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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小说《奶牛》 [打印本页]

作者: 魏思孝    时间: 2010-11-17 11:45
标题: 小说《奶牛》
本帖最后由 魏思孝 于 2010-11-17 11:47 编辑


魏思孝

    我对奶牛不是很熟悉,只知道它比平常的牛要大点,身体上的花纹也不一样。牛奶是用来产奶的,这个道理大家都明白。说正经的,如果不是亲眼看到奶牛,或者说看到了奶牛的影像资料,我的脑子里根本没有它们的立足之地。我和奶牛半点关系都没有,除去我偶尔会喝点奶牛。可是,在现今的社会,牛奶和奶牛会有多少密切的联系呢。你不得不承认,你喝到的所谓的牛奶里更多的是人工添加剂。我随手拿过一个牛奶包装袋,就能朗诵出这些名字:柠檬酸、柠檬酸钠、双乙酰酒石酸单双甘油酯、阿斯巴甜、乙酰化二淀粉磷酸酯、海藻酸钠……
    即便是这样,我也没有养一头奶牛的计划。
    我说过,我的脑子里根本没有奶牛的位置。在大部分的时间里,我都在想写个有趣的小说。奶牛当然不是一个好的题材,起码我是这样认为的。不过今天是个例外,我想在奶牛的身上多花些时间,构思一个小说。传统的小说有三个要素,人物形象,故事情节,环境描写。
    人物:俊男,美女,一头普通的奶牛。
    故事:男的是个放牛娃,一天在放牛的过程中,发现一个晕倒的美女。男的就地取材,挤牛奶给美女喝。女的醒来之后为了感谢放牛娃的救命之恩便以身相许,然后他们和奶牛过着幸福美好的生活。
环境:一望无边的大草原。
    可我不太喜欢传统的小说,循规蹈矩,一点创新都没有。如果是一个男的突然变成一头奶牛,就有意思多了。可是这种手法早就有人用过,卡夫卡写了一个男的一天早上起床发现自己变成了个巨大的甲虫。后来,他再也没变成人,在没人照料的情况下死掉了。
    如果有一天我早上起床发现自己变成了一头奶牛,我多半会平静面对,不光是我,亚麻也会如此。亚麻很喜欢喝牛奶,我变成了奶牛,她就不愁喝不到新鲜健康的牛奶。话说回来,是不是我变成奶牛就只能吃草。这就有点让我心有余悸,虽然现在我是站在人类的角度思考问题。或许我真变成奶牛了,就喜欢上了吃草,对肉食就是去了兴趣。
    我很想为亚麻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作为人类我是失败的。我没有工作,没有任何的经济来源。我每天都在住的地方,思考着写出有趣的小说来。迄今为止,我还没写出有趣的小说,也没能依靠小说名利双收。我有点惭愧。想起来,如果我能变成奶牛也是个不错的选择。我把这个想法告诉了亚麻,她听完之后说,你怎么不变成其他的东西。
    奶牛不好吗。
    你好不容易变一次,干嘛非要变成奶牛。
    让你喝牛奶呀。
    一想到牛奶是从你身上挤出来的,我能有胃口吗。
    那你说我应该变成什么。
    藏獒吧。我还可以卖掉换点钱。
    第二天,我变成了一头藏獒,全身毛茸茸趴在床上。亚麻睁开眼看到我,先向公司请假,然后牵着我去了市场准备把我卖掉。在去市场的过程中,我温顺地走在后面。亚麻几次回头让我走快点,可我还是不紧不慢地走。我不是不能走快,可我就是不想走快。一想到,过会我就会被卖掉,我有点伤感。可是,我能有什么办法,我已经变成了一只藏獒,没有任何的发言权。我也冒出过逃走的念头,可是我又没什么的地方可以去,作为一个流落在城市的藏獒,下场还是会被人逮住饲养。既然结果是一样的,就没必要白费工夫。在宠物市场,我见到了很多藏獒,它们被关在铁笼子里,神情没落。只有我,蹲在路边,毛发竖立着,等待着人们来参观。只是后来,那些笼子里的藏獒都被人买走了,我还蹲在路边。在这过程中,有几个人来观察过我,有的甚至来摸了摸我的毛发,无一例外的是他们都走掉了。
    亚麻有些失望,牵着我又走了回去。我知道这是为什么,我不是个纯种藏獒,我的毛发脏乱,而且还不凶猛。回去之后,亚麻对我说,你还是变回人吧,作为藏獒你也是失败的。
    看我没有反应,亚麻又说,象你这样的藏獒,看家护院都没人要,一点都不凶猛。
