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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我一直在等待孙一圣对我说些什么 [打印本页]

作者: 威廉爱德华    时间: 2010-12-4 17:22
标题: 我一直在等待孙一圣对我说些什么
本帖最后由 威廉爱德华 于 2010-12-5 23:47 编辑

我一直在等待孙一圣对我说些什么

    一下车我就给孙一圣打电话,讨厌的彩铃过后,对冲我点头的同事摆摆手。她摇上窗玻璃,开车离去。没人接,我再一次拨号码,然后将手机交给右手,贴着耳朵听。空出的左手固定即将滑落的挎包。望着熙攘的人群,我跳过减速带,左右望着,避开往来的车辆,穿过柏油路。还是没人接。稀疏的法国梧桐抵不住下午的余辉,一道道光芒打在我脸上。好几片白云围着太阳飘,快烧成红色了,到那时会映红所有人的脸。我有些口渴。避风塘前排列的长队像是横在那里的一串糖葫芦。等会吧,我想。我转回头,扫过熙攘的人群,想不明白一个整日待在出租屋里不出门的人有什么样的理由不接电话。
    半年前一个月色撩人的夜晚,我们尚处在即将毕业的焦灼状态。在校园里路灯下,孙一圣隔着两颗银杏树冲我喊,那时候,天空中响起烟花的鸣炮声,旁边一列小汽车的警报器也都响起来。我高声喊没听清。他跑过来,枝叶稀疏的影子依次滑落他的身体。等寒风吹起的时候,他不再看我,而是看着飘落的枯叶说话,但天空却再次响起烟花的鸣炮声,小汽车的警报器如前次一般响起来。他正想第三次说的时候我摆摆手。这一次我听清了。他说:“我已经决定了,我要写小说。”
    我又给燕子打了个电话,两次均在不在服务区。今天这是怎么了?我挤过身边的人群,给燕子发个短信,转身往回走。走到一半路程时我手机震起来,是孙一圣。
    “什么事?”他问。
    “没事,”一辆车从我后面擦过去,鸣笛声却还在响,“你干嘛呢?这么长时间不接电话。”
    “你在哪呢?怎么乱哄哄的。”他在转移话题。
    “我刚下班。出来吧,一起吃个饭。”我又躲过一辆车,终于又回到原地,“我在学校门口。”
    “我马上过来。”他说。
    “这样吧,你去杨小静他们店找我吧,我有点累,先到她那歇会。”说完我就后悔了。
    我再次穿过马路,右转,避开过往的情侣,走到第一个红绿灯,左转来到杨小静工作的美容店。她正坐在柜台里面修指甲,客人进来也不抬头,继续修指甲。我走过去,在她面前站了很久,她背后镜子里的我有些疲惫。她看见我的时候有些惊讶,忙给我让座。我问她为嘛不招呼客人。她说这会老板不在。她没看见我手里提的东西,只是一个劲说我的挎包该换新的了。我刚坐下来,手机震了两下,我知道是燕子收到短信的发送报告,没理它。继续听杨小静说一些美容方面的事情,去除尾纹,眼袋什么的。有时我会插上一句。燕子打电话过来的时候我听取杨小静的建议正准备挑选一些面膜。她告诉我她刚下班。
    “那你坐95路车直接到学校门口吧,我在那等你。”
    “怎么,有事?”她说。
    “这不是很长时间没见了吗,”我说,“一块吃个饭说说话。”
    杨小静递给我一个绿色的的面膜,说这个就挺好用的,还不贵。我接过来,也邀请她一块和我们聚聚。
    “就你和燕子?”她问。
    “还有孙一圣,他一会就到。”
    她迟疑了一会,“那我就不去了。”
    我知道她为什么不去,也没再勉强。
    孙一圣来到之后没有进店,而是给我打电话。他说他现在在门口。我挂断电话,跟杨小静说孙一圣到了,付了面膜的钱就往外走。她追出来退给我一半的钱,她说:“都是老同学,用不着那么多钱。”
    我转个弯在墙跟的角落里找到孙一圣,他正跟着打旋的落叶转圈。天色开始暗下来,我们顺着路沿往回走,路灯骤然亮起的时候,树丛里飞出几只鸟。孙一圣踩着脚下的影子问我去哪里。
    “等等燕子吧,她一会就过来。”我说,“先陪我去买钮扣去。”
    “买它干嘛?现在谁还买扣子啊,”他望着近处以及远处熙攘的学生说,“别买了。”过了一会,他像是才反应来,“燕子也要来?”
