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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凶手 [打印本页]
作者: 江冬 时间: 2011-7-18 16:50
标题: 凶手
高旦阳坐在汽车站广场上的一个花坛边沿。他一会儿看看远处的那家杂货铺,一会儿看看身边出现的美丽生物。他视线中的那些女人几乎都打着小巧的太阳伞,短裙下露出长长白白的一截。他想到了一个个洗得干干净净的萝卜,两个一组,并暗暗比较哪一组更为匀称光洁。一想到萝卜,他想要喝水的念头就更加强烈。他能清楚地看到那家杂货铺门口摆着一个白色的大冰柜,冰柜上盖着棕色小棉被。但他一直在犹豫要不要走到那边去。走过去的话,该怎么说呢?嗯——老板,给我一瓶水——一瓶什么水,老板会问。当然是矿泉水。那什么牌子的呢?随便。不,还是说个名字的好。康师傅。这些都没问题,问题在于怎么说出口?他试图用很小的声音来练习,但很快发现自己完全缺乏发声的勇气。他感到说话是他来这里后面临的第一个难题。刚下车的时候,一个举着牌子的中年女人就凑过来问他去哪里。他当然知道自己没有回答的义务,垂着头就往前走。但问他的女人紧追不舍。小兄弟你去哪里啰?在这种亲热的语气下,他顿时红了脸,觉得还是回答算了。发声前,他突然意识到自己要说的是方言,于是迅速调整口腔肌肉:“哪里也不去”——说不出的陌生和怪异,似乎每一个音节都失去了控制,七歪八扭的(后来他才想到,这是他在课堂上之外,第一次说普通话)。仿佛身边的人全都听到了那个奇怪的句子,并都向他投来了诧异的目光一般,他慌忙加快行走速度,直到回头再也看不见那个拿牌子的女人。他走到了车站的进出口,身旁,以及左右两边的道路上皆是来来往往的车辆和行人。太阳早已西斜,但依然炙热。他倒并不在乎在太阳下站着。他棕而泛黑的皮肤对此早已习惯。但他想高建军不知什么时候才来,还是得找个地方坐着。他走向的花坛栽着一棵不大的雪松,在雪松投下的阴影里,坐着一个看报纸的人。坐下后,他偶尔也会扫一眼那人手中的报纸。后来,看报纸的人走了,他却并未移动过去。你就这么晒着吧!晒成一条干鱼最好!他恼恨地想道。由于长时间承受太阳的热力,他感到脖颈两侧火辣辣的,喉结那儿黏滑得如抹了蜂蜜一般。
高旦阳有点担心高建军能否找到自己。他有高建军的手机号码,但要给高建军打电话,还是得走进某个店铺,去跟老板说——嗬!跟人说句话,就有这么为难么?出于对自己的愤怒,他强迫自己起身,并往摆着冰柜的那家店铺走去。就在走近时,他却像是遇上了一股强大的阻力,硬生生地拐了个弯,直往大路上走去——呵,早知道你会这样的,你这样的人能有什么出息?——他颓然地望了望四周,隐约渴望找一个地方躲藏起来。在觉察到自己的这个想法后,他又仔细地看了看四周——只是陌生而冷漠的建筑,陌生而冷漠的行人。他想在这样一个地方,和躲藏在一个隐蔽的角落又有什么区别呢?在这样的环境里,自己和一撮土、一只蚂蚁、一丝空气,又有什么区别呢?……他突然感到一阵头晕,疑心自己快要中暑了,于是又走回花坛那儿,坐在了树影里。
高建军站在广场的栏杆外朝高旦阳挥手。高旦阳早就看到高建军了。他看到高建军在进出口那儿左顾右盼,又看到他掏出手机来看了一下,之后往里边走,接着又左顾右盼,直到盯住了自己这儿。高旦阳之所以迟疑,完全是因为高建军那令他感到陌生的打扮——他穿着一件黑色v领T恤(胸前两侧有两朵一模一样的白菊花),脖子上挂着一个青色铃铛样的东西,脸上还戴着一副茶色墨镜。
高旦阳立刻跑了过去,像是要弥补刚才的延误似的。
“差点认不得了。老弟,怎么变得这么黑?”高建军笑着掏出烟来,抽出一根递向高旦阳。
高旦阳条件反射地摆了摆手,但马上又后悔了。高建军把烟叼在自己嘴里。
“在屋里做田呢!你倒是变帅了啊!”
“帅个卵!”高建军一脸欢喜地撇了撇嘴——这样的言语表情,使高旦阳觉得似乎又回到了与高建军亲密无间的日子。
“你今天不上班啊?”高旦阳问道。
“昨天上了一天班,今天休息。一天,你晓得不?24个小时。”
高旦阳的第一反应是:一天当然是24个小时,接着一想,才明白高建军的意思。
“连着上24个小时班, 那不很辛苦?”
“习惯了就好,晚上一般也不用怎么忙。”
两人走到了出口外的大路上。高建军说要打的,高旦阳便想,那我可以坐回的士了。
路边打的的人很多,眼看着一辆空的士正开过来,总会被人提前截去。高建军一会说站在这儿等好点,一会说还是要站到那儿去。
“别在这个鬼地方等了!再往前走走!”他突然又说。
走了一百多米,来到了另一条大路上。高旦阳感到全身都在冒汗,喉咙却干痛得像要裂开一样。
才一会儿,高建军就招到了一个的士。他得意地朝高旦阳一笑,像是说:“看,我说要来这边的吧!”
高建军拉开的士后门,钻进去了。高旦阳便跑到另一边去,拉门时还想:这个我是知道的。也钻进去了,把门带上。
“门没拉紧!”司机在前头说道。
高旦阳一时没听清,高建军便转述了司机的话。高旦阳连忙将门推开,又重重地一碰。“砰”的一声巨响,高旦阳的心先是一颤,接着就狂跳起来。
在的士里,高旦阳才感到自己真正看到了城市的风景。坐车过来的时候,虽然也路过了几个城市,但它们留给他的印象都是又脏又乱,而且灰蒙蒙的,不过就是自己熟悉的那个小镇的扩大。在汽车驶入这座城市的时候,沿途也不过是些低矮的建筑,与之前的城市相比,只是多了一些葱茏的树木。在快到达车站之前,则只见一处处凌乱的建筑工地。只有现在,他才看到了宽敞洁净的路面,以及一排排整齐光鲜的大楼;就是连一些不起眼的平房、绿化带、各种公共设施,也都显得格外别致。高旦阳想这才是他在电视上所看到的城市。即使的士钻入小街,眼前呈现出和小镇差不多的景致,他也觉得这些地方富有别样的生活气息。他将目光投向某一条小巷,在想象中来到它的深处——青色的屋瓦,长着青苔的石板路,放了学骑着自行车的漂亮女孩……的士拐上了宽阔的江边大道,他看到岸边隔个十几米就有一棵庞大的樟树,前方一座大桥横跨辽阔的江面,桥上有一个巨大的倒V字形拱顶。眼看着就要到达那个拱顶下面,的士突然停了下来。
“到了。”高建军说道。
下车后,高旦阳看到右侧有一个大加油站。它建在桥头,前边是一个大花坛,长满了草木,它的后边也是郁郁葱葱,长着密集而高大的树木,像是一个小公园的样子。
“你就在这里上班?”
“是啊。”
高建军带着高旦阳往加油站的一侧走去。高建军边走边不时地往加油站里扫一眼,偶尔还向某个与他的目光相碰的工作人员点头笑笑。高旦阳因此留意起那几个穿着蓝色制服的工作人员来——都是男的,年纪都不大,所穿的裤子上有很多个兜,且每个人裤腰上都挂着一串硕大的钥匙。
他们来到了加油站后的一块小坪,尽头是一堵围墙,围墙上有一个小门。从那个小门钻过去,眼前又是一个坪子,是前头那个的三四倍大。坪子的尽头是一栋L形的只有一层的屋子。高建军说,那就是他们的宿舍。那儿此时正当着西晒,墙身因为贴着白瓷砖,所以还是一片耀眼的白光,而投射在房子前水泥地面上的阳光则已呈现出了夕阳的昏黄。坪子里一个人也没有,宿舍的门又全都紧闭着,但这儿还是让人觉得喧闹,汽车的声音不断从附近的路面传来,宿舍后的树林里也一个劲地响着蝉的鸣叫。
高建军推开了一个房间的门。里边摆着两张双层的架子床,一张书桌,两张椅子,还有一个大衣柜。一只只鞋子歪倒在各处。墙壁一片雪白,似乎才粉刷不久。
他们进去的时候,头顶的吊扇正呼呼地吹着,一个躺在上铺光着膀子睡觉的人起了下身,接着又倒了下去。
“老毛,你还睡啊?下辈子投胎做个猪算了!”这是高旦阳第一次听高建军说普通话,听起来感觉像唱歌似的,每一个音节都特意地拉长(高旦阳想这是不是为了说得清楚一些?),而且用的是假声。
“军哥,我还没打破你一次睡两天两夜的记录!”老毛大概是北方人,每个字都说得准确顺溜。
“嗬!那你得先打破我连上三天班的记录!”
