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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最近很讨厌‘公知’这个词。 [打印本页]

作者: V    时间: 2011-11-6 23:19
标题: 最近很讨厌‘公知’这个词。
所谓公共知识分子,听起来又文又痞的。说起文来,没几个像样的;说起痞来,也基本一帮怂货而已。
PS,随便配张图哈。

作者: 路滨逊    时间: 2011-11-6 23:42
老艾布不是公知吧。
这个抄袭的事情,怎么没完没了。我记得好像李牧专版里讲过这件事?
作者: 一层    时间: 2011-11-6 23:43
本帖最后由 一层 于 2011-11-6 23:51 编辑

http://www.heilan.com/foru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50525&extra=page%3D1
长见识了。

作者: tutulong    时间: 2011-11-6 23:59
得罪权力的下场啊,肉体上摧残,名声上搞臭
作者: 陈树泳    时间: 2011-11-7 14:32
一向讨厌这个词。想到做艺术和写作的出现道貌岸然又表里不一或者油里油气又无能怕死,就想笑。
作者: 生铁    时间: 2011-11-7 14:37
我早就不喜欢他。他倒卖文物。我说过N多次了。
纯粹的艺术家,不会像他那么有名。
作者: 路滨逊    时间: 2011-11-7 15:48
现实是,不有名的艺术家是没饭吃的。艺术家都抢着想出名的,但是碰到和执政者、强权者利益相违背的时候,一个个都躲着,好像什么都没看到。
艾出名有他自己不知天高地厚的方面,但也有太过憨的一面。别人都躲着走,绕着走的事情,他偏偏要迎上去。艺术家也是人,也是公民,我不知道为什么要以高尚之名剥夺一个艺术家做普通公民的责任?地震也好,上海大火也好,艾做的都是一个公民该做的。他有勇气做,别人没勇气做,他做了而已。
如果有机会,我觉得大家可以和他坐着聊一聊。有很多不如他有名的艺术家,你是没办法聊什么的,他们不愿意把自己真实的一面坦露出来,但是他不一样。我说的都是根据所见所闻和道听途说说的。我也仅仅和他面对面交流过3分钟而已。他给我,或者草场地更多的人的感觉,只是表里如一,不道貌岸然。正是他的不道貌岸然,才不自觉地袒露了自己自大的一面。我说的是今年年初,他甚至也在自制的年画上不知羞地写了艾神。看得人触目惊心,枪打出头鸟,我当时就这么想了。
现在中国有很多假某名人言,都是一些人用自己想说的话杜撰的。不排除艾有很多这样被误解的地方。我曾经在**这件事上误解他的言论,后来得到澄清。
倒卖文物这个事情我就不想多谈了。对一个文物而言,在大英博物馆的文物要远好于在北京故宫呆着,对文物自身或者对人类文化而言都是如此。而艾所卖的“文物”,只是被作为艺术品收藏(因为他的再创作而有了价值),并没有成为那些高举庙堂的文物,这难道不能说明这些所谓文物的价值?
作者: 路滨逊    时间: 2011-11-7 15:50
在这个国家,如果你想做一个正常的公民,太容易出名了。
不要说他,我也因为做过公益上过CCTV。我觉得这个一点儿也不能说明一个人的人品。
作者: 路滨逊    时间: 2011-11-7 16:05
公共知识分子这个称号出现之初,本来是反抗zf垄断话语权的一个行动。将所有在zf话语统治范围外的声音集体称为公共知识分子。在最初这么做的时候,具有特别的积极意义。但是时间长了,民众开始认真划分其中各种公共知识分子的话语到底有多大程度上代表公众的利益。还是因为他们仅仅是有名,而被称为公共知识分子。
在这个过程,人们发现许多公共知识分子是男权主义者,我曾戏称南方报业为男方报业,称南方都市报为男方都市报,称牛博网为公牛网。公共知识分子也逐渐分成公知和母知。(这里包括连岳等一干伪女权主义者)