    “怎么,你不欢迎?”
    “不是,”他抬头望望天空,一片灰蓝色,“我只是想起前两天我和燕子来到这里逛街时遇到的一个细节。”
    “细节?”我有些迷惑,“什么细节?”
    那天晚上,我跟燕子逛街,也就是在这条街上,当时遇到的一些小细节,我觉着可以应用到写作中去。 刚开始走的时候,我没太在意,后来我发现有很多吃棉花糖的女生从我们身旁一一走过。我以为这只是我们逛街途中遭遇的冗繁枝节。接下来,燕子说她要去一个店里找个人,我就在店门外等她。在我等待的过程中,我左右望着熙攘的人群,发现不远处的地方一圈人围着一个人,仔细观察后才发现是个卖棉花糖的人。我觉着这个细节可以应用在小说中,在小说中,不用是主要情节,只起到辅线的作用。就好像是蒋峰在《恋爱宝典》里说的:“简单点的乐趣就是你在第十五章看见有人把衣服挂墙上,重新过一下你会想起钉子是第三章敲进去的,这是个难以言喻的快感”,我想说的就是这个钉子的发现和敲进。 当时我也只想到上面所说的这一层,而且我以为这条细节到这里已经圆满结束。但是当燕子从店里出来时,她看了看过往的人群,不是继续往前走,而是突然跳下阶梯跑到卖棉花糖的人面前告诉我说:“我要吃棉花糖。”说实话,当我正在考虑前面所说的内容时,她的突然举动给了我很大的触动,也就是,当前面“吃棉花糖的人”和“卖棉花糖的人”两处的细节相互衔接完毕以后,燕子的这一举动将前面原本与我们毫不相干的细节延续了下来,而且既显得猝不及防又在情理之中。如果这样的细节应用在小说中,特别是第三处燕子买棉花糖这一细节的最终应用将会使小说的整体提升一个水平线。
    望着我迷茫的面容,孙一圣打着手势再次向我讲述一遍,试图使我理解。但我仍旧一知半解。我说别再向我兜售他的理论了,我现在头疼的厉害。他失望地低下头。我们在十字街口右转,往回走。
    “你手里提的什么东西?”孙一圣跟上我,走在我左边,问我。他终于注意到了。
    “你看看。”我交给他。
    “嗬,ZIPPO。”他说,“送给谁呢?”
    “这不是我的,同事的,她送人,我只是代为保管。”我转过头,“你猜猜,多少钱?”
    “五十?”我摇摇头,“一百?”
    “五百。”我说,“一破火机这么多钱,抢钱呐。”
    孙一圣咽了口唾沫,避开抱镜子横走的人,之后我们又合在一块。他把玩了一会试图打开包装盒。我阻止他,“别拆,”我说,“我同事还送人呐。”他悻悻地递给我。他的胡子好几天没刮了。
    “你说,”我拉住他的胳膊,不让他走那么快,“是不是到了一定的年龄我们都会变?”
    他回过身,就那么看着我,一辆车开过去,一片光亮滑过我们的身体,我看不清他的脸。又一辆车反方向开过去,他以手遮眼,像是在逃避着什么。他大步往前走出两米远,在一棵柳树旁再次回转身,拨开柳枝回答我,然后他的声音淹没在嘈杂的人群中。他说:“又有什么事情让你这么多愁善感了。”
    今天晨会结束以后,我从老板的办公室里逃也似的跑出来。虽然我对他把我从东城分店调来总公司做业务极不满意,但也没敢显现丝毫。半小时的工作汇报如同墙壁上的挂历一般枯燥无味。而且之后老板还将我单独留下继续发言,尽管我已经努力克制自己的愤懑情绪,但还是没能达到他的期望,最后,他失望地挥挥手将我赶出来。临出门他对我喊:“今天你还跟着刘畅跑。”
刘畅是带了我一周的同事。

    整个上午我和同事都在国贸大厦跟报业集团的罗经理聊天,同事与他相谈甚欢。谈话间他还不忘为我倒水,不时问我一些有趣的问题,不至于冷落我。临走之前他对同事说以后带着我常来,一起吃个饭。“哟,”同事停住脚,“这就看上了?”她回头扫我一眼,“她可是刚毕业的大学生。”
    走进电梯,看着跳动的数字,同事凑到我身边:“老罗四五十的人了,虽然事业有成,也不容易,两个老婆,两头跑,到老一身伤病。”
    “他?”我惊讶,“两个老婆?”