“哈哈,我没你牛!”老毛笑着爬了起来,穿上了一件白色的背心。
“我老弟高旦阳,从小到大的铁哥们!”高建军向老毛介绍道。
“你好!热烈欢迎!”老毛笑得几乎可以说是谄媚了。
“你好!”高旦阳还在想老毛为什么笑成那样,话不觉地就说出了口。随即他便听到高建军的笑声。
“说大一点,连我都听不清!”高建军在他的肩膀上拍了一下。
但高旦阳还是感到异常的高兴。
“来,坐啊。”爬下床后的老毛把一张椅子推到高旦阳面前。
“谢谢!”这次高旦阳觉得自己说得不赖,因为高建军和老毛都没什么特别的反应。
在加油站宿舍不到半个小时,高旦阳不仅克服了说话的困难(他感觉自己说得至少没有高建军那么别扭),而且还解决了口渴的问题。高建军出去了一趟,带了三个盒饭和三瓶冰啤酒回来。在高建军出去的时间里,老毛与高旦阳聊得热乎起来——确切地说,是老毛将高旦阳当成了理想的交谈对象。老毛先是问了高旦阳几个问题:哪一年的?还读书不?为什么不读了?高旦阳拘谨而简单地回答了他。接下来,也许是断定高旦阳并不善于也不爱说话,老毛就滔滔不绝地说起自己的故事来。他说到有一年他在云南的时候,在中越边界上,他遇到了一个越南姑娘。那个姑娘喜欢上了他,老缠着他非要嫁给他。姑娘长得还不错,而且还会说汉语。有一次那个姑娘跟他说:中国人民很行啊。他就问为什么。然后那姑娘就指着“中国人民银行”几个字说:你看那不是写着吗?一说完,老毛就大笑起来,高旦阳也笑起来,同时对老毛有点刮目相看了。老毛是个小个子,皮肤黧黑,脸上却有几个通红的痘印,当他兴奋起来的时候,它们尤其显得刺眼——可他不仅去过云南,还有越南的漂亮姑娘喜欢他。
“先简单吃点,晚上再带你出去爽。”高建军将酒和盒饭递给高旦阳的时候说。他说的是普通话,所以老毛马上接口道:“军哥,去哪里爽?”
“操,你是不是鸡巴又痒了?”
“切,不知是谁的鸡巴痒了!”
“去K歌啦!”高建军已摘下墨镜,朝高旦阳眨眨眼:“老弟想去不?”
“听你的啊。”一想到要踏进某个陌生的场所,高旦阳顿时有点紧张起来。
去K歌前,三人都洗了个澡。高旦阳第一个去公共浴室,洗完后换上了一身带来的干净衣服。高建军看了看后,便问他还有没有好点的衣服。高旦阳摇了摇头。于是高建军给他找出一条蓝色的七分牛仔裤和一件黑色T恤。因为高旦阳脚上穿的是皮鞋,便又给他换上一双绿色的人字拖鞋。高旦阳穿上那一套,感觉有点大,却跟高建军说穿得很舒服,他就喜欢穿宽大一点的。
老毛和高建军也都洗了澡。老毛穿的是一件花格子短袖衬衣,下边是一条迷彩齐膝短裤,脚上是一双黑色运动鞋(他穿上这双鞋子显得高了很多)。高建军穿的是件上端有扣子的白色圆领T恤,它的下摆扎进长牛仔裤里,打了皮带,脚上是一双擦得锃亮的黑皮鞋。他脖子上那个铃铛样的东西取下了,左手臂上则多了一条檀珠手链。
出门的时候,天已经黑了。但高旦阳感到四周完全没有天黑的样子。在加油站宿舍后的树林里(高旦阳已确定那儿是个小公园),一架高高耸立的方形大灯将雪白的灯光往这边洒过来。
一侧的不远处是天桥,桥上一片光辉,另两侧也皆是有路灯的路面。当他走到加油站前的大路上,看到整个路面、大桥、对岸,以及一排排的大楼汇聚成了一片光海,不禁又想道:城市,就是这个样子的。
从加油站旁走过的时候,老毛往那边瞟了瞟。突然,他像想到了什么,便靠到高建军身边小声问道:“阳子今天是睡我们宿舍里吗?”“当然啊。”“那你不跟老刘说一下?”“怎么?”“怕他知道了不好吧?……”“不理他!”“他后台很硬的,你和他不用闹得那么僵!”“老子大不了走!”“别啊——”“算了,别想那么多,今天爽个够就是,我老弟第一次来——”“呵呵,那是!”
又是打的。高建军坐在前面,高旦阳和老毛坐在后面。斜靠在位子上,高旦阳感到安详。他觉得也许是因为身上还算体面的衣服给自己带来了自信,或是因为窗外闪烁的灯光给了自己迷幻的感觉,抑或者,是因为与高建军、老毛的逐渐熟络,使自己也沾染了足够多的城市气息。他清晰地想起两天前,高建军在电话中对他说“你来玩啊”,他就开始想象城市的模样。现在他发现,他的想象与现实竟然如此的一致,因而他甚至感到自己仍不过是在自己的想象之中——就把这当成是一场想象吧,他接着想,我就是电视剧里闯荡城市的一名浪子,迟早有一天,我会在这个陌生的地方闯出一片自己的土地。是谁呢?对,许文强。那么高建军就是丁力了。老毛呢?他只是个小角色,根本不值一提。
他们在一个三叉路口附近下了车。这儿比加油站那儿热闹多了。路两边都是汹涌的人流,即使是车流之中,也不断有人在往来穿插。几乎都是年轻人。
一下车,高建军和老毛就往人群中的女孩瞟去。高旦阳也跟着看起来。
“老弟,美女多吧?”高建军嬉笑道。
高旦阳点点头。
“会看美女不?我告诉你,首先要看奶子和屁股挺不挺,不要只知道看脸……”高旦阳顿时想起他和高建军在学校里的时候,也曾一块讨论过美女的问题,那时候高建军说:“第一要看白不白……”他还记得高建军说只喜欢长头发的。高旦阳把他当年的话复述出来。
“那时候懂个卵!”高建军爆出一句,哈哈大笑。
来到旁边一栋墙上有电子屏幕的楼下。高建军往楼内电梯口瞟了下,然后说等电梯的人太多,走楼梯吧。走到一侧,沿着一条昏暗(只有从外面照进来的光)而狭窄的楼梯走上去,到了三楼,一拐弯,只见一扇敞开的大门边站着一个穿着大红旗袍的高挑女孩。她一见他们走过去,就弯腰用清甜的声音说了句“欢迎光临”。高建军和老毛昂着头进去了,高旦阳则仔细地看了看那个女孩清秀的面孔,并希望她也能留意自己——他还在瞬间想到,如果她留意自己了,自己将来闯出了一片天地,定然会回来找她。但那个女孩直起腰后,只是挂着一个礼貌性的微笑目送他们,目光丝毫未曾向他偏移。怀着一丝怅然,高旦阳踏进了屋内。里面开着空调,冷气从天花板上降下。四周只开着一些小灯,在黄绿交织的昏暗光线里,还是可以看到四面装饰得颇为考究,墙壁这儿是一片黄色的沙滩,那儿是一片蓝色的海洋,这儿是一把打开的扇子,那儿是一树梅花……高建军没有走向服务台,而是坐在了服务台旁边的沙发上,跷着腿,一手攀着沙发,一手轻轻拍着大腿,眼睛左顾右盼,像是在等人,又像是在找人。老毛将手插在胸前,饶有兴致地盯着墙壁上的那片沙滩,好像他来此的目的,就是看看这个。高旦阳感到只有自己站在那儿无所适从,下意识地想要做点什么,又不知道可以做什么,于是身体便控制不住地摇晃起来,尤其当服务台后那个同样穿着旗袍的女孩朝他看过来的时候。
“请问,几位是要包间吗?”十几秒钟后,那女孩终于发问了。
“还有包间吗?”高建军懒洋洋地问道。他的语气给人的感觉是:他来这儿是有别的事,但如果还有包间的话,他也可以考虑要一个。
“请问您是要哪一种包间?”
“三个人嘛,你看是什么包间?”高建军拉长了音调,像是责怪女孩连这个都要问一样。
一个打着领结的男服务员领着他们来到一个不大的包间。里边的几盏彩灯亮着,液晶电视和触摸点歌屏都已打开。一张长沙发,一张玻璃桌,与墙壁上的电视相对。墙壁全都贴着黑色壁纸,上面有金色的火树图案,几处还挂着小小的风景画框。
“靠,这么小!”高建军嚷道,“还没有卫生间!”
“卫生间出门左转就是,很方便的。”男服务员连忙解释,接着又问:“请问要点什么酒水?”
“算了,将就一下吧!”高建军看着高旦阳,像是希望得到他的谅解。但不待高旦阳作出任何反应,他就转过头去问服务员:“有什么啤酒?”
“青岛,哈啤,百威……”
“先来几瓶百威!”
“那,是几瓶呢?”
高建军粗声粗气地道:“六瓶吧!”
“操,这么个破地方!”门一关,高建军就抱怨道。
“军哥,这个才14平米。”老毛指着门背后的一个牌子说。那牌子上写着“警告……14平方米……最多人数7人。”
“不管了!唱歌!”
高建军搂着高旦阳往点歌屏那儿去。
“老弟,想唱什么歌?”高建军的手在屏幕上一阵乱点。
“你先唱啊,我先想想——”高旦阳迅速在脑中搜索会唱的歌,然而寥寥无几。
“老毛,你也来点!”
“军哥,你先点吧,你先唱!”
“那好!”
