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天才 发表于 2013-1-9 13:27 陶叔用这个应该还是很合适的,在路上看书很方便。
黑天才 发表于 2013-1-9 16:01 非常理解陶叔感受。大概是因为都是前一个手机是非智能的关系,然后直接过渡之后,感觉不错
陶北 发表于 2013-1-9 16:34 我过去比较排斥功能太多的手机,因为了解自己的自律能力差,担心玩物丧志!
小智 发表于 2013-1-10 10:36 作为一个已经掉过一部4S的悲剧人士,我想提醒陶叔,走在路上的时候最好随时碰着手机,放在兜里也一样。所以 ...
蒜頭 我觉得,就算没有牙,也可以泡着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