    电梯的不锈钢门映出许多面容。几个人冲我们乱撞,同事皱起眉。接着说。老罗与第一个老婆离婚之后不久再次与一个女人结婚,但为了孩子并未告诉孩子实情,而是每隔一段时间回家一次,就这样整日地东奔西走,而且他原来的老婆还不许他再要孩子。他这人心肠也软,两头讨好,两头受气。“我觉着吧,”他老婆有意与他复婚,却找不到契机。
    “那他们的孩子多大了?”孙一圣低头踩着树叶说。
    “孩子才刚上初中。”同事拉着我走出电梯,穿过大厅,来到外面对我说,“他这样的日子还长着呐。”杂乱的声音瞬间而至。阳光铺在我们身上。三个月后的一天,同事告诉我老罗想让她做他的情人。我问她怎么想的。“我才不答应,他自己的事情还一团糟呐。”
    我坐上车问她接下来去什么地方。同事一直摸着方向盘不说话。阳光透过车玻璃打进来,有点热。后面的车不停摁喇叭。同事说做业务不是一时半会就能拉到客户的,像我这样的新兵蛋子即使再跟着她两个月也难有起色。“关键是你怎么协调与老板的关系。”然后她发动机器,转到柏油路的行驶道一直往前开。经过第一个红绿灯之后,她说:“今天还是跟着我转转,明天晨会我教你怎么说。”十二点之前同事领我去友谊宾馆退房。
    “退什么房?”孙一圣问我。
    “昨个我同事会情人去了,在友谊宾馆开的房。”我说,“她这个情人可是省财政厅长。”
    “你同事多大了?”他掏出烟,四下翻口袋,他找不到火。
    我瞪了他一眼,他低下头将烟放回去。“三十多岁,女儿都七岁了。”
    孙一圣开始抿起嘴,慢慢张口,露出牙齿,接着笑出了声。
    “你笑什么。”我问。
    “这东西,”他指着ZIPPO,“是你同事送给情人的吧,不方便带回家。”
    我点点头。夸他聪明。孙一圣指向前面的斑马线,拉着我的胳膊避开一辆车。他转过头,“之后你们去哪了?”
    坐在柳林街口的螃蟹店里,同事一个劲地对我讲述她的人生理论,她说没什么好奇怪的,我以后就会知道,作为一个女人,外面没个靠山,是很难立足的。“靠自己那个没本事的男人是不行的,另外,”她说,“我还得告诉你,赶紧把你那个什么破男朋友给踹了,我再给你找个好的。要他干嘛?没什么本事,离你还那么远,”她在说我男朋友,他远在千里外。她还指着自己,“我就是前车之鉴,到我这年龄不靠旁人帮衬根本走不动路。还有,”她指着我,“别老穿这一身衣服,女人嘛,别亏了自己。”
    “女为悦己者容,”我说,“我又没有悦己者。”
    “转角遇到爱,你应该时刻准备着。”同事说。
    我看着箩筐里往上爬的螃蟹不再说话。不远处的吴莉问我们想喝什么茶。同事说红茶。我也说红茶。“你看我这个朋友多好,”她在说吴莉,“但若不是跟着市长秘书,凭她一个人根本就开不了这个店。”吴莉将茶叶放入茶壶,注入热水,盖上壶盖。三分钟之后倒满三杯,技法娴熟。水汽袅袅上升。“我们女人就应该多喝红茶,”吴莉也坐下来说,“养颜。”
    “其实,有时候那些老男人还是挺会疼人的,还能帮你,没什么不好接受的。”同事转向吴莉,“你说是吧。”
    吴莉点头。她笑起来,绽开的面容如同折纸。我吹散水汽,隔了一会又聚拢起来。我的手不停地摩挲茶杯的磨砂面。“可是我还是对那些老男人抵触情绪。”我说。
    “慢慢来,也不指望你一下子就接受,”同事说,“你还没接触过这样的人。”
    “之前倒是遇到过,不知道算不算接触?”
