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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失乐园 [打印本页]

作者: 镇州大萝卜    时间: 2012-6-6 13:01
标题: 失乐园
我听见自己的声音低低地在走廊里响起:
Of Man's first disobedience and  the fruit
Of that forbidden tree whose mortal taste
Brout death into the world and  all our woe,
Restore us and  regain the blissful seat,
......................
我的眼睛从纸上抬起时,站在对面的女孩贪婪地盯着我的嘴唇,两颊兴奋得发红。她叫苏珊,是我口语课的学生。课堂上我叫他们的英文名字,少数学生会在课间跟我聊天,正式告诉我他们的中文名字。但是我会忘记掉,英文名字对中国人的好处是,让我们保持在萍水相逢,有一个称呼,甚至象小名或者外号一样亲切,但并不意味着我们相识。走出教室,他们就会消失在人群里,消失在他们的正常生活中,张晓军,或者李思霖,打着领带进出写字楼,或者在招聘会上不断地派发简历。
我的声音很迷人,低沉,厚实,有催眠效果,因此我在走廊里创造了另一个空间,某个属于弥尔顿的空间。
“好了吗?还是继续听下去?”我问她。
她张了张嘴,没有发出声音,如果任由她这么无措下去,也许我也会开始紧张,我把书递还给她,用简短的动作打破了声音创造的世界,然后转身朝楼梯走去。
“你等等,”苏珊在我背后叫道,“我可以再听你读书吗?你就当上课好了,我付费。”
我在楼梯上停下来,没有回头,也许我本来应该告诉她,我的私教收费很高,另外,她可以买有声读物。如果我们从来不违背自己的原则,很多事就没有发生的可能。我很少让人突然走进我的生活,尤其是,当我明显感觉,这种进入有某种非同平常之处。
我转过身,平静地笑了:“周六下午我没课,你可以来找我。”
“这里吗?就在这条走廊上?”
“当然不是,我住得很近。”比起干脆让她去我的住处,站在一条走廊上,似乎更为非同寻常。
我一直没能读完那本书,在第307页我停了下来,原因是她站起身,在我的书架上拿了另外一本:《A little treasury of modern peotry》。她在书后面的诗人头象里翻看,那里面她唯一认识的是W.B.Yeats,而且那一首对她来说不太难,我听到间断的,不流利的句子“And slowly read, and dream of the soft look  Your eyes had once, and of their shadows deep......”。
那时我们已经认识半年多了。最初她兴奋而拘谨,而我从她坐下就开始朗读,她始终盯着我的双唇,到我读累了,我就停下来,把书还给她,她向我道谢然后离开。两三个月后她和所有轻快的女孩子一样,带一束花来装点我的房间,我默默地看着她把花放进切开的大可乐瓶,不置可否。再之后她带晚餐来,简单的,打好包的快餐。作为回报我不得不泡一杯茶或者速溶咖啡给她。事情似乎正在向某个方向发展,但是我深知什么事也不会发生。
我周六的下午不再是一个人,我仍然从她坐下开始朗读,但我停下的时候她不再离开。于是那些阳光明媚或者阴雨绵绵的午后,我窗边的椅子上就多了一个不断编造梦想的女孩。我既不厌烦她,也不期待她。她的梦想,跟大多数的年轻女子,比如我之前的女友,也并无太大不同。
不同的是,我之前的女友从来不向我说这些,她先是爱我,然后又离开,似乎从热情到冷漠,是一个任由我去猜想的谜语。但是她不曾说过究竟她想要什么,热恋的时候她想要的就是我,所以无需讲其他,不再爱的时候,其他的事,也与我没有关系,仍然无须讲述。
但是苏珊向我展示她,和其他年轻女孩子的梦想。比如浴室。她提到浴室的时候,双眼的贪婪跟盯着我双唇时一样,两颊同样因兴奋而发红。“我要一个大大的浴室,干湿区域分开的,干的地方铺上木条。。。。。冬天的时候要温暖得象桑拿房。。。。。。大浴缸,旁边放上小桌子,要有点心吃,还要有咖啡,不要速溶,速溶没有香味。。。。。。。水面上有花瓣呢还是泡泡呢?花瓣。。。。。。还要什么呢?对了,你的声音?”她笑起来,一点不觉得不好意思,“你别紧张,我会灌在磁带里的,不会带你进去。”
