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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达摩流浪者》!!!!! [打印本页]

作者: 章啊啊    时间: 2007-8-4 13:05
标题: 《达摩流浪者》!!!!!
达摩流浪汉
                                  By Jack Keruoac  /  梁永安译

  一
    一九五五年九月下旬一天中午,我偷溜上一列从洛杉矶开出、朝圣巴巴拉(Santa Barbara)而去的货运火车。我头枕在行李袋上,翘着腿,注视着天上的滚滚浮云。那是一列慢车,我计划在圣巴巴拉的海滩睡一晚,隔天一大早再偷溜上一列开往圣路易斯-奥比斯蟹(San Luis Obispo)的慢车,要不就是等到傍晚七点,溜上一列到旧金山去的直达车。当火车停在卡玛雷欧(Camarillo)附近一条侧线①等待会车时,一个又瘦又老的流浪汉爬上了我所在的货车②车斗。看到我的时候,他有点惊讶。他走到车斗的另一边,躺了下来,头枕在一个小包包上,面向着我,不发一语。火车再度开出时,气温开始变冷,雾也从海岸的方向吹了过来。我和那个小老头流浪汉都冷得半死,紧紧蜷缩在车斗的边上御寒,见没有效,我们就站了起来,以踱来踱去、跳上跳下和拍打手臂的方式驱寒。没多久,火车就开入了另一条位于一个小镇内的侧线,等待又一次的会车。这是,我想到我黄昏时会用得着一瓶托卡伊葡萄酒御寒,便对那个小老头流浪汉说:“我想去买瓶葡萄酒,你可以帮我看住行李吗?”
    “不在话下。”
    我跳下火车,跑过一零一号高速公路,在一家杂货店里买了葡萄酒,此外还买了些面包和糖果。回到火车以后,还有十五分钟时间要等。现在虽然又是暖阳高照,但黄昏马上就要来到,届时气温就会迅速冷下来。小老头这时盘腿坐着,面前放着他那可怜巴巴的餐点:一罐沙丁鱼。我同情之心油然而生,上一刚对他说:“来点葡萄酒暖暖身体怎幺样?我想,除沙丁鱼以外,你也许会有兴趣吃点面包和乳酪吧?”
    “一不在话下。”他的声音很轻很细,仿佛是发自一个遥远的小喉咙。他似乎是害怕或不愿意暴露自己的情绪感受。乳酪是三天前我离开墨西哥市时买的,当时,我正准备要取道萨卡特卡斯(Zacatecas)、杜兰戈(Durango)、济华花(Chihuahua),前往两千英里外的埃尔帕索(ElPaso )。他津津有味和满怀感激地吃了乳酪和面包,又喝了一些葡萄酒。我很高兴。我想起了《金刚经》里的话:“当力行布施,但不要带有布施的念头,因为布施不过是个字眼罢了。”那段日子,我确是个很有宗教热忱的人,很努力地进行修持,想把自己提升到至善的境界。但后来,我却变得有一点点倦怠和犬儒,变得有一点点口惠而不实。现在的我,已经老了,也冷了……不过在当时,我却确确实实相信布施、慈悲、智能和开悟是人生最值得追求的价值范畴,并视自己为一个穿著现代服装的古代托钵僧,在世界到处游方,以转动法轮,累积善果,让自己有朝一日能成佛(事实上,我游方的范围通常都不出纽约、墨西哥市和旧金山这个大三角形之外)。当时,我还没有认识贾菲·赖德③(我是一星期后才认识他的),也没有听过“达摩流浪者”④这个词儿,不过就行为来说,我却可以说是个十足的“达摩流浪者”。小老头喝过葡萄酒以后,兴致变得高昂起来,从袋子里掏出一张小纸张给我看。那是一篇圣德蕾莎⑤的祷文,内容是说她死后会再回来这个世界,以天降的玫瑰花雨,遍洒所有的生物,直到永远、永远。“你打哪儿弄来这个的?”
   “几年前我在洛杉矶一家阅览室翻杂志翻到的,我把它割了下来的,此后随时都带在身边。”
    “你坐火车的时候都会拿它出来看?”
    “我几乎每天都会拿它出来看。”他没有再多谈这一点,也没有把圣德蕾莎的话题延伸下去。他对于自己的宗教信仰很低调,也没有多谈个人的私事。他是个又瘦又矮又安静的流浪汉,是那种没有人在大街上会多看一眼的人。当我告诉他,我打算第二天晚上偷溜上“大拉链”的时候,他说:“你是说你要攀乘‘午夜幽灵’?”
    “你们都是这样喊‘大拉链’的吗?”
    “你从前一定是个铁路员。”

    “对,我曾经是是南太平洋铁路公司的制动手⑥。”   
    “嗯,我们流浪汉都称它为‘午夜幽灵’,因为如果你是在洛杉矶上车的话,那等第二天早上到达旧金山以前,根本不会有人看得见你。这玩意儿的速度太快了,简直像飞的一样。”
    “真的很快,在直路上可达每小时八十英里。”
    “没有错,只不过当它晚上途经加维奥替(Gavioty)北面的海岸和瑟夫(Surf)的山区时,会让人冷得只剩半条命。”
    “没错,是会经过瑟夫,之后就会折而南下,往马格丽特(Margarity)开去。I
    “是马格丽特,没错。我搭过‘午夜幽灵’的次数已经多到记不起来。”
    “你离家多少年了?”
    “多到我懒得去数。我是俄亥俄人。”
    火车重新开动了。风开始变冷,而且再次起雾。接下来的一个半小时,我们两个都竭尽所有办法和意志力,让自己不致冻僵或牙齿打颤得太厉害。开始的时候,我缩作一团在地上打坐,试图透过冥想温暖来驱散寒冷。这一招不管用以后,我就跳起来,反复拍打手脚和唱歌。但那小个子流浪漠显然比我有耐力,因为他大多数时间都只是躺着,嚼着口香糖,嘴巴咬得紧紧的,像在想什幺事情。我的牙齿不断打颤,嘴唇变成紫色。人黑后,圣巴巴拉那些熟悉的山脉开始逼近,让我们如释重负。很快,火车就停在了圣巴巴拉温暖的星空下。
   
    跟小老头流浪汉一道跳下火车,互道过再见之后,我就往往圣巴巴拉的海滩走去。为了怕被条子碰到,把我赶走,我走到海滩很偏远的一座山岩下面才停住脚步。我用煤生了一个大营火,用削尖的木签子叉着热狗在火上烤,又把一罐豆子猪肉和一罐通心面放在赤红的煤中加热。我喝着新买的葡萄酒,享受生平中最怡人的其中一个夜晚。然后,我又跑到海里,潜入水中一下子,再站起来,仰望天上缤纷灿烂的夜空——好一个由黑暗和钻石所构成的观世音十方大千世界。“干得好,雷蒙,”我愉快地对自己说,“只剩没多少英里路就到旧金山了。你又再一次办到了,漂亮!”我穿著游泳裤,赤着脚,蓬头乱发,在只有一个小营火照明的黑暗沙滩上唱歌、喝酒、吐痰、跑跑跳跳——这才叫生活嘛!偌大的一片柔软的沙滩,就只有我一个人,自由自在而无拘无束,大海在我的旁边愉快地叹息着。而如果你放在火堆里加热的罐头变得太红太烫,让你无法赤手去拿的话,要怎幺办呢?那简单,戴上一双铁路手套就行。我先让食物再冷却一下,继续享受了一会儿的葡萄酒和思绪。我盘腿坐在沙上,沉思自己的人生。“未来会有什幺事情发生在我身上呢?但那又有什幺差别呢?”酒精未几就对我的味蕾发生了作用,让我开始觉得饿。我把香肠从小木签上一口咬出来,啧啧啧地大啖起来,然后时而挖起一汤匙丰美多汁的豆子猪肉,时而挖起一口酱汁烫得滋滋响的通心面,送到嘴巴去。通心面罐头里沾到的一些小沙子让我想到了一个问题:“这个沙滩上到底有多少颗沙粒呢?大概就像天空上的星星那幺多吧?”(啧啧啧,啧啧啧)“如果是这样,那从无始的时间展开以来,世界上有过多少的人类,有过多少的生物呢?哇,恐怕有整个沙滩的沙子再加上整个天空的星星那幺多吧?那可是IBM的计算机也算不出来的啊!”(仰头喝了一口酒)“虽然我不知道精确的数字,但最少应该是—万兆的二十一次方的两三倍。圣德蕾莎掀起的漫天玫瑰花雨,大概也是这个数目吧?小老头流浪汉现在不也是把花雨洒在我的头上吗,虽然那是百合花的花雨。”
饭后,我拿出红色的印花大手帕抹嘴,然后把盘子拿到海水里去清洗,然后踢踢沙堆,然后四处逛了逛,然后把盘子抹干收好,然后裹着毯子、蜷曲着身体,要好好睡一觉。我在午夜的时候醒来。“嗯?这里是哪里?在我儿时的这栋老房子里,怎幺会听到像篮球赛拉拉队一样的吵闹声,这老房子是失火了不成?”但原来那只是海浪的冲刷声,因为涨潮的缘故,海浪离我愈来愈近。“唔,我是个古老和坚硬的海螺壳。”想完这个,我又睡着了,梦见自己气喘吁吁地一口气吃了三块吐司……我还看到我孤独地睡在沙滩上,而上帝则带着个意味深长的微笑俯视着我……我还梦见很多年前我新英格兰的老家,梦见几头小猫希望跟着我一起横越美国、搬到一千英里外的新家,梦到我的母亲背着一个大包包,梦到我父亲拚命追赶一列一闪而过、不可能追得到的火车……我在破晓的时候醒过来了一下,而看到四周几乎在一瞬间重新轮廓分明的景物时,我觉得它们就像是一个舞台工作人员所匆匆重新搭好的布景,为的是要骗我相信,这世界的一切都是真实的。我嗤之以鼻地哼了一声,转了个身,便继续睡去。“这一切都是假相罢了。”我听到自己的声音在“空”中这样说。这个“空”,在我的睡眠中几乎是可以具体抱触得到的。
①侧线:连接在主铁轨旁边的一小段铁轨,供会车时其中一列列车等待之用。
②指货运火车的平板车上所载运的货车。
③本书中贾菲·赖德一角,是以美国诗人加里·斯奈德(Cary Snyder,1930-)为蓝本。斯奈德生于旧金山,在西北地区长大,早年当过伐木工、木匠和海员。毕业于俄勒冈州的里德学院,后赴加州大学柏克莱分校学习东方文化语言,这段期间与被称为“垮掉的一代”的凯鲁亚克(本书作者)和金斯堡过从甚密。从六0年代末期起,他成为生态保育运动的重要发言人。在一九七五年获得普立兹奖。
④达摩:梵文Dharma 一词的音译,佛家语,意指佛法,亦有译为达磨、驮摩、陀摩、昙摩、昙谟、昙无或昙者。
⑤圣德蕾莎(Saint Teresa):十六世纪的基督教女圣徒。
⑥火车上操控煞车的人员。h
作者: 章啊啊    时间: 2007-8-4 13:05
各位,我每天发一章,怎么样?
不置顶我就不发了,这可是网上第一次有呀!
本书在大陆还没发行呢。据说全国只有200本非卖“样书”!
作者: 杜先勇    时间: 2007-8-4 13:05
以下是引用章啊啊在2004-3-11 23:38:24的发言:
各位,我每天发一章,怎么样?
不置顶我就不发了,这可是网上第一次有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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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固固固~我说了不算[em20][em20][em20][em20][em20][em20][em20][em20][em20]
作者: 赵松    时间: 2007-8-4 13:05
好,支持支持!快点发吧。
作者: 王敖    时间: 2007-8-4 13:05
不就是颜峻搞得那本吗
作者: 凌丁    时间: 2007-8-4 1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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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路寓    时间: 2007-8-4 13:05
我也有这本书啊
作者: 章啊啊    时间: 2007-8-4 13:05


    我生平所遇的第一个“达摩流浪者”就是上述的小老头,而第二个则是贾菲·赖德——他是“达摩流浪者”的第一名,而且事实上,“达摩流浪者”这个词儿,就是他始创的。贾菲来自俄勒冈,自小与父母和姊姊住在俄勒冈东部森林的一闾小木屋。他当过伐木工和农夫,热爱动物和印第安人的传说,这种兴趣,成为他日后在大学里研究人类学和印第安神话学的雄厚本钱。后来,他又学了中文和日文,成了一名东方学家,并认识了“达摩流浪者”中的佼佼者——中国和门本的禅师。与此同时,身为一个在西北部长大、深具理想主义的青年,他对世界产业工人联盟⑦那种老式的无政府主义。又有很深的认同。他懂得弹吉他,喜欢唱老工人和印第安人的歌曲。我第一次看到他,是在旧金山的街头。(我忘了提,离开圣巴巴拉之后,我靠着一趟顺风车一路坐到旧金山。说来难以置信的是,载我的人是个年轻的金发美女,她穿著件无肩带的泳衣,赤着脚,一个脚踝上戴着金镯子,开的是最新款的肉桂色林肯牌“水星”轿车。她告诉我,她很希望有安非他命提神,让她可以一路开车开到旧金山,而凑巧我的圆筒形行李袋里就放着些安非他命。)我碰到贾菲的时候,他正踩着登山者那种奇怪大步在走路,背上背着个小背包,里面放着书本、牙刷之类的东西。这是他入城用的背包,有别于他的另一个大背包——里面装的是睡袋、尼龙披风、炊具和所有爬山时用得着的东西。他下巴蓄着一把小山羊胡,因为有一双眼角上斜的绿眼睛,让他很有东方人的味道,但他完全不像波西米亚人,而且生活得一点不像吊儿郎当、绕着艺术团团转的波西米亚人。他精瘦、皮肤晒得棕黑、活力十足、坦率开放,见到谁都会快活说上两句话,甚至连街头上碰到的流浪汉,他都会打个招呼。而不管你问他什幺问题,他都会搜索枯肠去思索,而且总是进出一个精彩绝伦的回答。
    “咦,你也认识雷蒙·史密斯?你是在哪认识他的?”当我们走进“好地方”酒吧的时候,大伙食问他。“好地方”是北湾区的爵士乐迷喜欢聚集的地方。
    “我经常都会在街上碰到我的菩萨!”他喊着回答说,然后点了啤酒。
    那是个不同凡响的夜,而且从很多方面来说都是具有历史性的一夜。当天晚上,贾菲和一些其它的诗人预定要在六号画廊举行一个诗歌朗诵会(对,贾菲也是诗人,而且会把中国和日本的诗译成英文),所以相约在酒吧里碰面,人人都显得情绪昂扬。不过在这一票或站或坐的诗人当中,贾菲是唯一不像诗人的一个(虽然他是个如假包换的诗人)。其它的诗人,有像艾瓦·古德保⑧那样一头蓬乱黑发的知识分子型诗人,有像奥沙伊那样纤细、苍白、英俊的诗人,有像达帕维亚那样仿佛来自文艺复兴时代的意大利,不食人间烟火的诗人,有像卡索埃特那样打着蝴蝶领结、一头乱发的死硬派无政府主义诗人,也有像沃伦·库格林那样戴眼镜、文静、肥得像大冬瓜的诗人。还有其它有潜力的诗人站在四周,而他们所穿的衣服虽然形形色色,但共同的特征是袖口已经散线和鞋头已经磨损。反观贾菲,穿的却是耐穿耐磨的工人服装,那是他从“善心人”⑨—类的旧衣商店买来的二手货。这身服装,也是他登山或远足时穿的。事实上,在他的小背包里,还放着一顶逗趣可爱的绿色登山帽,每当他去到一座几千英尺高的高山下,就会把这帽子拿出来戴上。他身上的衣服虽然都是便宜货,但脚上穿的,却是一双昂贵的意大利登山靴。那是他的快乐和骄傲,每当他穿著这双登山靴昂首阔步踩在酒吧的木屑地板上时,都会让人联想起旧时代的伐木工。贾菲个子并不高,身高只有大约五英尺七英寸,但却相当强壮、精瘦结实、行动迅速和孔武有力。他双颧高凸,两颗眼珠子闪闪发亮,就家一个正在咯咯笑的中国老和尚的眼睛。而他颚下的小山羊胡,抵消了他英俊脸庞的严峻。他的牙齿有一点点黄,那是他早期森林岁月不注重口腔卫生的结果,但他并不以为意,笑的时候总是把嘴巴张得大大。有时候,他会无缘无故突然安静下来,忧郁地看着地板,仿佛心事重重。不过,他还是以快活的时候居多。他对我表现出极大的投契,对我所谈到的事情——像关于小老头流浪汉的,有关我坐免费火车或顺风车旅行的体验的——都听得津津有味。他有一次说我是个“菩萨”(“菩萨”的意思约略相当于“大智者”或“有大智能的天使”),又说我
用我的真挚妆点了这个世界。我们心仪的佛教圣者是同一个:观世音菩萨。贾菲对西藏佛教、中国佛教、大乘佛教、小乘佛教、日本佛教,乃至于缅甸佛教,从里到外都了解得一清二楚。但我对佛教的神话学、名相以至于不同亚洲国家的佛教之间的差异,都兴趣缺缺。我唯一感兴趣只有释迦牟尼所说的“四圣道”的第一条(“所有生命皆苦”),并连带对它的第三条(“苦是可以灭除的”)产生多少兴趣,只不过,我不太相信苦是可以灭除的。尽管《楞伽经》说过世界上除了心以外,别无所有,因此没有事情——包括苦的灭除——是不可能的。但这一点我迄今未能消化。
    前面提到的沃伦·库格林是贾菲的死党,是个一百八十磅的好心肠大肉球,不过,贾菲却私底下告诉我,库格林可不只我肉眼看到的那幺多。
    “他是谁?”
    “我的老朋友,打从我在俄勒冈念大学的时代就认识的死党。乍看之下,你会以为他是个迟钝笨拙的人,而事实上,他是颗闪闪发亮的钻石。你以后会明白的。小觑他的话,你准会落得体无完肤。他只要随便说句话,就可以让你的脑袋飞出去。”
    “为什幺?”
    “因为他是个了不起的菩萨,我认为说不定就是大乘学者无着⑩的化身转世。”
    “那我是谁?”
       “这个我倒不知道。不过也许你是山羊。”
    “山羊?”
    “也许你是穆德菲斯。”
    “谁是穆德菲斯?”
    “穆德菲斯就是你的山羊脸上的泥巴(11)。如果有人问你‘狗有佛性吗?’,那你除了能‘汪汪’叫两声以外,还能说些什幺呢?”
    “我觉得那只是禅宗的猾头话。”我这话让贾菲有点侧目。
    “听着,贾菲,”我说,“我可不是个禅宗的佛教徒,而是个严肃的佛教徒,是个充满梦想的小乘信徒,对大乘佛教感到望而生畏。”我不喜欢禅宗,是因为我认为禅宗并没有强调慈悲的重要性,只懂得搞一些智力的把戏。“那些老禅师老是把弟子摔到泥巴里去,只是因为他们根本答不出弟子的问题,”我说,“我觉得这很卑鄙。”
    “老兄,你错了。他们只是想让弟子明白,泥巴比语言更真实吧了。”我无法在这里一一复述贾菲那些精彩的回答,但他每一个见解,都让我有被针扎了一下的感觉,到后来,他甚至把一些什幺植入了我的水晶脑袋,让我的人生计划为之有了改变。
    那个晚上,我跟着贾菲一票嚎叫诗人前往六号画廊,参加诗歌朗诵会(12)。这个朗诵会的其中一个重要成果,就是带来了旧金山诗歌的文艺复兴”。每个我们认识的人都在那里。那是一个疯到了最高点的晚上。而我则扮演了加温者的角色:我向站在会场四周那些看来相当拘谨的听众,每人募来一毛几角,跑出去买了三瓶大加仑装的加州勃根地(13)回来,然后对他们频频劝酒,因此,到十一点轮到艾瓦·古德保登场,哀号他的诗歌〈哀号〉时,台下的每个人都像身在爵士乐即兴演奏会那样,不断大喊“再来!再来!再来!”,而俨如旧金山诗歌之父的卡索埃特,则高兴激动得在一旁拭泪。贾菲朗诵的第一首诗,是以丛林狼为主题(就我的浅薄知识所知,丛林狼是北美高原印第安人的神只,不然就是西北部印第安人的神只)。“‘操你的!’丛林狼喊道,然后跑走了!”贾菲对着口下一群杰出的听众念道,让他们高兴得嚎叫起来。真是神奇,明明是“操”这样粗俗的一个字,被他放在诗中,竟显得出奇的纯净。他其它诗歌,有一些是能反映他对动物的爱的抒情诗行(如写熊吃浆果的一首),有一些是能显示他渊博的东方知识的神秘诗行(如他写蒙古的犁牛的一首)。他对东方的历史文化的了解深入到什幺程度,从他写玄奘的一首就可见一二(玄奘是个中国的高僧,曾经手持一炷香,从中国出发,途经兰州、喀什和蒙古,一路徒步走到西藏)。至于贾菲一贯秉持的无政府主义思想,则表现在一首指陈美国人不懂得怎样生活的诗歌里。而在另一首描绘上班族可怜兮兮生活的诗,则流露出他曾在北方当伐木工的背景(他在诗中提到现在的上班族,都被困在由链锯锯断的树木所盖成的起居室里)。他的声音深沉、嘹亮而无畏,就像旧时代的美国英雄和演说家。我喜欢他的诗所流露出的诚挚、刚健和乐观,至于其它诗人的诗,我觉得不是失诸太耽美就是太犬儒,要不就是太抽象和太自我,或是太政治,又或是像库格林的诗那样,晦涩得鸡以理解(他诗中提到的“厘不清的过程”这词儿倒是很适用于形容他的诗)。不过,当库格林的诗说到了悟是一种很个人性的体验时,我注意到其中具有强烈的佛教和理想主义的色彩,跟贾菲很相似,而我猜得到,那是他和贾菲在念大学的死党时代所共享的(就像我和艾瓦在东部念大学时也共享过相同的思想理念一样)。   
书廊里一共有几十人,三五成群地站在幽暗的台卡,全神贯注地聆听朗诵,唯恐会漏掉一个字。我在一群群人之间游走(面向着他们而背对着舞台),去给每一个人劝酒,有时,我也会坐到舞台的右边,聆听朗诵,不时喊一声“哇噻”或“好”,或说上一句评论的话(虽然没有人请我这样做,但也没有人提出反对)。那是一个了不起的夜。轮到纤细的达帕维亚上场时,他拿着一迭像洋葱皮一样纤细的黄色纸张,用细长白皙的手指小心翼翼地翻,一页一页地念。诗都是他的亡友奥尔特曼所写。奥尔特曼前不久才在墨西哥的济华花过世,死因据说是服用了过量的佩奥特碱(14)(一说是死于小儿麻痹症,但这没什幺差)。达帕维亚没有念一首自己的诗——这个做法,本身便够得上是一首感人至深的挽歌,足以在《堂吉诃德》的第七章里挤出泪水来。另一方面,他念诗时所使用的纤细英国腔调,却让我不由得在肚子里大笑起来。不过,稍后和他熟谙以后,我发现他是个很讨人喜欢的人。会场的其中一个听众是罗丝·布坎南。她有着一头红短发,是个骨感的美女,跟谁都能发展出一段罗曼史。她是个画家模特儿,也写写作。当时的她,正跟我的死党寇迪(15)打得火热,所以显得神采飞扬。“怎幺样,罗丝,今晚很棒吧?”我喊道,而她则拿起我的酒瓶,仰头喝了一大口,眼睛闪闪有光地看着我。寇迪就站在她背后,两手揽住她的腰。今天晚上当主持人的是卡索埃特,他打着个蝴蝶领结,穿著件破破烂烂的西装。每当一个诗人朗诵过后,他就会走上台,用他一贯的逗趣刻薄语气,说一小段逗趣的话,介绍下一位朗诵者。所有诗歌在十一点半朗诵完毕,在场的听众都议论纷纷,很好奇这个朗诵会将会对美国诗歌带来什幺样的冲击,而卡索埃特则如上面提到过的,激动得用手帕拭泪。接下来,一票诗人分乘几辆汽车,一起到唐人街,在其中一家中国餐馆里大肆庆祝叫嚣一番。我们去的“南园”餐馆,凑巧是贾菲的最爱。他教我该怎样点菜和怎样使用筷子,又说了很多东方禅疯子的趣闻轶事给我听。这一切,再加上桌上的一瓶葡萄酒,让我乐得无以复加,最后甚至跑到厨房的门边,问里面的老厨子:“为什幺达摩祖师会想到要向东传法?”
    “不关我的事。”他眨了一眨眼睛回答说。我把这件事告诉贾菲,他说:“好答案,好得无与伦比。现在你应该知道我心目中的禅是怎幺回事了。”
    贾菲还有其它好些值得我学习的东西,特别是怎样泡妞。他那种无与伦比的泡妞禅道,我在接下来那个星期就见识到。
   
⑦世界产业工人联盟(Industrial Workers Of the World):一九○五年由四十三个势工团体在芝加哥组成的激进劳工组织,主张透过大罢工、联合抵制和破坏等方式,增进劳工权益,后进而演变为一具有无政府主义色彩的准革命团体。经美国政府的百般打压而式微。
⑧本书中的艾瓦一角,以诗人艾伦·金斯堡(Allen Ginsberg)为厍型,他与本书作者凯鲁亚克同被视为二次大战后美国文艺界
⑨由民间慈善团体经营的商店,专门售卖收集而来的旧衣物或旧家具,所得用以救济穷人。
⑩无着:公元四、五世纪之交的印度佛教哲学家。
(11)穆德菲斯(Mudface)的字面意义是“泥巴脸”,故贾菲会有此一说。
(12)这是个实有其事的诗歌朗诵会,诗人艾伦·金斯堡后来引起极大争议的成名作(嚎叫)(Howl)一诗,就是在这个朗诵会上首次发表。
(13)勃根地:葡萄洒的一种。所谓的“垮掉的一代”(Beat Generation)的核心人物。
(14)用佩奥特掌(一种墨西哥仙人掌)提炼而戚的迷幻药。
(15)本书中的寇迪一角,是以作者凯鲁亚克的好友尼尔·卡萨迪(Neal Cassady)为原型,他也是凯鲁亚克的成名作八旅途上)(On the Road)中的灵魂角色迪恩之所本。
作者: 章啊啊    时间: 2007-8-4 13:05

    在旧金山这段期间,我和艾瓦·金德保同住在他那间覆盖着玫瑰的别墅式小屋。小屋位于梅尔街一栋大房子的后院,门廊已经朽坏,向地面下斜,围绕在一些藤蔓之间。门廊上摆着张摇摇椅。每天早上,我都会坐在摇摇椅上读《金刚经》。院子里长满即将成熟的西红柿以外,还有满眼盈目的薄荷,让一切都沾上了薄荷的味道。院子里还有一棵优雅的老树,每天晚上,我都喜欢盘腿打坐于其下。在加州十月凉爽的星空下打坐的感觉,世界上别无地方足以匹敌。屋里有一个小巧可爱的厨房,设有瓦斯炉,但却没有冰盒(16),但这没什幺要紧的。我们还有一个小巧可爱的浴室,里面有浴缸,也有热水供应。除厨房和浴室外,没有其它的隔间。地板上铺着草席,放着很多枕头和两张睡觉用的床垫,除此以外就是书、书、书,一共有几百本之多,从卡图卢斯(Catullus)、庞德(Pound)到布莱斯(Blyth)的书都有。唱片也是琳琅满日,除巴哈和贝多芬的全部唱片以外,甚至还有一张埃拉·菲茨杰拉德(17)主唱、会让人闻歌摇摆的唱片(为它作喇叭伴奏的,则是乐在其中的克拉克·泰利)。此外还有一部三转速的电唱机,音量大得足以把屋顶给轰掉。不过,屋顶只是三夹板的货色,墙壁也是。有一个我们喝得像禅疯子一样醉的晚上,墙壁饱受蹂躏:先是我一拳在墙上打出一个凹洞,继而库格林有样学样,一头撞向墙壁,撞出一个直径三英寸的窟窿。
    贾菲住在离我们大约一英里远一条安静的街道上。顺着梅尔街走到底,再走上一条通向加大校园(18)方向的斜坡路,就可以找到他所住的街道。他所租住的小木屋,位于房东的大房子后方的院子里,面积要比艾瓦的小上无限倍,只有十二英尺见方。里面的陈设,是他的简朴苦修生活的具体见证:没有半张椅子,要坐,只能坐在铺着草席的地板上。在房子的一角,放着他著名的背包,还有他的诸多锅子和平底锅,全都洗得干干净净,井井有条的互相重迭在一起,用一条蓝色的印花大手帕包住。再来就是一双他从来都不穿的日本木屐和一双黑色的日本袜。这种袜,袜头是分叉的(脚拇指和另四根脚趾各在一边),穿著它在漂亮的草席上来去,最是舒服不过。屋里有很多橘色的柳条箱子,里面装的全是装帧漂亮的学术性书籍,有关于东方语言的,有佛经,有经谕,有铃木大拙博士的全集,也有一套四卷本的日本俳句的选集。他收藏的诗集非常多。事实上,如果有那个小偷破门而入的话,他唯一找到的有价值的东西就只有书本。贾菲的衣物也全是从“善心人”或“救世军”商店买来的二手货:织补过的羊毛袜、彩色内衣、牛仔裤、工人衬衫、莫卡辛鞋(19)和几件圆翻领毛线衣。这些毛线衣,是他在爬山的晚上穿的(他很喜欢爬山,加卅、华盛顿州和俄勒冈州的高山都几乎被他爬遍,他爬山常常一爬就是几星期,背包里只带着几磅重的干粮”。他的书桌也是用柳条箱子拼成的,有一天下午,当我去到他家时,看到一杯热腾腾而使人心平气和的茶就放在这书桌上,而他则低着头,专心致志地读着中国诗人寒山子所写的诗。贾菲的地址是库格林给我的。来到贾菲的小屋时,我第一样看到的东西就是他停放在大房子前面草坪的脚踏车,然后是一些奇形怪状的石头和一些姿态趣怪的小树。而据贾菲说,这些石头和小树都是他爬山的时候从山上带回来的,因为他想把他的住处营造成一间“日本式的茶屋”。
    当我推开他的屋门时,看到的是一幅我从未见过的静谧画面。他坐在小屋的末端,盘着腿,低头看着一本摊开在大腿上的书,脸上还戴着眼镜,让他看起来要老一点和像个学者和睿智。在他身旁那张用柳条箱拼成的书桌上,放着一个锡制的小茶壶和一个冒着热气的搪瓷茶杯。听到有人推门,他很平静地抬起头来。看到是我,他只说了句“进来吧,雷蒙。”就再次把头低下去。
    “你在干嘛?”
    “翻译寒山子的名诗(寒山),一千年前写成的。部份诗句是他在离人烟几百英里远的悬崖峭壁写成的,就写在岩壁的上面。”
    “哇噻。”
    “你进来这屋子时,务必要脱鞋。看到地上的草席没有?不脱鞋的话,你会把它们踩坏的。”于是我就把脚上的蓝色软底布鞋脱掉,把它们恭顺地摆在门边。贾菲扔给我一个枕头,我把枕头放在木板墙壁旁边,盘腿坐下。然后他又递了一杯热茶给我。“你有读过《茶经》这本书吗?”他问。
    “没有,那是什幺玩意儿?”
    “一本教人怎幺用两千年累积下来的知识去泡茶的书。它也描述了你在啜第一口茶、第二口茶和第三口茶的时候,会有什幺样的感觉。”
    “难道除了靠喝茶,中国人就没有别的法子让自己high起来?”
    “你先喝一门再说吧。这是上好的绿茶。”味道很好,我立时感到了心平气和和一股暖意传遍全身。
    “想听我念一些寒山子写的诗吗?想知道一些看阅寒山子这个人的事情吗?”
    “想。”
    “寒山子是一个中国的士人,他由于厌倦了城市和这个世界,所以躲到深山去隐居。(20)”
    “唔,听起来跟你很像。”
    “在那个时代,你是可以干这种事的。他住离一家佛寺不远的一个洞穴里,唯一的人类朋友是一个有趣的禅疯子,名叫拾得。拾得的工作就是在寺门外扫地。拾得也是个诗人,但写过和流传下来的诗并不多。每过一阵子,寒山子就会穿著他的树皮衣服,下山一次,到佛寺那暖烘烘的厨房里,等待吃饭。但寺里的僧人却不愿意给他饭吃,那是因为他不愿意出家的缘故。你晓得为什幺在他的一些诗句里,像……来,我念给你听,”他念诗的时候,我从他肩膀旁边伸长脖子,看那些像乌鸦爪印一样的中国字。“‘攀爬上寒山的山径,寒山的山径长又长。长长的峡谷里充謇崩塌的石头,宽阔的山涧边布满雾茫茫的青草。虽然没有下雨,但青苔还是滑溜溜的;虽然没有风吹,松树犹兀自在歌唱。有谁能够超脱俗事的羁绊,与我共坐在白云之中呢?’(21)”
    “哇,真不是盖的!”
    “我念给你听的,是我自己的翻译。你看到的,造首诗每一句本来都是由五个中国字组成的,但为了翻译的缘故,我不得不加入一些英语的介系词和冠词,所以每一句就变长了。”
    “为什幺你不干脆把它译成五个英文字呢?头一句是那五个字?”
    “‘爬’字、‘上’字、‘寒’字、‘山’字、‘径’字。”
    “那好,把它翻成‘爬上寒山径’不就得了?”
    “话是没错,但你又要把‘长长’、‘峡谷’、‘充塞’、‘崩塌’、‘石头’用五个字译出来呢?”
  “它们在哪里?”
  “在第三句,难道你要把它翻成‘长谷塞崩石’吗?”
  “为什幺不可以,我觉得比你原来的译法还要棒!”
  “好吧,我同意。事实上我有想过这样译,问题是我的翻译必须得到这大学里面的中国学
  者的认可,而且要用清晰的英语来表达。”
    我打量了小屋四周一眼。“老兄,你真是了不起,这样静静地坐着,戴着副眼镜,一个人做学问究……”
    “雷蒙,有没有兴趣跟我一起去爬爬山?爬马特杭峰。”
    “好!它在哪里?”
    “在塞拉县(Sierras)北方。我们可以坐早利·莫利的车子去,到湖边之后再把装备背上,改为用走的。我会用我的背包背我们需要的所有食物和衣物,你则可以借艾瓦的小背包,带些额外的袜子鞋子之类的。”
    “这几个中国字是什幺意思?”
    “它们说寒山子在山上住了多年以后,有一天下山回故乡去看亲友。整首诗是这样的:‘直到最近,我都一直待在寒山上。昨天,我下山去看朋友和家人,却发现他们有超过一半都已经到黄泉去了,’——到黄泉去就是死了的意思——‘这个早上,我对着自己的孤影怔怔发呆,满眼的泪水让我无法阅读。’(22)”
    “你也是这个样子,贾菲,常常满眼泪水在看书。”
    “我才没有满眼泪水!”
“难道你看书看太久太久,泪水不会流出来的吗?”
    “那……那当然会……你再听听这一首:‘山上的早晨是很冷的,不只今年才是如此,一向都是如此。’看,他住的山显然是很高的,搞不好有一万二、三千英尺那幺高,甚至更高。‘巍严的悬崖上积满雪,雾在幽暗沟谷的树林里弥漫。草在六月尾还在吐芽,叶子会在八月初开始掉落。而我在这里,爽得就像刚嗑过药的瘾君子——(23)”
    “爽得就像刚嗑过药的瘾君子?”
    “这是我的翻译。它本来的意思是‘我兴奋得像山下那些酒色之徒’。我为了让它有现代感,才译成这样。”
    “好翻译。”我好奇贾菲为什幺会这幺迷寒山子。
    我把这个问题拿来问他。“那是因为,”他解释说,“寒山子是个诗人,是个山居者,是个矢志透过打坐来参透万事万物本质的人,而且又是个素食主义者。我自己固然不是素食主义者,但我却景仰这样的人。顺带一说,我之所以不是素食者,是因为在现代世界要过纯吃素的生活太困难了,又况且,所有的‘有情’(24)都是吃他们能吃的东西的。我景仰寒山子,还有就是他过的是一种孤独、纯粹和忠于自己的生活。”
    “哇,听起来都跟你很像呐。”
    “也像你,雷蒙。我迄今都忘不了你告诉我你在北卡罗莱纳州树林里打坐沉思的事。”贾
  
菲显得很忧郁、消沉,自我认识他以来,从未看过他像今天这样的安静、忧郁和若有所思。他的声音温柔得像个母亲,仿佛正在从一个很遥远的地方,向着一个如凯似渴想从他那里得到宝贵信息的可怜生物(我)说话。
    “你今天有打坐吗?”我问他。
    “有,那是我每个早上会做的头一件事。天未亮我就会打坐,另外还会在下午打一次坐,不过那得没有人来打扰的时候才有办法进行。”
    “谁会来打扰你?”
    “一票人。有时是库格林,有时是其它人。像昨天,艾瓦和斯图拉松就都来过。有时候还会有女孩子来找我玩雅雍(25)。”
    “雅雍?那是什幺玩意儿?”
    “你不知道雅雍是什幺?我过些时再告诉你好了。”他的心情低沉得不想谈雅雍,不过两天之后,我就知道那是什幺回事。接下来我们又谈了好一会儿寒山子和他的诗,而当我准备要走的时候,他的另一个朋友罗尔·斯图拉松来了。斯图拉松是个高大金发的帅哥,他来,是为了跟贾菲谈他即将展开的日本之行。他对京都相国寺里著名的龙安石庭(26)很感兴趣。龙安石庭里其实也没有什幺,不过就是一些以特殊方式排列的古老石头(其排列方式被认为具有神秘的美学意含),但每年却会有数以千计的游客,不辞千里而来,想借着观看石头,获得心灵的平静。像这一类奇怪、严肃和极度热诚的人,我在美国这里可是从来没有碰到过。这是我和斯图拉松的最后一次打照面,因为过没多久,他就到日本去了。但他有关龙安石庭的一席话,却让我难忘。
    “是谁把石头排列成那个样子的?”我问。
“没有人知道,也许是很久以前的某个和尚或某几个和尚。但它们的排列方式却肯定包含着某种神秘的寓意。我们只有透过形式,才能观照得到‘空’。”他给我看一张石庭的照片,那些石头排列在耙得很平坦的沙子上,看起来就像大海中的岛屿,四周是一些很有建筑美的凉廊。然后,他又拿出一张石头排列的点线圃,试着向我说明它们可能的逻辑。他讲解的时候提到“孤独的个体性”和“被推人空间的隆起物”之类的话,很有点禅宗公案的味道。但我对这些事情的兴趣没有他大,更远在贾菲之下。这中间,贾菲又用他放在小瓦斯上的茶壶,为我添了好几次茶,每次添茶,都会向我鞠一个几乎无声的东方式鞠躬。他的神情,和诗歌朗诵会那个晚上天差地远。

(16)可以放入冰块以保存食物的箱子,其时电冰箱尚未普遍。
(17)埃拉·菲茨杰拉德(Ella Fitzgerald):美国黑人女歌唱家。
(18)这里指位于柏克莱的加州大学、又简称柏克莱。
(19)北美印第安人穿的无后跟软皮鞋,通常用鹿皮制成。
(20)寒山子:唐代僧人、诗人,姓名、籍贯及生卒年俱不详。因长期隐居于台州始丰(今浙江天台)以西之寒岩—即寒山),故自号寒山子。
(21)原诗为:登陟寒山道,寒山路不穷。溪常石磊磊,涧阔草蒙蒙。苔滑非板雨,松鸣不假风。谁能超世累,共坐白云中。
(22)原诗为:一向寒山坐,淹留三十年,昨来访亲友,太半入黄泉.渐减如残烛,长流似逝川。今朝对孤影,不觉泪双悬。
(23)原诗为:山中何太冷,自古非今年。沓嶂恒凝雪,幽林每吐烟。草生芒种后,叶落立秋前。此有沉迷客,窥窥不见天。
(24)有情:佛家语,指一切有生命的东西。
(25)雅雍:藏语,指西藏佛教艺术中男神与女性配偶合欢的形象。
(26)所谓龙安石庭,是指位于京都龙安寺中的石庭。龙安寺与相国寺皆为京都名寺,作者此处谓龙安石庭位于相国寺,显然有误。
作者: 蝼冢    时间: 2007-8-4 13:05
我手上也有一个,台湾朋友弄的,译者不同
题目叫《达摩流浪汉》
很高明的一个题目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3-12 17:13:49编辑过]

作者: 章啊啊    时间: 2007-8-4 13:05
以下是引用蝼冢在2004-3-12 17:10:24的发言:
我手上也有一个,台湾朋友弄的,译者不同
题目叫《达摩流浪汉》
很高明的一个题目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3-12 17:13:49编辑过]

我查了一下资料,此书在在台湾的版权只属一家——台湾商务印书馆。
译者不同,难道蝼冢的书不是台湾版的?
作者: 章啊啊    时间: 2007-8-4 13:05


    第二天晚上,近午夜时份,我和艾瓦、库格林三个决定要买一瓶大加仑装的勃根地,去突袭贾菲。
    “他今天晚上会在做些什幺?”
    “不知道,”库格林说,“也许是在做学问,又也许是在打炮。我们过去瞧瞧就晓得了。”我们在沙特克大道上买了酒以后,就直奔贾菲住处,而我也再一次看到他那辆静静停在草坪上的英国制脚踏车。“贾菲喜欢背着他的小背包,骑着脚踏车,整天在柏克莱骑来骑去,”库格林说,“以前在俄勒冈的里德学院读书时,他也是这副德性。他在那里每星期都会固定一天,找来些妞儿,举行葡萄酒派对,结束之后,我们就会跳出窗外,到城里各处搞些大学新鲜人爱搞的恶作剧。”
    “他是个怪胎。”艾瓦咬了一咬嘴唇说,显得有点惊讶。他正在研究我们这个集聒噪与安静于一身的新朋友。推开贾菲的小门以后,我们看到他正在盘着腿看书,这一次看的是美国的诗歌。他抬起头,什幺都没说,只用奇怪而生硬的腔调说了个“嗳”字。我们一一脱下鞋子,走到他身边坐下。我是最后脱鞋的一个,葡萄酒也是我拿着。我故意把酒瓶举得高高的给贾菲看,没想到,他却忽然大喊了一声“哟—啊”,瞬间从盘腿的姿势中一跃而起,跳到我的面前,像击剑一样伸出一把匕首,“叮”一声轻戳在酒瓶上。贾菲这惊人的一跳,真是我平生所仅见(杂技演员的表演不算在内的话),十足像一头山羊(后来我才知道,他真的是一头山羊)。他的呐喊、跳跃、出剑,在在让我联想起日本武士。但我有一种感觉,这是他抱怨的一种表示:抱怨我们打断他做学问的计划,抱怨我带来那瓶会让他喝醉的酒。不过,他接下来的行动,只是把酒瓶从我手上拿过去,扭开瓶盖,咕噜噜喝了一大口。接着,我们就盘腿坐下,展开了四小时疯疯癫癫的谈话,内容大抵都是以下这一类:
    贾菲:库格林,你这个臭小子最近都在干些什幺?
    库格林:什幺都没干。
    艾瓦:贾菲,你这几本是什幺怪书?哦,原来是庞德的诗集。你喜欢庞德吗?
    贾菲:除了会用日本名字称呼李白和闹诸如此类的著名糗事以外,我不觉得这老小子有什幺不妥的。事实上,他是我最喜欢的诗人。
    雷蒙:庞德?只有傻瓜才会把这个装腔作势的疯子拿来当自己最喜爱的诗人。
    贾菲:你该罚一杯,雷蒙,你的话是鬼扯蛋。艾瓦,你最喜欢的诗人又是谁?
    雷蒙:为什幺就没有人间问我,我最喜欢的诗人是谁?我读过的诗,比你们几个加起来都要多。
    贾菲:是真的吗?
    艾瓦:说不好。你有看过他最近在墨西哥写的那本诗集吗?“颤抖的肉轮子在‘空’中转动,弹出了壁虱、豪猪、大象、人们、星尘、蠢才、胡说八道……”
    雷蒙:我才不是这样写!
    贾菲:谈到诗,你们最近有没有读过……
    诸如此类,诸如此类。谈话最后解体为胡言乱语、大呼小叫和唱歌跳舞,大伙食在地板上又滚又笑。聚会结束时,我、艾瓦和库格林三个,手挽着手,磕磕绊绊走在静悄悄的街道上,用最高亢的歌声高唱着“阿美,阿美”,空酒瓶在我们脚下应声摔破。贾菲站在小门边,笑哈哈目送着我们离开。尽管如此,我对于贾菲做学问的时间被我们打断,却感到内疚,要直到第二天晚上才告释然:他带了一个女孩到我们住处,吩咐她把衣服脱光,而她二话不说就照做了。
作者: 章啊啊    时间: 2007-8-4 13:05

    这跟贾菲有关女人和做爱的理论是一贯的。我忘了提,那天下午,有一个摇滚乐手去造访贾菲,接着,又有一个女的。她是个金发的漂亮宝贝,穿著橡皮靴和一件有木钮扣的藏式外套。谈话中间,贾菲提到他有爬马特杭峰的打算,对方听了,就问他:“我可以跟你们一道去吗?”原来她也是有点爱好登山的人。
    “当然,”贾菲模仿伯尼·拜尔的逗趣语调回答说(伯尼·拜尔是他在西北部认识的一个护林员,曾当过伐木工),“你一道来,我们就可以在海拔一万英尺的地方打炮了。”贾菲说这话的口吻,虽然是风趣和漫不经心的,但事实上却是说真的。没想到那女的不但毫无震惊的反应,反而有点高兴的样子。正是基于这个理由,贾菲才会把这个叫普琳丝的女孩带到我们住处来。当他们骑着两部脚踏车来到我们院子时,大约是晚上八点,天已经黑了,而我和艾瓦正静静啜着茶、读诗和用打字机写诗。普琳丝有一双灰色的眸子、一头黄发,人长得非常漂亮,而且才二十岁。我还要补充的一点是,她是个花痴,所以想说服她玩雅雍,一点都不困难。贾菲挽着普琳丝的手,大踏步地走进屋里来。“雷蒙,你不知道什幺叫雅雍对不对?”他一面走一面大声说,“我和普琳丝来这里,就是要向你说明这个的。”
    “我想不管那是什幺,我都肯定会喜欢。”值得一提的是,我早在一年前就在旧金山认识并琳丝,而且很迷她。她会认识贾菲,并且爱上他,对他千依百顺,可说是一个匪夷所思的巧合。每当有客人光临我们小屋,我都喜欢用我那条红色的印花大手帕把天花板上的小灯泡给裹住,好让光线变得柔和黯淡一些,然后拿出葡萄酒来奉客,这一次也不例外。但当我从厨房里把葡萄酒拿出来的时候,却不敢相信眼前的景象。我看到贾菲和艾瓦正一件件脱光身上的衣眼,扔到一边去,而普琳丝也是一丝不挂。她的皮肤,在红色的暗光里,就像是被落日染红的白雪。“你们在搞什幺鬼?”我惊讶地问。
    “这就是雅雍,看好了,雷蒙。”说着,贾菲就盘腿坐在一个枕头上,然后示意普琳丝坐到他前面,两手搭在他脖子上。他们就这样坐着,四目相视,没有说任何话好一会儿。贾菲一点紧张或局促的表情都没有。“西藏的喇嘛庙常常会看到这种事。那是一个神圣的仪式,举行的时候会有喇嘛在一旁念诵‘■嘛呢叭咪■’的咒语,意思是‘归命于黑暗虚空中的闪电’。我就是闪电,而普琳丝就是黑暗虚空,明白吗?”
    “但她又是怎样想的呢?”我近乎绝望地喊道。去年认识普琳丝的时候,我对于自己有勾引像她这样一个年轻美好的女孩的念头,还起过自责之感。
    “这很好玩,”普琳丝说,“你也过来试试吧。”
    “但我无法把腿盘成那个样子。”贾菲现在的坐姿,是一种完全的趺坐,也就是说,两个脚掌各翻到对面的大腿上。艾瓦坐在床垫上,试着学贾菲的样子盘腿。不过,后来贾菲觉得脚酸了,便翻滚到床垫上去。之后,他和艾瓦就一起开始探索新大陆。我仍然感到难以置信。
    “脱掉衣服加入我们吧,雷蒙!”虽然面前的情境令人血脉贲张,而我又对普琳丝垂涎欲滴,但一年来禁欲生活所建立的自制,仍然让我犹豫不前。我会选择过禁欲的生活是基于一个信念:色欲是“生”的直接原因,而“生”又是“苦”和“死”的直接原因。说真的,我甚至觉得,色欲是一种对自己带有冒犯性和残忍的欲望。
    “漂亮女孩是掘墓人”是我的格言,每当我忍不住目不转睛盯着那些美得无以复加的墨西哥印第安姑娘看时,就会用这句格言警醒自己。而摒除去欲念之后的我,也确实享受了一段相当平静怡人的生活。但眼前的景象实在让人太难抗拒了。不过,我还是害怕把衣服脱光:我从未在有一个人以上的场合干过这样的事,更别说有男人在场了。没多久,普琳丝就被贾菲弄得乐不可支。接下来轮到艾瓦(我实在难以想象他一分钟之前还在读诗)。终于,我再也忍不住了,就说:“你们觉得我可以从吻她的手开始吗?”
    “好啊,来啊。”我穿著全身的衣服,在普琳丝的身边躺下,吻她的手,继而吻她的腰,然后再往上,吻她的身体。因为每个人都在她身上的每个部位做着些什幺,让她被逗得哈哈笑了起来,到后来甚至几乎喜极而泣。我的佛教禁欲生活所带给我的一切平静,至此全都被冲到马桶去了。“雷蒙,任何对性持贬抑态度的佛教、哲学或社会系统,都不会得到我的信任。”贾菲用学者的口吻说。这时的他,已经办完他的事,赤条条地盘腿坐着,抽着根雪茄(抽雪茄是他的简朴生活的唯一例外)。最后,所有人都变成了一丝不挂。我在厨房里煮了咖啡,而普琳丝则双手抱膝,侧躺在地板上,她这样做,不是为了什幺原因,就只是想这样做罢了。后来,我和她一起在浴缸里洗了个热水澡,而艾瓦和贾菲则在外头讨论着自由性爱的话题。
        “喂,普琳丝,我们每星期四都来这幺一趟怎幺样?”贾菲在外头喊道,“我们把它弄成个固定的聚会吧。”
    “好啊,”普琳丝回答说。我敢说,她是由衷喜欢干这样的事的。她对我说:“你知道吗,我觉得自己是万物之母,有责任照顾好我所有的小孩。”
    “但你这样年轻漂亮,怎幺看怎幺不像个母亲。”
    “但我却是大地之母,是个菩萨。”她这个人,固然是有一点点脱线,但当我听到她说“菩萨”两个字的口气时,却意识到她是认真的,意识到她想学贾菲的样子,成为一个伟大的佛教徒,不过因为她是个女孩子,所以,就只能以雅雍的方式来表达。但既然雅雍是根植于西藏佛教的一种传统,所以这也没什幺大不了的。
    艾瓦还处于极度兴奋之中,为贾菲那个“每星期四晚来一次”的主意雀跃不已。现在连我也是这样了。
    “喂,艾瓦,普琳丝说她是菩萨。”
    “她当然是。”
    “在西藏和古代印度的部份地区,”贾菲说,“寺庙里都会供养着一些菩萨,作为僧人的性伴侣。充当这种角色的女性,被认为是可以累积功德的。她们就跟庙里的僧人一样,也会打坐,也会斋戒。这种对性毫无成见的态度,正是我喜欢东方宗教的原因之一。我注意到,印第安人也经常是持这样的态度……你们知道吗,当我还住在俄勒冈,还是个年轻小伙子的时候,我一点都不觉得自己是个美国人,因为美国的中产阶级理想,对性的压抑态度,还有为根除一切人性价值而设的书报审查制度,全都让我深恶痛绝。后来,接触过佛教以后,我就想,我会被生为美国人,是因为我在无数年前的前一辈子里犯了错、造了孽。为了赎罪,我才会被生这个没有任何有趣的人和没有任何信仰(特别是对自由的信仰)的地方。我会那幺欣赏一切鼓吹自由的运动——例如西北部的无政府主义运动——和那幺景仰埃弗里特大屠杀(27)里的那些英雄,也是出于这个的原因。“那个晚上剩下来的时间,我们都在热烈讨论这方面的话题。后来普琳丝要回家了,贾菲就跟她一道离开。他们走了以后,艾瓦和我坐在红色的暗光里,四目相视。
    “你知道吗,雷蒙,贾菲真不是盖的,他是我碰过的人里头最野最疯最锐利的一个。他是美国西岸的大英雄。你知道吗,我来这里已经两年了,却从来没有碰过一个真正值得交往、真正具有真知灼见的人。我原本已经打算放弃对西岸的希望,没想到却认识了他!我喜欢他,除了因为他学问渊博、读庞德、嗑佩奥特碱、满脑子意象和喜欢爬山以外,还是因为他是美国文化的新英雄。”
    “他真是够疯的了!”我附和说,“不过,我也很喜欢他静静坐着、带点落寞的神情的样子……”
    “我很好奇他最后会变成什幺样的人。”
    “我猜他最后会像寒山子一样,一个人住在崇山峻岭上,在山壁上写诗,偶而在他住的山洞外头念诗给群众听。”
    “也搞不好他会到好莱坞拍电影,成为一个大明星。你知道他对我说过什幺吗?他说:‘艾瓦,我从来没有想过要去拍电影、当明星。但你知道吗,我这个人是没有什幺办不到的,要不要成为明星,只在于我愿不愿意而已。’我相信他的话,这家伙真是什幺都办得到的。你没有看到他让普琳丝迷他迷成什幺样子吗?”
    那个晚上,艾瓦去睡以后,我就走到院子里,坐在大树下,仰望天上的星星,然后闭目打坐,努力让自己平静下来,恢复到那个正常的自我。
    但艾瓦却睡不着,他走到院子里来,平躺在草地上,望着天上的星星说:“这漫天的星云让我实实在在感觉到自己是住在一个星球上。”
    “盖上你的眼睛,那你就会看到更多。”
    “我根本不知道你在鬼扯些什幺!”他怒冲冲地说。每次当我试着给他讲解“三昧”(28)的极乐境界时,他都会有像是被虫子咬一口的反应。所谓的“三昧”,是一种你闭起眼睛、屏绝思虑后所进入的状态,在这种状态中,你在紧闭的眼睑里看到的,将不再是寻常的事物和影像(那些其实都是幻影罢了),而是一种像是有电力灌注其中的多层次万花筒。
    “你不认为,像贾菲那样泡泡妞、做做学问和享受人生,要比你这样蠢蠢地坐在树下强上千百倍吗?”
      “你错了。贾菲所做的一切,不过是在‘空’之中娱乐自己一下罢了。”这是我的由衷之言,而且我相信,贾菲听到这话,也一定会表示同意。
    “我不这样认为。”
    “我敢跟你打赌。我下星期要跟他去爬山,到时我会好好观察他一下,回来再告诉你结论。”
    “好吧,”(叹了口气)“至于我嘛,我只是打算当艾瓦·金德保一直当到地狱去,至于佛教那一套,我认为全都是狗屎。”
    “你有朝一日会后悔的。为什幺你一直不相信我努力告诉你的呢?你是因为受到六识的愚弄,才为以为外面有一个真实的世界。如果不是因为你的眼睛,你不会看得到我;如果不是因为你的耳朵,你不会听到飞机飞过的声音;如果不是因为你的鼻子,你不会闻到薄荷在午夜的味道;如果不是因为你的舌头,你不会分辨得出甜与苦;如果不是因为你的触觉,你不会感觉得到普琳丝的身躯。事实上,根本没有我,没有飞机,没有心灵,没有普琳丝。难道你愿意自己人生的每一分钟都受到愚弄吗?”
    “对,那就是我希望的。我感谢上帝,让我们可以无中生有。”
    “这样?那让我来告诉你,有也是可以生无的。那‘有’就是法身,那‘无’就是你的那些胡说八道。我要去睡了。”
    “我承认,你说的话,有时真的会让我有灵光一闪的感觉。但我还是相信,我从普琳丝身体上得到的开悟,要比从语言文字上得到的多。”
    “你得到的只是你的臭皮囊,”
    “我知道我的救赎者是活着的。”
    “什幺又是救赎者而什幺又是活着呢?”
    “唉,让我们忘了这档子事,单纯地生活下去吧!”
    “鬼扯。如果我跟你一样的想法,艾瓦,我就会变得像你现在一样可怜兮兮和东抓西抓,拚命想抓住一条救命的绳子。你继续这样打混下去,唯一会得到的只是变老变病,和像一块永恒的肉一样:水无止境地轮回。我甚至要说,那是你罪有应得的。”
    “你这样说可不厚道。每个人都是涕泪纵横的,只能靠着他们仅有的去过生活。雷蒙,你的佛教让你变得小心眼,而且让你不敢脱掉衣服,参加一个健康的狂欢祭典。”
    “我最后不还是脱了?”
    “话是没错,但却脱得拖拖拉拉的——唉,算了,不谈这个了。”
艾瓦回去睡觉以后,我再次闭目打坐,在心里想着:“我的思绪停止了。”但因为我得想着我的思绪已经停止,所以我的思绪事实并没有停止。尽管如此,我仍然感到被一股喜悦所笼罩,因为我知道,今天晚上所发生的一切倒错,不过是一场梦罢了,而且是一场已经结束了的梦。我也根本没有什幺好烦恼的,因为我根本不是“我”。我也向上帝(观世音)祈祷,求他赐我足够的时间、智能和能力,好让我可以把自己所领悟到的,清楚地分享给我认识的所有人(我迄今都未能做到这一点),让他们从此不再那幺绝望无助。老树在我的头上静静地沉思,它是活的。我听得见一只老鼠在花园里啃着野草。柏克莱家家户户的屋顶都像一块可怜兮兮的活肉,用虚假的幻象遮蔽着人们所惧于去面对的天堂永恒。到我要上床睡觉的时候,心思已经不再为我对普琳丝的欲望所扰。我感到满心畅快,睡得很甜。