贺卫方擅长讲演,不善论文。
还有些公知对一些弱势群体有救世主、大家长的批判精神,根本没有悲天悯人的情怀,够不上一个公知。
崔卫平曾经参与迫害过电影学院的崔子恩,并且一直拒绝道歉。章诒和说李玉刚和超女是不男不女的怪物。刘瑜像拿腔拿调的广播员,不灵活,不鲜活。总之公知母知一概形象倒塌。
从公知出现,到公知被戏谑,这是一大进步。人们的视野从政府与民间的二元思维转向更多切实的利益和权力分野。一个真正被人们尊重的公共知识分子需要达到的标准从敢于说话,到了讲真正符合民众利益、符合社会进步方向。
那成为一个好公知和成为一个被人们戏谑的公知的距离是什么呢?
不想说了。。。。这些东西太无趣。说不定哪天我不小心成了人们口中的母知,那也非我所愿。
作者: 路滨逊    时间: 2011-11-7 16:10
再废话一句艾出名这事儿。艾在国际上出名不是一两年了,但是在国内出名却是从08年之后。
出名并没有给他带来什么好处,他在国内出名之前作品就卖的很好了。
艾的出名是因为他确实对中国当代艺术有影响力,他应该是和栗宪庭一个时代的人。从办星星画展开始,就已经记载在当代艺术史里了。
作者: 陈树泳    时间: 2011-11-7 16:25
“对一个文物而言,在大英博物馆的文物要远好于在北京故宫呆着,对文物自身或者对人类文化而言都是如此。”——不同意这句话,这是所有权问题,严重说也是尊严问题。打个很狭隘的比方,我家有100口人也有一块地,我们让它长草,但我把我家的地卖给了邻居开工厂的,我说让这块地物尽所用创造价值,其他99口人会同意吗?这是一个狭隘的比方,但不妨试着从这个角度理解一件事:一个正气凛然的人,声称为国为民,同时也在做损害国家尊严的事,这并不表里如一。
上面说的仍然有些过大的话。那么缩小一点讲。许多所谓的公告知识分子和意见领袖,喜欢说“正确”的话,讲得非常漂亮,头头是道,但是毫无办法执行,只是空洞漂亮的话。而这些话,能煽动人,特别是煽动没有想象力的人,让人认为他讲的是正确的,他以此聚拢人气和关注,反过来为自己所做的“艺术”或者“文学”服务,最终使自己获利。他(并不特指谁)才不会去管如何将自己的社会观念执行出来(甚至是无法执行的漂亮观念),这样做连“介入”都不算,因为他们往往不提供善意的思考,而是以一种极端反对另一种极端,将复杂的问题简单化。
从事艺术和文学的人,首先应该强调其本分的艺术形式的问题,或者说这个问题根深蒂固根本不值得屡屡强调,那么他的思想关注的,绝不是简单的一对一点对点的现实问题,题材和主题与社会话题挂钩合情合理,但混同了艺术和文学的表现与现实的当下的问题的解决的重要性,就是利用社会问题为己所用,艺术变成工具、社会问题也变成工具,最大的服务对象是艺术家和作家个体。这就是我认为其虚伪的地方。
作者: 陈皮    时间: 2011-11-7 17:29
围观一下
作者: 路滨逊    时间: 2011-11-8 02:36
明天睡足了来回应。
作者: 陶北    时间: 2011-11-8 06:22
警惕西歪妖魔鬼怪化艺术家.
作者: 西城四月    时间: 2011-11-8 08:48
你不如说你讨厌这胖子好了。公知本来的作用就是负责观念传播,专业打嘴炮。身体力行是要把身家赔上的,教训已经够多了。
作者: 陈皮    时间: 2011-11-8 11:47
比较同意路的判断。
如果只是为了博出位图名利,在这个国家,抱大腿的方式要比竖中指来的低风险、高效益。
作者: tutulong    时间: 2011-11-8 11:59
大众恨公知无可厚非,一个是历史上表现比较烂,二个是现实中又不能帮老百姓解决问题,三个是他们过的比老百姓要好。想作偶像和先知必须是身家清白的穷B,再受一番迫害,阴差阳错手握权柄,像耶稣那样,或者像曼德拉一样,在监狱里关个半辈子,当个总统,其道德感召力量就无人能敌了。毛姆那些刀锋、人性的枷锁、月亮和六便士的超脱故事之所以漂亮中略显低级就在于此,在《半生》里奈保尔算是挖苦了他一把。