高建军拿起放在点歌屏边的一支话筒,打开“喂”了一通,然后点了一首庞龙的《两只蝴蝶》。老毛立刻高叫道:“军哥,一上来就是绝活啊!”高建军笑着说了声“靠”。
在音乐前奏里,高建军重重地咳了两声,身子不自觉地往一侧倾斜。高旦阳发现他的双腿分明在颤抖,可他的上身,包括捧着话筒的双手,又似乎相当镇定。
“亲爱的,你慢慢飞……”高建军眯着眼唱起来,高旦阳顿时觉得身上像是有几百只蚂蚁在爬——起了所谓的鸡皮疙瘩。高旦阳在心里承认,高建军唱得并不难听,只是怪异——如果换一个对他不是这么熟悉的人来听,或许就不会有这样的感觉。他再熟悉不过的,是高建军一口地道的方言,一口粗鲁的野话。他从未见过高建军似此刻这般的“饱含深情”。
高建军一唱完,老毛就大声喝彩,还拍起了巴掌,高旦阳也跟着拍了几下。
“老弟,你来!”高建军兴奋地招呼高旦阳。
高旦阳慌忙摆摆手,说不知道唱什么。
“胆子大点嘛,又没别人!”高建军把话筒往高旦阳手里塞。
高旦阳不好再拒绝,手抓住还有高建军手心余温的话筒,脑袋一下子就迷糊了,似乎里边突然涌进了太多的东西,又似乎里边突然变得空空荡荡。他连任何一首歌的名字都想不起来了。
就在这时,响起了敲门声。刚才那位服务员送东西来了。除了六瓶百威,还有一碟花生米,一包爆米花。
趁这个时候,高旦阳让心跳平稳下来,之后一些熟悉的歌名才逐渐在脑海冒出:《吻别》、《2002年的第一场雪》、《双节棍》、《青花瓷》……但这些他也只是熟悉,从没唱过,最多只是在无人的时候轻轻哼过。那唱什么好呢?他觉得脑袋又开始迷糊了,而此时又听到了高建军和老毛的连声吆喝(他感到老毛的声音是从点歌屏那儿传来,他在准备给自己点歌吗?)大概是灵光一现,他想到了一首再熟悉不过的歌,而且他还曾在舞台上合唱过——瞬间,他将歌名报了出来:“唱《让我们荡起双桨》”。
高旦阳看到高建军猛地一笑,之后就拍起手掌道:“好,也可以!”
很快,音乐前奏响了起来。高旦阳转过身,看到了电视上的黑白画面——画面里出现一座白塔,一座白桥,一个小湖,一群划船的学生……他在想这首歌的画面怎么会是这样?那些学生是哪个年代的呢?但歌声的节奏突然响起,他连忙接上去,立马又意识到,画面上歌词隐没的速度比自己预料的要快很多。他跟着画面上的速度唱去,觉得简直就像在念课文一样,干巴巴的,毫无节奏可言,而且他还发现自己对歌词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熟悉,毕竟那是很多年都几乎没有再唱过的一首歌……唱完,或者说念完,高旦阳才发觉话筒已经黏糊糊的,手心里满是热汗……老毛又是喝彩和拍掌,高建军则将手指伸进嘴里,吹了几个响亮的口哨——这令高旦阳心头一热,对高建军和老毛都充满了感激,同时也意识到,这不过就是一场可以随心所欲、无所顾忌的游戏。是啊,唱得好不好没有一点关系,只要开心就好。这么一想,他竟有了再唱一首的冲动——也许还是想向高建军他们证明,自己是可以唱得更好的。但他还是把话筒给老毛递过去。
“来,先喝点酒。”高建军坐在沙发上,一手夹着根烟,一手拿着一瓶啤酒。
高旦阳拿起一瓶已开的啤酒,猛地灌了一大口。
老毛在唱歌之前还讲了几句话:“今天呢,阳子过来了,很高兴认识你啊阳子,以后咱们就是朋友了,下面,我就把一首《朋友》送给你,祝我们的友谊天长地久!”
高旦阳听得心里又是一热,觉得和老毛确实已是很好的朋友了。他看着老毛矮小的个子及他脸上发亮的红斑,竟然还生出了一种怜惜之感。
高旦阳感到老毛唱歌实在没有什么可挑剔的地方,咬字不用说,和自己、高建军完全不在一个层次,该停的地方停,该高的地方高,似乎完全契合音乐的节奏。
当老毛唱完,高建军便高喊道:“再来一首!”
于是,老毛又来到点歌屏那儿,边点击边说:“那我就再来首我们老乡的歌:《蓝莲花》。”
高旦阳没听说过这个歌,便问高建军是谁唱的,高建军说许巍。高旦阳连许巍也不知道,就问高建军老毛是哪里人。高建军说:陕西。
老毛唱完《蓝莲花》,把话筒给了高建军。高建军连着唱了周杰伦的两首歌:《东风破》、《发如雪》。这回高旦阳不断地对自己说:不就是唱着玩嘛,不用在意那么多。同时,他也不断地有要再唱几首的冲动,甚至在心里排好了想唱的那些歌的顺序。在高建军唱完后,问谁要唱时,高旦阳却突然胆怯地摇起头来,心说再等等吧,还有的是时间。这回高建军没有强塞,而是把话筒给了老毛。老毛又唱了两首。其间,为了给自己打气,高旦阳不时地吞一口啤酒,一瓶酒眼看就见了底。老毛唱完,将话筒递过来时,高旦阳立刻接住了。
“唱张学友的《吻别》。”依然是老毛帮他点歌。
这一次,除了在高音的时候唱不出来,高旦阳觉得没有太多的毛病。一唱完,他又要老毛帮他点了一首国语版的《上海滩》。
六瓶啤酒都喝完了,高建军就按玻璃桌上的一个服务器,叫来服务员又要了六瓶。没过半个小时,酒又喝光后(高旦阳总共才喝了两瓶),高建军干脆又一次性叫来了十二瓶。后来,也许是唱累了,高建军和老毛只是坐在沙发上说话,高旦阳也没什么兴趣了,加之不好老要老毛点歌,便坐在一旁听着。一开始,主要是高建军和老毛谈他们熟悉的事情,一个人的名字老是被他们提起:老刘。
说到气愤的时候,高建军面露凶光:“他算个吊!妈拉个逼!老子哪天拿刀砍死他!”
“军哥,你这个人就是太直了!不过我就佩服你这点,讲义气!豪爽!老刘那个瓜娃就算当了站长我也不服他。”
“我不跟你说笑!老毛,我真的会砍死他!他最好不要再惹我!”
“军哥,你是说一句话砸一个坑,我当然信你!”
“老弟!”高建军突然拍了下玻璃桌,朝坐在他另一边的高旦阳嚷道:“你说我是不是个说话算话的人?”
“当然是!”尽管才喝了两瓶多点,高旦阳觉得自己已有点头晕了。
“是!我信我老弟的话!我和我老弟——是从小一块长大的哥们!”这时高建军又拍了下桌子,好像怕高旦阳没注意听他说话一样,“老弟,不容易!一块长大的弟兄不容易!我比你大一点,虽然你没叫过我哥,可我把你当亲兄弟!你这回出来,我先带你玩,带你爽个够!你如果想在城里呆,我就帮你找工作,就算找不到,你就跟着我!我吃肉,绝对不会要你喝汤!老毛,你说是不是?”
“那绝对是!”老毛坚定地说。
“老弟,你说呢?”高建军朝高旦阳伸过手去,毫不在乎一个啤酒瓶被碰倒在了玻璃桌上,发出了巨大的声响。
高旦阳这时才觉得高建军有点醉了,对他刚才那番令自己热血翻涌的话不禁生出几丝怀疑。但他还是动感情地拉住了高建军的手说:“我也一直把你当哥呢。”
“好!那你就叫我哥!”
“好,哥!”高旦阳感到惊讶,自己喊出“哥”来时,内心竟没有丝毫的犹豫,更没有丝毫的震动——从前,他可都是直接叫“高建军”这个名字的。或许,我也有点醉了,他想道。
“军哥,你也是我哥!以后我就死心塌地地跟着你,听你的,你说做什么,我就做什么!”老毛兴奋地说。
“好!——好兄弟!来,喝酒!”
高建军拿着酒瓶分别和老毛、高旦阳手中的酒瓶相碰,然后仰头将瓶里的大半瓶酒喝光。
几个人开始不断地出门上厕所。高旦阳见高建军起身的时候已有点摇晃了。但老毛除了脸上的红斑更加发亮,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变化。高旦阳觉得自己的意识越来越模糊,四肢越来越无力,小腹还隐隐作痛。这样的感觉使他想起不久前的那场中暑。那天他被奶奶叫去在田埂上锄草,后来又站在一丘有泉眼的稻田里舀水,将水倒到另一丘缺水的田里去。脚下清凉,头顶却是没遮没拦的烈日,这使得他一回到家就有了中暑的症状,到了晚上更是上吐下泻。现在,又有了想要呕吐的感觉——这更勾起了他回想中暑时的难受滋味,所以当高建军再和他碰瓶子的时候,他只是小小地抿上一口。
老毛说起几天前见到的一个开车加油的美女。“那身材,真他妈的辣!衣服绷得紧紧的,前面挤出白白的两大坨,差点就露出奶头来了,那乳沟深得像个大峡谷。穿着个高跟鞋,屁股翘得高高的!我操!军哥,那绝对是你喜欢的那种!”
“我靠!有——这样的骚货,兄弟你也不叫我——出来看?哪天?你说哪天——看到的?”
“前两天嘛,晚上,那时候你上厕所去了!”
“我靠!”高建军猛地一声大喊——简直就像嚎叫。显然,他已控制不了自己的声音。大概是意识到了这一点,想要镇定一下,他去拿桌上的烟。但抓烟时一翻盒子,好几根烟都掉在了地上。老毛帮他从盒子里抽出一根来。
“抽,都抽!来——老弟——也抽!”他将手里的烟伸向高旦阳。
高旦阳接过烟,从桌上拿起打火机点着了。也许是由于酒精的麻痹,他并未从烟里吸出什么味道。但看着烟雾在彩色灯光里缭绕,他有了一种置身梦境的感觉。
“现在晚上有好多玩车震、打野炮的呢!”老毛突然把一张嬉笑的脸偏向高旦阳。高旦阳并不明白他说的是什么。但为了表示自己完全明白他的意思,便也努力作出一副与之类似的表情。
老毛接着拍了拍高建军的肩膀:“军哥,你给阳子说说?”
高建军一下子没反应过来。
“那些半夜来加油的人啊,是不是有很多?”
高建军听了,只是眯着眼嘻嘻地笑着。
老毛也看着高建军笑,一副与高建军心照不宣的样子。
突然,高建军大喊了声“走!”
老毛立马接道:“去哪里?”
“思……勤路啊,操!”
“现在啊?”
“现在!”