    “你说说。”吴莉喝一口茶,应该算是品一口茶。
    那时候我还在东风路的店里上班。下午的阳光照进来,整个店红彤彤的。那个男人停下他的奥迪Q7,打开车门,走进来,声音很轻,起初我并没在意,以为他是来询问苏打水的价格,但是随着谈话的逐渐深入我才明白,他的目的并不尽在于此。整个下午他都在不停地说,太阳西斜以后,我站起身,头有些眩晕,从小贫血的症状一直没好。适应了一会,我不再理他,而是走出门,看着过往车辆扬起的灰尘。他也走出来。“这是什么车?”过了一会儿,我指着不远处开过去的一辆车。“凯迪拉克。”第二天他又来了,这一次他开来的车,我可以辨别,凯迪拉克。他还是如同前次一般不动声色,而且还是说了些无关紧要的话。听着他的话,我看着门口的光亮由长方形变为平行四边形,直至消失。微风袭来,一两片叶子飘进来。直到我将近下班,他还没有要走的意思。我便顺着他的话给他稍作提示。他看看表,歉意的微笑,犹如枯萎的芭蕉叶。他离开十分钟之后却又转回来,像是下了大决心似的说等我下班送我回家。我执意不肯,店里已经暗了下来。虽然我再三坚持,却抵不住他的百折不回,勉强坐进车内。他开车的姿势颇显绅士。“你叫什么。”转过第二个红绿灯他打破良久的沉默。我告诉了他。他解释说不要让我误会,他结婚至今还未出过一次轨,她只是想找个人说说话。我说我了解,“如果你想找的话,比我漂亮有气质的女孩多的是。”行程过半的时候,他掏出一封牛皮信封塞给我,“给你的。”什么。“一万元钱。”
    “你不能要。”孙一圣拉着我坐在学校门口的石头上说,“他还会联系你,至少前几次你不能要。”
    我看着窗外倒退的电线杆说我不能要。“这钱对我来说根本就不算什么,你接着吧,就当我感谢你陪我聊天。”“也许这钱对你来说真的不算什么,但是对我可是一个大数目,我又没干什么,我不能接你这钱。”我将信封退回去。车开的很慢,已经有三辆电动车超车了。等到了我租住的房屋路灯已经亮起,我推开他再三要求我收下的信封打开车门下车,离开。“陈瑾。”快走到门口的时候他喊我的名字,听着有些别扭。我扭过头,路灯下的他稍显沧桑,那一瞬间我无端地想起了我父亲。“你的手机号。”
    同事和吴莉点头微笑。吴莉语重心长地说:“其实,你还年轻,很有奋斗的潜质。”我知道她是在告诫我也不必一步到位。过后他们俩还意犹未尽地望着我,好像我是窗台上那株绿色的菊花。她们慢慢地品茶,升腾的水汽模糊了她们的脸。
    我和孙一圣坐在石头上数着洋溢着青春气息的学生们等待燕子的到来。令人愉快的是,第三辆公车离去之后,我们隔着柏油路望见了她的身影。我站起身,朝她挥手。她背后的灯光如同夜空中绽放的七彩烟花。刚走过来燕子就向我们抱怨,不但是上班的劳累,还有挤公交的疲惫,好像全世界的苦难都压在了她一个人身上。她拍打身上的灰尘,将包放在胸前,双臂环抱,就那么看着孙一圣。他站起身回望她,他说他看不清她的脸。一些法国梧桐的叶子在我们之间随风打旋。接下来她叮嘱我们一定要看好自己的东西,“刚才在公车上遇到一小偷,幸亏我及时发现。”一个男生从我们之间插过去,燕子瞥了他一眼,转头说:“现在吃饭是不是早了点。”
    “那我们逛会吧,”我说,“顺便找家书店,买本英语书,我想学英语。”
