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蓝论坛

标题: 我在榕树下的辞去声明 [打印本页]

作者: 枕头    时间: 2007-8-4 13:02
标题: 我在榕树下的辞去声明
以下是引用绮色佳在2003-10-28 20:29:10的发言:
主题:屁大的事搞的这么张扬


???宝贝儿,我最近忙,有日子没来这里看看你,今天一来看,敢情这些日子出故事了,我也给你捧个场,咱是你一个战壕的~~~
开始我以为有多大的事,看完了原来不过如此,不就是转了点小人物的帖子嘛,要我是你我连道歉都不说,俺立场坚决的支持盗版,没盗版俺的电脑估计还在用dos操作系统呢,估计现在给你留言也只能用 pin yin 了.拿来主义我用的得心应手.
???本来嘛,大家来上网看码字,不就是看个好看,看个舒心,这大千网络的,你不转过来我还没地方找呢,所以嘛,看过的还该谢谢你才对,转就转了,没摘人心肝,刨人祖坟的,就有那么些人搞的天大的事,被子转了她就靠这发财了???
真要这么NB,把所有的汉字都注册成专利,可着自己一人用一人
也难怪,这年头假道学太多,不打击别人,自己可怎么扬名立万,我就不信他(她)的windows给微软付过钱,所以毛主席说的好,知识越多越反动.他老人家万岁.
???被子,甭为这事窝心,该转还转,我要是你我偏不注明,榕树NB,有的是地方,没鸡蛋还不做槽子糕了,靠
  
无主题 —— 张可盈 回复于 2003.10.28 18:14

时势做英雄
英雄做不到时势

知道不,酒鬼
无主题 —— 张可盈 回复于 2003.10.28 18:16

你好。
我是网络第一抄袭大王



绮色佳,这贴子哪里来的?给个链接,谢谢![em25]
作者: 常回来灌灌    时间: 2007-8-4 13:02
不错的地方。
作者: 李铁心    时间: 2007-8-4 13:02
七格:
你好,我是树下云游的,你是条汉子,我尊敬你
MC的小孩不会有屁眼的,大家的心里都明白这些卑鄙的小人在现实世界里一样无耻
我人小力微,无力去做更多,但我尽力会把这件事情让更多的人知道
七格,多保重
作者: ffice    时间: 2007-8-4 13:02
怎么没人用黑蓝聊天?挺好的一个东东啊...我一个人在里面
作者: 醉颜红    时间: 2007-8-4 13:02
http://vip.rongshuxia.com/rss/bbs_viewart.rs?bid=61540&aid=3852#3852

http://vip.rongshuxia.com/rss/bbs_viewart.rs?bid=61540&aid=3758#3758

http://vip.rongshuxia.com/rss/bbs_viewart.rs?bid=108341&aid=21754#21754
作者: 七格    时间: 2007-8-4 13:02
标题: 我在榕树下的辞去声明
七格  发表于 2003.10.28 17:09 | 返回 躺着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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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我走了
感谢兰格格、青草豆腐、人鱼眼泪、ffice、nite、文沁可人、翩翩儿就是我、美女党员、Nirvara、蓝如火焰、Nirvara、萤、风铃子、常回来灌灌、七爷等等始终为了一个理想中的正义而尽自己能力所做的一切。同时我也谢谢马国、林中道和沫色,你们为棉被人尽到了你们所能做的一切,而没有跨过道德底线去无条件地为了一个友情而出卖正义。

事实很清楚,棉被人并没有承认我们指证的剩下那些文章属于剽窃,同时她也没有做出道歉,然而,榕树下官方为了一个可笑而荒唐的治病救人的理由,对其不痛不痒的所谓道歉做了令人惊讶的宽容或者说,纵容处理。
根据这份为剽窃者棉被人说话的内容占了二分之一的榕树下的处理决定,棉被人依旧享有在榕树下用棉被人这个id进行上传文章的权利。

这的确对我和其他一些人构成了侮辱,让我和一个剽窃到如此不要脸的地步的家伙一起做榕树下的版主,甚至这么长的时间我还不知道躺着读书是和一个这样无耻家伙的版面同时并列在榕树下社区首页的快捷链上。
我曾经跟七爷说过,要把损耗耗在刀口上。
现在,这就是刀口了。

我并不是不知道这一切所有的内幕,但是,我不想天真地将这一切在没有实证材料的情况下全说出来,如果这个世界的黑暗真的就是金钱能够买通鬼来把正义推磨至死,那么即便在这里失败我也不会在其他地方屈服,我势必会努力把榕树下包庇剽窃者的种种行为给诉诸所有我能触及的网上和网下媒体,让天下所有人都看见榕树下如今已经是长满恶性树瘤。但是,这一切我会在完全离开榕树下之后来做,因为我不想身为榕树下版主去做对榕树下形象会构成严重损害的任何事情。

我将会承诺我在这个事件一开始所说的话:如果榕树下的处理结果是不公正的,那我将辞去躺着读书的版主职位。

这将在这个帖子发出后生效。

我会在黑蓝辩析论坛和新浪青年作家论坛继续做版主,欢迎大家(除了棉被人)有空来看看玩玩,不过那里删贴标准更加严格,不似以前的躺读还允许不少水贴。

最后,感谢mc这一年半以来对我的支持。想当初我一时心血来潮答应来做这里的版主时,我们曾经是多么愉快地吃了那么多的酒和肉,虽然这件事上我和你的理念差异如此之大,但这并不能磨灭我和你曾经有过的友谊。我是不会将这种资源给一个愚蠢而虚荣的女人彻底消耗殆尽的,所以我的做法就是不再和你交往,这样至少在记忆里我还能拥有以前的快乐时光。

在自己书斋里潜心读书时,一直不明白既然正义是一种可以公共交流的资源,那么为什么还有那么多的政治哲学家要辛苦地将之学术化,现在看来,这么做的最大好处就是:当你遇到具体困难时,你平时学到的知识,你平时培育的理念,会在那一刻成为一种高高在上不受干扰的陆标,使得任何人情世故都无法左右你对正义方向的判断,而且,它的核心内容会通过你的行为影响比你更年轻的人,让他们懂得并领会现代西方对于正义的定义和使用方式,从而和我们古老而悠久的和为贵策略做一清晰而有效的划分。

好咯,大家高兴起来吧,也没必要愤怒,因为你高兴了,你的对手才没法高兴,而你不愤怒了,你的对手也就没了乐趣。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3-10-28 18:00:17编辑过]

作者: 张青帝    时间: 2007-8-4 13:02
支持七格,我会要求榕树下把我的二个公众论坛全部关闭。
作者: 枕头    时间: 2007-8-4 13:02
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习惯在躺读潜水,习惯看大家充满智慧的唇枪舌战.
作者: 青草豆腐    时间: 2007-8-4 13:02
哭。
作者: 七格    时间: 2007-8-4 13:02
青草豆腐:我把你名字在这里改对了。抱歉。
作者: 青草豆腐    时间: 2007-8-4 13:02
上MSN。
作者: 青草豆腐    时间: 2007-8-4 13:02
答应的事情不谁推卸。晚上解决。
作者: 绮色佳    时间: 2007-8-4 13:02
我并不是不知道这一切所有的内幕,但是,我不想天真地将这一切在没有实证材料的情况下全说出来,如果这个世界的黑暗真的就是金钱能够买通鬼来把正义推磨至死,那么即便在这里失败我也不会在其他地方屈服,我势必会努力把榕树下包庇剽窃者的种种行为给诉诸所有我能触及的网上和网下媒体,让天下所有人都看见榕树下如今已经是长满恶性树瘤。但是,这一切我会在完全离开榕树下之后来做,因为我不想身为榕树下版主去做对榕树下形象会构成严重损害的任何事情。



