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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天气预报员》 [打印本页]

作者: 亢蒙    时间: 2010-11-22 11:41
标题: 《天气预报员》
《天气预报员》

每周三晚上新闻后的天气预报我都会看,因为播报天气预报的人是我以前的大学同学,她叫高爽,我们是亲戚。
高爽住的地方离我家也很近,就在我所在的小区里。我家在一单元,她家在三单元。我管高爽的爸爸叫叔叔,我们是很远的远亲,但是因为住的近,所以来往很密切。我们两家经常聚在一起吃饭,大人们天南海北的聊,我和高爽低声说些年轻人才感兴趣的话题。高爽去当天气预报员,完全是因为家里有钱并且托了关系,每周三的晚上,她都穿着各种各样的女式西服,表情温柔地告诉人们明天的天气,她在电视机里和现实中几乎是两个人,现实里的高爽很内向,电视里的她则显得落落大方,说话的发音很清晰。我对高爽说过喜欢她,她告诉我,她是同性恋。
我们那天站在小区的楼顶上吹风,夜色笼罩在我们两个人的四周。楼顶上的镭射灯照射在天空中,映得我和高爽的脸都显得有些苍白。我看着楼下花园里那些遛弯儿的人,点燃了一根香烟。我听到高爽说她是同性恋时,吸了一大口烟,我说你喜欢刘芳泽吧。高爽点点头,她说自己从很小的时候就喜欢她了。刘芳泽是高爽从小的朋友,一个很男孩子气的女生,留着短发,个子很高。我闭着眼,想着刘芳泽的面孔。她很漂亮。
刘芳泽后来有了一个男朋友,那个男朋友就是我。
我和刘芳泽同居后,我还是坚持每周三去看高爽主持的天气预报。高爽在知道我和刘芳泽成为情侣后,就不再怎么和刘芳泽来往了。甚至和我也变得疏远起来。她现在不知道还是不是同性恋,是不是还在心里想着每晚都被我中出的刘芳泽。我没有告诉过刘芳泽高爽喜欢她,但是她有天突然在被窝里问我,高爽是不是喜欢她。我说别瞎说,高爽又不是同性恋。刘芳泽说以前有过很多次,她们两个人去逛街,高爽都挽着自己的胳膊,在没人的地方还会突然跳起来亲她。我说高爽那是和你关系密切。刘芳泽皱着眉不说话。我怀疑她其实也有点喜欢高爽。
大学时我们三个人经常彻夜坐在水吧里。三个人打牌,或者去ktv里唱一些歌。高爽喜欢穿着一身白色的连衣裙,她一坐下就用手包把腿挡住,生怕被别的男人看到。我经常坐在高爽的对面,有意无意的用脚撩开高爽的裙子。她每次都瞪我,但是我的脚已经伸到了她裙子里。我那时就像个臭流氓,总是伤害高爽。我说到伤害这个词,是因为后来我又和刘芳泽分手了,她告诉我,高爽其实归根结底,是喜欢我。
我说:别逗了,高爽告诉过我她喜欢你,她是同性恋,是Les!刘芳泽把一杯红酒泼到我脸上,对我大声地吼:
“傻逼!”
刘芳泽把红酒杯子摔在地上,她转身离去。我们分开几乎是没有任何原因的,如果非要找一个原因,就是我每周三的晚上都在电视机前看天气预报,根本不理会刘芳泽。我得知了高爽原来其实喜欢我的消息,感觉自己围着高爽绕了一大圈,还是没有离开她。
我在刘芳泽摔在地上的红酒杯子上踩来踩去,我把脚从鞋里拿出来,用脚心使劲的碾着地上的玻璃碴子,我觉得疼,血从脚心部分流出来。我躺在医院上接脚筋时,高爽给我打了一个电话。
我说“喂?”,高爽在电话的那端气喘吁吁的说她在锻炼,希望我能早点康复,以后不要做傻事。我把电话挂断,然后从床头柜掏出水果刀,把刚接好的脚筋又给挑断了。高爽给我打电话时她一直在粗喘,而我听到了有男人在模糊地说着“要出来了,还你妈打电话”的声音。后来我知道,那时高爽在陪电视台的领导发泄兽欲。
