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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转帖]七格: 为刘忠霞说话 [打印本页]

作者: 沈默克    时间: 2007-8-4 13:04
标题: [转帖]七格: 为刘忠霞说话
在今天再要对宝马撞人案做一个评价是很不适宜的,因为警方没有继续提供足量的信息给公众进行更进一步的分析判断,而唯一对此案件保持高度关注的新浪等网站,已经在近日开始大量删除有关宝马的帖子,当然,我们可以就此得出一个很显而易见的结论:政府当局认为此案件再不加以舆论压制,民众中就会酿聚一发不可收拾的以此为导火线的暴动,在今天这个高失业率低福利措施的局势下,它权衡利弊,决定压制民众的非理性意见,自然也将理性意见也一并压制。
如果仅仅是如此,那么,这也无可非议,因为依靠舆论来给法院施加压力,这种行为本身就预示着从一个畸形的公平空间变形到另一个畸形的公平空间,当见多了“不杀不足以平民愤”这类说辞之后,民愤所代表的正义性已经降格到了以正义的名义进行泄愤的水平,平日里由于畸形的资源分配所造成的仇富心理终于有了一个不分青红皂白的突破口,苏秀文将被以公正的名义处死在其实并不公正的审判之中。
以上这一切,都是到目前为止我所看到的所有为苏秀文辩护的逻辑进路,在这进路里,普罗大众成了在正义中迷失方向的群羊,而能独立发出以上辩护声音的知识分子则肩负起草原英雄小姐妹的使命,他们和当初那18位为刘涌先生辩护的大牌律师一起,以其无以伦比的想像力为我们展示了一幅具备反思能力的知识分子应该如何言说的高尚图景。
即便苏秀文在事实上是无意杀人才仅仅有万分之一的可能,但由于有着过多的国家资源在为她做着体面和不体面的保护,而如此众多的民众所分配到的有关此案的资讯却少得可怜,因此,在这么一个信息不对称的情境下,我不得不为苏秀文万分之九千九百九十九的可能是故意杀人而提出我的根据,我这么做并非是和苏家有任何过节,实在是当刘忠霞的丈夫都愿意将关明波当做朋友之后,我想,能帮助一位死者的力量,原来真的是那么容易被土崩瓦解掉,洪水般的舆论,原来只要上头一个静悄悄的文件,就能如钱塘江潮般来得快去得也快。
如果我们人间的正义力量就是这么玩中国人的智慧在敌进我退,那么,请允许我和很少的一部分人留在原地,继续做着抵死不退的抗争。死去的人当然无法被这样的抗争所感动,但假如这个世界的确是上帝在所有可能世界里制造出的最好的一个世界,那么,这个世界被拟人化了的正义将会有所感动。

我们首先还是得回到该死的宝马车档控制系统。这个系统的确设计得操蛋得可以,它的四个位置从前到后依次是锁档、倒档、空档、进档,也就是说,当你停着这宝贵的破马时,你无法判断当你把档杆往下推时,到底会是倒车还是进车。
但是,要换档是必须同时踩刹车的,所以当时不管苏秀文到底是不是故意拉错档,至少,她的脚是踩在刹车上的,那么,当车子往前进了一下后,这时就说明她的脚已经离开刹车,但接下来车子突然进入到猛冲状态,那就说明她把脚又换到刹车档旁边那个油门上并猛踩,然后才能撞死撞伤那么多人。
如果是一个没有杀人动机的驾驶者,那他的反应一般会是:当发现车子往前进了一下后,他会重新在原地把刹车踩下去,让车停下,然后检查自己是不是挂错档。
但如果是一个有杀人动机的驾驶者,那他的反应就会是苏秀文那种换地方踩的动作。
当然,也存在心慌意乱之中,一个没有杀人动机的驾驶者也会采取苏秀文那种换地方踩的动作,这个就是所有为苏秀文辩护的关键所在,因为只要存在这么一丁点微乎其微的可能性,苏秀文就可以以杀人证据不足而被从轻判决。
哪怕所有技术人员都认为以上这种无心误踩的可能性几乎没有,但从逻辑的角度看,这还是等于就是在为苏秀文的误操作提供空间,哪怕这空间窄得只容一只蚊子飞过,但苏秀文的生命就是搭载在这蚊子身上逃脱了致命的惩罚。
在统计学上,我甚至可以下这么个判断:苏秀文有0.9999的概率是故意杀人,但是,法庭无法以一个概率的方式来判决苏秀文死刑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能提供苏秀文开车前究竟嘟囔了些什么的证人至今也一直保持着沉默。
我们必须找到间接证据。
我们需要生产宝马的这家公司提供统计数据,那就是自打这类车问世之后,到底有多少客户是由于挂错档并且踩错油门而导致车子向前运动的?他们设计宝马时为什么没有考虑到会发生这样事故的可能性?是不是他们认为这种事情的发生根本不可能?如果是,那么他们这么认为的依据在哪里?这些依据是否可提供充分理由来否证误踩的可能性?如果不是,那么,当有顾客由于宝马在技术设计上不合理而导致恶性车祸之后,宝马生产商对此应负怎样的责任?
如果宝马公司回答是没有一次这样的先例,并且从人的生物动力学上论证驾驶者的神经系统不可能在这种情境下发生误踩油门的可能性,那么,我吁请中国法院能将宝马公司的技术资料作为一个非常重要的来自第三方的依据而加以考虑。
因为,我们不能相信苏秀文任何对她有利和不利的自供证词,而且在中国公安局公信力如此低的今天,我们也不相信来自交警系统的证词,我们现在仅仅相信与本案毫无利害关系的宝马公司,虽然这公司生产的这宝马真的是糟糕得很,四个档竟然会有这种排法。
我们还需要有公开的听证会,以了解更多的细节,这不是出于仇富情结,而是出于对死者的负责态度,因为她死了,她的死需要一个对称的报复性惩罚:如果杀她是无意的,那么就对称到有期徒刑,如果杀她是故意的,那就对称到死刑。