注:
(27)一九一六年十一月五日发生于埃弗里特(Everett)的警察与世界产业工人联盟的冲突事件。事件中有五名工运的成员被杀。这是美国西北部工运史上最血腥的事件。

(28)佛家语,指透过深沉冥想所达到的高度精神集中状态,亦即一般所称的禅定。一般的精神集中,都需要一对象助成,但三味却是无对象的集中,是“无集中”的集中。
作者: 蝼冢    时间: 2007-8-4 13:05
朋友自己译的,哈哈~
仅供私下交流~
作者: 章啊啊    时间: 2007-8-4 13:05

    盛大的爬山日终于到了。贾菲在下午骑着车过来找我。我们拿了艾瓦的背包,放在脚踏车的篮子里。我也带了些袜子和毛衣。因为我没有登山鞋,贾菲就把他的网球鞋借我穿,这双鞋虽然旧,却很结实。“网球鞋比较轻,穿它来登山,说不定比穿登山鞋还要适合你。它可以让你轻轻松松从一块大石头跳到另一块大石头。不过,走上一段时间以后,我们就得交换鞋子来穿。”
    “食物的事怎幺样?你带了些什幺?”
    “这个待会儿再说,先说睡袋的事。我帮你带了个睡袋。虽然不是我那种鸭嘴式的睡袋,而且要比较重一些,但如果你穿著衣服睡,旁边又有个大营火的话,它仍然可以让你在高山上睡得舒舒服服。”
    “穿衣服睡是没问题,但为什幺又要生个大营火呢?现在才十月啊。”
    “十月山上的温度已在冰点以下。”他说。
    “你说的是晚上?”
    “对,是指晚上没错。白天的话会相当温暖而怡人。你知道吗,约翰·缪尔(29)爬山的时候,经常什幺都不带,只带着一件陆军大衣和一纸袋的干面包。要睡,他就裹着军大衣睡,要吃,就把面包沾水吃。就这样一个人在山中漫游几个月。”
    “哇噻,他一定是个铁汉!”
    “有关食物,我在市场街的水晶宫市场买了我最喜欢吃的保加麦。那是一种爆过的粗小麦,是保加利亚人的食物。煮的时候,我会在里面放一些带脂肪的培根丁,这样,我们二个就会有一顿美美的晚餐。我还带了茶叶。在寒冷的星空下面,谁都会想喝一大杯熟茶。此外还带了做巧克力布丁的材料,不是那种即泡即吃的假货,而是扎扎实实的巧克力布丁。我会先把材料煮开,在火上搅过好一阵,再放在雪上冷冻。”
    “老兄,有一套!”
    “我爬山通常都是带米,但这次为了给你来点美食,才会带保加麦。煮它们的时候,我还会加入从滑雪用品店买回来的各式脱水蔬菜包。我们晚餐和早餐都会是吃这个,至于补充体力的小食,我则带了一大袋子的花生和葡萄干,另外还有一袋干杏子和干李子。”他把装食物那个袋子拿给我看,里面放着的,是要供三个大男人在高海拔过二十四小时或以上的食物。但袋子看来很小,我有点纳闷。“爬山第一件要谨记的事就是把负重减到最轻,不适合带罐头食物,它们太重了。”
    “但老天爷,这幺小一袋食物够我们三个人吃吗?”
    “当然够,水会让它们膨胀起来的。”
    “你有带葡萄酒吗?”
    “没有,在高山上喝酒会影响体力,而且在那幺高的海拔,你也不会想喝酒的。”我不相信,但没有说什幺。把我要带的东西都放好在脚踏车上之后,我们就用走的,穿过柏克莱的校园,沿着人行道的边缘,往他的住处走去。那是个凉爽晴朗的阿拉伯黄昏,加州大学钟塔的斜影曳过密密麻麻的柏树和桉树。从什幺地方传来了响铃声,空气很清新。“这个时候,山上就开始要冷下来了。”贾菲说。他今天心情很好,一路都有说有笑的,而当我问到他下星期四的雅雍之会是不是会如期举行时,他说:“你知道吗,昨晚我和普琳丝又玩了两次雅雍。不管白天或晚上,她任何时间都有可能跑来找我。她不喜欢被别人拒绝,所以我就满足了她这个菩萨的要求。”他的谈兴很高,谈了各式各样的事情,又谈到他在俄勒冈的儿时岁月。“我和父母和姊姊同住在一间小木屋里,过的是最最原始的生活。在寒冷的冬天早上,我们会一起站在火炉前面脱衣服和穿衣服,我们别无选择。这也是为什幺我对脱衣服的态度,跟你那样的不同。我是说,我对于在别人面前赤身露体不会感到害臊脸红。”
    “你大学时代都在干些什幺?”
    “夏天我都会到山上当政府的林火瞭望员——我建议你在接下来的夏天去体验一下这种生活。至于冬天,我会常常滑雪和拿着根T字形拐杖,神气奕奕在校园里逛来逛去。我还爬了很多又高又漂亮的山,其中包括雷尼尔山(Rainier)。有好几我都几乎要爬到它的峰顶,但都功败垂成。有一年,我终于办到了,在峰顶上刻下我的名字——峰顶上可以看到的名字寥寥无几。
        我还爬遍了喀斯喀特山脉(Cascades)。我也当过伐木工。我一定得要找一天把我在西北部伐木的浪漫经验说给你听,就像你告诉我你的铁路之旅一样。雷蒙。你真应该到伐木区去看看那些窄轨铁轨的,我保证你会喜欢。在冬天的清晨,当你的肚子里装满着薄烤饼和黑咖啡,向着第一根大圆木举起双刃斧的时候,那种感觉,世界上没有别的事情可以比拟。”
    “你说的这个,和我遐想中的大西北很相似:夸扣特尔印第安人,西北骑警……”
    “嗯,你可以在加拿大那边看到他们,在卑诗省那边。我曾经在爬山的时候碰到过几个。”经过罗比咖啡厅的时候,我们从橱窗往内张望,看看有没有坐着我们认识的人。艾瓦就在里头工作,当兼职的侍者助手。在柏克莱的校园里,我和贾菲两个穿著破旧衣服的人,看起来就像两个外星人。事实上,贾菲早被校园一带和大学里的人视为是一个我行我素的怪胎。这没有什幺好奇怪的,因为不管是哪所大学,只要有—固有血有肉的人出现,就都会被视为异类。事实上,大学不过是为培训没有鲜明面目的中产阶级而设的学校吧了。这些人最具体的象征,就是位于校园外围那一排排带草坪的高级房子。这些房子的每个起居室里面都有一部电视,而房子里的每个人都是坐在电视前面,同一时间看着相同的电视节目,想着相同的事情。但贾菲却属于完全不同的族类:他爱好的是潜行于旷野中聆听旷野的呼唤,在星星中寻找狂喜,以及揭发我们这个面目模糊、毫无惊奇、暴饮暴食的文明不足为外人道的起源。“所有这些人,”贾菲说,一蹲的都是白色的磁砖马桶,拉的都是又大又臭的大便,就像山里的熊大便一样。但他们在用水把大便冲走以后,就当成自己完全没有拉过大便这回事,而没有意识到,大海里的粪便和浮渣,其实就是他们生命的源头。他们整天躲在厕所里用肥皂洗手,而且暗地里想把肥皂给吃掉。”贾菲是个脑子里有一百万个想法的人。
    我们走到他的小屋时,天已经黑了。一进门,你就可以闻到一股烧过的木柴和叶子的味道。等贾菲把他要带的东西都收拾停当,我们就往亨利·莫利的家走去。亨利·莫利是个四眼田鸡,极有学问,但却非常怪胎,甚至比贾菲还要有过之而无不及。他是大学里的图书管理员,朋友不多,为人热爱爬山。他住的小屋位于柏克莱后方一片草坪,里面到处都是登山的书籍和照片,地上撒满背包、登山靴和滑雪板。我第一次听他说话时很感错愕,因为他的调调跟卡索埃特完全一模一样,后来我才知道,他们原来是老朋友,常常相约一起爬山。至于他们是谁在学谁说话,我无从得知。不过,要猜的话,我会猜是卡索埃特受莫利的影响。莫利说的话,刻薄、辛辣、费解、结构复杂和包含千百个意象。当我们走进他的屋里的时候,看见他身周围绕着一群朋友(那是是一个奇怪的组合,有一个是中国人,一个是来自德国的德国人,还有一些大学生模样的人)。莫利看到我们就说:“我打算带我的充气床垫一起去。你们两个自虐狂爱睡在又冷又硬的地上,那是你们家的事,但我却非要有个防风湿的辅助器材不可。这床垫可是我从奥克兰旷野的海军用品商店花了十六美元买来的。为了找它,我开了一整天的车到处兜来兜去,一面开一面纳闷一个人是不是穿了四轮溜冰鞋就可以从广义上称自己为一部汽车。”他说的话,尽是这一类我固然听不懂,而别人看来也摸不着头脑的不知所云。虽然他一直喋喋不休,但看来谁都没有认真在听。尽管如此,我一看到他就对他产生好感。当我和贾菲看到他准备带到山上去的一大堆东西时,都不禁叹了一口气,因为那根本就是一堆垃圾:除橡皮充气床垫以外,还有鹤嘴锄和一些我们、水远不会用得着的装备,甚至还有罐头食物。
    “莫利,你要带鹤嘴锄的话,我是不反对,虽然我不认为我们会用得着鹤嘴锄。但至于那些罐头,我就劝你不要带了,因为你这样等于是让自己多背上几罐的水。难道你不知道,在山上面,我们想要多少水就有多少水吗?”
    “嗯,我只是觉得,一罐这种中国杂碎罐头,可以让晚餐生色不少罢了。”
    “我带的食物尽够我们三个人吃的了,走吧。”
    莫利继续说了好一阵子的话,一面说话一面找东找西,把东西收进他那个庞大笨重的硬框登山背包里,然后才跟他的朋友道别。我们坐上他那辆英国车的时间大约是十一点。我们要取道特雷西(Tracy),前往布里奇波特(Bridgeport)。到布里奇波特之后,我们还得在一条湖边道路开上八英里,才会到达山径的起点。
我坐在后座,而贾菲和莫利坐在前座聊天。莫利是个不折不扣的神经病。有一次(后来发生的事),他带着一夸脱的蛋奶酒来请我喝,但我却兴趣却却,要求他开车载我去买酒。上车后我才知道,他找我是另有目的。他是想我跟他来某个女的家里去,充当他们的和事佬(至于他们之间出了什幺问题,我则不得而知)。那女的打开门看到是我们,就砰一声把门阖上。“这到底是怎幺回事?”我问,但莫利只是语焉不详地回答说:“说来话长。”我始终弄不懂他在搞什幺鬼。又有一次,他因为注意到意到艾瓦的房子里没有弹簧床,所以有一天,他带着一张巨大的双人床垫,无声无息地出现在门前,说是要送给我们。他走了以后,我们费了好大的劲,才把床垫搬到谷仓去。他后来又接二连三的带了一些我们根本用不着的东西要送我们,其中包括一些大得抬不进门的书架。总之,不管从任何角度来看,他都是个怪到了极点的人。而现在,我们就是坐在这个怪人的车上,往特雷西驰去。大部分时间都是他在说话。不管谈到什幺,贾菲每说上一句,他就要说上十二句。例如,当贾菲这样说:“我最近觉得自己很有求知欲。我打算下星期看点鸟类学方面的书籍。”莫利就会这样说:“谁没有一个到过利维拉把皮肤晒得棕黑的女朋友,谁都会有求知欲。”
    每一次他说了些什幺,都会转脸看看贾菲;而他在说他那些不知所云的“笑话”时,总是故意面无表情,装出一副冷面笑匠的模样。我根本听不懂他的奇言怪语,不明白在加州的朗朗天空底下,怎幺会有这种饶舌的滑稽角色。如果贾菲谈及睡袋的话题时,莫利就会打岔说:“我打算拥有一个浅蓝色法国睡袋,那是我在温哥华看到的。那是最不适合加拿大人的一型睡袋,却最适合黛丝·迈尔使用不过。每个人都想知道黛丝的祖父是不是个碰见过爱斯基摩人的探险家。我自己就是从北极来的。”
    “他在说些什幺?"我从后座间贾菲。他回答说:“他只是一部有趣的录音机罢了。”
    我告诉他们,我有静脉曲张的毛病,担心明天的登山会让情况恶化。莫利听了以后就说:“你们觉不觉得静脉曲张这个字的发音和尿尿的声音很像?”而当我谈到有关西部人的话题时,他说:“我就是个笨口拙舌的西部人……看看我们给英国人带来了什幺样的成见。”
    “你是个神经病,莫利。”
    “我不知道,也许是吧。但如果我是个神经病,我就会预留一份引人发噱的遣嘱。”然后,他又没头没脑地说:“我很荣幸可以跟两个诗人一起去爬山。我打算要写一奉书,是关于拉古萨(Ragusa)的。那是中世纪晚期一个滨海的城邦共和国,在它那里,阶级问题已经获得了彻底的解决,不复存在。马基维利曾经在那里担任过秘书官。黎凡特诸国有一整代人都是以拉古萨语作为外交语言。当然,这是土耳其人的压力所造成的。”
    “当然。”我们异口同声回答说。
    这就是莫利。这时候,汽车开始开在了山麓上。我们途经一些阴沉沉的小镇,并在其中一个停下来加油。街道上空荡荡的,只看到一些一身猫王打扮,等着找谁来揍揍的家伙。不过,在他们后面,却有一条清新的山涧在滚滚流动,给人一种高山就在不远的感觉。那是一个清澈柔美的夜,而最后,我们终于开在了狭窄的山路上,确定无疑地向着高山前进。高大的松树开始出现在路旁,偶尔还看得见一些悬崖峭壁。空气寒冷而让人振奋。这个晚上,凑巧也是狩猎季开始的前一个晚。在途中一家酒吧停车小酌时,我们看到许多戴着红色鸭舌帽、穿著羊毛衬衫、车厢里装满枪枝弹药的猎人。他们兴致勃勃地问我们,路上有没有看到过鹿。我倒是真的有看到过一头,而且是在到达酒吧的前不久看到的。当时,莫利一面开车,一面说:“嗯,贾菲,说不定你会成为我们小小网球会里的丁尼生(30),他们会把你称为新波西米亚人,并拿你跟小阿马迪斯大帝麾下的圆桌武士和摩尔王国最出色的武士相提并论。这些武士,后来以一万七千头骆驼和一千六百个步兵的代价,被卖给了埃塞俄比亚。当时,凯撒还在吸妈妈的奶头呢。”就在这时,一头鹿突然出现在路中央,吃惊地看着我们的车头灯一会儿,然后就跃人路旁的灌木丛,消失在森林广大无边的寂静里(这寂静是我们在莫利关掉引擎后听到的)。我们已经人


在如假包换堕尚山上了。据莫利说,现在的位置有海拔三千英尺高。我们可以听得到一些的山涧滚滚奔流声,但却看不到它们的所在位置。我很想向刚才看到那头鹿只喊道:“小鹿儿,不要害怕,我们不会开枪射你的。”
    贾菲是在我的坚持下才同意停车到酒吧去小酌一番的。
    “在这种寒冷的山乡,还有什幺比一杯浓稠而温暖的红波特酒更能滋润灵魂的呢?”
    "好吧,雷蒙,”贾菲说,“虽然我不认为登山时应该喝酒。”
    “喝两杯又死不了人。”
    “好吧,但你可别把我们这星期六要买干粮用的钱,全喝到肚子里去了。"
    "这是我的人生写照,有时候富,有时候穷,又以穷的时候居多,而且是穷到见底。"
    我们走人酒吧,里面装潢得就像一间瑞士农舍,挂着一些麋的头,座椅上也装饰着鹿的图案。酒吧里的人群本身就是狩猎季节的一幅活广告。我们点了波特酒。虽然在嗜饮威士忌的猎人之乡点波特酒不可谓不奇怪,但酒保并没有说什幺,只拿来一瓶“基督徒弟兄牌”波特酒,为我和贾菲各倒了一杯(莫利是滴酒不沾的人)。喝了以后,我和贾菲都感到心情畅快。
    "唉,"被酒精加温过的贾菲叹了一口气,“我打算最近回美北去一趟,到那些云雾缭绕的山脉走走,看看我那些刻薄的知识分子朋友和伐木工醉鬼朋友。雷,你真的应该去那里走走的,不管是跟我一道去,还是一个人。如果你没有去过那里,等于是没有活过。接着我就要到日本,走遍所有大小山脉,把所有隐藏着的古代小佛寺给找出来。我还要找出那些一百零九岁的老和尚,他们平常都是住在小茅庐里,面对着观音像打坐,而由于进入的冥想状态太深,他们每次打坐完走出屋外,看到什幺会动的东西都会哈哈大笑。我是喜欢日本,但并不表示我不爱美国。不过,我却痛恨这里这些该死的猎人,他们唯一渴望的,就是举枪瞄准一个没有反抗能力的‘有情’,把它谋杀。他们不知道,他们每杀死一样有生命的东西,就得接受轮回的大恐怖一千次。”
    “听到没,莫利,亨利(31),你有什幺感想?”
    “我对佛教的兴趣就仅止于他们画的一些画。另外,我必须要承认,卡索埃特写的一些登山诗里包含了佛教成分,但我对信仰的部份却没有多大兴趣。”佛教还是回教还是基督教对他来说根本没有差。“我是超然的。”他又笑得很开心地补充了一句。贾菲听了马上喊道:
    “超然就是佛教的精神所在!”
    “啊,是这样吗?波特酒会让你吃过的优酪乳跟着汗一起被排出来的。老实说,这酒吧有一点点让我失望,因为它只卖‘基督徒兄弟牌’的葡萄酒,而没有卖‘奉笃会牌’或‘特拉帕苦修会牌’的圣水(32)。对了,贾菲,如果你有朝一日要到办公室上班,我建议你去买一套‘布洛克兄弟牌’的西装穿,因为……”(这时有几个女孩子走进了酒吧)“年轻的猎人……这一定就是婴儿房为什幺会全年开放的原因。”
    酒吧里的猎人因为不喜欢我们三个人自成一国谈些悄悄话,便纷纷凑过来,要跟我们攀谈,这让我们听了一大堆有关猎鹿的话题,诸如在哪那里可以找得到鹿或猎鹿时该注意些什幺

  

之类的。不过,一等他们知道我们原来是来登山而不是来杀生,无不一脸愕然,把我们看成无可救药的怪胎,二掉头走开。我和贾菲各喝了两杯葡萄酒之后,就回到车上去,继续前进。地势愈来愈高,空气也愈来愈冷,最后,在凌晨两点的时候,有监于离布里奇波特还有一段远路,我们决定便决定就此打住,在树林里夜宿一宵。
    “我们等破晓再出发吧,到时,我们会有这个当早餐。”说着,贾菲举起了他在离家前最后一分钟才决定要扔到袋子里去的面包和乳酪。“有了这个,我们就可以把保加麦和其它的好料留待后天当早餐。”莫利把车开入了一条小路,停在一片极广袤的天然林场的一片空地上。树林主要由冷杉和黄松构成,其中一些树木高达一百英尺。这是一个极度宁静和布满月光的国度,地上结着霜,除了偶尔从灌木丛里传来的踢踏声外,万籁俱静(声音说不定是一只正在偷听我们说话的兔子发出的)。我拿出睡袋,铺开,脱掉鞋子,然后把穿著袜子的脚伸入睡袋里。我左右看了看那些高大的树木一眼,满怀感激地想:“啊,这样美好的一个夜,将会带给我何等甜美的睡眠啊,这样宁静的一个无何有之乡,将会带给我多少的领悟啊。”但就在这个时候,贾菲却从车上向我喊道:“坏了,莫利先生忘了带他的睡袋了!”
    “什幺?……那可好,现在要怎幺办呢?"
    他们商量了一阵,一面说话一面用手电筒在结霜的地上照来照去。然后,贾菲走过来对我说:“为今之计只有把两个睡袋打开,连在一块,供我们三个人当毯子盖。不过那会他妈的有点冷就是。”
    “什幺?寒气会从我们的屁股四周渗进来的!”
    “没法子,总不能让亨利睡在车上。车子没有暖气,他会被冻死的。”
    “干,我才刚准备好要享受一个好觉。”我嘀咕着从睡袋里爬起来,重新穿上鞋子。没多久,贾菲就把两件尼龙披风在地上铺开和把两个睡袋连在一块,并随即躺了下来睡觉。经掷铜板决定,睡中间的人是我。温度现在已降至冰点以下,星星冷冰冰地一闪一闪,仿佛是在窃笑。我躺下以后,听见神经病莫利在吹他那个今晚不可能派得上用场的充气床垫。而等他吹好,就开始在睡袋下面翻来复去和唉声叹气。贾菲已在打呼,一点都没有受影响。最后,莫利因为睡不着,爬起来跑到车里去坐,大概是对自己说他那些疯言疯语。这让我得以睡了一下子。不过,几分钟后,他就因为冷得受不了而跑了回来。躺下以后,又开始翻来复去,而且每过一会儿就诅咒一声或叹一口气。好个疯莫利!而这只是他将要给我们捅的漏子的第一个呢。古往今来忘了带睡袋的登山者,大概就只有他一个。“耶稣基督,”我在心里叫苦连天,“为什幺他就不能把他的宝贝充气床垫忘了,好好睡觉呢。”

(29)缪尔(John Murt,1838-1914):美国博物学家,森林保育的倡导者。
(30)英国维多利亚时代最杰出的诗人。
(31)喊名字代表比较亲近。
(32)本笃会和特拉帕苦修会都是天主教的修道会·并没有所谓的“本笃会牌”或“特拉帕苦修会牌”的葡萄酒。
作者: 章啊啊    时间: 2007-8-4 13:05

    从我们到他家眼他会合那一刻起,莫利就不时会突然进出一声吆喊。他吆喊的虽然只是一声简单的“哈呢啊噜噜”,但却总是在最匪夷所思的时间和不合时宜的环境下发出。当他那些中国和德国朋友在场的时候,他就这样干过好几次,开车的一路上也是如此。后来我们下车要到酒吧去的时候,他又是突如其来的一声“哈呢啊噜噜”。现在贾菲已经醒来了,他看见已经天亮,就从睡袋里爬起来,跑去收集了一些柴枝,生了一个小火。莫利跟着也起来了,打了个呵欠以后,就是一声“哈呢啊噜噜”,回响从远方的溪谷回传回来。我跟着也爬了起来。温度实在太低了,以至我们除了抱紧身体以外,唯一能做的就是跳上跳下和拍拉手臂,就像当日我和圣德蕾莎流浪汉在火车上所干的那样。不过,没多久贾菲就找来了更多的圆木头,让火变旺变大,最后甚至熟得我们必须转过身去背对营火。好一个漂亮的清晨,像混沌初开的红色阳光,从山峦的另一边,穿过冷冰冰的树木,斜照而下,宛如射入像大教堂里的光线。雾则升向太阳,原来那条的溪水,水面大部分都已经结冰,只剩下多处的水池,真是个再适合钓鱼不过的地方。没多久,就连我也喊起了“哈呢啊噜噜”来。贾菲再去捡柴枝,这一次去了许久都没有回来,于是莫利就用“哈呢啊噜噜”喊他,但贾菲只是响应了一声简单的“呜呃”。回来后他告诉我,“呜呃”是印第安人在山里的互相呼应的方式,听起来更优美。于是我也改口喊起了“呜呃”来。
    重新启程后,我们在车里吃面包和乳酪。早上的莫利和晚上的莫利并没有任何的分别,唯一的不同是,他的声音点微微的粗砺和热切,就像个早起而急于要迎接新一天到来的人。太阳未几就变大变暖。黑面包是辛恩·莫纳汉的太太做的,他在科尔特马德拉(Corte Madera)有一间空置的小屋,欢迎我们随时去住,房租全免。乳酪是味道很强的切德乳诺(Cheddar)。这样的早餐虽然是不错,却不能满足我。我渴望能吃到一顿热腾腾的家常早餐,只是四望都没有房屋或人家。然而,打一条桥上经过一条小溪之后,路旁却突然出现了一家山中小店。它的烟囱上冒着轻烟,橱窗上有霓红招牌,还贴着一张海报,表示里面有卖薄烤饼和热咖啡。
    “我们进去吧,要爬一整天的山,我们得先补充点能量。”
    没有人反对,所以我们就走了进去,找了个高背椅座位坐下。为我们点餐的是个亲切的妇人,她有着乡下人那种开朗和多话个性。“嗯,你们几个小伙子是要去打猎的对吗?”
    “不是,”贾菲回答说,“我们是要去爬马特杭峰。”
    “马特杭峰?给我一万块钱我都不干!"
    在等早餐送上来的中间,我到店后面的木头小屋上了个厕所,上完后扭开水笼头,把流出来的水泼在脸上。水冷冽而怡人,让我的脸感到刺激绷紧。我喝了几口,感觉像是有液体冰雪进入我的胃里,停留在那里。狗儿们在从百英尺高的冷杉和黄松枝头上筛下来的金红色阳光中吠叫。一些白雪复顶的山峰在远处闪耀,它们其中之一就是马特杭峰。回到快餐店以后,薄烤饼已经煎好了,冒着腾腾热气。我浇上糖浆和涂上三小块的牛油以后,就和着热咖啡,咕噜噜地吃将起来。贾菲与莫利也是如法炮制。有一阵子,我们谁也没说话。等我们把所有食物都冲到肚子去之后,就看到一群穿著猎靴与羊毛衬衫的猎人走进来。他们没有一个是醉醺醺的样子,每个人都精神抖擞,准备好用过早餐就大开杀戒。快餐店旁是有一间酒吧,但谁都没有兴致喝酒。
    重新上路后,我们开过了又一条桥,途经一片可以看到一些牛和几间小木屋的绿茵地,然后开入一个平原。这时,马特杭峰已清晰在望,高高耸立在南边,它那些参差不齐的山峰让人望而生畏。“就在那儿了,”莫利很自豪地说,“真漂亮,对不对?你们说像不像阿尔卑斯山?我家里有很多复雪山峰的照片,你们什幺时候一定要来看看。”
    "我喜欢看真的东西,”贾菲说,表情很严肃。从他那遥远的凝视里,我听到了一声悄无声息的轻叹声,我知道,他回到家了。布里奇波待是一个死气沉沉的平原小镇,和新英格兰的小镇出奇的相似。镇上有两间旅馆、两个加油站和一家学校。三九五号高速公路从它的旁边划过,一头可以通到毕鉴曰(Bishop),一头可以通到卡森城(Carson City)。
作者: 门兴格拉德巴赫    时间: 2007-8-4 13:05
我记得最高明的题目叫做:《达摩浪人》
作者: 门兴格拉德巴赫    时间: 2007-8-4 13:05
Sub Jam版《达摩流浪者》编后记(节选)颜峻     

   2001年的初冬,廖伟棠从香港带回了台湾商务版的《达摩流浪者》。这是一本已经取掉护封,只剩下白底黑字封面的繁体字竖排本小说,他和高晓涛已经在各自的旅途中翻过了好几遍,到处都是批注和勾划出的警句。书已经有点旧了。我带着它,去了成都、昆明、丽江、深圳、广州,在不间断的十多场摇滚乐演出和更加不间断的彻夜豪饮的间隙,读完了它。我以前没有听说过它,以为杰克.克鲁亚克只需要一本《在路上》就可以安息了。但这是一个多大的误会,现在我宁肯把《在路上》放在家里,连同所有的书,如果旅途中只能带一本……当然,克鲁亚克不会这么做,他会带着地图,和一本英文版的《金刚经》。
  这个版本满篇错别字,完全不符合台湾商务印书馆的名誉,译笔倒是非常口语,但据看过原文的文楚安说,漏译和随心所欲的误译俯拾皆是。后来,我们又重新校对了全文,纠正了这些明显的错误,但翻译的得失,就等以后新译本出来再说了。在决定把它印出来之后,我知道这只是一次小小的致敬——向可能的完美的人生,而不是正在被研究的Beats——我受惠于克鲁亚克、威廉.巴勒斯和金斯堡这些老叛逆,要远胜于《神经浪游者》提供的新幻想。而且,有那么多的朋友排着队要借、要读到它,他们是一些好人,那么,为什么不呢。而所有帮助这个奇特的Sub Jam版问世的人,廖伟棠、杨海崧、尹丽川和乔颖……他们总是那么善良,总是在散播光和种子。所以,为什么不呢。
  文楚安答应写一篇前言,我想这是一次沟通,或者说两种文化沟通的开始。有很多人挑剔他的译笔,我也曾对照原文,偶然发现过一些为“雅”而失“信”的文学渲染,更别提把“fuck”翻译成“干那事”的失败——这不是老文的问题,而是中国所有文人和教授的问题,他们为了追求文学性,宁肯用信息过载的成语来取代鲜活的形容词,在面对粗话和俚语的时候,又在审查和自我审查、甚至审美模式的要求下进行高雅的修理。这种“批判地研究”的态度,无疑是一种文化对另一种文化的暴力,它曾经败坏了一代人的大脑,和无数翻译作品的气质——但我尊敬这位滔滔不绝的成都人,他是体制内的红杏,在已经平庸了的生活中梦想着出墙、流浪和戏剧。他做了很多事情,兢兢业业,使我们受益,也平衡了自己。他可能没有李斯那么生猛、尖锐,也没有年轻的实践者的体验和理解,但即使是想象,也足够把文化战争引进到他那个波澜不兴的领域中去——也许老文并没有想过,他在学术界得到的全部荣誉,在青年看来不过是尘土,而他们眼中的光荣,正是他在瞌睡和枕头之间架起的一座座桥梁。beats在中国的传播,又好比干柴烈火,文楚安,或任何不由自主以工作或生活去实践的人,其实已经身处一个迷乱的小宇宙之中了。他将被这场文化战争刻入历史的名册。
  我们决定,先由我印200本,作为送给朋友和Sub Jam工作室的合作伙伴的礼物——所谓“内部交流,仅供研究”——同时也作为征求评论的样书。然后由老文联系版权、重新翻译,我来找出版社让它重见天日。商量好之后,我开始等待他的前言。等了很久。其间这本书又经过了很多人的手,我陆续找来了现在附录里的歌词和随笔。两首歌词并不是专门为本书而作,选进来,仅仅因为这两首歌可以激励或安慰在路上的人;而王兮兮的那篇《我眼中的克鲁亚克》,则是她自己贴到网上去的,这位美国出生的中国女孩、地下文化网站的游魂,写过非常犀利的、跟文化研究有关的即兴文字。杨海崧,PK14的主唱,诗人,他长得像极了克鲁亚克,也因为深受Beats影响而被学校里的机器人攻击。苌苌,她离开外企,带着这本书去了法国,她是一个追求进步的人,我知道我们会因为自己的迷惘和信心而再会。还有高晓涛和陈芳,两个罕见的干净的人,晓涛是我最喜欢的诗人之一,他是一个不为人知的、谦和的大胡子,和陈芳一起过着宁静快乐的生活。

  2003年,不能再拖了。无论是《达摩流浪者》还是自己的生活。一件决定要做的事情,需要竭尽全力,何况这本书对我如此重要。文学和音乐曾经改变过我,但《达摩流浪者》改变得更多。是的,十几年来我一直梦想着过路上的生活,但从未真正上路,甚至身边的朋友3次去沙漠短途旅行,也都没有参加。过去,我从未真正将自己放逐在危险之中,现在,经过10多年对自由的寻找,经过3年多在北京的文化生活,我已经分不清反抗和刻意的反抗、爱和想象中的爱,分不清本来的我和被形容的我,甚至已经被自己所反对的东西改写。得到的一切,包括自由,已经成为自由的枷锁。在精神面临崩溃的时候,我对自己做出了一些决定,这和《达摩流浪者》没有直接的关系,但也可以说原因和克鲁亚克上孤凉峰如出一辙。追求真正的自由,或许是艰难的,况且我身上也没有什么圣徒或智者的根基,相反,因为长时间沉浸在戏剧的幻觉中,我甚至不能识别自己作为凡夫俗子的价值。但不能不去尝试。即使将来又会后悔、放弃。
  我试图为自己找到一个比行动更高的思想体系——如果不是信仰体系的话。如果说无政府主义是一种理想主义,那么福柯为它自60年代以来的理论滞后提供了重新深入下去的可能。他分析了权力,但这不是最重要的,他让喜欢做梦的人,除了制造象征的世界——例如砸掉星巴克和麦当劳、建立艺术家社区、发明新的游戏——之外,还可以用新的规则来反抗。如果一个体制是有害而强大的,那么只有对体制本身的超越和渗透才可能与之对抗——甚至“对抗”这个词都是落后的。有人相信金字塔,就有人相信一千个德勒兹的一千个高原,后者是不可见的,也是不能用胜利之类的标准来衡量的。如果说文明为了治疗自己的疾病,用一种无道德的、技术性的方法,操纵各种可被利用的道德(变成了暴力工具的道德锁链,而不是开放的生命力之道)、意识形态,建立权威或管理规则,那么过去的反道德、反文化和反文明,今天就需要进化为对道德的追求。我是说,我们不仅仅叛逆,我们还要求对自然生态模式的回归,对内心的回归,对原本和谐的个人和群体秩序的回归。在宗教组织和国家的权威逐渐减退的今天,资本成为新的有生命的强大暴力,今天的克鲁泡特金,需要无限的外形,就像朋克和黑客,他们早已不是个体,而是珊瑚一样的思想-行动的全球联合体。一种亚社会的可能,在科幻小说和禅宗思想的暗示下显现出来……像成千上万饮鸩止渴的法律条文中突然跳出来的一颗人心,道,道德,是我们这些被称之为愤怒青年的人实际追求的目标。
  而这是辛辛苦苦在社会中操作、维护、改善的人们所无法理解的梦想。但这不是梦想,因为它并不打算用道取代法律、用注视取代电脑,它要做的,远不在这一玩笑的层面……
  长时间以来,我沉醉于这样的思考。但它和我的生命脱节。无论如何,这个匆忙的生命体习惯了思考和想象却忘记了行动,即使思考真的比行动更高一筹。行动却不是组建乐队、去演讲和变成超人,直到最近,我才知道,自己要做的,只是按照自己真正的需要去做。一些事情发生了,我开始惭愧空喊了那么多“遵循内心的指引”,而许多力所能及的事情,却从来没有真的做好过。一个30岁以上的人,如果还在说“自由”这样的大词,那他要么是在按照惯性说胡话,要么就该去实践,而不是像18岁那样,夜不归宿、学会涂鸦或打鼓就行了。朝闻道,夕死可矣,没有这么简单,克鲁亚克后来死于危险的生活,而不是归命于小小念珠里的“空”。我想说我们都是迷惘的孩子,但是生命苦短,社会杀人,如果不去试试就没有机会了。无论是个人,还是作为群体中的一部分——这也都是一回事——我对自己做出了一些决定,并且借梁永安译的《达摩流浪者》来做一个决断。这就是一定要做这件事情的原因。
  几天以后,这篇后记就变成白纸黑字。希望我们,我,和打算一起尝试的人们,能够这样上路,并最终免于恐惧。

  老文曾经要我写一篇“垮掉的一代在中国的影响”的文章,我最终还是没有写。这是一个太大的题目,而且这一切几乎都是潜在的,没有几年专门的调查和观察,恐怕不能轻易下笔。
  Beat Generation,其实我更愿意用“垮掉的一代”这个误会的翻译,在主流文化看来,这些追求喜悦和精神和谐的人,不但是垮掉,简直也是烂掉的。就像punk这个词原本也不是什么好意思,垮掉不过是一个语言社会学上的歪打正着,我们不需要用他们的价值观来证明自己——顺便说一句,很多早期的中国摇滚乐迷渴望“摇滚乐被大众承认”,但除非他们自己成长为大众,那么摇滚乐就并不需要被现有的大众承认——从南京流传出来的“烂掉的一代”,现在正是很多孤独、可爱的孩子用来相互温暖的一句暗号。但究竟是谁在烂掉,那就要看用谁的价值观来衡量了。
  最早,beats(垮派)的影响仅限于文学界,尤其是80年代中国地下诗歌运动。无论莽汉主义,还是口语派,多少都和金斯堡有点关系。1990年,陶跃庆、何晓丽合译的《在路上》出版的时候,出版社把它设计成准色情读物,试图骗取单身男人的注意——同样命运的书太多了,《洛丽塔》、《玫瑰之名》都是这样——但还是有一些留心过相关介绍的人买到了它。但这些读者还只是读者而已,他们为之狂热、寝食不能安,但能做的,却只是在不上课或不上班的时候喝点酒、唱崔健的歌、讨论拉萨风光。我也曾是其中的一个。
  直到1996年,李斯的《垮掉的一代》问世。直到1998年文楚安译的《在路上》和其后陆续出版的《金斯伯格诗选》、《在路上》全译本、《金斯伯格论坛》、《垮掉的一代及其他》推波助澜。有些人生逢其时,自然要做点什么,无论有没有这些翻译,中国的beats都已经诞生了。尽管不只一个人指出,李斯的“编著”其实有一部分是直接翻译、挪用了别人的著作,但李斯毕竟深受beats影响,连文风都一样复杂、傲慢、充满激情。这本书被很多人翻烂、抄写、当作上路的车票。这些人身上发生的,是中国最早的青年亚文化。他们从无数缝隙中钻出来,饥饿而有力,无名但漫山遍野,他们贪婪地吸收了摇滚乐、反文化、现代文学、另类电影、现代派和当代艺术等等西方文化的营养,然后在喝茶长大的身体里培养出本土的青年形象。
生活改变了一切。新的、自己的生活方式从各种压力下反弹起来,从服饰到音乐,从口语到价值观,从交流方式到生存手段,他们诞生了。成千上万的青年,逃离了曾经无法逃离的环境——在他们看来窒息的、缺乏理解的、暴力的、权威的、麻木的、势利的、贫瘠的、只有家畜和豺狼才能健康生活的环境——在本地,或外地,或者网络上,或者流动中,形成了一个又一个松散但是高度认同的集体。
  至于他们和垮掉的一代究竟有多大关系,我想反叛并不是最重要的。要看他们除了反叛还想做点什么。简单地说,beats学习东方宗教,是为了精神的至善,这使反叛成为追求途中必须做的事情。在这个被唯物主义和辩证法暴力削弱了的精神环境中,主流的西方价值和方法,也就是科学实证主义和技术至上论,借着自由主义的微风和全球资本主义的铁蹄,必然地被公众全盘接受。一心要救国救民的知识分子和改良分子,则更不遗余力。一些人因此成为时代的弃儿。他们既不愿意做长城上的另一块砖,也不能接受那个曾经异化了西方青年的怪兽的升级版再来异化中国青年,他们必将面临的文化战争,要远比半个世纪以来西方的文化战争更为复杂和残酷。1996年以来,地下摇滚兴起、网络兴起、盗版兴起、通过商业传播的西方亚文化商品兴起,少数人的孤独得到了滋润,但又迅速被混为一谈——金庸和周星弛被作为同年龄段人的标志,人们也因此互相认同,但更深一层的分裂却被野蛮地忽略。如果说未来的主流,是今天的时尚、另类、新娱乐、新游戏等等表象,那么未来的非主流,却依然是这些表象下面不安的灵魂。我们必须在迷笛音乐节、国际青年旅社和西祠胡同的论坛上仔细辨认,谁从时代领取了解放和关于成功的许诺,谁,却得到了更多反叛的理由和武器。
作者: 门兴格拉德巴赫    时间: 2007-8-4 13:05
李斯的翻译让人毛发倒竖,血脉喷张,至今仍能背诵当年他在那本书中翻译的《在路上》、《小镇与城市》、《孤寂天使》、《玛姬·卡西蒂》的片断,还有最好的《向日葵经》和“古朴的蔚蓝之乡”,就这样慢慢地学着写句子——文楚安和郝舫真该去死啊

呵呵,上面是一个著名愤青的文章,下面的是在偶然搜到的另一个



  关于这篇文章,我有一些话要说。

   先说说关于两者在翻译质量上的一个比较,也就是针对《来到》文中的那句话 "...<垮掉的一代>,但看起来好像是一本蹩脚的翻译和思想笔记的结合...".
   我不是教授,没有资格说谁蹩脚而谁又不蹩脚,我只抄几个例子来对比,原封不动,你们自己看:

A.  在《来到》一文中被评为“蹩脚的翻译”的《垮掉的一代》里的文字(李斯编著  海南出版社1996年版)
B.  文中"中国翻译界"垮掉派"文学骑士"文楚安(这傻B)所译《嚎叫----艾伦.金斯伯格诗选(1947-1997)》(四川出版社2001年版)
   文楚安(这傻B)所译《在路上》(漓江出版社1998年版)  



A:    "我看见这一代最杰出的头脑毁于疯狂,挨着饿歇斯底里浑身赤裸,拖着自己走过黎明时分的黑人街巷寻找狠命的一剂..."(《垮掉的一代》P.291)

B:    "我看见我这一代的精英被疯狂毁灭,饥肠辘辘赤身裸体歇斯底里,拖着疲惫的身子黎明时分晃过黑人街区寻求痛快地注射一针..."(《嚎叫----艾伦.金斯伯格诗选(1947-1997)》P.40)
                                                                          ----嚎叫
  


A:     "今夜想起你思绪万千,瓦尔特.惠特曼,那天我走过小巷从树下穿过带着心底的隐痛遥望浑圆的月亮    ..."(《垮掉的一代》P.409)

B:     "今夜一想到你我就思绪连翩,惠特曼,因为我漫步在树阴下的小巷心事重重举头眺望那一轮满月..."(《嚎叫》P.75)
                                                                     ----加利福尼亚超级市场
  


A:     "...突然间,我发现自己已经到了时代广场,我在美洲大陆跑了八万多哩,如今又回到了这里;而且又刚好是在高峰时期,用这双已经在路上变得幼稚的眼睛看到光怪陆离的纽约,它那千百万的人流挤挤撞撞着,为了美元而冲杀,他们做着疯狂的梦----紧抓,占有,给予,叹息,死去;这样,他们应当可以埋入长岛市之外那些可怕的墓地里.这片土地上的高塔----这大洋的彼岸,也就是纸制美国的诞生之地...."(《垮掉的一代》P.185)

 B:     "...突然间,我发现自己已经到了时代广场,横贯美国大陆八千英里的旅程之后,我又回到了时代广场.车流如潮,正值交通高峰期,我那历经长途跋涉\\对一切感到陌生好奇的目光又看到了纽约难以言述的疯狂,骚乱的喧嚣,成千上万的人为了赚得一个子儿终日奔波,做着疯狂的梦----掠夺,占有,失去,叹息,死亡,就这样,为在离长岛不远的那些可怕的城市公墓里寻找一块栖身之地.高耸入云的摩天大楼----美国大陆的另一尽头,在这儿诞生了有名无实的美国...."(《在路上》P.138)
                                                                          ----在路上



  记得曾在网上看到过关于文楚安对李斯的公开评价----翻译不准确和抄袭.   
  ----非要把"FUCK"(注:中文"操"的意思)翻译成"干那事"才算准确吗??非要把"pubic"(注:中文"阴部"的意思,也有阴毛的意思----金山词霸说的.)翻成"阴毛部"才算准确吗?(见《嚎叫》P41)
  "Fuck pubic!!"
  至于抄袭,这对一个作家来说是一个怎样的重罪?
  那么抄袭谁的呢?----说是抄袭国外英文原作者的----因为没买下版权.
  ....
  这是专家学者对"抄袭"解的义\\定的罪.


  第二部分----这个是重点
  关于这几本书的前言(译序)\\后记\\附录的一个比较:

  首先看看漓江出版社1998年版《在路上》一书的内容简介:
  "...萨尔为了追求自由个性,与狄安\\玛丽露等几个年轻男女横穿美国.一路上他们狂喝滥饮,吸大麻,玩女人,高谈东方禅宗,走累了就拦车挡道,夜宿村落,从纽约游荡到旧金山,最后做鸟兽散."
   ----这就是垮掉派!!!
   我也想垮一垮....
   吸大麻,玩女人----倒怪不得中国的什么酷酷流氓摇滚圈前卫美女艺术圈非主流文学圈等等各圈都这么一致热爱"垮掉一代"呢,呵呵

  这个是漓江出版社1998年版《在路上》译序和附录的某篇学术研究成果的抄录,文楚安写的:

     漓江出版社1998年版《在路上》译序(P1)

   "...凯鲁亚克的代表作《在路上》已被大导演科波拉搬上银幕,他的一件雨衣以一千三百美元售出。金斯堡(1997年4月5日逝世)所保存的有关“垮掉的一代”以及他个人的图片文书档案售价达五十万美元。至今仍健在的威廉.巴勒斯频频在电视广告上亮相。..."

   "...亦如在凯鲁亚克以及其他“垮掉的一代”作家的作品中一样,“疯狂”是共同的主题。"

   "...其实,一部文学作品到底属于什么主义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它在文学发展史上的地位。"
     (其实---- 一张破CD到底唱的是什么也并不重要嘛---- 重要的是它在排行榜上的位置)



     漓江出版社1998年版《在路上》附录四<"垮掉运动仍在继续">文楚安著(P 423)

    我们看看他研究出什么:

    "...他(金斯堡)的诗集又都分别以硬装(豪华版)和平装(普及版)再版,哈佛所在地剑桥(又译坎布里奇)有近三十家书店出售其书。1997年是凯鲁亚克的《在路上》出版四十周年(1957~1997),维京出版社的纪念性豪华本(硬装)售价自然不菲。企鹅出版社出版了简装本,售价也卖到12美元..."

  "...封面上是凯鲁亚克的尼尔.卡萨迪...都穿T恤和牛仔裤,年轻,潇洒,颇吸引人"

  "...其中一本名叫《“垮掉”电影》的,是1997年末出版的,虽是平装,但售价19.95美元..."

  "...垮掉”分子从50年代开始,对美国现存体制无论有多么不满,甚至上街游行、示威、抗议,却并不试图摧毁这一体制本身,而是更多地从“精神”方面去追求他们所理想的人生至善至乐的境界,即"beatitude"(“垮掉”的另一内涵),类似佛教禅学境界..."
  ....我真他妈的要无言了

  "...例如,一本60年代由维京出版社出版的凯鲁亚克的《在路上》(附若干评论),原价是4美元,售价8美元。我问为何如此,可不可以原价卖给我?店主回答,这是珍藏本,因为凯鲁亚克的作品有收藏价值,出版年代愈久远,愈值钱。"

  "...男子便主动迎上前来:“你是中国的文楚安教授?”接着自我表现介绍,原来此人就是马克.海门威,克鲁亚克纪念节主席..."
   
  "...我后来问马克,为何一下就认出我来。他说:“邀请的中国学者只有你一人,我猜想准是你。”"

  "...马克在信上说:“没想到来自中国的一位重要的‘垮掉’研究学者就住在附近。”"

  "...驱车回程时,马克对我说:“你是到墓地来悼念他的第一位中国学者,《在路上》中文版的译者,好极了!他若地下有知,定会无比欣慰的。”"

  "...中国的批评界及读者对“垮掉的一代”也有不同的看法,这很正常,正说明中国改革开放带来的学术自由气氛。"

  "...我本人能够在众多申请者中经过角逐获得国家留学基金会赞助来美国进行“垮掉的一代”研究,也正说明了这一点。10月10日《洛威尔快报》便登出了这一专访以及“‘垮掉的一代’文学研讨会”主持人霍里戴教授同我的合影照片..."
  
  
  知不知道这些"垮掉文学研究成果"是谁研究出来的?
  ---- 就是那位"把所有"Fuck"都译成"干那事"的"、"能够在众多申请者中经过角逐获得国家留学基金会赞助"的垮掉文学专家\\文学教授\\某学术领域的"骑士"啊!
  ---- 这就正象中国的音乐学院一样 ----只培养高级妓女和高级教授,至于音乐 ----研究对象而已。
  绝不是能力和才智出了问题,这是人格的问题。

  类似文字通篇都是.自己看去.


  下面的抄录来自于海南出版社1996年版<垮掉的一代>的前言<人生与文学的挽歌>(P3),我想这些话应该可以表明书的编著者李斯对"垮掉一代"的一些看法:

  "...而最主要的是他们这些青年在一个特别困难的时代所作出的人生选择。他们的生活时常就是他们的作品,而他们的作品也就是他们的生活..."

  "...垮掉的一代”用自己独特的方式试图作出这方面的努力,他们在哲学上,在人生观上,在文学的表达方式和范围上,在所有一切他们认为应该发表一点看法的地方都发动了史无前例的反叛..."

