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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坦尼斯 [打印本页]

作者: 中山郎    时间: 2012-1-10 22:07
标题: 坦尼斯
本帖最后由 中山郎 于 2012-1-17 17:39 编辑

修改一下,改天再贴上来。
肯定的。

作者: asui1003    时间: 2012-1-11 11:45
本帖最后由 asui1003 于 2012-1-11 11:50 编辑

“庄晏阳”“废的了”“废得了”三个名字没有规律地随便使用,读起来很别扭;

一些描写是无意义的语句堆砌,比如文章开头写道“我十五岁那会儿怀着最崇高的英雄主义精神参加了学校的网球俱乐部”——“我”的英雄主义精神体现在哪儿呢?读完全文都没发现;

情节的发展有点生硬,甚至做作,比如庄在失去林之后,“他会突如其来地定在那里,呆呆地看着网球从身边飞过去,然后,干脆把拍子一仍,坐在地上,用双手捂住了脸。”——这是TVB剧集惯用的滑稽戏剧化手段;

还有作为第一人称兼叙述者的“我”已经是十五岁的青年,对男女感情的观察、理解和关注点不应显得这么幼稚和懵懂,像个不是在现实中生活的人;

这应该是改写塞林格的《笑面人》的习作吧,已经能发现自己的很多问题。多读、多思考、多交流,尤其不要怕献丑,慢慢便会提高。加油。
作者: 陈树泳    时间: 2012-1-11 15:11
唔,有点塞林格的意思,但也有点塞林格的贫嘴。。虽然不是很成熟,但很不错的,是个挺有特质的作者吧,有几段我读了很感动,挺喜欢的。asui讲的那些细节问题也值得引以注意。

“还有作为第一人称兼叙述者的“我”已经是十五岁的青年,对男女感情的观察、理解和关注点不应显得这么幼稚和懵懂,像个不是在现实中生活的人”——这个应该没有大问题,毕竟15岁,难免学生气,而且也挺符合叙述者的口吻和整个状态的。

作者: 中山郎    时间: 2012-1-11 15:46
楼上,说得狠一点不行吗?还有别的毛病吗?
感谢asui1003.你看得真仔细,我都没意识到。
作者: 中山郎    时间: 2012-1-11 20:40
陈树泳 发表于 2012-1-11 15:11
唔,有点塞林格的意思,但也有点塞林格的贫嘴。。虽然不是很成熟,但很不错的,是个挺有特质的作者吧,有几 ...

版主真是好脾气啊。嘻嘻。
你说“有几段我读了很感动,挺喜欢的”,不知是那几段,能指出来吗,缺点一定改正,优点咱也得继续发扬是不是。
多谢了。
作者: 中山郎    时间: 2012-1-11 21:46
本帖最后由 中山郎 于 2012-1-11 21:50 编辑
中山郎 发表于 2012-1-11 20:40
版主真是好脾气啊。嘻嘻。
你说“有几段我读了很感动,挺喜欢的”,不知是那几段,能指出来吗,缺点一定 ...


\(^o^)/。
那也是我自己得意的一段啊。唉,其实整篇小说的事件本身就没有什么力量,不就是一个春心萌动的少年目睹了一个大学生和一个有夫之妇的短暂爱情吗?
可是太阳底下无新事,现在的所谓事件基本上已经写绝了,那些变态的挑战社会底线的玩意儿自己又不愿写,写什么呢?又怎么写呢?
要提炼出其中蕴含的沧桑感?

作者: 中山郎    时间: 2012-1-11 21:57
哈哈。我再好好想想吧。
没办法,不能发短信同版主交流,打扰了。
作者: 中山郎    时间: 2012-1-11 21:58
哈哈。我再好好想想吧。
没办法,不能发短信同版主交流,打扰了。
作者: 陈卫    时间: 2012-1-12 15:50
曾经担心塞林格的各种影响,但像这篇这样如此深陷他的影响差不多到了多处照搬、甚至某些句子直接移植《笑面人》的情况,还是第一次。而且我不是很理解这个情况的原因:如果深得一个人的精髓,那应该吸取他的精神、气质,并稀释在自己的作品中,而不是冲动地改写他的某个作品了事;如果真的是无比热爱他的某一个作品比如这里的《笑面人》,那现在的模仿则缺失着《笑面人》很重要的双线结构中的一部分——《笑面人》里“笑面人”的故事受教练个人的情感经历的起伏所生的起伏,是它很重要的魅力;本文用“坦尼斯”来转移替代“笑面人”故事的作用,生硬了,作用也不大。
总之我不是很理解这样的模仿、照搬。这么做可能使自己从喜欢的作家那里学东西学得最少。
作者: 中山郎    时间: 2012-1-12 16:28
一针见血啊。几位版主的评论我收藏了。
这篇很不好意思的习作我就把它删了吧。
作者: 陈卫    时间: 2012-1-12 18:01
中山郎 发表于 2012-1-12 16:28
一针见血啊。几位版主的评论我收藏了。
这篇很不好意思的习作我就把它删了吧。

干吗删啊,你这样不好啊,而且你不止一次这样做,前面你也删了你的主题帖。你这一删,这么多跟帖都在对空气说话?贴回来吧,以后自己还能对比着看看。
作者: 中山郎    时间: 2012-1-12 19:21
陈卫 发表于 2012-1-12 18:01
干吗删啊,你这样不好啊,而且你不止一次这样做,前面你也删了你的主题帖。你这一删,这么多跟帖都在对空 ...

这不是一篇特别用心的稿子甚至可以说是一种有抄袭之嫌的练习之作,没做精心的修改就拿了出来,实在对不起各位版主的阅读,删掉它应该是对自己的负责,对论坛的尊重。
反正我是这么想的。
不过既然大家认为这么做太过分,我就把它贴回来吧。唉,继续献丑吧。
一时不慎啊,希望各位以我为戒,自己不是特别满意的作品不要拿出来。
作者: 陈卫    时间: 2012-1-12 19:46
中山郎 发表于 2012-1-12 19:21
这不是一篇特别用心的稿子甚至可以说是一种有抄袭之嫌的练习之作,没做精心的修改就拿了出来,实在对不起 ...

不献丑。有些地方确实有点塞林格的那种机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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