----------------这段在那边没有啊?
作者: 李小却    时间: 2007-8-4 13:02
我喜欢安静一点的地方。
作者: 拜仁果料面包    时间: 2007-8-4 13:02
发现一块净土~~hoho

3x~
作者: ffice    时间: 2007-8-4 13:02
大家好~~~~我来了:)
作者: 游离分子    时间: 2007-8-4 13:02
我支持七格!!外面有点黑!
作者: 冷刀刃    时间: 2007-8-4 13:02
我跟来了,仅此而已
作者: 三棱冰    时间: 2007-8-4 13:02
来自那里。
作者: 清影潇潇    时间: 2007-8-4 13:02
我也来了~~

榕树,没有什么可留恋了~~
七格,我支持你~~
作者: 绮色佳    时间: 2007-8-4 13:02
我伤心到无以复加,我已经没有办法说什么了。

我现在甚至进不去社区,他们把我的IP给封了,天知道我还有一个付费留言板。

榕树下真是一棵黑树啊。
作者: 绮色佳    时间: 2007-8-4 13:02
主题:屁大的事搞的这么张扬


???宝贝儿,我最近忙,有日子没来这里看看你,今天一来看,敢情这些日子出故事了,我也给你捧个场,咱是你一个战壕的~~~
开始我以为有多大的事,看完了原来不过如此,不就是转了点小人物的帖子嘛,要我是你我连道歉都不说,俺立场坚决的支持盗版,没盗版俺的电脑估计还在用dos操作系统呢,估计现在给你留言也只能用 pin yin 了.拿来主义我用的得心应手.
???本来嘛,大家来上网看码字,不就是看个好看,看个舒心,这大千网络的,你不转过来我还没地方找呢,所以嘛,看过的还该谢谢你才对,转就转了,没摘人心肝,刨人祖坟的,就有那么些人搞的天大的事,被子转了她就靠这发财了???
真要这么NB,把所有的汉字都注册成专利,可着自己一人用一人
也难怪,这年头假道学太多,不打击别人,自己可怎么扬名立万,我就不信他(她)的windows给微软付过钱,所以毛主席说的好,知识越多越反动.他老人家万岁.
???被子,甭为这事窝心,该转还转,我要是你我偏不注明,榕树NB,有的是地方,没鸡蛋还不做槽子糕了,靠

无主题 —— 张可盈 回复于 2003.10.28 18:14

时势做英雄
英雄做不到时势

知道不,酒鬼
无主题 —— 张可盈 回复于 2003.10.28 18:16

你好。
我是网络第一抄袭大王
作者: 枕头    时间: 2007-8-4 13:02
以下是引用醉颜红在2003-10-28 21:28:03的发言:
http://vip.rongshuxia.com/rss/bbs_viewart.rs?bid=61540&aid=3852#3852

http://vip.rongshuxia.com/rss/bbs_viewart.rs?bid=61540&aid=3758#3758

http://vip.rongshuxia.com/rss/bbs_viewart.rs?bid=108341&aid=21754#21754



谢谢醉颜红JJ[em44]
作者: 蓝如火焰    时间: 2007-8-4 13:02
七格,我在新浪找不到你的论坛。
新浪那个48小时热门帖子都点击不开了,怕大家回复你的帖子吧,毕竟大多数人都是明是非的。
很难过。
我虽然在躺读很少说话,一般都是看贴,但躺读的确是个很好的地方,我现在都有些不知道我们是不是不该管棉被人的破事,弄得现在躺读都没有了啊
希望你还好
作者: ffice    时间: 2007-8-4 13:02
是啊.七格的代价太大了...但是以他的性格,不这样又能如何..记得1982一开始就说,真心疼他....
作者: 绮色佳    时间: 2007-8-4 13:02
http://bbs2.netease.com/culture/forum.php?forumcode=19

这是我发在网易的。也发在新浪,可是新浪把我删了。没事的,大家都明白是怎么会回。

让她卑鄙去吧,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我见过不要脸的,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

我现在上不去榕树社区了,MC那个卑劣小人把我IP封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3-10-28 21:59:35编辑过]

作者: 绮色佳    时间: 2007-8-4 13:02
昨天谁存了张可盈在榕树情思MC贴子里的发言就好了,嘿,还悔改,看看她的表演吧。
作者: 诸斯    时间: 2007-8-4 13:02
我用搜索引擎找了半小时也没找到新浪青年作家论坛
真告诉我链接地址
作者: 蓝如火焰    时间: 2007-8-4 13:02
我存了一点,不知道有没有用
心太乱,乱七八糟地存了点躺读的帖子
作者: 蓝如火焰    时间: 2007-8-4 13:02
http://vip.rongshuxia.com/rss/bbs_viewart.rs?bid=108238&aid=34357#34357

这是MC那个帖子的链接

另外我也用写字板复制了一份
作者: 诸斯    时间: 2007-8-4 13:02
请给我一个七格在新浪的链接.我想看看
作者: 蓝如火焰    时间: 2007-8-4 13:02
我没有啊,我也想要
我用百度和GOOGLE搜到手酸也没能找到
谁有给一个啊
作者: 李铁心    时间: 2007-8-4 13:02
主题:无耻啊无耻!!!
其实我能帮你开脱的 —— 神的右手恋人左手 ?回复于 2003.10.23 19:21

就是因为打字慢,日,打了一下午,没想到打好却看见你承认错误了。
发这吧,看看我的口才:




谁来给七格上课:

文明课
首先只是重复一句骂人的话,之所以没有创新,一由于我的目地是我想阐述棉被人涉嫌剽窃的不成立而不是骂谁,二“狗可以咬人。”----谓语不变,而主语宾语不能倒置------进化论中说物种繁衍遵循遗传的规律,但不排除变异的可能,比方狗具备象牙,那,被咬一定很疼。但如七格所在地有这样的狗,请务必告之。

关于七格的偏执性心理疾病分析是做的善意推论,根据他在网络的种种行为,得出的上述结果,如果他意识到自己心理存在的状况并听从我建议接受治疗,我想应该对他的健康有利,那他的种种语言行不需要推翻便没有法定效用,故他举出“棉被人”涉嫌抄袭的证据不成立,但七格否认其偏执性心理疾病,所以我不得不得在他擅长的领域把漏洞指出,虽然这样做有点要他丢人,但我希望七格不要在犯这样的低级错误