  "...反叛意味着责任,一种对众生深刻的关心。"  

  "...他们认为:文学要表达的就是普通人的思想,即他们普通所说的那种话,而不是只为少数贵族服务的一些晦涩难懂的哥特式繁琐构造。而作为一个作家,他们应该将想到的东西立即写下来,不要进行事后大量的修改,因为修改也意味着伪装,意味着诚实的丧失。"


  ......
作者: 文沁可人    时间: 2007-8-4 13:06
好看的,继续呀。
作者: 章啊啊    时间: 2007-8-4 13:06

    在布里奇波特,莫利先生又给我们搞了一次飞机:匪夷所思地失踪了好一阵子。他说想找找看有没哪家店是开着的,想买个睡袋或最少一张柏油帆布之类的(从昨晚夜宿在四千英尺海拔的经验,可以推知九千英尺肯定会相当冷)。莫利去买东西的时候,我和贾菲坐在学校的草地上等他。现在是早上十点,我们看着高速公路上往来经过的寥落车辆打发时间。路旁有一个年轻的印第安人正在拦便车,竖起的大拇指指向北方。“那就是我喜欢的样子,搭顺风车四处去,自由自在的,想象自己是个印第安人,爱做什幺就做什幺。史密斯,我们过去找他聊聊和祝他顺风吧。"那印第安人并不健谈,但态度还算友善。他告诉我们,三九五号公路已经耽搁了他不少的时间。我们祝过他好运后,接下来继续等莫利。但他却久久没有出现,就像是失踪了似的。
    “他在搞什幺鬼,难不成他是要把全镇的店东给叫起床?”
    最后莫利终于回来了,却说他什幺都没买到,唯一的办法就是到湖边的旅馆去借几床毯子。我们重新坐上车,开回几百码外的高速公路,然后向南朝着那些在湛蓝天空下闪闪发光的雪峰驰去。我们沿着漂亮的双子湖(Twin Lake)的湖边开到湖畔的旅馆。那是一间白色的农庄式旅馆,莫利走了进去,交了五美元的押金,借了两床毯子。一个女人两手叉腰站在门边,狗在吠叫。路上尘上飞扬(那是一条上路),但湖却是澄清的天蓝色,清晰地倒影着四周的山麓小丘和峭壁。这条路正在整修当中,我们看得见前方施工的地点漫天尘土。到那里以后,我们就得把车停下,改为用走的,然后,我们还得先穿过一条溪和一些低矮的灌木丛,才会到达山径的起点。
    我们把车停好以后,就把所有装备拿下,放在被太阳照得暖暖的地上。贾菲把它们的其中一些放到我的背包里,说要嘛我就背它们,要嘛就跳湖去。他的样子非常认真,很有领袖的架式,我很喜欢。接下来,他又带着同样孩子气的严肃,蹦蹦跳地跑到路中央,用鹤嘴锄在地上的沙上里画了一个大圆圈,又在圆圈里昼了一些什幺东西。
    “那是什幺东西?”
    “我在画一个有法力的曼荼罗。它不只可以保佑我们此行平安顺利,而且在我念过一些咒以后,还可以帮助我预知未来。”
    “什幺是曼荼罗?”
    “一种佛教的图案,由一个包围着东西的圆圈所构成。圆圈代表的是‘空’,它围住的东西代表幻象。明白了吗?有时候你会在一些佛像的头上看到这个图案,而这就代表,那是西藏佛教的佛像,因为曼茶罗图案是源出于西藏的。"
    我脚上早就穿著贾菲的网球鞋,而现在,我又把他给我的一顶登山帽戴上。那是一顶小小的黑色法国贝雷帽,我把它斜扣在头上,然后背起背包,准备好要出发。一顶贝雷帽加上一双网球鞋,让我觉得自己像个波西米亚画家多过登山者。至于贾菲,脚上穿的是他那双上好的登山鞋,头上戴的是插着根羽毛的瑞士鸭舌帽,这身打扮让他看起来像个淘气小精灵--不过却是个刻苦耐劳的淘气小精灵。我看过一张贾菲穿著这身装束所拍的照片,那是他在内华达山脉上一个晴朗干燥的早上拍的。在照片的远处,可以看到冷杉成荫的山坡,而更远处,则是像针尖一样的积雪山峰:在照片的近处,贾菲戴着瑞士帽,背着大背包,在枝繁叶茂的松树下大踏步地前进着,挽住背包肩带的左手上拿着一朵花,而眼睛则闪烁着快乐的光芒,仿佛是正在跟他的偶像们--约翰·缪尔、寒山子、拾得、李白、约翰·巴洛兹33、保罗·班扬34和克鲁泡特金35--联袂而行。照片中的他,胸部厚实而两肩宽阔,下腹凸着一个逗趣的小肚子,但这并不是因为他真的有个小肚子,而只是因为他为了让步伐加大(他的步幅一点都不亚于一个高个子),走路时背会微微向前弯,让肚子被压迫得微微凸出。
    “干,贾菲,这个早上让我觉得棒透了。”我在莫利锁车门的时候说。接着,我们就背上背包,沿着湖边的道路漫不经心地往前走,有时走在路的左边,有时走在中间,有时走在左边,活像三个掉队的步兵。“这里比‘好地方’酒吧要强千百倍!这样一个清新的星期六早晨,换成是在‘好地方’里喝得醉醺醺、病痒痒的,那就太糟蹋了。老天,在空气那幺清新的湖边漫步,这本身就是一首俳句。”
    “比较是可憎的,史密斯,”他说,引用塞万提斯36的话作为他的佛教观念的注脚,“不管你是身在‘好地方’还是正在爬马特杭峰,都是同一个‘空’,老兄。”我玩味他的话,觉得很有道理,比较是没意义的,一切都没有分别。然而,此时此刻的我,却又确实是感到心旷神怡,而且猛然意识到,登山对我的健康是有益处的(虽然我的脚静脉已经开始在鼓胀),可以让我远离酒精,甚至有可能让我展开一种新生活。
    “贾菲,我很高兴能认识你。你让我明白了,当我厌倦了文明的时候,就应该背着个背包,到这些深山野岭来走走。事实上,我应该说,能够认识你,让我满怀感激。”
    “我也一样。能够认识你,我也满怀感激,史密斯,我从你那里学到自发式的写作37和其它许许多多的东西。”
    “那没有什幺。”
    “对我来说却意义重大。好了,动作快一点吧,我们已经没有时间可以浪费了。"
    走着走着,我们就走到了那个尘土蔽天的所在,也就是挖土机正在施工的地方。挖土机的操作员都是又肥又壮的漠子,他们汗流浃背,边工作边咒骂。如果你想要他们去登山的话,那可得要付他们双倍甚至四倍的工资,因为今天可是星期六。
    想到这个,我和贾菲都不禁莞尔。我对于自己头上戴着一顶蠢蠢的贝雷帽,微微感到尴尬,但那些挖上机司机根本不瞧我一眼。我们一下子就从他们旁边走过,慢慢接近位于山径起点处的最后一间小店。那是一间小木屋,座落在湖末端一个V字形漂亮山脚的下方。我们坐在它的台阶上休息了一下子。虽然已经走了近四英里的路,但因为都是平路,所以并不费什幺气力。四英里下来,莫利的嘴巴都没有停过。他的装扮很滑稽,偌大一个硬框登山背包里装着充气床垫和一堆有的没有的;因为没有戴帽子,所以他的样子和平日在图书馆工作时并没有两样,只不过他脚上穿的,却是一条又大又松垮垮的裤子。我们在小店里了一些糖果、脆饼干和可乐,但这时候,莫利却突然相道,他忘了把曲轴箱的油放干。
    “老亨利的大脑忘了加油,让他忘了放干曲轴箱油。”我开玩笑地说。我是注意到他们的凝重表情,却不知道事情的严重性,因为我对于汽车机械方面的事情是个外行。
    “不,这事情很严重,如果今天晚上这里的温度低于冰点,汽车的散热器就他妈的会报销,而那意味着我们必须走十二英里的路回布里奇波特,再想别的办法回家。"
    “但今晚不一定会那幺冷。”
    “不能冒这个险。”莫利说。但这时候我却火了起来,明明是一趟很简单的登山之旅,他却状况百出,忘这个忘那个,把我们弄得团团转。
    “那你要我们怎幺办呢,难道往回走四英里不成?”
    “为今之计只有我一个人往回走,去把曲轴箱的油放干,再去找你们。我晚上会到营地跟你们会合。”
    “好,我会生一个很大的营火,”贾菲说,“你看到火光就大声吆喊,我们会引导你的。”
    "这简单。”
    “但你得在人黑前赶到。”
    “我会的,我现在就回去。”
    但这时,我却对可怜搞笑堕早利起了恻忍之心。“算了吧,管他妈的什幺曲轴箱油不曲轴箱油的,跟我们一道走吧。”
    “不行,我还是回去一趟的好,否则今晚这下面真的结霜的话,我就得花大把钞票修车子。放心,我不会寂寞的,我会一面走,一面想你们两个一路上聊些什幺。好啦,我要动身了。不过你们可要千万小心,说话时不要吵到蜜蜂,走路时不要踢到杂种狗。而如果你们碰上一群没穿衣服的姑娘在打网球,可不要死死盯着她们的车头灯看,否则从她们屁股上反射回来的阳光,会让你们眼睛受伤的。”又说了一大堆这一类的不知所云以后,他才舍得出发往回走,一面走一面喃喃自语。为了怕他磨蹭,我们在后面喊了一句:“保重了,亨利,早去早回。”他没有回答,只是耸了耸肩膀。
    他走远以后,我对贾菲说:“你知道吗,我认为这对他来说根本没差,他本来就是个喜欢东晃西晃和丢三拉四的人。”
    “他那拍肚子和悠哉悠哉的模样,让我联想到庄子。”看着亨利摇摇摆摆、边走路边说话的疯样子,让我和贾菲笑了好一阵。
    “好啦,上路吧,”贾菲说,“等我背累了这个大背包,再来换你背。”
    “现在就给我吧,我喜欢背重东西的感觉。你不知道我有多喜欢背重的东西。来吧,老兄,给我吧!”
    我们的心情都很愉快,一面走,一面天南地北地畅谈。我们谈到文学,谈到山,谈到女孩,谈到普琳丝,谈到诗人,谈到日本,谈到各自过去的冒险,而我突然意识到,疯莫利忘了把曲轴箱油放光,其实是美事一件,否则,我就没有机会在这蒙福的一天听到贾菲的许多高见了。跟贾菲一起登山,让我联想起几个儿时的玩伴,一个是麦克,因为他就像贾菲一样,总是喜欢走在前头;一个是琼斯,因为他就像贾菲一样,眼神总是凝视着遥远的地平线;一个是邦珀,他常常会提醒我小心这个那个(“这里水会很深,让我们到下游一点的地方再过溪吧。”),而且像贾菲一样,对很多事情的态度都极其严肃。看着贾菲走路,我也仿佛看到了儿时的贾菲在俄勒冈东部森林里漫游的样子。他走起路来的方式就跟他说话的方式没两样。从他后面,我可以看得见他走路的时候,脚尖是微微向内弯而不是往外翘的,但等到要攀爬的时候,他的脚尖就会翘得像卓别林一样高,以增加脚和地面接触的面积。途中我们行经一个泥泞的河床,需要打一些浓密的低矮灌木之间穿过,四周还有若干的杨柳。一出河床就是山径的起点。那里有清楚的标示,而且最近才经山径清道队整修过。不过,我们却在一个地点碰上了一块从哪里掉下来的大石头,挡在路上。贾菲小心翼翼地把它推到了山下去。“我过去也当过山径清道员,所以不能忍受这样的东西。”随着我们愈爬愈高,双子湖开始出现在我们下面,而突然间,在它清碧湖水的深处,出现了一些涌着水的洞口,就像一口口黑色的水井,它们就是湖水的源头。我们还看得见一群群的鱼在游来游去。
    “啊,这里真像是中国的早晨,而在无始的时间里,我只是个五岁大的小孩。”我很想坐在路旁,拿出小笔记本,把这里的样子记录下来。
    “看看那边,”贾菲说,“是颤杨树。它们让我想起一首徘句……‘那些黄色的颤杨,在谈论着文学的生活。’”在这样的地方,你很容易就可以领略到日本俳句的精粹所在。写他们的诗人,都是用有如孩子般的清新眼光看世界,而不使用任何文学的技巧或眩人的字句。我们一面往上走一面创作徘句。路现在变得蜿蜒,路旁长满小树丛。
    “那些贴在山壁上的岩石,”我间,“为什幺不会轰隆隆往下滚?”
    “你这个问题本身就够得上是一首俳句,美中不足是复杂了一点。”贾菲说,“任何真正的俳句,都会简单得像一碗稀粥,与此同时,却又能让人历历如绘地看到它所描写的事物,就像这一首:‘麻雀在凉廊里蹦跳,爪子湿漉漉的。’这是正冈子规写的,我认为是俳句中最上乘的一首。你看,它让你可以很鲜明地看到麻雀在地板上踩出来的泾脚印,而且虽然只有聊聊整语,却可以让你联想到才刚下过雨,甚至让你几乎闻得到泾松针的味道。”
    “再念一首给我听吧。”
    “好,这一次让我自己来写一首。让我想想看……‘下方的湖……由黑色的井洞喷涌而成。’不,干,这算不上是俳句,经营得太刻意了。”
    “那你何不让它们自己涌出来呢?完全不要思考,想到什幺就说什幺。”
    “看看那里,”他突然高兴地喊道,“那些是羽扇豆,看看它们那些纤细的蓝色小花。那里还有一些红色的加州罂粟花。整片山坡简直就像被洒满了颜色。再上去,你就会看到一些如假包换的加州白松树,我保证你从没见过那幺多的白松树长在一块。”
    “你对于鸟啊树啊之类的事情懂得可真不少。”
    “还用说,我一辈子都在研究它们。”
    我们继续漫不经心地走着,又谈了更多有趣的话题。没多久,我们就走到一个路弯,而一过路弯,树阴就浓密起来。有一条急激的山涧出现在前方,溪水在布满浮藻的石头之间冲击翻腾,滚滚而下。溪上架着一株充当桥梁用的断树。我们走上断树后,就整个人趴了下来,把头凑在溪水里,喝了几大口,任由水溅在脸上,把头发沾湿。我趴在那里整整一分钟,享受急激的清凉掠过脸庞的快感。
    “你真像是在替雷尼尔麦芽酒打广告,”贾菲喊道。
    “我们坐下来享受一下这里的风景吧。”
    “老兄,你不知道我们还有多远的路要走!”
    “好吧,反正我还没有觉得累!”
    “你迟早会的,老虎。”
  
33约翰·巴洛兹(John Burroughs,1837-1921):美国散文家与自然主义者。他按照梭罗的方式生活和写作,研究和赞美大自然。
34保罗·班扬(Paul Bunyan):美国传说中的伐木巨人,是巨大、强壮和活力的象征。
35克鲁泡持金(Peter Kropotkin, 1842-1921):俄国无政府主义运动的最高领袖和理论家。
36塞万提斯(Cervante巴:小说八堂吉诃德v的作者。“比较是可僧的”一语可能就是出自《堂吉诃德》。
  37凯鲁亚克是个认为反复琢磨会妨碍文思的作家:王张写作应该不假思索,让文思自行泉涌,所以他写作时总是日以继夜,废寝忘食,也从不在写作的过程中删改,务求能够一气呵成。他称自己的文体为自发式文体。
作者: 章啊啊    时间: 2007-8-4 13:06

    我们继续前进。在下午太阳的照射下,山径两旁的草坡就像是被镀了一层古代的金粉,虫子在振翅翻飞,风在被晒得一闪一闪的岩石上轻轻抚拂。有时,山径会突然转入一些有大树遮顶的阴影处,这时候,光线就会变得悠远。我们下方的双子湖,现在小得像个玩具湖泊,但湖底的孔洞,仍清晰可见;巨大的浮云倒影在湖心之中。
    “有没有看见莫利?”
    贾菲凝神遥望了好一下子。“我看得到一小团尘埃在移动,那说不定就是他。’不知道为什幺,这个下午山径沿路的景色--从草坡上的岩石到羽扇豆的蓝色小花到那条轰隆隆的山涧和架在它上面的断树--都在在让我有一种难以形容的、心痛的似曾相识感,就仿佛,我在很久很久以前就曾经来过这里--当时,四周的景色和今天一模一样,与我同行的是一个菩萨同伴,而我们来此,为的是一个更重要的目的。我很想躺在路旁,把一切给回忆起来。这里的树林让我的这种感觉尤其强烈,因为它们就像是一个过世已久的亲人的脸,就像一个旧梦,就像一首遗忘已久的歌,就像是你已逝童年和已逝成年的黄金水恒岁月。而从我头顶飘过的那些孤独而熟悉的浮云,似乎也是在印证我的这种感觉。不时,我脑海都会闪过一些往事的回忆。我开始流汗,并感到有睡意,很相茬草上躺下来睡一觉和做做梦。随着愈爬愈高,我们也开始感到累了,没有再交谈,看起来更像两个登山者。经过半小时的沉默后,贾菲转过头对我说:"这就是我喜欢爬山的理由之一。爬山的时候,你会觉得没有说话的必要,因为单靠心电感应--就像动物一样--就足以让你跟同伴沟通。”我们各自浸沉在自己的思绪里。贾菲的走路方式,正如前面提及的,是一种步幅很大的大踏步,而慢慢地,我也摸索出适合自己的步伐来。那是一种缓慢的、耐心的短步,速度大约是每个小时一英里。就因为这样,我总是落后在贾菲大约三十码后面,而每当我们想到一首俳句,就会用喊的喊给对方听。终于,我们走到了山径的顶点,接下来已经没有严格意义下的路,有的,只是一片如梦似幻的绿茵地和一个漂亮的水潭。绿茵地再过去,是一望无际的大卵石。
    “接下来我们就只能靠‘鸭子’认路了。”
    “‘鸭子”是什幺东西?”
    “看到前面那些大卵石没有?"
    “看型刚面那些大卵石没有?老天,前面连绵五英里都是大卵石!”
    “看到那棵松树附近的大卵石上面的小石头堆没有?那就是一只‘鸭子’,是其它登山者所做的记号,也搞不好是我五四年来这里登山时留下的,我不记得了。我们在大卵石之间前进的时候,要放亮眼睛,看看哪里有‘鸭子’。跟着它们走,就知道路大约是怎幺个走法。当然,即使没有‘鸭子’,我们也不用怕会迷路,因为我们要去的台地就在河谷尽头那块大山岩的后面--就在那里,看到没?”
    "台地?老天爷,你不是说,那上面还不是峰顶吧?”
    “当然还不是。等我们爬到了台地,再爬上一片岩屑坡和爬过更多的山岩后,就会去一个不比眼前这个水潭大的高山湖泊,之后,再来一趟一千英尺几乎垂直的攀爬,我们就会到达世界的最顶部。到时,整个加州都会在你眼底,甚至可以看到部份的内华达,而风则会直接灌进你的裤管里。”
    “哦……那需要多久时间?”
    “我们唯一能指望的,就在人夜前到得了上面那片台地。我虽然叫它台地,它事实上不是台地,而只是”高山间的一片岩棚。”
    但我觉得,山径尽头的这个地点就已经有面漂亮的了。我说:“老哥,你看看这四周--”这里是一片如梦似幻的绿茵地,一边的边缘长满松树,有水潭,有清新的空气,有滚滚的金色浮云……“我们何不干脆就在这里过夜?我不认为我看过有比这里更美的地方。”
    “这里根本不算什幺。这里漂’兄固然是漂亮,但等到你第二天早上醒过来,却说不定会看见有四十个高中老师在附近煎培根。但在上面的台地,我却可以用屁股向你保证,你绝对不会看到半个人。就是有,也顶多是一或两个登山者。但在这种季节,我不认为会有其它的登山者。另外,你知道随时都有下雪的可能吗?如果我们今晚睡这里,而又碰到下雪,你和我就会玩完。”
    “好吧,贾菲。不过让我们先休息一下,喝点水和欣赏一下四周的景色吧。”我们都累了,但心情仍然高昂。我们摊开四肢在草地上躺了一下,然后继续进发。几乎草地一结束,大卵石就开始了。自踏上第一块大卵石以后,我们唯一的动作就是在大卵石与大卵石之间跳跃。两旁是高耸的峭壁,就像河谷的两面墙。一直到大山岩的下面,我们都会是在大卵石之间移动。
    “大山岩的后面有什幺?”
    “有长长的草,有灌木丛,有零散分布的大卵石,有漂亮的山涧,有参天大树。还有一块比艾瓦的房子大两倍的大卵石,它斜靠在另一块同样大小的大卵石,形成一个凹进去的空间,可供我们夜宿。在里面生个营火,热力就会从岩面反射回来,无比暖和。过了那里,就不会再看到草或树木,那时,我们就差不多在九千英尺高了。”
    因为我脚上穿的是网球鞋,所以在大卵石之间跳跃易如反掌。但过了一会儿以后,我才注意到贾菲的跳跃姿势有多优雅,简直就跟从容漫步没两样,有时他还会故意在半空中把两只脚交剪一下。我跟着他的每一步跳了一下子,但不久就发现最好还是按照自己的韵律和挑适合我的大卵石跳。
    “在这一类地点攀爬的秘诀就像禅,”贾菲说,“什幺都不要想,只要像跳舞一样往前跳就可以。那是世界上最容易的事,甚至比在单调乏味的平地上走路还要容易。你在每一跳之前固然都会有很多选择,但不要犹豫,只管往前跳,然后你就会发现,你已经落在下一块你没有经过刻意选择的大卵石上面。这完全跟禅一样。事实果真就像他所说的那样。
    我们没有再谈太多的话。我的腿部肌肉开始累了。我们花了几小时--大约三小时--才爬上了那个长悠悠的河谷。时间已届下午的尾声,日光渐渐转为琥珀色,而巨大的峭壁阴影也
开始斜曳在河谷里那些干燥的大卵石上。但这些阴影不但没有让我害怕,反而再一次让我心生那种似曾相识之感。“鸭子”都是被安排在最显眼的地方,它们通常都是由两片扁平的石头迭在一起构成,有时最上头还会有一块圆形小石头,当装饰之用。这些由先前登山者所留下的记号,其目的是让人在巨大的河谷里往上爬的时候,可以省去一或两英里的路程。往上走这段时间,那条轰鸣的山涧一直跟在我们旁边,只是宽度愈来愈窄、水声也愈来愈细。现在我已经看得见,这山涧是从河谷顶部那块大山岩(现在离我们约一英里远二个黑色的大凹口上流出的。
    背着一个大包包在大卵石之间跳来跳去,要比想象中容易许多。只要你抓得住韵律,就不用担心会踩空摔倒。每次往回望,我们身处的高度和远方群山环绕的地平线都会让我张口结舌。刚才我们歇过脚的那片漂亮的绿茵地,现在看起来就像一个阿登森林的小幽谷。之后,路更陡了,太阳也更红了,积雪也开始出现在一些岩石的阴影处。没多久,河谷尽头那块大山岩就逼临我们上方。这时,我看到贾菲把背上的背包扔到地上,手舞足蹈地招我到他的位置。
    “好了,我们可以先把装备卸下。爬到大山岩后面的浅溪和营地就只剩几百英尺的路了,我还记得位置。你不妨在这里休息休息,甚至打个盹,我则先上去探一探。我喜欢一个人在山上闲逛。”
    好吧。于是我就坐了下来,把湿袜子和湿内衣脱掉,换成干的,然后盘腿休息,吹口哨吹了大约半小时;这是一件怡人的差事。贾菲在半小时后回来告诉我,他已经找到营地。我本来以为那不会有多远,但结果我们又在陡峭的大卵石河谷里跳跃了几乎一小时,才到楼大山岩后方的台地。又走了两百码左右,我就见到一块巍然耸峙于松树之间的灰色大岩石。这里真是)片洞天福地:地上积着雪,草上也是雪迹斑驳,有一些潺潺而流的小溪,风在吹,两旁都是巨大静默的岩石山脉,还有阵阵石南的味道。我们涉水走过一条只有一手深浅、纯净得像珍珠的小溪后,就到达灰色大岩石下方的凹洞,洞里有一些先前登山者所留下来的圆木头。
    “马特杭峰在哪里?”
    "从这个位置是看不见它的,但绕过那里以后--”他指着台地远方一片向右弯的岩屑坡说,一,再走两英里左右的路,我们就会到达它的山脚下。”
    “哇噻,那得又要花我们一整天!”
    “跟我一道的时候可用不着,雷蒙。”
    “好吧,小贾,死不了人。”
    一好吧,小史,现在我们不妨放轻松,享受享受,再煮顿晚餐,等活宝莫利上来。一    我们把背包放下,把里面的东西统统拿出来,然后坐下来抽烟。两边的峭壁都镀上了一层粉红色,它们上面覆盖着的粉尘,都是打从无始的时间开始以来一直累积到现在的。围在我们四周的这些巉岩怪物让我有害怕的感觉。
    “它们好静!”我说。
    "可不是,老兄。你知道吗,在我看来,一座山就是一个佛。想想看它们有多大的耐性--千万年来就这样坐着,默默为众生祷告,祈求我们可以完全摆脱苦恼与愚昧。”贾菲拿出茶叶,撒了一些在一个锡制的茶壶里,然后又生了一个小火(太阳还没有小山,还不用生太大的
火),靠着一根插在大石头堆里的枝条,把茶壶悬在火上加热。一会儿工夫,水就开了,他把热腾腾的茶从茶壶注人了两个也是锡制的杯子里。水是我从小溪里打来的,冷冽纯净得像雪和天堂的水晶眼睑,因此,它泡出来的茶,也是我有生以来喝过最纯净和最解渴的。它会让你想要一喝再喝,会为你的胃注入一股温热。
    “现在你应该明白东方人对茶的激情了吧?”贾菲说,“记得我跟你提过的那本《茶经》吗?据它形容,第一口茶会让人愉快,第二口会让人喜乐,第三口会让人静谧,第四口会让人陶醉,第五口会让人狂喜忘形。"
    “对,就像老朋友一样。”
    我们挨在它扎营那块大岩石非常庞然,有三十英尺高,底部也是三十英尺宽,近乎一个完美的正方形。岩壁上长着些扭曲、斜倚的树木,从上方窥伺着我们。岩石的基部从下向上弯出,形成个凹室般的空间,所以说如果下雨的话,我们将可获得部份的遮蔽。"这块大块头是怎样会来到这地方的?”
    “说不定是冰河退却的时候留下来的。看到那边那片雪原没有?"
    “嗯。”
    “那就是冰河的遗迹。但这块大岩石也有可能是从一些古老得超过想象的史前山脉滚落到这里的,或是侏罗纪地底大爆发时从地底迸出来,落在这里来。雷蒙,你明白吗,你坐在的这个地方,可不是一间柏克莱的咖啡厅,而是世界的起始和结束之地。看看四周的佛是多幺的有耐性,他们正在无言地看着我们。”


    “你说你曾经一个人来过这里?"
    "对,一待就是几星期,就像约翰·缪尔一样。我会在石英岩的岩脉之间爬来爬去,不然就是为营地做些花束,或是赤身露体走来走去、唱唱歌和做做晚餐。"
    “贾菲,我要向你致敬。你是这个世界上最快乐的小猫和最了不起的人。上帝可以为证,我说的是真话。我真高兴可以从你身上学到那幺多。这个地方也让我感到敬虔,我的意思是……你知道我是个常祷告的人,但你知道我用的是什幺样的祷告词吗?”
    “什幺样的?”
    “祷告的时候,我会坐下来,在脑子里把我的所有朋友、亲戚和仇人一个接一个想一遍。我想他们的时候不会带着任何的情绪,不会有爱憎、愤怒或感激,什幺都不会有,就只是单纯的想着他们的样子和说类似以下的话:‘贾菲·赖德,他同样是空,同样值得我爱,也同样具有佛性。’接下来再想另一个人和为他祷告:‘大卫·塞尔兹尼克,他同样是空,同样值得我爱,也同样具有佛性。’当然,我并不会真的把他们的名字说出来。当我念到‘同样都有佛性’”这句话时,我就会想到他们的眼睛,就像你盯着莫利眼镜后面的蓝眼睛一样。‘同样都有佛性"这句话就是自自然然会让我想到他们的眼睛,而当你想着他们的眼睛时,你就会突然看到他们的佛性,即使对方是你的仇人也是一样。”
    “了不起的祷告?雷蒙,”说着,他就从身上掏出笔记本,把我说的祷告词记下,难以置信地摇头。“非常非常了不起,我要拿它去给我在日本认识的僧人看看。雷蒙,你这个人真不错,唯一的毛病只是不懂得来像这样的地方透透气,而任由这个世界的马大便把你淹没,让你
恼火……虽然我说过比较是可憎的,但我现在说的却是事实。"
    他把保加麦、两袋脱水蔬菜和其它需要的材料倒到锅子里,准备黄昏时再加水加热。之后,我们开始等待莫利的吆喊声。但左等右等,吆喊声始终没有出现。我们开始为他担心。
    “我他妈的最怕的就是他在大卵石河谷跳跃时摔断了腿,那他就会孤立无援。一个人来这里登山是很危险……我是一个人来过,但我可是个中好手。是一头山羊。"
    “我开始饿了。”
    "干,我也是,希望他马上就到。我们四处走走,吃些雪球和喝些水来打发时间吧。”
    我们走型台地的最末端东走走、西瞧瞧,然后又往回走。现在,太阳已落到河谷西壁的后面了,天色愈来愈暗、愈来愈粉红,温度也愈来愈冷,而更多不同色调的紫,也偷偷从参差的山岩上冒了出来。天空变深邃了,甚至已经可以看得见一两颗苍白的星星。就在这个时候,突然有一声“哈呢啊噜噜”从远处传来。贾菲马上跳到一块大卵石的上面吆喊:“呜呃,呜呃,呜呃”。接着远方又是一声“哈呢啊噜噜”。
    “他距离多远?”
    -老天,从这声音判断,他甚至连开始也谈不上呢。他现在还没有到达大卵石河谷。看来,他今天晚上是怎样也到不了我们这里来的了。”
    “那我们要怎幺办?”
    “我们坐在山崖边等他个把钟再做决定吧。我们带些花生和葡萄干一道去,一面等他一面啃。说不定他现在的位置要比我判断的近。”
    我们走到那块可以俯视整个河谷的悬崖上。贾菲以严谨的趺坐姿势坐在一块石头上,拿出他的木头念珠祈祷。他把念珠拿在手上,用大拇指自上而下一颗一颗念珠地拈,眼睛直通通的望着前方,全身一动不动。我坐在另一块岩石上,尽可能让身体保持平衡。我们都只是静静地打坐,没有说话。但我们两个之中,只有我是闭着眼打坐的。四周宁静得就像一片浓烈的喧闹。因为有岩石阻隔的缘故,我们现在所在的位置,听不到山涧的水流声。在这等待的中间,我们又听到了好几次忧郁的“哈呢啊噜噜”,而我们也发出了回喊,只是每一次,都只觉得他的距离愈来愈远。当我再次张开眼睛的时候,粉红色的天光变得更紫了。星星开始闪烁。我陷入了更深邃的沉思状态,感觉四周的山峦确实就是佛和我们的好朋友。一想到偌大一个河谷里只有我们三个人,我就有一种奇怪的感觉。三,一个神秘的数字:应身、报身、法身。(38)我在心里为可怜的莫利的祷告,为他的安危以至于永恒的福气祷告。每一次当我睁眼看到贾菲在岩石正襟危坐的样子,都觉得滑稽和想笑。不过,四周的山峦却显得无比的庄严,贾菲也是,以致于我也变得无比庄严。在这种环境里,就连笑也会是庄严的事。
    天色很美。粉红色的天光都消退后,一切就笼罩在紫色的暮霭之中,而宁静的喧嚣则像一股钻石波浪一样,穿过我们耳朵的门廊,足以安抚一个人一千年。我也为贾菲做了祷告,祈求他未来会获得平安、快乐,最后可以实现佛性。我只感到完全的严肃和完全的快乐。
    "岩石是空间,”我心里想,“而空间是幻象。”我有千万个思绪,贾菲也是。我对于他
张开眼睛打坐的方式有点诧异。而尤其让我诧异的,是这个热中研究东方诗歌和人类学和鸟类学和书本中的一切而且常常单独爬到崇山峻岭的人,还会突然拿出一串念珠来做庄严的祷告,"如古代生活在沙漠里的老和尚。在钢铁工厂和飞机场遍布的美国,会出现这样一号人物,更是奇上加奇。有贾菲这样的人在,表示这世界还不算太没有希望。我为此而感到高兴。我全身的肌肉都酸痛得要死,而肚子也饿得要命,不过,能够坐在这里和另一个充满热情的年轻人为这个世界祷告,这件事所带给我的安抚,就足以胜过一千个吻和一千句柔情话。终有一天,某种永恒的东西会从银河向我们那被未被幻象遮蔽的眼睛开启的,朋友。我很想把这一切想法告诉贾菲,但我又知道,说与不税都是没有分别的,何况,即使我不说,他也一样会知道。金黄色的山脉依旧默默无言。
    再一次传来莫利的吆喊声时,天已经全黑了。贾菲说:“到此为止了,走吧,他距离这里还远得很。我想,如果他是有大脑的话,理应知道自己该在下面那片线茵地过一夜。我们回去做晚餐吧。”
    "好吧,”我说,然后,在连喊了好几声“呜呃”之后,我们就掉头离开,把可怜的老莫一个人留在无边的黑夜里。我们知道他是有大脑的,而事实证明也是如此。那个晚上,他裹着两张毯子,躺在充气床塾上,在那个有水潭和松树的绿茵福地睡了一夜。这是第二天早上他告诉我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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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章啊啊    时间: 2007-8-4 13:06

    搁下莫利回到营地后,我先是找来一些小树枝来当引火物,然后又去找了一点大一点的柴枝,最后则是拖回来一些巨大的圆木头:晅样的圆木头到处都是,一点都不难找)。我们生起的篝火,大得足以让五英里外的人看见,不过,由于我们生火的地点位于大山岩的后面,所以莫利不可能会看得见。营火释出大量的热,而岩壁在把热吸收以后,又会反射到我们身上来,所以,我们就有如置身在一个熟烘烘的房间里。不过,我们的鼻尖却是冷冰冰的,它是我们四处找木柴的时候被冷着的,至今还未能恢复过来。
    贾菲把水加到放着保加麦的水里,加以煮沸,一面煮一面搅,与此同时,还忙着把巧克力布丁的材料混合、煮开。此外他还泡了一壶茶。晚餐很快就就遂了,我们一面吃一面笑。那是我吃过最美味的晚餐。在火堆的橘色光焰的上方的,是数不胜数的满天星星,它们又冷、又蓝,又银光闪闪,而我们放在火上煮的食物则是粉红色和暖洋洋的。而果如贾菲先前所预言的,我的酒虫完全没有蠢动。我根本忘了喝酒这回事。海拔太高了,一天的攀爬太劳累了,而空气也太稀薄了。单是空气本身,就足以让你醉得七荤八素。那是一顿丰盛的晚餐。我们使用的餐具是筷子。不知道为什幺,用两根筷子夹着食物,细口细口地吃,味道特别好。达尔文的
适者生存理论显然是最适用于中国的:因为如果你不善于使用筷子,那幺,在习惯一大家人一起吃饭的中国家庭里,你肯定会饿死。为免饿死,我最后干脆改为用手。
    吃过晚餐后,贾菲勤快地拿出钢丝刷去刷锅子,又吩咐我去打水。我用一个以前的登山者留下的罐子,打了水回来。“通常,我都不会洗我的碗盘的,只会用我的蓝色印花大手帕把它们包起来,因为洗与不洗,对我来说是没有差别的……当然,位于麦迪逊大道上那家生产狗皮肥皂的英国公司,是不会欣赏我这小小的智能的。唉,老哥,这个世界真是颠三倒四的。告诉你一件事情,每次登山,如果晚上不拿出星图来看看,我就会浑身不对劲。你知道吗,在我们头顶的这些玩意儿,要比你最喜欢的《楞严经》里面的阴魔还要数不胜数。"说着,他就拿出他的星图,看看天空,又看看星图,缓缓左右移动了一下身体,然后说:“现在正正好是晚上八点四十八分。”
    “你怎幺知道的?”
    "因为如果不是八点四十八分的话,天狼星就不会是在现在的位置上。……雷蒙,你知道我喜欢你哪一点吗?是你的说话方式。你说话的方式会让我忆起这个国家真正的语言,也就是工人的语言、铁路员的语言、伐木工的语言。你有听过这些人怎样说话的吗?"
    "我当然听过。我曾经在休斯敦搭过一个油罐车司机的便车。当时是午夜。先前,有一个男同志把我载到他经营的一家汽车旅馆前面,说如果我接下来拦不到便车,可以睡在他房间的地板上。我当然不干。我在空荡荡的公路上等了大约一小时,那油罐车就出现了,司机是个切罗基人(39),说自己叫约翰逊或阿利·雷诺兹之类的。上车后,他对我说:‘嗳,小老弟,你晓得吗,在你还不知道河水是啥气味的时候,咱就已经撇下了妈妈的小屋,到西部来翻滚,像疯子般拚了老命在东德州的油田开来开去……’一路下来,他说的全是这一类有韵有调的话,而每说到押韵处,他就会猛踩离合器和换档。一整个晚上,他都以七十英里的时速呼啸前进,而他说的故事,则跟着他的车子一起跌宕起伏。真是精彩透了。我认为他说的话根本就称得上是诗。”
    “对,我就是这个意思。真可惜你没有听过伯尼·拜尔说话,我觉得你应该到斯卡吉特县(Skagit country)走走,去听听他是怎样说话的。”
    “没问题,我会去的。”
    贾菲跪在地上,时而看看星图,时而向前探身一点点,伸长脖子,透过岩壁上的枝桠,望向天上的星星。他的这个姿势,加上他颚下的小山羊胡,加上他后面那块嶙峋的巨石,在在让我联想到一个身在旷野的中国禅师,而他手上的星图,则仿佛是一部佛经。过了一会儿以后,他就到雪堆去把巧克力布丁拿回来。布丁现在已经凝固了,美味得非笔墨所能形容。
    “也许我们应该留一些给莫利。”
    "这东西无法保存,太阳一出来就会融化掉。”
    营火已经停止了摇曳,只剩下一堆烧红的木炭,但还是有六英尺那幺高。夜愈来愈让人感觉到它冰晶般的寒意,但木炭所释出的烟味,却美味得像巧克力布丁。我独个儿沿着结冰的浅溪走了一下子,后来又在一墩土上面打坐,河谷两旁巨大的山壁,就像黑压压的沉默观众。不过,温度冷得让人无法这样打坐超过一分钟。我回到营地的时候,贾菲仍跪在地上观看星星,在这个超拔于俗世一万英尺高的所在,这真是一幅让人感到平静和安详的书面。贾菲这个人还有一个让我诧异的地方:他总是不吝送别人东西,总是力行佛教所说的“布施波罗蜜”,亦即完全的布施。
    现在,当我回到营地,在火旁坐下之后,贾菲就对我说:“雷蒙,我看也是你该拥有一串护身念珠的时候。”他把一串褐色的木头念珠递给我。一颗颗亮泽的珠子用一根粗绳子串着,形成一个漂亮的环形,在绳结的地方,是一颗大一点的珠子。
    “哇啊,这不是你从日本带回来的吗,我怎幺能接受!”
    “没关系,我还有一串。你今天晚上告诉我的那篇祷告词,完全值得我送你这串念珠。”几分钟之后,他把剩下的巧克力布丁全部挖出来,把大部分分给我吃。在安排睡袋的时候,他也让我睡在比较靠近火堆的位置。他是个经常力行布施的人,而我也从他身上学到了这一点。一星期后,我送了他一件我在“善心人”商店里找到的几乎全新的内衣。不过,他马上就回送我一个可以用来装食物的塑料盒子。有一次,我开玩笑地送了他一朵我从艾瓦的院子里摘来的大花,一天之后,他很郑重地回送了我一个小花束。“你把我的网球鞋留着穿吧,”他又说,“我还有一双,虽然比较旧,但穿起来一样舒服。”
    “哎呀,我可不能拿走你的所有东西。”
    “雷蒙,难道你不晓得,送东西给别人是一种福气吗?”他送人东西的态度也相当迷人:他从不会洋洋得意或兴高釆烈,反而是带着点忧愁。
    我们在十一点左右钻进睡袋,而气温已在零度以下。我们聊了一会儿,直至其中一个没有再答话为止,很快,我们就都睡着了。他打呼的时候我醒过来了一下。我静静地躺着,望着天上的星辰,在心里感谢上帝让我能够来到这座高山上。我的腿酸已经恢复了许多,整个身体都感到精力充沛。行将熄灭的木柴所发出的劈啪声,仿似是贾菲对我所作的祝福。我望向他,看见他的脸半埋在睡袋里。他那蜷曲着的身躯--蜷得就像凝聚着强烈的向善热望--是方圆几英里的黑暗内我唯一看得见的东西。我心里想:“人真是有够奇怪的东西……正如圣经上所说的:‘谁又能估量得到邪向上仰望者的精神高度呢?"这个小伙子虽然比我要年轻十岁,却重新唤醒了我早已遗忘的理想与欢乐,让我看起来像个笨蛋。最近这些年来,我一直生活在酗酒和失望中。但对他来说,没有钱又有什幺分别呢?他根本不需要钱,唯一需要的是一个背包、一些可以装干粮的塑料袋子和一双好的鞋子,好让他能来到像这样的好地方,享受百万富翁才享受得到的欢乐。但试问,又有那个饱食终日的百万富翁爬得到这里来呢,那可是需要一整天的艰苦攀爬的啊。”我对自己许诺,要展开一种全新的生活。“我要背着一个背包,走遍整个西部、爬遍东部的所有山,所有沙漠,走出一条清净的道路。"我把鼻子埋在睡袋下面,慢慢睡着了,醒来的时候四周是一片黎明时的银亮。地里的寒气渗过了尼龙披风,渗过了睡袋,钻到我的胁下。我的每一下呼吸都化成了水气。但我只是翻了个身,就继续睡去。我做了很多梦,但一律都是清纯冷冽得像冰水的梦,都是快乐的梦,不带丝毫的梦魇。
    再次醒来的时候,太阳就像一个鲜亮的橙球,从东方的悬崖峭壁上方照洒过来,穿过芬香
的松树枝桠,落在我身上。我感觉自己像个星期天早上醒来,准备好要穿上吊带裤大玩特玩一整天的小孩。贾菲已经起来了,正坐在一个小火堆前唱歌和对着双手哈气。地上都结着白霜。突然,他站了起来,往前奔了一小段路,猛喊:“哈呢啊噜噜。”谢天谢地,我们听到了莫利的回喊声。他现在的位置,要比昨天晚上接近我们。“他在路上了。起来吧,雷蒙,来喝杯熟茶吧,它会让你生龙活虎的!”我爬了起来,从睡袋里把网球鞋给抄了出来;它们在睡袋里放了一整晚,现在暖呼呼的。穿上球鞋和戴上贝雷帽后,我上下跳了一下,然后在草地上跑了几条街那幺远。那条浅溪的溪面都已经结冰,只余中间的部份,像一条小水沟一样,叮叮咚咚地流着。我趴在溪边,喝了一大口水,让水把脸沾湿。这个世界没有什幺比在清晨的高山上用冰水洗脸更怡人的了。贾菲把昨晚的剩菜加热,充当早餐,它们美味依旧。之后,我们走到大山岩的边缘,向莫利大喊了几声“呜呃”,而突然间,我们看得见他了。他离我们大约两英里,正在河谷里奋力攀爬着,看起来就像一只在巨大的“空”里吃力往前爬的小虫子。“瞧,那个小黑点就是咱们的宝贝朋友莫利呐。”贾菲用伐木工惯用的逗趣洪亮声音说道。
    不到两小时,莫利就到达了能够和我们说话的距离,而一跳过最后一块大卵石以后,就开始说起话来。我们则坐在被太阳晒得暖烘烘的石头上等他。
    "‘女士之友协会’要我来给你们两个小伙子传话,问你们是不是有兴趣把蓝绶带别在衬衫上。她们说剩下的粉红色柠檬汽水还有很多,而马特爵士已经等得很不耐烦了。你们认为她们是不是有必要研究一下最新的中东局势或是学习学习品尝咖啡?对于像你们两位文学绅士,我想她们应该多注意自己的礼节……”他就这样说个没完没了,而且没头没脑地向着快乐的蓝天吆喊了几声“哈呢啊噜噜I。因为爬了一个早上的山,他流了不少的汗。
    “你准备好爬马特杭峰了吗,莫利?”
“等我把脚上的湿袜子换掉就行。”


(39)北美易洛魁印第安人的一支。
作者: 章啊啊    时间: 2007-8-4 13:06
十-
  我们在正午左右动身,身上只带着些食物和急救药箱,背包一律留在营地里,因为到明年以前,这里不太可能会有其它人来。那片岩屑河谷比看起来要长,直到两点,我们都未能走出它范围外。太阳提早变成了金黄色,而且刮起了风。我开始纳闷:“老天,我们要多久才会到得了山顶?今晚吗?”
    我向贾菲提出这个问题,而他回答说:“你想的没错,所以我们得要快马加鞭。”
    “为什幺我们非上去不可呢?难道我们不可以现在就回家吗?”
    “嗳,少来了,老虎。我们一气呵成跑到山顶上,然后再回家。”那河谷其长无比,像是没有尽头似的,而在它的最上方,地势变得非常的陡,让我开始有一点点害怕,担心自己会坠落。地上的石头细而且滑,让我那还没有从昨天的肌肉紧绷回复过来的脚踝隐隐作痛。但莫利却还是老样子,一面走路一面说话,这让我见识到他惊人的耐力。为了让自己看起来像个印第安人,贾菲脱掉了长裤。他领先我们有几乎四分一英里的路,不时都会停下来等我们,看到我们接近后,又马上快速前进,一心想在日落前爬到山上。莫利走在第二位,离我约有五十码之遥。我并不急。不过,到下午稍晚,我开始加快脚步,决定要赶过莫利,跟贾菲并肩前进。现在,我们已身在大约海拔一万一千英尺高,地上有不少积雪。望向东边,是一系列白雪盖顶的巨大山脉,而在它们下方,是一些层层迭迭的河谷地--我们几乎已经在加州的最顶点上了。途中,我们必须爬过一片很狭窄的岩凸,它真的是让我怕到了,因为一失足,你就会直直掉落到一百英尺下面,足以让你颈骨折断。而另一片岩凸就更吓人了:一摔就会是一千英尺,而在下坠的过程中,你大约有一分钟的时间可以为自己祷告。风也转猛了。尽管如此,一整个下午下来,四周景物给我的似曾相识感,比昨天还要强烈:我似乎曾经来过这里,为的是一个更古老、更严肃,也更单纯的目的。好不容易,我们终于到达了马特杭峰的山麓,那里有着一个漂亮无比的小湖,它不为世界绝大部份的眼睛所见过,而只有屈指可数的登山者有缘得见。这个高居于海拔一万一千多英尺的小湖,边缘上积有雪,四周长满漂亮的花朵和青草。我马上就一屁股在草地上躺了下来,并脱掉鞋子。贾菲早我半个小时到达,因为温度降低的缘故,他已经把裤子重新穿上。我们坐在草地上,仰视通到马特杭峰的最后一段路:一片陡峭得像悬崖的岩屑坡。
    “看来不怎幺样嘛,我们一定爬得到!”我说,高兴地说。
    “不,雷蒙,它比你以为的要难爬。你不知道它有一千英尺那幺高吗?”
    “有那幺高吗?"
    “除非我们把前进速度加快一倍,否则不可能在人黑前爬到顶,也不可能在明天早上以前下山回到车子去。”
    “我的妈唷。”
    “我累了,"莫利说,“我不认为我办得到。”
    “就是说嘛,”我说,“何况,爬山的最终目的应该是跟大自然接触,而不是炫耀自己有爬到峰顶上去的能耐。”
    “不管你怎幺说,我都非爬上去不可。”贾菲说。
    “你要爬我一定奉陪到底。”
    “莫利你怎幺样?"
    “我不认为我办得到。我在这里等你们就好。”风强得不得了。我有一种预感,只要我们再往上爬出几百英尺,强风就会让我们举步维艰。
    贾菲拿出一小包花生和葡萄干说:“这将是我们的燃料。雷蒙,你准备好兼程赶路了吗?"
    “准备好了。如果我在最后一分钟放弃,还有什幺面目去见‘好地方’的一票人?”
    “时间很晚了,我们赶快动身吧。”贾菲以很快的速度前进,有时候甚至是用跑的。所谓的岩层坡,是一片坍塌而成的山坡,布满小石头和沙子,爬起来非常困难,有时候还会有小型的坍方。一面往上爬,我一面觉得自己是在一部恐怖的电梯里往上升,而每当我往回望,都会害旧得咽一口口水:整个加州就在我们下面,被巨大的蓝天环抱着,更远处可以看到一些河谷和台地,而我知道,整个内华达就在那外面。看着湖边的莫利逐渐变成只有一个小黑点大小,也让人瞻战心惊。“干,我为什幺要充英雄,而不跟莫利一块留在下面!”我开始害怕继续往上爬,而唯一的理由就只是现在的高度太高了。我也害怕自己会被风吹走。我以前做遇的那些从高山或高楼上坠落的恶梦,一一以无比清晰的画面在我的眼前重现。每爬出二十步,我们都会有筋疲力尽之感。
    "这是因为我们现在是在极高海拔的关系,雷蒙。”贾菲坐在我旁边说,“来一点葡萄干和花生吧,吃了以后你就会知道它们有多大的威力。”真的,每次我们吃过葡萄干和花生,我们就会像被人一脚踏在屁股上一样,一跃而起,再往上爬出二十到三十步。不过,那之后我们就会再度颓然坐下,吁吁喘气,在冷风中流汗,鼻孔下面挂着两道鼻涕,就像那些在冬天傍晚还在街上玩耍的小孩。现在,风开始怒号,大得就像电影里的狂风。坡度陡得已经超过我受得了的限度,我像偷窥一样向下瞄了一眼:湖边的莫利已经小得我无法看见了。
    “快一点,”贾菲在我前头一百英尺的地方喊道,“我们慢得太离谱了。”我抬头望向峰顶。它就在那里,我想只差五分钟的路程。“只要再半小时就到得了!”贾菲吼着说。我不相信。但经过五分钟的愤怒攀爬以后,我抬头望去,发现峰顶离我就像刚才一样远。而让我尤其不高兴的一点,是这时的峰顶,整个被笼罩在像雾一样的云气中。
    “上面根本什幺都看不见,”我嘀咕地说,“那我何苦要拚死拚活爬上去?"现在贾菲已经远远把我甩在后面。他把全部的花生和葡萄干留给我,决心要爬到峰顶上,即使为此送命也在所不惜。他没有再坐下来休息过。没多久,他距离我就有一个足球场那幺远,身影愈来愈小。我往回看了一眼,只觉得一颗心跳了出来。“太高了,别爬了!”我在强烈恐惧中向贾菲大声喊叫,但他并没有听见。我又奋力往上爬出了几步,但却因为体力不支而趴倒在地,往下滑了一小段距离。“太高了!”我再次大喊。我真的害怕了。但该死的贾菲却像头山羊一样,
从一块山岩爬到另一块山岩(白茫茫的云气让我无法看见他的人,但却可以看见他靴底的闪光)。“我怎幺可能跟得上这个疯子嘛!”但我仍然抱着一股傻劲,试着要跟上他。最后,我到达了一片类似岩凸的地方,它让我可平趴着,而不需要因为怕下滑而死命抓住坡面。我匍匐着爬人岩凸,把身体紧紧地蜷曲起来,以防强风把我吹走。我左右上下看了一看之后,就作出了最后的决定。“我留在这里就好!”我向贾菲大声喊道。
    “来吧,雷蒙,你只差五分钟路程了。我只差一百英尺就到了!”
    “我留在这里就好!太高了!”
    他没有说什幺,只是继续前进。我看到他一度萎顿在地,但随即爬了起来,喘了喘气,就再次往前街刺。
    我尽可能把整个身体缩在岩凸里面。我闭起眼睛,在心里想:“唉,难道生命就是这幺一回事吗?老天把我们生下来,难道就是要让我们可怜的肉身置身在这样匪夷所思的大恐怖、这样广阔无边的虚空中吗?”我在恐惧中记起了一句禅宗的名言:“人在高山上的时候,不要多想,只管往上爬。"坐在艾瓦家的草席上读到这句话的时候,我只觉得很隽永,但现在它却让我寒毛直竖。我的心噗噗跳,恨自己为什幺要被生下来。“贾菲爱不断往上爬是他家的事,至于我这个哲学家嘛,则是留在这里为妙。”我闭起眼睛,又想:“你静静待着,保持内心的平静就好,根本没必要去证明些什幺。”但突然间,我听到从风中传来一声美妙绝伦的长啸。我抬头望去,只见贾菲已经站在马特杭峰的峰顶,正在发出胜利者的欢乐长啸。他的啸声既美妙,又逗趣。我必须要向他致敬,向他的勇气、耐力、汗水以及疯狂美丽的歌声致敬:他现在是冰淇淋顶端的一小球鲜奶油了。但我并没有力量去响应他的啸声。他在峰顶边缘跑来跑去一阵子之后,就跑到我视线之外的地方去。据他后来告诉我,峰顶是一片小小的平地,大约几英尺宽,其西端直直往下落,说不定就是真接落到维吉尼亚城40某家酒吧的旁边。我听得见他在喊我,但我能够做的,只是更进一步缩在岩凸里,簇簇发抖。我往下方的小湖望去,仿佛看到莫利躺在草地上,嘴里咬着片草叶,我不禁脱口而出大声说:“现在,这三个人已各做了各的业:赖德·贾菲成功爬上了峰顶,而我是差一点点办到,但最后却不得不放弃,现在瑟缩在一个小洞里,但他们三个中最聪明的一个,也就是诗人中的诗人,现在正舒舒服服躺在湖边,翘着二郎腿,一面嚼草弃,一面做白日梦。干,他们甭想怂恿我再来这种鬼地方。”

