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蓝论坛
标题:
期刊出版取消增刊审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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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水鬼
时间:
2012-10-13 11:30
标题:
期刊出版取消增刊审批项目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布《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其中取消行政审批项目171项,调整行政审批项目143项。其中,新闻出版总署取消“ 期刊出版 增刊审批”项目。
此外,省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取消了“被查缴非法光盘生产线处理审批”、“电子出版物制作单位接受境外委托制作电子出版物审批”;县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取消了“设立专门从事名片印刷的企业审批”。另外,广电总局取消了“广播电视新闻采编人员资格认定”;教育部取消了“中小学 国家课程 教材编写核准”。
据了解,《 决定 》表示,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事项,政府都要退出;凡可以采用事后监管和间接管理方式的事项,一律不设前置审批。
作者:
shep
时间:
2012-10-13 11:37
这,是“公开化”的端倪?
作者:
陶北
时间:
2012-10-13 14:08
不改不行了。
作者:
夕夕夂
时间:
2012-10-13 15:41
好事
作者:
kafka112
时间:
2012-10-15 15:23
确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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