我觉得对公知不必要贴标签。我喜欢的公知比较好的品质就是,就算是恶意的论敌的话,只要是有道理的,他也会拿过来用,认真分析解释。更不用说道不同者。我不喜欢的公知里,似乎有的人生来就是为了批判别人,总把别人的理论先曲解,然后按自己捏造的模子做一番攻击。

有些我喜欢的公知随着辨别力的不断提高在我眼里逐渐傻逼化了,有些群众在我眼里也高尚化了。但我觉得大多公知运用自己的话语权做出的行为,说出的话还算是对社会有促进意义的多。就算有些讨厌的地方,我还是准备把讨厌留给那些不讲道理的公知和不讲道理的群众。
作者: 路滨逊    时间: 2011-11-8 19:51
本帖最后由 路滨逊 于 2011-11-8 19:55 编辑
陈树泳 发表于 2011-11-7 16:25
“对一个文物而言,在大英博物馆的文物要远好于在北京故宫呆着,对文物自身或者对人类文化而言都是如此。” ...

谈及所有权,文物是艾私人物品,我们先明确这个所有权问题。
尊严问题。你家的土地,所有权归你,只要你的开发并没有危害到周围邻居的正常生活,没有污染,没有侵占土地,那你完全有权力开发。为什么要其他人同意?建议陈树泳好好查查法律。类似的尊严的举例,你自己是同性恋,你父母完全可以以你危害到她们的尊严为由,阻止你做同性恋。这在伊朗这种国家就是国家尊严的问题,我们这样的人在那里都要被吊死。所谓的国家尊严,在危害到人权、人的尊严的时候,还重要吗?
关于讲漂亮话,且不谈论其他公知。仅艾一人,你看过《老妈提花》吗?你知道他为收集因地震而死的孩子的名单,花费了多大力气吗?他为此挨了gong安的打,差点儿送了命。他没有叫别人都和他一样这样去玩命,他只是自己去做了。我觉得陈树泳君在指出艾这一点做的不足、不够的同时,应该指出具体事例,以便我们了解你说的是对的,是真的。如果只是莫须有,恐怕难以服人。
关于“混同了艺术和文学的表现与现实的当下的问题的解决的重要性,就是利用社会问题为己所用,艺术变成工具、社会问题也变成工具,最大的服务对象是艺术家和作家个体。”这是一个是否是成功的艺术家的问题,而不是一个人是否虚伪的问题。波谱艺术在中国也好,在世界各地,都是有的。这个恐怕不能由艾一个人担当罪责。而且,对政治的关注和发声,本来就是从80年代过来的艺术家的重要特征,也是中国当代艺术史重要的一部分。如果你真的批判把艺术当工具,恐怕现在有名的艺术家里要趴到一大片了。何云昌、张洹这些人能幸免?
再说,你要是搞艺术,就搞你的艺术,有人愿意做波谱,就搞他的波谱,对艺术无碍。艺术的发展,不依赖波谱,也不会损于波谱。真正有损的,恐怕是想要搞纯正艺术,但是又担心自己不如搞波谱的得名得利,损了他们继续搞纯正艺术的坚持。但是这和艺术本身有什么关系呢?
作者: 路滨逊    时间: 2011-11-8 20:01
在我高二时,我是全班倒数第9名。
有一段时间德育处整风,要求每个班出5个人,签订协议。协议内容也就是不看黄色录像、不骗人、不旷课,怎样怎样的条例。当时班主任让我也签,我很诧异。我问班主任,我犯了上面哪一条?班主任说,某次你早退了。我说那次明明是我和某某某一起请假先走了的。班主任回答,反正你就是有过早退的时候。
其实班主任是想保护他心目中的那些好学生,那段时间我们班被抓了好几个人喝酒旷课的,都是他眼中的好学生。于是他挑了我这个软柿子捏。
我虽然平时不啃声,但其实并不是他所以为的软柿子。我在签字那一栏写了莫须有,在家长那一栏写了莫须有她爸。和班主任大吵一架。