我脚好了后有天晚上约高爽去我家小区后面的铁道那边走走。我们很少来这边,因为小区后面的铁道下面有一些坟堆。我和高爽都是胆小的人。我带着高爽从一条僻静无人的小路走上火车道,我出了很多汗,那天的天气很热。我和高爽站在两根铁轨之间,晚上的火车道漆黑而安宁,似乎永远都不会有火车出现。我问高爽是不是要升职了。高爽说是,她要成为播报员中的小干部了。我说那到时候可要请客吃饭啊。高爽说那当然了。高爽穿着蓝色的半袖衫,下身穿着黑色的短裤。我穿着一身黑色的夏装。我们两个人翻过火车道,火车道下面有一些坟堆,坟堆的旁边是一个废弃的厂区,里面有建设到一半的厂房和很多生了铁锈的机器。厂区的大门敞开着,门上红色的锈迹好像是门的汗迹。我拉着高爽的手走进了厂区,高爽从短裤的口袋里掏出一瓶可乐,递给我。我喝了两口,觉得今晚很高兴。
高爽说有一个电视台的男生追求自己,她说那个男生是个太子党,父母都是高干。我说那不错啊,可以交往交往。高爽拉着我的手,低头笑了笑。
我们两个人从厂区门口的假山处走过。这个假山上都是蜘蛛网,假山边上的水池里早就没有水了,剩下一地的绿色的干青苔。厂区里没有灯光,我拿着一个很小的手电筒,虽然小,但是光源很强。我照了照假山后面的车间,车间很大,里面一股阴风飘过来,竟然很凉爽,还带着水汽。我提议进去看看,高爽紧紧地拽着我的胳膊,表示同意,但是同时警告我,不许吓唬她。
我对着面前的黑暗无声的笑了笑。厂区里的确要比外面凉爽很多,似乎有凉风从厂房里的某个地方向外涌动。高爽说每天在说天气的时候,经常会走神。“你看我说话时眼睛向上翻,就是在努力让自己集中注意力”,高爽说着,我们看到了面前出现了一个很大的水池。这个水池要比外面的假山旁边的水池大得多,看起来好像是一个游泳池。池子里面的水有一股铁红色,但是并没有锈味儿,反而有一股漂白粉的味道,像自来水一般。我拿着手电照射着这片水,水波粼粼,光线照在上面,会使得厂房高高的房顶也出现闪动的光芒。高爽说这要真是个游泳池就好了。我想起电影里情侣在夜间的游泳池畅游的画面。这时厂房里出现了细微的响动,我立刻把手电照过去,一只黑白相间的野猫站在我们的面前,它叼着一只死去的老鼠。
高爽捂着嘴想要尖叫,我急忙说不至于啊。高爽说真恶心。我说猫咪会逮老鼠天经地义嘛。高爽摇摇头。我跺了跺脚,想把这只猫轰走。但是它不为所动,而是干脆卧了下来,把嘴里的老鼠吐到地上,然后低头张嘴开始吃起来。我把手电关掉,还是能听到猫咪在黑暗中咀嚼老鼠肉的声音。高爽转身就往厂房门口跑,我跟在她的后面,出厂房后高爽说回家。我也只能同意。两个人在经过假山时又拉起了手。高爽说前几天单位还让想什么天气预报短信的宣传语,你猜我想的是什么宣传语。我说猜不出,你告诉我吧。高爽晃动着脑袋说,我想的宣传语是“气象短信:让你摸准老天爷的脾气”。我拍了拍手,说这个宣传语不错,又诙谐又易懂,而且让人印象深刻。高爽说你就别恭维我啦,就这么一个破宣传语,我可是想了一宿呢。我和高爽向火车道走去,准备翻过火车道回家。我看着高爽在黑夜里的身影,似乎觉得颇为陌生,好像是一个从来不认识的路人一般,她说话的声音都变得和以前不太一样,变得又扁又干。
我跟在高爽的身后,黑夜里的空气粘稠而稀薄。整个夜晚都好像刚从臭水沟里拎出来,一种带着潮湿味道的臭气弥漫在身体的四周。我从铁道边的陡坡上走上铁路,心里突然产生出一股烦闷。夜晚的阴郁如同脸上的汗一样,凝固在了我的身上。铁道边上长满了杂草,杂草中密布着野花。铁轨两旁是碎石,用脚踩在上面很硌。高爽站在铁轨前停止了前进,因为铁轨的远处,有一辆亮着灯光的火车正缓缓地开过来,它离我们很近了。火车可能看到了我们的身影,鸣了一个很刺耳的笛声。在这刺耳的笛声里,高爽突然捂着耳朵尖叫起来,我用手按住她的肩膀,然后,轻轻的往前推了推高爽。
高爽往前趔趄了一下,差点栽在铁轨上,她还想回头诧异的看我。但是我很快就抬起了脚,一脚踢在了高爽的后背上。火车马上就要驶过来,我用脚又使劲踢了两下,高爽倒在铁轨上,她浑身颤抖,停止了尖叫,火车擦着她的身子驶过。巨大的声音碾过我们的耳膜。这辆火车是另外一条铁轨上的车,并不是高爽跌倒的铁轨上的火车。