高建军重重地按了服务铃。
高旦阳走路也有点摇晃了。他能清楚地感觉到自己在笑,想要敛住,却无能为力。他抑制不住内心的快乐。他想到昨天的这个时候自己还待在一间简陋的屋子里,与爷爷奶奶在昏暗的光线里看着电视(爷爷奶奶舍不得电费,看电视时总是把灯关掉)。电视里上演的都市繁华,昨天还如此遥不可及,可现在自己竟也经历了一遭。而眼下,还有一种更让自己渴望的经历即将发生(从高建军与老毛的言语表情里,高旦阳已猜测到他们要去的是一个什么地方)。这样的经历,如果放在昨天,只能说是一种奢望,可现在,它在切切实实地、一点点地、可以倒数地接近。曾经无数次的幻想即将成真,曾经无数次的渴望与冲动即将彻底地释放——他感到自己正走向一个神秘的领地,那儿,无疑充满了不可思议的惊奇与欢乐。这样的欢乐,他似乎已经提前感受到了。
的士载着他们前往思勤路。路上,高建军突然想起一件事,就叫司机找个建设银行的自动提款机停一下。高建军下车去取钱的时候,老毛怕他不清醒,跟高旦阳说了声后,也跟着下去了。隔着玻璃窗,高旦阳看到老毛抓着高建军的手臂进了取款的地方。好几分钟过去了,却仍不见他们出来。司机有点坐不住了,一会朝取款的那边瞧,一会打量着高旦阳。高旦阳从他的眼神里看到了责备,也看到了戒备。
“碰到鬼了不?”司机终于埋怨道。
高旦阳也越来越不安,很想下车去看一下,又觉得司机肯定不会同意。在很短的时间,他想到了多种可能性:他们在排队;取钱的机子突然坏了;里边有人抢劫,并把门挡住了;高建军因为反抗已经被捅了几刀,倒在血泊里……他突然发觉,自己并不担心高建军他们的安危,反而十分担心接下来的事情会泡汤——在接下来的那件事面前,别的一切,似乎都显得无足轻重了。
高建军和老毛终于走了出来。高建军看上去似乎精神了许多,老毛也没有再去搀扶他。
“在里边吐了。”老毛钻进车子后对高旦阳说。
思勤路是与大路交叉的一条小路。路上隔很远才有一盏路灯,两旁都是些低矮陈旧的建筑,不多的光线从里边透出来。高建军他们从路口一直往里走,路面一点都不平。路过一堵围墙的时候,那儿完全没有什么光线,但依稀能看到前方的灯光——到了那儿,高旦阳才看清是一道铁大门,门边挂着一个牌子,表示这里是一所大学(高旦阳从未听说过那个名字)。过了大学门口,又继续往前走,只见左右是一些杂货铺、水果店、书店、地摊等。路上的人很少,高建军他们三人并排走过,吸引了不少人的目光。又走到昏暗点的地方的时候,一个戴眼镜的矮个中年男子从附近凑了过来,高建军默契地迎了上去。
高建军和中年男子聊了几分钟,还用手机记下了一个电话号码。
“搞定了,300块一个,学生妹!包夜!我们先去找个旅店。”高建军走过来后兴奋地说。
高建军在旅店的房间里打了个电话,叫对方把人送到“喜洋洋”旅店的406来。“喜洋洋”就在与思勤路交叉的那条大路上,总共四层,每一层都隔出了尽可能多的小房间。这间406临街,打开窗户就可以清楚地看到思勤路路口。尽管开着空调,老毛还是不时地把窗子拉开,侧身去看是否有女孩从那边过来。
“军哥,要是来的妹子太丑怎么办?”老毛突然问道。
“他保证了不会丑的,太丑就打电话叫他换!”高建军打开了电视,不停地按着遥控。
“哦,那就好!”
“军哥,你说真的是学生妹不?”老毛又问。
“那你觉得上次那个是不?”
“我觉得是!呵呵,不过不知道这次……”
“管他是不是!你操就是!”
……
高旦阳这时才真正感受到了与高建军、老毛之间的距离——他们之间似乎有一套只有他们自己才懂的语言。至少,在即将面临的那件事情上,他们与他之间就有一道巨大的鸿沟。他们是“过来人”,而他呢,远远地站在他们对面。他朝他们看过去的时候,只见重重的迷雾,他们朝他看过来时,却是一目了然——高建军突然问他怎么了(他闭上眼靠在床头)。他忙说没事,只是头还有点晕。一说完,就更感到羞愧,心想高建军他们肯定看出了自己的紧张,并且知道他的紧张不仅源于对即将经历的事情的期待,还源于对即将踏入的那个陌生世界的惊恐。对那样一个世界,他是如此的无知。而且,在那个世界里,他将一个人孤独地前行,高建军,老毛,都不会引领他,更不会代替他,就像在ktv的时候,他们替什么都不会的他点歌那样。
响起了敲门声。高建军打开门,一个显得有点胖的五官还算清秀的女孩站在门口,身高大概1米65,穿着一件宽大的白色丝绸上衣,一条短牛仔裤,脚上是一双白色运动鞋。她的身后还有两个女孩,猛一看高矮差不多,都是1米60左右,但其中一个穿的是平底凉鞋,另一个的凉鞋则差不多有十厘米高。那两人进房时还在说话,大概是一路说过来,这时还未尽兴。穿高鞋子的那个说:“我有什么事情去跟我爸商量时,他就要我去跟我妈说,我妈呢,也叫我去跟我爸说,她们两个就是这样……”说话的这个穿着T恤短裤,脸长而扁,像是被什么重物压过的一般,她的耳朵上还吊着快垂到肩膀的银色链子(耳环?)。高旦阳一见就觉得厌恶。另一个女孩穿着黄白绿横条相间的361度运动上衣,长得还不算丑,只是脸有点宽,嘴唇显得太薄。三个女孩的年纪都不大,是有点学生的样子。
“不会就一个房间吧?”穿高鞋子的那个冷冷地扫了一圈后问。
高建军正打量着那个丰满的女孩,他对她似乎很满意。“当然是三间!”他先回答了那个女孩,接着就转头对老毛和高旦阳说:“就按高矮搭配吧。老毛,你带她过去,老弟,你带她。”高建军给高旦阳指的是穿361度那个,给老毛指的是穿高鞋子那个。高旦阳暗自庆幸。老毛却满脸不快,但还是什么也没说,搂着自己的那个出去了。
“怎么称呼啊帅哥?”女孩一进房就大方地问高旦阳。她也带着明显的南方口音,但咬字还算准确。
“我叫高旦阳。”高旦阳尽量让自己显得平静。
“哦,gao是什么gao?”女孩一本正经地问道。
“高兴的高。”
“dan是什么dan?”
“日字下面一横。”
“什么?”
“日子的日,下面再一横。”
“哦,那还有一个什么字啊?”
“阳,太阳的阳。”
女孩突然笑了起来。高旦阳一开始觉得莫名其妙,后来猛地意识到自己是被戏弄了,脸烫得厉害,额头还冒出了热汗。
“我去洗澡,你赶快开空调,热死了!”女孩笑着将自己带的一个白色小包往床上一扔,然后进了卫生间。
高旦阳这才意识到房间里的闷热。他找到遥控器,将空调开了。
高旦阳坐在床沿,听着卫生间里哗哗的水声。女孩在小声地唱歌(一首他从没听过的歌),嗓音颇为悦耳。他无法想象,这样一个女孩竟然是做那个的。她的穿着打扮,她的言行举止,和一个平常的女孩没有任何差别。当然,那个戴着长耳环的有点不同,可她不也是有父母?不也和父母商量事情?商量什么事呢?当然是些平平常常的家事。想到卫生间里的几乎就是一个平常的女孩,而且可能还是一位大学生,高旦阳的心里就充满了一种对她的爱意,还想到可能会和她发生一段感情。
当女孩从卫生间出来时,高旦阳用一种炽热的目光盯着她,内心充满了一个恋爱者般的激动。女孩穿着上衣,下面却只穿着一条白色的小内裤。她的大腿鼓鼓的,像青蛙的一样。她像是被高旦阳的目光给吓住了,站在那儿愣了好几秒钟。突然她扑哧一笑,用一种撒娇的语气朝高旦阳喊道:“看什么看?想吃了我啊?”
高旦阳羞涩地垂下头,像躲避什么似的进了卫生间。
草草冲了一下出来,高旦阳也穿着上衣和内裤。女孩正坐在床上玩手机。因过度兴奋而头脑眩晕的高旦阳猛地坐到她身边,吓了她一跳。
“你在玩什么啊?”趁着脑袋发热,高旦阳又大胆地将头贴到女孩胸脯那儿,去看她手机上的内容。但他显得嘶哑的声音还是暴露了他的紧张。
女孩将手机一藏,然后往床上一躺,朝高旦阳喊了声“来吧”。
高旦阳从她的语气里听出了恼怒,但还是往她的身上趴去。当身体与女孩的身体完全接触,他便感到一阵比刚才更强烈的眩晕,整个身体都簌簌地颤抖起来。他体验着这种从未有过的感觉,双手一动不动地摊在两侧,似乎忘记了它们的作用。女孩在他身下大口地呼吸,口中一股股热气喷在他发烫的脸上,令他更感迷醉。
当这阵感觉消退,高旦阳才用手将女孩搂住,然后试图去亲女孩的嘴唇,但女孩猛地把嘴移开了。高旦阳并不在意,顺势将嘴贴在她的脸颊上。很长一段时间,他都只是用嘴唇贴着同一个地方,并轻轻地吮吸,仿佛那儿是一道甘泉的出口,在他不懈地努力下,泉水迟早会喷涌而出。女孩的呼吸越来越局促。突然,她猛地将头一偏,嘴唇敏捷地与高旦阳的贴在了一起,同时一截灵巧的舌头钻入了高旦阳的嘴中。高旦阳顿时又是一阵眩晕。
女孩调皮地看着高旦阳,手指在他的背上来来回回地画着。
高旦阳压在她身上,似乎没有了动弹的力气。
“你下去啊,压得我痛!”女孩又撒娇道。虽这么说,但手指还在高旦阳的背上画着。
高旦阳翻到一边去了。
女孩马上起身去了卫生间。高旦阳一动不动地躺着,不断回想着刚才发生的一切。他不敢相信那一切真的发生了,因为期待中的那种快乐并不曾到来。是本来就不过如此?还是太迷糊而不曾仔细地体验?或者是需要更多的尝试?听到卫生间里又响起水声,想象着女孩赤身裸体的样子,他的下身马上又挺立起来。
女孩回到床上的时候,看到高旦阳又朝自己压过来,不禁惊呼道:“不会吧!你就不能让我休息会?”