    我们跳过减速带,沿着斑马线折回去。两个漂亮女生吃着棉花糖从我们身旁走过去。我看看孙一圣。他还在望她们。我扯住他,“你是不是在想前面某个地方会有个卖棉花糖的小贩。”燕子回过头,看着我们笑起来,好不容易止住笑后,她说:“你也知道那天的事?”“嗯。”“你明白他说什么?”“鬼才明白。”孙一圣转回身,双手放在裤兜里,路灯暗淡的光芒打在他扬起的脸庞上,显露出他说要写小说那晚相似的神情,我早该想到的,他又在假装深沉。我绕过他,挽起燕子的胳膊向前走,走出老大远,他才跑过来说:“前面肯定有卖棉花糖的。”我和燕子相视一笑,没理他。我和燕子一边走一边像是清晨的麻雀说个不停,好像不说话我们都会变成河边的芦苇似的。那些遮挡路灯光线的枝叶不断地在我们身上留下大片暗影。燕子告诉我她最近老做梦,但醒来后却想不起梦境的内容。“前段时间我也做了个奇怪的梦。”我说。“你记得梦的内容吗?”燕子问。“记得。”
    “我也记得。”沉默良久的孙一圣突然说,“你说的是不是你告诉我的那个梦。”
    “你听过了,就别说话,这次我是讲给燕子听的。”我转头对燕子说,“我只讲我做的梦,别管他。”
    那天是周末,晨风划过树林迎面袭来,我和孙一圣站在贾鲁河桥上看着闪鳞光的河水讲述昨晚那个奇怪的梦境。
    刚开始的时候我被丢进我家的院子里。我知道在打仗,四周硝烟弥漫,围墙、房屋残破败损。空中敌人的飞机不停地盘旋。我躲在一块水泥板下想要逃脱潜在的危险。也不知过了多久,我看到前面不远处葡萄藤下面藏着一个穿着红衣服的女人,她曾经多次出现在我过去的梦里,这次她又来了。即使我尽最大的努力也看不清她的脸,我清晰地意识到我认识她,但我却不知道她是谁。她想要跑出来,我对她喊不要那么做,但是她没理会我的劝说,仍旧一意孤行。她跳过脚下的尸体往街道的方向跑去,“他妈的。”我低声骂了一句不得不跟着她跑出来,子弹在我耳边呼呼而过。没跑多远我们遇到了一大队的敌军,他们阻住我们的道路,往枪口上装刺刀向我们杀来。我顾不上红衣女人,抡起不知道什么时候跑我手里的一把刀砍过去,我们拼了了几个来回,最后好不容易将刀架住敌人的刺刀,敌人不能如愿将我刺死的时候开了枪。打中了我的左眼,我的眼睛疼得厉害。我当时的第一反应就是我这不就是毁容了吗,以后怎么出去见人呐。后来我不顾一切地往敌人身上刺过去,并且旋转刀柄,三架敌机飞过之后,我开始锯敌人的胳膊,我至今记得摩擦骨头的声音。完事之后,我举目四望,硝烟还在弥漫,我找不到红衣女人。
    一辆越野车开过去,扬起的尘土落在我和孙一圣的身上。一些鸟儿高上去之后又低下来,最后隐入树林中。河面上粼粼波光如同散落一地的碎银子。他侧倚在栏杆上问我话。
    “后来呢?”燕子问。孙一圣也问。
    “后来被孙一圣的电话给惊醒了。”我提了提快要滑落肩膀的挎包,“其实那天晚上我做了两个梦,这个是后一个。”
    “前一个梦是什么?”燕子和跟上来的孙一圣同时问我。
    “我梦见我奶奶了,她告诉说她找着我爷爷了。”
    孙一圣和燕子都不说话了,他们低下头。95路公车从我们身边开过去,窗玻璃上闪过我们的影子。我知道他们为什么沉默不语。
