到低矮的城里的小屋,有些还是茅草搭成的屋顶。但我是这样的喜欢,我看到一个小小的家伙,突然离开了玩耍的童年伙伴,一个人跑到路边,掏出自己光洁温润的小鸡,站在路边撒了一泡清亮的尿。他是多么的天真,在还没有抖干净最后的尿水,他就又跑到他的伙伴之中去了。
那时候,我有木头和叶子。木头和叶子家住的很近,同在一个巷子里,所以他们有着共同的回忆,这样的回忆在我看来是这样的天真。是的,是那么的天真。他们围着巷子底部的一颗大榕树,互相尖叫着跑。他们在我面前表现的是另一种的两小无猜。我羡慕他们,所以我渴望加入他们,从而忘记了来自我的童年的伙伴。我也忘记了曹大生。
我还记得跟曹大生一次真正的打架,那次我哥哥把他打得不轻。王大朋使用的是坚硬的土块,一块我记得很清楚,砸在了曹大生的脸上,另一块砸在他的鼻梁上,所以曹大生捂着脸哭着回家,然后他的哥哥来了,然后是他的父亲去找王家兵,最后他母亲在我家门口上演了一场闹剧。而这许多的事情的背后,一个简单的缘由,不过是他喊我的父亲为二流子。
时间过得真快。那天我跟曹大生在村子口玩耍着,小玲子突然出现在我们的面前,她看了我们一眼,就走进了村口的茅房。曹大生看见了她,神秘兮兮地告诉我:
我去看看她。
那时候我们已经上学了,刚上小学,在门口的孙老师家上学。她的丈夫,在镇上的中学里当校长,所以她能够成为一名民办老师。她对我们很严厉,我被她打过很多次,都是调皮的后果。但那天里我却阻止了曹大生,我说:
你去看什么呢?
我们正在抽打着陀螺,我当然不愿意他去之后,我的一百多次鞭子算是白抽了。他回来后肯定以为我作弊了,我们经常这样赖皮着。但他还是走了过去,走到茅房的背面,从后面观看着里面的情形。我决定不理他,自己玩自己的。
当他得意洋洋地回来,带着很大的满足,向我夸耀他看到的东西,他说:
我看到小玲子的屁股毛啦。
我翻脸了,这有什么好看的,还值得这样的夸耀。而且,我记得很清楚,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这样的话是一句骂人的话,他偷看了小玲子,我并不反感,当他骂小玲子的时候,我突然一股气发作了起来。我冷冷地看着他,我从小就长着一双冷冷的眼睛,我看着他,他也看着我。
这有什么好看的,你这个流氓。我说。
吆。他说,二流子的儿子还这么清高。
我真想上去揍他,但我知道我不是他的对手,最多是平手,这在上面说过,我们同龄,长着同样的身材,吃同样的食物,我们的力气一样大。我甩掉鞭子,跑回家找到了王大朋。我跟王大朋说的是另一套说辞:
曹大生骂爸爸。
王大朋跑了出去,他打了曹大生。然后曹大生的哥哥来到我家院子里,又被王大朋偷奸耍滑地砸破了头,血流了出来,躺倒在我家院子里。后来不知道怎么回去的。我们闯了祸之后就跑到田野里,跑到田野里呆了一天。我们在那茂密的棉花田里呆了一天,棉花已经很高了,而且那田地阔大。我们偷了很多西瓜、香瓜,然后用拳头砸开,虽然因此沾了很多泥巴,但我们依旧吃得香甜。
我还记得那天,我们躺在田垄里,有许多蟋蟀,还有蛇和青蛙,在我们身上游来游去。这样的记忆充满了温情的感觉。在夜幕终于降临,母亲的声音在空气中荡漾来回,我们就回去了,以后也再也没有这样温情的记忆了。
这样的记忆中有很多人,曹大生,王大朋,还有我,还有就是小玲子。我的对于小玲子的回忆总是从这个时候开始,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她在那天里其实根本没有一句话,我们,包括曹大生,都没有对小玲子的那天有什么更多的记忆。仅仅就是那天所有的事都是她偶然走进我们的视野,然后事情就出来了。而从这样的事情里,我看到了小玲子,才看到了我以后的日子。
到后来,曹大生从中学里毕业出来,他和小玲子并肩走在天井圩的圩埂上,我看到了他们,他们也看到了我,我坐在河边。曹大生喊我:
小李。
我抬头看了他们一眼,然后就低下头去。
他们就没有再喊。我再抬头寻找他们,他们已经不见了。
我似乎就是那个时候爱上了小玲子,在更小的时候,在她突然走进我和曹大生抽着陀螺的那天里,我一五一十地抽打着陀螺,曹大生鬼鬼祟祟地走向茅房,然后又傻了吧唧地向我汇报他的成果。我就是那个时候爱上了小玲子,确实的恋爱,藏在心底里,掩埋的很深,很深刻,以后我也许都不会有这样深刻的恋爱了。以后也就没有。
小玲子比我大很多,当然也就比曹大生大很多。但我们都没有注意到。在我们上学的时候,她跟我们一起上学。她只比我们高一个年级。我们上学的时候,她还在我们一处,也就是在孙老师的学堂里。后来,我们二年级,她就转到邢大小学去上了。但我们很快又追上她。邢大离天井圩不远,就是三华里,但我们在更小的时候,把这段距离当作了一条最艰难的路。那条上学路上,有很多沟渠,我们每天都要跨来跨去,下雨天也不例外。我们撑着伞,一跃而过,虽然每次都险象环生,但真正滑落到沟渠里的机会很少。我们一行有7个人,或者是8个人,我记不分明了,而且人数总是变化的,有时候就有人单溜了,那肯定是和我们的队伍里的某人出现了友谊的裂痕,但很快就会好,不会超过一个星期。我们就是这么在吵吵闹闹中长大的,不记恨,不记仇。
我从没有离开过那个队伍,从来也不。我跟随着小玲子,小玲子保护着我们,我们走在路上,她招呼着我们,要注意脚下。她比我们大很多,我们走在同样的路上。她照顾着我们,她确实照顾着我们,她是一个姐姐。
这样的记忆,在那一年的大雪中获得非常鲜明的印象。那年夏天有很大的雨水,天井圩差点破圩了,我们被母亲带到婶子娘家住了半个月,我和王大朋每天遥望着遥远的天井圩,计算着什么时候能回家,婶子的弟弟,我们也喊舅舅,就指着天井圩的方向,对我们说:
你看啊,白茫茫的一片。
我们在这样的话里,在舅舅的话里,还有婶子母亲,我们的外婆的声音里,看出归家的路是那么漫长。后来水终于退了,母亲来接我们,她坐下后,我们就围到她的身边,她慈爱地看着我们,那确实是真正的第一次分别。她领着我们回家,走上圩埂时,她对我们说:
你们看,你们走的时候,脚可以够到河里的水。
水已经退了,退到圩埂的腰下去了,但依旧浑浊,浑浊的很厉害,有许多树枝,还有牲畜,都漂浮在水面上,散发着只有大水过后才带来的气息,那气息是恶劣的,没有人喜欢。
母亲说:
不把你们送走行吗?