一 哲学课
【如果存在万一网上惩罚的ID和这个ID的担当者之间不存在对应性,比如,是有人冒充这个ID发表剽窃文章】


-------在七格的阐述中,已经将网络ID上升到绝对独立的程度,按他的逻辑:ID已经成为在网络特有的和现实的名字效应对等符号,只能有特定的人,比方“左手”的ID只能由我这个”蹩脚律师“才可以注册,而他人注册就是“冒充”,这大概和七格作为文人经常投稿的惯性思维有关,丝毫不考虑事物巧合性。及同时想起一个ID的情况,那我不妨就举个现实的例子:有人现实投稿属上“金庸”的名,这里边就存在:(一)这个人确实和那位写武侠的香港作家重名 (二)冒充金庸的旗号招摇撞骗。

而冒充的前提成立的条件就是本身存在一个这样较出名的人,还有就是具备假借前者的名誉得到不正当利于的人。而就目前看来这,后者不具备,即没有人冒充ID,而七格忽略了前者的巧合性,而只考虑后边一种假设,我不得不对他的逻辑能力表示怀疑。

榕树的笔名的管理条例中规定有可能取消注册的ID的情况包括:非本人而注册当今比较有影响的社会名人名字的笔名 。也就是说任何词语只要在榕树下没有人注册过,,榕树就没有义务保留到想使用这个词语作为ID人出现那天,而在对于特定的词语和作家笔名重合的笔名情况,还要根据“影响”的程度判定,这就说明榕树考虑了这个情况,影响是有等级的,任何一种思想,只要有读者,就有影响性,比方在蝇头小报发表文章能影响,而在专业杂志发表论文同样也能影响。因为类似与在小报“影响”者,滥竽充数的大有人在,买几本法律专业的书在网上招摇撞骗的还不太多,因为在网络得到的光环对自己在法律界豪无影响,就是得到不了法律机构认可,因为法律是个严肃领域,有自己专职机构。而在文学界花5000元就买个书号,自费印刷几百本的状况就不同了,因为文学界认可这种光环,文学女青年也会肃然起敬,当然我没有说你七格的那本《向上海人民学习》是花5000块买的书号,我只是说既然榕树笔名管理都注重没有“冒充”的概念,并且影响是个渐进的概念,有一般影响,较有影响,影响很大的区别。而从你七格把榕树管理条例把“较有影响”一个渐进概念转化成“冒充”和“不冒充”否绝对对立的概念来看,在他的逻辑中,事物只能的对立的概念,不存在质变和量变的概念:比方说人只存在朋友,敌人;榕树的笔名只存在“冒充”,“不冒充”:凡是冒充你都反对,凡是不冒充的你都支持,当冒充和不冒充不好区分时,以七格的《正告**人并转抄榕树下》为准!因为你否认自己的心理健康,我只能从这个的范畴提醒你,七格今后在写文章时一定要注意这个哲学上很简单概念,否则不小心写到书里,人家便不再向上海人民学习了。就你文字运用能力的差劲,你的意思我替你总结一下,你其实要表达的意思“如果存在万一网上惩罚的ID和这个ID的担当者之间不存在对应性,即有人盗窃‘棉被人’的密码发表剽窃文章。”而这恰是我想表达的:并不排除“棉被人”ID被盗的可能性。


二 思想品德课
七格提到辛唐米娜事件,表面看是阐述事实,其实是在混淆一个事实,制造一个误导,即:棉被人具备和她一样的行为,而应受到和其一样的处罚,这就是把特例成为通例。而辛唐米娜是因为在榕树投稿的渠道抄袭了文章,并由当事人本人提出疑义,而根据你是9条加上后来找到的几条,没有一条证据证明棉被人存在和辛唐米娜一样行为。你这种混淆是刻意的,属于说谎行为,而根据你对说谎行为的判断,所以我对你提出“说服榕树下提供这个ID所对应的那个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法。”的目地性表现怀疑,按照你的推论,无论没有人能够证明棉被人抄袭不成立,那么你就应该得到一个人的联系方式和名字。其实你想知道关于这个ID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应该更聪明些,你明知道我没有义务提供你感兴趣的内容。


还有七格的话:
【你将上述引文中“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转移成“是否注名作者以及是否转载,这是网站技术上的问题,在其他的网站发表文章的时候,都需要点是否“转载”,而榕树下并且没有明确网友标明“转载”的义务,根据《合同法》中的保护弱势的原则——既合同中没有规定,以利于签约的弱势为准。”的做法,也是不成立的。】

----------这句是你原话,而你省略的内容就是争论的核心:就法律上判定棉被人的行为是否属于剽窃?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关于权利的限制第二十二条(一)为准,而在这条前边有个更重要“明确规定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可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被你断章取义的忽略,你能从里边找出对你有利的内容,证明你进化了,而我感觉你还是不要耍你的小聪明的好,因为这关系到一个人的声誉,不是辩论场双方的争论的游戏,只有尊重事实对你才更有利,你是真的没有看见以上的话么,我只能提醒你注意视力,而如果你刻意忽略,可以说你的人格也是十分低劣了,因为你为使你的论点有利,连诚实都丢掉了,很简单就能运用你的方式抽你两耳光,以下都是你的两句原话,而意思不同:
【法庭不会因为一个弱女子杀了强壮男人就想都不想认为弱者无罪。】
【一个弱女子杀了强壮男人就想都不想认为弱者无罪。】

------------不要我说什么了吧?你接受自己的耳光吧。


三 逻辑课
你把辩论的技巧用到法律上,又用的如此可笑,不过我今天说了,我不从我擅长的法律来纠正了,从就你擅长的逻辑推理,首先我替你加上的原话来看,把我的话复制完你的逻辑推论依然是错误的:


【你将上述引文中“[明确规定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可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转移成“是否注名作者以及是否转载,这是网站技术上的问题,在其他的网站发表文章的时候,都需要点是否“转载”,而榕树下并且没有明确网友标明“转载”的义务,根据《合同法》中的保护弱势的原则——既合同中没有规定,以利于签约的弱势为准。”是不成立的。】


中间你使用了“转移”“不成立”这个词,你的意思就是我替你总结一下;你想说明我的举的法律条款和目前的在榕树情况不符合,而你“转移”后就不“成立”的结论说明你不仅是个外行,你这样的人只能合适当文人,书印刷错了出了声明就可以 ,你若是进入其他领域,不知道带来多巨大的损失。比方说从《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这句[明确规定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可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就可以得到“可以在私有领域比方说在榕树下买的论坛使用他人作品权利”的结论。难道法律会具体到,“为棉被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可在榕树下线上谈情论坛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在假设两下,要是不能这样”转移“,要是七格进了法律界当上法官,面对一件在澡堂的杀人案,七格翻翻书,法律中有规定具体行为的案件么,没有,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是这样写的“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而没说“在澡堂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那法律在七格的打造下天下太平,那时候你不要当文人了,建议《英雄》中的无名由七格出演。也许比你当文人赚的多。那样我也可以不要到上海以步行回家的代价一睹你形象了。


四 法律课
刚才推翻你狡辩你的话【一个弱女子,强壮男人】
以下你的言论“弱女子”“强壮男人”,你就不仅是个外行那么简单,简直可以叫白痴,《合
同法》中的保护弱势的原则——即起草方强势,我们进入榕树都要签定一份协定,即管理规则》只不过这个协定是以点击的形式签定的,就是我们只能选“同意”“不同意”,这时候起草协定方就是强势,比方说A起草一份协议:其上高三的侄女B考上北京大学就为B提供学费。而B考上北京大学远程教育,这时候从期待上讲,B并没有达到A的期待,因为传统意义的北大,是高考统招生,而因A起草的协议并没有明确表明必须是北大统招生,根据保护弱势的原则,即起草协议方如果没规定出现发生歧异的情况,那么这份合同依然成立,而法律中的“强势,弱势”居然能被你理解成身材上的差异,虽然我答应不从法律上纠正你,但你这种观点颇能迷惑人,因为代表一些通例,提醒一下。