我经历过被人冤枉,所以对别人被冤枉能感同身受。我认为我们在展示自己的公正正义的时候,不妨先抛出证据,让自己的说法更趋向合理。如果只是形而上地去谈论别人的罪责,恐怕法院都可以关门了。
作者: 路滨逊    时间: 2011-11-8 20:16
所有一切,我也不是当事人。
我决定下周一去敲艾的门,当面和他问个清楚。
大家有什么问题,可以留给我,我尽量满足。
作者: 顾耀峰    时间: 2011-11-8 20:46
tutulong 发表于 2011-11-8 11:59
大众恨公知无可厚非,一个是历史上表现比较烂,二个是现实中又不能帮老百姓解决问题,三个是他们过的比老百 ...

很不错!
那么,具体到AWW这个人身上呢?怎么看?
作者: 陈树泳    时间: 2011-11-8 21:35
路,你真可怕,看得我提心吊胆
作者: 路滨逊    时间: 2011-11-8 21:56
陈树泳 发表于 2011-11-8 21:35
路,你真可怕,看得我提心吊胆

天下本无事,庸人自扰之。有什么怕的?
前些日子,你才和我说过,要结交不同的朋友。现在我的不同就这样吓到你了?
作者: 陈树泳    时间: 2011-11-8 22:00
路滨逊 发表于 2011-11-8 21:56
天下本无事,庸人自扰之。有什么怕的?
前些日子,你才和我说过,要结交不同的朋友。现在我的不同就这样 ...

吓死了
作者: 路滨逊    时间: 2011-11-8 22:02
陈树泳 发表于 2011-11-8 22:00
吓死了

我不想在口舌上和你争下去。
如果另外一个人真诚地直率地说出不同的看法,就能让你这样难堪,那我也没什么办法。
你给艾扣完帽子,也大可以给我来一顶。
作者: 陈树泳    时间: 2011-11-8 22:35
路滨逊 发表于 2011-11-8 22:02
我不想在口舌上和你争下去。
如果另外一个人真诚地直率地说出不同的看法,就能让你这样难堪,那我也没什 ...

……难堪点在哪里?你的观点本身没有什么让我难堪的,个人有个人看法,所以是认同不认同的问题,没有难堪的问题,何况我讲的不特指艾未未也不是具体的某件事,只是我暂时不知道怎么和你交流(频道不对。。)。。。是你的交流方式吓到我了……
作者: 路滨逊    时间: 2011-11-8 23:09
陈树泳 发表于 2011-11-8 22:35
……难堪点在哪里?你的观点本身没有什么让我难堪的,个人有个人看法,所以是认同不认同的问题,没有难堪 ...

我看是你太过敏了。或者说,你没有见识过太多和你不同的人,你完全不知道世界上有我这样的人,见到我就吓到你了。
如果你去新疆,你会直接吓死,连写下上面的话的机会都没有吧。我们就是这样说话的,直接讲道理。
作者: 路滨逊    时间: 2011-11-8 23:20
陈树泳 发表于 2011-11-8 22:35
……难堪点在哪里?你的观点本身没有什么让我难堪的,个人有个人看法,所以是认同不认同的问题,没有难堪 ...

如果你觉得可怕,也不妨列出1、2、3来,到底哪里吓到你?
如果你只是觉得难堪,不知道怎么回应,就给人扣个吓人的帽子了事,那也是在难以服人。
如果以后在黑蓝说真话实话都要扣以吓人的帽子,那我还是少来为妙,少出来吓着你这么胆小的人。我也有公德心的。
作者: 路滨逊    时间: 2011-11-8 23:21
陈树泳 发表于 2011-11-8 22:35
……难堪点在哪里?你的观点本身没有什么让我难堪的,个人有个人看法,所以是认同不认同的问题,没有难堪 ...