高旦阳搂着她吻了会,但还是被她推开了:“去!先洗个澡啊!”
高旦阳洗完澡出来,却发现女孩已不在房间里了,连房门也是敞开着的。高旦阳连忙去将门关上,又迅速地穿好衣服。这期间,他已听到了隔壁的吵闹声,心想女孩一定是跑到那边去了。
隔壁就是406,高建军的那间。高旦阳一过去,就听到高建军在朝着电话吼叫:“说好包夜的!不包夜老子就不给钱!妈拉个逼——怎么?老子就不给!——有种你就来!”
不仅是361度女孩,连老毛、高跟鞋女孩也都在。
“怎么回事?”高旦阳贴着361度女孩问。但女孩只是冷冷地看了他一眼。他又把目光投向高建军。高建军光着膀子,一脸凶光地瞪着高跟鞋女孩。看来,问题是出在她身上了。她的问题,当然要问老毛。于是高旦阳又问老毛怎么了。
“她说要走呢,还要我们付300块。”老毛嬉皮笑脸地说。
“为什么?”
“发神经呗。”
“你妈才发神经!”高跟鞋女孩狠狠地盯着老毛,尖着嗓子嚷起来,“你他妈的变态,做了什么你自己知道!你好意思做,我还不好意思说!”
“你个婊子装什么?”老毛轻蔑地回敬。
“你说什么?你说什么?”高跟鞋女孩叉开手指朝老毛扑过去,其他两个女孩也一拥而上。老毛慌忙往高旦阳身后一钻,然后跑到门外去了。高跟鞋女孩要追,却被高建军挡住:“没完了是不?要走你就走!”
“那你给我钱!”
“没有!”
几个女孩迅速组成统一战线,七嘴八舌地朝高建军吵闹起来,高建军则只是硬邦邦的一句:“要钱没有,要走随便!”
高旦阳看着眼前的混战,感到无能为力。老毛则像是欣赏一场喜剧似的,站在门口嘻嘻地笑着。
高旦阳没看到那些人冲进来,只感到身后像刮起了一阵风。当他看到高建军被人一拳打倒在地时,一把刀已架在了自己脖子上。刀的寒冷瞬间从皮肤渗入体内,使得他甚至不敢去看是什么人拿着刀站在自己身边。他僵直地站着,眼睛也僵直地盯着一个地方——高建军在那儿挣扎,但一个人的拳脚不停地落到他身上。后来,他见过的那个矮个子中年男人拿着刀在高建军的脸上拍着,一边拍一边骂:“你他妈的很屌是不是?”“狗杂种”、“敢骂老子!老子剁死你”……
那么快,房间里又安静了下来。当高旦阳感到那把刀已离开脖子的时候,却还是僵直地站着,僵直地看着高建军趴在那儿。当老毛将高建军扶起来的时候,他也只是看着,感觉那不过是电视中的情节。接下来情节该怎么发展呢?他迷糊地想着——带着伤者去医院?病好了就去寻仇?把那个矮个子也狠狠地踩在脚下,然后取代他称霸一方?他念念不忘的还有一个情节:一个女孩用嘲弄的眼光冷冷注视着自己——这是那个曾向他撒娇的女孩,这是那个曾与她亲吻的女孩,这是那个曾在他的身下轻轻呻吟的女孩——即使是很久以后回想起来,他也觉得这不可能是真实的。
高旦阳终于有些清醒了,发现高建军伤得并不重,只是脸上和腰背有几处红肿。他拒绝安慰,拒绝去看医生的建议,拒绝“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他只是疯狂地朝老毛、高旦阳喊道:“老子要砍死他!他死定了!”
高建军宣布了计划:先去买刀,再去思勤路找那个矮个子。一说完他就冲下楼去。高旦阳连忙跟上,老毛则落在了后面。
已经是半夜,街道上几乎看不到什么人。但燥热的空气依旧,人不管走到哪里,都像被捂在一个封闭的空间里一样——此时看上去毫无生气的街道更是给人这种感觉。高建军在前边走得很快,似乎非常明确自己要去的地方,根本不考虑方向。高旦阳保持跟他差不多的速度。高建军的鞋子踏出沉重的“啪啪”声,高旦阳的则发出连续不断地“嗤嗤”声。他担心鞋子会坏掉,但转瞬又觉得好笑:他们就要去杀人,他却还在乎一双鞋子!想到要去杀人,他竟一点也不觉得激动,更不觉得害怕。他想着,杀人不过是电视中的情节——而现在,这一切都多么真实,真实的路面,真实的影子,真实的脚步声……杀人,这种只出现在电视中的情节,在真实中怎么可能发生?何况,高建军不过是一时冲动,他真的敢杀人么?
沿着大路走了好几百米,又插进一条小路走了好一段,高建军才看到一家24小时营业的超市。他毫不犹豫地钻了进去,没多久就空手出来了。他用普通话跟高旦阳嚷道:“老弟你给我点钱买刀!妈拉个逼!老子的钱包被那些杂种拿走了!好!反正一块算!”高旦阳将自己唯一的一张百元钞票掏出来给了他。高建军拿着钱,很快就将刀买了出来,还提着一袋听装啤酒。
高建军将刀递一把给高旦阳。那是一把连柄一块二十来厘米长的水果刀,塑料套和刀柄都是红色。
见老毛还在慢慢地走过来,高建军骂了声“操”,往来的方向走去。
“军哥。”碰在一块时,老毛亲热地喊道。
高建军冷冷地将一把水果刀递给他:“到时砍不砍随你,不过你得跟着去壮个人数!”
老毛默默地把刀子接过去了。
三人来到思勤路。那儿愈加的黑了。大学的校门及所有的店铺都已关闭。在碰到矮个中年男子的地方,一个人都没看到。
“我操!”高建军愤怒地将手里的一听啤酒往墙上砸去。高旦阳倒是觉得满意,心想这就是真实的世界——人,不是那么容易杀成的。
“回去了吧军哥,大不了明天再来!”老毛建议道,高旦阳也想附和。
“要回你回!”
“那我们还去哪?”
“再找找看!那杂种肯定还在附近拉客,我就不信找不到他!”
高建军决定以那所大学为中心,仔仔细细地搜索一圈。
碰到那个人的时候,他们已经围着大学走了两三个小时,都已疲惫不堪。好在,啤酒不断地为他们补充着水分和能量,也麻痹着他们的神经。高建军挨了一记重拳的左脸颊肿得老高,他不时地用冰啤酒罐贴在肿起的地方。但高建军似乎并未因疲惫与疼痛而泄气,相反,由于长时间找不到矮个,加上不断地灌进啤酒,他的愤怒在体内越烧越旺——这从他变得越来越红的眼睛就可看出。高旦阳和老毛都意识到,如果高建军今晚不将体内的怒火发泄出来,他是无论如何都不会罢休的。因此,他们都只是默默地跟着他,什么建议都不提。
当时,他们正接连朝着一家宾馆的墙根撒尿。一路上,他们已经在路边撒了好几次尿了。朝着城市里那些漂亮的设施或建筑撒尿,这给了高旦阳一种前所未有的满足感。他仿佛看到自己已经将整座城市踩在脚下,他的两脚跨在城市的两个最高点上,想往哪撒就往哪撒。这个时候,他还在内心里欢快地唱着歌——残存的一点意识告诉他,高建军在愤怒,还是不要把歌唱出声的好。
一撒完尿,他们才发现有人在看着他们。那是一个高大的二十多岁的青年,穿着衬衣、西裤、皮鞋,似乎也喝了不少酒,摇摇晃晃地走着。他边走边盯着他们,似乎是要将他们的长相牢牢地记住。
“你看什么看?”高建军朝他吼道。
对方只是冷笑。
高建军逼过去。
那人冷笑着偏过脸去。
高建军狠狠挥出一拳,那人用手一挡。两人很快扭成一团。高旦阳一开始只是迷糊地看着。他感到奇怪,为什么那两个人打起架来那么别扭。当他意识到里边的一个人是高建军时,便冲了上去,抡起拳头往那个陌生人的身上砸。高建军与那人都摔倒在了地上。那人两手用力地掐住高建军的脖子,高建军则一手抓着那人的一个手腕,一手抓在那人脸上,血在那张脸上已清晰可见。这时,高旦阳使出全身的力气朝那人身上踢去——他感到像是在踢一个柔软而沉重的皮球,他渴望着能将它一脚踢飞。他张着双臂,大声地吼叫。他还在笑,笑得像是感受到了一种极致的快乐。突然,那人放开了高建军,翻过身来猛地朝高旦阳踢出一脚。这一脚正中高旦阳的腿肚子。高旦阳只感到那儿一阵抽搐,那条腿一下子就软了下去,同时整个身体也倒下了。他抱住被踢的小腿在地上翻滚,除了痛,什么也感觉不到了。
后来,当高旦阳回想起当时的情景的时候,也只有一些模糊的印象。他感到自己从裤兜里抓到了一把刀子。他想要报复,想要另一个人也尝尝剧痛的滋味。是的,他只是想让那人尝尝痛的滋味,一点也没想要杀死他。他只是想让他痛,除了痛,再感受不到别的——于是,他把刀插进了那个人的身体。
作者: lostboy 时间: 2011-7-18 17:56
神秘的江东。真是个多产的变色龙啊。先占沙发。慢慢看。
作者: 死因里 时间: 2011-7-18 18:33
将三个人各自的性格刻画地入木三分,即使在事件冲突到达最激烈之处,也保持着叙述者应有的冷静而不失准确。特别是高旦阳的一些心理活动,像在他们取钱很久还没出来的时候,他更关心的是自己能否唱K这件事。
偶尔一两处有些做"土"的痕迹。
"和我,高建军不在一个层次上。"这句是否应该改为"我,高建军和他不在一个层次上"?