五 数学课
我重点要指出的是你“女子就弱“男子就壮”---------先不说存在歧视女性的成分,稍微学过一点数学概率的人就可以看到你中间把又来通例和特例混淆的错误,你号称学的最好的数学也不过如此。看到这样我本不想戳穿你了,因为我感觉你连当个哲学家的资格都没有了,又连当数学家的资格也没了,榕树有你这样的斑竹当招牌简直就是悲哀,我本不想要你灰溜溜的下台,因为我估计你这样的哲学家要捍卫自己那么一点点尊严,因为被人指出学术上的问题就走,所以为你找个了心理健康不适的借口,你本可以以这个名义下去,这样等你了解了强势和弱势差别不是身材再来榕树当斑竹的时候,我依然假装不知道。

你把涉嫌剽窃的文章分成两类,不错,但你接下来长篇大论来证明论坛上的文章剽窃问题,这中间有点对你有利一个的地方你没有抓住,就是证明涉嫌剽窃的文章是榕树正规投稿系统的,这才是重点:

我们先关于B级授权,我已经说过……………………………………………………………………………………………………………………………………
而棉被人论坛快捷链的位置是因为我当时为去着方便,用我的点数帮这个论坛,棉被人自己并不知情,这点榕树下应该可以查到,你要是有兴趣,不妨过去,你一直强调你和榕树关系的密切,并且闵行离威海路交通方便,你不如坐着地铁花上3块钱查查(如果你车的话不排除开车去的可能)所以从理论上讲,这依然是个私有的论坛。而有安妮宝贝那篇,论坛在一个更不显眼的地方,并且去的朋友几乎都是固定,这文章,我都知道不是她写的,我当如果没记错的话,我回复是:一看就不是棉被写的,她写文章有固定的格式,这格式是跟我学的,一句一换行。”而她的语言无非是朋友间开个玩笑,听这话的人没有当成回事,就是说,换句话说,我们这些朋友不会因为一篇她写的文章崇拜她,即使她涉嫌抄袭被榕树认为成立,也不会因为一篇不是她写文章而抛弃她,我们只能告诉她这种行为“对”或者“不对”,而在文学青年眼中就不同了,因为文学青年一般看书比较多,离高层次的生活相对较远,所以文学就是全部了。你提到进化论,那你晓得达尔文提出这理论后的反映:当时欧洲科学界大为震惊,不管一般人的反映也就是或者赞同或者反对,而在教会的反映就不同了,他们不仅要否认这种科学的存在,并且要加上“极端”“邪恶”的形容词。就和你七格加上“不要脸”,“猪狗不如”的形容词差不多,相比之下七格言行的夸张和榕树的网站监督有一定责任,因为榕树没有建立响应的斑竹任免条理。以至于七格在处理不合法事件运用的不合法行为的扩大化,虽然起到一定的作用,就像大街上有人丢个垃圾,人们都破口大骂一样,结果是没有这种行为,而本质无非是精神垃圾战胜实际垃圾,同样都是垃圾。但我希望维护网络的感觉还是不要通过这种以毒攻毒发方式,这种方式还没有几百年的欧洲教会善良,因为达尔文已经触及了教会的利益,而棉被人触及了七格什么利益。如果七格不因此下台,那么榕树的感觉谁来维护。他们们以为自己的“版权”的方式很正义,不过我建议你七格和所有那些声讨者,做个你们现在都能做的实验:计算机软件也属于版权的内容,你们把你电脑所有的盗版软件卸载了,包括操作系统,包括杀毒软件,包括PHOTO SHOP ,我通过个例说一下:PHOTO SHOP的价格在中国推广的价格是8000元人民币左右,而一些常用的工具软件价格和这个差不多。 如果你们没有花那么多钱的话,就说明你们在进行着版权侵权,如果向上海人民学习的话,我是不是能在我的论坛出具一个“封不要脸的*****的ID”公告,并把这事传播到其他网站?


而接下来七格的要求棉被人在限定时间为自己辩护的行为,更是可笑,因为即使侵权成立,知识产权也只属于民事诉讼,原则就是“谁主张,谁取证。七格要求他人作自己”无罪辩护“的行为,显然把自己抬到了相当高的高度,而这点我不指责七格,因为他现在的行为也包含一些论坛人的造就的责任,就是七格演了那么多次正义化身,骂了那么多次人一点没事,大家都想看:七格这次该怎么做?我对这种身不由己的行为表示同情。

我一直把七格当文人,而我注意一下七格的文章的主语,”我“的身份有5个之多:“学生仔”“律师”“未来律师”,“买两本法律书的小混混”我不清楚七格从什么地方知道的我,但小孩子也能看出来:一个人也不可能同时拥有那么多身份,这点在写作文的时候要注意,如果文章这样写,别人会看不懂的。而七格后来的“论才气,论智力,论品行”个三个概论,你不妨做个身份置换的假设,如果你不小心得了什么病,一个医生给你看病,这个医生说“论开药,论手术,论缝针”你都比不上我,有值得佩服的么?如果加上时间条件的话,那就是我找一个比我小10岁的小孩子,对他说”三论“。我感觉遭人耻笑,因为医生他本身就是学医术的,就像你本身就是玩文字的,即使你真的比我强,还是要别人说出来效果比较好。况且就连我这个外行也能指出你逻辑,语法种种硬伤,说这话也许要你感觉很丢人,不过我可以告诉你,我若是成为律师,和我交谈的价格是300/一小时,按照文人七格的一个字2毛钱的价格,你要写1500个字才能和我谈上一个小时话,所以我建议七格将此帖列为收藏夹,将来写个《我和***不得不说的故事》将是资料,我不介意你转载的我话。我也看到当事人也有宽容的心态,比方说兰格格一句“上帝保佑我们”。要我感动,因为她是此次事件的唯一当事人,作为一个当事人,她需要的只是一个诚恳的道歉,我的母亲就是一个虔诚的基督教徒,如果不是我处我位置不能有宗教信仰的话,也许我也会信仰这个。在法律侵权不构成的情况,我们只能从道德上处理,棉被人有必要在网站声明一下自己转载没有署名的文章,而作为当事人也应该有宽容的态度。
而一些人的动机和行为,未必就是那么高尚,甚至可以用低廉形容。我相信一些人是受了七格的误导造成的,七格作为一个写东西的文人也具备有些语言技巧,并且这个帖子七格最后回复中“狗屁”之类的话,我看的感觉是厌恶,我点了3次,终究还是回复了,因为我不能因为我的情绪被破坏,而中断行为,因为我要证明七格错了,并且向榕树提出建议:

1 榕树运用相关的技术:在发表帖子的时,必须注明:原创是否。
2 完善斑竹任免制度,特别是公众论坛的斑竹的权利制约问题。建立投诉制度。



人生就是一张不能回头的单程车票,不管多美的风景,错过了,永远不能回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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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主题 ——  李铁心  回复于 2003.10.28 22:11

棉被人 ?发表于 2003.10.22 06:56 | 返回 棉被 被子 棉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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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至少还有你
至少还有你,至少还有梦。
梦想就是永远不能实现的事物。

我不是个没心没肝的女子,我知道你待我好。
兵荒马乱的时候,我居心有心情在这里对着电脑推心置腹。
我忙的时候更忙,闲的时候更闲。

你的夜,也是黑色的吗。
我一直以为只有我的是。我喜欢天光的时候才去睡觉。太阳还没出来,天空一那么一点点蓝,躺在那里,闭上眼睛,胡思乱想,或者什么都不想。
我有多久没听见你的声音了,我得算算。一日不见,如隔三秋。那么我们……
一弹指是六百刹那,一刹那是九千生灭。一生灭是一万轮回。

你说人和人为什么要在一起呢。
是因为不寂寞?
那男人和女人又为什么要在一起呢。
是为了互相取暖?