我没紧张,我提醒她说,如果满屋的咖啡香,会跟她洗澡水里的花瓣香味冲突,她应该考虑一下,到底是咖啡勾人食欲的气味好,还是花瓣不沾烟火的清新好。说到洗澡水的时候,我扫了一眼苏珊的身体,青春紧实,挤在我的椅子上。说实话,泡进一池清水里,比放在椅子上要舒展。我没用眼光去剥掉她的衣服,如果我这么做的话,我们会靠近得太快。我不喜欢发生特别的事情。
浴室之外,她想要一辆MINI,颜色还没想好,六个孩子和一个有秋千架的花园,六个孩子有四个是女孩,两个男孩,她的大女儿在钢琴上弹巴赫的时候,小女儿在荡秋千,两个男孩在花园里用叉子和餐刀挖泥巴,另外两个女儿,一个在摘玫瑰花,另一个在唱歌,她坐在门前,既能看到屋外的孩子,也能看到屋内的孩子,手里缝一条餐巾。我没告诉她,如果有六个孩子,她需要一辆面包车而不是一辆MINI,那东西只能装下一个人和一条狗。
更多的时候她想要的是来我这里之前在街上看到的,香水,漂亮裙子,卡地亚的首饰,“可是我总不能穿着一条夏奈尔去挤公共汽车吧?如果我买了那个钻戒,我就想要。。。。。不是一个钻石吊坠,是一整个钻石项圈来配它。。。。”有一天她看上了一辆自行车-----“但是我买它做什么呢?根本没有自行车道,我又没有汽车可以把它装到郊外。”
“But one man loved the pilgrim Soul in you,
And loved the sorrows of your changing face。。。。。。”
在她断断续续然而不乏情感的声音里,我知道她又会开始新的梦想,对年轻女孩子来说,爱情,跟珠宝,一样有吸引力。
“你不相信爱情,对吧?”她问我。“你恋爱过吗?”
我又笑了,回答她,不论多GAN GA的问题,都很简单:“我本科毕业的时候,她认为我学历太低。等我研究生毕业的时候,她又觉得我太穷。”
苏珊没有再说话。那天她没带快餐来,她带了生的材料,我任由她在我厨房里折腾,反对是另一种靠近,准确地说,是反对不成功的话。被强吻的女人,好挣扎的,比不动声色的,会更快回吻。
吃完饭她的最新梦想是,跟一个男人一起坐到墙头上看月亮。我们转了三次车,找到一个旧的居民区,没有保安,围墙也不算特别高,墙头也没有碎玻璃的,爬了上去。那天晚上并没有月亮,被身后住宅里的灯光照着,苏珊不时地晃荡她的腿,脚跟在墙上碰撞着,小腿象钟摆一样弹起又落下。沉默了许久之后她说:“你背点什么来听吧,没有月亮,至少有你的声音。”我没理她,坐到围墙上也就罢了,如果我还要出声的话,也许从哪个窗子里就泼出一盆水来,至少,会伸出一两个脑袋,加上一束手电光。
一年后我在读“my life is cold,and dark, and dreary; it rains, and the wind is never wreary........”两年后我在读“Romance, who loves to nod and sing, with drowsy head and folded wing.......”我读完的时候苏珊说:“我们恋爱吧。”那时她蜷在我的椅子上,膝盖紧靠着饱满的胸部,从窗子进来的阳光只照亮了她一半的脸,另一半沉在阴影里。开胸衫下浑圆的乳房随着呼吸微微颤动,屈起的大腿底部是同样浑圆的臀。我爱眼前这个青春的身体,我甚至可以听到她在我身下的喘息,贪婪的眼神,发红的双颊。
那时如果我吻了她,事情会是什么样呢?爱情只是境遇的偶然,罗密欧和朱丽叶阴差阳错地生在世仇之家,因此送了性命,没有机会再上演吵闹和分手。而可怜的克瑞西达如果没有被送到希腊人的大营,也许会跟特洛伊罗斯终老。
我再次平静地微笑:“苏珊,你是想跟我一起做梦,还是进入我的生活?”
“区别是什么?”她瞪大的眼睛,茫然地望着我。
“你最近的一个梦想是跟人在水里接吻,你知道我不会游泳。”我由衷地微笑着,因为她的梦想,“你爱我的声音,想象一下,如果有一天我失声了呢?一次感冒引起的声带炎,然后我哑了,不能再读诗,甚至不能再工作。”
“你还可以做翻译。”
“好吧,也许我可以。但是你得跟我一起生活在租来的房子里,没有花园,不能生六个孩子。你要每天坐公汽,精疲力尽地回来做饭,当然,我们不会吵架,因为我哑了。如果那时候有一个送给你MINI的男人,你还会再爱我吗?”
“我不知道。。。。”
“你年轻,漂亮,快乐,如果你愿意,也许你还能有大浴室,钻石和花园,跟我在一起,十年以后,你就只是一个普通的中年妇女,下班时精疲力尽地挤着公汽,手里拎着顺路买的萝卜。”我说完的时候,如释重负,又若有所失。
如果那时她说:我爱你,无论贫穷,疾病,衰老。。。。。我会流泪吗?还是得费更多唇舌,来破灭她年轻的浪漫?