我们知道要做到以上这些非常困难,因为今天中国的权力空间是不愿意这么向民众开放的,即便苏秀文是无意杀人,它也不愿意这么做,因为这么一来,它的利益分配格局就会发生不可更改的逆转,公检法一体的奇怪体系将会被慢慢瓦解,既得利益将无法继续在党和人民的名义方便地行使他们并非代表党和人民的权力,权钱交易将会变得越来越需要困难,唯一获得的好处是,这个权力空间的公信力会慢慢提升。
但既得利益团体是不会为了既得利益所代表的抽象符号――中国政府获益而牺牲他们的,人都是自私的,更何况是获得一定权力但没有监督机制的官员们,所以,公众舆论包括互联网舆论再怎么洪荒无范,也比你安定团结着腐败下去为好。是的,这个宝马撞人案所激发出来的民间怨愤,并不仅仅来自案件本身,但是,如果以此做理由而为苏秀文辩护岂不是在逻辑上也非关本案了么?这样的律师,这样的素质,为什么偏偏能赢得法庭在判决上的倾斜了呢?
我知道律师是一种很体面的职业,他们的工钱以小时计算,但是,中国毕竟还不是美国,如果中国的优秀律师不过成了首先富起来的那部分人的法律保护人,那么私产入宪将只能保护富人,而不会进一步而优惠到穷人,这样的资本主义不是我们需要的资本主义,而是一个比原来的社会主义更加厚颜无耻的权贵主义。
在我们这个宗教精神匮乏的国度里,要让法律神圣化的确是件困难重重的事情,但是,好歹我们也有天地良心哪?虽然最近中国养狗的很多,天地良心差不多都被吃得干干净净了,但我们能不能小心翼翼地秉持着剩下不多的一丁点的天地良心,来重新为这个交了狗屎运的国家开它个五十年太平呢?我不期冀什么万世太平,这纯粹是文人纸上谈兵,但五十年可以吗?在这五十年里,我们能让西方的正义论和我们的天地良心杂交成功吗?
我们这个时代已经文明很多了,以前每一次进步都要死几十人,上百人,乃至千人万人,现在每次只要死一个人就可以了,我知道这话很讽刺,但这是事实。不过我希望的是,今后为政治进步所付出的代价是零伤亡。

2004年1月18
作者: 小饭    时间: 2007-8-4 13:04
感觉这张帖子非常有价值!!!双重的价值!!!
作者: 凌丁    时间: 2007-8-4 1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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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Zen    时间: 2007-8-4 13:04
已经有人在指责宝马案中网络舆论的愚昧冲动了,而且与“私产入宪”之时俱进地提出,这是仇富心理作怪。大概网络舆论在刘涌案谢幕以后,突然堕落了。
“天地良心差不多都被吃得干干净净了”还不算最可悲的,最可悲的是,已经被吃掉良心的那些人,还要制造理论,收购其他人的良心,一同携去喂狗。
私产入宪不是问题,问题是,那些“私产”来得正当吗?
没有的时候,就去抢,所以抢是正当的,等到有了,就禁止重新分配,所以,保护私产才是正当的。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1-19 3:04:33编辑过]

作者: 王敖    时间: 2007-8-4 13:04
说的很好, 原来我也不太清楚怎么回事, 看了此文才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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