如果你觉得可怕,也不妨列出1、2、3来,到底哪里吓到你?
如果你只是觉得难堪,不知道怎么回应,就给人扣个吓人的帽子了事,那也是在难以服人。
如果以后在黑蓝说真话实话都要扣以吓人的帽子,那我还是少来为妙,少出来吓着你这么胆小的人。我也有公德心的。
作者: tutulong    时间: 2011-11-8 23:49
顾耀峰 发表于 2011-11-8 20:46
很不错!
那么,具体到AWW这个人身上呢?怎么看?

安娜卡列尼娜我读了百分之三十了,对列文和奥伯龙斯基都挺有好感,吉蒂作为配角也不错,不喜欢安娜和弗龙斯基这两个人物。关键这本小说还叫安娜,真是情何以堪啊,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作者: 陈树泳    时间: 2011-11-8 23:58
我并没有想要说服任何人认同我的看法吧,这不是我的兴趣点啊,,我说“恐怖”是说你的交流方式显得咄咄逼人还有常提起自己受到的不公正对待,都给人很有压迫感。“如果以后在黑蓝说真话实话都要扣以吓人的帽子”你看,别老说这种话吓人,跟打战似的,压力好大啊。不说了,让其他有兴趣的同学接着讨论lz的话题吧,我们就此打住吧。
作者: 路滨逊    时间: 2011-11-9 00:12
陈树泳 发表于 2011-11-8 23:58
我并没有想要说服任何人认同我的看法吧,这不是我的兴趣点啊,,我说“恐怖”是说你的交流方式显得咄咄逼人 ...

为什么我说到自己受到的不公正对待会给你压迫感?我只是以举例的方式想补充说明你们在做什么事——以莫须有的理由来归罪于人。而为什么举我自己的例子,是我最快想到那个,而且举自己的例子显然更鲜活,也更有说服力。(我并没有想说服谁,我只是把这作为讨论的手段。)我为什么说下面那句话,不正是你给我的压力才说的吗?我们本可以就事论事,我也一直在就事论事。可是是你把话题往我身上引,现在又要我打住。往这边引是你引,你说打住就打住。你来戳我一下,然后说就这样结束吧。
我来到内地几年了,我已经改变很多,为了适应这环境。但是我无法改变自己原生环境中带给我的那种在内地人看来不拐弯的讲道理方式。你可以提醒我,但是没必要像家长一样出来教导我吧。
这是我身体里不可磨灭的一部分。既然你说要交不同朋友,那也可以试着接受这样的我吧?
作者: 出伏    时间: 2011-11-9 14:51
本帖最后由 出伏 于 2011-11-9 14:53 编辑
路滨逊 发表于 2011-11-8 20:01
在我高二时,我是全班倒数第9名。
有一段时间德育处整风,要求每个班出5个人,签订协议。协议内容也就是不看黄色录像、不骗人、不旷课,怎样怎样的条例。当时班主任让我也签,我很诧异。我问班主任,我犯了上面哪一条?班主任说,某次你早退了。我说那次明明是我和某某某一起请假先走了的。班主任回答,反正你就是有过早退的时候。
其实班主任是想保护他心目中的那些好学生,那段时间我们班被抓了好几个人喝酒旷课的,都是他眼中的好学生。于是他挑了我这个软柿子捏。
我虽然平时不啃声,但其实并不是他所以为的软柿子。我在签字那一栏写了莫须有,在家长那一栏写了莫须有她爸。和班主任大吵一架。

我经历过被人冤枉,所以对别人被冤枉能感同身受。

“被迫害的美丽的我”
作者: 刘智    时间: 2011-11-9 20:12
我喜欢路的说话方式
作者: 路滨逊    时间: 2011-11-10 16:13
刘智 发表于 2011-11-9 20:12
我喜欢路的说话方式

有朋友说我谈起那些事,好像自己就是受害者一样,让人感到压迫。
可能是这样,我也觉得自己有一种同情的病。看到谁受伤害、遭到不公,就感同身受。即便对方是大恶人,甚至自己的仇人。
我不后悔在成熟的路上说的每一句话、做的每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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