因为不当真,所以不受伤害。
现在,外面风大雨大,虚拟的世界或许无情的将我淘汰,不过没关系,我对自己说,只要有你。只要有你。
我等了那么久,遇见你。
网上还有你这样的男人?真是奇迹。
对我来说,你这样的男人是矿,我以前不相信有珍贵的男人,现在我信。
这情绪里包含着距离带来的美感。

其实网上对我来说,你才是唯一的牵挂。为什么要牵挂。当然是动了真情,担了道义。
牵挂是什么。
是痛楚而甜蜜的。是半明半昧的,是午夜里醒来再也不能入睡的。
恍惚着,怔忪着。
是苦了一点。但我仍然感激,没有你,没有这痛苦磨折,生命将似一口枯井,了无生趣。
我知我无法拥有你,许是就因为明明知道得不到,才这样的勇敢的吧。
我一直抱憾,我能为你做的太少了。不能使你荣耀也就罢了,居然还使你伤心。
而我象个不懂事的孩子,看见天天天蓝,眼睛就会出汗。

至少还有你。
因为有你,我坐飞机的时候特别祈祷,一定要平安从一个城市降落到另外一个城市。不是怕死。只是怕我死了,你会难过,我怎么舍得你难过呢。
你有多久没有这样的感觉了。
你想起我来心口会不会隐隐的疼。

我什么都不怕。
因为你一直站在我身后,温暖的视线将我环绕。




天生具有惹是生非的气质。http://www.rongshu.com/rss/bbs_list.rs?bid=6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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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就是一张不能回头的单程车票,不管多美的风景,错过了,永远不能回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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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枕头    时间: 2007-8-4 13:02
新浪网的链接,大家支持一下!

主题:一份公告:棉被人是剽窃者
版权所有:七格 原作 提交时间:02:09:34 10月27日

http://newbbs4.sina.com.cn/newfbin/hotview.cgi?forumid=691&postid=91761
作者: ffice    时间: 2007-8-4 13:02
七格。。。。。 —— 属于ford的蕾  回复于 2003.10.28 22:03

我。。。。我很久都没发贴了
这件事自己一直旁观,
我以为这只是。。。。
我以为。。。。。。。。
我很惭愧:(

以后再也见不到七格和翩翩了是不是?:(

我很抱歉:(

七格,我爱你


我就是那个,叫做蕾的女孩。Ford是谁?我们家的金鱼 *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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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EG,以前我认为你是个书生 —— nirvara  回复于 2003.10.28 22:03

现在,你是我兄弟
榕树下的堕落,根本原因就是近亲组合,从当初那些聊天室的朋友组成榕树下团队开始,就注定了
现在的悲剧
走好,珍重


违反榕树下社区条款,此笔名已被封存
作者: 白小楠    时间: 2007-8-4 13:02
无声的支持。
作者: 诸斯    时间: 2007-8-4 13:02
新浪青年作家论坛已找到
http://newbbs4.sina.com.cn/index.shtml?arts:qingnian
感觉有点乱,不太适应
作者: ffice    时间: 2007-8-4 13:02
七格啊七格,你何苦啊.
到处声明,反倒被抄袭者用来提升自己的知名度...你应该知道,面对一个看似真诚悔过,请求原谅的人,尤其是女人,人们有用不完的宽容和同情的.七格你哪有这样的精力和她纠缠?天哪...
作者: 张青帝    时间: 2007-8-4 13:02
新浪的界面我不习惯,太不可思议了。
作者: ffice    时间: 2007-8-4 13:02
大家以后不发水贴,要聊用聊天室好吗
作者: 常回来灌灌    时间: 2007-8-4 13:02
其实,事情的结局是必然的。

    榕树正在由文学网站向商业网站转移,只要能赚钱,就是把榕树变成儿童乐园,那些商人也不会在乎的。

    其实,气数也差不多了。
作者: ffice    时间: 2007-8-4 13:02
来聊天室吗灌灌
作者: 雨季的夏    时间: 2007-8-4 13:02
因七格的走, 才来到这方净土.
从没说过话的人, 心是明白的.
七格, 支持你!
作者: 凌丁    时间: 2007-8-4 13:02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蓝如火焰    时间: 2007-8-4 13:02
will 发表于 2003.10.29 00:33 | 返回 躺着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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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七格走好
七格是继陈村老师后《躺着读书》的第二名版主,对《躺着读书》贡献颇多。他个性鲜明,立场坚定,疾恶如仇,脾气刚烈,乃当代少见的奇男。

仅仅从一名榕树下付费用户的角度来看这次有关抄袭的问题,我觉得编辑部失去了一次圆满解决公关危机的机会。我仔细看过那个公告,里面存在两个问题:1. 那个什么所谓的“在2004年3月1日之前....”应该变成永久。2. ?棉被人的论坛也应该一并删除。这样既脱离了什么包庇不包庇的嫌疑,也不会对棉被人造成更大的伤害。知错就改,想要重新开始棉被人可以很轻松的再注册一个ID或者再改传两张照片变能改头换面。不象我等公众人物,脸混的太熟一旦打入地狱便永久不得翻身。

相反七格却获得了一次绝佳的正面公关机会。以一个个体和榕树下做出坚决斗争,不惜辞去版主也不和那些“不要脸”的人同流合污。既赢得了尊重,也获取了支持,更有足够理由在其它地方发表有关于榕树下的种种恶行,从而换取更多的声音。

MC先生再一次成为众矢之的,替罪羔羊。不但失去了七格这位朋友,更不幸的是将“美女”和“金钱”这两样东西与自己结合在了一起。虽然认识他这么多年来从未想到过他有这种能力,但是事以至此,有口难辩。我给他的建议是提交辞呈,离开榕树下。

既然做出了决定就不容改变,但是编辑部应该从中吸取教训,以应付越来越复杂的斗争环境。

天佑榕树,庇护四方。




长的帅难道是我的错

我转给七格看看
作者: aegean1977    时间: 2007-8-4 13:02
冒昧转帖翩翩的文章:

翩翩儿就是我  发表于 2003.10.29 00:36 | 返回 躺着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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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最后一贴,送给朋友们
人在这个大厦倾倒的时候,会不可救药地怀旧,会在一地尘烟当中,不可救药地怀念风轻云淡的往日。