那你怎么不跟我们一起走?王大朋问的,我不知道怎么问。
我和你爸要看家啊。母亲说。
家中只有一些破烂,我知道,但什么也都舍不得丢下。那年回来后,我们抢救着庄稼,没有秧苗,就开船出去买,买回来的秧苗全部黄巴巴的,而且我家还买不到。大伯家买到了,给了我们家一些,我们就住在大伯家,他家屋后的那条大船,我们在船上躲迷藏。
那时候太小了,真是太小了,那年的大人都很忙,但我们很闲,闲出了事情,我们在船上,把一个小孩扔到了河里,要不是叔叔及时赶来,跳进河里摸到那个孩子的头发,然后提溜了上来,我们就杀了人,在童年时就杀了人。
那个小孩我不记得了,他当时太小,小到我现在记不住他的名字。
还有我和堂弟,不是婶子家的堂弟,那时候他还没出生呢。是大伯家的堂弟,大伯家有三个姐姐,还有就是他这个堂弟了,我们现在的关系算不上亲密,但那时我们在一起。我们在圩南的坟滩上玩耍,对面就是整个天井圩的田亩。大人们全都在干事情,都很忙,都很忙碌地栽秧。稻子是不要割的了,早在水里沤烂了。
我和堂弟也没找到什么好玩的,最后将每家每户的坟上面的土帽子全搬了起来,扔到了湖里。对了,我还没跟你们说那湖,在天井圩对面的南滩,也是一条圩,那是一条和我们村庄面对面的圩,就是我刚才说的地方。那上面住的全部都是死人,村子里的老人,到最后都住到了这里,一个一个的坟越垒越多,到我奶奶去世的时候,已经没多少地方了。南滩两边都是湖,一个湖接着一个湖,湖里有荷花,靠近村子的那面。另一面湖里是菱角,许多的菱角,我们都吃,还是吃不完;而且那里有很多的鱼,父亲最后还在里面捉住许多甲鱼,卖了不少的钱。这是个美丽的地方,但我们小时候不敢来,怕死人,怕那些躺倒在地里的天井圩老人。但那天,我和堂弟将许多的土帽子全扔到河里去了,大人们有的看到了,就劝我们不要干下去,但我们没有听,后来全部扔下去后,所有的人都看着我们笑了。
那天真是愉快。没有人骂我们,都笑着看我们。我这时候想起来那天的天气,是那样的热烈,堂弟比我粗壮,他和我一样对事情充满无知的乐趣。
这就是夏天。关于这年的夏天,我还有很多的回忆,现在不说了。
然后就是冬天来临了。那年的收成不好,队里好象免收了一切的税收。这一点不是很确切,我对这事一向没有什么记忆。哥哥在中学里念书,在冬天里,发到了一套西装,那是救济衣物,被父亲退回去了。队里也发了救济,父亲领了每人都领的一份,是两包方便面,还有乐卜星。对乐卜星①我的记忆是深刻的,父亲带回了两袋,我们每人只吃了一颗,实在不能下咽。那味道,在童年的我们记忆非常深刻。方便面的味道与我们的味蕾也是相斥的,母亲下在麦面的锅里,我们都吃着麦面,而将方便面继续留了下来。哥哥的西装退回去,是因为没人能够穿,还有,父亲那时候觉得比我们家更需要衣物的有很多人家,所以他退回去了。这件事在整个镇子里被宣扬的很厉害,现在回到金牛镇,打听那些老人,他们还是能够说出来当年的情形,我的父亲,我的父亲的一切,都说得很清楚。
哥哥那天很愉快,拎着被姑父说成值一百块的西装,走着路的身姿都是美妙的,挺拔的。但回来后就被父亲退了回去,前后的对比太过强烈。我在村口迎接到哥哥的时候,他喜气洋洋地向我展示着;后来他又哭丧着的脸。我记得,我清楚地记得,这就是我的家,我的乡村的家。
就是那年的冬天。那一年的冬天,大雪下了很多天,我们依旧要赶往邢大,路上的积雪很厚,我们每人都拄着竹棍,走一步试探着前面的路,一步一步向前捱着,我们走得很慢,而且每天如是。没有一条可以看得见的路,第一天试探好的路,一夜之后,全部消失了,雪下得很大,那么大的雪花,我现在都没看到过了。
小玲子和我组成了两个队,被大人们指派着,他们不可能去护送我们,没有这样的规矩。天井圩的孩子都是这样的,父母从来在任何事上不太过于亲密地接触孩子,任由他们生长,任由他们发育,我们有自由,同时也失去了很多东西。这些暂且也都不说了。我和小玲子就是这样,她组织着女生,我组织着男生。我不知道为什么非要指派我做这个小组的组长。有年龄比我大的,有力气比我大的,都有,但他们还是指派了我。那年我多大了,应该是8岁。大概是8岁,因为第二年我就进城了,那时候我是9岁。就当我是8岁吧。我带着一组,小玲子带着一组,我们前进了。
前几天的路走得都很顺畅,因为我们找大路走,凭平时的印象,然后大致找出范围,就用竹棍标志出大体位置,后面的人跟着我们。我们是开道车,后面一串溜的小火车箱子。我们笑了,我跟小玲子开始笑了,互相调笑着,很愉快,后面的人也笑了,都笑了。雪地里,我们洒下了那么多的笑声。这时候,想起来还是笑呢,纯真的笑,没有负担的笑,发自内心的笑,从里到外全部都在笑,就是这样。现在没有了,没有这样开怀过了。真的没有了,就是杜绝了的意思。
到学校里,老师很惊讶,我们的班主任姓束。我去上学的时候就老了,到我小学毕业,她也就退休了。她看到我们走进教室,很惊讶,你们也来了。然后问:
你们谁带的队?
伙伴们指着我。束老师笑了:
小李,我一想就是小李。
然后也就是在那段时间,我一个雪球砸中了一个女生的头。我无意的,确实是无意的,我根本不知道她会在那个时候出现在那个地方。她捂着头向束老师举报我。束老师让我站起来,然后告诉我:
本来我们想把你调到县城里学习的。
当然,这是真的假的,说不清了。反正束老师知道我在那天带领着她的学生来到教室里,她很高兴。她喜气洋洋,然后整个学校里的老师都来看我了,说我小小的,但本事挺大的。我也得意洋洋地,在那些天里,我一直得意洋洋。
后来就不行了,说不出来是哪天里,我们突然变换着花样,走从没有走过的路。我记得曹大生,他在某天里决定找自己的路,他离开了我的队伍,我训斥他,他没听我的,小玲子也呵斥他。她比我们大,在这些事情上,一直是带有亲情的意味的。她爱我们,我爱她。她训斥着曹大生:
怎么搞的,怎么不听话?
但曹大生没有听她的,他从没有听过任何人的话。他是个混蛋,是个真正的混蛋。我不止一次地在心里想,要是他掉到沟渠里,我一定不会去拉他的。我不拉他,我看着他走向远处,一个人孤独地走在雪地里,找着从没有人走过的路,然后一个人怡然自得地走着,好象很神气。我被他这样的神气激怒了,我决定,如果他真的掉下池塘,水渠,任何地方,只要是掉下去,我就一定不拉他。我一定不拉。
谁让他不听小玲子的话,也不听我的话呢。
但那样的愿望终究是没有实现,最起码在大雪最为厉害的时候没有实现。最后我掉进沟渠里了,我都不知道为什么是我掉进去,而不是曹大生。但最后所有的人都说是曹大生的错,没人说是我的错。那时候我们念小学,我们互相从不包庇,我们都按自己想说的往外说。
那天,我踩破了冰层,然后掉进去了,水淹没了我的腿,小玲子把我拉了上来,然后带着怜悯的眼神看着我。就在这时候,我终于爱上了她。她让我脱去湿裤子,然后脱下自己的一条裤子,脱给我穿。我真的爱上了她,她在寒风中和我一样簌簌发抖。但她做这个决定却是义无返顾的。我一刹那间就是那么爱上了她,比以前更爱,比以前更强烈的感觉到自己的爱。
我们迅速地向家的方向移动,向天井圩移动。我那天打着那把红伞,是外婆帮我买的,是外婆单单为我买的,王大朋并没有,他也没有要。他看着我有一把红伞,和我一样快活地撑起来。但他没有要,他看着那伞,对我说:
这是外婆送你的,你一定要珍惜。
我确实是珍惜啊,在学校里,别的人都把伞放到窗台那挂着,我不放到那里,我放在课桌边,任由水滴浸湿我的鞋子。我决不让这把伞脱离我的视线。这真是一个美好的回忆,在后来,到我渐渐长大以后,就再也没有如此珍惜一件东西了。我珍惜着这把伞,也珍惜着外婆对我的爱。
这就是现在人们对我的记忆,我打着把红伞,在洁白的雪里向前移动,人们看不到我,只看到我的伞。我还没有伞高,人们只能看到一把红伞。母亲说:
那是我家小李。
我不知道曹大生在那天放学之后,为什么提议我跟着他走,也不知道我为什么就跟了他走。我不单自己跟了他走,也让别人都跟着他。我记得他说:
我走过的地方,我都看过了。
我相信了他的话。也有好奇心在作怪吧,我认为。我也想走一条全新的路,从没有人走过的路。小玲子说:
你真的全试探过了吗?
曹大生没有理她,拉着我就走。我说:
咱们跟着他吧。
我望着小玲子,小玲子点了点头。我们就这么上路了,那天出了久违的太阳,我们喜气洋洋。似乎春节也快要到了,我们这个学期又要结束了。我们真的很高兴,我们唱着歌。小玲子说:
小李,你的伞真像一面红旗。
曹大生说:
不像,没有五角星。
我打开那面伞,大家跟在伞后面,我们唱起了歌。什么歌都唱,国歌,社会主义好,先锋队之歌。我们慷慨激昂地走在路上,路上洒满了我们的歌声。
走到我最后掉进去的那个沟渠前,我建议跳过去,曹大生说:
我试过了,人能走过去。
我看着那条沟,那个沟渠有着一层冰,那层冰看起来很厚实。还有水草,粘在冰的下面,底下就是黑黝黝的一片了,看不清楚了。这个沟渠我们曾无数次跳过,并不宽,我们像小鹿一样的腿完全可以跳过去。真的,我真的能跳过去,就是有雪也不怕,我们脚底下有钉子,能一下子钉住土地,我们根本不怕滑。但我还是相信了曹大生的话,关键是他真的走过去了。他下到沟里,就这么走了过去。他甚至还在上面跳了跳,以证实他说的话不错。我们相信了,我们一个一个接着走过去。我在最后,我终于也下去了,我也学着曹大生跳一跳,当我还没来得及再跳第二下的时候,我就陷进了水里。
这次落水给我一生带来的苦痛是很多的巨大的,王连举后来看着我走路,看着我歪斜地走路,很是疑惑地问我:
你的腿有残疾吗?
没有,根本没有。我从没查到过我的腿有毛病,甚至我都不知道我走路有什么不对。是的,我是真不知道,到王连举指给我看之后,我才发现我确实与众不同。我走路很吃力,跟人们根本不同,就连王连举,我都无法和他相提并论,他走得都比我健康。我绝望了,甚至产生了死亡的念头。在王连举死后,我确实有轻生的念头,不是为了王连举,是为自己脆弱的生命。我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死去。
母亲对我说:
你的腿是小时候冻出来的。
我姑且相信了她的话。如果不信,又有什么更好的解释呢?
