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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鹅赢回斯坦贝克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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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26 22:26:49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p><strong>企鹅赢回斯坦贝克版权</strong></p><p>  设在纽约的美国上诉法院推翻了两年前的法庭判决,将已故美国大作家、1962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约翰·斯坦贝克(1902-1968)十部作品的版权,发还给出版商企鹅集团。 </p><p>  2006年的判决裁定,斯坦贝克的儿子和孙子们可就作家本人1938年签订的出版合约重新与企鹅谈判,理由的是当年无人可以预知他的作品如此畅销。 </p><p>  但是,1994年,企鹅又与斯坦贝克的第三任妻子伊莱恩(2003年去世)签署了一份新的协议,获得了斯坦贝克九部小说和一部剧本的北美版权,最著名的《愤怒的葡萄》和《人鼠之间》也在其列。 </p><p>  上诉法院认为,伊莱恩·斯坦贝克所签新约,已令斯坦贝克其他法定继承人修订1938年原始合同的机会不复存在。</p><p>  (来源:《中华读书报》)</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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