高爽回头看着隔自己只有一米的另外一条平行的铁轨上的火车,肩膀抖着。我有点想笑,抬起脚来,用尽力气一踢,高爽这次脑袋距离奔驰的火车只有不到20厘米。她又尖叫起来,声音很大,我想就算此时我在家中坐着,也会听到她的叫声。高爽一边叫一边扭动着身子,好像发情的蛇。她泪流满面,我蹲下来看着她,这个时候火车已经走远,危险远离了高爽。
我手机这个时候响了起来,我拿起电话接通,是我以前上学认识的学弟。他说明天想让我陪他去看看太阳镜。我说我没有时间,明天有事。然后挂了电话。我这时看到高爽爬到了铁道边,她想要回家。我走到高爽的身后,蹲下身子用铁路路基上的石头轻轻的敲高爽的头,她挣扎了一阵,然后就死掉了。
那次事件后的第二天就是周三,我晚上又在电视上看到了高爽在主持天气预报,我才知道,原来天气预报也可以录播。
                                           end
作者: 一层    时间: 2010-11-22 13:44
口味稍有些重。
整篇小说的叙述更像是在讲故事,而不像是通常意义上的小说叙述语言。个人以为杀人的那部分用更冷静、平实的语言来表现,效果会更好一些,可以体会出作者在这部分也想表现出一种“反效果”,但似乎还可以做到更好的融合。
另外,我觉得“中出”这种词还是不宜出现在汉语写作中的。
作者: 段林    时间: 2010-11-22 13:47
内在气质上很贴近《告诉女人们我们出去一趟》啊,但是《告诉女人们我们出去一趟》的所有细节都是指向最后的结尾的;《天气预报员》的细节却漫得比较开,也比较含混,气氛铺垫上好像还没到位,“我”的气场还不足以支撑最后反戈一击的爆破效果。个人看法哈
作者: 陈鱼    时间: 2010-11-22 17:33
中出没问题 用石头砸那里倒显得太刻意压了 反而太做作
作者: 段林    时间: 2010-11-22 17:47
回头看了一下,果然《蓝光》里面也有个叫高爽的同学(只不过在初中),这两个同名的高爽有关系吗?还是压根儿就不是一回事
作者: 亢蒙    时间: 2010-11-23 11:27
只是用惯的名字而已,这篇我想听听大家对题材的想法。我似乎只能在校园题材内进行细致的刻画,非校园题材总是在慢速刻画上缺少一定的耐力。
作者: asui1003    时间: 2010-11-23 13:01
很难评说,这篇和上一篇《家族聚会》,题材风格和审美旨趣都比较偏门,注定只能被少部分人喜爱的。我不知道用Cult来概括这一风格亢蒙会不会反感,Cult最初应该是出现在电影上的,无关乎情节题材,只是指表现手段的风格类型。所以可能喜欢这篇作品的人,并不太在意情节的题材吧?吸引大家的,应该就是那种带有表现主义的,离奇荒诞的,甚至无厘头,但又极富戏剧张力的叙事表现(是不是这样呢?我不能代表大家哦)。如果亢蒙确实很想从事校园以外题材的创作,但又烦恼“慢速刻画上缺少一定的耐力”,是不是可以从其它体裁作品里获得帮助?例如认真分析研究Cult电影的镜头和画面细节、人物表情动作、场景布置等,从这些不直接影响事件情节的环境元素里,品味出细微处的趣味,然后用以丰富自己小说的细节,加强叙述的“慢速刻画和耐力”。
作者: 酒童    时间: 2010-11-23 15:37
我看过这个电影,俄罗斯人尼古拉斯.凯奇演的。
作者: 吴学俊    时间: 2010-11-23 16:09
凯奇背着箭袋的样子一直让我神往呀.
作者: asui1003    时间: 2010-11-23 16:25
而且大家都喜欢免费请他吃雪糕,哈哈。
作者: 亢蒙    时间: 2010-11-23 22:13
我想另辟蹊径,我准备着手以里希特的画作为起始点来故意放缓速度写一篇东西,看看效果。好好玩啊,这就是写作的乐趣!
作者: 比多    时间: 2010-11-23 23:53
杀了好。杀了省心。
作者: 生铁    时间: 2010-11-24 10:33
本帖最后由 生铁 于 2010-11-24 10:44 编辑

