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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原创]多克格罗的《拉格泰姆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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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达茜
时间:
2007-8-4 13:34
标题:
[原创]多克格罗的《拉格泰姆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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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年第二期《外国文艺》刊登美国作家E.L.多克格罗(1931年—)的两个短篇。我还没有看。我很久没有在正式出版物上阅读小说成品了。《外国文艺》终于发现E.L.多克格罗了,虽然他们早就应该发现。多克格罗的作品数量很少,十足的惜墨如金型。从他第三部小说《但以理书》(1971年)开始,就没有一部不畅销,每部在创作技巧上都有变化。他花很多时间来琢磨下一部的样式,以使自己不重复自己。</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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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多克格罗的《拉格泰姆时代》(1976年),就立刻想从头再读第二遍。我曾向很多朋友推荐这部小说,别人的反应并没有我想象的那么激烈,但不妨碍我经常翻阅。这是我三年来最钟爱的小说,不论从那一页开始读,我都感到趣味十足,连出差我也带上它。书中展现的艺术技巧,也许正符合我对小说创作的各种可能性的臆想;包括语言,亦是我梦寐以求却难以企及的那种效果。它的语言是“拉格泰姆”式的短句,这些短句构成了许多缤纷动听的小故事。“拉格泰姆”为十九世纪末奥尔良兴起的黑人爵士乐的一种乐曲形式,其切分音节拍跳动欢快;从整体来听,曲风却舒缓一致,无太大起伏。</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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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格泰姆时代》全书十七万字。故事背景发生在三十年代经济大萧条时期的美国,将最具代表性的三种人的家庭——白人、黑人、移民的三个家庭故事巧妙穿插,展现了一幅当时的社会全图景。这些图景不像《战争与和平》那样宏伟壮观滔滔不绝,却犹如拉斐尔前派的作品,以虚构的人物、故事、场景,描绘出许多色彩浓烈的风俗画,这些画细节逼真,所描绘的殿堂曾多次被史传诗人吟咏,但历史上是否真的建成过这样的殿堂谁也没见过,于是拉斐尔前派画家们得以信马由缰地,根据自己对历史的了解来表达他们内心对往事的美好猜测。</P>
<P>多克格罗就像一个拉斐尔前派画家,他在小说模式上的特别探索,是将真实历史事件和虚构的情节放在一起,重构历史,或者让历史故事为虚构的主角服务,让一个不需要实物也能投射出来的假影子,在历史的街道上随人群移动。非常像现在某种动画片,就是由真人和卡通一起演出的电影,比如说那部《谁杀死了兔子罗杰》,或者麦兜系列之《春田花花同学会》。</P>
<P>《拉格泰姆时代》是多克格罗在自己小说理论上的最好实践文本。真人和虚构的人同时出现在小说里,一起喝酒、对话。评论界对这些真人的历史面目被重新改写,少不了非议,但评论家们必须承认和感谢,该小说让他们再次找到了自己的存在并非无用的证据,他们的1976年过得非常充实,终于将当年的“美国图书评论界奖”授予小说。——有争议的作品就像过分浓郁的鲜花,蜜蜂、蝴蝶和苍蝇都被吸引来了,那一刻,谁都不会感觉无聊。</P>
<P>被写入书中的真人的后代,没有人曾经跳出来,到法庭上控诉作者歪曲了他们祖先的生活原貌。我由衷佩服这些美国读者,能够正确区分艺术和生活的差别;他们没有站在将生活与艺术连接起来的走廊角落里,来一次不计后果的随地小便和乱写乱画。在我们的生活里,很难找到有这样后代的真人来作为原型,写一部类似的故事。</P>
<P>有时候,读者的勇气和承受力,是激励作者进行开拓性创作的原因之一。不存在这样的读者,这样的小说也是无用的。从正常方面来说,小说家本来应该有培养读者群的自觉意识,艺术家的观念籍由艺术品直接影响人的心理,“生活来源于艺术”,并从此使人得以艺术地生活。只是对中国读者,我发现他们有一种特别的辨别能力,要么希望看到真实的历史剧——对那些自以为很严肃对待生活的读者来说;要么全部戏说——对另一些自以为很懂得娱乐过日子的读者来说。因此像多克格罗开创的这种半真半假的小说模式,恐怕还不是很多人能领略其中的幽默。</P>
<P>多克格罗并非首次使用这种模式来创作的人,古往开来历史剧中就有不少虚构的情节,以及为了真实再现历史过程而想象出来的情景。描写一个历史君王,我们允许作者杜撰一个无足轻重的侍妾,但肯定不会赞成他虚构一个考古上不曾发现的皇后。“所谓史实,都不过是天真的想法。”——多克格罗却是这样看待历史,任意拿为我用。他将虚构的人物提高到和真实人物同等重要的主角位置,这在别的小说中则不曾有过了。</P>
<P>《拉格泰姆时代》作为七十年代的小说代表作,已经成为美国大学创作课上的典型范例。到了小说模式变化多端的当今,这方面的代表作,的确还是这部最精彩,文笔一流,里面每个人物呼之欲出。小说给予我的最大启示,要是我想进入历史,只需虚构一个自己,虚构自己和历史名人的生活,把自己从后门塞进历史的大院。这样,岂不是也小小满足一下自己想要载入野史副册的虚荣心吗。</P>
<P>多克格罗将自己的创作归类于社会小说,提到了影响他的那些重要作家,其中包括德莱塞。然而德莱塞的三流文笔是我不忍再去评说的,多克格罗大概注重的是德莱塞的批判现实意义。想一想德莱塞的作品如何能对许许多多的当代作者产生影响,这和美国社会依然以关注百姓民生、讲究文字教化的主流文化精神是一致的。我们似乎感觉美国的开放和自由含有太多不敢苟同的内容,其实美国的传统保守主义远在欧洲之上。(我只怕中国“自由开放”的热情程度恐怕还在欧洲之上。)</P>
作者:
高原
时间:
2007-8-4 13:34
<
>德莱塞的三流文笔?</P>
<
>你真敢说~</P>
作者:
蚀逝
时间:
2007-8-4 13:34
<
>译林有出他的《上帝之城》</P>
作者:
高原
时间:
2007-8-4 13:34
<
><FONT size=2>应该是多克特罗 ~Doctorow</FON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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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 size=2></FONT> </P>
作者:
蚀逝
时间:
2007-8-4 13:34
<
>由</P>
<
>原儿还会英文~~~~~!</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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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表扬</P>[em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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