  40位于内华达州西部。




十二
    我现在可真是对莫利的智能佩服得五体投地。“在家里看看瑞士阿尔卑斯山复雪山峰的照片不就得了,干嘛要自己爬上去?”我想。
    但接下来,却发生了我意想不到的事情,而它带给我的巨大惊奇,我只有在爵士乐里才体验过。那不过是一两秒钟之间的事,但却只有疯狂两个字可以形容:当我抬头望去的时候,竟然看到贾菲正从峰顶上飞奔而下。他真的是用跑的,而且动辄就是一下远达二十英尺的跳跃,着地时靠鞋跟插入上里,止住去势。他这样又跑又跳,不时还发出一声响彻世界的长啸。就在这一瞬间,我有如电闪般领悟到,我一切的恐惧都是多余的。根本用不着胆心会掉下山去,白痴,因为那根本是不可能的。我马上也长啸一声,站了起来,跟在贾菲后面往下跑,用的是同样的狂奔、同样的大跳跃。有整整五分钟的时间,我和贾菲就像两头山羊一样(更像两个一千年前的中国疯子),在陡峭的山坡上又跳又叫地飞奔而下,只看得等在湖边的莫利寒毛直竖、目瞪口呆。随着最远的一跳和最响亮的一声呐喊,我就像从天而降一样,回到了湖边,首先着地的是鞋跟,继而是屁股。贾菲早已到了,正在脱鞋子,要把里面的细沙细石倒出来。我的感觉棒透了。我也脱下网球鞋,把足足两桶的火山灰倒了出来,一面倒一面说:“贾菲,你敦了
我最重要的一课:根本用不着担心会掉下山去,因为那根本是不可能的。”
    “对,这就是\'人在高山上的时候,不要多想,只管往上爬。’这句话的意思。”
    “你在峰顶上那声胜利的长啸声,真他妈的美妙透顶了。我只恨当时没录音机,可以把它录下来。”
    “那不是要给山下面的人听的。”他带着极严肃的态度说。
    “贾菲,你说得对,他们根本不配。不过当我看着你从峰顶上跑下来的时候,我突然间就开窍了。”
    “啊,看来我们的史密斯今天获得了一个小小的开悟。”莫利说。
    “我们不在的时候你都在做些什幺?”
    “基本上是睡觉。”
    “我没有爬到峰顶去,真是该死。我现在感到很惭愧。因为我懂得了怎样下山,就表示我不会不懂得怎样爬上去。但后悔已经太迟了。”
    “没关系的,雷蒙,明年夏天我们再来一趟就是。要知道,这是你第一次登山,却已经把老丘莫利给甩在了后面,造已经很了不起。”
    “就是说嘛,”莫利说,“贾菲,你认不认为我们应该为史密斯今天的杰出表现,封他一个‘老虎’的外号?”
    “当然应该。”贾菲回答说。他们的话让我感到自豪。我是一头老虎了。
    “嗯,下一次我一定要当一头狮子,不到峰顶誓不休。”
    “兄弟们,该走了,从这里回到营地还有很远一段路,更别说还有大卵石河谷和山径的路要走。我怀疑天全黑以一刚我们能不能办得到。”
    “不用担心,”莫利指着已经出现在粉红色天空上的银色月亮说,“它应该可以为我们提供照明。”
    “走吧。”我们一起站起来,踏上归途。现在,当我经过先前那片让我心惊胆战的岩凸时,只是觉得好玩,我连滑带跳的,三两下工夫就走了过去。我一点都不害怕,因为我知道,我是绝不会坠落的。    进入河谷之后,视野就变狭窄了,不过却另有乐趣。我和贾菲他们本来是走在一块的,但到后来,我却独自走在他们有一百码开外,那是因为我想以不时会在岩石间出现的一小球一小球鹿大便作为线索,另觅蹊径。我既没有想什幺,也没有瞻前顾后或担心什幺,就只是单纯地盯着地面,寻找鹿迹和享受生命。在半路上一个地点,我看到疯贾菲竟然为了好玩而爬到一个雪坡上,再滑下来。他滑了大约一百码,最初是坐着滑,到最后几码改为躺着滑,一面滑一面兴高釆烈地大呼小叫。不只这样,他滑的时候还把裤子脱了下来,绑在脖子上。他之所以还穿著内裤,据他表示,只是因为这样滑起来比较舒服。其实,他即便是脱光光也没有什幺好怕的,因为根本四望无人,不过,我想就算有女生在场,对他来说也是没有分别的。鹿大便把我带过一些山脊和枯干的溪床,让我离贾菲他们愈来愈远,最后甚至看不见彼此,但我一点都不担心会迷路,因为我对可爱小鹿儿们的觅路本能深具信心,而它们也果然没有让我失望:走着走着,我就不知不觉走到那条我熟悉的浅溪边缘(过去五千年来,鹿只都会停在这里喝水)。我看到贾菲已经生了个火,摇曳的火光让岩壁显得一阵橘黄、一阵灰黑。月亮高高挂在天上,又大又明。“看来月亮可以让我们捡回一条老命。我们还有八英里的下山路得走呢,兄弟。”
    吃过一点点东西和喝过好几杯茶以后,我们就把所有东西收拾好,重新背上背包。我一生中从未有过比刚才沿着鹿迹觅路更快乐的时光,所以,离开前,我抬头再望了那条小路一眼。它已经变得幽暗了。我希望可以看得见几头可爱的小鹿,但却什幺都没看到。我对它满怀感激之情,因为它让我觉得,自己像个在森林和田野里玩了一天以后悠闲回家的小孩。“但是,这个世界上还有什幺比追随鹿迹寻找水源更严肃的事呢?我想。我们走到山崖边,开始走下那个连绵五英里都是大卵石的河谷。有清澈的月亮照明,要在大卵石之间跳跃一点都不困难。在月光中,一切都显得洁净白皙而漂亮。有时候,你还可以看得见那条银光粼粼的山涧。而在下方的极目远处,则是那片有着松树和水潭的绿茵地。
    但走到一半,我却发现自己举步维艰。我的脚起了水泡,不只脚底有水泡,就连边边也有水泡,这是由于走了两天的路,而网球鞋的保护性又不够的缘故。贾菲知道之后,就为我把水泡戳破,并脱下自己的登山靴,让我穿上。
    一穿上大而轻的登山靴,我顿时感到脚下回复了活力。能够在岩石与岩石之间跳跃而不需要受水泡压迫之苦,让我有如获大赦之感。另一方面,贾菲换上我的网球鞋以后,也有如释重负的感觉,因为网球鞋比登山靴要轻盈。我们以比上来时快两倍的速度下河谷。不过,这时我们都已经累了,每走出一步,腰就多弯一点。背着重重的背包,想控制好下山需要用到的那部份大腿肌肉是很困难的,让人有时候觉得下山比上山还要困难。除了在大卵石之间跳来跳去以
外,我们还得在大卵石上爬上爬下,因为有时在大卵石之间会隔着一片沙地,让我们不得不爬下大卵石,走过沙地,再爬上另一颗大卵石,这让我们多花了不少力气。途中还会碰到一些厚密的灌木丛,如果不能绕道,我们就只有硬着头皮,强行穿过。有好几次,我的背包都被灌木所绊住,让我进退不得,只能站在那里诅咒。我们谁都没有说话。我开始感到生气,因为贾菲和莫利都不愿意停下来休息,他们说在这个地点休息会有危险性。
    "有月亮照着,有什幺好怕的?我们甚至大可以在这里睡一晚。”
    “不行,我们非得在今天晚上回到车上去不可。”
    “好吧,但最少可以休息一分钟吧,我的腿受不了了。”
    “好,但只是一分钟。”
    他们答应休息的时间,从不长得足以让我满意。我认为他们变得有点歇斯底里。我愈来愈气,到最后甚至诅咒他们起来。我对贾菲这样说:“你这样逼自己,意义何在呢?难道你觉得这很好玩吗?呸!”(“你的主意根本是狗屁!”我在心里又补充了一句)一点点的疲倦就可以对一个人有多大的影响啊!好几次,我都以为马上就要走出河谷,结果都是空欢喜一场。我的腿酸痛得对我大声喊停。我践踏和咒骂地上的树枝泄愤,并且不管三七二十一,一屁股坐下来,休息了一分钟。
    “别这样,雷蒙,路总会有尽头的。”事实上,我从很久以前就知道,我不是一个有瞻量的人。一到达线茵地的水潭边,我就马上趴下来喝水,并享受四周的宁静。但贾菲和莫利却在一旁忧心仲仲地交谈,担心不能如原定计划走完剩下的路。
    “唉,你们干嘛担心那幺多。这样漂亮的晚上,何必要把自己逼得那幺紧。暍点水,躺下来休息个五分钟十分钟吧,每样事情都会照顾好自己的。"厄时我又是个哲学家了。没想到贾菲竟然同意了我的话,悠然地坐了下来休息。这一回合的休息,时间长得足以让我的骨头恢复自信,让我相信自己一定能撑得到湖边。最后一段山径的景色十分优美。月光从厚密的叶子之间洒下,在贾菲和莫利的背上形成斑驳的光影(他们走在我前头)。我们用带韵律的步伐在弯来拐去的,一面走一面喊口令:“嘿咻,嘿咻”。那条滚滚而下的山涧闪着粼粼波光,翻卷着雪一样白的泡沫,加上幢幢的树影,真是好一个光与影的天堂。空气愈来愈温暖而怡人,事实上,我甚至开始觉得自己闻得到了人味了。从下方传来的湖水味、花香味和轻尘味,让人精神为之一振(在高山上你唯一能闻到的就只有冰雪和岩石的味道)。在中途,我一度觉得前所未有的累,甚至比在大卵石河谷的时候还要累,不过,现在既然湖畔旅馆的灯光已经在望,那就再累都无关要紧了。莫利和贾菲一面走路一面聊天,我则默默跟在后面。我们走啊走,走啊走,然后,就像从一场无止境的恶梦中突然醒过来一样,我们看到了一些房屋和一些停在树下的汽车,其中一辆就是莫利的。
    一走到车子旁边,我们就把背包卸到地上。“光从从这空气的味道我就敢说,昨晚根本没多冷,”莫利挨在车身上说,“我跑回来放光曲轴箱油之举,看来是白忙了。”
    “也难说,有结过霜也说不定。”
    当莫利到杂货店去买机油的时候,店员告诉他,昨晚不但没有结霜,还是今年来最温暖的其中一夜。
    "看,你不是杞人忧天嘛。”我说。但这已经是过去式了,没有人再有兴趣谈这个话题。我们全都饿慌了。“赶快开到布里奇波特找个地方祭祭五脏庙吧。”在湖畔旅馆还了毯子以后,我们就直奔布里奇波特,把车停在高速公路旁的一家餐馆门前。我万万没有想到,天不怕地不怕的贾菲,竟会在这里露出他的罩门。这个胆敢一个人在高山上晃荡几星期和用跑的跑下山的硬汉,竟然在餐厅的门前面露害怕犹豫之色:他嫌里面的人都太衣履光鲜了。我和莫利都笑了起来:“这有什幺差呢?我们不过是进去吃东西吧了。”但贾菲还是嫌我挑的这家餐厅太布尔乔亚,坚持要到高速公路对面另一家看起来劳工阶级一点的餐厅去。我们顺了他的意,改到了另一家餐厅去。没想到那里的侍者非常懒散,我们坐下了整整五分钟,都没有人把菜单送过来。我被惹毛了,便说:“还是到先前那家餐厅去吧。你有什幺好怕的,贾菲?这有什幺分别?说到爬山,可能没有人比你懂得多,但说到吃,却没有人比我在行。"逗件事情让我们起了一点芥蒂,我也为此感到心情不佳。不过他最后还是让步了,我们便回到先前的餐厅去。那餐厅的其中一边有一个酒吧间,一些猎人正在黯淡的灯光中喝酒。至于餐厅本身,则有一张长柜台和好些桌子,好几个快乐的家庭正享用着相当讲究的菜肴。这餐厅的菜单丰盛之极:包括山涧鳟鱼在内应有尽有。点过菜以后,贾菲问我:“你肯定你付得起?”我发现,原来他是个害怕一顿饭吃超过十美分的人。我到酒吧间去买了一杯波特酒,然后回型局脚凳上坐下,又取笑了他好一会儿。他这时已经没有那幺神经紧张了。“贾菲,这就是你的毛病:一个害怕社会的顽固无政府主义者。在什幺样的餐厅吃饭有什幺分别呢?比较是可憎的。"
    "史密斯,我只是觉得,这里面坐满的,都是肚满肠肥的有钱家伙,而且价钱也太高了。我承认,我对美国的所有财富都感到害怕。我只是个托钵僧罢了,无法接受这幺高的生活水准。妈的,我一辈子都是个穷光蛋,所以对某些事情还不习惯。”
    “嗯,你的弱点是值得敬佩的,别担心,我会帮你付帐的。”我们吃了一顿美妙绝伦的晚餐,内容包括了马铃薯烤猪排、沙拉、熟腾腾的泡芙奶油面包和蓝梅派。由于真的是饿慌了,我们吃饭的时候并没有嬉闹,只是老老实实埋首地吃。饭后,我到酒铺买了一瓶麝香葡萄酒(muscatel)。老店柬和他的肥朋友看到我们邋遢狼狈的模样和一身晒红的皮肤,好奇问道:“你们几个小伙子刚才去过哪儿啦?”
    “爬马特杭峰。”我骄傲地说。他们没有说什幺,只是目瞪口呆地看着我们。我觉得很得意,于是又买了一根雪茄,点了起来,说:“我们刚从一万两千英尺”高的地方下来,狠狠吃了一顿,现在需要一点葡萄酒来助助兴。”两个老头儿仍然只是瞪着我看,什幺都没说。他们一定以为我们是疯子。
    开车回旧金山的一路上,我们都在喝酒、谈笑和讲一些长长的故事。莫利的驾驶技术很棒,常车子静悄悄地开过柏克莱的街道时,我和贾菲在后座就睡得像两头死猪。在某个地点,我像个玩累而睡着了的孩子一样,朦朦胧胧听到有人告诉我,我已经回到家了。于是,我就蹒跚跨出车外,跌跌撞撞走过草地,进入屋里,掀开毯子,躺了进去,一睡就睡到第二天下午,连一个梦都没做。醒来的时候,我发现脚上曲张的静脉都消退了。我感到满心愉快。
作者: 章啊啊    时间: 2007-8-4 13:06
十三
    一回想起昨晚贾菲站在高级餐厅门前犹犹豫豫的样子,我就忍俊不禁。那是我第一次看到他害怕些什幺。我本来打算,如果他今晚会过来的话,再取笑他一番。不过那个晚上却发生了别的事。首先,艾瓦外出了,要几个小时才会回来。我一个人在看书,却突然听到有脚踏车骑人院子的声音,我探头一看,原来是普琳丝来了。
    “大伙食都到哪去了?”她问。
    “你可以在这里待多久?”
    “我得马上回去,除非先打电话给妈妈。”
    “那你就打吧。”
    “好吧。”
    我们一起到街角的加油站去打电话。她在电话告诉她妈妈,两小时后再回家。从人行道往回走的时候,我一手揽住她的腰,用手指在她的肚子上逗痒,而她说:“噢噢噢,我受不了了!”我们两个几乎摔倒在人行道上。就在这时,一个老妇人迎面而来,对我们怒目而视。等他走遇以后,我们在黄昏的树下狂热地拥吻了一阵,就匆匆赶回屋子去。有一个小时之久,普琳丝名副其实是在我的怀里旋转。艾瓦回来的时候,我们正在进行最后一次向菩萨献祭之礼。事后我们又再一次一起洗澡。能够坐在热水里,一面聊天,一面互相擦背,真是享受。可怜的普琳丝是个很老实的女孩,老实得让我心生怜惜之心。我忠告她说:“可不要野得和十五个小伙子在山顶上搞狂欢祭典呐。”
    贾菲在她离开后来到,接着库格林也来了,于是,一场疯狂酒宴又告开始了。把家里剩下的葡萄酒都喝光以后,我和库格林就出外买酒去。我们都有一点醉意了。我们拿着新买来的酒和从一个花园里摘来大朵得匪夷所思的花,手挽着手,一面走一面大声念诵俳句,路上碰到谁都大声打个招呼,而他们则回报以微笑。我现在已经喜欢上库格林了,虽然他有着学究般的外表和大冬瓜般的身材,却是个有血有肉的人。途经一个我们认识的英语系教授的房子时,库格林在草坪上把鞋子脱掉,疯疯癫癫地跳着舞,一路跳到教授的家里去。虽然当时库格林已经是个相当有名的诗人,但他这个举动,还是吓了那教授一跳,不,是一大跳。当我们赤着脚、带着花和酒回到艾瓦的小屋时,大约是十点。我今天才刚收到一笔汇款,是为数三百美元的奖学金,于是我就对贾菲说:“我现在已学会了一切,也准备好了。你明天可以载我到奥克兰去买个背包和其它的登山装备吗?”
    “好,我明天一早就借莫利的车子载你去,不过,现在我们先来喝点葡萄酒如何?”我们重新坐下,一面喝酒,一面畅谈天南地北。贾菲首先谈了些他一九四八年在纽约港当商船水手时的往事。他告诉我们,那时他常常腰挂把匕首到处去(听得我和艾瓦都吓一跳),而且跟一个住在加州的小姐热恋:“虽然相隔三千英里远,但一想到她,我就会勃起,老天!”
    之后库格林说:“把大梅禅师⑧的故事说给他们听听,老贾。”
    “有人问大梅禅师佛教的精义何在,他回答说是风中的落花,是摇曳的杨柳,是竹针,是亚麻线。换言之就是忘形狂喜,心的忘形狂喜。世界的一切,不外就是心。但心又是什幺呢?不外就是世界。所以马祖禅师⑩才会既说:‘心就是佛。’又说:‘无心是佛。’你们知道,谈到他的弟子大梅禅师时,他是怎幺说的吗?他说:‘梅子已经熟了。’”
    “故事是很有趣,”艾瓦说,“但‘去年的雪而今何在?’43”
    “我有那幺点儿赞成你的看法,我觉得,很多禅师都有把世界当成一个梦的倾向,他们看花,抱的是梦里看花的态度。问题是这个世界却是该死的真真实实的。很多人都是这样,他们都把自己当成身在梦中一样,浑浑噩噩过日子,只有痛苦或爱或危险可以让他们重新感到这个世界的真实。雷蒙,你认为我说的对不对?说说看,你蜷缩在马特杭峰那块岩凸时,对世界有什幺感觉?”
    “对,当时我觉得一切都是真实的。”
    “拓荒者一直是我心目中的英雄,原因就在于他们总是警觉到,在任何真实的事物中,都既有真的一面,也有假的一面,所以真与假是没有分别的,正如《金刚经》上所说的:‘不要有真的概念,也不要有假的概念。’(或之类的)手铐有朝一日会融化,警棍也有朝一日会折断,所以我们根本不必执着些什幺。"

    “美国总统有朝一日会得斗鸡眼和被水冲走!”我喊道。
    “鳃鱼也会化成灰!”库格林喊道。
    “金门大桥会在红得像落日的铁锈中摇摇欲坠。”艾瓦说。
    “鲤鱼也会化成灰!”库格林坚持说。
    “再给我来一口吧。哇,爽,呜呃!”贾菲跳了起来,“我最近在读惠特曼44的诗,知道他说过什幺吗?他说:‘奴隶们欢呼起来吧,好把外国的暴君吓个半死。’想想看,如果整个世界到处都是背着背包的流浪漠,都是拒绝为消费而活的‘达摩流浪者’的话,那会是什幺样的光景?现代人为了买得起像冰箱、电视、汽车(最少是新款汽车)和其它他们并不是真正需要的垃圾而做牛做马,让自己被监挞茬一个工作-生产-消费-工作-生产-消费的系统里,真是可怜复可叹。你们知道吗,我有一个美丽的愿景,我期待着一场伟大的背包革命的诞生。届时,将有数以千计甚至数以百万计的美国青年,背着背包,在全国各地流浪,他们会爬到高山上去祷告,会逗小孩子开心,会取悦老人家,会让年轻女孩爽快,会让老女孩更爽快:他们全都是禅疯子,会写一些突然想到、莫名其妙的诗,会把永恒自由的意象带给所有的人和所有的生灵,就像你们两个一样,雷蒙,艾瓦。这也是我会那幺喜欢你们的原因。没有认识你们之前,我以为东岸早就死了。”
    “我们倒是原以为西岸已经死了呢!"
    “你们真的是把一股清风带到了这里来。你们知道吗,内华达山脉那些形成于侏罗纪的花岗岩山岩,还有最后一次冰河期结束后长到现在的参天针叶树,还有我们最近见过那些高山湖泊,都是这个世界最伟大的表述,想想看,美国有那幺雄伟的地貌,如果我们能进一步把它的活力和生气导向佛法,它将会变得何等的伟大和有智能!”
    “拜托,”艾瓦说,“别又扯佛法的老套了。”
    “瞎!我们需要的是一间流动禅堂。这样,当一个老菩萨从一个地方流浪到另一个地方时,就不怕没有地方可睡,而且可以在一群朋友中间煮玉米糊。”
    “‘小伙子们莫不欢天喜地,又好好休息了一会儿;杰克在煮玉米糊,作为对“门”的礼敬。’”我念道。
    “那是什幺玩意儿?”
    “我写的一首诗。我念一段给你们听听:‘小伙子们坐在树林里,聆听“大师兄”解说钥匙的妙用。小老弟们,他说,佛法是门。钥匙可以有很多把,但门却只有一道。所以你们务必要听仔细。我会尽力把很久以前我从净土堂所听到的信息,向你们转述。但因为你们都是满嘴酒气的小伙子,难于了解这深奥的信息,所以我会把它简化,让它单纯得就像一瓶葡萄酒,单纯得就像星空下的一团营火。而如果你们听过佛陀的佛法以后,心生思慕,那就带着这个真理,到亚历桑纳的尤马或任何你们喜欢的地方,找一棵孤独的树坐下,闭目沉思。你们不必为这个谢我,因为转动法轮,乃是我存在的理由。我要告诉你们的信息,就是:心是生造者,不为任何理由而创造一切,让一切由生而灭。’"
    “哎呀,这首诗太悲观了,而且黏得像梦,’艾瓦说,“不过韵律却清纯得像梅尔维尔45。"
    “嗯,我们要弄一间流动禅堂,好让那些满口酒气的小伙子有地方可以去和休息。在那里,他们将可以像雷蒙一样学会喝茶,也将会像艾瓦所应该学习的那样,学会打坐。我会是禅堂的住持,养着一大罐子蟋蟀。”
    “蟋蟀?”
    “对,就是那样。我们要建立起一系列的佛寺,让人们来修道和打坐。我们可以在内华达山脉或喀斯喀特山脉的北部盖一群小木屋,甚至像雷蒙主张的那样,到墨西哥去盖。然后我们找一大票志同道合的人住进去,一起喝酒、聊天和祷告?我们甚至还可以娶妻生子,一家人住一间茅屋,就像旧日的清教徒一样。谁说美国人就只能听条子和共和党和民主党摆布?"
    “你那罐蟋蟀是干嘛用的?”
    "对,一大罐的蟋蟀--库格林,再给我来一杯吧--全都是我自己孵化的,每只大约十分之一英寸长,有一对白色的巨大触觉。等这些‘有情’在罐子里长大以后,就会唱出最悦耳动听的歌声。我希望过的生活,是在河里游游泳,喝喝羊奶,在河谷到处漫游,跟老农夫和他们的小孩聊天。你有听过我写的最新一首诗吗,艾瓦?”
    “没有,念来听听。”
    “‘小孩的母亲,姊姊妹妹们,病老头的女儿,衣衫撕破的处女,来吧,你们都饿了,如饥似渴,不穿裤子,我也是。朋友们,就当这是首诗吧。’"
    “不赖,不赖。”
    “我希望过的生活,是在炎热的下午,穿著巴基斯坦皮凉鞋和细麻的薄袍子,顶着满是发渣的光头,和一群和尚弟兄,骑着脚踏车,到处鬼叫。我希望可以住在有飞檐的金黄色寺庙里,喝啤酒,说再见,然后到横滨这个停满轮船、嗡嗡响的亚洲港口,做做梦,打打工。我要去去去,去日本,回回回,回美国,咬紧牙根,闭门不出,只读白隐46的书,好让自己明白……明白我的身体以及一切都累了、病了,正在枯萎。”
    “谁是白隐?”
    “他名字的字面意义是‘白色的隐晦’,表示他隐居在日本北白水后方的山峦里。我到日本以后准备要到那里爬爬山。老天,那里想必有很多很陡的松树峡谷、竹林河谷和小悬崖。”
    “我要跟你一块去!”我说。
    “白隐住在一个山洞里,睡的时候与鹿只睡在一块,饿了就吃栗子果腹。有一次,有一个人到白隐所住的山洞,向他请教生活之道。白隐告诉对方,应该停止打坐和--就像雷蒙所主张的--停止思考禅宗的公案,而应该去学习怎样睡觉和怎样起床。比方说,睡觉的时候应该两腿贴着,作深呼吸,并把意念集中在肚脐下方一英寸半的一个点,直到感觉那里形成像球形的一股力量,就把意念转到脚跟,再从那里,慢慢向上,往身体的其它部位移动,一面做一面缓缓呼吸。每到达一个部位就对自己说:这里就是阿弥陀净土,就是心的中心。早上醒过来的时候,在微微伸展一下四肢以后,也应该把上述的步骤重复一遍。"
    "很有意思,”艾瓦说,“其中似乎真的是饶有深意。他还有什幺别的忠告没有?"
    “他说,在其余的时间,不要浪费时间去观空,只要让自己吃得好(但不要太多)、睡得好就好。老白隐告诉对方,他当时已经三百多岁。照这样说,他现在已经五百岁好几。我想,如果真有这一号人物的,他一定还活着!”
    “否则牧羊人就会踢他狗狗的屁股!”库格林打岔说。
    “我敢打赌,我一定可以在日本找到那山洞。”
    “你无法生活在这个世界,却又无处可去。”库格林笑着说。
    “那是什幺意思?”
    "意思是,我所坐的椅子是一头狮子的宝座,而那狮子正在走着、哮着。”
    “他在说些什幺鬼?”
    “罗喉罗47,罗喉罗!辉煌的脸!被嚼瘪而又再胀起来的宇宙!”
    “鬼扯!”我喊道。
    “我打算过几星期后去一趟马林县,”贾菲说,“绕着塔马尔帕斯山(Mount Tamalpais)走一百圈,用诵经声去净化那里的山精水灵。艾瓦,你怎样看?”
    "我觉得那只是可爱的妄想,不过我有几分喜欢。”
    “艾瓦,你的问题出在你不坐禅,你知道吗,坐禅对你是最好不过的,尤其是在寒冷的晚上。另外,我也建议你讨个老婆,生几个半混血的小婴儿,搬到离城市不远的一间小茅屋去住,每隔一阵子就到酒吧乐一乐,并在山间到处溜达和写诗,学习怎样锯木板和跟老人家聊天,参加插花课程和在门边种菊花。看在老天的份上,讨个老婆吧,找个善良聪明的,不在乎每天晚上上床和在厨房里做牛做马的。’
    “哦,"艾瓦笑着说,“还有别的建议吗?”
    “还有就是观看在田间飞翔的家燕和夜鹰。你知道吗,雷蒙,我昨天又译了一首寒山子的诗。你听听看:‘寒山有一栋房子,屋中无柱也无墙。左右六扇门全敞开,客厅可以看到蓝天。房间全都虚虚空空,东墙歪在西墙上。屋内空无一物,不用担心有人会上门借东西。冷了我就生小火取暖,饿了就煮青菜果腹。我可不想学富农的样子,拥有众多的谷仓和草场。他们不过是在为自己盖监狱了吧,一住进去,就休想可以出来。好好想想吧、同样的事情,说不定也会发生在你身上。’48”
    念完诗,贾菲拿起吉他,唱了几首歌。之后,我把吉他从他手上拿过,像敲鼓一样,用指甲猛击在弦线上,砰砰砰,边弹边唱了一首我即兴创作的“乍夜幽灵”之歌:“这是首有关午夜幽灵列车之歌,但你知道它让我想起什幺吗?它让我想起了熟,非常的热,竹子长到四十英尺那幺高,在微风中摆来摆去。一群和尚正在某处把笛子吹得闹嚷嚷,继而又和着印第安人的鼓声和反复往复的摇铃声诵经,听起来就像一头巨大的史前丛林狼在念咒……所有事情都在你们这些疯家伙的脑子里折迭在一起了,回复到那个人会与熊结婚、会与美洲野牛聊天的时代。再给我一杯吧。小伙子们,记得要把你们的破袜子补好,把你们的靴头擦亮。”
    但库格林却意酋未足,接着我说下去:“把你们的铅笔削尖,把你们的领带拉直,把你们的皮鞋擦亮,把你们的裤裆扣好,把你们的地板扫好,把你们的蓝梅派吃掉,把你们的眼睛张开……。”
    “吃蓝梅派是个好主意。"艾瓦以手指抚摸嘴唇,严肃地说。
    “与此同时,你们可不要忘了,虽然我卯足了劲儿,但杜鹃树却还只是处于半开悟的状态,蚂蚁和蜜蜂仍然是共产党,而山脉则完全处于无明的状态。但我不会放弃努力的。脱下你们的鞋子,放到口袋里去吧。现在我已回答了你们所有的问题了--真遗憾,我们谈了个错话题。再给我酒吧。”
    “可不要不小心踩到了兔崽子!"我在醉中喊道。
    “踩到兔崽子倒是无妨,踩到上豚可不妙了,”库格林说,“可不要一辈子当个哈药者,一辈子迷迷糊糊,只管哈药。你们了解我的意思吗?我的狮子吃饱了,我就睡在它身边。”
    “老天,”艾瓦说,“但愿我可以把你们说的一切记下来。”而让我惊异的是,在我那昏
昏欲睡的大脑中,竟然传出一阵“哈哈哈”的疾笑声。我们全都醉得头晕眼花了。那是一个疯癫的晚上。到最后,我和库格林还打起摔角来,在墙上戳破了好几个洞,只差没有把整间房子给拆了:艾瓦第二天为这件事情暴跳如雷。摔角的时候,我差点没把可怜的库格林的腿给摔断,而我自己则被一根小木刺刺入了皮肤足足一英寸深,要几乎整整一年后,小木刺才跑出来。我们喝酒喧闹的这中间,莫利曾经像个幽灵一样,无声无息突然出现在门上,手上提着两夸脱的优酪乳,问我们有谁想要一些。贾菲在凌晨两点左右离开,临走时说他明天一早会来接我去大肆采购登山装备。我们这群禅疯子的聚会没有受到任何打扰,因为疯人院的车子离我们太远了,根本不知道这里发生了什幺事。我们虽然疯颠,但这疯癫里面却并不是没有包含一点点智能的。如果你曾经在晚上走过市郊住宅区的街道,就应该明白我的意思。每天到了晚上,市郊住宅区马路两旁房子,就会流泻出黄色的灯光,而每产人家的客厅里,都莫不亮着一个蓝色的小框框:人人都在看电视,而且看的很可能是同一个电视节目。没有人交谈,院子里也是静悄悄的;狗会向你吠叫,因为你是用人腿走过而不是用车轮经过。你明白了我的意思了吗?当全世界的人都以同样的方式思考事情的时候,禅疯子却用他们沾满尘垢的嘴唇放声大笑。对于那一百万双又一百万双盯着“大独眼”49看的眼睛,我不想苛责些什幺,因为只要他们是在盯着“大独眼”看,那就对谁都不会有危害性。不过贾菲可不是这样的人……我仿佛可以看到,很多很多年之后,他背着个胀鼓鼓的背包走过市郊住宅区的样子,我看到他正在苦苦思索着些什幺,而他的思想,是那里唯一未被电视所同化的思想。至于我自己,也有我苦苦思索的问题,这个问题,被我写入了我那首“大师兄”诗的最后一段:“‘是谁开了这个残忍的玩笑,让人们不得不像老鼠一样,在旷野上疲于奔命?’蒙大拿瘦子比手画脚,问正坐在狮穴里的大师兄,‘难道上帝已经疯了不成?难道袍就像个印第安无赖一样,是个反反复复的给予者?袍给了你一片菜园,却又让土变硬变干,然后引来大洪水,让你一切的血汗白流。求求你告诉我答案,大师兄,不要含糊其词:到底这个恶作剧是谁所主使,而这场、水恒戏剧又何以会如此刻薄小气。到底,这一切的荒谬情节,其意义何在?’”我想,答案说不定可以在“达摩流浪者”的身上找到。

(41)指大梅法常,唐代的禅僧。
(42)指马祖道一。
(43)中世纪法国诗人维庸(Francois Villon.1431-1462?)(昔日女士)诗末句。
(44)惠特曼:十九世纪美国著名诗人,着有《草叶集》等。
(45)梅尔维尔:十九世纪美国小说家,着有《白鲸记》等。
(46)白隐:十八世纪日本僧人、艺术家与著作家。
(47)释迦牟尼出离前所生的儿子。
(48)原诗为:寒山有一宅,宅中无栏隔。六门左右通,堂中见天碧。房屋虚索索,东壁打西壁。其中无一物,免被人来借。寒到烧软火,饥来煮菜吃。不学田舍翁,广置牛庄宅。尽做地狱业,一入何曾极。好好善思量,思量知轨则。
(49)指电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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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章啊啊    时间: 2007-8-4 13:06
十四

    不过,我却有一个小小的计划,而那是跟上述的“疯癫”部份无关的。我计划要为自己配备好所有登山所必需的装备,包括睡的、吃的、喝的(一言以蔽之就是把一个厨房和一个睡房背在背上),然后前往某个地方,寻找完全的孤独,寻求心灵上的空,让自己成为一个超然于一切观念之外的人。我也打算把祈祷--为所有生灵祈祷--作为我的唯一活动,因为在我看来,那是世界上唯一剩下来的高贵活动。我要到的地方,也许是某处枯干的河床,也许是旷野,也许是高山上,也许是墨西哥或阿迪朗达克山的一间小屋。我要在那里保持安静与一颗慈悲的心,什幺都不做,只修习中国人所说的“无为”。我既不想接受贾菲有关社会的看法,也不想附和艾瓦所认为的,因为人总有一日会死,所以应该赶快尽量享受人生。
    当第二天贾菲来接我的时候,我满脑子都是上述的想法。他开着莫利的车,把我和艾瓦载到了奥克兰。我们打算先到一些“善心人”和“救世军I的商店去,买好几件法蓝绒的衬衫和内衣。我们下车走过马路的时候,贾菲才因为看见晴朗明媚的朝阳,有感而发地说:“你们知道吗,地球是个清新的星球,所以我们又有什幺好忧虑的呢?",但讽刺的是,才几分钟以后,我们就置身于一大堆尘兮兮的大桶子之间,翻翻找找各种补过的二手衣物(简直是一个贫民区流浪汉衣着的大观园)。我买了一些袜子,其中一双是及膝的长羊毛袜,很适合寒夜坐在封冻的地面上打坐之用。另外,我又用九十美分,买了一件小巧漂亮、带拉链的帆布夹克。
    之后,我们再到大型的“陆海军用品店"采购。商店的后头陈列着一个个挂在钩子上的睡袋和各式各样的登山装备,包括莫利那著名的充气床垫、水罐、手电筒、帐篷、来复枪、帆布套水壶、橡皮靴等等。此外还有很多你相都没想过的贴心用具,在当中我和贾菲找到了不少很适合托钵僧用的小东西。他买了一副锡制的茶壶夹子,送我当礼物,由于它是锡制的,所以你用不着担心用它来提茶壶的时候会烫手。他为我挑选了一个很棒的鸭嘴型睡袋(他把拉链拉开,仔细研究了好一会儿),之后又为我挑了一个让我感到自豪的最新型背包。“我会把我那个旧的睡袋罩子给你,你不用另外买。"他说。然后,我又买了一副雪地护目镜(我买它单单是因为觉得它很炫)和一双新的铁路手套,用来取代我那双旧的。要不是我琢磨我放在东部家里那双靴子应该还可以穿(我在圣诞节就要回家一趟),那我就会买一双贾菲穿的那种意大利登山靴。
    从奥克兰驱车回到柏克莱以后,贾菲又带我到滑雪用品店去。店员走过来的时候,贾菲用伐木工的腔调交代他说:“给咱家的朋友来一全套世界末日的装备。”店员把我带到后头,拿出一件带兜帽的漂亮尼龙披风给我看。这件披风,大得可以盖住我连同背包在内的整个人(那会让我看起来像个驼背的大和尚),那样,即使下雨,我也将可以获得完全的遮蔽。除此以外,它还可以充当小帐篷或睡袋的垫布。我买了一个带旋转盖子的聚丁二烯橡胶的瓶子。买它的当时,我原打算用来装蜂蜜,不过后来,它却成了我装葡萄酒的容器,而更后来,等我赚到
的钱多一点以后,它又成了我的威士忌酒壶。我还买了一个很就手的塑料摇酒器,靠着它,只要一点点奶粉,再加上一点溪水,你就可以为自己摇出一杯鲜奶来。我像贾菲一样,买了一整包的保鲜袋。现在,我已名副其实配备了世界末日时会派上用场的全套装备,因为如果有一颗原子弹就在今晚击中旧金山的话,那我只要把干粮和一切放到背包里,那我就什幺都不缺,什幺都用不着烦恼,可以施施然徒步走出旧金山(如果还有路的话)。我最后的一个采购项目是炊具,我买了两个可以互迭在一起的大汤锅、一个可以当成煎锅用的有柄锅盖、一些钖杯子和一套锡制的餐具组。贾菲又从他自己的装备里拿出东西送我。虽然那只是一根一般的大汤匙,但给我之前,他却用一个老虎钳,把大汤匙的柄尾给扳弯过来。“看到没,如果你想把一个锅子从火堆上拿起来,用这个去勾它就行。”我感觉自己是个脱胎换骨的人。
作者: 章啊啊    时间: 2007-8-4 13:06
十五

    我穿上新买的法兰绒衬衫、袜子、内衣和牛仔裤,把背包装得胀鼓鼓,背上,然后就往旧金山走去。我是想要尝尝,背着这个新背包在夜晚的旧金山走来走去,会是什幺感觉。我在密逊街溜达了一会儿,一面走路一面唱歌,然后又到贫民区去50,享受了一个我最爱吃的新鲜甜甜圈和一杯咖啡。那儿的流浪漠对我这一身装扮都很好奇,议论纷纷,猜我是不是打算去寻找铀矿。虽然我要寻找的东西,长远来说对人类的价值要比铀矿高出千百万倍,但我并不打算向他们说明,而只是静静听他们的意见。
    “老兄,想找铀矿的话,你去科罗拉迪县(Colorady country)就对了。到那里以后,你放下背包,再在地上放一个小巧可爱的盖革计数器⑧,那你就会当上百万富翁。”贫民区的每一个人都想成为百万富翁。
    “没问题,老兄,”我说,“我会试试看的。”
    “育空县(Yukon)也有不少铀矿。”
    “到济华花去吧,”一个老头说,“我用人头担保济华花一定有铀矿。”
    离开贫民区后,我就背着大包包在旧金山的街头快快活活到处逛。然后,我跑到罗丝的住处,想看看她和寇迪最近怎幺样。看到罗丝的时候,我吃了一惊,因为我们不见才没多久,她却完全变了个样子,瘦得只剩皮包骨,两眼鼓凸,眼神里充满恐惧。“她是怎幺啦?"我问寇迪。
    寇迪把我拉到另一个房间,悄声说:“她过去四十八小时都是这样子。”
    “她怎幺啦?”
    “她告诉我,她写了一份名单,上面有我们所有人的名字和我们犯过的所有罪行。她说她上班的时候本来想把名单用抽水马桶冲走的,没想到名单太长,把马桶给塞住了,公司只好找人来通。通马桶的人穿著警察制服。他把名单带回警察局去。她说警察很快就会来把我们所有人逮捕。她疯了,就这幺回事。”寇迪是我的死党,好些年前曾让我借住在他家的阁楼里。“你有看到她手臂上的伤痕吗?”
    “有。”我刚才就有注意到,她手臂上布满刀疤。
    “她拿了一把刀子想割腕,但没有割对地方。我很担心她。今天晚上我去工作以后,你可以帮我看住她吗?"
    “暧,老哥,这个嘛……”
    “不要这样嘛,老哥。圣经上不是说:‘你们为我兄弟中最小一个做的事,等于是为我在做……’52"
    “好吧好吧,我今晚本来想去找些乐子的。”
    “乐子可不是一切,有时你也应该尽尽朋友的道义嘛。”
    我本来想到“好地方”去秀秀我的新背包的,事到如今只好作罢。寇迪开车把我载到附近一家快餐店,给我钱帮罗丝买了一些三明治,然后我再自行步行回她住处。罗丝坐在厨房里,两眼圆睁地看着我。
    “你还不明白发生了什幺事!”她反复地说,“他们如今已经知道了开于你们的一切底细了。”
    “谁的一切底细?”
    “你们。”
    “我?”
    “你、艾瓦、寇迪,还有那个贾菲·赖德。你们全部人,还有我--总之包括每一个整天泡‘好地方’的人。我们马上就要被抓去坐丰了,最迟不超过明天。”她带着极大的恐惧望着门看。
    “你为什幺要把自己的手臂割成那样呢?你不是在作践自己吗?”
    “因为我不想活了。我告诉你,马上就有一个政治大革命要发生了。”
     “不,将要发生的是一个‘背包大革命’。”我一面说一面笑,没有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事实上,我和寇迪都太无知了,未能从罗丝割腕这件事情察觉到她的理智已紊乱到什幺样的程度。“听我说……”我尝试要开解她,但她根本不听我的。
    “你难道还不知道有什幺事情将要发生吗?。”她瞪着一双又大又狂乱又诚恳的眼睛看着我,试图透过疯狂的传心术说服我,她所说的一切全都是真的。她站在小小公寓的厨房里,两手张开(这是为了加强她的说服力),两腿僵直,一头红发乱得像个鸡窝头,人抖个不停,不时用双手去攥睑。
    “你说的全都是狗屁!”我突然火了起来,大吼说。每一次,当我努力向别人说明佛法,但他们却不当一回事的时候,我都会有这种感觉。不管是艾瓦、我妈妈、我的亲人还是我的女朋友,从来没有一个会愿意听我说的话,而是总想我去听他们说的。他们以为自己什幺都懂,而我却什幺都不懂,以为我只是个的小毛头,只是个不切实际的笨蛋,不明白这个世界有多幺真实、多幺重要。
    “警察立刻就会蜂拥而至,逮捕我们所有人。不只这样,他们还会盘问我们好几星期又好几星期,甚至好几年,直到我们抖出自己所犯过的每个罪行为止。他们会把抓人的行动,以我们为起点向四面八方延伸开去。他们会逮捕北湾区的每个人,逮捕格林威治村的每个人,然后是巴黎的每个人。到最后,全世界的人都会被他们抓到牢里去。你不明白,他们抓我们只是个开始。”只要门外面有什幺风吹草动,她都以为是警察已经临门。
    “你为什幺不愿好好听听我说的话呢?”我反复恳求她,但我每次说这话时,她都只是把眼睛瞪得大大的,企图以此催眠我、说服我,想让我相信,她的心所造作出来的一切,都是真实的。我有那幺一下子,几乎被她的眼神说服了。“你的这些愚蠢想法都是子虚乌有的。难道你不明白,生命只是一场大梦吗?何不放轻松,好好享受上帝?你自己就是上帝53,你知道吗,白痴!”
    “啊,他们准备要摧毁你,雷蒙。我看得到这一点。他们准备要把所有的宗教狂热份子抓起来,把他们修理正常。这只是个开始罢了。虽然他们没有明说,但这一切全都是针对俄国佬而发的……。雷蒙啊雷蒙,这个世界将会完全变一个样子!”
    “什幺世界?那有什幺分别呢?拜托你冷静一下,你把我吓坏了,我不想再听你说的任何话了!”我怒冲冲地往外走,跑到“牛仔”酒吧喝了点酒,然后和几个乐手一起回罗丝家(他们就住在同一栋大楼的地下室),继续喝酒。“罗丝,来喝点葡萄酒吧,它可以把一些智能注入你的大脑。"
    “不,我已经戒酒了。所有你喝的酒都是劣酒,它们会把你的胃烧穿,会让你的脑袋变得迟钝。我敢说,你身上一定是哪里出了毛病,只是自己不知道罢了,否则你不会那样迟钝了。难道你不知道有什幺事情要发生吗?”
    “唉,少来了。"
    “这是我在这个世界的最后一晚了。"
    我和几个乐手喝酒聊天一直到深夜。罗丝现在看来已经恢复正常。她躺在沙发上,喃喃自语,有时还会笑一笑。她吃了三明治,又喝了我泡给她的茶。那些乐手离开后,我摊开新睡袋,睡在地板上。寇迪回来后我就离开了。接下来发生的事情是:罗丝趁寇迪睡觉的时候跑上了屋顶,把一个屋顶天窗敲破,拿碎玻璃片割腕,然后静静坐在屋顶上,任由手腕上的血不停地流。要直到黎明,才一个邻居发现了这件事,打电话报警。警察来了,但罗丝却以为他们是要来抓她的,就在屋顶的墙垛上跑了起来;一个爱尔兰警察看状况不对,一个飞身想抱住她,但他抓到的只是罗丝身上的浴袍,至于罗丝本人,则从浴袍中滑脱,赤条条地掉落到六层楼下面的人行道上。曾经和我一起喝酒的那几个乐手,听到了重物的坠地声,打开地下室的窗户往外看,看到了极其恐怖的画面。他们马上把窗帘拉起,颤抖个不停。“老兄,我们吓坏了,那个晚上根本无法演奏。”他们后来告诉我。而罗丝跳楼的当时,寇迪还在酣睡。……第二天,当我听说了这件事情和从报纸的照片中看到画在罗丝坠落地点那个X记号时,掠过的其中一个想法就是:“如果她当时愿意听我说的话,恐怕就不会……但我的表达方式是不是太笨拙呢?难道我认为人应该怎幺生活的那些想法,是愚蠢和幼稚的吗?而这件事情的发生,又是不是意味着我应该立刻起而行去追随我认为是对的生活方式呢?”
    第二个星期,我把需要用的东西收拾好到背包里,决定离开旧金山这个充满无明的现代城市,踏上旅途。我跟贾菲和其它朋友道过别后,就爬上一列通往洛杉矶去的货运火车。可怜的罗丝,她曾经绝对肯定世界是真的,而且为她所认为是真的东西恐惧不已,但如今又有什幺是真的呢?“最少,”我这样想,“她现在人在天堂上了,而她会知道这一点的。”


(50)指城镇中的破旧下等地区,内多廉价酒吧、廉价小饭馆、低级旅馆和职业介绍所,常到这些地区去的大多是移民工人、游民和酒鬼。
  (51)可以侦测放射线的焰器。
(52)新约圣经记载,上帝在天国接见升天的义人时,赞扬他们对基督所行过的许多好事。这些义人都大惑不解,因为他们从未对基督做过任何事。但基督却解释说,他们为别人做的好事,就等于是为袍做。
(53)佛家认为,每一个人都有佛性,都可以成佛。
作者: 章啊啊    时间: 2007-8-4 13:06
十六

    而我也对自己这样说:“我现在要踏上通往天堂的道路了。”而突然间,我清楚地意识到,在有生之年,将有很多教化别人的工作等着我去做。正如上面提及的,我在离开旧金山之前,曾经找过贾菲。我们在“南园”吃过一顿晚餐后,就走人唐人街的公园,忧郁地随意溜跶,后来又坐在草地上。突然间,出现了一群黑人传道者,来向公园里散漫的游人传道。但那些带小孩来公园草地蹦蹦跳的中国家庭,根本兴趣缺缺,而流浪漠对传道者的兴趣,又只比中国人多一下点儿。一个长得很像雷尼(Ma Rainey)54的胖女人,叉着双腿,嗓子扯到最大,站在那里用轰炸般声音讲道,讲一下子道就哼一下子蓝调的音乐。精彩,真是个了不起的传道者。而这样了不起的传道者之所以不在教堂里讲道而跑到公园来讲道,则只有一个原因:她三不五时就会转过脸,“嗯-噗”一声狠狠吐一口痰。“我要告诉你们的是,只要你们能认清你们有一个新战场,那上帝就会照顾好你们!”说完又是一口像飞镖一样的痰。“看到没,"我对贾菲说,“她可无法在教堂里干这样的事。不过我从来没碰到过比她更棒的传道者。"
    “你说得对,"贾菲说,“但我不喜欢她满嘴都是耶稣。”
    “耶稣有什幺不好呢?耶稣不是也常常谈及天国吗?而天国不就是佛家所说的涅盘吗?”
    “根据你的诠释是这样,史密斯。”
    “为什幺要区分什幺佛教和基督教、东方与西方呢?这种区分有什幺鬼意义呢?我们现在置身的不就是天国吗?”
    “是谁说的?”
    “我们现在所身在的,不就是涅  之中吗?”
    “我们同时身在涅  和轮回之中。”
    “你这些都是话头、话头、话头罢了。涅盘不过是另一个名相。再说,你不是听到那个大胖黑妞对我们说,你有一个新的战场--一个新的佛教战场吗?"我这话听得贾菲很愉快,两眼闪闪有光。“有一整个佛教的战场向四面八方展开着,等着我们每一个人投身进去,而罗丝却是一朵我们任由其凋萎的花朵。”
    “没有比你说的这个更对的了,雷蒙。”
    这时,大胖黑妞注意到了我们(特别是我)对她的注意,走了过来。事实上,她还把我喊作亲爱的:“我从你的眼睛可以瞧得出来,你听得懂我说的话,亲爱的。我想要你知道,我希望你能够上天堂和得到快乐。我希望你能听得懂我的每一句话。”
    “我听得懂。”
    在公园的对街,有一间佛寺正在兴建中,那是唐人街一个商会的年轻人自己动手兴建的。前阵子有一晚,我喝醉经过那里的时候,曾经帮忙用独轮车推沙子。在这里帮忙的,都是一些充满理想主义的年轻人,他们虽然有个舒适的家,却乐于穿著条牛仔裤,出汗出力帮忙盖佛寺,就像刘易斯(Sinclair Lewis)55笔下的人物一样。这样的人,在中西部的小镇并不罕见,但在高度世故的旧金山,却是凤毛麟角了。贾菲对旧金山唐人街的佛教并不熟中,因为这信奉的是传统佛教,而不是他喜爱的那种知性的、充满艺术气息的禅佛教。但我却想试着让他理解,一切都是没有分别的。在餐馆里用筷子吃东西的时候,我们还是欢天喜地的,但现在却因为分别在即,不知道什幺时候才能再见而满怀愁绪。
    在那大胖黑妞的后面,有另一个男传道者在讲道,他闭起眼睛,反复摇摆身体,三不五时就说一句:“就是说嘛!”她对我们说:“祝福你们两个愿意聆听我说话的小伙子。要记住,万事都会互相效力,叫爱上帝和按袍旨意被召的人得益处。这是《新约·罗马书》八章十八节说过的话56。有一整个新战场在等着你们呐,千万不要怠忽自己的每一个责任,懂了吗?”
    “懂了,女士。”之后,我就和贾菲挥手作别。
    我又在寇迪家里盘桓了几天才离开。罗丝的死让他陷入极大的忧伤。他告诉我,他日夜都在加紧为罗丝祷告?因为他相信,罗丝是自杀死的,所以灵魂还在阴阳界之间徘徊,不知道最后命运是会被投入炼狱还是地狱57。“我们必须尽力帮她一把,让她可以到炼狱去,老哥。”
   有监于此,每晚睡觉前(我用新买的睡袋睡在寇迪家的草坪上),我都会为罗丝做个祷告。白天的时候,我则会把寇迪几个小孩作的小诗记在笔记本里:“吔呜,吔呜,你来找我,吧呼,吧呼,你说爱我,咯咕,咯咕,天是蓝的,我比你高,吧呜,吧呜。"这期间,寇迪一再劝我:“老酒可不要喝太凶了。”
    最后,我出发的日子终于到了。那是星期一的下午,我跑到圣何塞的调车场,想坐四点半的一班“大拉链”,没想到今天正好是它的例行停驶日,所以只好改为等七点三十分的一班。天暗下来以后,我就在铁路边的浓密野草丛里捡了一些枝条,生了个印第安式的小火,热了一罐通心面果腹。后来,当火车开入调车场的时候,一个友善的转辙员劝我最好不要上车,因为有个铁路警察会守在辙岔的地方,用大手电筒照看有没有人偷溜上火车,有的话他就会打电话通知沃森维尔(Watsonville)那边的人,把偷溜上车的家伙撵下车。“会把关把得这幺严,是因为现在是冬天,有些攀火车的家伙因为怕冷,撬开火车厢的锁,跑到里面去坐。他们还会打破车窗玻璃和在车厢里留下满地酒瓶,把车厢弄得脏乱不堪。"。
    听了这话,我就背着沉重的背包,蹑手蹑脚绕过了辙岔,走到调车场的东端,在“大拉链"开出的时候爬了上去。我打开睡袋,脱了鞋子,把它用外套卷起来,当成枕头,躺了下来,睡了一个美美的觉。火车到达沃森维尔以后,我先下车躲在野草丛里,等火车重新开动再偷溜上车。多幺漂亮的海岸啊佛陀,多幺漂亮的月夜啊耶稣基督!火车以八十英里的时速前进,经过海,经过海,经过瑟夫(Surf),经过丹该尔(Tangair),经过加维奥蛋(Gaviota),像飞一样,带着我向圣诞节、向家飞去。睡袋里的我温暖得像烤吐司。我睡得很沉,要直到第二天大约早上七点火车慢慢驶入洛杉矶的调车场时,我才醒过来。我穿上鞋子,背上背包,正准备要跳下车的时候,看到一个调车场的工人向我挥手喊道:“欢迎光临洛杉矶!”
  不过我得赶紧离开那里,因为烟雾又浓又密,呛得我两眼流泪。太阳又大,空气又混浊,就像洛杉矶一贯的烂。先前,我曾经从寇迪的小孩那里感染了感冒,现在虽然好了,但仍有若十加州的细菌残留在身上,让我感到衰弱。我从冷藏车厢那里接了一手掌滴出来的水,洗了把脸,把头梳了梳,就往洛杉矶街上走去。我准备等傍晚再回来,搭七点三十分的一班“大拉链”,到亚历桑纳的尤马(yuma)去。那是一天难熬的等待天。我在南大街的一家咖啡屋里吃了一份十七美分的咖啡餐点。
  夜幕低垂后,我回到火车站附近随意溜跶,看一个坐在门边的流浪汉用饶感兴趣的眼神打量我,便上前去跟他攀谈。他说他丛刚是个海军陆战队员,来自纽泽西州的派特森(Paterson)。
聊了一会以后,他抽出一张小纸条给我看,说那是他在火车上有时会拿出来读一读的东西。那是引自《长阿含经》的文字,记录的是佛的话语。我微微一笑,并没有说什幺。他除了是个极为健谈和滴酒不沾的流浪汉以外,也是个理想主义者。他告诉我:“我唯一喜欢的事情就是攀火车到处去和在树林里生火煮罐头吃。我觉得,这种人生,要胜过当一个有钱、有家庭或有工作的人。我对现在的生活很满意。我过去曾经得过关节炎,在医院里躺了好几年,后来还是靠我自己研究出来的方法才治好的。出院后我就开始四处流浪,一直到现在。”
    “你怎样治好你的关节炎的?我有静脉炎的问题。”
    “哦,是吗?那我的方法应该会对你有用。那就是每天倒立三或五分钟。我每天起床后都
会这样做,不管我是人在一片枯干的河床还是一列行进中的火车。我会在地上放一张小垫子,然后头顶着小垫子,把身体倒过来,从一数到五百。那大约就是三分钟,你说对不对?"看来,他很在意从一数到五百是不是就是三分钟。我怀疑,他念书的时候是个常常担心数学成绩的人。
    “对,大概是三分钟。”
    "你照这个方法每天做,那你的静脉炎就会像我的关节炎一样,不药而愈。你知道吗,我已经四十岁了。另外,你每晚睡觉之前,最好是能喝一杯加蜂蜜的热鲜奶。我经常都会带一小罐蜂蜜在身边--"他从包包里掏出一罐蜂蜜给我看。“我会把它跟鲜奶倒在一个罐子里,放在火上加热再喝下。就这两件事情。”
    "我会照做的。”我发誓要照他的方法去做,因为我认定他是个佛。结果是,大约三个月以后,我的静脉炎就很神奇地无影无踪了,而且没有再发作过。自此以后,每遇到一个医生,我都告诉他们这个方法。但他们都认为我疯了。陆战队流浪汉,不管你是谁,我永远都会忘记你的,因为你让我明白到,美国不管工业有多发达,仍然是个充满奇异和魔术的国度。
    "大拉练”在七点三十分开造了调车场,等待扳道工的调度。我躲在野草丛里,半隐身在一根电话线杆后面等着。一看到它开出来,我就马上往前走去。但它的速度却比我预期的要快,我背着五十磅重的大背包,拼命追赶,最后终于抓到一根连接杆,一攀而上。我直接爬上车顶,以便看看整列火车的全貌,找出哪里有可以让我栖身的平板车。但一看之下,我的心登时凉了半截。该死,那是一列由十八节密封车厢构成的火车,根本没有什幺平板车!理论上这
时我有两个选择,一是赶快跳下火车,一是继续留在车顶上,但事实上我除了跳车以外,别无选择,因为这火车最后会加速到八十英里那幺快,而没有人是可以在这样的速度下留在车顶上的。我赶紧沿着梯级往下爬,但我的皮带扣子却被卡住了,花了我一点时间去解,所以当我爬到最下面一级梯级,准备要跳车时,火车已加速到非常快的速度。我一手抓住背包的肩带,然后使出吃奶之力,双脚一蹬,身体随即离开了火车,只感到整列火车在我身后快速掠过。落地之后,我跌跌撞撞向前冲出了几英尺,就站稳了脚跟。
    虽然安全着地,但此时我已被带人了洛杉矶的工业丛林有三英里之深。那里的废气烟雾浓得化不开。我别无选择,只好夜宿在铁轨附近的一条沟渠里,一整个晚上都被轰隆隆的火车声和扳道工的吆喝声吵得睡睡醒醒。烟雾在午夜稍见消退,让我的呼吸稍为好过一点,但未几就再次转浓。我裹着睡袋睡觉得很熟,但不盖睡袋却又冷得无法忍受。总之,那是一个要命的漫漫长夜,唯一的补偿是破晓时的鸟鸣声。
    起床后,我按照陆战队流浪汉所教我的,倒立了三分钟(靠着一片铁丝网支撑身体),它让我的寒冷稍稍退去。然后我徒步走到洛杉矶的巴士总站,登上一辆廉价巴士,坐到了二十五英里之外的里弗赛德(Riverside)。走向巴士总站的沿途,条子都用疑心重重的眼神打量我的大背包。我和贾菲一起在高山营地的歌唱星空下古享受过的清净安宁,此时已荡然无存。
    整整坐了二十五英里的巴士,才让我得以逃离洛杉矶的废气烟雾。里弗赛德阳光普照。巴士开过通入里弗赛德的桥梁时,一条漂亮的河床在下方展开:两旁都是白沙子,只有中间流过
一条淙淙的小河。我认这是一个理想的夜宿地点,可以让我好好打坐,悟出一些什幺来。不过,在炎热的巴士总站里,却有一个黑人听说我打算后,劝我打消此意:“不,先生,我劝你别这样做,这个镇上的条子是这个国家里最难缠的。如果他们看到你睡在那里,准会把你抓起来,扔到牢里去。我也很想今晚可以露宿,但是这是违法的。
    "难道这时是印度不成!”我痛心地说,但却决定无论如何都要一试,因为即使那是违法的,即使要冒坐牢的风险,那仍然是你唯一应该做的事。如果一个九世纪的中国老和尚在摇着铃四处云游时竟然还要躲警察,那会是什幺样的滑稽场面呢?一想到这个,我就不禁噗嗤一声笑了出来。我想不出来,除了露宿、攀火车和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以外,还有什幺生活是值得过的,难道是在精神病院里和其它一百个病人一起聚精会神地盯着电视看吗?我到超市实了一些浓缩橙汁、奶油乳酪和全麦面包,这样,我就有了够吃到明天的丰富食物了。沿路我碰到很多巡逻车,里面的条子都用疑心重重的眼神打量我。他们都是些油光满面,坐镇高薪的条子,开的是装有昂贵通讯器材的新款汽车--这一切的花费,为的就是以防会有托钵僧睡在树林里。
    走到高速公路旁的树林前面以后,我向两边打量了一眼,确定附近没有巡逻车,就迅速窜了进去。因为不想费事去找童子军走过的路,我只得在一片灌木丛之间强行通过。我采取最直接的路线,朝前方远远在望那片金黄色河床的方向走去。灌木丛上方是有一条高速公路的高架桥经过,但除非开车的人停来,下车向下张望,否则他们是看不见我的。就像个逃犯一样,我在尖利的灌木之间奋力挣扎,出来的时候已是满身大汗,之后,涉水走过一条及踝深的小溪以后,我就来到了一片有竹林围绕的怡人空地。我为怕会被人发现,所以一直等到黄昏才敢生起一个小火。我拿出尼龙披风和睡袋,摊开,铺在一堆枯树叶的上面。黄颤杨的气味充满在空气中。除了有时会从河桥上传来轰隆隆的大货车声以外,这里是个绝佳的夜宿地点。我感到头很冷和静脉窦鼓胀,于是倒立了五分钟。我倒立的时候笑着想:“如果有人看到我这个样子,不知道会怍何感想?”我虽然笑,但事实上我并不觉得有趣,反而感到相当悲谅,心情就像昨晚在洛杉矶工业丛林里渡过的恐怖雾夜一样。毕竟,一个无家可归的人是有理由哭的,因为世界的一切都是针对他、打压他的。人黑后,我拿锅子去打了一些水,但因为沿路要穿过很多难缠的灌木,所以等我回到营地,水已经洒出来了十之七八。我把水和浓缩橙汁放到摇酒器里,摇出了一杯冰谅的橙汁,然后拿出奶油乳酪和全麦面包享用,感到心满意足。“今天晚上,我要在星空下祈求上帝,让我可以完成我的佛工和获得我的佛性。阿们。"想到圣诞节已经临近,所以我又补充说:“愿主保守你们每一个人,并把快乐柔美的圣诞节,降临在你们的屋顶;也愿天使们会蹲在每颗又大又亮的星星上面,看顾好这个世界。阿们。”稍后,躺在睡袋上抽烟时,我又想到:“每件事情都是可能的。我就是上帝。我就是佛。我固然是不完美的雷蒙·史密斯,但与此同时,我也是空,也是万物。我在时间中漫游,从一个生命活到另一个生命,以完成一切我应该做的事情,完成一切过去、现在和未来的工作,完成一切无所谓过去、现在和未来的工作。我还有什幺好哀哭、有什幺好烦恼的呢?我的内在是无限完美的,完美得就像真如,就像香蕉皮。一想到香蕉皮,我就想起了旧金山的一票禅宗疯子朋友,不由得笑了起来。我开始想念他们了。我又为罗丝做了一个小祷告。
    “如果她还活着,而又能够来到这里,也许我可以跟她说一些什幺话,让事情变得不一样。又也许我什幺都不会说,只是跟她做爱。”
    我盘腿打坐了许久,一切都宁静而柔美,只有从河桥往来经过的大货车的咆哮声让人觉得讨厌。没多久,星星就出来了,而我生的小火堆则把缯绺轻烟升向它们。我在十一点钻进睡袋,一整晚都睡得很好,只有竹子拔节的声音让我在睡梦中翻个身。“宁可睡在不舒服的床上当自由人,也不宁可睡在舒服的床上当不自由人。”我人梦前这样想。每当我一个人流浪时,总会发明各式各样的格言。我已经带着全新的装备展开了全新的生活,我现在是一个温柔的堂吉诃德了。第二天早上起来时,我感到精神焕发,第一件做的事情就是打坐,并祷告说:“我祝福你们,所有有生命的东西。我在无尽的过去祝福你们,在无尽的现在祝福你们,在无尽的未来祝福你们,阿们。”
    这个祷告让我感到愉快受用。之后,我就把东西收拾好,背上背包,走到一条从高速公路另一头一座山岩上流过来的滚滚山泉边,洗脸刷牙和畅饮了几口美味的泉水。现在,我一切都准备就绪,可以迎向一趟以北卡罗莱纳州的落矶山为目的地、全程三千英里的顺风车之旅了。我妈妈正等着我回去过圣诞,说不定,她此时正在可爱而卑微的厨房里洗着碗。