吹毛求疵地说,这一段开始,我的兴趣低落了一下。

大学时我们三个人经常彻夜坐在水吧里。三个人打牌,或者去ktv里唱一些歌。高爽喜欢穿着一身白色的连衣裙,她一坐下就用手包把腿挡住,生怕被别的男人看到。我经常坐在高爽的对面,有意无意的用脚撩开高爽的裙子。她每次都瞪我,但是我的脚已经伸到了她裙子里。我那时就像个臭流氓,总是伤害高爽。我说到伤害这个词,是因为后来我又和刘芳泽分手了,她告诉我,高爽其实归根结底,是喜欢我。

理由是,前面三者的关系拿捏得恰到好处,使读者不断有转折和意料外的阅读快感(虽然是很小的快感),但这段开始,知道这个故事就是在这三人间展开了(尽管天下小说大都如此,但方式上不同,直接描写具体时间具体事件,强过“大学时”这种讲故事的方法,LONG LONG AGO,读者就会想,得!又要开始了)。
第二个,是我觉得,你为了写得狠,有力,使反而俗了。脚伸到高爽裙子里,不含蓄,太露了,反而没啥感觉。

其他的,后面还是维持得不错。整体也很变态。结尾也做得好!
我唯一想说的就是,你的写作只要不只沉醉于这一类扭曲,就放心了。因为这类扭曲,短而爽是真的,但还是影响小说的整体格调。
作者: 生铁    时间: 2010-11-24 10:46
只是用惯的名字而已,这篇我想听听大家对题材的想法。我似乎只能在校园题材内进行细致的刻画,非校园题材总是在慢速刻画上缺少一定的耐力。
亢蒙 发表于 2010-11-23 11:27


1、你以后就能有非此题材的耐力了。因为生活重心和方式变了。

2、一辈子就写这一个题材,也未必不好。
作者: 生铁    时间: 2010-11-24 10:48
我想另辟蹊径,我准备着手以里希特的画作为起始点来故意放缓速度写一篇东西,看看效果。好好玩啊,这就是写作的乐趣!
亢蒙 发表于 2010-11-23 22:13


是的,我也希望你增加一些新的尝试。你“这一类”短篇已经比较娴熟了。

而且这几年没白练,文笔纯熟多了。
作者: 陈树泳    时间: 2010-12-3 16:25
你“这一类”短篇已经比较娴熟了。

生铁 发表于 2010-11-24 10:48

我在想娴熟会不会对写作也造成了阻碍,亢蒙有时给人一种不假思索就写下去的感觉。用武功比喻的话,可能是招式强而不是内力深,有种“容易”的感觉。
这篇后半部分比前半部分要好,结尾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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