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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伯格曼论电影》[转帖] [打印本页]

作者: 客人    时间: 2007-8-4 13:03
标题: 《伯格曼论电影》[转帖]
剪接的艺术——《芬妮与亚历山大》的两个版本
■书摘 /英格玛·伯格曼

      我开始一一重省自我所下的决心。
  影片杀青数周之后,该是看毛片的时候了,片量多得惊人,总长竟超过二十五个小时。
  我在3月31日星期三那天记下了我当时的第一个反应:“我终于开始看毛片了。第一天,我们坐了四小时,发现影片内容的确是良莠不齐。我对于部分的结果甚表震惊。有些我原本认为不错的戏竟不如预期;其他有些部分也还可以。但真正称得上精彩的只有甘恩·华尔格莲一个人。”
  第二天:“几乎没怎么睡,昨天看片之后十分忧心。我们继续看片,今天看的部分是从圣诞节那一大场戏一直到甘恩与波妮拉在门廊前的那一幕。今天的东西比昨天有趣多了。不过,我却仍然看到一些奇怪的穿帮镜头,我对形状、大小这些元素还是十分在意。”
  当我们将毛片全部看完一遍后,又从头开始看第二遍:“经过一段时间的缓冲,我已沉淀了下来,并已能将影像在脑中预作剪辑,因此,这次对片子的观感又比前一次要感觉好很多。” 
  一周之后,心情好多了,但我又开始担心起影片的长度问题。“正在看毛片,其实效果相当不错。虽有些明显的缺失,却并非无法补救。”次日:“我们又看了一些片段,是最后的那几个小时。现在担心起片子的长度了,整个结尾的部分十分有问题,得设法解决。”
  我从日志中不断重复的公式化内容,可以推测到大家对我的厌烦。我经常像只野兽一般地勇猛前冲、事事唠叨,不断地追问:“如何可以使情况变成那样?“这是什么?”“你觉得那样如何?”但麻烦的是,《芬妮与亚历山大》必须有两个不同的版本:一个是要分五集在电视上播出,不过每集的长度不必一定相同;另一个版本当然就是要在戏院放映用的,虽不一定必须是所谓的“正常长度”,但也不能超过两个半小时。
  较长的这个版本是最最重要的。戏院发行的这个环节,虽也有其必要性,但并不是首要的考量。综合实际与技术两方面的考虑,五集的电视剧版本率先出炉,辑成的总长度共计超过五小时。
  1981年8月,我的剪接师西微雅·英格玛森(Sylvia Ingemarsson)来到了费罗岛。我的想法是希望能在数日之内赶出一个如我所计划的戏院用版本。我相当清楚哪些东西要剪掉,我对该版本长度的目标是两个半小时。
  找们以极快的速度完成了该片的剪接工作,但一量长度,竟发现该版本几乎有四个小时长;此事令我至为恐惧、震惊,因为我向来在时间的掌握分寸上极有信用的。
  惟一的办法就只有从头再剪一遍,而这是令人极感困扰的;因为这次再动刀就会碰触到影片重要的“神经”部位了。
  我知道我每动一刀,影片就多一道伤痕。最后经过折冲后的影片长度是三小时零八分钟。
  以今大的眼光再来检视较长的那个版本,我想再修短个三四十分钟也不会有人察觉得出来。就如同它现在所呈现出来的样子,它已依当初设定的功能被剪接成一个五集式的电视剧。然而,从那儿再变成后来这个经过大量裁剪的戏院版本,可就大费周章了。
作者: 狗肾    时间: 2007-8-4 13:03
恩,蛮好!
作者: 一头芒果    时间: 2007-8-4 13:03
伯格曼《野草莓》开头那个梦太有意思了~~~我还以为他是一个散脑花儿~原来也是这么严谨的说`~~~~~~`
作者: 一头芒果    时间: 2007-8-4 13:03
t上去!
作者: 杜先勇    时间: 2007-8-4 13:03
他的《呐喊与低语》狂闷``不过还是坚持看完了
作者: 外外    时间: 2007-8-4 13:03
一直没找到把他看下去的时间,哎。
作者: 客人    时间: 2007-8-4 13:03
这个导演的片子不是一般的“闷”,到现在只啃了这个
作者: 陈卫    时间: 2007-8-4 13:03
以下是引用外外在2004-1-3 22:33:53的发言:
一直没找到把他看下去的时间,哎。