    一月前的某个清晨,我接到父亲的电话。父亲说我奶奶病危,让我立刻赶回家。父亲的声音悲怆而沙哑。我打电话向公司请假之后,收拾好东西,踏着嘶哑的鸟鸣坐上赶往火车站的公车。坐在火车站候车室的椅子里我给孙一圣发短信,对面的少妇摇晃不停哭闹的婴孩,哭声压下了嘈杂的人声。一开始我就觉着不对劲,直到晚上八点半赶回家时父亲才告诉我他给我打电话时奶奶已经离开了,之所以没告诉我实情是担心我路途上的安危。我颓然坐在椅子里,望着门外漆黑的夜晚难以抑制自己的感情。我决定从今晚起开始为奶奶守灵,父亲望望母亲张了张嘴没再说话,摇摇头叹息一声。我坐在空旷的灵堂内向挂在墙上的奶奶讲述往事,空气弥漫着死亡气息,以往困扰我多年的恐惧在这一刻化为乌有。庭院的竹林里传来夜风呜呜的哭泣声。房门吱呀而开,我扭过头,父亲走过来说弟弟妹妹已经休息了,“你也需要睡会儿。”我顺从地趴在桌子上。不知道睡了多久,我被一阵压抑的哭声惊醒,抬起头,揉揉眼睛,父亲还坐在那里一动没动。也许是在做梦,我想。我走到父亲身边,坐下来,开始说话。翌日清晨,孙一圣发短信问了我一些情况,还说了些平日没说过的话安慰我。我告诉他我需要在家多待些时日。后来我算了算,我并没有待多长时间;两周,以天为单位还不到二十。
    我们挤过熙攘的人群,有人撞了我一下,也没说声对不起。走过一棵棵柳树,第一个红绿灯左转,豁然开朗,不再像转弯之前那样拥挤。我们都松了口气,前面一堆人围着一个人。“哈,终于找到卖棉花糖的人了。”孙一圣兴奋地说,得意之情溢于言表。“好吧,”燕子朝我眨眼睛,“为了配合你说的那些个劳什子细节我要吃棉花糖。”“我也配合。”我说。孙一圣欲言又止,眺望的目光收回来又放出去,仿佛一盏熄灭又亮起的白炽灯。他跑过去,挤进人群。柳枝依依,青草起伏,蟋蟀和知了不停地鸣叫。他回来的时候一脸沮丧,手里拿着两串糖葫芦。我和燕子相视大笑,如同阳光下的向日葵。孙一圣指着我们气得说不出话,好不容易说出来时,还磕磕绊绊如同吃过西瓜之后慢吞吞地吐瓜子。他说:“原来你们俩早就知道。”
    我以为很快就会找到书店,可是我们转悠了三圈也没能在这个坐落着五所高校的大学城却找到一家书店,最后还是孙一圣凭着印象引我们走进一条胡同找到一间名叫智慧的书屋。但令人伤心的是我们却找不到关于英语学习的书籍,其他书籍也甚少见到。一排排整齐的书架几乎全是关于考试的真题或者模拟题试卷。孙一圣像是发现什么宝贝似的喊我过去。我以为他找到了。他抽出一本书让我看封面。圆月下一个满嘴胡须的外国老头戴着一顶礼帽,他目光深邃,神情凄楚。“听过这本书没?”他说。
    “听过,当然听过。”我说。
    “你真听过?”他右手握着书脊,左手拇指依次划过书页。
    “那是,世界名著嘛,怎么会没听过。”我说。
    “我也听过。”燕子说。
    “这是本好书啊,可惜是盗版,而且咱中国还没有一本这本书的真正正版。”他说。
    我和燕子拉着他往外走。即使在路上,他还在叹息,如同书店门口那盏明暗交替的街灯。趁还不算太晚我们找了家餐馆坐下。之前我们路过杨小静的美容店时,燕子说我们进去打声招呼吧。我冲着燕子看了看孙一圣。燕子会意,不再提这事。我们快速走过去。孙一圣像是还在思考刚才的那本书,眼睛却飘忽不定。我的脚已经开始酸疼了,坐下顺口说:“哎哟,我的妈呀。”孙一圣坐下说:“哎哟,我的娘哎。”旁边一对吃饭的夫妻看过我和孙一圣之后,一直盯着燕子。燕子坐下后,喊:“哎哟,”她站起来,“硌死我了。”她在椅子上拾起一颗石子丢出去,再次坐下来盯着我们看。那对夫妻笑起来,他们的脸如同开屏的孔雀。我不停地倒水喝。第一个电话打来时我们正在听燕子讲述早晨上班途中的经历。是我爸。挂掉电话后我喝口水让燕子接着说。燕子即将讲完的时候,我手机又震起来,看着来电显示我叮嘱孙一圣不让他吭声后接电话。电话里问我在干嘛。我说我正在和燕子一起吃饭。十分钟之后我挂掉电话,饭菜已经上齐。孙一圣说他已经快吃完了。我有点吃不下,吃了两口,不住地喝水。放下水杯,透过玻璃杯,我看到燕子的头发垂到前面,完全遮盖了她的脸。我问她最后怎么了。什么怎么了。你早晨的经历啊。