作者: 陈鱼 时间: 2011-7-18 20:00
氛围和句子都不错的 只是整个进程似乎缺少一些深入、层次、变化 尤其最终落在这样一个结尾竟有了俗套的感觉
作者: asui1003 时间: 2011-7-18 21:33
本帖最后由 asui1003 于 2011-7-18 23:06 编辑
结尾确实不好;但要改的话,先要把题目改掉,比如改成“方言”;然后结尾断在召妓前或冲突前;当然还不能直接砍断了事,还得补写一点。——又感觉这样提意见挺没趣的,毕竟不是自己的作品,不应拿自己的喜恶来建议别人。
《让我们荡起双桨》的MV是在北京景山旁的北海公园拍的,蛮怀旧哦,男男这么年轻竟也看过 ^_^
作者: 江冬 时间: 2011-7-19 09:27
谢谢各位。
回死因里:你提到的那句是“和自己、高建军完全不在一个层次”,中间是个顿号,我觉得表述是没问题的。还有高旦阳在车上惦记的不是唱k,而是去思勤路。
回陈鱼、阿穗:这个故事是有真实背景的,事件的发展就是这样,结尾确是杀掉了一个陌生人。生活本身往往比小说更不可思议。活在中国其实很精彩,对于一个小说作者来说算是一种幸运。
作者: 死因里 时间: 2011-7-19 10:32
在手机上看和回复的,一打字就成唱K了,符号上确实还看得不够仔细:)
作者: asui1003 时间: 2011-7-19 12:14
我觉得情节是否真实发生过,不影响对小说的评价,除非这篇是纪实文学,但纪实文学不会这样描写人物心理、动机,以及环境细节等。所以说到底,这就是一篇叙事小说,而无论其情节是否取材自真实事件。既然是叙事小说,它就要求作者对现实具有独特的发现力;在叙事艺术方面具备美感和创造力。现实生活可以是一篇很烂的小说,可以很不真实,而小说可以比现实更真实。现实中每天都在发生无数事件,这些事件可以说都是独一无二的,都可以成为小说的素材——但若不加取舍地选择,不讲策略地叙述,得到的大多也只是陈旧、俗套、缺乏美感和内涵的作品(并非指本篇,我觉得本篇的前三分之二篇幅描写得很好,让人充满期待)。叙事小说作者不能像普通人一样在看待事物时只停留在事物的表面,或满足于事件的完整性。普通人追求事件的完整表达往往是为了归纳事件的现实意义,总结经验教训,而不是为了艺术审美。以上都是真心话,水平有限,说错勿怪。
作者: 陈鱼 时间: 2011-7-19 14:10
结尾确是杀掉了一个陌生人。生活本身往往比小说更不可思议——我还遇见过儿子把母亲肚子搞大了,儿子要打掉母亲肚子里的孩子,母亲怕因此失去这个操她的儿子而坚决不允许的事,但这所谓的“不可思议”和“精彩”跟小说有关系么?
而且你的这句话让我觉得,这个ID是江东在用么。。。。。。
作者: 不有 时间: 2011-7-19 15:41
一直在想ktv那个场景,因为不由得会想起论坛里几个著名的“ktv桥段”,对读者来说,它们好像构成了现实层面之外的一层经验(或者说这些桥段等于发明了一种现实),而作为作者,如果“不幸”读过这些段落,可能会感到被一种双重的经验包围了(现实的和小说的),这样就要分别从两方面进行突围,才能完成对经验的更新,已经相当困难。而这篇小说的难,可能就需要在对经验的处理上多挖掘一些不同的出路,不能过于正常和顺流而下……
作者: 江冬 时间: 2011-7-19 16:02
回阿穗:你说得很有道理,对我很有启发,谢谢。我的老毛病是中规中矩,缺少实验性的思考,这方面必需要做些改变了。
回陈鱼:呵呵,看到大家对这个结尾的看法后我的第一想法是,肯定是我大惊小怪了,就是因为这个结尾才让我想要写这个小说,因为它对我来说是足够震撼的。我最近才比较关心社会上的事,看电视和新闻多了,使我觉得现实生活是不可思议的,尤其是政治民生方面的,远远比我从前的阅读更不可思议。以前读卡夫卡,读《大师与玛格丽特》等,都没有当下某些事情给我带来的荒诞感。我觉得自己目前的生活体验与阅读都是非常幼稚的,对于故事情节的“不可思议”、“精彩”还是抱着欣赏的态度。其实说了这么多,还是不是很明白你的问题,所以也不知道自己要说些什么。就到这里吧。
作者: 江冬 时间: 2011-7-19 16:17
一直在想ktv那个场景,因为不由得会想起论坛里几个著名的“ktv桥段”,对读者来说,它们好像构成了现实层面之外的一层经验(或者说这些桥段等于发明了一种现实),而作为作者,如果“不幸”读过这些段落,可能会感到 ...
不有 发表于 2011-7-19 15:41 
写的时候我想到陈卫和段林的两个,尤其是陈卫那个,为此我不敢细写人物是如何唱的,而只写高旦阳的感觉。我偷懒了,也确实感到很困难。
作者: 陈鱼 时间: 2011-7-19 16:57
本帖最后由 陈鱼 于 2011-7-19 17:18 编辑
回阿穗:你说得很有道理,对我很有启发,谢谢。我的老毛病是中规中矩,缺少实验性的思考,这方面必需要做些改变了。
回陈鱼:呵呵,看到大家对这个结尾的看法后我的第一想法是,肯定是我大惊小怪了,就是因为这个结 ...
江冬 发表于 2011-7-19 16:02 
荒诞其实只是一种存在的理解 我个人觉得 没有所谓的A比B荒诞 荒诞被艺术地再现成为小说(或者某一类小说) 荒诞的原始存在仅仅只是存在物 跟人性、道德、律条、爱情一样 都是阳光下的尘埃 荒诞有内容之别 但无高下之分 不过也或许是我长久生活在这个神奇国度的各类时事新闻中的缘故——我只是被“江冬这样的作者竟然被这样的事件结尾震惊到”感到震惊 很喜欢这一整篇的准确 句子比你上两篇个人感觉舒展很多 中间高旦阳身上的两个空间的对照很触动我 只是收在这个结尾让我很窝火 哈哈
作者: lostboy 时间: 2011-7-19 17:37
可真够狠的。
文字很正统,但缺乏了一种纯正.
心理描写有些模式化。一些人物的塑造,情节的发展太一般化了,没有超出读者的想象。没有什么出人意料的地方。更像是一篇正统的青春热血的硬派小说。
引用一下瓦莱里的一段话:
艺术观察能达到几乎是神秘的深度。被观察的客体失去了名称。光和影会形成极其特殊的体系,会呈现极其独特的问题,这样的问题不依赖于任何知识,也不是来自任何实践,其存在与价值只源于某个人的灵魂、眼睛和手的某种协调统一,而这个人来到世上的目的就是要感受这样的存在和价值,并在自己的内心深处把它们呈现出来。
这篇小说没有让我感到一件卓越艺术品的存在和价值。
说得太狠了。
作者: 水鬼 时间: 2011-7-21 22:03
我倒是非常喜欢这个结尾,因为在一系列的事情后(K歌、招妓),故事的发展走向渐渐逼近一种既在常理的控制下,又似乎超脱了生活的某种规则时——就是在这种状态下,高旦阳杀死了一个陌生人。
上次的摩托帮在整个的实起来后,结尾一下子跳到了虚,这种飞扬感紧张而又刺激。但是到了这个小说后,到了这个结尾,给人的感觉太平常了,主要是前面的叙述有些空,没能给人太多的现实感。对于多题材的尝试固然很好,但是经验又制约了这种尝试,所以当你感到震撼时,读者并不觉得震撼。
作者: 陈树泳 时间: 2011-7-22 00:13
讨论好热闹,先存起来,看完后加入大家的讨论。
作者: 陈树泳 时间: 2011-7-24 22:35
评论可真够狠的,一点都不留情面
大家都讲得很好,asui和陈鱼的引申尤为中肯。跟死因里感觉相似,特别是有些地方有些过于“土”了,反而失去“地方风味”而变得“声调凄厉”起来。总的来说还是粗暴了点。跟江冬近来多有交流,很明白他这种“粗暴”对他目前写作跃升的需要,这也是个挺艰难的过程,感觉作者在对自己做残忍的事情。一起加油。
作者: 生铁 时间: 2011-7-25 19:52
不清楚农村青年初入城的心态是否是这样的,但细节足够真实。最后动刀,和之前建军说要砍老刘的部分,感觉未形成前后呼应,反而好象提前泄了点气(能明白这么写的必要性)。另外小说的前半部分似极细腻,歌后找小鸡的部分速度好象快了起来,似乎作者力量都放在如何使唱歌和找小鸡的经历表现得如亲历般真实上了。结尾,我初读感觉是极自然的,除了"见到那人时"一句会使人略有误会外。有别的想法我再补充。
作者: 生铁 时间: 2011-7-25 20:04
一个乡村青年的城市幻梦还没有开始就幻灭了,一切他都还没有来及多想...从这个角度而言 ,这个结尾是可以的,故事本身也保证了完整。
我认为假使有人觉得此小说缺乏起伏层次,也许还在后半段的信息量与前半部分不同,我感觉。
作者: asui1003 时间: 2011-7-25 23:07
一个乡村青年的城市幻梦还没有开始就幻灭了,一切他都还没有来及多想...从这个角度而言 ,这个结尾是可以的,故事本身也保证了完整。
我认为假使有人觉得此小说缺乏起伏层次,也许还在后半段的信息量与前半部分不同 ...