奶奶那时候还健在,她坐在叔叔家门口,我走过去,小玲子也走过去,她跟奶奶解释我到底是怎么了。她以为我的奶奶会大骂曹大生的,但没有,我也很吃惊,她只是让我去换一条裤子。她让我赶快回家去,把小玲子的裤子还给她。
我们就在我家房里换了裤子,小玲子穿她裤子的时候,并没有避开我,我看到她修长的健康的腿,很洁白,她在整理上衣的时候,我还看到她的肚脐,圆圆的,浅浅的。她的身子比我的身子白多了,真的很白。我不知道怎么就情欲勃发,我像现在面对一个健康的女性的暗示一样对小玲子,在那时候就充满了欲望,我想扑住她,然后狠狠地在她洁白的颈子上咬一口。但我没有这么做,母亲在泡过我换下来的湿衣服后,就走了进来,她看到的是两个全新的儿童。我们衣着整洁,互相打量着。
母亲留小玲子吃饭,小玲子没有答应,她回家去了。
后来,在我八岁,到九岁,一直到再回来,那时候我已经是个少年了,我依然对小玲子充满着欲望,这样的欲望是这样的强烈,以至于我一触及,就难以自禁地以为周围人全知道了我的心思,所以一直没有真正地表露出来,我只是看着小玲子,看着她在我面前走来走去,看着她青春澎湃的脸和不可阻挡的青春在她体内洋溢出来。
我还是想扑住她,然后在她颈子上留下我的牙痕。
这样的冬天过去了,我要进城了。我是在第二年的夏天进城的,我和王大朋在河里游泳。我被王家兵喊了回去,然后我就看到了王连举,王连举有着一个豁牙漏气的嘴,让我第一眼就看出了他风烛残年。但他用一把糖果欺骗了我,在王家兵的怂恿下,我喊了他爸爸。然后我获得一把糖果,我还想把这样的糖果分给王大朋,但永远也没有了这样的机会,我被王连举牵扯住了。我进了城。
关于我为什么进城,我一直没有弄清楚。那天的交割仪式只有王连举和王家兵。我像一个礼物就这样互相转手了,或者是一个牲畜,或者像一件农具,就是这么交割完毕。我跟着王连举走了,一走数年,到我长大了我才回到天井圩。
我第一次回来,我充满了怨恨。我的怨恨表现在我脸上,表现在任何一个地方,我沉默,我独来独往,我不跟任何人说话,不跟父母说话。王大朋想跟我一起游戏,或者领着我游戏,也被我拒绝了。我就是这么冷漠地拒绝一个又一个人,最终也拒绝了自己。要不是我能再次回到城里,也许我从此以后就忘记了语言,忘记了用口语和人交流。那么,我就成为天井圩第一个哑巴,以前没有过的,我印象中是没有过的。
我从来没有想象过我会在童年时就进城,我真的没有想到过。而且以后就永远地居住在城市里。束老师曾问过我们的理想,我们童年的理想无一例外地全部崇高和伟大,科学家,解放军战士,雷峰式人物。是的,我们都这样的回答,我也是这么回答的,我回答我想当个军人,保卫祖国,打倒帝国主义。但我们都没想到以后要到城里去,从没想过。束老师想到了,她说:
你们以后都会到城里去的。
但我们没有一个人觉得到城里去是伟大的,我们都想就一辈子呆在农村,我们甚至没有到城里去的概念。我们之间的大多数确实在以后也没有到城里来,我却是最早来的,我没想过要到那里,我真的没有想到,我无时无刻不想离开王连举,无时无刻不在想念着家乡天井圩。这个过程是漫长的,极其漫长,漫长到淹没了我对天井圩的记忆。我最后终于回来了,我回来的第一件事就是走到河边,我想念这条河,想念到要疯狂。我想念在河里游泳的机会,王连举却只能给我一个大盆。
那次一走,我在其间就没有回来过。我想家。被人欺负,被邻居家两个孩子欺负,我想到了王大朋。我是如此地渴望他,渴望他和保护我抵抗曹家兄弟一样保护我在城里的权利。我没有得到。最后我不想了,王连举死了,我还是回到了家里。
就当我是16岁了吧。我16岁又回到天井圩。我的故乡,我热爱的故乡,消失掉我在梦中呼唤的影子。王家兵最先看到我的,他看着我和一头牛周旋哈哈大笑。直到我向他提出我要找王家兵,他才扔掉那把可笑的铁锹,跳到我面前,想了半天,终于想起了我的名字:
小李,你怎么回来啦。
就是这样的话,我最终沉默了。如果他当时说的不是这样的话,我会不会热情一点呢?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但我确实是沉默了,我一句话也不说出来,就是沉默。
这些我都也已经说过。我说过,我走到河边,和看到母亲,我默默地对自己说:
我回来了。
真像一个故事啊,我的经历真像一个故事。从头至尾没有一件是按照我的意愿进行的。我就是这么被生活抛来抛去,最后也不知道要将我抛到哪里。
流离失所。16岁那年,我对自己说。也许不是16岁时说的,但一定不会超过20岁。我很早以前就体会到我的一生将是如何的悲哀和难以让人同情。我也不打算让别人都理解我,我就是如此地生活着。
时间过去了,真的过去了,一过去就抓不到了。我想念我的童年时光,那无忧无虑天真坦率的日子,一晃,就都过去了。
我坐在河边。我永远坐在河边,像个老人回忆着过往。
我想起我第一次回来的时候,看到的那头老牛,我害怕它,它却只不过寂寞地反刍着,它的下巴甚至还有一条拉得很长的黏液。我终于不敢跨越它。它真的很老了,老到和我现在差不多。我们都在反刍,一直在反刍。
我那次在城里其实没什么好说的。我只不过认识了木头和叶子,其他人都是过眼云烟。我不想他们。木头我现在也找不到了,叶子我也找不到了,都找不到了,关于那次在城里几年的时光,因为消失的两个人,变得滑稽和无证可考。
我们还是说郝萌。我对她的记忆仅次于木头和叶子,关于那时候我的经历。郝萌的到来,或多或少让我体味到人生的一点乐趣。是真的,我只能说是那是一种乐趣,不是其他的别的什么。我们没有精神之爱,我们互相获得了肉体。
她有蓬勃的肉感。我爱她,只能是这样的肉。她是那时候我周围发育最为健全的一个女性,她的乳房已经很突出了,就是因为她的大乳房,和透过白色衣服那两颗小红点,我才确认自己是如此的下流和卑鄙。我并不承认自己是无耻的,但在这件事上,我已经没有可以为自己辩解的理由。
第一次和她的相遇,是在一个野餐聚会中。我不喜欢野餐,这在童年时我们做得过多,但木头他们不同,他们没有过我们的童年,他们的童年是在积木和游乐园里度过的,他们没有我们广阔的田野,没有河流,没有来自四面八方的风,他们在憋屈的屋子里,他们的童年没有乐趣,一点乐趣也没有。我不喜欢,到今天依旧不喜欢。
老师将我们分成了很多组,都是自由组合。一般两个男生加一个女生。但女生是这样的多,到最后怎么分配也分配不完。就只好反过来,两个女生加一个男生,这样,男生又多了起来。我们当年的老师,在这个简单的数学题前显出了十足的无知。他是教体育的,我以前说过,我以后也许还会说到他。但不是现在。
我和木头是一组,叶子也跟我们一组,还有谁,已经忘记了。但最后郝萌挤跑了那个人,跟我们编成了一组。我们并不反感她的到来,她的到来是意料以外,但决不是我们吃惊的事实。她来到我们面前,开始教我们如何使用那些餐具。我们也没有什么餐具,无非简单的锅碗瓢盆,都是从家里带来的。老师早就动员我们,每人带一个碗,一双筷子,还有四个人之中必须有人带锅,其他人带其他东西。就是这样,我们什么都是齐备的。郝萌甚至就一个人过来就可以了,她什么都不用带。
我们生火了,吃饭了,吃过之后是自由活动。我和郝萌就是这么接触到一起的。她拉着我进了小树林,那个我在以后还经常去的小树林,她拉着我。我们放肆地奔跑着。那时候我们不是16岁,是更小的时候,我们手拉手没有让任何人怀疑。她拉着我,我感觉到她手心的热量,我们炽热地接触在一起,然后就躲进了一个只属于我们自己的地方。
鸟儿在叫。每次我回忆到这里的时候,我都想起了那树林里的小鸟。我喜欢鸟,我喜欢来自自然任何一样东西。我抬头去追寻那颜色翠绿的鸟,我在天井圩没有见过同样的种类。郝萌拉着我站到她的面前,她把我两只手都捉住了,就那么着看着我。
我的心在这时候开始突突跳跃。我预感到了某种奇妙,这奇妙来自于她的手,来自于她的眼光,甚至来自于她站在我面前,然后散发给我的热量。我们很自然地接吻,我第一次接吻,我被一阵酥麻的感觉所击倒,然后就拥抱住她。我们狂乱而迷情。我最后手伸进了她的衣服里,抚摩着她健康的乳房。她脱去衣服,在阳光下,我终于第一次见到真正的乳房,骄傲的,温润的,散发着最为温柔的味道。粉雕玉琢。