    虽然今天早晨我起的比较早,但由于大雾,即使我使劲对公车招手,也没能坐上一辆车。因此我不得不打了一辆计程车。这辆计程车是突然停在我身边的。司机很开朗,我一坐上车他就开始说话,还把收音机的音量调到最小。可能是为了不至于无聊,司机不停地说。他说他昨个下午他刚吃过饭就上来少妇,非让他把她载到五十公里之外的小县城。她还说她的钱不够,到了地方再给钱。她还解释说她是来这里会网友的,没成想被骗了。骗财骗色。司机说她剩余的钱足够买张火车或者汽车票回家。可她却说我从不乘坐那些交通工具。“那你最后拉没拉她?”“如果是你你去吗?”司机反问我。陈瑾就是这时候接到了第二个电话。我打开车窗看着雾蒙蒙的一片,耳边响起呼呼风声。一辆车迎面开来。我转回头拍打车窗玻璃,惊恐地对司机喊:“我们现在是不是走在逆行道上?”
    吃过饭后,孙一圣付的帐。我们走出来,一行三人沿着柏油路走过一片麦田,孙一圣还跑进绿化丛中摘取一朵布满灰尘的红月季。来到贾鲁河桥上时孙一圣揉碎花瓣冲着扯碎圆月的水流大喊。我挎着燕子的胳膊冲他笑。拐过两个路口,燕子最先达到租住楼下。我和孙一圣租住在相邻的楼房,而且孙一圣为了省钱住在顶层八楼。我和孙一圣数着路灯走过一个个亮区,在第二个十字街口左转。我凑近孙一圣对他说:
    “老葛,就是那位厅长,说我同事哪哪都好,就一个不足。”
    “胸太小。”他说。
    “你怎么知道?”我惊异地问。
    “男人都这样。”
    “他说让我同事去隆胸,费用由他和我同事老公一人承担一半。”我说,“当时笑死我了。”
    云彩遮住圆月的时候,我们走过两块大石头来到孙一圣住房的楼下。他冲着我摇手说拜拜。他上楼去了。暗影中瞧不见别的东西。我踩着影子走过路灯,掏出钥匙打开楼门,一步步走上阶梯,脚步声震亮走廊的灯。一进屋我就想躺在床上休息,我将挎包扔在床上换好拖鞋去了趟卫生间。然后我又倒杯水放在床头,打开电视,倚在床背上摁遥控器,旋转两圈之后我熄灭电视,想要睡觉。我拿起挎包,试图扔到一边,有些不对劲。我慌忙检查挎包里的内容,已经空无一物,晃了晃,还是什么都没有。挎包侧面划出了一个狭长的口子。窗外连续响起远处过往车辆的声音。我走过去关好窗户,整个世界都清净了。树木的影子开始不断滑过窗玻璃。
    我噔噔噔跑下楼,身后亮起光芒后响起回音。我来到孙一圣的楼下仰头喊她的名字,一遍又一遍,疯了一样。整个夜晚都是我的声音。一排排窗户逐渐亮起灯,有人往下摔东西。一个个啤酒瓶在我身边破碎。我不理会,继续喊。孙一圣下来的时候问我怎么了。我不说话,一个劲地盯着他看。他拉着我绕过反光的碎玻璃坐在路灯下的石头上,问我到底怎么了。我还在盯着他。这次我看得清楚些,他的脸跟刚才不一样,有些青肿,眼睛也黑了一只。天空里的圆月挣脱那些云彩跳出来时,我告诉孙一圣刚才我进屋的时候遭到了抢劫,“所有的东西都被抢走了。”
    “你没事吧?”
    我摇摇头又点点说没事。
    “人没事就好。”他的双手搭在我肩上。不住地劝慰我。等他觉着我好些了的时候,他又看着我的衣服不说话了。我觉察的时候问他看什么呢。他支支吾吾地说不出来,最后我急了,他才含混地说:“你衣服上的扣子哪去了?”