但是苏珊说她不知道。之后的周六下午,她不再来了。她不来的时候,我还是朗读,就象她在的日子。我停下来的时候,会想起她的各种梦想,忍不住又会笑起来,不知道最近她又有什么新的想法。
再后来我换了工作,换了生活的城市,搬来搬去的行李只是那些书,包括她放在我那里的那本《paradise lost》。我仍然当老师,在课堂上仍然有很多跟苏珊一样年轻漂亮快乐的女孩子,听到我的声音双眼发光。但是再没有人叫住过我,请我读书给她听。三十五岁的时候我结婚了,我没有问我妻子当初我问过苏珊的问题。她是个朴实简单的姑娘,对她来说,生活就是上班,买菜,做饭,收拾家,照顾我。她也没有想过要六个孩子,每天晚上她在笔记本上记下一天的菜钱,再按着计算器,算算我们有多少结余,什么时候攒够首付的房款。星期六的下午,我仍然习惯读书,她做一份周末兼职的工作。她曾经跟我说起,希望我周末的时候也上几节课,这样我们就可以早一点有房子。我没有回答,她也没有再提。
两年后我们离婚了,她提出来的:“我不嫌你穷,我也从来没有想过要过奢华的生活,但是你怎么能没有责任感到,看着我周末不断地工作,而不肯为这个家付出更多?”我同意她所说的话,但我并不内疚。离婚之后,每隔两三年我换一个城市生活,一直没有房子。
有些时候我会想起苏珊,读书的时候,或者夜里躺在床上。当成年男人的正常欲望涌动时,我会想起那个青春紧实的身体,蜷缩在我的椅子上。那时我会突然把坡的那句“And my soul from out chat shadow that lies floating on the floor  
Shall be lifted-nevermore!。。。。。”读出声来,却并不惆怅。无论如何,我没有把她变成一个按着计算器,算着几角几分的中年妇女。时间会把她变成一个中年妇女,但是也许她正在某个海滩上晒太阳,六个孩子在堆沙子的城堡。
十多年差不多一成不变地过去了,我已经年近五十。我搬回那个城市,虽然我并不知道她还在不在那里。我原先住的房子已经拆掉了,不过我的旧东家却还肯收留我。我另外找了一间房子,把我不多的家当搬进去。住处离我上班的地方比较远,我要坐公汽到地铁站,再从地铁站坐一次公汽。
有一天下班的时候,我在公汽上睡着了,醒来已经不知道是哪一站。下车的时候,天色已经发黑,我站在站牌下,点燃一根烟,不太清醒地看着各条线路的站点,琢磨着找一条回家的路。就在这时我看到了她,她正从一辆公汽上下来。她仍然动人,不是二十年前那种漂亮,我惧怕带给她的生活,明明白白地写在她的脸上。那张脸有了皱纹,肤色也已经黯淡,带着工作一天的疲惫,却有着从前没有的坚韧和平静。
我看着她,不敢叫出声,却又担心她转身上了哪一辆车,我来不及跟上。迟疑了一会,我鼓足勇气喊道:“苏珊。。。。”
她回过头,盯着我,眼睛里渐渐升起嘲笑和轻蔑,而语气却接近愤怒:“你还没有哑吗?”
我站在夜色中,无言以对。然而我知道,如果此时我走开,我将面对的不幸,远远甚于二十年前我用来恐吓她的。我只能站在那里,看着她,就象我真的哑掉了。这样站了不知有多久,她突然声音轻松地说:“我今天想听完最后那一段。”
我走过去,牵住她的手,捏紧在我的手心,不再等车,朝我住的地方走去。她的声音在我耳边,还象二十年前那样,什么事都一览无余。
“我没有生六个孩子。。。。。。我一个孩子也没有生。不过,我差一点就有了花园和大浴室。。。。。。。我也认识了会游泳的男人,他可以让我坐在他背上。。。。。。”她说,声音低了下去,不再是年轻女人那样,“我还是更喜欢,每个周六听某个男人读书。”
“我错了。。。。。”我问自己,为什么我要事先去设想那么多可怕的事情,贫穷,疾病,衰老,在她还貌美如花的岁月,在我还健康的岁月。
“没有人会送MINI给我了,如果你哑掉,也可以领退休金了。”她笑了,象我当年一样平静,“现在我们可以有生活,包括每个周六你要读书给我听。对了,我最近的梦想是,有人帮我买早餐。”
"some natural tears they dropped, but wiped them soon;
The world was all before them, where to choose
Their place of rest, and Providence their guide;
They, hand in hand, with wandering steps and slow,
Through Eden took their solitary way."
我听到自己的声音低低地响起,身边温暖的身体越来越紧地靠在我怀中。