我为迷上她的乳房而自愧,然而确实,在少年时期,我确实喜欢上了她。郝萌,在过早的时候就给我上了生理课,她胜利了,她让我认识了很多来自人体的奇妙。最后我对她的乳房爱不释手,我们也选择过做爱。但没有成功,无论我们走到哪里,哪里都有着陌生的人,他们急匆匆地赶跑了我们这对乱世里的鸳鸯。
那时候,如果没有这样的经过发生,我们也许真的偷食了禁果。但没有,我们没有做爱,很多很好的机会,我们放弃了,当我们终于下了决心冲破那层关系时,我就被外界所迷惑,我总是在最为紧张的时候听到外面的人声,这当然是不对的。我们当时就是这样,我最后爱上了她的乳房,爱上了她的肉体,没有真正的占领她。
时至如今,我想起我少年时期的恋人,我不自觉地笑,和无法排遣的忧愁。我爱上过一个人,那人也爱我,最后我们却各自选择了不同的人生。我回到天井圩,我发现,我还爱着小玲子。
是的,我是爱着小玲子,这种爱不同于和郝萌的爱,这种爱完全出自我自己,出自我内心的灵魂,出自我非无耻和卑鄙下流的那种肮脏。我突然发现我爱郝萌,完全是因为她可爱的肉体,我发觉我是那么肮脏,没有灵魂。
我向郝萌忏悔,忏悔来自我虚伪的精神。我最后撕掉她给我所有的来信,一个人呆坐在河边,渴望着小玲子的到来。我是这么的虚伪,我为我的虚伪企求郝萌的原谅。
当时光终于一去不返,我走过了我的青春,我发现够后悔的地方其实很多。但无论如何,我也找不到过去,我的过去全在别人的心里。他们也应该和我一样,对过去充满着不可忘怀的感觉。
我最后也没有看到郝萌,我可以想象她就在我的身边,但我就是看不到她,她不会让我看见的,这一点我是如此的肯定。我的混蛋的一面,让我罪恶地勾引了一个良家妇女。
她应当恨我。恨之入骨。
我和堂弟在那天将一个孩子扔进了河里。我老是想到这个事,如果不是叔叔的及时出现,现在的我,又会是什么模样呢?叔叔及时地将那个孩子拉上了岸,他都来不及训斥我们,就走回了家。叔叔那年刚结婚,他年轻时的样子,是如此的严厉,我和堂弟都怕他,但他没有说我们,就走回了家。
不想了,不想了。一想到往事,我的心口就像压了块石头。我真的不想回忆往事,但往事就是这样压住我,不是石头,是一块棉花样的云,塞着我的喉咙。我不吐不快,不吐不快。我还是要说出来,说出来以后,也许我就会遗忘。
那个被我们扔下河的孩子,太小了,我现在怎么努力也想不起他的样子,他的姓名就更不用提了,甚至连他到底是谁家的孩子,也是这样的模糊。算了。就是一个孩子,那个孩子被我们扔下了河,他在河里挣扎了一下,两下,不超过三下,就沉了下去。然后就是叔叔。叔叔拉住了他的头发,将他提了上来。就是这个事,在我现在看来,我和堂弟干了件最忽视人命的事。这比第二天,我们将南滩坟地里所有的坟的土帽子全扔进河里更加罪恶。
我的生命之中,其实隐藏着这样的罪恶。这样的罪恶之花时时绽放,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悄然而迅速地散发着猛烈的花香。我的以后,还发生了罪恶的事,任何一桩罪恶,最后我都想起了那天里的事情。我现在,再到以后,我也许还会发生罪恶。那么从今天起,我将忘记那个孩子,彻底地遗忘,而记住郝萌。
那个孩子爬上了船。堂弟让他下去,他没有听。堂弟威胁了他,他还是没下去。我就动手了,我一把拉住他的胳膊,然后一挥手,他就掉进了河里。其实这件事不是堂弟的错,他没错,错误在我。是我动手的。今天,我勇敢地承认出来。
这件事和许多错误的事情一样,都没有怪罪到我身上,堂弟和我并排站在奶奶面前,她不说话,她让大伯说,大伯也不说话,父亲就开口了。他问:
你们谁动手的?
我们没有回答,然后就是两个人都被惩罚,父亲拉下我们的裤子,然后认真地用竹丝抽打我们。我听到皮肉绽开的声音。两个人的,是两个人的。我哭了。
罪恶就是这样被消弭了,我连谢谢堂弟和我一起接受惩罚的勇气都没有。我和他现在依旧很少来往。我不知道是不是童年的那件事给我,或者给他,或者给我们都带来了阴影,友谊的阴影,亲情的阴影。但那天确实,如果没有他在和我一起接受父亲的责打,我一个人承受的话,我的痛苦会增加一倍。
我更加罪恶。罪不可恕。
我并不想得到宽恕,其实无从宽恕,罪恶就是如此恶劣,越宽恕,后果越为严重。我只不过想遗忘,遗忘一件件以前的罪恶,让罪恶在我的人生柱上最终刻下属于自己的痕迹。
那次回家,回到天井圩,并不知道我以后该如何进行。我对生活,确实是懵懂的,一直没有清醒过。这样的鄙性到今天,依然给我带来不小的困扰。我看不清远路,看不见来人,我混沌地生活着。在今天,我也不知道我的以后会怎么进行,虽然我时日已不多。
我的毛病最先表现在腿上,后来,逐渐地扩大到全身。我知道自己有病了,不是冻出来的,根本不是冻出来的,是真正的毛病,是会害死我,让我更早更快地完蛋的一种病。我却不知道这样的病是什么名称。我不知道,我从来也不曾去找医生,我不想,不想知道自己会,或者说是确证自己会真的很快完蛋。想着往事,想着以前的快乐时光,再想想我以后孤单地一个人上路,甚至都回不到南滩,去和祖先睡在一起。我难受。
城里给了我孤单,却又给了我繁华。我以前没说过城市里的好,现在我要说,城市里确实好一些,好的不止一些,但到底比农村好多少,我难以计算。我也不想计算了。不需要计算,我,让我自己来证明吧。有我就足够了。
时光过得真快啊,很快连我也要进入黄土,进入异乡的黄土。那时日是很快的,如以前,如以后。
再看到小玲子,我和看到所有天井圩人一样,不敢确信。我不认识王家兵,也不认识小玲子,是真的忘记了,或者是有意的忘记,反正是不记得了,见了面就当一个陌生人。
我坐在河边,吹着风,我的头发飘扬起来。我的城里少年的装束,看起来当然就是外乡人,天井圩的人是不同的,连曹大生我也觉得了陌生。
我看着她,她正从坡梯上下来,她摇摆着自己的身体,是不由自主,是因为走路而呈现出来的摇晃。她青春,美丽,勤劳。我们第一次见面,她到河边洗她的头发。
她的头发乌黑亮丽。不是洗发水,不是任何工业文明带给人们美丽,是发自内里的,真正的纯净的美丽。她美丽,她的头发美丽,当她弯下腰去,头发从她的头顶前面倾泻下来,我看到她的耳朵,也是同样的美丽。就是这样的美丽,我想起了她。
是啊,她是小玲子,我的童年伙伴。我又回来了,你也还在,这多好,这真的好。我想起了她,我想起了我们以前的友谊。但我没有走上前去。
我的记忆还是在那一年。那年的大水之后紧接的大雪,我和小玲子一个人带一个组,后来我落水了,她借裤子给我。我彻底地向她缴械。我爱她,对她有欲望。我承认,这样的欲望是强烈的,一想起她,我就有了性的感觉。我把这样的欲望很好的掩藏了起来。连我自己有时候,也似乎忘记了有这样的欲望。
唯一的证据是在那年的春节,我买了一张卡片。我花了所有的零用钱,买了那张卡片,那张卡片在我看来,是最为美丽的,她应该属于我最爱的人。我要把这卡片赠送出去。我想到了小玲子。
小玲子有个弟弟,比我小,跟在我的队伍里,我照顾着他。我有时候会拉着他的手,手拉手地前进着。他喜欢笑,他一笑就有两个酒窝,真的可爱。我喜欢他,我喜欢拉着他的手走路,这样看起来,我们就像一对好朋友。他也爱我,他一上路就把手递到我的手里。他的手瘦小,我能一把,整把地握住。我们手拉着手,这样的情形一定看起来很美妙。但怎么能确定,我最后打了他呢。我真的打了他,打得很重,我一脚踢过去,正中他的肚子上,他疼的弯下了腰。
这是个倔强的孩子,我打他之后,他就恨我。他骂我。他骂父亲。他都不知道从哪里知道了父亲二流子的称号,他是不会知道的,应该有人告诉他。他太小,当我们都快遗忘了那个称号,他怎么能知道呢?他骂:
你个二流子的儿子。
我更加火了起来,我抓住他的头发,狠狠地往地上按。他弓着他的背,使劲地上翘着,但最终屈服了我,他不是我的对手。他怎么会是我的对手呢,他比我小啊。
我知道他比我小,但我还是揍了他。关于这样的记忆,在我的头脑里也不时泛上来。我的记忆是连绵的,顺畅的,想起一桩就连着好大一块的,全想起来了。我想起这件事的前因后果,这件事就这么简单,明畅,甚至就一个线索,那就是我的那张卡片。
