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蓝论坛
标题:
书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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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uangdaimm
时间:
2010-5-23 16:28
标题:
书店
我开了一家书店,两个月来入不敷出。听从某个好心人的建议,做了以下总结。
首先谈到选址,他说这个地方过于繁华,租金自然高一点。他欲言又止,意在表明这里开书店并不合适。
随后他讲书的分类,觉得过于僻陋,又说在这种地方,卖点讨巧的纸张实际也不是没有出路。
音乐也是个问题,钢琴在公共噪音的炮轰下跟沉默没有分别。记忆里关于这点我们还争论过,他嘲笑我那不切实际的高贵品质,我强调选择前者并不是出于这个原因;我向他解释可能和性格有关,说自己天生喜欢安静,倒不是觉得钢琴比流行乐更加高尚。
还有宣传……
总之,说到开一家这样的书店,他觉得完全不应该开在这种地方,归根结底还是出发点存在问题。
可我以为,这样的书店就应该开在繁华的地方。如果不是这样,大可把它开在自己心里,那个时候,就是静得连钢琴都不需要了。
所以一定存在他尚未说出的原因,或者我没能想到的方法,去拯救这家店。
我得好好想。
是管理员删的帖吗,大哥,至于吗,我错了。什么都不说了。
作者:
袁群
时间:
2010-5-23 16:35
转到生活版了
作者:
袁群
时间:
2010-5-23 16:37
等一下这个也转过去
作者:
huangdaimm
时间:
2010-5-23 16:37
大哥 这个难道就不叫艺术吗
作者:
袁群
时间:
2010-5-23 16:38
这个是小说版
作者:
huangdaimm
时间:
2010-5-23 16:39
大哥啊,艺术的门槛低点可以吗。好像圣埃克苏佩里先生说的,完美的舞蹈中也包括跳错的那一步。你应该去看那热忱。我写个短篇 你就说这是生活 唉 我是考虑读者时间耐心有限 也是另一种形式的尊重 千万不要说不自信啊
作者:
袁群
时间:
2010-5-23 16:41
那我转到生活版就更没错了
作者:
huangdaimm
时间:
2010-5-23 16:53
可能是版规 可能是我没理解 或者没说明白
我再清楚的表达一次想法,我说这是小说,希望它能放去小说版。
可能在你看来它太过幼稚了,当不上小说。
我要说,我是把它写给那些正在写小说的 尚不至你那么聪明的朋友看的。
希望能转去小说组,希望得到你的宽容。
作者:
袁群
时间:
2010-5-23 17:01
即便真如你说是平常意义上的“小说”,那哥认为你未免小看了所谓的“那些正在写小说的 尚不至你那么聪明的朋友”。SO,哥还是觉得放在这里蛮好的,而且这里看到的朋友会更多些。
作者:
huangdaimm
时间:
2010-5-23 17:15
那把另一篇删掉吧。随便你。
我在小说版看了几篇帖子,就怪我看走眼吧。
他们的书店开的再好,开在自己心里,对他人的益处总没有开的稚拙点,开的让人看见来的好。
当然这可能是个人偏见,确切说两者是同样重要的。
只是希望提醒他们不要忽略后者而已。
另外说到你,哥,效果比手段更为重要。我是错的,你是对的。但我觉得我那样做,更符合当初写它的动机。也就更容易实现它的效果。
你有聪明,有力量。也一定有智慧,有勇气。可能又是我的偏见,希望你能好好想想我说的话,和所写文章包含的浅陋意义。
作者:
黑天才
时间:
2010-5-23 17:15
是这样的,你认为并需要管理员尊重你的写作尊重你的这个东西是小说并强烈要求它放到小说版。我希望你自己要尊重小说。如果管理员把你的小说转到生活版,那是管理员对小说的不尊重,他冒的风险比你大。SO,既然他愿意冒这个风险,你又何乐不为呢?
作者:
袁群
时间:
2010-5-23 17:19
珍惜名声要趁少年时,哥就赌这一把
作者:
xiaowu
时间:
2010-5-24 09:04
书店老板很头大。
作者:
酒童
时间:
2010-5-24 09:54
哈,妈滴~~
这号人你善意他个锤子.
作者:
酒童
时间:
2010-5-24 09:56
想得美,生活版也容不下你这号帖.
好吧好吧,挂上两天大家跟帖贫贫嘴耍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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