作者: 明天是昨天    时间: 2012-6-6 13:30
似曾相识。最要紧的是,看起来这事发生在国外,与我们无关。
作者: asui1003    时间: 2012-6-6 20:08
这篇很打动我,无关它写得好坏但我喜欢这篇;故事本身(叙事的取舍和策略、场景的设置)很简单,不枝不蔓,简单直接地承载了情感的内容,而重心都在情感上;如果把故事(或事件)和情感的比重调个转,或许有一番新气象。虽然是新ID,但感觉是个“老”作者了,欢迎你在这儿贴作品,我们互勉!
作者: 陈鱼    时间: 2012-6-6 20:33
五十岁的部分是否可以省略?“我”结婚和离婚时的利索多好 后面怎么又开始言情小说了呢?
作者: 陈树泳    时间: 2012-6-6 21:00
“失乐园”这个题目在小说版出现过好几次,奇怪大家这么喜欢用这个题目。
作者: 镇州大萝卜    时间: 2012-6-6 21:01
谢谢asui。我跟你的想法一样,那天早上我去买书,买到弥尔顿那本诗集,六折。突然就想到这么个故事。

关于结局,多数人都不满意,但是我不打算取悦谁。我要那个结局。哪怕整体堕落成一个言情故事。我不觉得言情就不好。也不觉透彻就不是俗套。
作者: doolxx    时间: 2012-9-2 12:48
一个有心事的大男孩
“苏珊,你是想跟我一起做梦,还是进入我的生活?”
梦,不就是生活么?生活也是一个编织的或主动或被动的梦
很感人的结局 虽没流泪 也近乎如此
看来君之曾经沧海 几多委婉 漫人心脾 些许的遗憾?
或许 就是这样等待? 如果是这二十年的等待 那么着男子必是真心
可是从文中 有感受到了 女孩子的懵懂的爱意 而男子出奇的冷静 总感觉男子不足够的爱
或者说他的爱不够有说服力 只是一时的冲动? 却又不是 二十年之后的那个场景 却明明表达着无限的深深想念

作者: 镇州大萝卜    时间: 2012-9-2 15:28
doolxx 发表于 2012-9-2 12:48
一个有心事的大男孩
“苏珊,你是想跟我一起做梦,还是进入我的生活?”
梦,不就是生活么?生活也是一个 ...