我送卡片给小玲子。我花了我所有的积蓄,给小玲子买了那张卡片。那是我们正到街上,就是金牛镇上,母亲给了我五块钱。五块钱是买书的钱,这中间已经没有赢余了,或者有那么一毛两毛,我记不清了。我花的是我的钱,我的积蓄的钱。不知道从哪来的。
金牛镇是我小时候想起来最大的地方,那里有一个三层楼的百货大楼,还有供销社,银行,邮政局。我第一次看到墨绿色的邮政局,就知道那是那么个地方。它的颜色太特别了,特别到让人联想到世界上最后一片净土。邮政局确实是好地方,那里面清凉。我们那时候上街,是秋天。应该是秋天,大雪还没有到。我们走得很热。我们有很多人,全班同学全来了。我也不知道为什么那时候家里的大人非要给我们自己上街,这在以前是不允许的。我们走得很热,就走进了新华书店隔壁的邮政局,我们坐在冰凉的地下。舒服多了。
那一次为什么是我们自己上街,而没有老师的带领,也没有大人们的身影。我记不清楚了。就是我们。我知道这个消息之后,就从自己的百宝箱里拿出自己的钱,我要大采购,把以前想要的东西全搬回来。但这是秘密,我不能让家里人知道,不能让父母知道。那都是最坏的打算。他们会揍我的,真的会揍,我们家教很严格,最主要的是不准乱花钱。
我们在邮政局呆了大概有10分钟,随后所有人都进来了,进来了黑压压一片人,全是我的同学。邮政局里的人就赶我们,我们像一群鸭子一样被赶出来了。他们吆喝着我们,让我们走,让我们赶快滚蛋。我们就听话地出来了,没有一个人顶嘴。大街上是炎热的,有几个商店,还有几个流动摊点,卖一些东西。我记得有柿子。因为这样的柿子,我确定那是个秋天。我看到火红的柿子,我咽了咽吐沫。曹大生走向我:
我们买柿子吃吧。
我想了想,没有买。我不是为口舌之欲。我的钱应该还有别的用场。我离开人群,走到百货大楼的二层,走过了文具柜台,走过了化妆品柜台,我还看到体育器具,那些新鲜的,只能在电视中看到的东西,都鲜明地摆在那里。我最终将目光锁定在那张卡片上,我想买了它。
这样的记忆,在今天,我看到那天我的形象。我的童年在这样一个炎热的夏天,来到街上。因为新华书店中午休息,我们只好等待。我又和所有的同学分离,在冥冥中找一件东西。我在百货大楼里转悠着,像一个瘪三一样瞅着昂贵的货物。没有人理我,售货员都知道,我是不会买任何一样东西的。但我买了那张卡片。那张卡片是木质,颜色幽暗,有精致的花纹,散发出香味。我指着它问:
这个卖多少钱?
五毛。售货员说,她一边说一边嗑瓜子,手上还在做着什么事,她连头都没抬起来看我,聚精会神地干着自己的事。
我买了。我说。
我掏出五毛钱巨款,放在柜台上。这就是我所有的积蓄。我全掏出来了。我的童年是如此贫穷,因为我的家是那么贫穷。父亲那时候种几亩地,每年除了口粮以外,再没有别的什么。家里是没有钱的。父亲后来想了好多办法来解决贫困,但没有一样成功,最后他只不过学会了拿渔网捕鱼,才多多少少给家里带来了一点闲钱。这都是以后的事了,在我的童年里,他没有,他就整日守着家,守着他的几亩地。别无其他。我拿走了那张卡片。
售货员在那天会不会惊讶,惊讶于一个小孩买一件毫无用处的东西。他们能想象的,小孩子应该像曹大生拉着我,说,买柿子吃吧。我的别的同学,都买了东西吃,有的买了冰棍,那时候的冰棍是一毛钱一支。有的买了水果糖,一毛钱可以买四颗。柿子也是便宜的,不会超过五毛钱。我买了最昂贵的东西。这东西却没有任何用处。
在这次上街回来,以后我就没有一次能单独上街了。我都是被大人带领着,按他们的意愿走着路。我走起来就很累。我那天回来后,还被母亲打了。她狠狠地打了我两下,又去忙她的了。我都不恨她,因为我没有找到什么理由,让她来打我。她打我当然也不要理由。农村孩子都这样。
我要将这卡片送给小玲子。我交给她的弟弟,让他带给她。我们不能直面交换。不能,我害羞了起来。那小孩是理想的桥。我给了他一把自己做出来的木制手枪,他快乐地跑去为我送信了。
他回来后,我开始打他。因为他把卡片交给了曹大生,然后让曹大生交给小玲子。我打了他。后来也澄清了,小玲子也知道那卡片是我送的了。因为我们是没有秘密的。但怎么也找不到我那种隐秘的快乐了。
这件事是那一年的冬天。过去的很遥远了,如果不是记忆。如果不是回忆,就没有了,消失了,从此以后,没有人知道了。
我看到了小玲子。我还是对她充满了欲望。她的圆润的耳朵,和弧形的耳朵后面那一溜洁白的面庞,一直到下巴。是这样的美丽。我爱她。爱她外形的美丽。我都沉醉了,沉醉在自己的欲望之中。我那天坐在小船上,盯着正在洗发的她。我使劲地瞪圆自己的眼睛,努力不放过任何一个观察美丽的机会。我想起了多年以前的欲望,我要扑上去,按住她,然后在她的脖颈上留下牙印。
现在想起来,当然是我的不对。我渴望着女人,也不过,到最后,都是为了她们的肉体。我的欲望是卑鄙的,下流的,肮脏的。但我当时想的是我的精神之爱。我的灵魂,在我的感觉之中,是高尚的,纯洁的,伟大的。其实这些都错了。确实是错了。爱一个人,到最后,都是为了肉体相爱,没有所谓高尚的精神之恋,但我当时不知道。到我16岁,坐在天井圩后面的河边,坐在柳树下,坐在丝丝还没有落叶的垂柳下,我想到自己的恋爱竟然是如此的丰富,我甚至为自己的高大而感激上天的垂青。
真幼稚啊。少年的时候,我真是幼稚。有那么多幼稚的念头,有那么多对人事的不了解。还以为自己干的一切都是正确的。理直气壮。
坏事。在年轻的时候,现在我想,应该找一个人保护自己,让自己不出错。找一个像外国人那样的牧师,然后在他的教导下成人。那么,就不会有错误发生了。肉体没有,精神没有。
小玲子洗完了头发,回过头来看着我。她看了我一眼,又转过头去。她继续漂洗她美丽的长发。然后揉干。当她带着一身清香向我走来,我感觉到一阵眩晕的快感。她对我说:
小李,你回来了。
我回来了。这清楚地表明在我现在的样子上。我真的回来了,我回归了。我笑了笑,紧张地笑了笑。我回来后,就看不起鸡鸣狗叫的农家小院,也看不起这么多愚昧无知的农村老农。在小玲子面前,我的这些幼稚的清高一下子消失了。我甚至有点腼腆,害羞,和自愧不如。所以我紧张了。
回来就好。小玲子说。我们想念你呢。
她说完就走了。这句话让我琢磨了一天。我想起,我爱着她。她又是那么圣洁,那么美丽。我又怎么去爱她呢。
我的家乡是贫困的,十分贫困,到今天也没有多大的改观。我的那次回家,母亲给我做了一顿肉食,然后就到过年了,我才吃上同样的饭菜。就是那天的肉,也只不过是一只鸡。母亲养了很多鸡,还有鸭子,鹅。我不喜欢这些家禽,小时候喜欢过,但那时候我不喜欢。我无从喜欢,城里没有这么多东西。它们在堂屋里跑来跑去,有时候还跳上桌子,啄食上面落下的饭粒。
就是那顿饭,也是后来。我才回来的那天晚上,我吃了一顿最为简单的饭食。稀饭,还有几根咸菜。第二天也是这样,中午就一盘蔬菜,其他就没有了。什么都没有。第三天,母亲在上午忙完了家务之后,捉了一只鸡,群鸡尖叫。我在河边都听到了。然后就看到母亲到河边来洗那只鸡,鸡的毛已经褪掉了,露出白白的肉。我就吃了那只鸡。后来也就照常了,什么都没有了。
我的这次回归,是不正当的。我不应该回来。我的回来是错误的。但我还是回来了,而且是急不可待。木头拉着我,不让我回家。我们在车站站了很久,没有一辆车子。木头说:
过两天你再走吧。
不。我说,我现在就要回家。
我真的就回来了。我们在西门拦到了一辆车。这车子在后来就将我扔在了路边,我凭着腿走回了家。我一边走一边呼喊着太阳,我不希望在没到家之前就没有了太阳。我对太阳喊:
你别落下。
16岁的我,走在夕阳下。我的奔跑,我的逆风奔跑。风吹着我的头发,我飞一样向前跑去。我跑回了家。
关于我的每次回家,我都说过了。我全部都说完了,以后不准备再说了。我的回归,我的在路上的奔跑,我的放肆地让太阳留下。
在那次我回来之后,母亲曾准备将我送到一处地方去。她没想我在家闲呆着那么久。王大朋去城里做手艺之后,她就想着我也能够去挣钱。她在准备着,但我没有丝毫的心劲去搞这件事。我整日坐在河边,任何人的呼喊我都不回答。王小李,王小李成了一个哑巴。