    说完后,我就张开血盆大口朝亚麻扑过去,一口把她的头咬了下来。她的脖子上空荡荡的,四肢乱动,一股血柱像是被撞坏的消防栓喷射出来,足足喷了有一分多钟。血流尽之后,亚麻的身体瘫倒在地上,一丝不动。我把她的头吐了出来,她的表情有些夸张,眼睛睁得大大的。亚麻的面部保持着我咬下他头颅瞬间的表情,就这么定格住,一直等到她的肌肉腐烂掉变成白骨才消失。在接下来的日子里,我就靠吃她的肉为生,吃完之后,我从窗户跳下去。六楼的高度,我摔死在马路上,然后一辆车经过,把我的身体压扁,五脏六腑喷溅到几米远的位置。
    亚麻看完上面的文字,觉得我这个人有些变态。
    其实不用她说我也知道,我最近的情绪有点问题,不知道要写什么东西,有什么东西可以写,可我又不能不写,所以只能拿身边的人下手。我的身边也没什么人,现实中交往的只有亚麻。
    你可以歌颂一下我的丰功伟绩,不要搞得这么血腥,让人反胃。
    写不出来。
    你还想不想出人头地。
    想。
    那你就写点光明的。
    你是想让我变成太阳,这有点难度。
    不要再变来变去了,好好做人就挺好的。
    做人太累。
    现在,你应该知道。我面临的最大的问题是没东西可以写,素材太缺乏。你也可以认为,我是个没才华的家伙。我觉得我还是有点才华的,只是现在有点江郎才尽。
    我在思考下一步变成什么,可是我真有点审美疲劳,其实我觉得当个人类挺好。你看这么多的人类都生活的很精彩,他们的生活就是部精彩的小说。可我不一样,我的生活还没有一只宠物狗精彩。人的经历是其次的,主要是你的虚构能力如何,要无中生有才行。我不得不承认,在这方面我不是太拿手,不然我也不会想变来变去,不想当个人。在我看来,人类的生活我更加的陌生。另一方面来讲,人类的生活也大同小异,吃喝拉撒睡,这是每个人都要干的。
    有些时候,我自己都搞不清楚还有没有兴趣当人类。可是,有些事情不是你想不想的问题,大多数时候我们都是生不由己。不管怎么样,你都要硬着头皮死撑下去。如同我,本来想写个奶牛的故事,结果写着写着变成了藏獒,可我不能停止下去。我和你们一样,不知道接下来还会写到什么,也许还会继续写奶牛,也许会写其他的生物。
    最终我还是选择写人类。这里的人类不同往常,他和奶牛之间有个共同点。有个女人,她身体内的血是乳白色的,象牛奶的颜色。
    知道这件事情后,我的脑子里全是这个女人。我没见过这个女人,也不知道她的相貌如何,我只知道她的血液是牛奶的颜色,不知道她的血液和牛奶的味道是不是一样。
    人物:女1
    特征:血液是乳白色的。
    作为一个人,血液是乳白色的,面临的第一个问题是,当你受伤流血的时候,没有人会意识到你在流血,他们只会冷眼旁观,认为你衣服里藏着一包牛奶,是牛奶破裂的结果。当然如果这个人是女人的话,面临的问题还会更多,起码你来月经的时候,身体下部流出来的不是鲜红的。你会被人当成一个奶牛。如果这个女人第一次性交的话,肇事的男的,看着下体流出来的是白色的液体,一定会大吃一惊。床单上留着大片的白色血迹,这也不是一点好处都没有,起码不会引起别人的怀疑。
    关于女1,我的想法只有这么多,我真的想不出还有其他的结果。如果有一天女1死在车祸中,或者是大的灾难比如地震中,遇难者个个面目全非亲人们无从辨认他们。不过女1的亲人不用担心,只要拿刀在女1的身体上划一刀,看看血液的颜色就可以了。
    再怎么说,女1也不是奶牛,她只是血液的颜色象奶牛。你喝她的血液,照样会有种腥味,你根本不愿意喝下去。
    讲任何事情要有依据,逻辑上要正确。这是亚麻看了以上文字后对我说的话。我有点不高兴,我不是科研工作者,我是个文字工作者,不需要这么严谨,尤其是写小说,符合不符合逻辑,不是什么大的问题。小说本来是虚构的,就是要让人的思维天马行空不被束缚。拿女1来讲,我不仅可以说她的血液是乳白色的,还可以说她的血液是可乐色的。如果我更离谱些,完全说她的血液不仅颜色上象可乐,你喝起来在口感上也是如此。
    可你写的不可信,怎么会有人的血液是乳白色的。
    怎么没有。
    你有什么科学依据。
    血液里面没有白细胞。