(54)著名黑人蓝调女歌唱家,被称为“蓝调之母"。
(55)美国作家,一九三O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也是美国以至美洲第一个获此奖项的人。
    (56)事实上是八章二十八节。
    (57)根据天王教的教义,犯有大罪的人死后灵魂会被投入地狱,永不超生,犯有小罪的人则会被置于炼狱,暂时受苦,待罪过炼净,即可升天。
作者: 章啊啊    时间: 2007-8-4 13:06
呵呵,没人回应一下,好寂寞啊!
作者: 章啊啊    时间: 2007-8-4 13:06
十七
    整整坐了二十五英里的巴士,才让我得以逃离洛杉矶的废气烟雾。里弗赛德阳光普照。巴士开过通入里弗赛德的桥梁时,一条漂亮的河床在下方展开:两旁都是白沙子,只有中间流过
一条淙淙的小河。我认这是一个理想的夜宿地点,可以让我好好打坐,悟出一些什幺来。不过,在炎热的巴士总站里,却有一个黑人听说我打算后,劝我打消此意:“不,先生,我劝你别这样做,这个镇上的条子是这个国家里最难缠的。如果他们看到你睡在那里,准会把你抓起来,扔到牢里去。我也很想今晚可以露宿,但是这是违法的。
    "难道这时是印度不成!”我痛心地说,但却决定无论如何都要一试,因为即使那是违法的,即使要冒坐牢的风险,那仍然是你唯一应该做的事。如果一个九世纪的中国老和尚在摇着铃四处云游时竟然还要躲警察,那会是什幺样的滑稽场面呢?一想到这个,我就不禁噗嗤一声笑了出来。我想不出来,除了露宿、攀火车和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以外,还有什幺生活是值得过的,难道是在精神病院里和其它一百个病人一起聚精会神地盯着电视看吗?我到超市实了一些浓缩橙汁、奶油乳酪和全麦面包,这样,我就有了够吃到明天的丰富食物了。沿路我碰到很多巡逻车,里面的条子都用疑心重重的眼神打量我。他们都是些油光满面,坐镇高薪的条子,开的是装有昂贵通讯器材的新款汽车--这一切的花费,为的就是以防会有托钵僧睡在树林里。
    走到高速公路旁的树林前面以后,我向两边打量了一眼,确定附近没有巡逻车,就迅速窜了进去。因为不想费事去找童子军走过的路,我只得在一片灌木丛之间强行通过。我采取最直接的路线,朝前方远远在望那片金黄色河床的方向走去。灌木丛上方是有一条高速公路的高架桥经过,但除非开车的人停来,下车向下张望,否则他们是看不见我的。就像个逃犯一样,我在尖利的灌木之间奋力挣扎,出来的时候已是满身大汗,之后,涉水走过一条及踝深的小溪以后,我就来到了一片有竹林围绕的怡人空地。我为怕会被人发现,所以一直等到黄昏才敢生起一个小火。我拿出尼龙披风和睡袋,摊开,铺在一堆枯树叶的上面。黄颤杨的气味充满在空气中。除了有时会从河桥上传来轰隆隆的大货车声以外,这里是个绝佳的夜宿地点。我感到头很冷和静脉窦鼓胀,于是倒立了五分钟。我倒立的时候笑着想:“如果有人看到我这个样子,不知道会怍何感想?”我虽然笑,但事实上我并不觉得有趣,反而感到相当悲谅,心情就像昨晚在洛杉矶工业丛林里渡过的恐怖雾夜一样。毕竟,一个无家可归的人是有理由哭的,因为世界的一切都是针对他、打压他的。人黑后,我拿锅子去打了一些水,但因为沿路要穿过很多难缠的灌木,所以等我回到营地,水已经洒出来了十之七八。我把水和浓缩橙汁放到摇酒器里,摇出了一杯冰谅的橙汁,然后拿出奶油乳酪和全麦面包享用,感到心满意足。“今天晚上,我要在星空下祈求上帝,让我可以完成我的佛工和获得我的佛性。阿们。"想到圣诞节已经临近,所以我又补充说:“愿主保守你们每一个人,并把快乐柔美的圣诞节,降临在你们的屋顶;也愿天使们会蹲在每颗又大又亮的星星上面,看顾好这个世界。阿们。”稍后,躺在睡袋上抽烟时,我又想到:“每件事情都是可能的。我就是上帝。我就是佛。我固然是不完美的雷蒙·史密斯,但与此同时,我也是空,也是万物。我在时间中漫游,从一个生命活到另一个生命,以完成一切我应该做的事情,完成一切过去、现在和未来的工作,完成一切无所谓过去、现在和未来的工作。我还有什幺好哀哭、有什幺好烦恼的呢?我的内在是无限完美的,完美得就像真如,就像香蕉皮。一想到香蕉皮,我就想起了旧金山的一票禅宗疯子朋友,不由得笑了起来。我开始想念他们了。我又为罗丝做了一个小祷告。
    “如果她还活着,而又能够来到这里,也许我可以跟她说一些什幺话,让事情变得不一样。又也许我什幺都不会说,只是跟她做爱。”
    我盘腿打坐了许久,一切都宁静而柔美,只有从河桥往来经过的大货车的咆哮声让人觉得讨厌。没多久,星星就出来了,而我生的小火堆则把缯绺轻烟升向它们。我在十一点钻进睡袋,一整晚都睡得很好,只有竹子拔节的声音让我在睡梦中翻个身。“宁可睡在不舒服的床上当自由人,也不宁可睡在舒服的床上当不自由人。”我人梦前这样想。每当我一个人流浪时,总会发明各式各样的格言。我已经带着全新的装备展开了全新的生活,我现在是一个温柔的堂吉诃德了。第二天早上起来时,我感到精神焕发,第一件做的事情就是打坐,并祷告说:“我祝福你们,所有有生命的东西。我在无尽的过去祝福你们,在无尽的现在祝福你们,在无尽的未来祝福你们,阿们。”
    这个祷告让我感到愉快受用。之后,我就把东西收拾好,背上背包,走到一条从高速公路另一头一座山岩上流过来的滚滚山泉边,洗脸刷牙和畅饮了几口美味的泉水。现在,我一切都准备就绪,可以迎向一趟以北卡罗莱纳州的落矶山为目的地、全程三千英里的顺风车之旅了。我妈妈正等着我回去过圣诞,说不定,她此时正在可爱而卑微的厨房里洗着碗。
作者: 章啊啊    时间: 2007-8-4 13:06
十八
    当时很流行的一首歌曲是汉密尔顿(Roy Hamilton)唱的“每个人都在回家除了我”。我一面唱它,一面摇摇摆摆地走着。一到里弗赛德另一头的高速公路,我马上就拦到一辆便车,开车的是一对年轻男女。他们把我载到镇外五英里的一个空军机场,接着又有一辆便车,把我几乎载到了博蒙特(Beaumony)--就只差五英里。但接下来我却拦不到车,于是我干脆用走的,在漂亮璨烂的天空下走到博蒙特去。在博蒙特,我吃了熟狗、汉堡、一袋炸薯条,外加一大杯的草莓奶昔。在我旁边吃食的全都是叽叽喳喳堕口罕生。然后,我走到城市的另一头,拦到另一辆便车。驾驶是个墨西哥人,名叫贾米,自称是下加利福利亚州(Baia Caliorna)州长的儿子,但我却不相信。他是个酒鬼,要求我买葡萄酒请他喝。他的目的地是墨西卡利(Mexicali)58,这固然有一点点偏离我的原定路线,但却可以让我更接近亚历桑纳一些,所以还是很划算。
    我们到达卡莱克西科(Calexic)59的时候,正值采购圣诞节礼物的高峰时间,大街上的墨西哥美女多得目不暇接,一个比一个漂亮,以至当一个先前被我认为是绝世无双的美女再次打我前面走过的时候,我都会觉得不过尔尔。我站在街上,一面吃冰淇淋,一面东张西望,一面等贾米。他先前告诉我,他先去晃一晃,待会儿再回来接我,等把载我到墨西卡利之后,他要介绍他的一些朋友给我认识。我计划在墨西卡利吃过一顿便宜又美味的墨西哥大餐后,再拦夜车上路。不过,一如我所料的,贾米并没有再出现。于是,我就自行越过边界,进入墨西卡利。我一过边界拦栅后就马上右转,以避开拥挤的摊贩街道。经过一个建筑工地时,我对着一堆建筑废料小了个便。但等我尘兀便,却有一个穿著制服的神经墨西哥守夜人走过来,对我说了一些我听不懂的话(但看他表情,我却知道他认为我的小便之举是对他的严重冒犯)。当我回答说我听不懂时("No se"),他却说:"No sabes警察?”他显然是表示他要叫警察。我觉得匪夷所思:我不过是在一个废物堆上撒了一泡尿罢了,有严重到需要叫警察吗?但我随即注意到,我小便的地方,堆着一个小小的木炭堆,那显然是他晚上坐着生火取暖的地方。于是我赶紧离开,内心满怀着歉意。我走出一段路回头看的时候,看到他仍然以不高兴的目光盯着我。
    我走到一座山坡上,看到远处有一片布满淤泥滩的河床,纵横着泥泥水水的小径,一些妇女和驴子在小径上走着。一个中国乞丐引起子我的注意,我们攀谈了起来。当他听说我打算到那些淤泥滩夜宿的时候(事实上我想去的是淤泥滩再过去一点点的小山麓),就面露惊惶之色,并用手势比给我看(他是个哑巴),如果我真的那样做,肯定会遇抢和被杀。我这才猛然想起,这里不是美国,而他说的事,是真的有可能发生的。看来,不管是在边界的哪一边,一个无家可归的人都只能是一只熟锅上的蚂蚁。我要在哪里才可以找到一片小树林,是可以让我安静地打坐,甚至永远地住下去的呢?当那个老乞丐用手势告诉过我他的身世之后(我看不懂),我就跟他挥挥手和微微一笑,走开了。我走过了淤泥滩,又走过一条窄窄的木板桥(下面流过的是混浊的黄色河水),走到了墨西卡利的贫穷上碑屋区。在那里,墨西哥生活的魅力一如以往一样让我心醉神迷。我喝了一碗美味的鹰嘴豆汤。我一面坐在餐馆的柜台边吃东西,一面打量泥泞街道上的人、狗和妓女。在对街是一间让人过目难忘的漂亮接待间,一个十七岁的小美女正站在镜子前面发呆(她旁边放着个戴假发的石膏胸像),一个蓄着八字胡的大个子在剔牙,一个小孩坐在旁边的椅子上吃香蕉。而在外面的人行道上,一群小孩围在门前观看,就像那里面是一间电影院。“啊,多幺美好的墨西卡利周六下午啊!主啊,感谢你,感谢你让我重拾生活的热情,让我可以在你繁茂肥沃的子宫里不断重生。”我的所有眼泪都是没有白流的,它们终于开花结果了。
    又溜跶了一会儿,买了一根熟烫的甜甜棒和从一个女孩那里买了两个橙之后,我就在黄昏的灰尘中,沿着回头路快快乐乐地朝边界栏栅走去。不过,我的快乐心情却在边界栏栅受到了三个美国海关的破坏。他们把我的整个背包搜查了一遍。
    “你在墨西哥买了些什幺?”
    “什幺都没买。”
    但他们却不相信,把我柬搜西搜。我在博蒙特吃剩的一小包薯条,一包当零嘴的花生和葡萄干,一些我买来准备路上吃的豆子猪肉罐头,还有半条全麦面包,统统被他们从背包里掏了出来。看抓不到我的把柄后,他们才悻悻然放我走。真是好笑。他们以为我的背包里装一定是从锡那罗亚(Sinaloa)60买来的鸦片,要不就是从马萨特兰(Mazatlan)买来的大麻,或是从巴拿马买来的海洛因。说不定,他们还以为我是从巴拿马一路走路走到墨西哥来的呢。
    我到灰狗巴士站坐上一辆开到埃尔森特罗(EL Centro)去的巴士。我估计,我应该来得及赶上从埃尔森特罗开往亚历桑纳州去的“大拉练”,这样的话,我就可以在晚上到达尤马,并夜宿在我向往已久的科罗拉多河河床睡一夜。不过,当我在埃尔森特罗火车站的调车场跟一个扳道工聊天时,才知道我这个如意算盘打不响。
    “怎幺没看到‘大拉练’?”
    “它根本不会从埃尔森特罗’遥经过。”
    我傻眼了,骂自己是白痴。
    “在这里你唯一可以搭得到的只有穿过墨西哥再到尤马去的货运火车。不过,途经墨西哥的时候你准会被发现和踢下车,然后被送进墨西哥的拘留所。"
    “我已经受够墨西哥了。谢啦!”
    于是,我只好走到镇上那个大十字路口,向着向东开的每一辆车举起大拇指。我等了一小
时都没有着落。但突然间,一辆大卡车停在我前面,司机走了下来,手上拿着个小行李箱。“你要到东部去吗?”我问。
    "对,但我打算先到墨西卡利晃一晃。你对墨西哥熟吗?”
      “我在那儿住过几年。”他把我全身上下打量了一遍。他是个中西部人,和善、肥胖而快活。他喜欢我。
    “那好,如果你愿意在墨西卡利当我一个晚上的导游,我就载你到图森(Tucson)去。怎幺样?”
    “帅呆了!”于是我就坐上他大卡车,把先一刚坐巴士走过的一段路,倒过来再走了一遍。不过如果这样可以让我有到图森的顺风车可坐的话,还是超值的。我们在卡莱克西科把车停下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十一点,街道上变得静悄悄的。越过边界进入墨西卡利以后,我带他避开那些把游客当冤大头的去处,而带他去一些货真价实的墨西哥沙龙。在那里,只要一披索,小姐们就会陪你跳一支舞,还有其它许许多多的乐子。那是一个欢乐的夜,他跳舞跳得很尽兴,喝了近二十杯龙舌兰酒,又跟一位小姐合照了一张照片。半夜的时候,我们认识了一个黑人,他是个男同志,但为人却逗趣到了极点。他把我们带到一家妓院去。但当我们出来的时候,一个墨西哥条子却过来把他身上一把小刀没收。
    “那是这个月我第三把被那些王八蛋抢走的小刀。"他忿忿地说。
    早上,博德雷(那个司机)和我带着惺忪睡眼和宿醉走回到大卡车去。他连洗脸的时间都省掉,直接就把车开向尤马。但他并没有开回埃尔森持罗去,而是取道九十八号高速公路,以一百英里的时速狂飙。用不了多久,我们就到了图森。途中,路过尤马的郊区时,我们曾经停车吃了一顿简单的午餐,当时他向我抱怨说,一路上都没有吃过够好的牛排。“这些货车休息站唯一美中不足之处是没有够大块的牛排。”
    “那容易,你把车停在图森任一家高速公路旁的超市,让我去买一些两英寸厚的丁骨牛排,然后我们再开到沙漠的什幺地方生个火,把牛排’烈来吃,那你就可以享受到生平最大一块牛排。”他不是很相信我的话,但还是把我载去了超市,买了牛排。然后,他又把车驶入可以远眺得到图森灯火的沙漠里去;这时的沙漠,已笼罩在像火焰一样红的薄暮中。我用牧豆树的树枝生了个火,稍后又加人大一点的树枝和圆木头。我本来是想用木签叉着牛排来烤的,但木签却被烧断了,于是我就改为用我新买的锅盖壅烈牛排。我没有加任何的油,因为牛排本身的丰腴脂肪就足以让它被煎得滋滋响。煎好以后,我把牛排端给博德雷,又给了他一把折合式的小刀。“嗯,啊,哇噻!老天爷,真是有史以来我吃过最好吃的好排!”
    我还买了鲜奶。牛排加上鲜奶,可说是一道扎扎实实堕呙蛋白质大餐。“你是打哪学来这幺多有趣的事的?I他笑着说,“虽然我用的是‘有趣’两个字,不过我却觉得有点伤感。你知道吗,我常常开着这辆大东西,在俄亥俄和洛杉矶之间没命地跑来跑去,而我跑一趟的钱,说不定要比你当流浪汉一辈子能赚的还要多。但你不必工作,不需要多少钱,却可以享受人生。到底是你还是我聪明,我实在说不上来。”他在俄亥俄有一个温暖的家:有太太,有女儿、有圣诞树、有两部汽车,有车库,有草坪,但他却无法享受这一切,因为他是一个没有自由的人。这是个让人黯然的事实。但这并不表示我比他强。事实上,他是个大好人。我喜欢他,而他也喜欢我。“知道我有什幺打算吗?我决定要把你一路载到俄亥俄去。”
    “哇噻,太棒了,那我几乎就要到家了!从俄亥俄再往南没多远就是北卡罗莱纳了。”
    “我先一刚有一点点犹豫,那是因为我怕会被麦基尔保险公司的人给逮到,如果他们发现我搭载别人,我的饭碗就会不保。”
    “太过分了……这种事常发生吗?”
    “常发生。但让我告诉你一件事:在吃过你为我煎的牛排以后,我就决定不鸟他们。没有错,买牛排的钱是我出的,但煎牛排的人却是你,用沙子洗盘子的人也是你。如果我们真的碰上麦基尔的保险员,那我就会告诉他们,我不干了。因为现在你已经是我的朋友,难不成我连载朋友一程的权利都没有!”
    “好吧,你放心,我们不会有事的,”我说,“沿途我都会为这件事情祷告的。”
    “我们可以避过他们耳目标机会很大,因为现在是星期六,他们都在休假。只要我能够把这辆大卡车操得够狠,那我们就能在星期二破晓到达俄亥俄的春田(Sprhg6de。”
    他把他的大卡车果然操得狠极了!他从亚历桑纳的沙漠一路狂飙到新墨西哥州。途经拉斯克鲁塞斯声(Las Cruces)的时候(拉斯克鲁塞斯就是第一颗原子弹试爆的地点),我看到了一个奇陆的异象:山脉上方的浮云化成了一行字,写着:“这是不可能让任何东西活下去的”。过阿拉莫戈多之后就是阿塔斯卡德罗(Atascaeero),一个美丽的印第安山乡,沿途都是青翠的河谷、松树和绿茵地。接下来是俄克拉荷马、阿肯色、密苏里和圣路易。我们到达伊利诺的时间是星期一的晚上,然后是印第安纳,然后就是白雪皑皑的俄亥俄。一间间农庄照出来的可爱圣诞节灯影让我满心喜悦。“哇,”我想,“一趟快车就可以把我从墨西卡利姑娘温暖的臂弯载到俄亥俄冰天雪地的圣诞节,真神!"车子的仪表板上有一部收音机,沿途博德雷他都把它放得震天价响。我们没有交谈太多。但他每隔一阵子就会突然大吼一声,然后告诉我一件趣闻轶事。他的吼声几乎可以震穿我的耳膜。每次他突然大吼,我的左耳都会感到疼痛,而且会被吓得从座椅上弹起两英尺。他是一个精彩绝伦的人。我们在沿途他爱去的那些用餐地点吃了很多顿美餐,例如,我们在俄克拉荷马州一家餐厅所吃到的薯苹伴烤猪排,味道就不输我妈妈的手艺。虽然我们吃了又吃,但他总是喊肚子饿,而我也是。现在已经是隆冬了,田野间一片圣诞节的景象,食物都丰腴美好。
    在密苏里州的独立镇(Independence),我们停下来了唯一的一次,在一间旅馆里睡了一晚。每个人的收费是五美元,简直跟抢劫没两样。但我们别无选择,因为博德雷总不能不睡觉,而我又不可能坐在气温零度的卡车上等他。第二天(星期二早上醒来以后,我看到窗外有很多朝气勃勃、穿著西装的年轻人正准备上班去,看来,他们每个人都希望有朝一日会成为像杜鲁门一样的大人物。星期二破晓,博德雷在春田的市中把我放下车。挥手道别时,我们都带着一点点离愁。
    我到一间快餐店喝了杯红茶,算了算自己身上还剩多少钱,然后就找了一家旅馆,狠狠睡了一觉,起床后到巴士总站去买了一张到落矶山去的巴士票。我选择坐巴士,是因为在这样的深冬季节,想拦到一辆从俄亥俄到北卡罗莱纳去的便车(途中要经过积雪的蓝岭山脉和其它山脉),几乎是不可能的。但上了巴士以后,我却对它的慢吞吞感到不耐,于是决定不管三七二十一,还是去拦顺风车。我在市郊叫司机把车停下,下了巴士,步行回巴士总站,要求退票,但站方却不肯把钱退给我。我为这个非理性的一时冲动所付出的代价就是得再等八小时,等下一班开向维吉尼亚州的查尔斯顿(Charleston)的巴士(因为我根本拦不到一辆车)。为了解闷,

我计划步行到下一个城镇去等巴士,但走到半路就被冻得手脚发麻,只能沮丧地站在被薄暮笼罩的乡村道路旁边发呆。幸好有一个好心的驾驶,把我载到了一个小镇,我就在那里的巴士站(由一间小小的电报站权充)等到我要坐的巴士。车上很拥挤。它花了一整晚在山脉间爬行,接下来是一整天的开开停停,最后才到达我要下车的地点罗利(Raleigh)。之后,我换上一班巴士,坐到一条乡村道路的路口,这条路,会蜿蜒三英里,穿过一些松树林,通到我妈妈的家去。    我在晚上八点左右下了巴士,在宁静而封冻的卡罗莱纳道路上走了三英里的路。途中,有一部喷射机从我头顶飞过,长长的尾流把月亮的脸庞切成两半。路两边的树林静悄悄的,偶尔会出现一闾的农宅,传出小小的灯光。白雪覆盖下的东部非常漂亮,我对自己能在圣诞节回到这里感到欣喜。
    九点的时候,我拖着沉重的步伐走进妈妈家的院子,看到她正站在厨房的白瓷砖水槽刚面洗碗,脸上带着愁容,看来是在担心我为什幺还没有回来(我已经回来晚了),甚至担心我能不能赶得及在圣诞节刚回来。说不定,她此时心里所想的是:“可怜的雷蒙,为什幺他不能像其它人那样,好好待在家里,而非老是要在外头瞎闯不可,让我担心个半死?”站在寒冷的院子里看着我妈妈时,我不期然想起了贾菲:“他为什幺要那幺痛恨有白磁砖水槽的厨房呢?人们即使不是过得像‘达摩流浪者’,也并不代表他们没有善良的心肠啊。要知道,慈悲才是佛教的根本精神。”房子后面有一片广袤的松树林,我计划一整个冬天和接下来的秋天都到那里去,坐在树下打坐,靠自己去悟出万事万物的真理。我感到很快乐。我绕着屋子走了一圈,一面走一面望向窗内的圣诞树。在路下方一百码开外,是两间乡村杂货店,它们传出的灯光,让一个原来荒凉空寂的所在变得有暖意。我走到狗屋去看老包,发现它正在寒冷中打颤和咆哮。一看到我,他就高兴得呜咽起来。等我解开他的狗链后,它就在我四周跳上跳下,吠个不停,又尾随着我走进屋子里去。我在温暖的厨房里和妈妈相互拥抱,而我妹妹、妹夫听到我回来,也从客厅走过来打招呼。我的小外甥小路易跟在他们旁边。我又一次回到家了。


(58)墨西卡利(Mexicali):墨西哥下加利福利亚州首府。
(59)卡莱克西科(Calexico):加州一城市,与墨西卡利仅隔一道拦栅。
  (60)锡那罗亚(Sinaloa):墨西哥西北部一州,其西部与美国加州邻接。
作者: 文沁可人    时间: 2007-8-4 13:06
我回应我回应,辛苦了阿阿。我天天都看的,就是一次发的太多,看着好累的。
作者: 章啊啊    时间: 2007-8-4 13:06
以下是引用文沁可人在2004-3-19 13:36:58的发言:
我回应我回应,辛苦了阿阿。我天天都看的,就是一次发的太多,看着好累的。

谢谢谢谢!有人捧场我就不觉得辛苦了。我发慢点吧,今天休息一下:)
作者: 羊    时间: 2007-8-4 13:06
恩快点发完吧我等着下回去装电脑里
作者: 章啊啊    时间: 2007-8-4 13:06
十九
    家人都希望我睡在客厅的沙发上,因为旁边有烧煤油的火炉,可以让我睡得舒舒服服。但我却不答应,坚持像以往一样,睡在有加盖的后门廊里。那里装了六扇窗户,可以看得见光秃秃的棉花田和更后面的松树林。我把所有窗户打开,把睡袋铺在后门廊的沙发上,然后钻进睡袋,头埋在里面。不过,等家人都上床就寝后,我就爬出睡袋,重新穿上夹克,戴上有护耳的鸭舌帽,把全身罩在尼龙披风里,像个披着裹尸布的和尚那样,走到棉花田里,大踏步向前走。大地覆盖在被月亮照得银光灿烂的霜雪里。路下方那个老墓园也在霜雪中闪闪发光。附近的农合的屋顶白得像一片片白板。我走过一片片棉花田,身后跟着老包、乔纳家养的小仙蒂和其它几只流浪狗(所有的狗都喜欢我),一直走到树林的前面。对上一个春天,我曾经辟了一条小路,通往我最喜欢坐在其下打坐的那棵小松树,如今路还在,它的正式入口也还在。这个人口,由两株平直而等距的松树构成,它们就宛若两根门柱。我一如以往那样,先在人口处合什鞠躬,感谢过观世音赐我这片打坐的福地,再往里走,由被月亮照得雪白的老包为我引路。找看到我从前铺在树下的那一团稻草还在。我整理了一下披风,就坐了下,开始打坐。
    几只狗也趴在我的旁边打坐。我们谁都没有发出声音,保持着最绝对的寂静状态。整个乡间都笼罩在寒霜孤月的宁静中,连兔子小小的动静声也没有,有的,只是三零一号公路上(离这里有大约十二英里远)传来的极其微弱、极其微弱的汽车声。似乎有一只狗正在五英里外吠叫。真是一个蒙福的夜。我马上就进入了一种空明的恍惚状态,并听到一个声音对我说:“一切思绪都停止了。”我为自己不用再思考什幺而舒了一口气,并感到整个身体慢慢融人一种幸福之中,跟这个镜花水月世界的一切和平共处。各种思绪充满着我,其中之一就是:“一个人在旷野里祷告,其价值要胜过全世界的庙宇加在一起。"我伸出手抚摸老包,它以心满意足的眼神看着我。“所有有生之物,都像这些狗和我一样,都是来而复去,并没有任何延续性或自我实体可言的,所以主啊,我们是不可能存在的。多幺奇怪,多幺美好啊!如果世界是真实的话,那会是多幺的可怕,因为如果世界是真实的话,它就会是、水存的。”我的尼龙披风就像一顶贴身的帐篷一样,帮我抵挡寒冷。我这样盘腿在冬夜的树林里坐了一小时,然后回家,在客厅的火炉边暖过手脚,就钻到睡袋里去睡觉。
    接下来的晚上是平安夜,我一面喝葡萄酒,一面看电视转播纽约圣巴特里克教堂正在举行的弥撒。主教面向着一大群的信众讲道,教士们穿著有蕾丝的雪白法衣,站在一个个没有我打坐用的草席一半大的祭坛前面。午夜的时候,一对小父母(我的妹妹和妹夫)蹑手蹑脚走人客厅,把他们要送给小孩的礼物摆到圣诞树的下面,我觉得,他们比罗马教会的《荣光归主颂》(61)和它的所有主教所散发的荣光都要多。“毕竟,”我这样想,“奥古斯丁不过是个太监,而方济各不过是我的白痴弟兄罢了。”我的猫戴维突然跳上了我的大腿上,像是要为我带来祝福。我拿出圣经,靠在温暖的火炉和璀灿的圣诞树旁边,读了一点点圣保罗的书信。“倒不如变成蠢才,好成为有智能的。”(62)这段经文让我想起了贾菲,我祝愿他现在也正是在享受平安夜的平静。“你们已经饱足了!已经丰富了!岂不知圣徒将要审判世界吗?”圣保罗说得真是对极了。接着又是一段美丽的诗句,它比旧金山所有诗人的诗加起来都要美丽:“食物是为肚腹,肚腹是为食物;但上帝要叫这两样都废坏。”
    “可不是吗,”我想,“为了看那些短命的电视节目,你得费尽九牛二虎之力去赚钱……”
    接下来一星期,白天都只有我一个人在家,因为妈妈到纽约参加一个丧礼去了,而我妹妹、妹夫都需要工作。每天,我都会在几头狗的陪伴下,到松树林去,在冬日温暖的南方太阳下阅读和打坐,薄暮再回家去为每一个人做晚餐。晚上,等所有人都就寝,我会披上披风,再回树林去,坐在星光下(偶尔是在雨中)打坐。松树林用盛情接待我。我写了一些狄瑾荪式的小诗(63)来自娱,例如:“点一盏灯,打一个僧,这在存在上说,差别何有?”或者…“一颗西瓜籽,产生一种需要,大而多汁,好一个独裁统治。”
    “愿天赐的福分笼罩万物,直至永远,多而更多。”我晚上会在树林里这样祷告。我总是努力去想一些更新、更好的褥告。我也努力去写更多的诗。像下雪的时候,我就写道:“不常有,这圣雪,多轻柔,我这鞠躬。”而碰到一些无聊的下乍,当佛教、诗、葡萄酒、孤独或篮球比赛都引不起我一身懒骨头的兴致时,我就会这样写:“无事可干,何其可怜兮兮兮!亦复郁闷兮!”有一个星期天下午,我在观察一群在路对面的泥沼地里啄食蚯蚓的鸭子时,收音机里传来了声嘶力竭的讲道声,让我有感而发地写下这首诗:“想想看当你祝福所有有生的蚯蚓、水恒蒙福,却看见它们被鸭子吃掉,你会作何感想?这就是你星期天上到的主日学课。”在一个梦里,我听到如下的话:“痛苦,那不过是小老婆所发的怨叹。”然后,有一天,当我吃过晚饭,在寒冷、风大而漆黑的院子里踱步时,一阵巨大的沮丧突如其来把我攫住。我整个人倒到地上,直喊:“我要死了!”但就在同一刹那,一个开悟闪过我的脑海,而我紧闭着的眼睑里,也仿佛被涂上一层牛奶,让我感到温暖。而我知道,这就是罗丝现在所知道的真理,也是每一个死人都知道的真理。对,每一个死人,包括我已逝的父亲、哥哥、叔叔、表哥、阿姨。这个真理,是体现在死人的骨头里的,是连佛陀的菩提树和耶稣的十字架都要瞠乎其后的。相信这世界是一朵飘渺的花朵吧,那样你就能继续好好地活下去。我就知道!我同时知道自己是世界上最差劲的流浪汉。钻石的光芒在我眼里闪烁(64)。
    走人屋内时,我看到戴维站在冰盒上眯眯叫,焦虑地想看看装在里面的好东西。我喂了它。
  


(61)《荣光归主颂》:天主弥撒仪式上唱的赞美诗之一。
(62)这是《新约·哥林多前书》三章十八节里的话。
  (63)狄瑾荪(Emily Dickinson;1830-1886):美国著名女诗人。
(64)钻石在本书中是作者经常使用的意象,这一点,可能跟《金刚经》在英语世界被称为《钻石经》有关。
作者: 章啊啊    时间: 2007-8-4 13:06
二十
    过了一段时间以后,我的打坐和沉思终于开花结果了。那是发生在一月下旬一个结霜的晚上。树林里一片死寂,但我却几乎可以听得见有声音对我说:"万事万物永远永远都会是好端端的。"这让我忍不住大声地吆喊了一声"呜呃"(当时是午夜一点),几头狗都跳动了起来,兴奋不已。我也很想着星星引吭长啸。我合起双手褥告说:"啊,智能而安详的觉者啊,我明白了,万事万物永永远远都会是好端端的,谢谢你,谢谢你,谢谢你。阿们。"我感觉我是自由的,所以我就是自由的。
    我突然有一种想马上给库格林写封信的冲动。每当我和艾瓦和贾菲在那里作徒劳的呐喊时,他都总是很低调而且保持安静,但此时此刻,我却意识到他才是一个真正的强者。我想写给告诉他:“是的,库格林,当下是金光灿烂的,而我们已经做到了:我们业已把像发光毯子般的美国,带入了更光亮的无何有之乡。
    随着二月的到来,天气开始回暖,积雪融化了一点点,松树林里的夜变得更柔和了,而我在门廊上的睡眠也变得更甜美。天上的星星看起来像是湿泾的,而且显得更大颗了一些。有一晚在树下盘腿打坐时,我在半睡半醒中对自己这样说:“摩押(65)?谁是摩押?”醒来的时候,我发现自己手上多了一球毛茸茸的东西,再细看,那是原来黏在其中一只狗身上的一团棉球。“所有这一切--我的假寐、毛茸茸的棉球、还有摩押--不过是同一件事情的不同表相罢了。它们全都是一个的大梦,全都是空。当颂赞!一接着我在脑子里反复念诵如下的话,用来规戒自己:“我是空。我不异于空,空也不异于我。空就是我。”离我不远的地上有一摊水,水中反照着天上的星星。我往水里吐一口口水,星星的倒影马上就被打散。“谁还敢说星星是真实的?”我对自己说。
    但我得承认,虽然我认为一切是空,但对于家里那个等着我回去取暖的小火炉,却并不是没有期待的。小火炉是我妹夫好意提供给我的。不过,他对我终日游手好闲、无所事事的样子已经开始有点感冒。有一次,我引用哪里的一句告诉他,人可以透过受苦而长大,他听了之后说:“如果人可以透过受苦而长大,那我就有这屋子那幺大了。"
    当我到我家附近那间杂货店买面包和牛奶的时候,里面那些家伙问我:“你到树林去都是干吗?"
    “我只是去那里做功课罢了。”
    “你年纪都一大把了,又不是大学生,还做什幺功课?"
    “好吧,老实说,我去那儿只是为了睡觉。"
    其实,他们自己何尝不是喜欢整天在田里瞎晃,装着在忙什幺的样子。他们这样做,是想骗他们老婆,他们是勤快苦干的人。但他们可骗不了我。我知道,他们私底下也渴望可以到树林去,睡睡觉或是无所事事地坐着,只是他们不像我,厚不起脸皮这样做罢了。他们从不会到树林来打扰我。我又有什幺方法可以告诉他们我所领悟到的真理呢?我要怎样才可能让他们明白,我的骨头、他们的骨头,以至所有死人的骨头,都不过是同一个单一的实体,而且是永远清静和蒙福的呢?不过,他们信也好,不信也好,对我都是没有分别的。有一个晚上,我在如注大雨中打坐,一面听雨滴打在我兜帽上的声响,一面唱一首小歌:“雨滴是狂喜,雨滴不异于抂喜,而狂喜也不异于雨滴,对,狂喜就是雨滴。啊,云朵儿,继续下吧!”所以,我又何必在乎杂货店里那些嚼烟草的家伙,对我的奇怪举止作何感想呢?反正或早或晚,我们都会在墓穴里成为同一样的东西。不过有一晚,当我和其中一个杂货店的小伙子喝得酩酊大醉,他开车载着我在路上到处乱逛的时候,我倒是告诉了他有关我在树林里打坐的事,没想到,他表现出一副相当理解的样子,还说如果有时间,想学学我的样子。他的声音带着一点点忌妒的味道。每个人都是有慧根的。
(65)摩押(Moab):圣经创世纪中的人物。
作者: 章啊啊    时间: 2007-8-4 13:06
羊:还长着呢!
你急着要的话,给个邮箱,我一口气发给你。
作者: 章啊啊    时间: 2007-8-4 13:06
二十一
    春天随着几场大雨而来到。雨水冲刷了一切,湿湿黏黏的田里到处都是褐色的水坑。强烈的煦风把雪也似的白云赶过晴朗干燥的长空。这时候,我已经把打坐的地点移到了一个我称之为“佛陀涧”的所在。那是一片松树林里的小空地,旁边有一条小溪流过。有一天,我外甥小路易跟着我一起到“佛陀涧”去。到达以后,我从地上捡起一样东西,然后静静坐在树下。小路易问我:“那是什幺?”“那是‘它’,”我说,一面说一面把阖着的手举上举下,“它就是‘它它它’,就是如来(66),就是‘它’。”等到我告诉他我捡起的是个松果之后,小路易才从“松果二这个字产生联想,在脑海里出现松果的影像。佛经上说的“空就是识”一点都没有错。“让我也来作首诗吧。”小路易说,他希望用诗把这个时刻纪念下来。。
    “好吧,但不要反复思考,想到什幺就说什幺。”
    “好……‘松树在摇,风在想说些什幺,鸟在喳喳喳,鹰在呃呃呃……’啊,坏了,我们有危险了。”
    “为什幺?”
    “因为鹰在呃呃呃。”
    “那又怎样?”
    “呃……没怎样。"
    我静静地一口一口吸着烟斗,内心充满平静与安详。
    我把现在打坐的这片树林称为“双子树树林”,那是因为我打坐时背靠着的两根树干,是彼此盘缠在一起的。它们是白色的云杉,在晚上会泛出白光,你人在几百英尺之外就会看得见,不怕会找不着(当然,即使没有这白光,老包一样会在黑暗的小路里为我引路)。有一个晚上,我在小路上遗失了贾菲送我的念珠,但第二天就找回来了,我心里想:“在一条损之又损的道路上,佛法是不可能遣失的,没有什幺是可能遗失的。”
    在明媚的初春早晨,我常常会把佛法搁在一边,只管跟狗只一起陶醉在喜乐中,只管观看四周尚未长肥的小小鸟飞翔。草在摇曳,鸡在咯咯叫。有一晚,在多云的夜空下修习“驮那演那”时(67),我看到了这个真理:“此时此刻此地,就是‘它’。这个世界,如其听是的样子,就是天堂。我一直东张西望,想在世界之外寻找天堂,殊不知这个值得怜惜的可怜世界就是天堂。啊,如果早知道这一点,我就会忘记我自己,而献身于为所有有生之物的解放、觉醒和得福而沉思祷告。”
     每天长长的下午,我都会坐在稻草上打坐,到“观空”观累了,就会躺下来睡个觉。我做了很多一闪而过的小梦,其中包括如下一个怪梦:我梦见自己身在一个像阁楼的阴暗地方,搬妈妈举上来的一些灰色的肉箱子(68),搬了一会儿以后,我任性地说:“我不会再下来了!(表示我不愿再做这种此世间的白工)"我感觉自己是个空空如也的存在,被召唤去享受无尽的法身的狂喜。
    日复一日,我都穿著吊带裤,不梳头发,不太刮胡子,只与猫狗为伴,过着回到童年的快乐生活。与此同时,我写了一封信给美国森林保护局,申请在接下来的夏天,到华盛顿州喀斯喀特山脉的孤凉峰当一季的林火瞭望员。我计划三月的时候先到加州去找贾菲(他现在搬到了科尔特马德拉),这除了是因为想跟他聚一聚以外,也是因为加州里离华盛顿州比较近。
    每个星期天,家人都希望我陪他们一起出游,但我却宁愿一个人留在家里。这让他们很生气,私底下说:“他到底哪根筋不对啦?”我听到他们在厨房里窃窃私语,说我是中了佛教的毒。等他们都坐上车子离开以后,我就会走人厨房,学法兰克·辛那屈唱(你在学习忧郁)的腔调唱道:“每张桌子都空了,每个人都走了。”到了下午,我会带着狗只到树林去,坐下,伸出双掌,接收一盈掌温热的阳光。有一次,我打坐过后,睁开眼睛看到的第一件事情是老包在绿草中挥来挥去的爪子(他正在睡觉),便说:“涅盘就是挥来挥去的爪子。”之后,我就会沿着清净的小路回家去,等着到晚上再回来看隐藏在夜空中的无数佛。
    但我的宁静最后却受到了我与妹夫的一场奇怪摩擦所干扰。他看不顺眼我老是解开老包的狗链和带它到树林去。“我花了很多钱在它身上,可不想看到它会走失。”
    我说:“如果你被别人用狗链拴住一整天,你会有什幺样的感觉?”
    他回答说:“我不认为我有必要去为这个问题伤脑筋。”我妹妹搭腔说:“我既不会在乎狗被拴住,也不会在乎他被拴住。”
    我气疯了,跑到了树林里去。那是星期天的下午,我决定坐在哪里,不吃不喝,一直到午夜,然后回家把我的东西收拾好,马上离开。几小时以后,我妈妈从后门廊处喊我回家吃晚餐,但我不愿意回去。最后,小路易来找我,求我跟他一道回去。
    在我打坐地点附近的一条小河里,常常会有一些青蛙在最奇怪的时间发出几声咽啊叫,就像是存心想要打断我的打坐似的。有一次,一只青蛙在中午的时候叫了三声以后,就安静了一整天,仿佛是在向我开示“三乘”的道理。现在,当小路易来求我回家的时候,一只青蛙又突如其来叫了一声。我认为,这是一个讯号,叫我不要再计较,于是我决定回家去,把整件事情(包括我对狗的同情心)反省一遍。晚上,当我再度坐在树林里打坐时,我拈着念珠,这样祷告说:“我的骄傲是痛,那是空:我对佛法的投身,那是空;我为自己对动物的仁慈而沾沾白喜,那也是空;我对狗链的想法,也是空:就连阿难陀(69)的仁慈,也是空。”要是我跟妹夫为狗的事情争吵时,有一个禅师在场,说不定他会走到到院子去,把被拴住的狗狠狠踹几脚,好让所有人突然醒悟过来。我的痛苦来自于未能排除人、狗,甚至我自己的观念。
    不管怎样,这件事情都成为了这一带乡间星期天一件小小的新闻:“雷蒙不想狗被拴住。”但那之后,有一个晚上,我却得到了一个惊人的领悟:“万事万物都是空与觉!每一件处于时间、空间和心灵中的事物都是空。”我把这个想法琢磨又琢磨,感到雀跃万分,也觉得把这一切解释给家人听的时间已经到了。但第二天,在听了我说的话以后,他们的唯一反应只是笑,而且笑得比任何人都要厉害。“不,不要笑,听好。这是很简单的道理,我会尽可能把它解释得简单明了的。所有的一切都是空,难道不是吗?”
    “不管你说的‘空’是什幺意思,但我现在手里握着的,不确确实实是个橘子吗?”
    “那是空,一切都是空。事物都是来而复去,生而复灭的。一切之所以都会有灭,单单只因为它们是有生的!”
    没有人理我。
    “你开口闭口都是佛。为什幺你就不能信我们固有的宗教呢?”我妈妈和妹妹不约而同地说。
    “每一件事物都是会灭的,而且都是已经处于灭的过程中,都是处在生而复灭的过程中。”我喊着说,“唉,难道你们不明白吗?”我踱了开去,然后又踱回来。“事物是空的,你们看见的都只是假相。你们以为你们看得见什幺,但事实上,万物都是由原子构成的,而原子是无法量度,没有重量,也无法抓住的。这个道理,就连那些脓包科学家现在都明白了,你们怎幺会不明白呢?一切都是由原子在空间里排列组合而成的,看起来都像是坚固的实体,但
事实上却是没有大小、远近或真假可言的。它们简单纯粹得就像鬼魂。”
    “鬼…鬼…鬼魂!”小路易害怕地喊了起来。他是很赞成我的意见,但对“鬼魂"二字却感到害怕。
    “听着,”我妹夫说,“如果一切都是空,我又怎幺看得见这个橘子,尝得到它的味道和能够把它吃到肚子去呢?你解释给我听听。”
    “是你的心让你看得着它、听得着它、摸得着它、嗅得着它、尝得着它和想得着它的。而如果没有这个心的话,橘子就不会被看到或听到或闻到或尝到甚至思想到!橘子事实上是要靠你的心才能存在的!你难道看不出来吗?就它本身来说,它是一件无物,是由心所造的。换言之,它是空与觉。”
    “哦,是吗?但就算是那样子,我也不介意。”
    但这样的挫折并没有浇熄我的热情。晚上,我回到树林里,思索另一个问题:“到底,当我思考到我自己就是空与觉、思考到一切无非空与觉的时候,所意味着的什幺呢?难道不就是意味着,我就是空与觉,而且知道我自己就是空与觉、知道我和万物是没有分别的吗?换言之,我和万物已经一体了,我已经成佛了。”我真的有这种感觉,也相信我的想法是事实。我满坏兴奋,等不及要到加州去把这个想法告诉贾菲。“即使别人不爱听,最少他会听我说的。-我对四周的树木满怀柔情,因为我们本是同一物。我摸摸几头狗,他们从不会跟我争辩些什幺。所有狗都是爱上帝的。他们要比他们的主人要更有智能。每当我把我的想法告诉他们,他们都会竖耳聆听,又舔我的睑。只要有我在他们身边,他们就什幺都不在乎。即便我什幺都不是,最少我是“爱狗的圣雷蒙”。
    有一个晚上,随着松树被一阵暖风吹得窃窃私语,我也开始进入了“三摩钵底”的境界(“三摩钵底”是梵文的音译,意指超验的知见)。我的心灵有一点昏昏欲睡,但肉体却极端清醒,背挺得毕直。突然间,我看到了粉红色的花朵(像鲑鱼肉一样粉红),它们高大得宛如世界的墙,四周是一片宁静得有若一声“嘘”的树林。然后我又看到了燃灯佛--也就是那个从来不说话的佛。我所看到的燃灯佛,是个巨大已极、全身复雪、宝塔状的佛,他正用一双带有浓眉的眼睛,投射出一个骇人的凝视,而他所身在的,是一片有如阿尔班的古代雪原。整个异象让我发为之耸。在这个灵视里,我是一个真空的存在,一个纯粹的无我,一种脱去任何属性的活动……既不汲汲于什幺,也没有任何的过错。“万事万物都是好端端的,”我这样想,“色即是空,空即是色,我们永远都会在这个或那个色身里流转,不过它们都不异于空。这就是死人们所明白到的道理,是清净福地最丰富宁静的涛声。”
    我很想向着北卡罗莱纳州的树林和家家户户的屋顶大喊,宣布这个耀目而简单的真理。之后我对自己说:“现在已经是春天了,我要背起我那胀鼓鼓的背包,前往西南部的干土地,前往德州那些广袤而寂寞的上地,前往济华花。我要一探墨西哥晚上的那些欢乐的街道。到时,将会有音乐从大门流出来,将会有女孩、葡萄酒、大麻,吔呼!这又有什幺不可以的呢?既然蚂蚁可以一整天什幺都不做而只是挖土,我又何尝不可以什幺都不做,而只做我想做的事情,但与此同时却保持慈悲之心、不为假相所左右和为光祷告呢?"我明白了我的生命是一片燃烧着光的巨大空页,没有什幺是我想做而不能做的。
    第二天所发生的一件奇事,证明我确实从这些魔法般的灵视中获得了真正的力量。我妈妈已经咳嗽了五天,一直在流鼻水,而现在喉咙也开始痛,让她咳起来更加难受。从她的咳嗽声判断,她病得不轻。我决定透过自我催眠,去探明她的病因和找出治疗的方法。我坐下来,反复对自己说:“一切都是空与觉。”慢慢地,我进入了深度的恍惚状态。霎时间,在我紧闭着的眼帘里,我看到了一个白兰地酒瓶,但继而,它又变成了一瓶“希特牌”的药膏。然后,在药膏的上方,就像电影的淡人效果一样,缓缓出现了一个画面:是一些圆形、细瓣的白花。我立刻站了起来。当时是午夜,我妈妈正在床上咳嗽。我把我妹妹上星期种在屋里的几盆矢车菊,统统挪到屋外,然后到药橱里,拿出一些“希特牌”药膏,叫我妈妈擦到脖子上。第二天,她的咳嗽就好了。后来,我家一个护士朋友在我家听到此事(当时我已经去了西岸),就说:“对,看来你的咳嗽是因花粉过敏而起的。"这件事情让我清楚地明白到,人们之所以会生病,是因为他们昧于自己的佛性或上帝性或阿拉性(你用什幺名称喊它其实都是一样的),而用一些物质性的东西去惩罚自己所致。这是我行过的第一件“神迹”,也是最后一件,因为我担心对这一类事情太入迷,会变得分心和自骄。另外,我也有一点害怕会医坏了别人,担待不起。
    家里每个人都听说了这件事,但他们并没有太把它当一回事,而事实上,我自己的态度也是一样。我认为,这才是正确的态度。我没有什幺好计较的,因为我已经是个富人了,是个拥有"三摩钵底”福分的兆万富翁(我之所以会享这种福分,说不定是因着我所做的一些卑微善业而来的,像怜悯狗只和原谅别人之类的)。我现在已经知道,我是个蒙福的继承人,而我
身上留下的最后的罪,充其量就只有正直。所以,我没有再提这件事,而只是一心准备上路去找贾菲。“可不要让忧郁坏了你的心情。"法兰克·辛那屈这样唱道。在森林里打坐的最后一晚(也就是我要举起大拇指拦车的前一晚),我听到有声音对我说了“星身”两个字。它要告诉我的道理,似乎是万物并非为灭而生,而是为觉而生,是为了至于他们无限清净的“法身”和“星身’而生。我明白了,我根本没必要去做任何事情,因为根本没有任何事情发生过,也不会有任何事情将要发生,一切一切,不过都是空之光罢了。就这样,我背起背包,跟妈妈吻别过,就踏上旅途。先前,我妈妈花了五美元,请鞋匠为我的旧靴子打上一个厚厚的橡胶鞋底,所以,我夏天所需要的登山装备,至此已一件不缺。我那位杂货店的朋友汤姆--他是个很有自己个性的人--开车把我载到了六十四号公路·跟他挥手作别以后,我就踏上回加州去的三千英里旅程。下一次回家,将会是下一个圣诞节。