我也是!像《第七封印》、《野草莓》等,我都不知道究竟好在哪里。当然也不坏。
而“没有足够的耐心面对他”这一事实总是令我很恼怒和奇怪,因为我感到他应该让我们有兴趣。
再等着看。
作者: 苏文祥    时间: 2007-8-4 13:04
强烈建议给客人同志加分,加精~!
作者: 一头芒果    时间: 2007-8-4 13:04
以下是引用苏文祥在2004-1-12 21:27:34的发言:
强烈建议给客人同志加分,加精~!

只说一说玩的说??[em16][em16][em16]
作者: 苏文祥    时间: 2007-8-4 13:04
以下是引用一头芒果在2004-1-12 22:29:22的发言:
[quote]以下是引用苏文祥在2004-1-12 21:27:34的发言:
强烈建议给客人同志加分,加精~!

只说一说玩的说??[em16][em16][em16]
[/quote]

什么意思呀的说?。》》》/?????[em18][em18][em18][em18]
作者: 杜先勇    时间: 2007-8-4 13:05

作者: 杜先勇    时间: 2007-8-4 13:05
终于可以坐下来看《芬妮与亚历山大》
一天只呆在电视机前[em03][em03],还没看完哦,还有一章(共五章),实在是很长,不知道我手里的这个版本有多长,总之我从下午一直看到晚上还没完,眼睛都看绿了[em03][em03]``不过中途经常跑去倒水喝```````[em24][em24]
恩``挺古典的,基本上是在面面俱到的书写一个家族,我觉得这个和伯格曼的经历也有很大关系,好象是以瑞典的一个皇家剧院为大背景的,他曾高就于这个剧院(好象是院长),并兴起了这个剧院,使剧院在低靡时期重新达到鼎沸;伯格曼对这个剧院非常有感情
我看的时候有这些信息提示自己,还有就是那个“魔灯”,这个片子在第一章出现过一次,在我看来这也注定了这个导演的命运,使他的影片都普遍富有魔术般的色彩(或者说是魔幻色彩)——魔幻与现实(这个“现实”更多是指向人物内心——是现实的图象在脑子里的周旋于纠缠,某种意志的力量),我想他的每一部影片都有这样的印证。

我手上有伯格曼这样一段话:
“我十岁的时候,得到了一架嘎嘎作响的电影放映机,它还带有灯泡、烟筒和一卷永远放不完的影片。我发现这架机器既神秘又好玩。我生平得到的第一卷影片是褐黄色的,有三米长。它表现一个在草地上熟睡的少女从梦中醒过来,升出双臂,然后向右走出画面,全部内容仅此而已。这部影片很受欢迎,每天晚上都放映,直到最后胶片被弄得破烂不堪,不能再修补为止。
我那架东倒西歪的摄影机是我的第一个魔术箱。即使到今天,我仍以一种孩子似的兴奋心情提醒我自己说,我实际上是一个魔术家,因为电影根本是一种欺骗人的眼睛的玩意儿。我曾今计算过,如果我看一小时的电影,倒有二十七分钟是在黑暗中度过的。当我放映一部影片时,我就是在作一件欺骗人的勾当。我用的那种机器在构造上就是利用人的某些弱点,我用它来随意拨弄我的观众的感情,使他们大笑或微笑,使他们吓得尖叫起来,使他们对神仙故事深信不疑,使他们怒火中烧,惊骇万状,心旷神怡或神魂颠倒,或者厌烦莫名,昏昏欲睡。因此,我是一个骗子手,而在观众甘心受骗的情况下,又是一个魔术家。我用来表演魔术的那种神秘机器是很贵的,但它又是如此奇妙,以致我想历史上任何一个表演魔术的人都会不惜一切去搞一架。

——《英格玛·伯格曼的四个剧本》纽约,1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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