一个论坛消失了。一格一格的快键链,象中药柜子一样,最神秘最蛊惑的那个柜子,没有了,那种奇特的清香,象神灵的手指,在空中划过。那种曾经让我微笑、让我沉醉,让我大惑不解的清香,带着光彩,消失,如一件不可能长久的礼物一般,永不再见。

知道永不再见的滋味吗?就是大山褶皱里的鱼儿再也见不到海岸线。就是,翩翩再也见不到躺读。

其实,我在网络上从没有难分难舍的感觉。这是一个太过喧嚣、太过浮华的地方,一种可怕的虚幻感,象绿锈的霉点,蚀遍了网路的每一个角落。可是,竟然会有一个如许洁净的庭院,如神仙洞府,在穷山恶水之中突现,让人欣喜若狂。

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这是兰格格的签名档,初看到这句话,象地铁通道尽头传来的卖艺胡琴声,向我这里讨了些许的多余感情去。现在,我坐在这里,细细地回想,我与躺读的初相识,同样是无解的温柔题目。

把这句古风浓郁的话翻成大白话,就是,我不知道是怎么爱上他的。

我说过,很不喜欢“榕树下”小作坊式的作态。还停留在以“温情”留住人气拉拢人心的阶段,不知何时“榕树下”才能具备一些现代理念,以有条不紊的工业化手段来进行科学的管理。一旦听到“榕树下”网站说的“大家庭”等煽情字眼我就会好笑,落后于时代的手法,我象看到五十年代的电影里村支书,那个时候的正面人物,大衣都不兴穿着,而是披着,动不动盘腿儿坐到坑上来做思想工作,非让犯了错误的同志声泪俱下不可。这个光辉的温和的形象,动辄眼噙热泪的正面形象,就是我混迹了一年多的“榕树下”。

是的,都会弄明白,到底是为什么,命运会让夜里繁星满天,会让黎明霞光照眼,会让小乔的团扇遮了赤壁的烟火,会让海伦的船只驶过波塞冬的身边,
这些,我都知道,是为什么,可我唯独不知道,我是怎么爱上躺读的。

从去年五月注册,到现在,一年半了。乍然离别,总会有些不习惯,可是没关系,会习惯的,所有的失去、所有的神伤,都会淡忘。象手指上的疤痕平复了,仿佛从未有过鲜血流淌。

改变IE主页,不再搜寻浅绿色的字迹,不再冲着右上角的名字发呆,不再有莫名所以的归宿感,任何一家网站任何一个论坛,都不再让人牵肠挂肚。

美女姐姐在贴子里说,一定要坚持下去,为我那些榕树下的青春岁月。
是啊,那些日子,那些一遍一遍刷新网页的日子,那些面红耳赤、争论不休的日子,那些拍案而起、抚掌大笑的日子,那些懒洋洋的下午没有人翻动的贴子,那些午夜时分跳跃欢实的贴子,那些烂熟于心的名字、似曾相识的名字,象水秀山青的画儿,在灰暗的厅堂里明灭着鲜活的、真实的艳丽。

从春天到夏天到秋天到冬天再到春天再到夏天再到秋天,嘎然而止,念奴娇的歌喉再妩媚,也只能在云宵之上打一个旋儿,所有的曲子都有尾音拖曳、沓沓而终的时候,所有的欢宴都有花落人散、收拾舞裙的时候,所有那些或远或近的爱人们,都有一松手就再也无力回天的离别。

你看,我是这样的爱你们,可是最终,我们不能长相守。

海蓝雪说,她是一个悲观的人。我觉得我也是,我明白彻底地洞悉命运的真相是什么,结局是什么,但是,我常战战兢兢地心存一点小小的奢望,象宝玉一样的念头,我希望上苍可以让我们相聚永不分离,让花儿长开,让人儿长在,让我们眼神纯净、心中温柔地长相厮守。

终归是要散了,我等不到冬天了,等不到在躺读告诉南方的女孩子们,说北京下雪了,好大的雪,很温暖的雪。等不到在躺读向所有的人说,MERRY CHRISTMAS,等不到冬天了啊。秋天,实在是一个适合离别的季节。落山风四面而起,我听到遥远的地方,有玉碎的声音隐隐传来。

提到我的躺读,不得不说七格版主。我与七格几乎是同时来到躺读,他初初上任,一个年轻倨傲的上海男人。第一感觉,这个人读过的书好多啊!第二感觉,这个人,很爱较真儿。第三感觉,象个孩子。

看了那场砖战,我才知道以前我拍的都算不得名窑里出来的正宗红砖,顶多是小孩子吵嘴时互掷的黄泥巴。老N、晨牧他们,全是厉害角色。

从那以后,万众一心拍版主的美好景观便常常会展现出来,闲着无事,我去GOOGLE上找七格版主的资料,很简单,籍贯年龄,让我没想到的是,一个英俊的男人。

想起风陵渡口的郭襄如痴如醉地听着杨过的传奇故事,想起郭襄过生日时,递上一枚金针,请求一个愿望,要求杨过取下面具,让她看一眼。然后,郭襄红着脸低下头,轻叹一声,低声说,没想到你如此英俊。

咳咳,闲话少说,且看某位同学对七格同学的评价:“他对不够聪明、不够有才华的网友缺乏宽容,对够聪明、够有才华却看上去对他并不友好的网友不够容忍。说话太犀利,好胜心太强,所以他和人吵架的贴子还是很好看的”那些热热闹闹的砖贴,我收藏了许多许多,在家里的硬盘上。请相信,我所有的朋友们,你们全都会神采飞扬地活着,在密密的字与字之间,有你们高山仰止的学识,和严谨正直的精神。




??这一杯酒,不过是浇了自家块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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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看来俺的长舌是没救了…… —— 翩翩儿就是我  回复于 2003.10.29 00:37

当时我还做着霓裳,我第一篇被七格TOP的贴,是一些幼稚的文字,关于“六一”的。可是,直到现在,我还能隐约感受到当时被TOP后的那种欣喜若狂的感觉,对于一个写字新手来讲,这样的待遇就是生命之中一个重重镌刻的幸福痕迹,可以说,没有那个TOP,就没有翩翩的现在,没有后来在网上跌跌撞撞、拉拉杂杂写下的这十几万字,在别人眼里或许是垃圾,可是敝帚自珍,这些被自己捧成心头好的文字,会象江水记挂唐古拉白雪覆盖的山顶一样,永远、永远记住躺读论坛。

做霓裳的时候,认识了美女党员和青草豆腐,还有渥美。记得当时我开了一个贴,问大家,如果流落荒岛会带什么书走,豆腐说,如果她会流落荒岛,什么书也不带,带着霓裳走就够解闷的了。当时我受宠若惊,当然,也害怕,但愿不会真有那一天。豆腐宝贝儿,这些你还记得否?别总抱怨我不理你,我只是,天性清冷而已,其实我一直记着你呢。

美女姐姐,在QQ里我说了那么多小秘密,谢谢你替我保守着。嘻嘻,周六我们就要见面了,不知道见了你我会不会羞死啊……

还有,亲爱的海,还有马国,林中道,灌灌,香屁,雨夜屠夫(哪天咱们在北京的人应该聚一聚),星竹,叶子,可人姐姐,兰格格,阿蕾,小楠,小应,穹高,瘦猪,NITE,FFICE,还有太多太多……ID之后的生动眉眼,此去经年,纵有美景三千,不与君同,应如虚设。