(66)“如来"(Tathata)词与“它它它”音近。作者这里所说的“它”,也有终极真理的意思。从一个松果看到终极真理,犹如佛家所说的一花一世界,一叶一菩提’。
(67)驮那演那(Dhyana):一译静虑,佛家语,禅定的修行方式一种。
(68)作者在本书中三番两次使用"肉”这个意象,其意义似乎是指虚幻的肉身,而与下面所言的“法身"(即佛身)相对。
(69)释迦牟尼的堂兄及弟子。
作者: 章啊啊    时间: 2007-8-4 13:06
二十二
    这个时候的贾菲,正在加州科尔特马德拉一间漂亮的小木屋里等着我。小木屋是辛恩,莫纳汉的隐士居,就盖在他家后方的一个长满桉树和松树的陡峭小山坡上。辛恩曾经邀请我去住,说是相崔多久就住多久,房租全免。小屋原来是一个老头所盖,自他在好几年前过世后,小屋就荒废丢空,一度变得不宜人居。后来,辛恩的大舅子惠特·琼斯(他是个木匠)打算搬进去住,便把小木屋修葺得焕然一新,又在木头墙壁上贴上细麻布,放人一个柴炉和一盏煤油灯。不过,等小屋翻修好,惠特·琼斯却因为在城外找到了工作而没有搬进去。贾菲为了完成手边的研究工作和过真正孤独的生活,就迁到那里去住。任何人想找他的话,都得先经过一番费力的攀爬。他在地板上铺了草席,过得悠闲自得。在一封信里他向我这样形容他的生活:“我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坐着抽烟斗喝茶,聆听风吹桉树和柏树的声音。”他预定住到五月十五日,然后坐船前往日本:一个美国的基金会邀他到日本一家佛寺住一段时间,追随一个禅师学习。“这段期间,”他在信中又这样说,“来这里跟一个野汉子分享一间幽暗的小屋吧,跟他分享葡萄酒、周末夜的妞儿、一锅锅的美食和温暖的柴火吧。不用担心钱的问题,莫漠纳会提供我们买食物的钱的,唯一的条件就只是帮他砍几棵大树,再把树干劈成木柴。来吧,我会教你一切有关伐木砍柴的知识。”
    冬天的时候,贾菲曾经靠拦便车的方式,到西北部的故乡旅行了一趟。先是穿过波特兰,然后是蓝色的冰河之乡,最后又去到华盛顿州北部的诺沙克河谷(Nooksack Valley),住在一个朋友的农场里。在那儿,他当了一星期的采草莓工,又在四周的山脉攀爬了爬。他提到的像“诺沙克”、“贝克山国家森林"这些名字,无不让我神往,它们在我脑海里展开一幅包含着冰雪和松树的水晶画面,非常美丽,就像我儿时对美国极北地区的想象一样……只不过,现在的我,却是人在北卡罗莱纳非常灼热的四月路面上,等着第一个好心人把车停下来,载我一程。这个人很快就出现了,他是个高中生,把我载到了一个叫纳什维尔(Nashville)的乡村小镇。从那里,我被太阳烤炙了半小时后,又遇到一个沉默寡言却仁慈的海军军官,把我一路载到格林维尔(Greenville)。几个月来过惯了平静舒适得不可思议的生活,拦便车的旅行方式对我变得前所未有的难熬。在格林维尔,我顶着大太阳向北走了整整三英里,才找到高速公路的所在(我在市中心那些迷宫般的后街里迷了好一阵子的路)。行经一个类似锻造工场的地方时(里面的黑人全都是大汗淋漓而满身煤屑),一股巨大的热气像爆炸一样向我袭涌而来,让我忍不住放声大喊说:“我忽然间又到地狱来了!”
    不过,后来天开始下雨,而几趟连续的顺风车,把我带入了乔治亚州的雨夜。我坐在一排五金店的遮雨棚底下,喝丫半品脱的葡萄酒。在下雨的夜晚想有便车可搭,可说难之又难。当灰狗巴士经过的时候,我把它截停下来,坐它坐到盖恩斯维尔(Gainesville)。我本来是想睡在调车场里的,但一个走出来转辙的铁路员看到了我,把我赶走,于是我退而求其次,想到铁路
旁边一个空空荡荡的停车场夜宿,却看见一辆巡逻车打着探照灯,在附近兜来兜去(说不定他们是从铁路员那里听到附近有流浪漠徘徊)。我最后干脆打消睡觉的念头,走回到镇上,站在一家小吃店外面的行人道上拦便车。由于我是站在很光亮的地方,可以一目了然,所以驾驶巡逻车经过的条子并没有怀疑我或是搜查我。
    我一直拦不到车子,而天又快要亮了,我只好花四美元,到一家旅馆投宿一宵。我淋过浴后睡觉,睡得很好。然而,就像圣诞节时我向东部进发时候一样,一种无家可归的落寞感又开始侵袭我,而唯一可以安慰我的,只有我的厚底靴和大背包。早上,我在一家装着把吊扇和苍蝇乱飞的的阴郁乔治亚餐馆吃过早餐后,就徒步走到热气腾腾的高速公路去。一个货车司机把我载到了弗瓦力布兰奇(Fbwery Branch),之后,几趟短程的便车把我载到一个叫史东沃尔(Stonewall)的小镇。在那里,一个戴宽边草帽的驾驶让我上了他的车。他是个肥壮的南方人,一面开车一面仰头喝威士忌,笑话说个不停,又不断转头看我有没有在笑,好几次不小心把车子铲过路肩的泥地,扬起一大片尘土。我愈坐愈害怕,所以还没有到达目的地,我就拿想吃东西为借口,请他让我下车。
    “哈,小伙子,你要吃东西我就陪你吃,你要到哪我就载你去。”他喝醉了,车开得飞快。
    “好啊,但我得先上个厕所。”我说。
    经过这个教训,我决定改弦易辙。我对自己说:“拦什幺鸟便车嘛!我身上的钱还够让我坐巴士坐到埃尔帕索,到那儿之后再改搭南太平洋铁路公司的火车。那会比现在安全十倍。”
想到可以一口气到达德州的埃尔帕索,想到西南部的万里蓝空和它那些无边无际的沙漠(它们可以供我夜宿而又不会有被条子为难之虞),我的心意益发坚决。我迫不及待想离开南部,离开乔治亚州的飚车族。
    巴士在四点开出,而到达阿拉巴马州的伯明翰(Bimingham)则是在午夜。坐在巴士总站的长凳等下一班巴士时,我试着趴在放在大腿上的背包睡一下,但却不断被来来去去的苍白游魂所吵醒(美国的巴士总站尽是这样的游魂)。我用游魂两个字绝不是夸张之词,事实上,我真的看到一个女的像一绺轻烟一样,从我面前飘过,而我敢很确定地说,她是不存在的。她的睑上流露出不知道自己在干嘛的表情……至于我嘛,说不定也是同样的表情。出伯明翰没多久就是路易斯安那州,然后是德州东部的油田区,然后是达拉斯,然后是广袤无边的德州荒原。巴士在荒原里开了一整天才开到它的尽头埃尔帕索。我在埃尔帕索下车的时间是午夜,而这时的我,业已筋疲力竭,唯一想做的事情就是睡觉。但我并没有上旅馆,因为我得看紧我的荷包。我直接往调车场走去,打算把我的睡袋摊开在调车场某处的铁轨旁边。但接下来发生的事,却让我明白了当初我买大背包时所做的梦,并不虚无飘渺的。
    那是一个美丽的夜,而我也睡了有生以来最美丽的一觉。我首先是走到了调车场,但却没有停下脚步,因为突然问,我看到黑暗的远方有一片沙漠。在星光的照明下,我可以看到一些朦胧的山岩、枯槁的树丛和巨大的山影。“既然只要再走一段路就可以去到一个不会被条子或其它流浪漠骚扰的地方,我干嘛还要在调车场这里耗?”我这样盘算。于是,我就继续沿着主铁轨向前走。因为脚上有一双厚底靴,所以我在枕木之间的石头上走得轻松自如。走了几英里
以后,我就置身在一个开阔的沙漠山区里。现在已大约是午夜一点,我盼着可以赶快睡一觉。最后,我看中了位于我右方的一座山,于是便沿着一条河谷向上走去。河谷的其中一边有一座大建筑,上面有很多传出灯光的窗户,看来不是一座感化院就是一座监狱。“老兄,你还是远离调车场为妙啊!”我对自己说。最后,我走到一个旱谷,那里的沙子与岩石在星光下都是白色的。我爬了又爬。
    我突然间感到很兴奋,因为我意识到,我已经完全孤独和安全了,接下来的一整夜,都肯定不会有人来吵醒我。多幺惊人的好消息啊!而我所需要的一切,都尽在我的背包里,何况,先前在巴士站的时候,我才在水壶里灌满了水。我爬到旱谷的上方,最后,当我转过身的时候,整个墨西哥、整个济华花(70),还有它那片沙子一闪一闪的沙漠,都尽在我的眼底。一轮又大又亮的月亮,就挂在济华花的山脉的上方。南太平洋铁路公司的铁轨在埃尔帕索的外面与里奥格兰德河(Rio Crande River)平行迈进,而从我所在的位置,可以清清楚楚看到里奥格兰德河把美墨两国边界切分开的样子。旱谷里的沙细致如丝,我把睡袋摊开在沙面上,脱去鞋子,喝了口水,点燃烟斗,盘腿而坐,感到很畅快。在这个沙漠里,季节仍然是冬天,四周极度宁静,唯一听到的,只有从极远方的调车场传来的接驳车厢的声音--这种足以惊醒埃尔帕索一城居民的砰然巨响,传到我这里来的时候已细若游丝。唯一和我作伴的,是济华花的月亮。随着我的仰视,它愈沉愈低,而颜色也从白亮变成牛油的黄色。不过,在我要睡觉的时候,照在我脸上的月光还是太亮了(亮得像一盏灯),让我不得不侧过身去。我每在一个地点露宿,都有为它命名的习惯,而我把现在的这个地点命名为“阿帕切旱谷”(71)。我睡得又香又甜。
    早上起床以后,我在沙面上看到有响尾蛇爬过的痕迹,不过,说不定那是上一个夏天所留下的。地上很少看到靴印,有的都是猎人的靴印。晨早的天空湛蓝无瑕,太阳很炽热。到处都是干枯的树木,要找柴枝生一个煮早餐用的火轻而易举。在我那个宽大的背包里,放着好几罐豆子猪肉罐头,它们让我享受了一顿丰盛的早餐。不过我现在却碰上了一个问题:缺水。水壶里的水早被我喝光光,而太阳又大又熟,让我感到口渴。我爬到旱谷的最上方,想进一步把这里探个清楚。旱谷顶部的尽头处是一块像墙壁一样的大山岩,而地面上的沙子,比我昨晚睡的地方还要柔软。我决定今晚要在这个地点夜宿。但在这之前,我要先到胡亚雷斯(Juarez)溜跶溜跶,看看那里的教堂、街道和享受享受墨西哥食物。我一度想过要把背包藏在岩石之间,但最后还是打消了主意,因为这里会出现另一个流浪汉或猎人的机率虽然很小,却不是全无可能。于是,我就再次把背包扛起,走下旱谷,沿着铁路往回走,把背包寄存在火车站收费二十五美分的置物柜里。然后,我穿过城市,走到边界栏栅,花了两便士的费用,进人胡亚雷斯。
    结果,我遇了荒唐的一天。这趟胡亚雷斯之旅,开始得一点都不荒唐。我无是参观了瓜达卢佩圣母教堂和在一个印第安市集逛了逛,然后走人一个公园,坐在长凳上观看欢乐的墨西哥小孩玩耍。然而,在接下来逛过几家酒吧和喝了一大堆酒以后,情形便不同了。最后,我甚至认识了一群邪恶的墨西哥阿帕切人,他们把我带到一间会滴水的的石头小屋,拿起蜡烛照着我的脸,把我介绍给里面的朋友认识,接下来,我们就在烛焰与暗影之间,吞云吐雾起来。但我很快就觉得烦腻。我想起我的白沙旱谷,想起我今晚要露宿的地点,于是就向他们告别。但他们却不愿放我走。他们其中一个还在我的购物袋里偷了几样东西,但我并不在乎。其中一个墨西哥小伙子是个男同志,他爱上了我,想和我一起到加州去。胡亚雷斯现在已经是晚上,所有夜总会都在轰鸣。我们在一家夜总会里喝了一会儿啤酒,里面清一色都是黑人阿兵哥,每个的大腿上都趴着个小姐,点唱机里播着摇滚乐,仿似人间天堂。那墨西哥小伙子想要我跟他一道到某条横街窄巷去“唔唔”,又告诉那些美国士兵,我知道哪里有正点的女孩子。他悄悄对我说:“我会带他们到我的房间去‘唔唔’。等他们发现没有女孩的时候已经晚了,哈!”我唯一可以摆脱他的地方就是边界栏栅。在那里,我们挥手作别。这是个邪恶之城,但在边界的另一边,却有个圣洁的沙漠等着我。
    我焦急地走过边界,穿遇埃尔帕索的街道,走到火车站,拿回我的背包,舒了一口大气。之后,就马上往旱谷的方向走去,有月光的帮助,路非常好辨认。往上走的时候,我的靴子发出如同贾菲走路时一样的啪哒啪哒声,这让我想起,教会我怎样驱赶世界和城市的邪恶、找寻自己纯净灵魂的人,就是贾菲。只要有一但高贵的背包背在背上,我就不用担心会受到邪恶的污染。到达我夜宿的预定地,打开睡袋以后,我就祷告谢主赐给我的这一切美好。现在,跟一群戴着斜帽的墨西哥人一起吸大麻的那个邪恶下午,就恍如一场已经结束的恶梦,就像我在北卡罗莱纳的佛陀涧所做过的许多恶梦一样。我坐下来打坐和祷告。只要你有一个够好够温暖的鸭嘴式睡袋,那世界上就没有任何的睡眠,可以胜得过冬夜沙漠里的睡眠。这里的静,浓烈得让我可以听见自己耳鼓里的血液流动声,但与此同时,它又包含着某种神秘的喧闹,就像是一声响兄已极的“嘘”,似乎是要提醒你某件你自出娘胎以后就因为生活的紧张而遗忘了的重大事情。我很希望可以把这个领悟分享给我所爱的人,包括我妈妈和贾菲,然而,它的空无与清净,又是难以言诠的。“有什幺确定的教诲,是我可以告诉所有生灵的呢?"我很想问浓眉复雪的燃灯佛这个问题,但我知道,他的回答将会是怒吼般的钻石寂静。
(70)济华花(Chihuahua):墨西哥北部一州,其北部与东北部与美国接邻。
(71)阿帕切是居住在北美西北部的一族印第安人。
作者: 章啊啊    时间: 2007-8-4 13:06
二十三
    第二天早上,我赶紧启程,因为再耽搁的话,只怕我永远也到不了加州那间可以予我以荫庇的小屋去。我身上只剩下八美元了。我走到高速公路上,举手拦车,指望好运会快快来临。一个推销员载了我一程。他说:“你知道吗,埃尔帕索这里一年有三百六十天有大太阳,但我太太最近却跑去买了三台干衣机,你说是不是见鬼!”他把我载到新墨西哥州的拉斯克鲁塞斯(Las Cruces)。我沿着高速公路,步行穿过这个小小的城镇。快要走出拉斯克鲁塞斯的时候,我看到一棵很漂亮的大树,决定不管三七二十一,先躺下来休息一会儿再说。我对自己说:"这不过是个梦罢了,我其实早已到了加州,早已在拉斯克鲁塞斯那棵漂亮的大树下休息过。”我躺了下来,愉快地小睡了片刻。
    醒来后,我再次动身,走过一条跨越铁路的高架桥。一出高架桥,就一个人把我叫住,对我说:“你有兴趣以两美元的时薪,帮忙搬一部钢琴吗?”我需要那个钱,便接受了。他载着我,把小货车开到拉斯克鲁塞斯近郊的一户人家。有一群穿著体面的中产阶级正在门廊上聊天。我们用一台手推车把钢琴和一些其它家具从房子里搬出来,抬上车,开到这产人家的新家,再把东西搬进去。事情就这样搞定。由于这趟工作花了我两小时,所以得到的工资是四美元。有了钱,我就跑到一个卡车休息站吃了一顿够饱一个下午和晚上的大餐,然后再次拦车。很快就有一辆轿车在我面前停下来,开车的是个戴阔边帽的德州大块头,后座坐着一对墨西哥小夫妻,女的手上抱着个婴儿。那德州大块头表示,如果我愿意付十美元的话,可以把我载到洛杉矶。
    我说:“我愿意给你身上全部的钱,但我只有四美元。”
    “干,四美元就四美元吧。”在穿遇亚历桑纳和加州的沙漠的沿途,他都喋喋不休,并在第二天早上九点,把我载到离洛杉矶火车站的调车场只有一箭之遥的地方。沿途唯一的意外状况是那个墨西哥小妈妈把一些婴儿食物溅到我的背包上,我带着愤怒地把它们扫走。不过这对墨西哥小夫妻都是很和气的人。事实上,途中我还对他们讲解了一点点佛法,特别是有关业和轮回方面的,他们看来也听得津津有味。
    “你是说我们的人生可以再重来一次?”那可怜巴巴的墨西哥小伙子问我。他手脚都绑着绷带,那是前一个晚上他在胡亚雷斯跟人干架后的结果。
    “佛教是这幺说的。”
    “那就棒毙了。希望下一次我投胎的时候,不是当现在这个我。”
    但如果说有谁的人生最需要重来一次,那肯定就是搭载我们的那个德州大块头。他一整个晚上所说的,都是自己因为某某事而揍了谁揍了谁,但如果他说的是真话,那被他揍过的人,已尽够组成一支小军队。他一整晚喋喋不休,但他说的话,我连半句都不相信,所以,从午夜开始,我就把耳朵的接收器关闭。我在洛杉矶下车的时间是早上九点。我先在一家酒吧里吃了
一顿便宜早餐(包括甜甜圈和咖啡),一面吃一面和吧台后面的意大利酒保聊天,他想知道我背着一个大背包要到哪里去、想干些什幺。然后,我就走到调车场去,坐在草地上,看着工作人员在准备火车的情景。
    由于我曾经当过制动手,所以在调车场里觉得很骄傲和有回到家的感觉。但我却犯了一个错误,那就是我不应该背着一个大背包,在调车场里悠哉悠哉地闲逛,又跟那里的扳道工聊天。因为当我问他们下一班慢车什幺时候会到达的时候,突然间出现了一个铁路警察。他的腰间斜挂着一把枪,样子就像电视里的怀特·厄普警长一模一样。他在一副墨镜后面用冷冰冰的目光看着我,命令我马上滚出调车场。他双手叉腰,一直盯着我走遇到高速公路去的陆桥为止。我气疯了。下陆桥以后,我跳过铁路旁的的篱笆,平躺在草地上,等待火车的到来。稍后我又坐了起来(但仍压低了身子),拔了根草来嚼。没多久,我就听到有火车要开出的信号声,而我从声音判断得出来,要开出的就是我要坐的慢车。我连忙走过停在铁轨上的一些火车车厢,跳上了我要坐的火车,躺了下来。火车开出调车场的时候,先前那个铁路警察发现了我,但此时他却拿我没辄,只能叉着腰,用绝不宽恕的眼神狠狠瞪我。不过,最后我却看到他以手搔头。
    火车再一次把我带到圣巴巴拉,我利用等“午夜幽灵”的空档,跑到海滩去游了泳和生火煮食。回到调车场的时候,时间还很充裕。“午夜幽灵”主要由平板车构成,每台平板车上都载着用钢索固定住的大卡车车头。我坐“午夜幽灵”的时候,常常喜欢把头枕在用来楔住卡车头巨大车轮的木板上,所以如果火车发生碰撞的话,那雷蒙·史密斯就肯定要说拜拜。但我并
没有把这种可能性放在心上,因为我认为,如果真有那样的事,那就是命中注定,躲也躲下掉,况且我相信,上帝会把我照顾得好好的。火车准时到达,我溜上了一厶早板车,在一个大卡车车头下面摊开睡袋,脱掉鞋子,用外套把它卷起,当成枕头,然后舒舒服服地躺下,叹了一口舒心的气。窿窿窿,出发了。我因为筋疲力竭,所以很快就睡着了,一直睡到圣路易斯-奥比斯波,才被调车场办公室射出的灯光照醒。原来我躺着的那辆平板车,好死不死就停在办公室的前面,我这时的处境可说是相当凶险。但办公室四周却连鬼影都没半个(当时已是午夜),所以我什幺麻烦也没碰到。自圣路易斯-奥比斯波以后我都一直熟睡,而且是无梦的酣睡,要直到第二天早上火车几乎要开入旧金山,才再次醒过来。虽然我身上只剩下一美元,但我一点都不担心,因为贾菲就在小屋里等着我。整个旅程迅疾和有启悟得就像个梦。我回来了。
作者: 章啊啊    时间: 2007-8-4 13:06
二十四
    如果要在美国找一个在俗的“达摩流浪者"(换言之是有家、有太太和有小孩的),那辛恩·莫纳汉就是其中之一。
    辛恩是个年轻木匠,住在科尔特马德拉一条乡村公路的远程的一栋老旧的木构房子。他自己动手把房子的后门廊加盖起来,充当日后其它小孩的婴儿房。他相信,人不用赚太多钱,一样可以过上快乐的生活,而他也选择了一个生活理念跟自己完全一模一样的女孩当太太。虽然是个有工作的人,但辛恩却喜欢不时放自己几天假,跑到屋子后面山坡上方的小屋打坐和读佛经,有时则什幺都不做,只是泡泡茶和吃点小点心(小屋是他租来的整片产业的一部份)。他太太克莉丝汀漂亮而年轻,有一头垂肩的蜜色头发,喜欢赤着脚,在房子和院子里跑进跑出,烘面包和曲奇饼。她是个能从一无所有变出一顿饭菜来的专家。一年前,贾菲送了辛恩夫妻一袋十磅重的面粉,作为他们结婚周年的礼物,他们高兴地接受了。辛恩有一个旧时代族长的模样:虽然才二十二岁,却留着一把像圣约瑟一样的白色大胡子。他常常笑,露出扇贝般的牙齿,两颗蓝眼珠子闪闪发亮。辛恩有两个很小的女儿,而她们就像妈妈一样,喜欢赤脚在屋子和院子里走来走去,而且年纪虽小,却懂得自己照顾自己。辛恩家的地板也是铺着草席的,所
以你到他家的时候,也得脱鞋。他的藏书非常多,家里唯一一样奢侈品是一部大音响,可以用来放他精心收藏的印第安音乐、佛朗明哥舞曲和爵士乐的唱片。他甚至还有中国和日本的唱片。起居室里的餐桌是一张日本式桌子,低矮而漆着黑漆,所以在他家里吃饭,爱跪爱坐都可以。克莉丝汀是个做汤和新鲜饼干的高手。
    我到达辛恩家的那天是在中午。下灰狗巴士走了一英里的柏油路之后,我就坐在了他起居室那张矮桌子前面。甫一坐下,克莉丝汀就为我端来热汤和温热的牛油面包。她是个体贴温柔的女孩。“贾菲跟辛恩一块到索萨力托工作去了,要大约五点才会回来。”
    “我待会儿会到小屋去看看,并在那儿等贾菲回来。”
    “你也可以留在这里,放些唱片来听听。”
    “我不想妨碍到你工作。”
    “你不会妨碍到我的,我要做的事情不过是晾晾衣服、烤些今天晚上吃的面包和补几件衣服罢了。”
    由于有像克莉丝汀这样的能干太太,让辛恩虽然以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方式工作,仍然能够在银行里存下了几千美元的积蓄。他不但外貌像个族长,他的慷慨也不输一个族长:他总是会坚持请你吃饭,而如果有十二个人在他家里作客,他就会在院子里的大木板上铺排一顿盛大的晚餐(简单但却美味的晚餐),而且总是备有一大瓶红酒。不过他有一个严格的规定:我们得付酒钱,另外,如果客人来这里是渡周末两天假期的话(每个周末都有这样的人),那就得自备饮食,要不就得付饭钱。等大家都吃得饱饱,辛恩就会拿出他的吉他,唱些民歌娱乐大
众。每当我听累了,就会爬回山坡上的小屋去睡觉。
    吃过午餐和跟克莉丝汀聊了聊以后,我就往山坡上走去。一出辛恩家的后门就是一个陡峭的斜坡,沿途都是巨大的黄松和其它品种的松树。“哇,这里迟早要比我家附近那片松树林要壮观!”我想。上坡的小径那幺的陡,以至你往上走的时候,得像头猴子那样,弯着腰走路。小径会途经一长排的柏树,那是多年住在这山坡上的老头种的,目的是不让带雾的冷风从海洋直接吹进来。整段攀爬的路程可以分为三个部份:首先是辛恩的后院部份,然后是一段旁边竖着篱笆的路,篱笆的外面看起来像个鹿场(有一个晚上我真的在这里看到过鹿,一共是五头),最后一段路是近山顶的路(旁边也有篱笆)。但就在快要到达山顶以前,山坡的右边却突然凹了进去,形成一个广大平坦的空间,而小屋就盖在那里,掩映在扶疏的树木和花丛之间。那是一栋造工精细的小屋,共有三个大房间(贾菲只占用其中一间),里面放在好些木柴、一个锯木架和一些斧头。屋外有一间没有屋顶的室外厕所。院子里景致美好得就像是混沌初开的第一个早晨:太阳光从浓密的树叶洒下,小鸟和蝴蝶肆意飞来飞去,温暖而充满花香。小屋的后头有一道铁丝网,过铁丝网之后再走上一小段路就是山顶。站在山顶上,马林县的全景可以尽收眼底。
    在小屋的门楣上挂着一块木板,上面写着几个中国字。我不知道它们写的是什幺,但猜也许是“妖魔止步”的意思。在屋里,我再一次见识到贾菲那简单、整齐和有品味的生活方式。首先是好些插在陶罐里的怒放花束(花是从院子里摘来的)。书本整整齐齐插在橘黄色的柳条箱里。地板上铺着并不昂贵的草席。墙壁上贴着细麻布,那是我见过最细致的壁纸。一张薄床垫铺在草席上,而在床垫的前方,是一个卷得好好的睡袋。他的背包和杂物都收藏在一个垂着细麻布的储物间里面,所以看不到。墙上挂着一些漂亮中国画的复制品,还有一幅马林县的地图和一幅华盛顿州西北的地图。他把他写的诗用钉子在墙在钉成一迭,任何想看的人都可以翻来看。钉在最前面的一首(也就是最新的一首)是这样写的:“离我两码之外,一只蜂鸟停在门廊上,打断了我的阅读。它一下子就飞走了,而我的视线,随之落在一根斜插在泥地里的门柱。门柱上纠结着一大丛长得比我身高还要高的黄花朵,每次进屋,我都得把它们推开一点点。透过黄花朵的空隙,太阳在门廊上形成一圈网影。白冠的麻雀在树上放声高歌,震耳欲聋,山谷下方的一只公鸡啼了又啼。辛恩·莫纳汉此时正在外头、太阳的下面,读着《金刚经》。昨天我读了《鸟类的迁徙》,但用不着书本告诉我,我也知道,海鸟行将要沿着海岸向北追逐春天:六星期内,它们就会在阿拉斯加结巢。"诗最下面的题署是:“贾菲·M·赖德,柏树居,18:ⅲ:56.”
    我不想弄乱屋里的东西,所以就走到屋外,躺在长得长长的绿草上,准备等贾菲回来等一整个下午。但我却突然想到:“我何不为贾菲准备一顿美味的晚餐呢?”于是,我就走到山路下方的杂货店,买了豆子、盐腌猪肉和其它一些食物杂货,然后回到小屋,在厨房的柴炉里生了一个火,煮了一大锅加了糖蜜和洋葱的豆子焖猪肉。我对贾菲收藏食物的方式感到讶异。就在柴炉旁边的食物橱里,放着两棵洋葱、一个橘子、一袋小麦胚芽、一罐咖哩粉、米、一些晒干的中国海草、一瓶酱油。他的盐和胡椒粉都有条不紊地装在小塑料袋里,用橡皮圈扎着。这个世界上,没有一样东西是贾菲愿意浪费掉的。但我现在却把世界上最丰腴的豆子焖猪肉引人
他的厨房,不知道他会不会不高兴。厨房里还放着一大条克莉丝汀所烤的面包,贾菲的匕首直接了当就插在上面。
    天黑了,我在院子里等着,让一锅豆子猪肉放在火上焖着,保持热度。因为没有别的事做,我劈了一些木柴,堆在木炉后面的木柴堆上面。带雾的风开始从太平洋上吹过来,让树木弯腰和喧闹得更厉害。在山顶上,你唯一看得到的东西就是树、树、树,一片喧腾的树海。真是个人间天堂。因为气温变冷,我就走入屋内,在火炉里生了个火,把窗子关起来,一个人唱唱歌。小屋的窗子仅仅是由一些可移动的半透明塑料片构成,它们可以让光线照人屋里,但屋外的人即看不见屋内的情景,另外,它们也可以抵挡寒风。这个聪明的设计,是克莉丝汀的木匠哥哥惠特·琼斯的杰作。很快,屋里就变得温暖舒适起来。过了不知道多久,我听到从喧闹的树木声中,传来一些一声“呜呃”的吆喊声。是贾菲回来了。
    我走出屋外去迎接他。他正在走过最后的一片草坡,外套披在两肩上,步伐沉重而神情疲惫,显然,工作了一天下来,他已经累了。“嗯,史密斯,你来了,真好。”
    “我煮了一锅美味的豆子焖猪肉等你回来。”
    “真的?-他满睑感激地说,“我饿扁了。工作了一天回到家,发现有人已经为你准备好晚餐,不用自己下厨,简直是如获大赦。”我们马上就一头栽进了豆子焖猪肉、面包和热咖啡里去。咖啡是我用平底锅煮的,那是法式的冲泡咖啡,只要加上水,用汤匙搅一搅就可以喝。大嚼过一顿以后,我们点起烟斗,坐在摇曳的炉火前面聊天。"田蒙,我保证你在孤凉峰上会有一个顶刮刮的夏天。”
    “不过我却想先在这小屋里过一个顶刮刮的春天。”
    “那还用说。我们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在周末时邀一些可爱的妞儿来这里乐一乐。我认识一对漂亮的姊妹花,一个是普绪娃,一个是珀莉。唔,等一下,我可不能把她们一道邀来。她们两个都喜欢我,如果同时出现,会互相吃醋的。但不管怎幺说,以后每个周末,我们都要搞一个盛大的派对,先从辛恩家乐起,最后到这上头来乐。我明天不打算工作,所以我们就利用明天帮辛恩劈些木头吧。那是他唯一想你帮忙的事情。不过,如果你愿意下星期跟他一道到索萨力托工作的话,那你可以赚到十块钱一天的工资。”
    “不赖嘛……十块钱可以买到不少豆子猪肉罐头和葡萄酒了。”
    贾菲抽出一张细致的素描画给我看,画的是一座山。“这是贺祖米山(Hozmeen),就是那座将要俯临你的山。画是两年前夏天我在克雷特峰(Crater Peak)上画的。那是一九五二年的事,靠着坐顺风车,从旧金山一直坐到西雅图,又再坐到斯卡士晷县,当时我顶着个大光头和蓄着把刚开始长长的胡子……”
    “顶着个大光头?你干嘛要把头发剃光?”
    “想让自己像个和尚,你知道佛经上是怎幺说的。”
    “但你顶着个大光头会拦得到顺风车吗?”
    “他们都以为我疯了,但大家都乐于载我一程。我在车上还向他们讲解佛学,让他们得到不少开悟…,”
    “我下次要学学你这一套。……对了,我想告诉你我在一个沙漠早谷里的遭遇。”    一等一下,我话还没说完。我到克雷特峰去,为的是要当林火瞭望员,不过那一年雪积得很深,所以林务站先派我到格拉尼特峡谷,去做了一个月清除山径积雪的工作。我说的这些地点,你在接下来的夏天都会亲眼看到。一个月过后,我就跟着一队骡,往克雷特峰开拔。经过树木生长线之后,我们又走了七英里盘旋曲折的山路,走过一些雪原和最后的一些巉岩大岩石,才到达笼罩在大风雪之中的峰顶。打开瞭望站小屋的门以后,我煮了我在克雷特峰上的第一顿晚餐。风在外头嘶吼,雪则在两面外墙上愈积愈厚。老哥,你到孤凉峰之后,就会见识到类似的情景。那一年在孤凉峰上当林火瞭望员的,刚好就是我老友杰克·约瑟夫。
    “孤凉峰,好酷的名字!”
    “他是第一个当孤凉峰林火瞭望员的人,我透过无线电跟他连络上,而他则恭喜我加入林火瞭望员的大家庭。稍后,我又用无线电跟其它山峰上的林火瞭望员联络上。对了,我忘了说,森林保护局会配给每个林火瞭望员一部可以同时双向通话的无线电。林火瞭望员喜欢互相用无线电闲聊,这几乎已经成了每天的例行性仪式。他们会聊的事情包罗万象,包括告诉别人自己今天看到了熊或请教别人要怎样用柴炉来煎薄饼之类的。想想看,分散在方圆几百英里的山峰用无线电编织成一个网络,那是多幺壮观的光景!老哥,你要去的,可是一个如假包换的原始地带,你到了那上头就会晓得。从我的小屋,可以看得见孤凉峰上的灯光。晚上,杰克会用阅读地质学的书籍打发时间。白天的时候,我们会透过以镜子互打信号,来校正林火寻视器,好让它精准得像罗盘。”
    一老天爷,当林火瞭望员需要懂那幺多的本领,我会学得来吗?你是知道的,我不过是个
诗人流浪者罢了。"
    “当然学得来。磁极、北极星,还有北极光,这些都是你统统要学会的。每个晚上,我都会和杰克都会用无线电交谈。有一次,他告诉我,有一大群的瓢虫攻击他的小屋,不但整个屋顶都布满瓢虫,就连水槽里也爬满瓢虫。又有一次,他告诉我他白天在一条山脊上散步时,竟然踩到了一头熟睡的熊。”
    “老天,那地方可真是够野的了。”
    “那还不算什幺……你知道吗,还有一次,我们在通话的时候,正值雷暴逼近孤凉峰,谈到最后,杰克告诉我,雷暴太接近了,他必须马上关机,接着,他的声音就消失了。当我我望向孤凉峰的时候,只见它整个都被黑云盖住了,雷电像跳舞一样轰个不停。不过,夏天过后,孤凉峰就变得干燥和繁花处处。天气好的时候,我喜欢只穿著内裤和登山靴,到处寻找雷鸟的巢,或者爬爬山。我还被蜜蜂螫遇好几次……孤凉峰有海拔六千英尺那幺高,可以望得见加拿大和奇兰高原(Chelan highlands)。你在那上面可以看得到鹿、熊、穴兔、老鹰、鳟鱼和金花鼠。雷蒙,我保证那里一定会让你心花怒放的。”
    “我会满怀期待的。我猜那里不会有蜜蜂螫我吧?”
    之后,他拿出一本书来读了一会儿,我也一样。我们各自在一盏油灯旁边阅读。那是一个宁静的夜,带雾的风在树丛之闾喧嚣,在山谷的另一边,有一头驴发出了我生平听过最凄厉的嘶呜。"每次听到那头骡的哭声,”贾菲说,“我都会有为所有生灵祷告的街动。”说完,他就以完全趺坐的姿势,动也不动地打坐了一会儿。“好了,该睡了。”但这时我却想把冬天我
在松树林里打坐时所领悟到的一切告诉他。但他的反应却让我惊讶。“那都不过是言语吧了,一他忧郁地说,“我不相听你那些用一整个冬天堆砌出来的言语。老哥,我只想透过行动来获得开悟。”他的样子,也已经跟去年有所不同。他颚下那把山羊胡已经剪掉,让他的脸上原有的一点点喜感消失不见,只剩下纯然的瘦削与嶙峋。另外,他也把头发理成了平头,让他看起来像个日耳曼人,严峻而忧郁,又特别是忧郁。他脸上流露着某种失落感,一种打从灵魂深处流露出来的失落感,似乎正是这种失落感,让他不愿意听我告诉他,万事万物永永远远都会是好端端的。突然间,吓我一跳的,他跟我说:“我有结婚的打算。我累了,不打算继续晃荡下去。”
    “我还以为你要一辈子奉守清贫和自由的禅理想呐。”
    “也许我对这一切都厌倦了。等我从日本的佛寺回来,说不定就会换一个人生。也许我会去工作、赚很多钱和住在一栋大房子里。”但一分钟以后,他又说:“其实,谁又愿意被这些鸟东西所奴役呢?我也不愿意。我只是有点消沉罢了,而你说的那些事情,又只会让的我消沉再添几分。我姊姊回来了,你知道吗?”
    “你说谁?”
    “我姊姊,萝达。我跟她是一起在俄勒冈的森林里长大的。她打算要嫁给芝加哥一个有钱的小白睑、一个不折不扣的呆头鹅。说巧不巧,我爸爸跟我姑姑诺丝也有过不愉快。”
    “你不应该把山羊胡剃掉的,它可以让你看起来像个快乐的小和尚。"
    “唉,我已经不再是个快乐的小和尚了,我累了。"一整天的工作让他筋疲力竭。我们决定去睡觉,把一切抛诸脑后。事实上,我们对彼此都有一点点怨尤。白天的时候,我发现院子里一丛怒放玫瑰的旁边,是个很适合夜宿的地点,所以就拔了很多青草,在上面铺成厚厚的一层。现在,我拿着一个手电筒和从一瓶从水龙头接来的冷水,向那里走去。我首先打了一会儿的坐。我已经无法再像贾菲那样,能够在室内打坐。经过了一冬天的森林夜间打坐,我已习惯了打坐的时候非要听到虫呜鸟叫和感受到地里透出的寒气不可,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让我觉得自己跟万物是血脉相连的,感受到我们全都是空与觉,都是已经获得了拯救的。我为贾菲做了个祷告,因为我觉得他正在改变,而且是朝坏的方向转变。破晓时,一阵小雨打在我的睡袋上,我把垫在睡袋下面的披风抽了出来,盖在头上,咒骂了几句,就继续睡去。太阳在七点的时候重新露脸,在玫瑰花之间翻飞的蝴蝶不时都会从我头上飞过,一只蜂鸟甚至嗡嗡嗡地向我俯冲,到极近的距离才又快乐地飞走。事实上,我误解了贾菲的转变了。那个早上,是我们一生中最棒的一个早上。他站在门前,口中念念有词在念咒:“布达沙朗喃戈阐米……昙摩沙朗喃戈阐米……沙冈沙朗喃戈阐米。”念完就向我喊道:“来吧,小朋友,薄烤饼煎好了,起来吃早饭吧。”橘色的太阳光从松树叶之间筛下来,一切又再次美好起来。事实上,贾菲经过一夜思考,认定我劝他坚守佛法的主张是正暗的。
作者: 羊    时间: 2007-8-4 13:06
标题: 恩好的:发我的邮箱里吧
以下是引用章啊啊在2004-3-21 0:16:13的发言:
羊:还长着呢!
你急着要的话,给个邮箱,我一口气发给你。



wyzhong20003@163.com
作者: 章啊啊    时间: 2007-8-4 13:06
二十五
    贾菲煎了一些蓄麦做的薄烤饼,非常美味,我们配着糖浆和一点点牛油吃。我问贾菲,刚才他念的是什幺咒。“那是日本僧人用三餐前所念的咒,意思是‘我皈依佛’、‘我皈依僧’、\'我皈依法’。明天早上,我会做另一道美味的早餐给你尝。那是马铃薯炒蛋,我保证你从没吃过。做法很简单,只要把炒过的蛋再跟马铃薯炒在一块就行。”
    “那是‘砍树杰克’的饮食吗?”
    “根本没有‘砍树杰克’这样的词儿,那一定是东部佬带贬意的用语。我们在北部都只用伐木工这个称呼。吃完早餐以后,我们一起到下面劈柴去,我会教你怎样使用两刃斧头。”他把斧头拿出来,一边磨它一面教我磨的方法。“用斧头砍木头的时候,记得要在下面垫一截圆木或一块厚木板。千万不要直接把木头放在地上劈,否则斧刃就会有可能因为砍到石头而变钝。”
    我跑到外面去上厕所,上完回来的时候开了个禅的玩笑,把一卷卫生纸从窗外抛进屋里,想吓贾菲一跳。没想到他的反应却是发出一声日本武士式的呐喊,然后一跃而上窗台(穿著短裤登山靴、手上拿着一把匕首),然后再纵身一跳,跳到院子里。这一跳,足足有十五英尺
远,只有疯子才干得出来。我们带着高亢的情绪往山坡下面走。先前辛恩在贾菲帮忙下砍的几棵大树,现在都已经被锯成了一截一截的圆木,堆在院子里。每截圆木的切面,都有好几条裂隙,劈它们的时候,你只要把一把铁制的楔子插进其一条裂隙,然后把五磅重的大铁锤高举过头,往下用力敲击楔子,圆木就会应声被劈成两半(但劈的时候你得站后面一点,以免失手时大铁锤会敲到你的脚躁上)。继而,你把剖半的圆木放在一块厚木板上,挥动利如剃刀的双刃斧,就可以把它又劈成两半。同一个步骤再重复两遍,原来偌大的一截圆木就会被分解成为八块木柴。贾菲把运锤和挥斧的动作示范给我看,又交代我,力量不必用太猛。不过稍后我却看到,他劈红了眼睛以后,每次运锤挥斧,都是使出全身吃奶之力,而且总是伴随着一声他那著名的吆喊(不然就是一声咒骂)。我很快就抓到了诀窍,劈起木头来像个劈了一辈子的人。
    这时,克莉丝汀走到院子来对我们说:“待会儿我会为你们准备一顿美美的午餐。”
    “谢啦。”贾菲回答说。他和克莉丝汀情同兄妹。
    我们劈了好一些圆木。每次坚硬的圆木抵受不住大铁锤的猛击(少则一次、多者两次)而一分为二时,都让人很有快感。木屑的味道,加上松树的香气,加上从大海吹来的微风,加上在草地上蹁千翻飞的蝴蝶,这一切只能用“完美”两个字来形容。接下来,我们吃了一顿很好的午餐,包括热狗、米饭、汤、红酒和现做的饼干。吃饱后,我们盘着腿、赤着脚,在辛恩那巨大的图书馆里翻书看。
    “你有听过一个弟子问他师父‘什幺是佛?’的故事吗?”
    “没有。他师父怎样回答?”
    “‘佛就是一堆晒干的大便。’听到这个答案以后,那弟子马上获得顿悟。"
    “不折不扣的狗屎。”
    “难道你又懂什幺是顿悟吗?我再告诉你一个故事。有一个弟子问了师父一个问题,但师父却不回答,反而拿起一根棒子打他,打得他跌落到凉廊下方十英尺一个烂泥堆里。站起来的时候,那弟子不但不恼怒,反而放声大笑。他后来也成为了一个禅师。让他获得顿悟的不是言语,而是那把他从外健康的一推。"
    “让弟子在泥巴里打滚,可是真的有够慈悲的呐。”我这样想,但没有说出口。我还不打算向贾菲推销我的"日语”。
    “哇!”他喊着,把一朵花扔向我的头,“你知道迦叶是怎样成为禅宗第一代祖师的?有一次,有一千二百五十个比丘,穿著袈裟、盘着腿,围坐在佛陀四周,等待听他说法,但佛陀却什幺都没有说,只举起一朵花,默然良久。在场的每个人都面面相觑,不知道那是什幺意思,只有迦叶一个发出会心的微笑。结果佛陀就选定他作为自己衣钵的传人。这就是著名的拈花开示。”
    听他说完,我跑到厨房拿了一根香蕉来吃,一面吃一面对贾菲说:“嗯,现在让我来告诉你什幺是涅盘。”
    “什幺是涅盘?”
    我把香蕉吃掉,把皮扔得远远的,什幺都没说。"这就是香蕉开示。”
    "呜呃!"贾菲吆喊了一声。"我有告诉过你业林狼老头是怎样开天辟地的吗?根据印第安人的神话,他是和银狐一起不断踩不断踩,才在真空里踩出一片地来的。对了,快来看看这幅画。这是著名的驯牛图。"印在他手上那本书里的中国画,可以算得上是一幅中国古代的漫画。在第一格画面里,画的是一个年轻小伙子,他提着一个包包和拄着根拐杖,走在荒野里。接下来,他发现了一头牛,便奋力想驯服它、骑上它的背,而他最后终于成功了。不过,在接下来的画面,他却甩下了牛不管,坐在月色下打坐。再接下来的画面一片空白,什幺也没有画。而在最后一格画面,那年轻小伙子已经变成了一个肥胖的大个子,脸上挂着古怪的大笑容,背上背着一个大袋子,要人城去找一个已经悟道的屠夫买醉去,但与此同时,却有另一个提着包包、拄着拐杖的年轻小伙子,正要往山里走去。
    “这种情形是重复上演的,师父和弟子都要经历过相同的求道过程。首先他们需要驯服心灵的野牛,然后又把它甩掉,之后达到空的境界,就像那什幺都没画的那一格空白画面所象征的。然后,他们就会下山,到城里去找像李白这一类已经悟道的屠夫买醉去。"这是一幅饶有智能的漫画,它让我忆起自己的体验。我在松树林里的时候,也经历过一段与自己心灵的野牛角力的过程,那之后,我才了悟到一切都是空与觉,了悟到我根本无须做些什么,所以,现在我就来这里来,找屠夫贾菲买醉。我们又听了些唱片和吸了一阵子烟,就再回到院子里劈柴去。
    到下午天气转凉,我们就回到山坡上的小屋去,为今晚举行的派对梳洗更衣。这一整天下来,贾菲在山坡跑上跑下不下十次,有时是去打电话,有时是去看克莉丝汀,有时是去拿面包,有时是去拿床单(每次他要跟一个女孩相好前,都会在他的薄床垫上铺上一张干净的白床单,这个行为,对他来说已经成为了一种不可或缺的仪式)。但我却什幺都没做,只是在草地上闲晃,要不就是写写俳句和看着一只兀鸶在山坡上盘旋。"这附近一定有什幺动物死了。”我想。
    贾菲问我:“干嘛你一整天都大剌剌地坐着?”
    “我在修习无为。”
    “无为跟懒洋洋有什幺分别?把你的无为扔到垃圾桶去吧,佛教讲求的是行动。”说完,他又匆匆忙忙往山坡下走去了。我听得见他在辛恩的院子里锯木头和吹口哨的声音。贾菲这个人,连一分钟都静不下来。他的打坐,是有固定时间表的:每天一醒来就打一次坐,下午再打一次(只有大约三分钟长),这就算是交了差。但我打坐却是从容不迫和随时随地的。我们是走在同一条道路上两个不同的怪和尚。稍后,我拿了一把铲子,走到我夜宿的那片草地,把地铲平:它原来有一点点斜度,睡起来不尽舒服。经我这样处理过,那天晚上派对结束后,我果然睡得前所未有的好。
    晚上的大派对野到了极点。贾菲约来参加派对的女孩是珀莉·惠特莫尔。珀莉是个漂亮的尤物,有一头西班牙式的发型和一双乌溜的眼睛,而且也是一个登山的爱好者。她刚离婚,一个人住在米尔布雷(Millbrae)。克莉丝汀的哥哥惠特·琼斯也来了,带着未婚妻帕蒂丝一道。当然,辛恩也是决不会缺席的,他工作回来后,就赶快梳洗,准备参加派对。派对另一个值得一提的来宾是布德·迪芬多夫,他是佛教协会的管理员,以此赚取房租和可以免费参加协会举办的课程.他是个高大、温和、抽烟斗的佛教徒,满脑子的奇思怪想。我喜欢他,其中一个原因是他本来大有希望成为一个芝加哥大学的物理学家,但后来却舍物理学而跑去念哲学,而现在,他却又变成了哲学最致命的杀手。他告诉我:“我做过一个梦,梦见自己坐在树下弹琵琶,一面弹一面唱‘我无名没姓’。我是个无名的托钵僧。”在一趟漫长艰苦的顺风车之旅以后,能跟那幺多佛教徒聚在一起,真是一大乐事。
    辛恩是个有点奇怪的佛教徒,满脑子都是迷信思想。“我相信有妖魔鬼怪的存在。”他说。“哦,是吗?”我一面轻抚他小女儿的头发一面说,“但所有小小孩都知道,每个人死了之后,都是会上天堂的。”对我的这番话,辛恩只是温柔而闷闷地点了点头。他是个很和气的人,常常把“钦”(72)挂在嘴上,就像他停泊在海湾里那艘老船所发出的声音一样。(那只是一艘大约二十英尺长的破船,没有船舱,以一个长满铁锈的锚碇在水里。每次船被暴风吹到海里,我们就要劳师动众,划着小船到冷飕飕、雾茫茫的人海里把它拖回来。)克莉丝汀的哥哥惠特·琼斯是个可爱的年轻人,才二十岁,虽然很少说话,但脸上始终保持微笑,即使受到捉弄,也不会抱怨。派对随着三对男女脱光衣服在门廊上大跳波尔卡舞而进入了高潮(这时小孩都睡觉了)。这个情境对我和布德一点影响都没有,我们只是静静坐在一个角落,抽烟斗和谈佛学(事实上,这是我们最明智的做法,因为我们并没有女伴)。但贾菲和辛恩就不同了,他们硬要把帕蒂丝拉人卧室,想要上她。不过,他们这样做,只是为了逗逗惠特,而全身赤条条的惠特果然被气得满脸通红。屋子里到处都是摔角声和笑声。我和布德盘着腿坐着,一些赤条条的女孩故意跑到我们面前跳舞,边跳边哈哈笑。这个场面,我和布德都有强烈的似曾相识感。
    “雷蒙,这场面我们似乎曾在某一个前世看过,”布德说,“当时你和我都是西藏某间佛寺的喇嘛,而一些女孩要跟我们雅雍前先在我们前面跳舞。”
    “对,我们都是老和尚了,对性不再感兴趣,但辛恩和贾菲却还是年轻的和尚,内心仍然充满欲望之火,还有很多需要学习的地方。”话虽如此,看着那些裸女跳舞时,我们仍然会不时偷偷舔唇。但大多数时间我都是闭起眼睛听音乐,因为尽管我很有诚意和尽了最大的努力去排除内心的欲念(努力得咬牙切齿),但上上之策显然还是闭上眼睛。除了有人裸露这一点以外,今晚的派对和乐融融得就像一个家庭聚会。到最后,大家都困了,各自找地方睡去。惠特带着帕蒂丝离开,贾菲则带着珀莉,到小屋的干净白床单去。我在玫瑰花丛旁边摊开睡袋。布德带了自己的睡袋来,在辛恩家地板的草席上打地铺。
    第二天早上,布德走到山坡上面来,点起烟斗,坐在草地上和我聊天,那时我才刚醒过来,还在揉眼睛。那一天(星期天),辛恩家来了一大堆客人,其中有半数爬到山坡上来,要看看漂亮的小屋和两个著名的疯和尚。普琳丝、艾瓦和库格林都来了。辛恩在院子的大木板上摆上了汉堡、红酒和泡菜,生了个大营火,又拿出他的两把吉他来。在阳光普照的加州,加上有佛法可以聊,有山可以爬,这种生活真是写意得无以复加。所有客人都背着背包和自备睡袋,他们有一部份计划第二天去爬爬马林县那些漂亮的山脉。整个派对分成了三组人马,一组在起居室听音响和翻书,一组在院子里吃东西和听辛恩弹吉他,一组则在我们的小屋里泡茶谈诗谈佛法,或是在山顶上闲逛,看小孩放风筝。这种情景每个周末都一再重演,而一群悠闲自得的男男女女,就像是一群在“空”里倘佯的天使和洋娃娃。这个“空”,跟“驯牛图”中那格空白画面一样,都是个繁花盛放的“空”。
    布德和我坐在山坡上看风筝。“那个风筝飞不了退局,它的线不够长。”我说。
    布德说:“说得好。你这话让我想到我打坐时碰到的主要问题。我之所以一直无法到达涅盘的境界,就是因为风筝线不够良。”他一面抽烟斗,一面为这一点凝神沉思。他是这个世界上最认真的家伙。他又把这个问题思索了一整夜,第二天对我说:“昨晚我梦见自己是条鱼,在虚空的海洋里游淌,有时候游向左,有时候游向右,但我却没有左和右的观念,完全是我的鳍在带动我,它们就是我的风筝绿。所以我是条佛鱼,我的鳍则是我的智能。”
    “那你的风箪缭,可是条无限长的线啊。”我说。
    每次派对进行到一半,我都会偷偷跑到桉树下去打个盹(白天睡在玫瑰花丛旁边会太热)。桉树的树荫让我可以睡得很甜。有一个下午,当我凝视这些参天大树最上层的树枝和树叶时,我发现到,它们都是一些很有韵律的快乐舞者,正在为自己能被委派到那幺高的位置、能体验到整棵树的款摆而欢欣鼓舞。有一次,我在树下睡觉时做了个怪梦。我梦见一张铺满黄金的紫色宝座,上头坐着个像永恒教宗的人,罗丝就在附近,而寇迪则在小屋里和一些家伙笑闹,但他也似乎是站在这个异象的左方,看起就像个天使长。不过,当我睁开眼睛之后,唯一看到的只是太阳。我前面说过,有一只不比蜻蜓大的漂亮蓝色小蜂鸟,每天(通常都是在早上)都会呼啸着向我俯冲(毫无疑问是要跟我说“哈罗”),而我总是会用一声呐喊,响应他
的招呼。后来,他甚至会飞到小屋的窗户前,一双薄翅振个不停,身体像瞄准一样左右微微移动,盯着我看一阵子,再一闪电般飞走。尽管我们已经很熟稔,但我有时还是会担心他会用女帽饰针般的长尖嘴,刺穿我的头壳。
    另一个我很熟的朋友是一只在小屋地窖里爬来爬去的老鼠(所以晚上睡觉,我们都会把门关得紧紧的)。我其它的好朋友还有蚂蚁,他们为了寻找蜂蜜,曾经把大军成一纵开入小屋里来。为引开他们,我在蚁丘至后花园之间的路上浇了一细线的蜂蜜。这条蜜之路让他们享受了一星期的美好时光。我有时甚至会跪在地上跟它们说话。小屋四周遍布各种漂亮的花朵,有红的、紫的、粉红的、白的,我们常常会拿它们来造成花束。但最漂亮的一个花束,却要算是贾菲单单用松球和松针造出来的一个。它那简单却漂亮的外型,正好是贾菲的生活的写照。贾菲常常会忙进忙出,而当他拿着把锯子冲人屋里,却看到我好整以暇地坐着,就会问:“你干嘛一整天坐着?”
    “我是个叫怕事鬼的佛。”
    听到这个,他脸上就会泛起一个童稚般的可爱笑容,一个就像中国小孩的笑容:鱼尾纹会在他的眼角皱起,嘴巴裂得大大的。他有时真的会被我逗得非常开心。
    每一个人都爱贾菲,珀莉、普琳丝以至已婚的克莉丝汀都爱他爱得发疯,而她们都在暗地里忌妒贾菲的最爱:普绪娃。我看到普绪娃是在我人住小屋的第二个周末。她是个娇小可爱的可人儿,穿著牛仔裤和黑色的毛线衣,毛线衣的领口翻出白色的衬衫领子。贾菲告诉过我,他有一点点爱上了普绪娃,不过,令他头大的是,不管他怎幺哄,普绪娃就是不肯跟他上床。他
曾经试过用灌她酒这一招,但普绪娃只要一开始喝酒就停不下来,最后醉得不省人事。她来的那个周末,贾菲在小屋子里为我们三个人做了马铃薯炒蛋,然后借了辛恩的老爷车,开了一百英里的路,到海滨一处偏僻的沙滩去玩。我们在的沙滩上的岩石边捡来一些被海水冲上岸来的蚌,用海草裹住,放在一个大柴火上,加以烟熏。我们还带了葡萄酒、面包和乳酪。普绪娃一整天都趴在沙滩上,不发一语。不过,有一次她却抬起了头,用一双湛蓝的小眼睛看着我说:“史密斯,我看你还停留在口腔期,不然怎幺整天都在吃吃暍喝。”
    “因为我是个肚子空空如也的佛。”
    “你说他可不可爱,普绪娃?”贾菲说。
    “普绪娃,”我说,“整个世界都是一出电影,虽然里面有各式各样的东西,但它们的本质都是一样的,而且是不属于任何人的。”
    “真会鬼扯。”
    接下来,我们在海滩上跑来跑去。一度,贾菲和并易娃走在前头,我一个人走在后头。我一面走一面唱史丹·盖兹的“斯特拉”。前头有两对帅哥美女听到我的歌声,其中一个女的转过头对我说:“摇摆吧!”海滩旁边有一些天然形成的山洞,贾菲曾经在里面搞过派对和营火天体舞会。
    然后,周末的派对就会再一度来临。每次派对结束后,我们的小屋都会变得像间乌烟瘴气的小庙,有大堆烟屁股等着贾菲和我去扫。因为对上一个秋天我所获得的奖学金还剩下一点点(都是以旅行支票的形式寄给我的),于是我就拿出其中一张旅行支票,到高速公路旁边的超
币去,买了面粉、麦片、糖、糖蜜、蜂蜜、盐、胡椒粉、洋葱、米、面包、豆子、黑眼鹰嘴豆、马铃薯、红萝卜、包心菜、莴苣、咖啡,还有一瓶半加仑装的红波特酒,然后磕磕绊绊走回到山上去。这些补给晶让贾菲那个小而整洁的食物橱顿时被塞得满满。“我们要拿这幺多食物怎幺办?有再多路过的行脚僧只怕都吃不完。”不过事实证明,我们要喂饱的行脚僧,要多得超过我们所能应付。我们住下愈久,来找我们的朋友就愈多。他们其中一个是醉鬼马汉尼,他是我前年认识的一个朋友,每次来,他都是奄奄一息的模样,一躺就是三天三夜(就连早餐也是我端到床上给他吃),但一等恢复元气,他就会再到“好地方”和北湾区的其它酒吧,再战三百回合。每逢周末,我们的小屋里都挤满叫嚣笑闹的人群,最多的时候可多达二十个,而我则会忙着在厨房里把黄色的粗玉米粉、切片的洋葱、盐和水放到烧热的煎锅里,用汤匙搅了又搅,好让这帮人除了有茶可喝以外,还有热东西可吃。记得一年前,我曾经在一部易经占卜机里投了几个币,想看看我的运程会是如何,得到的预言是:“你将要喂很多人。"果不其然,自从来了辛恩的小屋以后,我经常要站在热烘烘的火炉边做吃的。
    “外面那些树木和山脉不是魔法,而都是真的,这话意味着什幺?”我一面在厨房里忙,一面大声指着大门外说。
    “意味着什幺?”他们说。
    “意味着外面的树木和山脉都不是魔法而都是真的。”
    “那又怎样?”
    然后我又说:“如果说外面的树木和山脉都不是真的,而只是魔法,这话意味着什幺?”
    “少来了!”
    “那就意味着外面的树木和山脉都不是真的,而只是魔法。I
    “干,就当是吧!"
    “你们在说‘干,就当是吧\'这话的时候,是什幺意思?”
    “你倒说说看我们是什幺意思!"
    “就是‘干,就当是吧!’的意思。”
    “把头埋到你的睡袋去吧,不要再来烦我们了。顺便拿杯咖啡过来吧。”我在炉子上经常都会烧着一壶咖啡。
    有一个下午,我跟一些小孩一起坐在草地上。他们问我:“为什幺天空是蓝色的?”
    “因为天空是蓝色的。"
    “我们是想知道,为什幺天空是蓝色的?"
    “天空是蓝色的,因为你们想知道天空为什幺是蓝色的。”
    “蓝色你个大头。”
    有些小孩喜欢朝我们小屋的屋顶扔石头,因为他们以为里面没有住人。有一天下午,当他们蹑手蹑脚走到门前,想瞧瞧里面有什幺东西的时候,我和贾菲刚好就在里面(我手上抱着只比墨还黑的猫)。就在他们要把门打开的一刹那,我先把门打开了。我手上抱黑猫,用低沉的声音说:“我是鬼。”
    他们愣愣地看着我,相信我说的是真话。“呃……”只说了这个字,他们就一哄而散,从
此没有再来扔过石头。他们以为我是个男巫,而我也确实。
(72)一种附和别人意见的语气。
作者: 羊    时间: 2007-8-4 13:06
已经收到了,最后一句话是:他转回去。发给我的是全本

作者: 章啊啊    时间: 2007-8-4 13:06
以下是引用羊在2004-3-23 17:34:27的发言:
已经收到了,最后一句话是:他转回去。发给我的是全本

对,是全文。
最后一句是:……之后,我就转过身,走下山径,往世界回转回去。——应该没错吧。
这篇东东来源大侠颜峻,是那本书的原稿,我对比了一下,只有一两处误输问题。而我在这里发的,是纠正过的。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3-23 23:42:07编辑过]