生铁 发表于 2011-7-25 20:04 
故事当然是完整的,但用一宗特殊事件来表现进城青年的幻灭适合吗?或者,再退一步,用具体事件来表现进城青年的幻灭不偷懒不老套吗?结尾的误杀从叙事层面来看成了情节的高潮,但这个高潮和前面的叙述语感质地不合。这个结尾是“故事会”式的。而且,以“故事会”的标准看,前面的情节描写得太拖沓了;以小说的标准看,则结尾太庸俗了,糟蹋了前半篇的精致。综合整篇看来,形式结构上没有美感,甚至空洞。事件,无论其再震撼,现在这样子表现,其意义就局限在事件本身了,事件之下没有普遍和广泛的存在体验、命运的绝对性做支撑。只是让人读后觉得“这个男青年真倒霉啊,这下杯具了!”而不是“命运真是无常,个人的意志真是无奈啊!”换句话说,在叙事意识方面,缺少诗意的斟酌和取舍啊。男男的前几篇我没怎么回,因为知道自己没水平对陌生的小说形式提意见。但这篇的题材和叙事形式都是我比较熟悉的,所以多说了几句。如果在事件情节的选择上,比如这个结尾,对男男来说真的很吸引,真的很想写一写它,那么应在叙事策略上下功夫。写什么还是其次,关键是怎么写。比如说《一桩事先张扬的谋杀案》现在这样子虽也受过不少质疑,但如果它是以平铺直叙的方式结构叙事的,那保证还要烂得多。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7-25 23:26
事件之下没有普遍和广泛的存在体验、命运的绝对性做支撑。-----------赞同!
另外,看的时候,有点像看影视镜头的感觉。不知作者是否留意到?
作者: 江冬 时间: 2011-7-26 13:51
谢谢几位的讨论,在家上不了黑蓝,回复晚了。
生铁大哥你说得很对,在写这个之前,我就想过用什么方式来写,是尽量真实地呈现,还是模糊一点,甚至弄得荒诞一点。后来决定还是用前一种方法。因为它毕竟是一个新闻事件,只有尽量真实细致地去还原,才能满足我内心要“表达”它的愿望。因为缺少一些生活上的经验,所以这种力图求真可能会显得刻意了。你说的“泄气”那个,其实都是一种刻意安排——两个有可能会被杀的对象,但都没杀,反而杀了一个毫无暗示的,而且杀人者不是高建军,而是高旦阳,我试图用这样的方式去制造一种阅读上的多重意外。"见到那人时"这个句子也是为了增强这种效果。
这个故事有了这样的铺垫,这个俗套的结尾是否真的还俗套呢?它的结构是否真的无美感(艺术上的)呢?结尾的杀人,是这个作品的重心所在,如果没有这个结尾,可能这个作品确实会落入一种俗套,一种刻意不去碰触意外或戏剧化情节的俗套——只写平淡事件的小说,我们不也见得太多了吗?——这个是对阿穗说的。另外跟阿穗的观点还是有很多出入,慢慢说一下。
1.对“故事会”式的结尾我不会回避的,我写作追求的是一种“自然”,如果故事只有一个这样的结尾才是自然的,那我会毫不犹豫地用它。当然,在保证”自然“的基础上,要尽量避免写法俗套,在这一点上我还是做了努力的(如情节的铺垫,包括写结尾时采用的“视角”变化)。
2.“用一宗特殊事件来表现进城青年的幻灭适合吗?”——这个事件当然表现了一个进城青年的幻灭,但肯定不止这个。其实对要表达什么主题我是不在意的,我的重心放在对形象的塑造上,写这么三个人物,至于读者会得出什么结论,可能就各有看法了。
而不是“命运真是无常,个人的意志真是无奈啊!”
——命运无常,是有这么点意思在里边吧。假如高旦阳这时候坐在牢里,他心里念叨的肯定是”命运真是无常啊”。至于“事件之下没有普遍和广泛的存在体验、命运的绝对性做支撑”这个,我理解你的意思可能是说:并不是每一个进城青年都会去杀人的,这不过是个偶然的杀人事件,所以它不值一提。但我从你的话里还是感觉出,如果不是因为“杀人”这个结局,这个作品还是存在一些“普遍和广泛”的存在体验的。我对进城青年还是比较了解的,因为自己就是其中一员,还有大量的同学、亲人(其中很多是农民工),为什么这样一个故事会震撼我,很大程度上还是源于我对这个人群的了解,有一种切肤之痛。在这个作品里,高旦阳算不上是真正的“进城青年”,真正的那位是高建军,他进城后,没有背景,在工作上很拼命,为人也很仗义厚道,但在公司受“老刘”那种有后台的人排挤,性欲的解决只能靠找鸡,而且喜欢找“学生妹”,他是虚荣的,爱在朋友面前摆阔,爱面子,天天给有钱人加油肯定有心理落差,作为受歧视的打工仔,临到自己消费的时候爱摆架子、装有钱人,这决定了他在妓女面前不可能妥协,受到暴力对待或蔑视的时候会冲动,会买刀子,会嚷着要杀人,但最后他没杀,杀人的是高旦阳,这是为了避免落入俗套吧(在真实的事件里,是两人一块杀的)。所以,将目光放在高旦阳身上,说他没有“普遍和广泛的存在体验、命运的绝对性做支撑”我并不认同,他不过是代高建军杀人而已。尽管杀人事件里高建军是决定性的,但老毛作为另一种类型的打工仔,他推动了事件的发展。他以骗人来满足虚荣心,趁高建军“大方”的时候不断引诱高建军去找妓女,心怀不满时发泄在妓女身上,这样的人不会去杀人,但他与高建军的组合(打工仔的组合),酿成了杀人事件。农村出来的打工仔在这个社会上所承受的心理与经济压力是非常大的,身为其中的一员,或者说身在其中,确实很想说点什么,写这个小说,算是一种方式吧。
再次谢谢各位的讨论。
作者: asui1003 时间: 2011-7-26 16:02
我前一段回复针对的是生铁的理解,即他提出的“进城青年的希望幻灭”这一点,包括我说的“命运真是无常,个人的意志真是无奈啊!”这句,都是对应生铁从作品里体味到的“幻灭”意象。“幻灭”是生铁的领悟,不是我的。我在三次回复里都没有表达自己对这个作品的理解和感受,只是在写作意识方面发表观点而已。读了男男上面的回复,我仍然确信自己的回复有切中问题的重点。但就像我签名档里写的,我并不是没意识到自己表达的或许是偏见,只不过偏见也有价值。回到男男的作品,这不是“冲突事件”和“平淡事件”哪个方式更俗套的问题,我也不认为现在这样的结尾从小说情节发展的角度看来不自然。只是,这个结尾,对于前半篇建立的作品意象,是一个擢升作用,还是一个矮俗化作用,对小说的质有贡献,还是有损害,是这个问题。事件材料本身绝无问题,杀人误杀都可以写,描写戏剧冲突或平凡琐碎都能出佳作,只是作者如何消化和提炼事件材料,叙事小说发展至今天在此方面已经到达一个相当的高度,站在当今的视野,这篇小说的形式乏美可陈。我就得罪说句,作者被这则现实事件震撼到,反映了作者在世俗阅历方面的苍白,只有当作者对这类事件经历或听闻得多了,思考和感受面足够广和深了,才有可能捕捉到作为材料的事件背后的“美”,而这可能是关键的打通现实和艺术之间的“悟”力。如果我是一个纯粹的评论家,这样说可能更有说服力。但我是作者的话,往往使人疑心我要把自己的审美主张强加给别人。所以我在盘算如何从这场讨论中抽身,哈哈,对于自己观点的坚持使我欲罢不能,但这未必是出于对本篇作品或男男的关心,在此自白一番以减少心里愧疚。
作者: 生铁 时间: 2011-7-26 18:25
我觉得凡是涉及现实题材的,都容易引发更多探讨。或许小说的效果已达到。初读对描写内容有异议,但这两天感到旦阳的形象还在脑子里。人物塑造值得研究。
作者: asui1003 时间: 2011-7-27 01:31
真是言多必失,回了上面一段后,又觉得未必妥当。关于这个小说结尾,因为是一宗特殊事件,很难避免争论。它好不好,“杀人者和被杀者并不是原本冲突的双方”这种意外,里面包含的荒诞并不比我们轻敲键盘后看着汉字出现在屏幕上——即寻常事物里——更多。关键是作者如何从一切事物中领悟和发现诗性,而不是选择了什么写作材料。作者从材料中的洞察,才体现作者的艺术创造力。现实只是客体世界在作者意识中的映射,所以创造其实就是作者观察、感受、发现和理解事物的方式。也就是我前面回帖里说的“悟”。而现在小说这样结尾——短篇小说的结尾非常重要——我不认为它已体现作者对事件材料乃至世界的独特的发现力和创造性。作者为这则新闻材料所“震惊”,这一“震惊”其实只停留在事物的表象层面,它甚至是流俗的。它也兜不住整篇小说的意象,甚至因过于粗糙而糟蹋了前半篇的精致。至于这篇的情节的现实合理性其实不须讨论,就算没新闻事件做背景它也是合理的。但小说里描写的事件具备现实的合理性,不代表它出现在作品的世界里也具有合理性。现实中的合理性是关于物理学和心理学等的;小说中的合理性是关于美学的。小说是以美学为镜映照客观现实,同时和客观现实世界有不同的法则。比如,现实世界的时间是不会停歇的,高旦阳杀人后事态仍会继续发展;同样,在他来到城市前,事态往回有无穷的追溯。但作者只写他进城到杀人的这一段,既没写到他坐牢,也没断在他召妓起冲突前,也没写他进城前的生活——这一取舍本身就是(作者的)美学法则在起作用。作者的意图是讲述一则完整的“进城杀人”故事。从此时开始,作品世界的法则就与现实世界的法则分离了。现实世界从不会围绕某人某事转,杀人也并不比别的事情更重要,更使人震撼。但作者竭力要表现这一事件的重要和震撼,其结果是损害了作品其余篇幅中呈现的作品世界的层次丰富、精致细腻的趣味。
作者: wqawqa 时间: 2011-7-27 15:18
阿穗的分析也很耐看,而且成长的速度真的是很快呀,我还记得你刚来黑蓝时贴的几篇小说
作者: 管理员 时间: 2011-8-20 23:32
【特邀访谈】
对江冬的7个提问——关于江冬小说《凶手》的访谈
提问:asui1003
回答:江冬
Q1:我是2010年来黑蓝的,错过了你在论坛的活跃期,也一直没机会和你直接交流。后来在别人的推荐下读了你的《“给妈妈打电话”》,这篇是我在你的《对岸》前读过的惟一的你的作品。所以我的提问肯定不具备对你的概括性视野和针对性。从你最近几篇作品看来,感觉你有了转变,包括题材和意识两方面,似乎有新的想法和尝试,能谈谈你对自己现在的写作状态或阶段的看法吗?