翩翩儿就是我。这是我用五笔打下的ID。生于斯,死于斯。一个曾经血液温热、声响清朗、光影交错的ID,是属于躺读的。
Ynmnynmnqtyijq.熟极而流、不假思索的运指,难道会是最后一次?
从此将寂寞长久的名字,从此将残缺一角难再补的心路。

一切来着太快,我现在很迷茫。那从来没有想到过的离别,倏忽之间逼上面门,刺入骨髓的寒冷,象银河倾泻,九天翻转,不可抗拒地袭来。我一个人站在一地狼藉、冷清寥落的庭院当中,恍如梦境,耳畔还残留温言笑语,眼前却已经满地霜光。

原来,离别是这样容易的一件事情。容易得象冬天会下雪一样。从此,北京的雪,也会寂寞一些了吧……

水是眼波横,山是眉峰聚,若问行人去哪边,眉眼盈盈处。
我不知道朋友们都会四散到何处去,茫茫网路,如天下汪洋浩海,我不知道你们会游荡到哪片美丽的水域。离群的狼,凭着气味可以找到狼群,我们,是同类型的人,总会再重逢的。

正在听许巍,这一首<蓝莲花>太好听了,谨录歌词于此:
没有什么能够阴挡,
你对自由的向往,
天马行空的生涯,
你的心了无牵挂。
穿过幽境的岁月,
也曾感到彷徨,
当你低头的瞬间,
才发现脚下的路。
心中那自由的世界
如此的清澈高远
盛开着,记不凋零的――
蓝莲花


我有幸见证了躺读论坛这一场艰难的正义之战,这十天之中,总算又感觉到热血不冷的信念和勇气,是你们,给予了虚幻的网路一声洪钟轰鸣。

在躺读抛掷的光阴,我从来未曾悔过。

有一种感觉,像灿烂的光芒,它一直隐藏在我们的心底,总会不经意地绽放。




??这一杯酒,不过是浇了自家块垒
作者: aegean1977    时间: 2007-8-4 13:02
七格的名字,
贱人还敢提。TMD


无主题 —— 张可盈 回复于 2003.10.28 18:24

好。那请你别错过任何一个细节。
我在QQ上联系了朱德贵.
我有问他为什么抄袭我的。他叫我拿出证据。
我说我可以快递给他,他说不用了。直接告诉他是什么样的证据就可以了。
我说要他留下地址联系方式,我会通过法院传讯给他。
他立马把我拉进黑名单。
却在另外一端对其他人誓言单单地说愿意付全部责任。

当然聊天记录不能作为证据,但是
他的确是修改并利用了西陆不规范的发贴方式,欺骗了所有人.
七格已经验证过,27日那天,朱德贵在原来2001年的帖子里修改了题目和内容,变成现在他所谓的证据。

我就奇怪,我是凭记忆模仿初中时的作文,在原形基础上稍加改动,且首发是树,他居然时间比我还早,那一定有鬼.
果不其然.
真的假不了,假的也真不了。
我的道歉绝对不是做秀.我真心诚意的。
当然,你有权保留,有权不信任,有权怀疑.

我是没心情和他深究。我自己的事情已经够乱了,不想乱上加乱。

不管怎么说,你是我尊敬的人,我愿意解释.
信不信,由你。



天上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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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倍”应为“备”,十分、完全的意思 —— 半声叹息 回复于 2003.10.28 20:20

无主题 —— 棉被人 ?回复于 2003.10.22 22:24

患得患失,我自己也在<(倍受煎熬)>.
我看见芳丫头的帖子
对事不对人

再给我一点时间。请。




我上面曾经有个哥哥夭折了。因此我<(倍受宠爱)>。在平房的家中,屋顶正下方有个钩子,吊着个竹篮,里面全部是好吃的。什么饼干啊,芝麻糖,棉花糖,棒棒糖,肉松,烤鱼片什么的,满满的。我馋的时候,就哭,就盯着篮子哭,爸爸妈妈就心领神会的摘下篮子,任由我挑来拣去。一顿大吃。









错的字都一样。这个朱德贵的确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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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主题 —— jianjian  回复于 2003.10.29 01:36

nonono, 倍受煎熬,倍受宠爱 这个用法没错
作者: 绮色佳    时间: 2007-8-4 13:02
我至今上不了榕树BBS,七格能不能帮我问一下榕树下到底怎么会事?比我昨天说的话过激的ID大有人在,为什么我被封了?MC真的是这么一个小鸡肚肠、容不得一点真话的榕树下管理者吗?我永不后悔我昨天的话,别指望我会道歉。

我是萤,另一个常用的ID就是星竹15,我还有一个付费留言板,封我的IP也行,等我备份完我自己的东西我永远也不上榕树下一次。

我耻于再和那种不要脸的人再说话,我甚至连再上躺读的念头都没有了。我是从指间认识榕树的,指间的前身是安妮的BBS,没想到以这样的方式离开榕树。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3-10-29 11:34:13编辑过]

作者: 坏小妖    时间: 2007-8-4 13:02
说走就走,不再回头。支持七格!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3-10-29 11:58:41编辑过]

作者: 兰格格    时间: 2007-8-4 13:02
对美与爱有一种天生的敬畏。

是之,以为对天生丽质的美人,和品质高洁的男人总不愿意靠的太近。怕惊了他们,使他们失去自然的姿态,怕靠的太近破坏了那种美。也是因此,从上网就知道SIEG(看过他迷宫的主页)--他是和我都从北京来的一个好朋友的偶像,到在躺读潜水,发贴。我始终没有和七格说过什么话,但是心里知道他的为人。

这一次,事情由我而起,我更加不知道说什么。即使我知道,换其它一个人,在这种情况下,七格也会走同样的路,MC也会做撤同样的桥,榕树也会突然崩坍成一个叶片不再春绿的树;我依然很自责。非常难过,无言以对。

早上还没有醒来,就有国内的朋友打电话给我:七格要走了,你知道吗,你千万别难过。用很冷的清水洗脸,始终觉得,即使很疼的感觉,但是还是要这样流泪,让过去一去不回。

心中很爱你们,就象爱天明的阳光和清澈的秋水,爱我的窗前长了了又落了叶子的枫柳。

非常抱歉我对大家的拖累。
更加感谢为我或者说,为被抄袭文章的爱文字的人的支持。

最恨棉被人的一句话是;文人不相低。
我从来不以为我是一个文人,做人的标准不过是一个正直的好人。

楼上正直的孩子,至少我们的眼睛还黑白分明。
作者: 绮色佳    时间: 2007-8-4 13:02
对了翩翩儿,我也去找七格的照片来看怎么没找到。。。。[em13]
作者: 醉颜红    时间: 2007-8-4 13:02
对了,大家可以到我家玩,www.jzdy.com,那个论坛是我室友的,适合MM,美容情感时尚美食等等,聊天灌水都可以,很有几个妙人,在那儿我叫ykk,平时其实不太发言,但我把那儿当做家的,到家时我总是不爱说话的:)
作者: 绮色佳    时间: 2007-8-4 13:02
美女党员也美容啊。。。。太好啦我要去那里混。。。呃,那里我看到525mayi,那是OL的人啊。。。
作者: 醉颜红    时间: 2007-8-4 13:02
是啊是啊蚂蚁是极好玩的人,她也是这个论坛的首创者之一
我喜欢这个论坛的风格,从版式到会员,很温馨
作者: 醉颜红    时间: 2007-8-4 13:02
OL前身是525家,后来倒了,jzdy 就是那时建的
OL太乱了,什么人都有,我偶尔去看看,乐得要死
作者: 绮色佳    时间: 2007-8-4 13:02
你在OL叫什么?我是那里关水前十名哎。
作者: 醉颜红    时间: 2007-8-4 13:02
哦,你是……我在OL没注册的:))
作者: 绮色佳    时间: 2007-8-4 13:02
:)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3-10-29 22:54:07编辑过]