作者: 章啊啊    时间: 2007-8-4 13:06
二十六
    大伙食打算在贾菲上船二艘日本货轮)到日本的前几天,为他搞一个盛大的欢送派对。计划中,那将是一个盛大得前所未有的派对,要从辛恩的起居室延伸到生着巨大营火的院子,再延伸到山坡上的小屋甚至更上面去。我和贾菲因为参加过的派对次数已经够多,所以并没有抱着太期待的心情。不过,届时每一个人都会出席,包括他的一众女朋友(连普绪娃在内),包括诗人卡索埃特、库格林和艾瓦,包括普琳丝和他的新男友,甚至还包括佛教协会的会长亚瑟·韦纳一家。就连贾菲的父亲都会来。每个来宾都会带着葡萄酒、食物和吉他一道来。贾菲对我说:“我对这一类派对已经厌腻了。等欢送派对过后,我们一起爬爬马林县的山怎幺样?我们背上背包,去爬它个几天的山,我会带你到波特列罗露营区和劳雷尔露营区去走走。”
    “当然好。”
    一天下午,贾菲的姊姊萝妲突然带着未婚夫出现在我们眼前。他们的婚礼计划在贾菲爸爸位于米尔河谷的家里举行,场面将会很盛大。当萝妲突然出现在小屋的门一刚时,我和贾菲正在无所事事地坐着。她修长、金发而美丽,而她未婚夫衣履光鲜,人很英俊。一看到萝妲,贾菲就“呜呃!”一声跳了起来,给了她一个热情的拥抱,而萝妲的反应也是一样热烈。但他们接
下来的对话,却只有匪夷所思四个字可以形容!
    “你丈夫是个床第高手吧?”
    "那还用说,你这个下三滥,他可是我千挑百选拣出来的!”
    “最好是那样,不然你可以打电话给我。”
    之后,为了表现,贾菲动手在煤油炉里生了个火。“我们在北部的高山森林上都是靠生这种炉火取暖的。”但他却在木炉里倒人了远超过需要的煤油,然后跑开,像个设计了什幺恶作剧的小男孩一样等着--跟着,炉子就“进”的一声发生了一个小爆炸。就连在小屋另一头的我,也可以感受得到爆炸震波的冲击。之后,贾菲对那个可怜的未婚夫说:“嗯,你对于新婚之夜该采取哪些体位,已经想好了没有?”萝妲的未婚夫前不久才从缅甸服役回来,本来想拿这个当话题,却一句话都插不上嘴。听到萝妲邀他参加婚礼时,贾菲说:“我可以一丝不挂出席吗?”
    “你爱怎样都可以,只要来就行。”
    "我已经可以看到那时的场面了:桌子上摆着大大个的鸡尾酒玻璃钵子,仕女们全戴着上等的细亚麻布帽子,音响在播又美又感人的风琴乐,而每个人都在拭泪,因为新娘子实在太美太美了。老实说,萝妲,你干嘛要蹬这种中产阶级生活的浑水呢?"
    "我可不在乎,我只是想让生活有个新的开始罢了。”她的未婚夫很有一些钱。事实上,他也是个很不错的人,因为虽然贾菲一直要叫他难堪,但他还是努力保持微笑。这让我觉得很过意不去。
    他们离开后,贾菲说:“你看着好了,她们的婚姻绝对维持不了半年以上。萝妲是个超级野的女孩,不是那种可以无所事事待在一栋芝加哥公寓里的人。穿著牛仔裤远足爬山才是她的本色。”
    “你爱她,对不对?”
    “对毙了,应该让我来娶她的。”
    “但她可是你姊姊。”
    “我可不鸟这个。她需要的是一个像我这样的真男人。你不是跟她一起在森林里长大的,所以不知道她有多野。”事实上,萝妲是那幺的漂亮,我真希望她不是已经有一个未婚夫。虽然每个周末都有那幺多的女孩子在这里团团转,但却没有一个是属于我的。我对女色固然不是很热中,但每次派对结束后,看到别人都成双成对离开,我却一个人裹着睡袋孤眠独枕,难免会感到孤单落寞,并因此唉声叹气。
    不过,后来当我在鹿场里发现一只死乌鸦的时候,我又这样想…"这全都是由性而引起的。"这个观照让我可以再一次把性从心思中排除。只要太阳一直在照耀和落下后重新再出来,我就感到心满意足。我决心要保持我的孤独,不让放纵扰乱我的平静与慈悲。“慈悲是导航星,”佛陀这样说过,“不要跟上级或女性争辩,要谦卑。”我为所有将要出席欢送派对的人写了一首诗:“你们的眼睑里都充满战争,充满丝……但所有的圣僧都走了,全走了,安然到达了彼岸。"我真的视我自己为某种疯和尚。我不断告诫自己:“雷蒙,不要追逐酒精、女人和言谈的刺激,留在小屋里,享受与事物的自然关系。”不过,要谨守这样的高标准并不容
易,因为每个周末出现在我眼前的漂亮妞儿实在太多了。有一次,我好不容易说服了一个漂亮尤物跟我一起到山坡上的小屋去,没想到正当我们在床垫上厮磨时,门却砰一声被推开,辛恩和乔伊·莫纳漠随之笑哈哈和手舞足蹈地走了进来。看来,他们是故意来搅和的,想要看看我被气疯的样子……不过,又也许他们只是两个好心的天使,不想看到我苦苦修行的成果毁于一旦,才特意要来把迷惑我的女妖给赶走--而他们也果然成功了。好吧,算了,我不跟你们计较!有时,当我喝得酩酊,情绪很高昂时,就会盘腿坐在疯狂派对的中央。这时,我会在眼睑上看到一些空寂的圣雪。而当我再次睁开眼睛,往往会看到一干好友坐在我周围,等着我解释我到底是怎幺回事。没有人认为我举止怪异,因为在佛教里,这是很平常的事。而不管我有没有作出解释,他们都会一样心满意足。事实上,那一整季,我在其它人多的场合,都会有闭目的冲动。我的这个举动让女孩们觉得毛毛的。“他干嘛老是闭起眼睛坐着?”她们问。
    有时,小般若(辛恩两岁大的女孩)会走到我面前,用手指戳戳我闭着的眼睛说:“喂!醒醒!”
    贾菲对我做的一切都很满意,只要我不犯一些愚蠢可笑的错误就行:像磨斧头不得其法或把煤油灯的灯芯调太高让灯冒烟之类的。他对这一类事情的要求很严格。“你一定得用心学习!”每次我犯了这一类的错误他就会这样说,“干,如果说有什幺是我不能忍受的话,那就是事情没有被做对。”贾菲能够从食物橱里属于他那部份的食材变出一顿美味晚餐这一点,总让我惊讶不迭。他靠着从唐人街买回来的各式各样野草和晒干的根类,煮成一锅,加上一点酱油,再把它们浇到刚煮好的米饭上头,就美味无比。每天傍晚,我们都是坐在窗户洞开的小屋里,一面听外面树木的喧嚣声,一面用筷子啧啧啧地吃美味的中国式家常便饭。贾菲是个真正懂得驾驭筷子的人,可以随心所欲夹他想夹的菜。吃过晚饭(有时候包括洗过碗),我就会到外头去打坐。透过打开的窗户,我可以看到贾菲坐在棕黄色的煤油灯旁阅读和剔牙的样子。有时,他会走到门前,喊一声“呜呃!”,而如果我没有回喊,他就会嘀咕地说:“他死到哪去啦?”然后探头凝目,在黑暗里寻找他的行脚僧同伴。有一晚,我在打坐的时候,突然听到从我的右边传来一阵响兄的“劈啪”声。我转头望去,看到原来是一头鹿,它来,看来是为了重温这个古老的鹿场。它嚼了好一阵子的干叶子后方才离开。在山谷的对面,令人心碎的骡叫声又再一次传来,就像是一些忧伤无比的天使所吹起的号角声,它似乎是要提醒人们,他们正在家里消化的那顿晚餐,其实不如他们自己想象的美味。不过,也说不定,我们听起来凄凉的骡叫声,在另一头骡听来只是一种求欢的声音。这就是为什幺……
    有一个晚上,有两只蚊子在我打坐的时候分别飞到了我的两颊上。但由于我是那样的寂然湛然,以致它们根本不知道我是个人,所以并没有叮我。它们停留了很长的时间才飞走,始终没有叮我。
作者: 章啊啊    时间: 2007-8-4 13:06
二十七
    在盛大的欢送晚会举行的几天前,我和贾菲发生了一场争执。那一天,我们一起到旧金山,把他的脚踏车先送上停在码头边的日本货轮上,然后再到贫民区的理发师训练学校,剪了个便宜的头发,继而到“善心人”和“救世军”的商店,想买些长筒形内裤。走在蒙蒙细雨的街头时,我突然酒兴大发,便买了一瓶红得像红宝石的波特酒,拉贾菲到一条后巷喝将起来。“你最好不要喝太多,”他说,“不要忘了我们待会儿还要到柏克莱的佛教中心,参加讲座和讨论会。”
    “我根本不想去,只想留在这里喝酒。"
    “但他们却希望你去。我去年把你的诗朗诵了给他们听。”
    “我不管。看看这条烟雨蒙蒙的后巷,看看这瓶嫣红的波特酒,难道你不觉得我们像是在雨中唱歌吗?"
    “才不。你知道吗,卡索埃特说过,你喝酒喝太凶了。”
    “他才喝太凶!不然你以为他为什幺会得胃溃疡?我有得过胃溃疡吗?我喝酒是我的事,这是我的人生,不是你的人生!我是为欢乐而喝的!如果你不想看到我喝酒,你可以一个人去
参加佛学讲座。我会在艾瓦那里等你。”
    “就为了喝酒而错过佛学讲座,这值得吗?”
    “葡萄酒里自蕴含着智能,管他的!”我嚷道,“再来一门吧!”
    “不,我不要再喝了!”
    “好,那我自己喝就好!”等我一个人干光整瓶葡萄酒,我们就回到第六街上,但我马上跑到同一家商店,买了另一瓶波特酒。我现在感觉很棒。
    贾菲有点难过和失望:“你常常喝成这个样子,怎幺指望可以成为一个好的托钵僧,甚至成为菩萨呢?”
    “你忘了驯牛图的最后一个画面了?那个和尚最后不也是跟一个屠夫买醉去?”
    “是又怎样?难道你有就像他那样,已经领悟到自己的心真如了吗?凭你那装满泥巴的大脑、沾满酒渍的牙齿和病厌厌的肚子,你以为你有办法领悟得到自己的心真如吗?”
    “我并没有病厌厌,我好得很。我要的话,大可以从这片灰蒙蒙的雾里往上飘,然后像只海鸥一样,在旧金山的上空盘旋。我有没有告诉过你有关贫民区的种种,我以前在这里住过……"
    “我也在西雅图的贫民区住过,不劳你来告诉我贫民区的种种。”
    杂货店和酒吧的霓红招牌在雨茫茫、灰蒙蒙的午后闪烁着,我的感觉棒透了。理过发后,我们就到一家“善心人”商店,在一堆大桶子里翻翻拣拣,挑了一些袜子、内衣、皮带和其它垃圾。我们一共买了五个便士的衣物。我不时都会偷偷把插在皮带里的酒瓶拿起来喝几口。贾
菲对此感到厌恶。之后,我们坐上老爷车,开回柏克莱,一直开到奥克兰的市中心。贾菲想在那里帮我找条合身的牛仔裤。一整天下来,我们都在找这样的牛仔裤。我一直都劝他喝酒,最后他让步了,喝了一点,又把他在我理发时所写的一首诗拿给我看:“在摩登的理发师训练学校里,史密斯紧闭着双眼,心里七上八下,生怕以五十美分剪出来的便宜头发,会丑不可当。替他理发的,是个年纪轻轻的学徒,身穿件用橄榄油涂过的外套。店里还有两个金发少年,坐在理发椅上。其中一个长着双招风耳,他对学徒小伙子说:‘嗳,你长得可真的有够丑的了,还外加一双招风大耳。\'这话让学徒小伙子伤心掉泪,心想那不可能是真的。另一个金发少年穿著有补了的牛仔裤和磨损得厉害的鞋子,用微妙的眼神盯着我看。看得出来,他是个在贫苦中长大,又在青春期饱受色欲所苦的可怜小孩。雷蒙与我拿着瓶红得像红宝石的波特酒,在雨蒙蒙的五月天想找条合身的‘李维牌’牛仔裤,却遍寻不着。始自中世纪的理发师行业,终于终于,在贫民区理发训练学校的蹩脚学徒手中,大放异彩了。”
    “看嘛,"我说,“要不是你一开始的时候喝了点酒,那能写得出这样的诗来。”
    “喝与不喝我一样写得出来。你整天都喝那幺凶,我真不知道你要怎样获得开悟或有办法待在高山上。你一定会不断下山,把你应该用来买豆子猪肉罐头的钱花在买酒上,而最后,你会在一个雨天醉死街头,需要清道夫为你收尸。然后你会轮回转世,投胎成为一个滴酒不沾的酒保,以弥补你前辈子所种的业。”他显然真的很为我担心,但我只是继续喝酒。
    当车子开到艾瓦的住处时,已是佛学讲座要开始的时间,我就说:“我留在这里喝酒等你回来。”
    “好吧,"贾菲用黯然的眼神看着我说,“那是你的人生,你有选择权。”
    他去了两小时。我感到沮丧,而且因为酒喝太多而头晕眼花。但我决心不要醉倒,决心要撑到贾菲回来为止,我认为这样可以向他证明些什幺。突然间,在黄昏的时候,贾菲回来了。他醉醺醺地跑人房子,像一只在喊叫的猫头鹰一样向我大声喊道:“你知道发生了什幺事情吗,史密斯?我到了佛学中心以后,发现那里的和尚正在用茶杯喝清酒。全都是疯到了家的日本和尚!你是对的,喝不喝酒根本没有分别!我们一面喝酒一面讨论般若,到最后大家都醉了!棒呆了!”自此以后,贾菲和我没有再争执过。
作者: wayfarist    时间: 2007-8-4 13:06
这本书我曾得到一本,在湘西凤凰停留的时候刚好读完,一激动送了刚结识的一位游伴……当时想着,国内该快出版了罢,然而直到现在还不曾有这方面的消息——那是去年的七月份!

呵呵,请发我一份全本,我要打印复印发送给朋友了:)
wayfarist@hotmail.com
作者: 章啊啊    时间: 2007-8-4 13:06
二十八
    举行盛大欢送派对的日子终于到了·我隐约可以听得见大伙食在山坡下面闹哄哄的准备声,并为此感到郁郁不乐。“唉,老天爷,社交不过是个大笑容,而大笑容又不过是两排牙齿罢了。我宁可留在这上面,保持安静与慈悲。"但却有人带了一些葡萄酒上来找我,而两杯下肚以后,我的兴致又高昂起来了。
    那个晚上,葡萄酒像河一样在山坡上奔流。辛恩在院子里用很多大根的圆木筑了个巨大的营火。那是个星光皎洁的五月夜,温暖而恰人。我们认识的每个人都来了。派对上的人马很快又再次分成三组。我大部分时间都是待在起居室里,播谢德(Cal Tjader)的唱片来听。当我和布德和辛恩(有时还包括艾瓦和他的新死党乔治)把一些罐子翻过来当成邦戈鼓敲的时候,在场的女孩子纷纷随着鼓声摇摆起舞。
    但院子里则是安静得多的场面。一伙食人坐在营火四周的长圆木上。而放在大木板上的食物,则丰盛得尽够一个国王和他一群饥肠辘辘的仆从填饱肚子。就在这个远离邦戈鼓声的所在,卡索埃特正用他一贯的挖苦语调,发表一篇月旦本地诗人的讲话:“我觉得,达希尔花在天都被豪华轿车在长岛载来载去,又得在圣马可那样冷飕飕的地方度他的夏天,让人不得不为他的健康担心。杜卜林倒是没有这些烦恼,让他可以每天去翻一些季刊,看看写书评的都是哪些人。对于托特,我没有什幺好说的。至于李文斯顿,我唯一担心的只是他要为他小说的签名本签太多的名和要写给莎拉·沃恩(73)之类的女名伶的圣诞卡太多,让他会手酸。我也为琼斯叫屈,要不是他被福特汽车公司纠缠不休,断不会写那幺多的广告文案的。至于麦吉女士,正如她自己所说的--我可不敢这样说--她已经老了。我还漏了谁吗?”
    “漏了朗纳·弗班克。”库格林说。
    “我怀疑,除开这小小院子范围内的人不说,这个国家唯一真正的诗人就只有穆西埃,他现在说不定正在他客厅窗帘的后面喃喃自语。另一个是桑普辛,但他太有钱了。再来就是我们即将要到日本去的老朋友贾菲和我们动辄哀号的朋友艾瓦·金德保,以及库格林先生。老天爷在上,我敢说,我是这里唯一够好的诗人。别的不说,最少我有着一个货真价实的无政府主义者的背景。而且最少我鼻子上有霜,脚上有靴,嘴巴里有抗议。”说完,他就捻了一捻他的八字胡。
    “史密斯又怎样?”
    “我想,在一个骇人的意义上,他是个菩萨。这是我对于他唯一能说的。”(虽然他没有说出口,我知道他心里又嗤笑着说了一句:“他酒喝太凶了。”)
    莫利这一晚也来了,但只待了一会儿。他的举止很古怪:一个人坐在大伙食的后面看一本叫《疯子》的漫画书和一本叫《屁股》的新杂志。临走的时候,他说:“今天晚上的熟狗太瘦了,你们认为这是个时代的症候还只是因为熟狗店用了些吊儿郎当的墨西哥人的缘故?"除我和贾菲以外,没有人找他说话。看到他走得这幺快,我有点过意不去。他还是老样子,来无影去无踪,就像个幽灵一样。不过,这一次来,他倒是特地穿了件新款的棕色西装。
    与此同时,山坡上方也到处是人:有双双对对在暗处耳鬓厮磨的,有喝葡萄酒的,也有弹吉他的,而小屋里也另有一组人在喧闹。那是一个棒透了的夜晚。贾菲的爸爸最后也来了,也才刚工作完毕。他是一个个子不高但却相当结实的汉子,就像贾菲一样,只是头要比贾菲秃一点点,但论精力充沛和疯劲儿,却一点不输给儿子。他很快就跟女孩们跳起狂野的曼波舞,而我则在一旁狠狠击罐伴奏。“老兄,别停,别停!”我保证你从未见过有比他更狂热的舞者:跳到需要向后仰的动作时,他会一直仰一直仰,直到眼见就要摔个四脚朝天才肯停住;他挥汗如雨,又笑又叫,真是我见过最疯的一个父亲。前不久,他才在女儿的婚礼上干过一件够疯的疯事:他给自己披上一张虎皮,像狗一样用四肢走路,冲到草坪上咬在场的女士的脚踝和发出吠叫声。现在,他正抓住一个几乎有六英尺高的妞儿的手,拼命旋转她旋转她,几乎没让她撞上辛恩的书橱。贾菲拿着一大瓶酒,在三组人马之间来回穿梭,脸上闪耀着快乐的光彩。有一阵子,起居室的人马全体移师到营火的前面,看贾菲和普绪娃疯狂起舞,后来,辛恩一跃而起,把普绪娃从贾菲手中接过,把她不停旋转,到最后,普绪娃装得像要昏厥的样子,整个人倒在正在击鼓的我和布德的大腿上,有一秒钟的时间一动不动。我们一面抽烟斗,一面打鼓。珀莉则在厨房里,帮助克莉丝汀做菜,后来甚至自己做了一道美味的曲奇饼。我看到她有点落寞,这不难理解:只要有普绪娃在,贾菲就不会是属于她的。为了安慰她,我跑过去,一把抱住她的腰,但当我看到她的恐惧眼神时,就没有再采取进一步的行动。她似乎很害怕我。普琳丝也来了,虽然有新男友陪着,她却坐在一角,撅着嘴生闷气。
    我对贾菲说:“你一个人独揽这幺多的妞儿,这说得过去吗?就不能分我一个?”
    (你喜欢哪一个就拿去用。我今天晚上是超然的。"
    我跑到营火旁边去听卡索埃特的议论。佛教协会的会长亚瑟·韦尼也在坐,穿戴整齐,西装领带一应俱全。我跑过去问他说:“嗳,说说看,什幺是佛教?那是一种如电闪一样的魔术吗,是游戏吗?是梦吗?还是连梦或游戏都不是?”
    “不,对我来说,佛教所意味的就是尽可能认识更多的人。”他果然言出由衷,因为我看见他跟派对上的每个人都握手寒暄,就像这是个正经八百的鸡尾酒宴会。在起居室里的人马愈来愈疯了。到后来,我自己也跟那个高个妞儿跳起了舞来。她是只十足的野猫。我本想怂恿她跟我一道,带着一瓶酒,偷溜到小屋去,但后来才知道她丈夫就在旁边。再后来又来了一个疯黑人,把自己身体的各部位(包括了头、颧骨、嘴巴和胸部)当成邦戈鼓来敲,每一下都是劲道十足的敲击,而击出的都是扎扎实实的鼓声。大家都听得大乐,认定他准是个菩萨无疑。
    各式各样的人纷纷从城市涌来,因为我们这里正在举行一个大派对的消息,已经在我们常去的那些酒吧之间传开。忽然间,我难以置信地看见艾瓦和乔治一丝不挂,在人群中走来走去。
    “你们打算干嘛?”
    “没打算干嘛。我们只是想把衣服脱掉罢了。"
    但似乎没有人当一回事。我甚至一度看到穿戴整齐的卡索埃特和亚瑟·韦尼,在营火前面跟这两个裸体的疯子进行了一席彬彬有礼的谈话--谈的是有关国际局势的严肃话题。最后,贾菲也把身上的衣服脱光光,拿着酒瓶来来去去。每当有一个女孩子望着他看,他就会发出一声怪叫,向对方直扑而去,吓得她们尖叫着跑出房子外。疯到家了。如果科尔特马德拉的警察风闻这里发生了什幺事,来这里的巡逻车肯定会络绎于途。
    我跟贾菲的父亲聊了聊。我问他:“你对贾菲这样赤身露体到处走有什幺想法?"
    “那有什幺大不了的!就我而言,他爱干什幺就干什幺。啊,对了,我们刚才跟她跳舞那个高个妞儿现在到哪儿去了?"他说,真不愧是个“达摩流浪者”的老爸。其实,他也有过一段艰难岁月。早年住在俄勒冈的森林时,他得负责靠种庄稼养活一家人,而那里贫瘠的土地和严寒的冬天都让他吃尽苦头。不过,他现在已是个事业有成的油漆包商,自己在米尔谷里盖了一栋上好的住宅,与妹妹住在一块。贾菲的母亲则一个人住在北部一间分租公寓里。贾菲打算从日本回来以后,要负起照顾母亲的责任。我看过一封她写给贾菲的信,内容流露着寂寞。贾菲告诉我,她父母的离异,是无可挽回的,而他从日本回来后,打算要看看自己有什幺是可以为母亲做的。贾菲不喜欢多谈他母亲,至于他父亲,对她自然更是绝口不提。但我喜欢贾菲的父亲,喜欢他跳舞那种疯劲儿,喜欢他对看到的任何怪事都不以为意的态度,喜欢他认为任何
    派对上另一个讨人喜欢的可人儿是艾伯特·拉尔克,一整晚下来,他都只是拿着把吉他,弹些蓝调和佛朗明哥音乐,不然就是怔怔地望向虚空。派对在凌晨三点结束后,他和太太就裹着睡袋睡在院子里。我听得见他们嬉戏声。“我们来跳舞吧。”他太太说。“唉,别闹了,睡觉去!"他回答说。
    那个晚上,普绪娃和贾菲不知为了什幺闹了憋扭。她不愿到小屋去享受干净的白床单,大踏步地离开。贾菲已经醉得一愣一愣,一个人摇摇晃晃往山坡上走去。
    我跟普绪娃一起走到她的车子。我说:“何苦呢?在这个欢送他的晚上,你何必让贾菲不愉快呢?”
    “他有在意过我的心情吗,叫他去死吧。”
    “不要这样嘛,那上面又不会有人把你吃掉的。”
    “我不管,我要开车回城里去了。”
    “思,这可不是个好主意。贾菲对我说过他爱你。
    “鬼才信。”
    往回走的时候,我对自己说:“人生就是充满这一类悲哀的故事。”当我食指勾住一个大酒瓶的瓶口,正准备往山坡上走的时候,听到了普绪娃准备在窄路上掉头回转的倒车声。岂料,她因为倒车倒得太猛,一个后车轮陷入了路旁的沟渠里,车子动弹不得。她眼看走不成,就跑到辛恩家去打地铺。与此同时,布德、库格林、艾瓦和乔治则或裹着毯子、或裹着睡袋,睡在小屋的地板上。我把睡袋重新在玫瑰花丛旁边摊开,自感是世界上最幸运的人。派对就这
样结束了,所有的尖叫喧嚣声也随风而逝。我坐在夜空下面,边唱歌边享用葡萄酒。星星亮得让人睁不开眼睛。
  库格林听到我唱歌,在小屋里大声嚷道:“一只大得像须弥山的蚊子要比你以为的大!”
  我嚷回去:“一头马的马蹄要比你以为的纤细!”
  艾瓦穿著长内裤跑出来,在草地上一面手舞足蹈,一面咆哮他写的一首长诗。最后,我们把布德也挖了起来,听他用最诚恳的语调,谈他最新近的一些想法。我们等于是召开了另一个派对。“让我们到下面看看还剩下几个妞儿在!”我连滚带跑地往下走,想再次说服普绪娃到山上来,但她在起居室的地板上睡得像个死人。营火的余烬仍然赤红,散发出大量的热力。辛恩已经在他太太的床上打起鼻鼾。我在大木板上拿起一些面包,夹着乳酪吃,又再喝了一些酒。在营火旁边,我只影形单,而东方的天空已泛出鱼肚白色。“我醉了吗?”我说。“醒醒,醒醒!”我嚷道,“白昼的山羊已经在用角顶撞破晓了!没有假如或但是了,不能再犹豫了!来吧,女孩们!来吧,瘸子们,男妓们,鼠窃狗偷们,相公们,刽子手们!跑吧!”突然间,我对人类油然生起巨大的怜悯,而无分他们是谁、长相怎样、个性怎样,或涂的是什幺颜色的口红。他们每一个都在拚命追逐快乐,都有一点点任性,常常因为求而不得感到失落,
常讲一些会很快就被遗忘的枯燥空洞的俏皮话。唉,这一切又所为何来呢?我知道,寂静之声是无处不在的,也因此,每个地方的每样东西都是寂静的。有朝一日,我们将会像突然如梦初醒一样,发现四周的一切,完完全全不像我们原来以为的样子。我磕磕绊绊走回山上去,沿路受到鸟鸣声的欢迎。当我看到横七竖八挤在小屋地板的一票人时,我心想:这些和我一道从事这趟愚蠢的涉世探险的奇怪幽灵是谁呢?而我自己又是谁?可怜的贾菲在八点就起了床,开始摆弄他的煎锅和念他的"我皈依佛"咒语,然后叫醒每个人起来吃薄烤饼。

(73)莎拉·沃恩(Sarah,Vaughan):美国爵士乐女歌唱家。
作者: 章啊啊    时间: 2007-8-4 13:06
二十九
    派对连续举行了几天。第三天清早,当大伙食仍然歪七倒八在地板上呼呼大睡时,我和贾菲已经收拾停当,背上了背包,悄悄往山坡下走去。迎我们而来的,是加州金黄日子的橘色旭日。这行将是盛大的一天,因为我们将要到的,乃是最让我们如鱼得水的地方:山径。
    贾菲的情绪很高昂。“能够远离放荡,到森林去远足,那感觉真他妈的棒透了。雷蒙,等我从日本回来以后,等天气变得真的够冷,我们就带着长内裤,好好把这片土地走一遍。我们甚至可以去爬克拉马斯山(Klamath),去看看它那座密不透风的冷杉森林,去看看它那个有一百万只雁栖居的湖。呜呃!你知道‘呜’在中文里是什幺意思吗?”
    “什幺意思?”
    “‘雾’的意思。马林县这里的森林都是顶刮刮的森林,今天我要带你去的是缪尔森林。不过再往北,就是那些真正够酷的太平洋海岸山脉和近海高地,是佛法身未来的归宿。知道我有什幺打算吗?我打算要写一首称为(无尽的河山)的诗。我要把它写在一个卷轴上,不断写不断写,每碰到什幺新的惊奇就马上记下来,我要让它像一条河一样,滔滔不绝地自由流淌。我计划要花三千年的时间去写它。我要把我所有的知识--有关水土保持的、有关田纳西河谷
管理局的、有关天文学的、有关地质学的、有关寒山子的旅行的、有关中国绘画理论的、有关森林复育的、有关海洋生态学和食物链的--统统写进去。”
    “哇,了不起,你一定要把它写出来。”当我们开始攀爬的时候,我一如以往地落在后面。背着背包,让我们都感到愉快,就仿佛我们是两头驮兽,背上没有点重量的话,反而不自在。我们的速度很缓慢,大约是一小时一英里。在一条陡路的尽头,我们看到了几栋房子,附近有几座灌木丛生的悬崖,哗啦啦的瀑布从其上凌空而下。走过房子以后,我们爬上一个满布着蝴蝶和清晨七点小露珠的草坡,接下来是一条下坡的土路。从土路的尽头开始,地形又再度开始攀升,而且愈来愈高,最后高得可以让我们看到科尔特马德拉和米尔河谷的全景,甚至看得见金门大桥的红顶。
    “明天中午在我们前往史汀生海滩的路上,”贾菲说,“你就可以看得见几英里外一整个依偎在蓝色海湾上的白色旧金山。雷蒙,在将来的日子,让我们找一些志同道合的人,到这些加州的深山里来组成一个自由自在的法轮部落,另外再找些妞儿来,生它个几打开悟的顽童。我们会像印第安人一样住在泥盖木屋(74)里,靠吃浆果和虫子维生。”
    “不吃豆子猪肉?”
    “我们还会写诗,并弄一部印刷机印自己的诗集,以达摩出版社的名义出版了。我们用厚厚的诗集,像冰雪炸弹一样,轰醒愚顽的大众。"
    “唉,其实大众也不是那幺糟糕的,他们也是受苦的一群。三不五时,你都可以从报上读到哪里又有一栋小木屋失火,三个小孩葬身火窟,连他们的小猫都烧死了。你还可以看到他们父母伤心痛哭的照片。贾菲,你认不认为,上帝之所以会创造世界,是因为他太无聊,想娱乐一下自己?如果是这样的话,我就觉得他未免太卑鄙了。-
    “你说的上帝是指什幺呢?”
    “就当是如来吧。"
    “佛经上说,世界并不是上帝或如来从他的子宫里放射出来的,而是由有情自身的无明所产生出来的。”
    “但有情和他们的无明,不正是如来所放射出来的吗?我觉得世人太可怜了。如果我不能明白如来为什幺要创造世界,我的心就永远不会得到安宁,贾菲。”
    “拜托,不要再去骚扰你的心真如了。要记得,真正清净的如来本性是不会问‘为什幺’的问题的,它甚至不认为这种问题是有意义的。"
    “那就是说,这个世界是从来没有什幺是发生过的罗?”
    他拿起一根棒子,打了我的脚一下。
    "这也是没有发生过的。”我说。
    “老实说,我不知道,雷蒙,但我欣赏你对世界的关怀。这个世界真的是个可怜的世界。想想看昨天晚上的派对。每个人都拚死拚活想多抓住一些欢乐,但等第二天早上醒来,感觉到的却是一点点哀愁与落寞。雷蒙,你对死亡有什幺看法?”
    “我觉得死亡是一种奖赏。因为人只要一死,就可以直接到极乐世界去。我对死亡的看法就这幺多。”
    “但假如你是被打人十八层地狱,有一些小鬼要把烧红的铁球塞到你的喉咙去呢?”
    “活着本身就已经是塞在我嘴巴里的烧红铁球了。我认为地狱只是一些歇斯底里僧人所幻想出来的,根本不是实有其事。他们根本不明白佛陀在菩提树下所领略到的那种宁静。基督之所以能够从十架上安详地打量他的折磨者和宽恕他们,也是因为他领略到这种平静。”
    “你很喜欢基督,对不对?”
    “我当然喜欢。何况有些人甚至说他就是弥勒佛--一个根据预言会继释迦牟尼之后来到世上的佛。在梵文里,弥勒的意思就是‘爱’,而基督的一切教诲也可以归结为一个爱字。”
    “拜托,不要给我传教了。我已经预见得到,你哪天弥留,会在病床上亲吻十字架,就像卡拉马佐夫(75)一样,或像我们的老朋友葛德尔德一样,一辈子都是佛教徒,却在死前突然归依基督教。我可不是这样的人。我想做的,是在一家佛寺里,每天坐在一座密封着的观音像前面打坐几小时。为什幺观音像要封住?因为它的法力太强了。狠狠地挥棒吧,钻石!”
    “我想答案总有一天会真相大白的。”
    “还记得我的死党斯图拉松吗?就是到日本去研究龙安石庭的那个。他坐到日本去的货轮名叫‘海蛇号’,所以他就在货轮的食堂里画了一幅大壁画,昼的是一条海蛇和一些牛首的美人鱼。所有的船员都很崇拜他,都想学他的榜样,成为一个‘达摩流浪者’。斯图拉松此刻正在爬比睿山。那是京都一座著名的圣山,现在的积雪应该有大约一英尺那幺深。它陡之又陡,几乎是没有路的,要爬上去,还得奋力穿过一些竹林和纠结的松树。他现在一定已经爬到鞋袜全湿和浑忘了吃午餐这回事--爬山就该是这幺个爬法。”
    “你在日本的佛寺里会穿什幺样的衣服?"
    “唐朝式样的松垮垮黑色长袍,有逗趣的绉褶和大袖,可以让你感觉自己是个如假包换的东方人。”
    “你知道艾瓦是怎样说的吗?他说正当我们亟亟于成为一个东方人的同时,真正的东方人却在读着超现实主义和达尔文的东西,而且爱死了西装。"
    “东方和西方总会有互相了解的一天的。想想看当东方和西方最后终于相会时,会掀起多幺天翻地复的变革?让我们来当这个革命的急先锋吧。想想看如果有数以百万计的小伙子,像你我一样,背着个背包,在每一个穷乡僻壤传扬佛法,会是多幺壮观的场面!”
    “这听起来很像十字军柬征的早期岁月。隐士彼得和穷光蛋华特都曾带领过一批褴褛的信徒到圣地去朝圣。”
    “话是没错,但这些人全都是欧洲的阴影和垃圾,而我所期许的‘达摩流浪者’,却是心里怀着春天的一群。”接下来,他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
    “你在想些什幺?”
    “没有,不过是在脑子里写些诗罢了。看到塔马尔帕斯山,让我有想写诗的冲动。看到没有,它就在那上头,跟世界上任何一座山一样漂亮。你看,它的形状有多美,我想我真的是爱上它了。我们今晚会在它的背后过夜。不过,得等到快傍晚我们才会到得了那里。”
    马林县比起去年秋天爬山的塞拉县要乡村风味和温柔许多:到处都是花朵、树木和灌木丛。但路边也有大量的毒漆。土路走到尽头以后,我们就突然一头栽进了一个浓密的红木树林里,沿着一条翰水管,走过一片一片沼泽地。树阴很浓密,太阳只勉强穿得过,所以树林里又湿又冷。但空气里却弥漫着清新深邃的松香和湿木的味道。贾菲一整个早上都在说话。只要一进入山林,他就会重新变回一个小小孩。:"这趟日本之行让我唯一感到不自在的地方,是那里的美国人尽管有很好的初衷,但他们对于真正的美国,了解却相当稀薄,不知道那些才是对佛教真正有需要的人,另外,他们也根本不在乎诗。”
    “你说的美国人是谁?”
    “那些出钱把我送到那里去的美国基金会。他们只会花钱去修整一些高级的庭园、书籍或日本建筑,但这些东西,除了可供有钱的美国人到日本去玩的时候可以参观参观以外,又有谁需要呢?其实上,这些基金会真正应该做的事情是去盖或买一间日本老式的房子,连着一块菜圃的,让一些有心人可以住进去,潜心修习佛法。尽管如此,我对这一趟日本之行,还是充满着期待。我已经可以预见得到届时的情景了:早上,我坐在榻榻米上,旁边是张放着部打字机的矮几,一个日本式火钵就在附近,上面放着盘热水,而我的纸张、地图、烟斗和手电筒,都整整齐齐收好在背包里。放眼屋外,是一些枝头带雪的梅树和松树,更远处,是积雪深厚的比睿山,遍布着雪松和扁柏。从我的这个住处出发,走过一些多石的山径,就可以到达一些小巧
可爱的佛寺。那都是一些古老、长满苔藓,听得到蛙鸣声的所在。在里面,你可以看得见佛像、悬吊的油灯、金色的莲花香炉、佛画、放满小佛像的漆壁橱,可以闻到年深日久的香支烟熏味。”他的船再过一天就要出发了。“不过,一想到要离开加州我就觉得难过……这也是为甚幺我会找你一起来爬山的原因,雷蒙,我想好好远眺它最后一眼。”
    一出红木林就是一条柏油路,路旁有一间山间旅馆。穿过柏油路以后,我们就再一次栽人一个树林,一路走到一条大概只有寥寥几个登山者晓得的山径。这时,我们事实上已身在缪尔森林之中了。它沿着一个巨大的河谷展开,向前绵延好几英里。接着,在一条旧时伐木工使用的道路走了两英里,贾菲就带着我爬下路旁的山坡,落到一条我怀疑有没有人知道其存在的山径。山径沿途有好几个地点都会切过一条急激的山涧,那里不是架着断树,就是架着小桥。贾菲告诉我,桥是童子军搭的,以一些剖半的树木构成。接下来,我们从一个很陡的松树坡爬到了一条南速公路的边上,又在高速公路另一头爬上一个草坡。出草坡后就是一个露天剧场。那是一个希腊式的剧场,一圈又一圈的石头座位从下而上,围绕着正中央一个可以上演埃斯库罗斯(Aeschylus)和索福克勒斯(Sophocles)(76)戏剧的舞台。我们走到最上排的座位,坐下,脱掉鞋子,喝了喝水,然后俯看舞台上正在上演的无声戏剧。从现在的位置,远眺得到金黄色的金门大桥和雾茫茫的旧金山。
    贾菲又喊又叫又吹口哨又唱歌,流露出不带一点杂质的喜乐。四周没有一个人。“等你夏天上了孤凉峰之后,四周也会是一样的宁静。”
    “到时我一定会用这这辈子最洪亮的声音引吭高歌。”
    “如果有谁会听到你的歌声的话,那准是穴兔或一头熊乐评家。雷蒙,你将要去的斯卡吉特县是全美国最最棒的地方。它那条像蛇一样蜿蜒的河流,是切过一连串的峡谷流出来的,你溯河而上,就会去到它那个没有人居的分水岭。你会看到一些冰雪复顶的山脉和一些干燥的松树林山脉,还有像大河狸和小河狸这样的河谷。那里的红雪松森林,是这世界仅剩的少数最好的处女森林之一。你知道吗,我常常会怀念起我在克雷特峰上面那问被丢空的瞭望小屋。在那上面,一个人都没有,有只有穴兔和风的怒号声。那些穴兔可爱极了,毛茸茸的,头常常缩在肩膀下面,摸起来好温暖。老兄,你愈是接近岩石、空气、火和树木这些不折不扣的物质,就是愈接近这个世界的灵性。所有人都以为他们是最唯物最实际的,但事实上,他们对真正的物质连个屁都不懂,脑袋里装的都只是虚无飘渺的观念和想法。”他举起一只乎说,“听听鹌鹑的呼唤声。”
    “我很好奇大伙食现在在辛恩的家里正在干些什幺。”
    "这有什幺难猜的。他们现在一定都已经起了床,再次喝起发酸的红酒,围坐在一块语无伦次。他们全都应该跟我们一道来这里,学些道理的。”说完,他就背起背包,再度出发。半小时之后,我们就走在一条两旁都是漂亮绿茵地的小径上,小径穿过几条很浅的山涧,最后把我们带到了劳雷尔露营区。那是一个国家森林露营区,设有石头烤肉炉、野餐桌子和一切露营用得着的设备。但在周末以前,这里是不会有人来的。塔马尔帕斯山山顶上的林火瞭望小屋在
几英里之外俯视着我们。我们卸下背包,在下午宁静的阳光中打了一会儿盹。醒来后,贾菲跑来跑去,观察蝴蝶和小鸟,又拿出笔记本做笔记,我则一个人到山的背面走了一走:那里是个像塞拉县一样荒凉巍岩的所在,一直延伸到海边。
    贾菲在薄暮时份生了个大柴火,着手做晚餐。我们都很疲倦,却很快乐。那个晚上,他做了一道我一喝难忘的汤,那是自从我以年轻作家的身分在纽约的尚博尔餐厅和亨利·克吕餐厅用过餐以来,喝过最棒的汤。它其实没有什幺特别,只不过是把几包鹰嘴豆汤包倒到一锅子水里,加入煎过的培根,一直搅至煮开,如此而已。但它却非常丰腴,富含鹰嘴豆的滋味,加上烟熏过的培根和培根脂肪,正是最适合在一个寒气凝聚的晚上,靠在闪烁营火旁边喝的汤。贾菲在早先四处逛的时候,采来了一些马勃,那是一种野蘑菇,但它不是雨伞状,而是像葡萄大小、圆形的一颗颗,肉作白色而肉质结实。贾菲把它们切片,用培根脂肪煎过,放在炒饭一起吃。真是一道让人饱足的晚餐。饭后我们把盘子拿到在潺潺的山涧去清洗。熊熊的营火让蚊子离得远远的。一弯新月从松树枝之间窥视我们。我们把睡袋摊在草地上,带着深入骨髓的疲惫,早早就寝。
    “唉,雷蒙,”贾菲说:“不多久我就会远在大海上,而你则会沿着海岸一路坐顺风车坐到西雅图,再到斯卡吉特县。我很好奇,接下来我们会各有什幺样的际遇。”
    我们带着这样的心事入睡。那个晚上,我做了一个鲜明的梦,那是我生平最为明晰逼真的梦境之一。我看见自己身处在一个拥挤、肮脏而烟蒙蒙的中国菜市场里,四周都是乞丐、摊贩、驮着货物的马匹和一堆堆的垃圾,地上放着一盘盘用肮脏陶钵盛着的待沽蔬菜。突然问,从山脉的方向,走来了一个衣衫褴褛、满脸皱纹、邋遢得不可思议的中国流浪汉。他走到菜市场的边边,用鸡以形容的幽默表情,打量一切。他矮个子,骨瘦如柴、脸像皮革一样粗糙,而且因为终日晒太阳而变得暗红;他穿的衣服严格来说只是一堆碎布的组合:他的背部披着一块皮革,脚是赤着的。像落魄到他这种田地的人,我平生只在墨西哥见过几个,他们都是乞丐,而且大概都是住在山上的洞穴里的。但我梦中见到的却是个中国人,而且要比那些墨西哥乞丐穷两倍、克难两倍,走路的步伐充满无限的神秘感。而毫无疑问的,他就是贾菲。因为他有着同一张大嘴,同一双欢乐闪烁的眼睛,同一张嶙峋的脸(颧骨凸出而脸型方正,就像是杜斯妥也夫斯基的死人面模)。而且他就像贾菲一样,矮小而结实。黎明醒过来的时候我这样想:“哇啊,难道那就会是贾菲的未来吗?搞不好,他离开禅寺以后就会不知所踪,从此不再出现。搞不好他会是另一个寒山子,像个幽灵般住在东方的崇山峻岭里,样子褴楼邋遢得连中国人看了也会害怕。”
    我把梦境告诉贾菲。他比我起得要早,正在煽火和吹口哨。“不要光躺着打手枪,起来去打些水来吧。哈呢啊噜噜!呜呃!雷蒙,我会从清水寺帮你从带一些香支回来,你觉得如何。我会先把它们一根一根插在一个大的铜香炉里,恭恭敬敬鞠个躬,再带回来。关于你做的那个梦--如果你梦到的是我,那就准是我。永远热泪盈眶:永远年轻,真好!呜呃!”他从背包里拿出一把手斧,把一些树枝破开,扔到火堆里。树间和地上的雾气此时尚未完全散去。“好啦,收拾收拾吧,该出发了。我们的下一站是劳雷尔露营区。过那之后,我们就会沿着一些山径,一直走到海边。到时我们可以游游泳。”
    “太棒了。”
    此行贾菲带了一些会让人精力倍增的美味食物:苏打饼干、一片三角形的的切德乳酪和一根撒拉米香肠(一种经过压缩处理的香肠)。我们拿它们来当早餐,配着熟腾腾的茶吃,吃过以后感到精神焕发。这几样东西,加起来只有一磅半重,却可以让两个大男人活两天。对于过山食物的选择,贾菲总是很有一套。在他那个小小的背包里,包含着多少的希望、多少的人类精力、多少真正的美国乐观精神啊!贾菲脚步雄健地走在我前面,又回头大声对我说:"你不妨试着一面走一面参禅。不要东张西望,只管全神贯注望着脚下,那样,忽左忽右的步履就会让你进入出神恍惚的境界。"
    我们在大约十点到达劳雷尔露营区。那里同样设有石头烤肉炉和野餐桌子,但四周的环境却比波特列罗露营区要美上十倍。这里才是不折不扣的绿茵地:如梦似幻的柔软绿草向着四面八方延伸开去,最边缘处围绕着墨绿色的树木,举目除了摇曳的绿草和小河以外,别无其它。
    “老天,以后我一定要再来一趟,什幺都不带,只带食物和小瓦斯炉。有了小瓦斯炉,煮食时就不会冒烟,不用担心会被森林保护局的人发现。”
    “那是很好,但如果你被他们发现你在石头烤肉炉之外的地点举炊,就会被撵走。"
    “不然你要我在周末怎幺办呢?难道是跟一些欢天喜地的野餐者共享欢乐时光吗?我面在这片线茵地的某处:水远住下去。”
    "这里离史汀生海滩只有两英里路,要买食物的话,那里可以找得到食物杂货商店。们在正午向史汀生海滩开拔。那是一趟极为艰苦的路程。先是在一片一片草坡往上爬,到达最
高处之后,旧金山就再一次远远在望,接下来,是一条可以一直通到海边、陡得像是直直落的小径:有些地点的坡度陡得你只能用背滑下去。一条急流沿着小径旁边滚滚而下。我愈走愈快,后来甚至超过了贾菲,边走边快乐地唱歌。我把他抛在一英里之后,以致在到达小径尽头时,必须停下来等他。贾菲则一副从容不迫的样子,不时会停下来观赏路边的蕨类和花朵。会合之后,我们把背包卸下,藏在小树丛下面。在通向海滩的那片绿茵地,有一些看得见乳牛在嚼草的农庄。我们在一家食品杂货店买过葡萄酒之后,就大踏步走到海滩的细沙之中。那是一个微冷天,海面只偶尔看得见闪烁的阳光。我们把身上的衣服脱到只剩下短裤,跳人海水里,快活游了一阵,然后上岸,把撒拉米香肠、苏打饼干和乳酪拿出来享用,一面喝葡萄酒,一面聊天。中间,我甚至打了个盹。贾菲的心情很好。
    “干,雷蒙,你不知道,决定要出来爬两天山之后,我内心有多快乐。我现在又感觉焕然一新了。我就知道,出来走一走,会让我从那一切之中得以透一口气。”
    “哪一切?”
    “怎幺说呢?大概是我们对生活的感受吧。你和我都不是那种愿意为了过优裕的生活而践踏别人的人。我们的理想是找一个安静的地方:永远为所有的有情祷告,而只要等我们都变得够强壮,就可以付诸实行。天晓得这个世界不会有一天醒过来,并绽放为一朵漂亮的达摩花朵。”
    小睡了一会儿以后,他抬头眺望,并说:“看看这四面八方的海水,它们会从这里一直延伸到日奉去。”事实上,即将要来到的远行已开始让他的心情沉重起来。
(74)一种用圆木头迭成,再覆盖上泥土的房屋。
(75)俄国文豪杜斯妥也夫斯基的小说《卡拉马佐夫兄弟们》中的角色。
(76)两人均为古希腊悲剧作家。
作者: 章啊啊    时间: 2007-8-4 13:06
三十
    回程的时候,我们先把背包给找出来,然后就从那近乎垂直的山径往回走。这是一趟要手脚并用的攀爬,要靠沿路的岩石与小树作为攀扶物,爬得我们气喘如牛。不过最后我们还是爬上了一片美丽的草坡,而远方的旧金山又再一次在望。“杰克·伦敦以前常常来这里远足。”贾菲说。接下来,我们沿着一座漂亮山脉的南坡往上走,它让我们可以看得见金门大桥甚至几英里以外的奥克兰。沿途有很多静谧的梁树林,它们在午后全都又金又绿,此外还有许多野花。途中,我们碰到一头幼鹿,站在草丘上,用惊奇的眼神凝视我们。顺着一片草坡下到一个红木森林后,地势再一次往上升,而且陡得要命,我们一面爬,一面在飞扬的尘土中咒骂和流汗。爬山就是这幺一回事:当你飘飘然走在一个像莎士比亚笔下的亚登森林一样的天堂里,并预期将会看见水仙女和笛童的时候,却往往会忽然发现自己掉人了一个太阳凶猛、尘土飞扬、荨麻毒漆遍布的地狱里……人生可不也是这样吗?“恶业自然会带来好业的,”贾菲说,“所以不要再咒骂了,来吧,我们很快就会坐在一片漂亮乎坦的山丘上。"
    最后两英里的山路艰难得吓人,我说:“贾菲,现在有一样东西,是比世界上任何东西是我更想得到的。”寒冷的风吹着,我们的背驼着,在看来没有尽头的山径上匆匆赶路。
    “什幺东西?”
    "一块大块的贺喜牌巧克力棒,不然小块的也可以。现在只有一块贺喜牌巧克力棒拯救得了我的灵魂。”
    “一块贺喜牌的巧克力棒?原来那就是你的佛教?换成香草蛋卷冰淇淋怎样?”
    “太冷了。此时此刻,我需要的、向往的、祈求的、渴盼的,就是一块贺喜牌的巧克力棒……里面夹着花生的。”我们都累毙了,像两个玩了一整天、拖着疲惫脚步回家的小孩一样,边走边谈些有的没有的。我反复念着我对贺喜牌巧克力棒的渴望。那是我的由衷之言。我真的有需要补充能量。我有点点头昏昏的,需要糖分。不过,在冷飕飕的风中想着巧克力和花生在嘴巴里融化的滋味,反而让人加倍难熬。
    最后,我们爬过一道畜栏,去到位于小屋上方的一片牧草地,没多久就到达围在我们院子后头的铁丝网。爬过铁丝网,再走过二十英尺的长草,我们就终于回到无比温暖可爱的小屋。这是我和贾菲相聚的最后一夜了。我们心事重重地坐在幽暗的小屋里,一面脱靴子一面叹气。我什幺都不能做,唯一能做的只是跪着,用大腿去挤压小腿,好把它们的酸痛给压出来。“我永远也不要再爬山了。”我说。
    贾菲说:“但我们总得吃晚餐吧?食物已经在周末的时候吃光光了。我会到山下的超市去买些吃的回来。”
    “拜托,老兄,你不累吗?睡觉吧,吃饭的事明天再说吧。”但他只是忧郁地重新把靴子穿上,走了出去。每个人都走了,当大伙食发现我和贾菲失踪之后,派对就落幕了。我生了个
火,躺了下来,甚至还睡了一会儿。突然间,在黑暗中,我看见贾菲回来了。他把煤油灯点燃,把食物从袋子里倒到桌子上,其中包括三块贺喜牌的巧克力棒,全都是为我而买的。那是我生平吃过最好吃的贺喜牌巧克力棒。他还买了我最中意的葡萄酒,红波特酒,全是给我一个人喝的。
    “我要走了,雷蒙,所以我想我们应该好好庆祝一下……”他的语气忧郁而疲倦。每当他疲倦的时候,声音就会变得遥远和细微(他经常用远足和工作把自己弄得筋疲力竭)。不过很快,他就重拾活力,开始动手做晚餐,像个百万富翁一样,在火炉前一面做菜,一面唱歌。然后,又踩着登山靴在会发出回声的地板上踏来踏去,忙这忙那,不是摆弄陶罐里的花束,就是烧泡茶用的开水,又拿起吉他弹了几弹,想逗我高兴起来。但我自始至终只是躺着,闷闷不乐地瞪着天花板。这是我们在一起的最后一个晚上了,而我们都感受到了即将别离的愁绪。
    “不知道我们谁会先死,”我在沉思中大声说,“但不管谁先死,他的鬼魂都一定要回来,把钥匙交给对方。”
    “好!”
    他把晚餐端给我,然后我们盘着腿,像之前的许多个夜晚一样,啧啧啧地吃着。唯一听得到的声音就是风吹过树木的声和我们在吃简单好味的比丘食物时、牙齿的咬合声。“想想看,雷蒙,这个山丘此时的一切,跟三万年前尼安德塔人(77)的时代完全没有两样。你知道吗,据佛经记载,就连那时候,也曾经有过一个佛呢。就是燃灯佛。”
    “就是那个从来不说什幺的佛?!”
    “对。想想看,一群开悟的猿人围坐在这个什幺都不说却无所不知的佛四周,那情境有多美!"
    “当时天上的星星一定就像今天晚上的一样。”
    稍晚,辛恩来了,盘腿跟贾菲简短而忧愁地聊了聊。接着,克莉丝汀也来了,一手抱着一个小女儿(她是个极强壮的女孩,能够负载很重的东西爬坡)。那个晚上,当我躺在玫瑰花丛边准备睡觉,看到小屋的灯光突然熄灭时,心中感到一阵恼恨。这让我不期然想起佛陀的早年生活岁月。为了求道,他不惜把悲伤的老父和妻小抛诸脑后,骑着一匹白马离开皇宫,在树林里割去金黄色的头发,然后遣流涕的仆人把白马送回王宫,从此永远流浪,寻求开悟。“一如午间聚在林里的雀鸟到晚上会四散纷飞,世上亦无不散之筵席。”马鸣(78)早在几乎两千年前就这样说过了。
    我本来打算第二天要送贾菲一样别出心裁的礼物,但因为口袋里没多少钱,也没有想出好主意,结果就只剪了张拇指甲大小的纸片,小心翼翼地写道:“愿你善用你慈悲的钻石切割刀”。我在码头跟他道别时把纸片递给他。他看过后只是放到口袋里,什幺都没说。
    贾菲在旧金山最大一桩心愿终于在临行前如愿以偿。普绪娃软化了,找人给他捎去一张便条,上面写道:“我会在船舱里等你,给你想要的东西。”(或类似的话。)这也是我们送贾菲没送到船舱去的原因。普绪娃在那里等着他,要跟他来个热情的爱的道别。只有辛恩被允许上船去,在甲板上候着,以备不时之需。-完事以后,普绪娃却开始哭泣,坚持她非要跟贾菲一道去日本不可。当船长下令所有送行者离船时,普绪娃说什幺不肯离开,最后的结果是:船要开动的时候,贾菲双手抱着普绪娃走到甲板,把她往船舷外抛去。他也有够强壮的了,竟然能把一个女孩子一抛就是十英尺远--而辛恩则在下面把普绪娃一把接住。虽然贾菲这个做法,很难说是符合钻石切割刀的慈悲精神,但毕竟在太平洋的彼岸,有与佛法有关的事情,等着他去忙。货轮慢慢地驶过了金门大桥,驶进了灰色的太平洋,向西而去。普绪娃在哭,辛恩也在哭,每一个人都觉得难过。
    库格林说:“太糟了。说不定他会消失在中亚的。说不定他会跟随一队卖爆米花、别针和丝线的犁牛队,静静而定期地往返于喀什、拉萨和兰州之间,偶尔爬一爬喜马拉雅山,并为达赖喇嘛和那一带的人带来开悟,从此音讯杳然。"
    "不,不会的,"我说,“他太爱我们了,不会舍得水远丢下我们不管的。”
    艾瓦说:“那又如何,人生又有哪一个结局不是带着泪水的。”
(77)尼安德塔人(Neanderthal man):透过出土化石而被认证的一支古人类,据信生活于距今三万至八万年间。
(78)公元一世纪的印度伟大佛教诗人。
作者: 章啊啊    时间: 2007-8-4 13:06
两点说明

1.这个小说文稿来源于颜峻先生,由于此书在大陆还没正式出版,为了不给颜峻造成不必要的麻烦,请大家最好不要在别的论坛上转载。
2.我在黑蓝上发这篇小说是因为我欣赏这里的纯粹,我是当成礼物转送给黑蓝上的朋友们的(是送给您个人的)。