答:首先非常感谢你的提问,我读过你所有的问题后再来答的,现在能这么认真和负责任地谈小说的人真的很少,这次你又费这么大的精力来提问,很感动。你提到的《“给妈妈打电话”》是我大四时候的作品,隔现在已经四年了。那时侯刚写小说,对小说的意识是模糊的,很单纯地去表达一种情感。现在对小说的理解深了一些,但还是没有完全明确要写什么样的作品,暂时并不想专一地在某个方向上发展。我最近的几个小说,从《对岸》到《凶手》,每一个都有一种风格,题材差别也大。现在还是在一个学习阶段,希望尝试一些陌生的题材和写法,锻炼自己的能力。
Q2:出于好奇,想知道你对待自己的短篇写作有没一种“组曲意识”?比如像《都柏林人》,每篇既是独立的,但合在一起又共同构筑出一幅更深远的意境。
答:这个倒是没有。我觉得只有大作家才有这样的意识和抱负吧。这样的作家看得远,而且写短篇跟玩一样,我没这样的能力,好不容易憋出一个,想不了那么远。
Q3:在文后跟帖里树泳提到你正有意识地在写作中进行一些有益的实践,这意思是否说你正处在一个重新审视自我,并在写作中尝试新鲜的事物并重建创作语感的阶段?可以稍为谈一下你在写作意识方面的新领悟吗?
答:前面已经说到,确实是在尝试。关于写作意识方面的领悟,真有点不可言传的味道。一个写作者在生活与阅读中一点点地体悟,很细微,难以表达。总的来说,我觉得写作就是一个不断“养气”的过程。气,就是我们常说的气场吧。一个作者的气场,你看不见,说不清,只能够感受。读好书,生活体验,不断地练笔,这些都是养气之道。有了浩大纯正之气,写出好作品就不难了。所以写作不在一词一句,一朝一夕。
Q4:针对现实题材小说,我觉得叙述语言和叙述内容(事件情节)只有和小说的内核在气质上统一起来时,这一和谐才是美的本质。我所说的小说内核,是指你对意识对象——比如作为作品素材的事件和其中人物的性格、欲望、处境等等——的某种“感悟”。这一“感悟”会在作品中映射出你个人的美学,鲜明而独特的,类似于你的意识客体、你对存在和世界的思考和体验在你脑中形成的一幅抽象或印象化的图景。说回这篇《凶手》,我始终认为“寻衅误杀”的结尾出卖了你的这篇小说,使它的容量从一个相对开放的“世界”坠下成一桩相对封闭的“经历”。对此你有何不同针对性的见解呢?
答:在这点上你想得比我深。我写的时候想法很简单,就是展现这么一个事件,力求准确和真实(在自己经验范围之内的)——就像练习书法时摹写薄纸下的字。有了这次的经验,下次再写某个真实事件,肯定就会在材料的取舍上考虑得更多一些,让小说更有自己的气质——就是你所说的“内核”。
Q5:读你文后的回帖,你似乎是首先被这桩新闻事件的“荒诞”和“精彩”所吸引,再产生动笔去表现的念头的。但恰恰是这一点使我不满,因为从作品看来,你对这桩事件材料缺少独特和深刻的“发现”。甚至你眼光的落点显得有点俗套了。你对此有何不同针对性的见解?
答:对这个,我要说的和上一个差不多。阅历与写作上的双重幼稚导致了这个小说的肤浅。但它还是令我欣慰的一个作品,我希望通过这个作品达到的一些目的还是达到了。
Q6:提一处细节,在这篇《凶手》里你借用了一则“中国人民很行”的笑料,我对此比较敏感,因为这是一则在网上传滥了的笑料,无论这里是否出于你的匠心安排,但对于在公众语境中泛滥了的东西,作者不是该努力避开吗?这种素材的质地往往很杂,无论怎样深思熟虑,都预测不到它会带给读者怎样的印象,而这一印象可能是和整篇小说的语境不协调的。虽然这不是个重要问题,但我既遇到过也思考过,在此也想请教一下你的观点。
答:这个笑料是出自老毛之口。他没有过他所说的经历,是对高旦阳说谎吹嘘,想借此抬高自己。他从与高的谈话中得知了高是个理想的吹牛对象。用传滥了的笑料,一是让读者一眼看出那是谎言,二是表现老毛的脸皮厚,高旦阳的无知、单纯、轻信等。我觉得这个是没问题的。
Q7:在《“给妈妈打电话”》里我读到一种虚无混沌、涉世未深的茫然和困惑,环境和人物状态在你的语感中被呈现得层次丰富且细腻,整篇的气质很协调,水准甚至似凌驾在这篇《凶手》之上。在《凶手》里,你对于还原一个世界已显得力不从心,说你在小说里套用了一个世俗观念里的“社会”似更贴切;但在《“给妈妈打电话”》里,你的叙述对象之后往往藏着丰富的可被读者意会的内容,这些你是通过描写的落点和角度轻重的选择,以及情绪的控制等手段去把握的。当然这只是我的个人之见。在我看来这种情况是由于你对《凶手》里的“社会”不如对《“给妈妈打电话”》里的“环境”有那么多切身的经验和感受而导致的。所以我想问问,当你在写作中的观察对象更多地从内心转向到更广阔的外界时,你会不会有一种从头开始的感觉?
答:是的,对《凶手》里的“社会”不如对《“给妈妈打电话”》里的“环境”有那么多切身的经验和感受。当“写作中的观察对象更多地从内心转向到更广阔的外界时”这句我并不认同。我的写作一直在关注和表现自己的内心,《凶手》中的高旦阳就是自己内心的一个影子。
作者: 陈树泳 时间: 2011-8-20 23:43
asui1003的问题提得真好啊,忍不住上来赞一下~
作者: ansi1933 时间: 2011-8-26 15:15
感谢lz精心创作。看了原文和后面评论,忍不住说一下感想。
一 对于作者。写作这篇的缘起是看到一则新闻所受触动。这也是评论里被逼问结尾没有给文章增色时,作者坚持为这结尾说话的理由。我想这篇的结尾之前部分给读者带来了更丰富的阅读体验,已经不期待确切杀死谁,(就算凶手不是满心怒气的那一个,就算死的是一个陌生人)。是文章写得超出了叙述一则新闻的需要。这就好像搂草打兔子,是个意外,但是兔子很大还有肉,没有人想把兔子扔了死抓这本来目的的草了。不知道我说清楚没有。
二 作为读者,前面几段我读得很慢,不是因为不好读,而是心里非常难受,对这个张不开嘴的小孩很同情。我想这里写得真好,让读者同情角色的弱点和缺点。
后来有一个用心也很好,就是高旦阳幻想自己闯一片天地,幻想里刚刚还让自己很感激的老毛是“小角色,不值一提”,还有对KTV的迎宾,幻想人家看自己一眼,将来成了事一定会来找她,还有ATM外等他们取钱的时候的幻想,都透出高旦阳的自私狭隘。说狭隘可能不合适,但是这自私让人蔑视,与之前调动起了的同情和在一起,这样的阅读真是享受。
我也不满意结尾。我想,如果最后高旦阳痛得失去理智,摸出刀胡乱捅过去,却刺歪到地上,那陌生人吓得怪叫一声,高旦阳哇地吐了他一裤子。然后那人就跑了。这三个醉汉在秽物里呼呼大睡直到被扫街的笤帚声音吵醒。这样会不会比较对得起文章之前的部分?
因为我比较喜欢“其实什么都没有”的结尾。指手画脚不礼貌,请原谅。
还有,阿穗说的,对我也很有启发,谢谢。
作者: 江冬 时间: 2011-8-29 10:39
ansi1933 发表于 2011-8-26 15:15 
感谢lz精心创作。看了原文和后面评论,忍不住说一下感想。
一 对于作者。写作这篇的缘起是看到一则新闻所 ...
谢谢,看明白你的意思了,有收获。你说的那个结尾真的比现在这个好,不过不想改动了,在以后的作品中提高吧。
作者: ansi1933 时间: 2011-8-29 16:57
江冬 发表于 2011-8-29 10:39 
谢谢,看明白你的意思了,有收获。你说的那个结尾真的比现在这个好,不过不想改动了,在以后的作品中提高 ...
啊,真高兴
作者: tutulong 时间: 2011-9-13 14:59
一个月还是两个月前读过几个温江村报道,因为采访也是采用个人视角的,所以一些无辜的进城小青年的自述给我印象挺深的还在脑子里。一看这个一下子就想到了温江村的年轻人。所以对我来说这个小说的前部分更像是转换视角、小说化后的一篇采访。招妓之后开始进入小说虚构的状态了,读起来感觉挺好。这样挺容易产生头重脚轻的感觉,所以我想江冬是有意把尾部处理的薄一点儿,才让主角在无意中杀人。总的感觉有些仓促,但支持这种社会化关注生活的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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