作者: 叶西唐    时间: 2007-8-4 13:02
标题: 七格相片
以下是引用绮色佳在2003-10-29 12:58:19的发言:
对了翩翩儿,我也去找七格的照片来看怎么没找到。。。。[em13]


上边小说集里有还有简介


作者: 清影潇潇    时间: 2007-8-4 13:02
我刚刚把关于棉被人抄袭的一些相关资料,
贴到了红袖添香~~
要求删除其在红袖的文集,大家去看看~~

http://bbs.21red.net:8080/forum/fake/632.html

http://bbs.21red.net:8080/forum/fake/index.html
作者: aegean1977    时间: 2007-8-4 13:02
http://vip.rongshuxia.com/rss/bbs_viewart.rs?bid=30163&aid=130529&tp=1067409658#130630
什么东西啊,流氓,还技术总监呢。气死我了。
无主题 ——  aegean1977 回复于 2003.10.29 14:40

还好意思说呢。什么因“技术”原因不能除去XXX的名字。“技术”总监,也不脸红。


? 斜阳万点昏鸦。西风两岸芦花。 船系浔阳酒家。多情司马。 青衫梦里琵琶。
作者: 七格    时间: 2007-8-4 13:02
谢谢各位支持。
作者: 张青帝    时间: 2007-8-4 13:02
这个帖子的点击不错啊,哈哈,好像又转了不少。
作者: 裘德洛    时间: 2007-8-4 13:02
支持七格!
作者: 绮色佳    时间: 2007-8-4 13:02
我在网易发现她有文章是抄的了,已提请版主注意了。http://bbs2.netease.com/culture/forum.php?forumcode=19
作者: Zen    时间: 2007-8-4 13:02
哈哈,榕树一场战斗,倒为这里带来不少朋友,欢迎大家~
“棉被人事件”参战的本版斑竹除了七格还有王晨,我得到消息晚了一些,昨天我黑进“西陆”查了日志文件,可惜没有得到什么有价值的证据。
去榕树浏览了整个前因后果以后,我意识到,证据本身已经不重要了,棉被人一贯的风格早就印证了真相,你不可能指望一个几近山穷水尽仍然要作无辜状的人彻底招供。
大家不必再为棉被人、榕树浪费精力了,如果我根据各位在榕树的发帖所作的判断没有太大的误差,那么,这里才是你们该来的地方。借此,我也向不屈不挠坚持正义的各位致敬。
虽然我希望能做到不落臧否不执两边,不过,我还是要表达我对榕树由来已久的厌恶,包括Will时代的榕树、后Will时代的榕树、Will后时代的榕树。
作者: 凌丁    时间: 2007-8-4 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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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文沁可人    时间: 2007-8-4 13:02
我知道小王晨就是可爱的chrisacland1982嘛。
作者: Zen    时间: 2007-8-4 13:02
Will时代--榕树草创,Will财大气粗,四处网罗编辑斑竹。是时坊间流氓皆以“我是榕树下业余编辑”为荣。
后Will时代--榕树资金穷绌,Will开始入资收购谈判。榕树下主力、编辑纷纷自谋出身。网上更有人大肆炒作“榕树黑幕”,与某美籍商人宣示的控告Will商业欺诈风波相映成趣,某甲始知何为“墙倒众人推”。
Will后时代--榕树易主Will出离。Will一贯身体力行的小资风范倒也不曾被带走,而Will寤寐思服之“群众狂欢”(语出七格《神圣书写帝国》)却初成果位。
作者: 凌丁    时间: 2007-8-4 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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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瘦猪    时间: 2007-8-4 13:02
以下是引用醉颜红在2003-10-28 21:28:03的发言:
http://vip.rongshuxia.com/rss/bbs_viewart.rs?bid=61540&aid=3852#3852

http://vip.rongshuxia.com/rss/bbs_viewart.rs?bid=61540&aid=3758#3758

http://vip.rongshuxia.com/rss/bbs_viewart.rs?bid=108341&aid=21754#21754

不能不想在谈什么剽窃了,不过根据这个链接,我突然发现棉被人几乎到处都是。那个张可盈(棉被人)签名挡是“天上人间“。瓦赛,太夸张了,不是已经卖掉了?榕树下管理层真不是个东西。[em11]
作者: 瘦猪    时间: 2007-8-4 13:02
而且棉被人的留言板里面居然是天上人间,不知道谁在玩谁?看来这女子不简单,mc也可能是没有办法。
btw,天上人间我到知道一个,好像是北京以前一个很有名的夜总会(就是高级妓女呆的地方),以前据说高干子弟云集。号称时尚的被单人应该不会不知道的。谁知道了,这年头什么人也有。不再去想这件事了,反正该看清楚她的人也看清楚了。看不清楚地说得再多也没有用。
作者: 绮色佳    时间: 2007-8-4 13:02
买她坛子的那个P什么的有来路的。另外天上人间在北京是出名的淫窝,专供高干玩的,背景极深,里面据说好多北大人大北外的女生坐台,开着大奔去上班的那种,真说棉被人和那儿有什么关系,还真高抬了她。杭州也有个叫天上人间的酒吧。
作者: 醉颜红    时间: 2007-8-4 13:02
是啊是啊,黄龙体育中心那儿,也是个出名的淫窝
作者: ffice    时间: 2007-8-4 13:02
买她坛子的那个P什么的有来路的。
————有来路?说清楚啊,这事怎么无端的复杂起来?
作者: 绮色佳    时间: 2007-8-4 13:02
反正就是多金,多金得不得了,与榕树下瓜葛很深很深,就是这么多啦。我也知道这么点。不过以前在钱坛看见他的一些字,大家有8挂兴趣就自己去挖吧哈。
作者: 张青帝    时间: 2007-8-4 13:02
黄龙体育中心在哪里啊?哈哈:P
作者: 风铃子    时间: 2007-8-4 13:02
问好七格~
作者: 不羁的风    时间: 2007-8-4 13:02
如果没有书生意气,还能算书生吗?
作者: aegean1977    时间: 2007-8-4 13:02
我的MSN:aegean1977@hotmail.com

加我吧,加我吧!
作者: 忌子飞影    时间: 2007-8-4 13:02
募名而来
作者: 一头芒果    时间: 2007-8-4 13:02
七格斑竹,很佩服你,支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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