她会将我送去干什么?我没问过,我甚至都不知道。我不知道他们怎么安排我,王家兵也许也有自己的一本帐。只有我没有。
王家兵那时候正在学着捕鱼。他太老了,学这项本事,他太老了。他那时候快40岁了。像这些事,应该是更年轻时候学习的。但他年轻的时候只学会了喝酒,和妇女调笑,说些阴阳的话。他也没想过以后,就和我那时候一样,对以后不感兴趣。但他学会了,他很刻苦,每天都在他的那条小船上,撒着丝网。他挥洒丝网,在河里,我坐在河边看着他。他孤独,寂寞,整条河里只有他。还有就是一只只鹭鸶,还有满河的河水。他孤独。我甚至在太阳的背光下,看到了他的白发。他老了。在那时候,我回来的时候,他老了。
母亲也干着自己的事情。我的突然回来,家里多了一口吃饭的人。他们必须努力。不过我不知道他们想了些什么。我是一条游进,偶然游进他们家门的鱼。一个杂种,一个光吃饭不干活的人。一个乞丐,一个伸手讨要饭食的人。我无用,我16岁那年,我最无用。
他们也要养活我啊。他们对任何人,进了他们家门的人,都必须要养活。这不是他们的道德,这是他们的良知,本性。在他们老年之后,这种心眼越来越多。母亲养了一条狗,那条狗又带来了许多的狗,全部都住在我们家那大院子里,母亲每天要喂养许多狗。她不闹,不赶走那些狗,任由野狗住在我们家。她终于善良了,父亲也是。他们都老了,背驮了。母亲甚至矮了下去。她以前很高的,她老了之后就矮了。渐渐地缩了。
我更爱他们老了之后,而不爱他们放弃了我。王连举带走我,我没看到母亲。她在那时候真的狠心。我才几岁,她就抛弃了我。她真狠心,她在那时候不配做一个母亲。从没有一个母亲如她那样,抛弃子女,抛弃她的小儿子。
母亲织网,父亲捕鱼。他们辛劳了,然后就老了,老了就和善了。但他最终还是跑到城里去,和王大朋搅在一起。他是不会忘记自己的本性的。他享乐享习惯了,所以他只会想到自己。但是后来,他带走了嫂子,带走了侄子。我为这件事而尊敬他,我想起他还是我的父亲。他给侄子一个比我们更美好的童年,给嫂子一个完整的家。王大朋后来回来了,也回来的。他的回归,是一件更美好的事。我为他而高兴。他们夫妻团圆了,一起住在天井圩,一直都没有再离开过。
王大朋的生活,我以后会说的。会说得更彻底一点。现在的他,就是我的哥哥。他真的是我哥哥,我相信。
不管以后了吧。不管以后。我的少年,我的更远的童年,在摸索中度过了。已经完全度过了,再后悔,再骄傲,也都没有了办法。时间不等人啊。过去了,再也抓不回来了。我只能回忆,回忆过往,然后遗忘。我必须遗忘,必须全部书写于纸。以后,我就轻装上阵,死,或者继续活着,我都轻松。为了这样的轻松,我写下这许多。就是为这事我才写,为了死亡,为了生活。这些都是理由。理由也就这么多,然后就没有了。
我的第二次回归,也就是木头离开我之后,我回去了。我再回到天井圩,这次的回归才是心灵的回归。我承认我所走的路。我不急不徐,从容自得地走回了家。我在广寒下的车,然后就走回来了。十来里的路,我用了一个下午。我欣赏着路边的风景,看着和我擦肩而过的姑娘,还有少妇,还有更多的农民。他们和我一样从容。我们互相笑着,微笑,天真的,发自内心的。我们互相笑着。
我知道我要回去了。我甚至想到我回去之后第一件事是什么。我都想得十分清楚,所以我上路了。我想得很多,其实也没什么事。我就是回去,就是回到家。我想,理直气壮。
在天井圩的村口,我看到了王家兵。我看到他白须飘飘。他真的老了,他老了以后是那么可爱。他坐在那里等他唯一的孙子。他也看见了我。
这和第一次的当然不一样。我知道。我还会说,一直说到我死。
我第一次回来,坐在河边。我喜欢河,我喜欢坐在那样的河边。即使我现在回到天井圩,我还是选择在任何时候都坐在那河边。那河,是多么美好啊。春天里,有丝丝的垂柳,秋天里,有父亲的渔船。有这些就够了。完全足够了。我就可以为这些坐在河边,整日整日地坐在河边。看起来有点傻,看起来不像个天井圩人。
小玲子在这个时候是如此多地进入河边。我不知道她以前是不是也是这样的辛劳,但她那时候确实是这样的。她每天都要去淘米,然后洗菜。早晨还有许多的衣服。她整天都在河边,下午,她就要漂洗自己的头发。我每天都看到她,一看到她,我的欲望就上来了。沉重的呼吸,最后打开河水,形成一股旋涡。想起这些,我想起了我的恋爱。就是这样的吧。我恋爱了,我呼吸沉重地恋爱了。
但她后来,跟随着一条从西向东的船走了。她最后上了那条船,然后就不见了。我看着她上船的,亲眼目睹。她是自愿上去的,不是别人强迫她,或者是引诱了她。相反,可以这么看,她真的想上那条船,然后离开天井圩。我为这样的发现而难以自抑地忧伤。她走的那一刻,甚至都没有看我。而我,就看着她。
我不知道她最初喊那船是为了什么。一条船过来了,她喊了一句:
哎。
船上有几个人,有男有女。一个男人,那个粗壮的男人。他看到了小玲子。
什么事?他说。
搭船。小玲子说。她说出这话,完全是真实的,她脸红了,像求什么似的。她说:
我想搭你们的船。
那时候,她还正在淘米呢。米箩就放在岸边,船开过来的时候,一层波浪甚至打进了那米箩里。小玲子没有管,她上船。她上船的决心是巨大的,船还没有完全靠岸,她就纵上去了。她的跳跃是如此美好,散发着她的青春气息。她青春,确实青春,一个饱满的身子,一头乌黑的头发。干净的衣服,洁白的脸庞。我看着她,看着她我就有了欲望。但她走了,她真的走了。一走就没有回头。
那天的中午,小玲子家传来了慌乱。慌乱首先是她父亲引起的。那个老庄稼汉。中午的时候,他们家还没有饭,他饿了,他就喊。他骂小玲子,问她是不是昏了头。但骂了半天,没有一个人出来。慌乱就是这个时候出现的,小玲子的妈,在慌乱还没有开始的时候跑到河边,她看到了米箩。行了,就这样的证据,就证实了她的女儿掉进了河里。她哭了,她喊了,她尖利的声音从河道传进了村子里。
天井圩的男人们像鱼一样跃进河里,他们想捞起落水的小玲子。这当然注定是一场空梦。我都看到了,我知道小玲子不在河里,她已经不知道去了哪里了。船是向东走的,只有向东,沿着河去找,她会在某一条我看到过的船里。但这一点也不能肯定,她有可能在某一处下船,然后就消失在茫茫人海里。
王大朋也想跳下河。我阻止了。我不想让这样的闹剧继续下去。那是我跟王大朋说得唯一一句话:
她走了。她搭着船走了。
我为我的这句话付出了太多的代价。我首先要应付王家兵的询问,他的询问后是小玲子母亲的哭诉,和她的询问。然后是村子里每个人的询问。我向王家兵简单地说了,向小玲子的母亲详细地说了,到其他人来问,我简略而夸张地说了。我不是想糊弄谁,我只不过想开个恶毒的玩笑。
小玲子的走,在天井圩有许多解释。不完全出自我口。但她搭船而去,是我说的。那些想象丰富的人,在后来编造了很多谜一样的故事,强加在小玲子的头上。他们后来和我一样都没看到小玲子,所以这样的谎言无法被戳穿。甚至到我后来,我也打听小玲子到底出了什么事。这件事情怪极了。没有人比我更清楚,但我第二次回到天井圩,我确实问到了小玲子。
我问了一些人,我首先问她有没有下落,在得到否定的答案后,我就问当年出了什么事。他们就把那些故事说给我听。我认真地听了,说了一些废话。真有意思。
我的恋爱就是这么结束的。在此之前,任何事情都没有打消我对她的爱恋。最后,她走了。小玲子走了,我完全失去了一样属于自己的东西,那种生活的乐趣,那在河边等待一个人的渴望,消失了。随之消失的是我的恋爱。全部结束了。
我绕不过去曹大生。我最后还是要说到他。他的中学,他在天井圩的日子,他的所作所为。我必须得说到他,这个恶棍,在小时候,就被王大朋吓得尿了裤子的胆小鬼。我必须面对他。当我再次说到他,我是那么的忧伤,那么的无可奈何。
曹大生在我离开天井圩之后,他就成了小玲子最好的朋友。其实我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小玲子的最好朋友。那年的卡片,那年的春节之后,我在夏天里离开天井圩。当那张卡片在最初的转手之后,在春节之后,小玲子终于知道那是我的杰作。她找到了我。她说:
谢谢你。
这是那张卡片的代价。她挽了挽我的手,然后就走了。我们最为亲密的时候,也不过就是这么的一瞬间。她挽了挽我的手。我在皮肤与皮肤的接触中,感受到一种心灵的交汇。我在童年的时候,为获得这么大的激情而几乎要落泪。那天,我差点是落泪了。我不知所措地看着小玲子的背影。她转身走了,走了几步,又回过头来看我。我看到她的辫子,她在我童年的时候,在我八九岁的时候,大概十一二岁。她回头看了看我,对我笑了笑。
这样的情景,到我再回来,她就变了模样。她的模样变得更俊俏,更好看,也更美丽。我喜欢她丰满的身子。她在我回来的时候,是丰满的。乳房,还有臀,都上翘着。她的腰,是柔软的,还有似乎会说话的眼睛。我无法形容出,她带给我真正心里的震撼。我就是爱她这样的模样。她的模样是勤劳的,健康的,对生活充满热爱的。她爱这个世界。爱天井圩,也爱人。爱每个人。
对她的美,我的印象是如此深刻。我在小时候看过她的腿。她在换裤子给我的时候,我还裤子给她的时候,我看到她修长的腿。确确实实,她光裸着腿,在我面前。我能感受到她裸出的,散发给我热量。我简直是要眩晕了。我就是这么对她产生了欲望。在童年的时候就开始。
这一点,我没有必要辩解。我也无法辩解。这都是事实。我说出来,就是说出来之后,我还是不辩解。我对她的欲望产生得强烈而又感性。
我还看过她的裸体。是的,我看过。她光洁的背,没有丝毫瑕庇的背。背后浓浓的一层汗毛,在背后,在颈子靠下一点。我看到了,我不厌恶,我甚至感觉到了性感。她的这样的毛发,衬托了她皮肤的洁白,光亮。我似乎想伸手过去抚摩她的背。我站在院墙后,站在院墙后面的屋顶上。我看到这样奇特的美妙的画面。
她在洗澡。她在自己的屋子里洗澡。我不知道为什么被那里面的响动给惊醒,所以就看了过去。我随后就看到了她的裸体。我爱她。她的乳房。她鲜活的,热腾腾的乳房。她的裸体很美,很健康。我看到她的乳房,还有她的体毛。我们相距很近,一伸手似乎就可以触及。这是我最为惊心动魄的时候。我怕自己会支持不住,但没有。看到她这样的裸体,我没有丝毫的欲望。我的心思很简单。她太美了。
她的面部表情是舒适的,带有一点简单的幸福。她的面前是一个很大的木盆。木盆边搭着一块毛巾。她缓慢地除去衣物,然后就进入了那木盆。她舒适地躺下。泡在水里,她的毛发开始随水荡漾。我看得很清楚。因为我们相遇是这么近。
我愣怔住了。我久久不能释怀。她最后发现了我。她为自己的裸体骄傲。谁有这样美丽的身体,谁都可以骄傲。我从此以后没有再发现这样的美丽。所以我为小玲子骄傲。她也骄傲,我们互相骄傲了。她在我面前又穿上了衣服。整个入浴,因为我的在场,似乎变得再简单不过。我们没有隐私。她看着我笑了笑。然后她走了,我走了。那里就成了一个没有人物的空白画面。
我发现她的美。她向我展示了她的美。我们互不干涉,完成了一副美丽的图画。
这就是我的精神之恋吧。我抛却了郝萌,似乎就是为了追求这样的精神之恋。郝萌在那个时候,给我写了无数的信。她的信从城市里向我飞来,是如此之多。我全部都烧毁了,我最后烧毁了她的照片。她给我的唯一的照片。我点燃了一支火柴,然后烧着那幅照片,再用燃烧照片的火,点燃我的一支香烟。我喷出一股烟雾,烟雾逐渐笼罩她的笑面。她的脸最后消失在火里,剩下的,只能是一堆灰烬。
是燃烧了肉体之爱。获得了精神之恋。
在今天看来,我依旧无法原谅自己。我的心悸最初来自郝萌,我突然想到她,想到她的眼神,想到她在那么多天失望地等待。我失落了。幸好我最后又回到了城里。但我确定无法找到郝萌。我在追寻不到的时候,我后悔,无奈,失落,最终演化为不可原谅。
我的错误,我的罪。我的惩罚。
我从没有真正接触过小玲子。从没有过。这造成我人生最大的空白。似乎是一片苍白。我有无数的机会,去接触她,和她聊天。但除了童年,我们互相引导着别的儿童和我们一起走路。我们交流。以后没有过。我的少年,我青涩的少年,在战栗中无法对自己的心情做一个解释。我后悔了,我那么爱她,然而,没有去接触她。
我在看到小玲子的裸体之后,我的梦里出现了无数裸体的她。在梦里,我凶猛的如一头野兽。但现实中,我无法克服自己的羞涩。最终,我只能在梦里展现我的爱。我凶猛如野兽的爱。这样的爱是多么的苦涩。我拎着潮湿的内裤,来到河边清洗。我似乎要为此而哭出来。
在今天想来,我依旧有哭的冲动。真正的哭,发自内心的痛苦的悲哀。我要死了。我很快就要死了。我的病,我的蔓延到全身的病,离我的死,折磨我到死,也不过只剩下最后的一步之遥。我到死也无法原谅自己的少年的羞涩。在生命的最后尽头,我想象着再看到小玲子。
她在什么地方,她还会回到天井圩,在河边再看到一个少年,再被他注视,再向他展现自己的美丽吗?我真的希望她回来,回到那里。回到一个少年的心里。
我走之后的曹大生,拥有了小玲子。关于这样的流言,我不是很清楚。我没有亲眼看到,没有看到过他们在上学路上的感情。所以我不清楚。他们在邢大念完了小学,一同去了金牛。然后在金牛镇中学里开始了恋爱。那是场旷日持久的恋爱。他们在恋爱中享受到对方的温柔和体贴。
这些我都不清楚。我不知道。我听说过,但后来也忘记了。我不想把那些事说出来。关于他们的点滴,来自他们互相体贴的点滴。我没有必要,也不需要记住。忘记吧,遗忘吧。在某一天里,他们的爱情会浮出水面。我会说到的。说到这样的乡村情事。说得更直接,更有故事性。他们在上学路上,和放学路上,共同使用一辆自行车。在路上,曹大生被同学侮辱。他的心里是甜蜜的,感动的。他载着自己的爱情,他的心是飞扬的,自由的,不受拘束的。小玲子爱他。这就是他直面侮辱的原因,和理由。
我不再记述他们的过程。我想的是结果。他们的结果。他们在生活中的一切,然后便有了结果。这样的结果,让后来的他们,在生活中分手。和我一样,我们都分开了来。
我还说到他们在河埂上看到了我。那是他们踏着夕阳放学,一起走回天井圩。他们看见了我。我坐在河边。那时候我们一般大。我长大了,小玲子漂亮了。她还没老。我们正适合在情爱中游戏。忘记年龄,忘记彼此的差距。曹大生在那天喊我:
小李。王小李。
我的心激动起来。我很想呼应他的呼唤。我看到了小玲子,她也看着我。他们共同看着我。我于是没有说话。他们的眼光是和善的,带着友爱的。但我拒绝了他们的友爱。把眼光垂了下去。我看到河,看到清澈河水里的鱼。他们很有可能在某一天里,成为王家兵的猎物。我十分相信,王家兵那时候的捕鱼技术已经炉火纯青。他能把自己想要的鱼全部都捕回来。那鱼,也就成了我们的菜,成了明天市场上最新鲜的美味。
那天里,我垂着头,没有回答他们。他们走过去了。他们没有得到我的回答,走过去了。当我抬起头看他们,他们已经不见了。天井圩的房屋遮住了他们。我于是想到了鱼。想到王家兵的鱼。我的联想是如此的丰富,从那一天里,我开始发现我的优势和特长。
我再次离开天井圩。或者是我看到毛老师的死,回到天井圩。然后又离开。我便有了两次回归,两次分别。我想到了我以后的路,这在多年以前就想到的。第一次回归,我坐在河边我就想到的。没有第二次的具体。我第一次想得是让自己变得压抑,然后去观察生活。给人,给我,给郝萌,给小玲子,画画像。第二次我终于找到了方式。我后来就写作了。我的目的单纯。最初,到最后,都是在画像。
到我如今,我终于知道自己的路。我就不再懵懂,不再含糊不清。我看到未来的路,也越来越清晰,和明朗起来了。
我曾试图去理解他们的关系,曹大生和小玲子的。但在我的少年时期,我一直都没想通。然后我回到城里。小玲子走后不久,王家兵就宣布要抚养我到成人。那时候我就走了。王大朋送我走的。我对他们都没有感情,但我接受了他们的馈赠。到今天,我都没有还王大朋的钱。他也没有要。我想我以后,都还不了欠下他们的所有。最主要的是,他们根本就没想到我要去还。
到我长大了,比少年时期的我要显得壮实一些。在那个黄昏,我心怀坦然地回到家,王家兵在村口看到我。他当然不知道我在城里经历了那许多,他不会知道,我不会告诉他的。但他接受了,我拉着我的手,另一只手拉着我的侄子。他把我们都拉回了家。我再坐到河边,我知道了曹大生和小玲子,他们的青春,他们的恋爱。我没有了怨气,我变得成熟,也风趣,和好学,以及乖巧起来。
