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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理想 [打印本页]

作者: 陈卫    时间: 2011-1-16 16:53
标题: 理想
我心里最大的理想,就是想把书法写到一流,但是未有恒心,杂念又多,很明显这将是一生遗憾了。
狂草完全不会写,偏偏又喜欢写,所以只能是乱舞,势有一丝,技则浅薄。




小时候一直画画,十五岁写作之后就几乎不画了。07年底我妈妈手术后,盼她过上寄情书画的生活,当面临摹齐白石的画顺便教她简单的笔墨。。。



见笑,呵呵
作者: 生铁    时间: 2011-1-16 19:40
后一副不是临摹,就是自己画的吧?

虚与实,巧与拙。桥好,鸭子们好。

最下面两道山影,应该是为怕画面空而画上的么?
作者: 生铁    时间: 2011-1-16 19:41
说起书法, 我总想起老毛的字。我不懂字,但知道他的字不好,但却有点嫉妒他的无所在乎。
作者: 林思南    时间: 2011-1-16 22:38
练了柳体后,接下来选哪个临摹呢?请指教。
作者: 酒童    时间: 2011-1-17 00:05
这还不好?
这哪是势有一丝啊,做人不能太谦虚啊陈卫。
作者: 陈卫    时间: 2011-1-17 02:41
练了柳体后,接下来选哪个临摹呢?请指教。
林思南 发表于 2011-1-16 22:38


我也没有一个系统化的经验,所以要我说,肯定没有什么固定的法。关键在于你现在柳体练到什么地步了?脱了帖能背临吗?你练的柳体,说明一开始你应该是喜欢柳体的,那么就应该把它吃透。吃透了再练其他的体,这样的拓宽才有意义。如果你练到现在,已逐渐地感不到柳体的魅力和深度——这可能是两个原因导致:一是你已把柳体吃透,它的魅力和深度你都体味了很久,二是你没有去体味,——那就涉及到重新选帖。无论是什么原因导致你现在想重新、或者换新的帖,你首先可以把多种体、帖拿了看、读,选出自己最喜欢的。我觉得喜欢最重要。喜欢,跟你贴近,适合,最重要。我小时候就选的颜体,后来是隶书,因为我喜欢那胖胖的样子。
喜欢、贴近、适合,最重要,真草隶篆都可以的,没有定法。如今再成书法大家几乎已经是不可能的了(时代、环境、文化使然),那还不首先图个快乐做什么呢?写字,首先要快乐。
这是我的浅见,密斯林。
作者: 陈卫    时间: 2011-1-17 02:57
这还不好?
这哪是势有一丝啊,做人不能太谦虚啊陈卫。
酒童 发表于 2011-1-17 00:05

唉,不好不好。我写得好的不是这种体。但是我最擅长、写得最酣畅的,一个也没留下,全丢了,好像也没拍过照。
十几年前,我父母破产时(我在外地),搬家扔了很多东西,慌乱中把我小时候留下的一整个大木箱子的字画(大概有三四百幅)全丢了。童年和少年时代也就一片空白了,人生就从15岁开始了。
记忆中大概有过两次,我非常有把握写到了我的最高境界 。两次好像都是1992年,一次在溧阳,是冬天,当时有一个师兄和一个师妹在场。后来一次在常州,是夏天,当时处境非常困顿抑郁,那天下大雨,住的屋子有点大,很旧,还漏雨,我一个人,抖抖地写了几大张,好像是唐诗。写完我并不知道好或者说特别好,只是自己写的而已。后来有位朋友的朋友来玩,她一进门就盯着墙上的字看并问是谁写的,我说我啊,她还不信,确定了好几遍,然后说:你应该去考尉天池的研究生……他保证会特招你。我问你是做什么的?“我就是他的研究生。”……可是我当时早就不可能想去练什么书法了。我就是为了写作才辞职跑回常州的。写字嘛,就开开心而已,为它拼命,我已经不想了。
那个以及那些女孩子现在都不知道在哪里、在做什么了,现在才发现她、她们当时是多么漂亮啊。很想再见到她们。
还是不要见吧。都快四十了。
作者: 司屠    时间: 2011-1-17 08:08
拍出来小了点,不清楚,不过,比我写得好.
作者: 酒童    时间: 2011-1-17 09:02
"还是不要见吧。都快四十了。"才气才情你都有啊陈卫老师......
作者: 余余    时间: 2011-1-17 10:07
看到陈老师的字画了,那幅画很喜欢。我字写得丑,毛笔字相以对好一点,有一阵猛练过王羲之《兰亭序》,呵,因为当时喜欢着书法社的社长。
作者: BOAT    时间: 2011-1-17 12:32
很想再见到她们。
还是不要见吧。都快四十了。陈卫 发表于 2011-1-17 02:57


唉唉唉。。。。。。
作者: 陶北    时间: 2011-1-17 13:20
我原来干宣传,处里都是书家。我的字是最差的。出来做业务后,都说我写了手好字。
作者: 路滨逊    时间: 2011-1-17 16:56
仅有的一次学习书法的机会被我错过了,一直很遗憾。
高中时美术老师挑学生学习书法和绘画。我签了名字就被选中了。
去了一看,哇,要花钱买纸和笔啊,转身走了。

其实喜欢的话,什么时候开始也不晚。
我前女友,以前是运动员。26岁开始学习书法(她的钢笔字是很烂的),几年后就写得相当好了。
现在仍然痴迷书法中。关键还是要投入啊。
作者: 西城四月    时间: 2011-1-17 21:58
13# 路滨逊
啊,你原来是拉拉
作者: 路滨逊    时间: 2011-1-17 22:54
14# 西城四月
是呀。
作者: 冯与蓝    时间: 2011-1-18 00:13
秀新签名~~~!
作者: 黑衣人    时间: 2011-1-18 04:11
我看出来了,兄弟们哥哥身怀绝症啊。。。
作者: xiaowu    时间: 2011-1-18 09:31
我的那些说不上理想的爱好们,一般都是买到必备品时就离厌弃不远了。
陈叔要是找到以前被丢掉那箱画,再翻翻,铁定会被自己吓一跳。很可能爱上作为童年的自己
作者: 林思南    时间: 2011-1-19 20:32
在学样里就一直学的柳体,也很喜欢,苍劲有力,但肯定不到吃透的地步,其实我想写字的目的是静心。挺佩服陈老师的,一直都在喜欢做的事里面。发现自己从前喜欢做的事都一点点在消失,借口一大堆,有时真有种无法挽留的感觉。
作者: 陈卫    时间: 2011-1-21 14:38
做自己喜欢做的事,不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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