小说不同诗歌,诗歌是属于诗人的,小说是编造。

你的想法作为现实是没什么错的,我所写的是一个没有勇气把感情放到生活里去磨损的人,他过多地考虑了各种不幸。我要那个结局,因为我愿意相信人的情感真实持久,能经历时间和磨损。
作者: 猪皮    时间: 2012-9-2 20:10
陈树泳 发表于 2012-6-6 21:00
“失乐园”这个题目在小说版出现过好几次,奇怪大家这么喜欢用这个题目。

因为有些人比较骚情
作者: 魏虻    时间: 2012-9-2 21:11
本帖最后由 魏虻 于 2012-9-2 21:18 编辑

鱼桑的评论精准。
作者: 余余    时间: 2012-9-2 22:06
眼睛一亮,提神。
作者: 魏虻    时间: 2012-9-3 00:09
本帖最后由 魏虻 于 2012-9-3 00:18 编辑

我只是觉得这个小说整体叙述非常舒服,节奏又温和,只是后一半情节太平常,旧爱重温的段子似乎没什么新意。仅此而已,您不用多纠结这,您喜欢怎么写就怎么写。我觉得在已经有许多阅读经验和观察的前提下,按自己喜欢的方式来写最正确了。
作者: 魏虻    时间: 2012-9-3 00:28
本帖最后由 魏虻 于 2012-9-3 00:55 编辑

你这些话让人心里难受!
作者: 魏虻    时间: 2012-9-3 01:21
本帖最后由 魏虻 于 2012-9-3 01:36 编辑
魏虻 发表于 2012-9-3 00:28
你这些话让人心里难受!

如果我四十岁才写,我会写到老死,形式次要,内容也无所谓好坏,这一点是肯定的。人在这个世界活太孤独,太困惑了,太没有回音,如果没有一些话语从那种寂静中爆炸出来,不停地存活着等待死亡这件事情简直不能容忍地恶心!
作者: 余余    时间: 2012-9-3 13:59
余余 发表于 2012-9-2 22:06
眼睛一亮,提神。

萝卜大叔,我是看到魏虻的回贴就点进来看了,看着看着就一口气看完了,很舒服的一个小说,打心眼里觉得他们评的如果没五十岁后的再相遇,这个小说会更棒。但你的固执也没错,有时候写东西是为了某种心愿的达到。
魏虻他们对你小说的点评也算不上争论吧,即使你觉得是争论,那不挺好的。倒让我觉得你后面说的话,让人家小姑娘不好受。现在的大叔都喜欢跟小姑娘“争论”?

再唠叨两句,你这种风格的小说我挺喜欢的,还有的话再贴个上来。
作者: 余余    时间: 2012-9-3 14:03
魏虻 发表于 2012-9-3 01:21
如果我四十岁才写,我会写到老死,形式次要,内容也无所谓好坏,这一点是肯定的。人在这个世界活太孤独, ...

我有时候也觉得只要能让我写出来,好坏都无所谓了,因为写这个过程可以让我克服掉现实生活中诸多的不如意情绪。不写的话,我会变得更糟。
作者: lostboy    时间: 2012-9-3 14:19
唉。都不容易啊。
作者: 魏虻    时间: 2012-9-3 14:20
余余 发表于 2012-9-3 14:03
我有时候也觉得只要能让我写出来,好坏都无所谓了,因为写这个过程可以让我克服掉现实生活中诸多的不如意 ...

我喜欢你!余余!
作者: 我是美工    时间: 2012-9-3 15:52
不喜欢把Paradise Lost翻译成失乐园,与原著一点不搭。
作者: 镇州大萝卜    时间: 2012-9-3 16:14
本帖最后由 镇州大萝卜 于 2012-9-3 16:17 编辑
这个和小姑娘不小姑娘没什么关系。我觉得黑蓝上的大部分人都很克制。尤其是魏虻。你能看出她从来都是有礼有节的表达想法。这个贴里她还表达了态度,用年龄阅历什么的柔软化处理可能有点不严肃。


我跟魏氓之间没有争论,我说那些,正是因为相信她能理解我才会说。魏氓跟我之间也没有争论,她那是在安慰我。

我道歉是因为作为一个年长者,讲出“这么消极又不无道理”的情绪出来,让年轻人觉得难受,我认为自己不当。

作者: 余余    时间: 2012-9-5 11:54
魏虻 发表于 2012-9-3 14:20
我喜欢你!余余!

今天才打开论坛。看得我激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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