    我的脑子很乱,自从开始写奶牛这篇文章,我的脑子里就装满了奶牛,我甚至在思考要不要开个奶牛场。说实话,我真后悔写这个文章。我不是那种收放自如的人,沉迷在一件事情当中就无法自拔。我几乎无法冷静思考,焦躁不安,我想转移一下注意力,可总是不太成功。我只有在大便的时候才能思考点别的事情,我想写点其他的东西,比如说讲讲自己的生活,可又有什么可以讲的。我是个青年人,喜欢写点东西,最近正在写一篇关于奶牛的文章。
    在所有的生物当中,我只对人类有些认识,其他的生物在我的眼中都有些陌生。不过我对人类的认识也是略懂皮毛,我没解剖过人类,虽说内部结构在生物科里学习过,当都没亲眼见过。耳听为虚眼见为实,谁知道真实的内脏如同我们见过的那些模型。我突然有点羡慕医生,在给人动手术的时候,可以见到那些器官,肝脏,大肠,小肠,胃,心脏。我想如果我不亲手杀个人,把人解剖掉的话,我这一生都不会体验到触摸人类内脏的感受。
    我还没想杀人,起码现在还没有。但是这个焦躁的状态持续下去的话,就不好说了。我已经设想如果我因杀人被抓捕之后,警方问我为什么杀人我该作何回答。因为奶牛。
    其实我已经设定好了杀人的对象,亚麻,我的女朋友。杀亚麻不为别的,一是为了方便。每天晚上我们都睡在同一张床上,我要是杀她简直就是轻而易举。我只要在亚麻熟睡之际,起身去屋外的厨房拿把菜刀,往她的身体上砍上几刀,最好是砍脖子,一刀毙命。除了方便之外,我杀亚麻的另一个原因是,我发现她长得越来越像一头奶牛。
    亚麻的身体在发福,像是放了酵母的面粉,一直在膨胀。亚麻全身的肉在扩张,有天早上我起床甚至发现在她躺过的床单上出现了油脂,用手摸上去十分的黏稠。我凑上去闻了闻,有股呛人的腥臭味,让我差点呕吐。亚麻没意识到自己要变成奶牛,我也不可能告诉她这一点。女人天生都会联想,也就是无理取闹,她会变向地认为我在嫌弃她。亚麻的自尊会受到伤害,最终遭殃的将会是我的肉体。在这种处境下,我必须要先下手为强。
    我本来想当亚麻变成一头奶牛的时候再动手,这样的话我杀掉的就不是一个人,而是一头奶牛。没人可以将我定罪,我可以全身而退。可实际上,我等不到亚麻变成奶牛了,她的身体已经膨胀了一倍,可她还是人类的形状。她还会继续膨胀下去,具体膨胀到何种程度才会变成一头奶牛,谁也说不清楚。有那么几次我真想询问亚麻,你到底什么时候才变成奶牛。睡觉的双人床,已经完全没有了我的位置,她一个人平躺着就占满了全部的地方,被子盖在她的身上如同一块毛巾。我已经很难挪动亚麻,过不了几天我杀她就不是件轻而易举的事情。
    我失去了耐心,一天晚上,我拿起来菜刀,朝她的头部砍了下去。紧接着我用被子握住了她的头,血渗透出来,将被子都湿透。我拉开灯,没有发现任何的鲜红血迹,只有一滩牛奶。我尝了尝,觉得味道还不错,就拿来一个杯子,对准杯口挤压着棉被,乳白色的液体一点点的滴进去。我足足装了五个杯子。
    亚麻平躺在床上,我拿着刀站在她的肚皮上,从整个这个角度看去,我更像是一个站在海绵垫子上的小狗。亚麻的头已经滚到了地板上,在她脖子的位置还不断有乳白色的液体流出来。我在亚麻的腹部开了一道口子,两只手用力向两边撕扯开。一头小奶牛安详地躺在亚麻的肚子里。

作者: asui1003    时间: 2010-11-22 12:26
个人认为,作者的聪明都表现在作品里了,或者说太依赖自己的理智;感受性方面的东西欠奉,或者被淡化;而感受性往往是最个人和最独特,最容易竖立作者风格的;小说里的异化手段有点在重复经典了;加上语言的流畅平滑,就很难让人有所体味;这篇小说的写作更像是一次理智表达。
作者: 陈树泳    时间: 2010-12-2 13:52
个人认为,作者的聪明都表现在作品里了,或者说太依赖自己的理智;感受性方面的东西欠奉,或者被淡化;而感受性往往是最个人和最独特,最容易竖立作者风格的;小说里的异化手段有点在重复经典了;加上语言的流畅平滑 ...
asui1003 发表于 2010-11-22 12:26

说得好。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0-12-2 21:30
我对自己的作品倒没想这么多,怎么舒服怎么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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