到我真正如此的时候,我的心大了,天地也宽阔了。
那两个少年,共用一辆自行车走在上学和放学的路上。遭到很多人的阻击。没有人承认他们是相爱的。他们是那么自私,那么不近人情。包括我,包括那时候的我。我坐在河边,连理睬他们也懒得。我不说话,所以他们只好走开了。我不知道自己会给他们带来伤害。我确实不知道,但我的心还是为他们担忧。
所有的人都骂他们。骂得很厉害,到事情最后终于一发不可收拾。人们看到了一场噩梦式的青春的乱伦,他们骂女人荡娃,淫妇。骂男人狗日的东西。那是整个天井圩的道德所在,他们不理解之后,只好使用道德的评断。他们最后让小玲子,我的爱,我的所爱之人,逼迫她离开天井圩。他们后来又松动了自己的道德,他们开始谈到小玲子,也谈到曹大生。我后来还看到了他,他坐在自己家的门槛上。他已经是一个孩子的父亲了。我看到了他的儿子,在他媳妇的怀里,她正在奶着他。我不认识所有以后来到天井圩的人,包括嫁过来的媳妇们。她们的装束都一样,一身大红的衣服,被人簇拥着就进了陌生人的家,以后就和那个男人过着日子。她们到为他们生下孩子之后,就露出肥大的乳房,不避嫌地当着众人的面,将乳头塞进孩子的嘴里。
我真想安慰曹大生。他看着我,眼睛里充满了一种乞讨的光芒。我走了过去。不回头看他。我转身离开他,我感受到背部炽热的眼光。我疼痛了,想再回去。但没有。没有,确实没有。我对这样的记忆是深刻的,如同他小的时候,和我扭打在一起,我被他所击中,我抚着发痛的被他打击过的地方。记忆鲜明,深刻。
我还是没有原谅他们。
那天是这样的吧。火热的天,太阳落下山去了。四处都压制不住的有股热火。我都不记得是什么季节了,应该是没有这么热的。但那天确实热,我都热到光了膀子。我将冰凉的河水洒在身上,一点用都没有。我后来浸泡在河水里,汗水似乎还止不住地流下来。
爱得太猛烈了,常常有这样的感觉。天井圩人没有他们同学那样的下流。曹大生每天的自行车后面都有一个女性。那是小玲子。小玲子坐在他车子上,手搭在他的腰间。然后她的头发就飘扬起来。每天都是这样的风景,每天都招摇在众人面前。他们侮辱他们。他们不让他们安生,也不让他们有安静的生活。每天都听到来自同学们各种各样的话,在一天里,他们问曹大生:
你们弄了没有?
曹大生连看都没有看那个人,他就走了。当第二个人走向他,问他同样的话。于是他愤怒了,他想着,也许全校的人都在问同样的问题。他的怒火,让他猛扑向那个人。那是他的同学,那个跟他一样大的同学,在他猛烈的打击下,很快头破血流。曹大生的力量,我很清楚,没有谁比我更清楚。他真的像一个野兽,他的力量很大。我经常被他打疼,于是我也使劲,我们在童年时的比武,变成互相打击。我们清楚地知道,如果不把对方打倒,自己就要承受更多的打击。道理就是如此简单,曹大生没有打倒我。他打倒了他的那个同学。那个同学差点就被他打死了。
那时候,他们和我爱小玲子一样,是纯洁的。是真正的发自心灵的互相依靠。他们在冬天里,拉着手,走在漆黑的路上。他们每天要起来的很早,然后到镇子上去上学。早读。早读是个糟糕的体验,每天都要起得很早,然后摸黑走向学校。然后朗读课文,嘴巴都粘到了一起,还是要读。每天都是如此。曹大生和小玲子,手拉着手,走在漆黑的早晨。
他们相爱了。互相拉着手,然后相爱了。他们发现谁也离不开谁,于是就发誓永不离开。他们的誓言很有意思。但没有谁能知道。我十分想知道他们的誓言,但一直到今天,我也只能是猜测。
我猜测他们,一定像我想和小玲子说的那样:永不分开。
但我没有说出口。也没有机会说出口。小玲子直到走了之后,也没有听到哪怕我说得一句温柔的话。我们没有说这样的话。我没有。她也没有。我们只是在河边相遇。也许我对她来说,并不重要。是一个路人,一个童年的伙伴。最多是一个童年的,记忆已经渺茫的,那个掉进水里的,在曹大生的笑声中哭了的,那个儿童。
我一想起如果是这样,我对小玲子的欲望就是那么的混蛋。我甚至为此而后悔,痛不欲生。
在那个热得让我流汗的天里。我刚刚看到小玲子的裸体,我沉默在河边。场地②里发出一阵喧哗,一个老农民,在给他的牛拔草的时候拉出了一条人腿。然后这条人腿就变成一个人形,这个人形向他下跪,企求他,别喊出声来。那是一个活人。那就是曹大生。
我从后来的火光中看到了曹大生。他是那么的慌乱,全身上下,只有一条短裤。他垂着头,在众人的眼光下。他垂着头,一副认错的样子。还有小玲子。小玲子头发凌乱,还有几根草,斜插在她的头发上。她的全身也有很多的草。那些草都是枯了的,黄色的,干燥的,可以马上点燃,点燃后就立即燃烧起来的,火光特别大。人们燃烧了一些这样的草。夜空被映红了。两个人都站在场地中央,四周围满了人。
事情就是这么简单。他们应该不止一次的在此幽会。他们一定没想到在这夜里,还有这么多的人等待着他们。他们太激动了,激动到没有发觉人们走近了他们。于是,他们被发现了。直到这个时候,我才知道,小玲子,在这远古的村子里,还比我们大一个辈分呢。这真是没想到,我的欲望的源头,我的爱之所在,我的所爱之人,在世俗中,不适合和我们在一起。永远都不可能在一起。
忘记吧。遗忘吧。我真想把那天的事情全部都写出来,关于他们在场地里的乱伦之爱。还有他们在别人的注视下厚颜无耻。我恨他们,我在知道这一切的真相,就恨起了他们。我像所有人一样,期待着别人来给他们一个古老的处分。我还是选择遗忘。我不想将这样的记忆留在心头。到今天,我终于想到了这些,把这些全写出来以后。我就选择遗忘。将一些归之于伟大,崇高,圣洁,再记下来。把这些让人恶心,呕吐,与世不容,全部剔除出去。我获得一种道德的解放。我将不被任何世俗所困缚。
我离开了天井圩。在小玲子离开之后,我就离开了。王大朋去送我,我们在公路上分手。我来到城里,我再次来到城里。城里依旧没有什么变化,和我离开时几乎一样。只是我少了王连举,王连举再也不会回来了。他死了。我看到他的死亡。
我只能一个人过着日子。我在第二次回归之前,我一直没有回到天井圩。我在思考,也许我根本就不是王家兵的儿子,所以他抛弃了我。或者我又不是我母亲的儿子,所以她也抛弃了我。最后,我被抛弃了。
当我在以前说过的故事全部都发生以后:毛老师死了,木头远走他方,叶子还有陆华,我在城里所有的朋友都消失了。我就回到天井圩。我的天井圩,我的故乡,在这些故事发生之后变得让我神往起来。我心怀坦然,不急不徐地走向天井圩。这一次我已经轻车熟路,我会认识王家兵,认识所有的人。我会亲热地和他们招呼,我获得了回归。
我获得了第二次回归。
关于在那个天井圩丑闻发生之后,我确实更为冷漠地对待着世界。但我的热情将是天生的。我得到一封来自王大朋的信。王大朋说:
忘掉所有的不愉快吧。你还是我们的亲人。
我走向王家兵。我走向父亲。我看着白须飘飘的他说:爸爸,我回来了。
①:一种零食。
②:打谷场。
作者:
匿名
时间:
2009-11-1 12:30
标题:
我是余华
我觉得楼主写得不错
作者:
匿名
时间:
2009-11-1 19:06
⑶ 猜一种用具
作者:
匿名
时间:
2009-11-2 19:04
我是郭德纲
我觉得还行
作者:
匿名
时间:
2009-11-2 19:09
我是宋祖德
我觉得lz写的真实度不够
作者:
匿名
时间:
2009-11-2 20:26
我是刘德华
我被楼主感动了
作者:
匿名
时间:
2009-11-3 01:06
我是废狗
楼主写得太好了,我喜欢。
作者:
匿名
时间:
2009-11-3 08:11
我是傻蛋
我觉得楼主应该继续。。。
作者:
匿名
时间:
2009-11-3 15:27
我是罗伟,你TM还没我写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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