我一听就忍不住了,趴在他肩上呜呜地哭,我对着他喊:“你怎么现在才发现,那些扣子打从这一天开始就没了。”
    孙一圣拍着我的肩膀说别哭了,别哭了。你看那里。我抬头顺着他手指的方向望过去,由于路灯光线的限制,除了黑暗什么也看不到。我说什么也没有啊。他还指着那个方向,说,“你看那块石头长得多奇怪,你看它是像棉花糖呐还是像糖葫芦。”(完)





                            孙一圣


                                                       2010-12-4



作者: asui1003    时间: 2010-12-5 11:36
一是叙述上,人称和时态的切换有点卡读者,开始叫刘畅的人,后来又改称同事了,我还以为是两个人,加上这些情节是“我”和孙一圣在聊天中讲述的经历,而在这些经历里,又有“我”向刘畅和吴莉讲自己的另一段经历,即组成了三重时态的叙述,而孙一圣又频繁地发言插入后两重时态——当然在电影里这是很常见的叙述手法,但电影有画面图像,观众不会混淆情节里的人称和时态,小说却只能凭文字——并非现在这样写没把情节交待清楚,只是不流畅而已。而这种磕绊不是出于作者有深意的安排,却像是缺乏叙事技巧所致。

二是情节内容方面,不真实,甚至可以说处理得很粗率随意。比如那个陌生的富翁给“我”一万块钱那段,明显是在对社会现象缺少深入观察下的臆想(有这样的富翁也有这样的女孩,但事情不会以这种方式和过程发生)。作者泄气了,在敷衍了事了。此外刘畅这个角色的经历也充满了不实,现实中确有这样的人性和现象存在,但作者只是生搬硬套地拿来装点自己的小说,而不是支撑起。

只是个人之见哈,说错也不许生气 ^_^
作者: 威廉爱德华    时间: 2010-12-5 21:46
本帖最后由 威廉爱德华 于 2010-12-5 23:48 编辑

我说说这个小说的写作状态,由于之前我一直在写离我的生活比较远的事。所以我也没想着要写这篇。是我的同学陈瑾一直在给我讲她身边发生的事情,她告诉可以把她的经历写下来。一开始我没在意,因为她身边发生的事情太多,写成一篇小说的话容易散掉,而且对事件的取舍还要把握好。不能一味地把所有事情写出来。所以这个小说的所有事情除了小说的结尾陈瑾对我说他被人抢劫一段和结尾我说的那句话,其他都是真实的事件,而且为了还原真实我还要求陈瑾对我讲的细致一些,很多对话都是他们的原话,富翁给陈瑾钱和刘畅这个人是都是真实发生的,我也没做过多的艺术处理。当然燕子遇到的事情也是真实发生的。我觉着我没生搬硬套装点自己的小说,最多是没把握好情节的处理,事件取舍不得当。因为事情多我还打算把剩余的关于陈瑾的事情写出另外一个小说,只是有这个打算。
而在这些经历里,又有“我”向刘畅和吴莉讲自己的另一段经历,即组成了三重时态的叙述,而孙一圣又频繁地发言插入后两重时态——当然在电影里这是很常见的叙述手法,但电影有画面图像,观众不会混淆情节里的人称和时态,小说却只能凭文字——并非现在这样写没把情节交待清楚,只是不流畅而已用这个手法的时候没考虑叙述流畅性的问题,我想做的是要表明小说中“孙一圣”的态度。
当然不会生气,我们只是在讨论小说。呵呵。
作者: 威廉爱德华    时间: 2010-12-5 21:53
本帖最后由 威廉爱德华 于 2010-12-5 23:47 编辑

忘了说关于“人称和时态的切换有点卡读者,开始叫刘畅的人,后来又改称同事了,我还以为是两个人
这个问题刘畅这个人名是虚构,因为陈瑾向我讲述的时候一直在说我同事我同事怎么的怎么的,所以我对“我同事”这几个字觉着流畅,写的时候一直在用“我同事”,所以没注意区分刘畅和我同事。我把关于刘畅的人称改了改,都改成了我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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