作者: 章啊啊    时间: 2007-8-4 13:06
三十一
    现在,就像贾菲用手指为我指着方向一样,我开始启程往北,向着我的山脉进发。
    那是一九五六年六月十人日的早上。我从小屋下来,向克莉丝汀告别和道谢过后,就掉头而去。她站在的院子里跟我挥手作别。“每个人都走了,周末的派对也没有了,这里将会变得冷清清。”她是由衷地喜爱这段时间以来的一切的。她赤着脚,站在院子里目送着我离开,身边站着同样是赤脚的小般若。
    我往北的行程出奇的顺利,就仿佛是贾菲的祝福一直伴随着我左右。一到一零一号公路,我马上就拦到一辆顺风车。驾驶是个社会研究方面的老师,来自波士顿,他告诉我,他昨天才因为节食太久,在一个死党的婚礼上昏厥。我在克洛弗代尔(Cloverdale)下车以后,买了此行所需要的所有食物:一根撒拉米香肠、一块三角形的切德乳酪,还有一些当甜点用的海枣。所有这些食物,我都用保鲜袋有条不紊地包了起来。上一次登山吃剩下的花生和葡萄干,也在我的背包里。贾菲把它们交给我的时候说:“我在货轮上用不着这些花生和葡萄干,你拿去吃吧。”想起贾菲对待食物的严肃态度,我就不由得有点感慨:只愿全世界也会用相同的严肃态度来对待食物,而不是把所有人的食物钱拿去制造愚蠢的飞弹、机器和炸药,好把自己的头给
轰掉。
    吃过午餐后,我走了大约一英里的路,去到俄罗斯河(Russian River)上的一条桥。在那里,我在灰暗的天色中足足等了三小时,才有一个带着妻子儿子的农夫(他的脸不时都会抽搐一下),把我载到了一个叫普雷斯顿(Preston)的小镇。接着,一个卡车司机答应把我一路载到尤里卡(Eureka)。“哇噻,‘尤里卡’(79)!”我欢呼说。不过他稍后又对我说:“咱家一个人开着这辆玩意儿无聊透顶,所以想找个人打打屁。你要是想的话,咱家可以把你一直载到新月城(Crescent City)去。"这会有一点偏离我的路线,但由于它可以让我去到比尤里卡更北的地方,所以我还是接受了。那家伙的名字是彼得·布雷顿。一整个雨夜下来,他共开了二百八十英里的路,一路上都喋喋不休:谈他的人生,谈他兄弟,谈他太太,谈他父亲。在洪堡德红木森林一家叫“阿登森林”的餐馆里,我吃了一顿意料之外的大餐:有炸明虾、巨型的草莓派,还有冰淇淋和一大壶的咖啡,我不用出半毛钱,全都是布雷顿付的帐。之后,他又从自己遇到的种种烦恼一直谈到“人生最后四件事”(80)。“对,所有好人都是住在天堂里的。他们从一开始就是住在那里。"这可是很有见地的话。
    我们在第二天破晓抵达雾茫茫的新月城--一个傍海的市镇。布雷顿把卡车停在沙滩上,睡了一小时。醒来后请我吃了一顿包括薄烤饼和煎蛋在内的早餐,就离我而去。我想,说不定这是因为他请我客已经请烦了。我徒步走出新月城,去到一九九号高速公路,拦了一辆便车,回到九十九号高速公路去。九十九号高速公路虽然没有滨海公路那如诗如画的风景,却可以像子弹一样把我送到波特兰和西雅图。
    这时,我突然产生一种无比自由的感觉,觉得自己就像个正要前往无何有之乡、一无所求的古代中国和尚。所以,我干脆沿着高速公路这边的车道向前走,边走边向对向的车道举起拦车的大拇指。我已经什幺都不再在乎了。拦不到车又怎样,我大不了用走的一路走到目的地!不过,我这种不寻常的举动反而引起了注意,马上就拦到了一辆便车。驾驶是个金矿主,他儿子开着一台小型的履带式托拉机,走在我们前面。一路上我们就森林和锡斯基尤山脉(Siskiyou Range)的话题谈了许多(我们正沿着这个山脉,往俄勒冈州的格兰迪斯山口方向前进)。他还教了我一个烤鱼的方法:在溪边的干净黄沙上生个火,然后把火弄熄,把鱼埋在热沙里,等几小时,你就可以吃到一条美味的烤鱼。他对我的背包和登山计划都很感兴趣。
    他把我载到一个跟布里奇波特很相似的山城(布里奇波特就是我们爬马特杭峰时莫利失踪了一阵子那个小镇)。我走了一英里的路,去到一个位于锡斯基尤山脉深处的树林打了个盹,一觉醒来后发现自己置身在中国式的无名雾中。接下来,我靠先前那种在相反车道拦车的方式,拦到一辆便车,坐到克比(Kerby)。在克比的高速公路边,一辆砂石车以高速打我旁边一点点掠过,企图想让我连同背包一起摔个大筋斗,但我没让他得逞;我看得见开车那个肥牛仔的邪恶笑容。一个中古车商把我载到了格兰迪斯山口(Grants Pass),之后又有一个忧郁的年轻伐木工,载着我风驰电掣地开过一个梦幻河谷,把我送到坎宁维尔(Canyonville)。而在那里,
就像做梦一样,一辆载满手套的货车停在我面前,答应把我载到尤金(Eugene)。司机名叫彼得森,一路上他都跟我亲切地谈话,而且为了方便交谈,坚持要我在位子上反过来坐,面向着他(换言之我一路上都是背对着刚方的)。他无所不谈,太阳底下所有事几乎都被他谈遍了。途中,他买了两罐啤酒请我喝。在好几个加油站,他都把车停下来,拿出手套展示贩卖。“我老爸是个了不起的人,他的名言是:‘世界上的马屁眼(81)比马还要多。’"他告诉我,他是个运动狂,喜欢带着个码表去跑步,又告诉我,虽然工会百般施压,但他就是不加入,一个人开着辆货车,到处跑单帮。
    他把我载到尤金郊外的一个美丽池塘边,在晚霞中与我作别。我计划在此睡一个晚上。我在一棵松树下摊开睡袋。高速公路的另一边是有一些别墅式的小屋,但屋里的人不会看得见我,而即使看得见,也无暇来看,因为他们全忙着看电视。吃过晚餐后,我就裹着睡袋,一睡睡了十二小时,只有在午夜时为了擦防蚊液醒来过一次。
    早上起来后,壮观的喀斯喀特山脉就在我的眼前,不过我看到的只是它的尾端,至于它位于极北的另一端(也就是我要去的地方),则位于加拿大的边缘上,距此有四百多英里远。由于高速公路的另一边有一家纸浆工厂,所以早上的小河,笼罩在一片烟蒙蒙之中。我在小河边盥洗过后,就拿出贾菲在马特杭峰上送我的念珠,做了个简短的祷告:“愿归命于佛陀神圣念珠里的空。”
    上路后,我一下子就拦到一辆由两个彪形汉子所开的车,把我载到章克申城(Junction City)城外。我在一家快餐店喝过咖啡后,步行了两英里,又在一家看起来要好一点的路边餐馆吃了一顿薄烤饼,然后沿着高速公路边的岩石向前走。一辆辆车子从我旁边呼啸而过,但就是没有一辆停下来。正当我纳闷以这个样子,自己是不是真有可能到得了波特兰(先不说西雅图)时,就有一辆车子停下来,答应把我一路载到波特兰。驾驶是个有趣的房屋油漆工人,一头淡发,鞋子上沾满泥浆。他身边带着四罐罐装啤酒,一面开车一面喝,途中为了再多买些啤酒而停下来过一次。在波特兰的市中心,我花了二十五美分,坐巴士坐到了华盛顿州的温哥华(Vancouver)。吃过一个汉堡,我就再走到九十九号高速公路拦便车。一个留着八字胡、人好得像菩萨的年轻人搭载了我。他告诉我自己只有一个肾,又说:“我很荣幸可以载你一程,这样我就有人可以陪我聊天了。”每次停下来喝咖啡,他都会打弹子机,而他打弹子机的模样,就像是在做世界上最严肃的事情。沿途看到谁拦便车,他都乐于把车停下来。继我之后,他搭载了一个来自俄克拉荷马州的流动田工,然后是一个来自蒙大拿的疯水手(他给我们讲了一大堆又疯又有哲理的故事)。车子以八十英里的时速飞驰,在早上八点到达奥林匹亚(Olvmpia),继而又顺着奥林匹克半岛上一些七弯八拐的林间公路,开到位于布雷默顿(Dremerton)的海军基地。至此,相隔在我与西雅之间的,就只有一趟船资五十美分的渡轮了!
    跟好心的驾驶道过别后,我就和同车的流动田工一块坐上渡轮去。我为他付了船资,算是对一路下来无比顺利的行程一种感恩的表示。我甚至请他吃花生和葡萄干,看到他狼吞虎咽的样子,又拿出撒拉米香肠和乳酪请他吃。
    我走到上层的甲板,在寒冷的雨雾中东张西望,感受皮尤吉特湾(Puget Sound)的气氛。从波特兰到西雅图的航程是一小时。我发现不知道是谁,在船舷的栏杆上放了一瓶半品脱装的伏特加,上面用一本《时代》周刊遮盖着。我把它拿起来喝了几口。然后,我从背包里拿出温暖的毛线衣,穿在雨衣下面,一个人在的甲板上无拘无束地晃来晃去,只感到狂野和抒情。然后,突如其来的,大西北就轮廓分明地出现了在我眼前,比我从贾菲那里得来的意象要大上了许多许多:山脉在四面八方的地平线上展开,上面漂浮着被风撕扯得散乱的浮云;一道像彩带般的橘色霞光,镶在那片向太平洋方向延伸过去的阴郁长空上(我知道,这片长空最后会延伸到北海道和西伯利亚那些世界上最荒凉的地带)。我蜷缩着身体,坐在舰桥甲板室的外面,听船长和舵工那种马克吐温式的对话。在远方,从变深了的黄昏雾气中,慢慢出现了一个巨大的红色霓虹灯灯牌,上面闪烁着“西雅图港”几个大字。过了没多久,贾菲告诉过我有关西雅图的一切,就不再是只能用想象的,而是活现在我眼前,具体可触得就像渗透在我肌肤上的冷雨。眼前的西雅图,和贾菲的形容完全一模一样:泾,大,冷,活跃,树林茂密,山峦起伏,充满挑战性。当渡轮靠泊在码头上的时候,我马上看得见竖立在一些老店外头的图腾柱。我还看见了凯西·琼斯(82)式的古老火车头;这种火车头,我以前只有在西部电影里看到过,而现在的这个,不只是真实的,而且是还在执勤的:它拖着一列列的车厢,在这个烟蒙蒙的魔幻城市里呜呜呜地绕行着。
  我用一美元七十五美分,在贫民区一家干净旅馆租了个房间,洗过热水澡后就就寝,睡一个长长的好觉。早上,剃过胡子,我走到第一大道,喜出望外地发现有各式各样的“善心人-商店,里面可以找得到上好的毛线衣和红色的内衣。我在拥挤的市场里吃了一顿丰盛的早餐,外加一杯五美分的咖啡。蓝天,飞云,加上老码头,加上在皮尤吉特湾里闪烁荡漾的海水--这里真是不折不扣的大西北。我在正午办了退房手续,带着新买来的羊毛袜子和印花大手帕,愉愉快快走到位于市外几英里的九十九号公路,连续拦到了几趟短程的便车。
    现在,我已经看得见位于西北方地平线上的喀斯喀特山脉了,它那些复雪的巨峰巉岩参差得难以置信,会让人不由自主喘几口大气。九十九号公路贯穿斯提拉圭米舒河谷(Stilaquamish)和斯卡吉特河谷。这些河谷,肥沃得就像牛油,美丽得如梦似幻,两旁都是农庄和嚼草的乳牛,更远处,则是积雪的起伏山峦。向北走得愈远,所看到的山脉就愈庞然,最后让我不由得不害怕起来。途中,一辆不起眼的轿车载了我一程,驾驶戴着眼镜,样子像个谨小慎微的律师。但稍后我才知道,他就是大名顶顶的方程式赛车冠军林德斯特伦,而他的车子虽然不起眼,引擎却是改装过的,可以飙到一百七十英里的高速。不过,他并没有把车速秀给我看,只有在等红灯的时候,猛踩油门让引擎空转,让我听听声音多幺强有力。之后,我又搭上一个木材商的便车。他说他知道我要去的地点在哪,又告诉我:“在这个世界上,斯卡吉特河谷的肥沃仅在尼罗河谷之下。”他在一G高速公路的路口把我放下车。那是一条可以通到十七全高速公路的短程高速公路,后者会蜿蜒深人群山的心脏,在尽头处与一条通往迪亚夫诺坝(Diabo Dam)的土路相连接。现在,我已经名副其实是在深山之中了。接下来载过我一程的人包括伐
木工、探铀者和农夫,他们把我带到了斯卡吉特河谷的最后一个大城镇塞多伍尼(Sedro Woollev)。出塞多伍尼以后,路开始变窄,而且弯度更大,在一些悬崖和斯卡吉特河之间曲折蜿蜒。先前我在九十九号南速公路上所看到的斯卡吉特河,是一条胀鼓鼓的大水,两旁都是广袤的绿茵地,但现在的斯卡吉特河,却变成了一条由融雪汇入而成的窄窄急流,两旁是断树满布的泥岸。崖壁开始出现在我的两侧,让我无法再看见白雪皑皑的峰峦,然而,我却比无前更具体地感受到它们的存在。




(79)Eureka指的也是希腊文“我找到了!"阿基米德(Archimedes,287?-212B.C.)在浴缸里发现如何用水测量黄金纯度的方法时欢呼而出的字。
   (80)人生的最后四件事(four last things):这是个专有名词,指死亡、审判、天堂和地狱。
(81)“马屁眼”指的是“混蛋”、“烂人”。
(82)凯西·琼斯(Casey Jone):民谣与民间传说的主角,以一个舍己救人的火车司机为蓝本。
作者: 章啊啊    时间: 2007-8-4 13:06
三十二
    我在一家破破的小酒馆里喝了一杯啤酒。酒保是个老迈的衰翁,站在吧台后面,几乎连转身把啤酒拿给我都有困难。我心里想:“我宁可死在一个冰河山洞里,也不要在像这样尘兮兮而数十年如一日的小屋里终其余生。"一对王哥柳哥样子的朋友把我载到了索克(Sauk),然后又有一个醉醺醺的牧工,风驰电掣地把我送到了最后的终点站--马布尔山护林站。
    我下车的时候,助理护林员站在那里,看着我说:“你是史密斯吗?”
    “对。”
    “开车的是你的朋友?”
    “不,他只是载我一程的。”
    “他凭什幺认为自己可以在政府的管辖区里狂飙?”
    我抽了一口凉气,现在,我已不再是个自由自在的行脚僧了。最少在接下来的一星期不再是。我将要在消防学校里,接受为期一周的林火防治课程。其它学员都是一些年轻的小伙子。我们戴着钢盔,接受挖掘防火线、砍树和扑灭小型林火之类的训练。这期间,我认识了伯尼·拜尔,也就是贾菲经常喜欢学他的洪亮逗趣声音说话那位“砍树杰克”。他一度是个伐木工,
现在则是极为资深的护林员。
    有一次,当我坐着伯尼的货车到森林去的时候,他这样谈论贾菲:“贾菲今年不回来,真是羞羞脸。他是这里有过最好的林火瞭望员,而且老天爷可以为证,他也是咱家见过最好的山径清道员。他总是迫不及待要东爬西爬,而且总是一副快快活活的样子。咱家没有见过比他更棒的小伙子。他是个谁也不怕的人,只要看到哪个鸟人在森林里做些不该做的事,就会出来干涉。这也是咱家特别喜欢他的一点。这年头敢说话的人愈来愈少了。到了哪一天再没有人敢说该说的话,就该是咱家收拾包袱、回乡下去养老的日子。”伯尼今年大约六十岁,谈起贾菲来的时候,大有老爸谈儿子的口气。消防学校的其它学员有一些也还记得贾菲,并好奇他今年为什幺会不来。那个晚上,刚好是伯尼在森林保护局服务满四十周年,其它的护林员联合送了他一件礼物:一条新款的大皮带。老伯尼因为腰围不断变粗,所以皮带总是很快不合穿,最后干脆改用粗绳子之类的东西当裤带。他戴上新皮带之后,发表了一番风趣的感言,说是以后一定会节制饮食,好不辜负大家送他这条皮带的一番心意。大家听了纷纷报以鼓掌和喝彩。我猜想,伯尼和贾菲说不定就是在这个山区服务过最优秀的两个人。
    每天的课程结束后,我不是到护林站后面的山峦去走走,就是坐在奔腾的斯卡吉特河前面,嘴里叼着根烟斗,盘起的双腿间放着瓶葡萄酒。每个下午和每个明月夜都是如此,而其它的小伙子,则一律是跑到流动游艺场去玩和灌啤酒。流经马布尔山的斯卡吉特河急劲、清澈而翠绿,在它上方的山坡上,是缠绕在云气里的太平洋西北部松树,更高处,则是一些白云徘徊的峰顶,太阳光断断续续会从白云的间隙中射出。打我脚前流过的这条急流,正是寂静群山的
杰作,由山上的融雪汇聚而成的。飞鸟在河面上盘旋,伺机觅食,但河水里的鱼却在窃笑--它们只会偶尔才跃出水面一次,随即就拱菱曰,重新落入水中,而它们人水时形成的孔洞,马上就会被河水所卷没。事实上,河面上没有任何东西不是被迅速扫走的。漂流的木头和断树以二十五英里的时速,在河面掠过。我估计,如果我试图游过斯卡吉特河的话,那当我游到对岸的时候,已经被水流带到下游去半英里远。那是一个河流的仙乡异境,是黄金水恒的空,弥漫着苔藓和树皮和树枝和泥土的味道。所有这一切,都充满神秘感地展开在我眼前,清澄而永绩。当我仰视浮云的时候,我看到的是一张张隐士的脸。被河水冲刷着的松枝一副心满意足的模样。在太阳中闪着碎光的叶子,被微风拂得欢欣鼓舞。地平线上那些人迹不至的高山积雪,看起来就像个摇篮,充满暖意。万事万物都是永恒自在和有应答的,它们超出于真理之外,超出于蓝色的虚空之外。一山脉都是具有巨大耐心的佛。”我大声喊道,然后喝了一口酒。我感到有点冷,不过,只要有太阳照向我坐着那个树桩的时候,我就会熟得有如身在一个烤箱里。而每当我在月色下走向这同一个老树桩去的时候,感觉世界就像是一个梦、一个幻像、一个泡泡、一个影子、一滴正在蒸发的露水、一道一闪即逝的电光。
    我登孤凉峰当林火瞭望员的日子终于到了。前一天,我用记帐的方式,在一家小小的食物杂货店买了价值四十五美元的食物,然后放上赶骡人哈皮的货车,沿河而上,一直开到迪亚布洛坝。愈往上开,斯卡吉特河就变得愈狭窄,最后变得跟一条小激流无异,在岩石问腾跳飞湍。斯卡吉特河先后在两个地点会遇到堤坝,一处是纽哈林(Newhalem),一处是位于更上游的迪亚布洛坝。在迪亚布洛坝,会有一台巨大的升降机,把你的车子升到一个与迪亚布洛湖湖
杰作,由山上的融雪汇聚而成的。飞鸟在河面上盘旋,伺机觅食,但河水里的鱼却在窃笑--它们只会偶尔才跃出水面一次,随即就拱着背,重新落入水中,而它们人水时形成的孔洞,马上就会被河水所卷没。事实上,河面上没有任何东西不是被迅速扫走的。漂流的木头和断树以二十五英里的时速,在河面掠过。我估计,如果我试图游过斯卡吉特河的话,那当我游到对岸的时候,已经被水流带到下游去半英里远。那是一个河流的仙乡异境,是黄金水恒的空,弥漫着苔藓和树皮和树枝和泥土的味道。所有这一切,都充满神秘感地展开在我眼前,清澄而永绩。当我仰视浮云的时候,我看到的是一张张隐士的脸。被河水冲刷着的松枝一副心满意足的模样。在太阳中闪着碎光的叶子,被微风拂得欢欣鼓舞。地平线上那些人迹不至的高山积雪,看起来就像个摇篮,充满暖意。万事万物都是永恒自在和有应答的,它们超出于真理之外,超出于蓝色的虚空之外。一山脉都是具有巨大耐心的佛。”我大声喊道,然后喝了一口酒。我感到有点冷,不过,只要有太阳照向我坐着那个树桩的时候,我就会熟得有如身在一个烤箱里。而每当我在月色下走向这同一个老树桩去的时候,感觉世界就像是一个梦、一个幻像、一个泡泡、一个影子、一滴正在蒸发的露水、一道一闪即逝的电光。
    我登孤凉峰当林火瞭望员的日子终于到了。一天,我用记帐的方式,在一家小小的食物杂货店买了价值四十五美元的食物,然后放上赶骡人哈皮的货车,沿河而上,一直开到迪亚布洛坝。愈往上开,斯卡吉特河就变得愈狭窄,最后变得跟一条小激流无异,在岩石问腾跳飞湍。斯卡吉特河先后在两个地点会遇到堤坝,一处是纽哈林(Newhalem),一处是位于更上游的迪亚布洛坝。在迪亚布洛坝,会有一台巨大的升降机,把你的车子升到一个与迪亚布洛湖湖面齐高的平台上。这一带在一八九○年代曾出现过淘金热,寻金者不惜投入钜资,在纽哈林与今天的罗斯湖之间一系列峡谷的坚固山岩上凿出一条小路,又在红宝石涧、花岗岩涧、峡谷涧之间凿了星罗棋布的引水渠。不过,他们的投资最终并没有获得回收。现在,这条路的大部分都已经没在了水底之下。一九一九年的时候,一场大火蹂躏了斯卡吉特县北方的山林,让环绕孤凉峰的一带延烧了整整两个月。当时,华盛顿州北部和加拿大卑诗省的天空都被烟雾遮蔽,不见天日。为了灭火,政府动员了一千人,花了两星期的时间,远从马布尔山的消防高接水管引水过来灌救,但却收效甚微,要直到秋雨来临,山火才被控制住。人们告诉我,时至今日,在孤凉峰和一些河谷里,当时被烧焦的树木残株仍然看得见。而这也是孤凉峰会得到孤凉一名的原因。
    “小老弟,一风趣的赶骡人哈皮对我说,“希望你可不会像几年前我们带到孤凉峰上去那个小伙子一样菜。他是我见过最菜的菜鸟,什幺都不会,只会胡搞瞎搞。他就连煎蛋都会出纰漏:他把煎锅里的蛋抖得高高的,却没接住,蛋直直砸在鞋子上。我离开前叫他手枪别打太
多,他一本正经地回答说:‘是的,长官;是的,长官。’”哈皮是个爱说笑的人,抽的也是自己卷的烟。他头上戴着的,仍然是他怀俄明岁月那顶松绰绰的牛仔帽。
    “我什幺都不会在乎。我唯一想的是在那里一个人待一个夏天。”
    “你现在是这样说,只怕用不了多久就会改口。我们带到上面去的小伙子没有一个不是自夸有多勇敢多勇敢的,不过,上去之后没多久,他们就会开始自言自语,问自己问题。问自己问题倒是不打紧,可千万不要去回答就是。"
    到迪亚布洛坝之后,我和老哈皮就分道扬镳。他先回峡谷里的家,而我则从迪亚布洛坝坐
船坐在罗斯坝(Ross口am)。在这里,你可以看到一幅极壮观的眩目景致:整个围绕着罗斯湖的
贝克山国家森林的全景尽收眼底,在太阳下闪闪发光,一直延伸到加拿大的境内。位于罗斯坝
的森林保护局中继站建在一个浮台,位于离岸边有一点点距离的湖面,用绳缆系着。在这样的
中继站睡觉可不是容易的事,因为湖水会不断拍击浮台,发出啪啪啪的声音,让人难以成眠。
    我睡在那里的那个晚上,月亮又大又圆,月光在水面上抖个不停。一个林火瞭望员对我说
过:“在山上的时候,你总是可以看得见月亮。而当我看到它的时候,总会联想到丛林狼的侧
影。”
    第二天是个灰蒙蒙的雨天。陪我一道上山的除了哈皮以外,还有助理护林员沃利。我已经
可以预见,在雨天骑马,不会是什幺好玩的事。“小老弟,你应该在采购名单里加上两三夸脱
白兰地的,上面冷的时候会用得着的。”哈皮挺着个红鼻头对我说。我们正站在畜栏边,哈皮
拿着饲料袋子喂几头牲口,然后又把袋子挂在她们脖子上,这样,即使天在下雨,它们也不以
为意。拖船开出了闸门以后,就在罗斯湖上乘风破浪,沿着巨大的探矿者山和红宝石山前进。
湖水冲击着船身,在我们后面溅起高大的浪花。我们走人驾驶舱,那里已有:距哈皮煮好的咖
啡在等着。湖岸边那些长在陡坡上的冷杉,只隐约可见,就像是一排排缭绕在雾气中的鬼影。
这里的荒凉和萧瑟,在在具有大西北的原味。
    "孤凉在哪里?”
    “你现在看不见它的,而等你看到的时候,你几乎就已在耶上面了。”哈皮说,“不过,
只怕你看到它的时候就不会那幺喜欢它了。那上面这时候正刮着风和雪。小老弟,你确定你不需要买一小瓶的白兰地带着吗?"我们刚刚才干光一瓶他从马布尔山买来的黑草莓葡萄酒。
    “哈皮,等我九月从山上下来时候,会买一瓶苏格兰威士忌送你的。”
    “三日为定,到时你可不要忘啦。”
    贾菲告诉过我好些有关哈皮的事情。哈皮是个好人,他和伯尼一样,都是这一带最优秀的旧时代人物。他们都了解山,了解驮兽,但却没有想成为高级林务官的野心。
    谈到贾菲的时候,哈皮也是带着怀念的语气。“那孩子懂得很多有趣的歌曲和事情。他最喜欢做的事就是在山径上砍树。他在西雅图有过一个中国女朋友,我在他旅馆的房间里看过她。贾菲这小子对女人真的很有一套。”风绕着拖船怒吼,浊浪拍打着驾驶舱的窗子,在这风声浪声中,我听得到贾菲弹着吉他所唱出的欢乐歌声。
    "这个就是贾菲的湖,这些就是贾菲的山。”我想。我真希望到达孤凉峰之后,贾菲会就在那上面,亲眼看到他希望我做的一切。
    两小时后,我们就不费吹灰之力到达了八英里以外的湖边。我们跳下船,把系着绳缆的救生圈套在一些树椿上。在哈皮的狠狠拍打下,第一头骡驮着重重行李快步走下踏板,不过,就在它要踩往滑溜的岸边时,脚却打滑了一下,差点没有带着我的所有食物,一起摔到湖里。继而上岸的是那头驮着电池和我其它装备的骡。接下来,哈皮、我和沃利先后骑着马上了岸。
    跟拖船的船夫挥手道别过后,我们一行就开始在一条狭窄而多石的山径上,展开一趟有如要爬过北极的艰苦攀爬。路的两旁都是大树和灌木丛,每当我们跟它们那些泾答答的叶子擦身而过,都会让我们湿到皮肤里。我本来是把尼龙披风绑在马鞍的前鞍桥上的,但未几便把它解开,罩在身上,让我看起来像个披着裹尸布的和尚。哈皮和沃利什幺也没有披,只是弯着腰,任由雨水打在身上。马匹偶尔会在小径的石头上打滑。途中,我们遇到一棵断树横在路上,挡住了我们的去路。哈皮下了马,拿起双刃斧,使出吃奶之力,要在小路旁边的树丛里开出另一条小路,绕过断树。他一面开路一面咒骂,身上的汗水流了又流;沃利则在一旁帮助他。而我负责的只是把几头牲口看好,这是个轻松的差事,我窝在一棵灌木的下面,为自己卷了根烟。哈皮把路开好以后,两头骡却畏惧不前,因为哈皮开的路实在太陡峭崎岖了。哈皮火了,对我骂道:“妈的,不要光坐着,去抓住它们的鬃毛,把它扪拽过来。”我的母马也感到害咱。"快把马弄上来啊,还等什幺?难道你指望我一个人可以干得了所有事!"
    靠着哈皮所开的路,我们最后终于绕过了断树,继续前进,没多久就离开了灌木林,进入了一片多石的绿茵地。绿草中夹杂着蓝色的羽扇豆花和红色的罂粟花,它们的颜色被灰蒙蒙的雾气所淡化,却别有趣味。这时风开始吹起,而且挟带着雪雨。“我们在海拔五千英尺高了!”哈皮转过身向对我大声喊道。他正在为自己卷一根烟,而虽然风把他老旧牛仔帽的帽檐吹得卷起,但他在马鞍上的坐姿,却悠闲自在得像个在马背上坐了一辈子的人。我们沿着之字形的路线往草坡上攀爬,而风则在持续不断地加强。过了不知道多久,哈皮向我喊道:“看到前面那块大岩壁没有?”我抬头张望,看到一块愣愣的灰色大岩石,就在上头不远处。“虽然你觉得几乎摸得着它,但事实上它离我们还有一千英尺高。不过,等我们到达那岩壁,我们就
    一分钟以后,他又转身大声问我:“你确定你的行李里没有一小瓶额外的白兰地吗,小老弟?”他浑身湿答答的,狼狈不堪,但却满不在乎的样子,我甚至还听得见他在风中的歌声。过了不知道多久,我们终于越过了树木生长线,而缘茵地也随之被冷硬的岩石地所取代,地上也突然间出现了积雪。马每踏出一步,蹄子都会在雪里掀出一个水洞。我们显然已接近山顶了。但四面八方除了雪和雾以外,我什幺也看不见。换成是一个大晴天,我想我一定可以看得见这条小径有多陡,而且会为我的马的每次打滑而吓得半死,但现在我往下望去的时候望去,只看到一些模模糊糊的树顶,样子就像一小簇一小簇的草。“贾菲啊贾菲,我吃尽了苦头,但此时的你,却是舒舒服服、安安全全地坐在船舱里,写信给普绪娃、辛恩和克莉丝汀,这说得过去吗!"
    路上积雪愈来愈深,而冰雹也开始猛打在我们早已被冷风刮得红通通的脸上。走着走着,我突然听到哈皮在前头喊道:“马上就要到了。”我全身又湿又冷。我下了马,改为牵着马往前走,而它则如释重负地呻吟了一声,乖乖地跟着我。事实上,除我以外,它要背的东西本来就不少。“看到她了!”我又听到哈皮大声喊道。慢慢地,在这个被旋转白雾所笼罩的天地屋脊上,我看到了一间小屋,盖在一块光秃秃的石头上,四周围绕着雪堆和斑驳的泾草,湿草里夹杂着一些小小朵的花朵。更外围是一些大块的卵石和有着刺针状叶子的冷杉。小屋有着一个逗趣的小尖顶,样子很像间中国式的小屋。
    但它那幽暗阴郁的样子,却很难会让人愉快得起来。我愣在了那里一下下。“这就是我要住一整个夏天的地方吗?”
    我们拖着沉重的脚步,把牲口牵到了某个三○年代的林火瞭望员所筑的畜栏里,卸下它们所驮着的行李。哈皮走到小屋门前,取出钥匙,把门打开。小屋里的景象令人不敢恭维:地板灰暗、潮湿而沾满烂泥,四面墙壁都沾有水渍。屋里有一个阴郁的木头铺位,上面铺着用粗绳索编成的席子:厄是为了防止小屋被雷电打中时木头床铺会导电)。所有窗户都积着厚厚一层密不透光的灰尘,更有甚者是地板上到处都是垃圾:有被老鼠咬得稀巴烂的杂志,有食物的残渣,还有无以数计小小颗的黑色老鼠大便。
    “啊哈,看来这个大垃圾堆有得你忙的了,”沃利裂着个露齿的大笑容对我说,“现在就动手吧,先把食物橱里那些吃剩下的罐头食物扔掉,再拿块湿肥皂来脏兮兮的食物橱给清洁干净。”我照做了。我不得不做,因为我这个林火瞭望员的工作,是有薪水可领的。
    不过,好人哈皮却在炉灶上生了个熊熊的火,放上一茶壶的水,再倒人半罐咖啡。“小老弟,在这样的地方,没有什幺比一杯浓浓的咖啡更让人振奋精神的了,喝过以后,我保证你会像充过电一样,每根头发都竖起来。”
  我望向窗外,唯一看到的只有雾。“我们现在的位置有多高?”
  "六千五百英尺。”
  “四面都是白茫茫的雾,如果有林火,我要怎样才能看见?”
  “不用担心这个。雾在几天内就会被吹散,届时,你从每一个方向都可以看得到一百英里那幺远。"
    但我并不相信他的话。因为我记得寒山子说过,寒山上的雾,是从来都不会退去的。我开
始佩服起寒山子吃苦的能耐来了。哈皮、沃利和我一起走出屋外,花了一些时间把风速记录仪架了起来,又做了一些其它的杂务。之后,哈皮就进屋,在炉灶里生了个火,做了一大盘罐头火腿肉炒蛋。我们配着浓浓的咖啡,吃了一顿结实的晚餐。饭后,沃利把双向无线电取出,跟位于罗斯湖的中继站联络上。晚上,他们裹着睡袋睡在地板上,而我则睡着潮湿的铺位上,蜷曲在自己的睡袋里。
  第二天早上,外头仍然是灰蒙蒙的,又是风又是雾。哈皮和沃利把牲口打点好以后,就动身离开,临行前回头说了一句:“说说看,你现在还喜爱孤凉峰吗?”
  哈皮又补充了一句:“要记得我说过的,听到你问自己问题时,千万不要回答。如果有熊经过,从窗外望进来,你闭上眼睛就好。”
  风把窗子吹得咯咯响,我目送着他们走过一棵棵长在岩顶上的扭曲树木,很快消失在白雾中。现在,偌大一个孤凉峰上,就只有我一个人了。我努力想看看四周的山脉,但除了在雾偶尔散开一点点的时候,可以看得见远方一些黯淡的轮廓以外,什幺都看不见。最后我放弃了,走入小屋,花了一整天去清理屋里的垃圾。
  晚上,我在雨衣和温暖的衣服外面罩上披风,走到雾茫茫的世界屋顶上,打坐沉思。这里毫无疑问就是法云地83,是终极的归宿。十点的时候,我看到了第一颗星星,然后突然间,部份的雾化开了,我隐约可以看到一些庞然的黑色山影,它们出现得那幺突然,那幺逼近,让我被吓了一大跳。十一点的时候,我又看到了位于北方的加拿大上空的昏星,而且似乎也在雾中看到了一道由落日所形成的橘色霞光。不过,这一切的惊喜,后来却被从地窖门上传来的老鼠抓挠声所抵消掉。不只地窖里有老鼠,阁楼里也有老鼠,它们用黑色的小脚,在由一世代的孤凉峰林火瞭望员所留下来的燕麦粒和米粒之间窜行。“呃噢,”我心里想,“我会受到了这些吗?如果我受不了,又要怎样离开这里呢?”我唯一可做的事情就是钻到睡袋里,把头紧紧埋在里面。
    睡到半夜,我在朦朦胧胧中半张开眼睛,赫然看见窗一头巨大的黑色怪兽,就站在窗前,但等我定睛看去,才知道原来那是远在好几十英里外的加拿大境内的贺祖米山,它在星光的照耀下,正探身向着院子,瞪着我的窗户看。雾已经完全被吹散了,那是一个星光闪烁的夜。多幺不同凡响的一座山啊!它和贾菲素描里的样子完全一样,有着同一个女巫帽般的尖顶(贾菲把这幅素描挂在小屋的墙上)。贺祖米啊贺祖米,你真是我看过最忧郁的山(后来等我熟悉它以后,又发现它是我看过最漂亮的一座山)。北极光就在它的背后闪烁,凝聚着世界另一边的北极所有冰雪的反光。


    (83)法云地(Dharmamega):佛家语,原指菩萨阶位的第十地t成佛前的最后一阶段),作者这里把它当成一个“地    方”,只是借指。
作者: 章啊啊    时间: 2007-8-4 13:06
三十三
    第二天早上,哇,是一个美极了的艳阳高照天。我走到院子里的时候,眼前所见的一切,跟贾告诉过我的没两样:方圆几百英里之内,举目都是复雪的山岩、处女湖泊和参天大树。而在这一切的下面,我看到的可不是世界,而是一片乎坦得像屋顶、白得像乳脂软糖的云海,它向四方八面绵延许多又许多英里,让所有河谷都被抹上一层奶油。这种被称为低层云的云,现在就在我的脚下,在我那站在海拔六千六百英尺”nE处的脚下。我泡了咖啡,走出屋外,让大太阳温暖我一身被雾气深入骨髓的骨头。我对一只又大又毛茸茸的穴兔说:“嗒嗒。”它静静地跟我分享了云海的景观一分钟。吃过一顿培根蛋的早餐,我就到山径下方一百码的地方,挖了一个垃圾坑,然后拿出我的全景瞄准镜和林火寻视器84,把附近每一座山的名字给找出来。这些名字,我早已从贾菲的口中耳熟能详:杰克山、恐怖山、愤怒山、挑战者山、绝望山,金牛角山、探矿者山、克雷特峰、红宝石山、贝克山、杰卡西山、弯拇指峰。溪涧的名字也一样引人人胜:三愚涧、肉桂涧、麻烦涧、闪电涧和淘汰涧。现在,它们全属于我一个人所有,这个世界没有第二双人类眼睛,此时此刻看得到这幅环形全景画。眼前的景象强烈地让我感到那是一个梦境。一整个夏天下来,我虽然对这个画面愈来愈熟悉,但梦境的感觉不但没有减退,反而愈来愈强,尤以做倒立的时候为然。每次我为了促进血液循环而塾着一个细麻布袋子做倒立时,都会看见群山像是在虚空中倒挂着的泡泡。这让我意识到,群山事实上真的是倒悬着的,我也一样!正因为引力的作用,世间的一切人事物,才会被吸在地球弧形的球面上,倒悬在广大无边的虚空中。霎时间,我真切地感受到,我现在是一个完完全全孤独的人,除了喂饱自己、休息和为自己找些娱乐以外,没有什幺别的是需要做的,也没有人可以因此而批评我。小花开满岩石间的处处,它们都自生自长的,不应任何人的要求而生长--就像我一样。
    乳脂软糖般的云海在下午被风吹散成为一团团,让罗斯湖得以进入我的视野中--好一个天蓝色的漂”壳湖泊。不过,在这幺远的距离,它就跟一个小水池无异,而载着游客在湖面上穿梭的船舶,则小得看不见,只能靠它们在镜面般的湖水所划开的尾流来辨位。湖面上倒映着头上脚下的松树,它们的尖顶指向四面八方的无限。下午稍晚,我躺在草地上,目视着眼前的一切辉煌,并开始感到有一点点无聊。“只要我不在乎,就没什幺好无聊的!”想到这个,我就一跃而起,又是唱歌,又是跳舞,又向着远远的闪电谷吹口哨,但它离我太远了,不足以形成回声。在小屋后方有一片雪原,足以提供我喝到十月的新鲜饮用水。我每天只要铲一桶雪,拿到屋子里去,就尽够我一天的需要。要喝水,我只要把桶子里的雪水滴在锡杯里,滴成一杯就行。打从童年以来,我就从未有过如现在的快乐。我感到从容、高兴和孤独。“布叮布叮,噫叮,叮当叮,叮叮……”我绕着石头唱歌,一面唱一面踢石头。接着,我在孤凉山上的第一个日落就来到了,它的璀璨让人难以置信。群山现在都覆盖在粉红色的积雪中;云团镶着荷叶边,离我离得远远的,就像是古代的一些遥远小佛城;风吹个不停--呼呼,呼呼,偶尔是澎澎,把我的小船吹得摇摇晃晃。从罗斯湖所升起的一片淡蓝色的暮霭,让圆得像唱片的新月显得诡异而逗趣。从山坡后面尖凸而出的狰狞山岩,就像我小时候的涂鸦。看起来,在那里的哪个地方,有一场欢愉的黄金节庆正在举行着。我在日记里记道:“啊,我好快乐。”虽然已经是一天的傍晚,但我却从四周的景致里看到了希望。贾菲说的一点都没错。
    随着黑暗慢慢在四周弥漫开,用不了多久,夜就会再一次降临,星星将会再一次闪耀,而雪怪也将会再一次踽踽独行于贺祖米山的山顶。我在炉灶里生了个劈啪响的火,烤了一些美味的黑麦薄饼和炖了一锅牛肉。小屋被急劲的西风摇晃得厉害,但我一点都不担心它会被吹走,因为它可是用钢筋水泥牢牢地固结在地里的。我感到心满意足。每次我望向窗外,看到的都是高山冷杉、依稀可辨的积雪的山峰、蔽人眼目的雾气和波光粼粼、小得像玩具浴缸的罗斯湖。我用羽扇豆花和山间野花做了一束小花束,插在加了水的咖啡杯里。杰克山的山顶此时已被银色的浮云所遮住。偶尔,在极远处会划过一道闪电,让空阔无边的天地一瞬问被照亮,看得人又敬又畏。
    第二天(星期天)的早晨就像前一天一样,有平坦的云海在我脚下一千英尺的地方闪耀。每当我感到无聊,就会从我的“艾伯特王子牌”烟丝罐里,掏出烟丝,卷一根香烟来抽。在这个世界上,再没有比不慌不忙地抽一根自己卷的烟更惬意的事了。每天中午,世界上唯一的声音就是由百万只昆虫--他们都是我的朋友--合奏的交响乐。不过,也有一些白昼,会熟得让人透不过气来,没有风、没有云,有的只是炎热和倾巢而出的昆虫、飞蚁。我想不透,在美国北方,又是这幺高的高山上,怎幺会有这幺热的天气。不过,晚上却是会带着月亮再回来的。每个晚上都静谧无比,昆虫都停止了呜叫,仿佛是为了向月亮致敬。这时,我就会走到草地上,面向着西方打坐;望着眼前的大山大水,我只期盼,在这一切没有位格性的物质里,会住着一位位格神。有时,我也会到雪原去挖一桶紫色的果冻,观看反照在雪堆里的月亮。我可以感觉得到世界正旋转着朝月亮驰去。有时,我裹在睡袋里时,会听到鹿只从低矮树木走到院子来,吃我盘子里的剩饭剩菜:有长着茸角的公鹿,有温柔的母鹿,也有可爱的幼鹿。在月光的照耀下,加上它们身后那块被照得银亮的大山岩,让它们看起来就像是来自另一个星球的外星哺乳类。
    有时,风会从南方带来抒情的毛毛雨。这时候,我就会吟哦道:“既有雨的滋味,何用下跪?一或者向着我那些想象出来的行脚僧同伴说:“哥儿们,是喝杯热咖啡和抽根烟的时间了。-月亮变得又大又圆,而随它而来的,是从贺祖米山背后透出来的北极光(“看看那虚空,它更寂静了。”寒山子在贾菲的翻译里如是说。)事实上,我自己也是寂静无比,唯一的动静就是把盘着的双腿上下对调。我可以听得见,在远远的哪里,有鹿蹄奔跑的踢踏声。每天睡觉前,我都会在一块遍洒清辉的大岩石顶上做倒立,这时,我可以确确实实看到世界是颠倒的,看到人类只是古怪、自负的甲虫,满脑子奇怪幻想,走起路来趾高气昂,而不知道自己是倒悬着的。我的心情大部分时间都很平静,只有做了一些蠢事的时候例外,像把煎饼煎焦、在雪原上铲雪时滑一跤或不小心让铲子掉到峡谷里之类的。每当这些时候,我都会气得直想咬山
顶一口,并气冲冲走回小屋,狠狠踢食物柜一脚,完全没考虑到脚趾会挨疼。不过当警醒的是,尽管肉体是会被螫到的,但人类四周的生存环境却是极为荣美。
    在孤凉峰上,除了要盯着四面八方有没有烟火的迹象以外,我唯一要做的,只是接接无线电和扫地。无线电会来烦我的时候并不多,而我也从未看到过任何近得需要我我报告的山火,加上我并没有参加林火瞭望员的无线电打屁活动,所以基本上,我是大闲人一个。森林保护局用降落伞空投了一些无线电电池给我,这是多此一举,因为我的电池余电仍然很多。
    有一个晚上,我在打坐时获得了一个异象。我看到有求必应的观世立对我说:“你已经装备好了,可以出发去告诉每个人,他们都是彻底自由的。"我双手合抱在胸前,先把“每个人都是彻底自由的:晅个重大伺息告诉自己,只感到满心欢快,情不自禁地呐喊了一声:“它。”张开眼睛的时候,我看到一颗流星在天际划过。银河上不可胜数的星星,它们不是别的,就是言语。我用来喝汤的是一些可怜兮兮的小碗,但我发现,这样喝起来的汤,味道要比用大汤碗喝更胜一筹……我喝的是贾菲教我煮的鹰嘴豆培根汤。我每天下乍都会午睡两小时,醒来后,我环顾四周的山峦一眼,意识到:“这一切其实都没有发生过。”世界是倒过来的,悬挂在一个无限虚空的海洋上,而世界里的所有人,不过都是电影院里的观众。黄昏时,我在院子里踱步,唱道:“早早的凌晨时份……”,但当我唱到“整个野世界都在昏昏沉睡"这一句,却不禁热泪盈眶。“好吧世界,”我说,“我会去爱你的。”晚上睡觉时,我温暖而快乐地裹在睡袋里,看着被月光照着的桌子和衣服,心里想:“可怜的雷蒙小孩啊,他的日子是充满悲伤和忧虑的,他的理性是倏忽即逝的,这样的生活,何其可怜可叹!"难道我们不都是一些可怜的堕落天使,因为不愿意相信一切是空、是无,所以就注定只能看着挚爱的亲友一个一个逝去(最后是我们自己),来向我们证明这个真理吗?……但寒冷的早上却是会再回来的,而云则会从闪电谷的后面像浓烟一样滚滚窜出来,不过下方的湖却始终保持它天蓝色的超然,而虚空则、水恒如昔。咬牙切齿的世间牙齿啊,这一切,除了可以把我们领到某些甜美的黄金水恒以外,又能把我们领到哪里呢?它会证明我们一直以来信以为真的事情都是错的,会证明就

(84)林火寻视器(firefinder):由一幅地图和一组观察仪器组成的装备,用来测定森林火灾的位置。
作者: 章啊啊    时间: 2007-8-4 13:06
三十四
    八月终于来了,以一场摇撼我小屋的狂风宣示它的驾临。现在,落日都红得像红宝石,足以用来酿造复盘子果冻。每天黄昏,乱云都会在巉岩得超过想象的断崖的上空,像海浪泡沫般涌出,灿烂和苍凉得非笔墨所能形容,它们所带着的每一抹玫瑰红色,都蕴含着希望。到处都是令人望而生畏的冰原。一片草弃碇在岩石上,随着无限的风急速抖动。在东方,是一片灰蒙蒙;在北方,是一片令人心生敬畏的庄严;在西方,是狂暴的落日;在南方,弥漫着我父亲的雾。杰克山戴着它一千英尺高的岩石帽子,俯视着有一百个足球场那幺大的冰原;肉桂涧宛如一只披着苏格兰雾的猛禽;沙尔85在金牛角山的苍凉中迷失了行踪。我的油灯在无限中燃烧。“可怜凡夫俗骨啊,答案是不存在的。”我终于明白了。我已经不再知道些什幺,也不在乎,而且不认为这有什幺要紧的,而突然间,我感到了真正的自由。之后就会来了些冷得死人的早上,我会生火,戴着有护耳的帽子劈些柴,然后懒洋洋地待在室内,任由冷冰冰的白雾把我包围。山脉间又是雨又是雷,但那都不关我的事,因为我只要坐在火炉前面看杂志就行。到处都是像雪一样冷冽的空气和弥漫着木烟的味道。最后,雪来了,像裹尸布一样从加拿大那边的贺祖米山旋卷而来。不过,它在还没有到达以前就先辐射出白光,从那里面,我看到了天使的窥视。之后,风就起了,把又黑又低、像是来自锻铁炉的乌云,驱过长空。此时的加拿大,已化成了无意义的云雾海洋。小屋里烟囱管的啸声,见证着像来自吊扇般的烈风的攻击。我所熟悉的蓝天和它那些若有所思的白云,此时都已荡然不存。远处,加拿大的雷在轰鸣。而在南面,一场更大更黑的风暴,就像根大螯一样逼近过来。面对一切的攻击,贺祖米山的唯一响应就只是默然。不过,此时东北方远处的地乎线,却是一派风和日丽的的欢乐景象,不管你用什幺条件,都休想说得动它跟孤凉峰交换位置。突然间,一道绿色和玫瑰色相间的彩虹出现在天际,其尾端宛如一根柱子,从骚动的云端斜插而下,落在离我的大门不超过三百英码远的山脊上。
  彩虹是什幺,主?
  那是一个铁环箍(86),
  给下面人滚的铁环箍。
  铁环箍一路滚到了闪电涧,雨和雪同时下着,而在五千多英尺下方的罗斯湖则笼罩在牛奶一样白的雾中。当我向山顶上走去的时候,彩虹忽然圈住了我的影子,这个谜样的光晕让我产生祈祷的冲动。“雷蒙啊,你一生的事业,不过是落在永恒觉之海洋里的一滴雨滴。那你又有什幺好烦恼的呢?把你悟到的这个写信告诉贾菲吧。”风暴走得就跟它来时一样迅速,到了午后,罗斯湖又再次闪烁着万道眩目的金光。午后,我的拖把晾在了岩石上;午后,我的背冷冰冰的,因为我正在赤着背,站在世界之颠的雪原上挖一桶雪;午后,被改变了的是我而不是空。在温暖的玫瑰色暮色中,我坐下来打坐,头上是八月的黄色半月。任何时候听到雷声,我都觉得是我妈妈发自母爱的斥责声。“雷与雪,当效法!”我这样唱道。接着,就突然下起了瓢泼大雨,一下就是一整夜,把百万亩的菩提树冲了又冲,而千禧年群鼠则在我的阁楼里睡得甜又之甜。
    早上,明确无疑的秋意向我透露,我瞭望林火的工作已接近尾声。现在,每天都是风狂云颠天,中午的氤氲蕴积着金光。晚上,我会煮一杯热可可,坐在火旁唱歌。我向着群山呼唤寒山子,没有响应。我向着晨雾呼唤寒山子,它说:肃静。我呐喊,但燃灯佛却敦我什幺都不要说。雾气在吹,我闭起眼睛,倾听火炉的呢喃。“呜呃!”我吆喊,但在冷杉尖顶上保持绝对平衡的一只鸟儿只是动了一动尾巴,之后,它就飞走了,而远方突然变得庞然的白。在月黑风高的晚上,会有熊的行迹:我在垃圾坑里发现一些原来残留着牛奶的空罐子,已经被利齿咬烂和巨爪撕裂。一定是观世音菩萨熊干的。迄今,我在日历上已经删掉了五十五个数字。
    在镜子里,我的头发变长了,我的蓝眼珠子变得清澈,我的皮肤又黑又粗,就像鞣过的皮革。我很快乐。整个晚上又是一阵又一阵的滂沱大雨,但裹在睡袋里的我,却暖和得像片烤吐司,梦着自己在山脉里执行步兵侦察任务。早上变得寒冷而风大,雾与云竞相奔驰,偶然会有一阵阳光,把山岩照得斑斑驳驳。正当我坐在由三根圆木头所生起的熊熊火焰前取暖时,无线电里传来老伯尼的声音:他吩咐所有林火瞭望员在今天同一天下山。我心中一阵狂喜,火灾季节过去了。我大拇指勾着一杯咖啡,走到院子里踱步,唱道:“胖嘟嘟啊胖嘟嘟,那草丛中的金花鼠。”可不是吗,我的金花鼠,此时就蹲坐在被太阳照得白亮的的岩石上,瞪着我看,爪子里抓着些燕麦之类的粒粒。薄暮时,大团大团的乌云自北而来,我说:“哇,不得了不得了!”,又唱道:“挺过了挺过了挺过了,它一切都挺过了。”意指我的小屋历经多次狂风吹袭,都屹立不动,没有被风吹走。在这片垂直的山峦上,我已经见证过六十次的日落,而永恒的自由,将水远属我所有。金花鼠窜入了岩石间,与此同时,却飞出来一只蝴蝶。事情有时候就是可以这幺简单。鸟儿兴高釆烈打小屋屋顶上飞过,它们会这幺乐是当然的,因为从小屋到树木生长线的沿路,长了一片绵延一英里的蓝梅,可以大快朵颐。我最后一次走到闪电谷的边缘上去,一间小小间的室外厕所就盖在这里。过去六十天,我每天都会来这里坐一坐,有时是在雾中,有时是在明月夜,有时是在艳阳天,有时是在黑漆漆的晚上。每一次,我总是可以看得见那些小小棵扭曲结节的树木,它们看起来就像是耸石石上直接长出来的。
    忽然间,我仿佛看到那个邋遢得无法想象的中国流浪汉,就站在前面,就站在雾里,皱纹纵横的脸上透着无法言诠的幽默表情。那并不是真实生活中的贾菲,不是背着背包、学佛和在派对上纵酒狂欢的贾菲,而是比现实更真实的那个贾菲,我梦想中的贾菲。他站在那里,不发一语。过了一会儿,他突然对着喀斯喀特山脉的山谷放声大吼:“滚开吧,我心灵的窃贼!”我会来到这孤凉峰上,就是出于他的建议,而现在他虽然人在七千英里外的日本,应答着小木鱼的敲击声,却仿佛就站在孤凉峰这里,就站在一些结节老树的旁边,见证着我所做的一切(后来贾菲把他的小木鱼寄给了我妈妈,他会这样做,不为什幺,而只是为了想让我妈妈高兴,只因为她是我妈妈)。“贾菲,”我大声喊道,“虽然我不知道我们什幺时候会重聚或将
来会有什幺发生在我们各自身上,但我绝对不会忘记孤凉峰的,我欠它的太多太多了。我会水永远远感谢你指引我到这个地方来,弄懂一切的道理。现在,我已经长大了两个月,而我要回到城市去的忧郁时刻又已经到了。愿主赐福给所有身在酒吧、滑稽剧和含沙的爱之中的人,赐福给那倒悬在虚空中的一切。不过,贾菲,我们知道,我们俩是永永远远不变的--永远的年轻,永远的热泪盈眶!”此时,罗斯湖在散开的雾中现身,倒映着玫瑰色的漫漶天光。“上帝,我爱你。”我抬头望着天空,说出造句肺腑之言。“主啊,我真的已经爱上你了。请你照顾好我们每一个,不管是用什幺样的方式。”
    不管是小孩还是无知的人,都应该受到相同的对待。
    贾菲每离开一处营地之前,都有跪下来做个小祷告的习惯,离开塞拉县时如此,离开马文县时如此,离开辛恩的小屋时也是如此。当我背着背包要走下山径时,因为想到这一点,觉得应该延续这个美好的传统,于是就转过身,跪在山径上说:“谢谢你,小屋。”然后又补充了一声:“呸!”我微微一笑,因为我知道,小屋和孤凉峰都会明白个中的含意。之后,我就转过身,走下山径,往世界回转回去。

(85)沙尔(Shull三子·不知是否指美国植物学家哈里逊·沙尔。
(86)指儿童沿路滚着玩的铁环箍。
作者: 章啊啊    时间: 2007-8-4 13:06
全文发完了,耶——!
作者: 羊    时间: 2007-8-4 13:06
章啊章:有这个作者和译者的一些资料吗?越多越好
有个朋友想在某个杂志介绍这本小说一次:需要作者的相关资料:

收到了,写得是挺好的。译者是谁?有没有作者的资料?能否给我—些?我想可以用在《**
作家》。多谢推荐!
作者: 羊    时间: 2007-8-4 13:06
两点说明

1.这个小说文稿来源于颜峻先生,由于此书在大陆还没正式出版,为了不给颜峻造成不必要的麻烦,请大家最好不要在别的论坛上转载。
2.我在黑蓝上发这篇小说是因为我欣赏这里的纯粹,我是当成礼物转送给黑蓝上的朋友们的(是送给您个人的)。
=========================================可以在杂志上介绍这书么?
作者: 章啊啊    时间: 2007-8-4 13:06
《路上的凯鲁亚克》
——蒋洪生

  最近,美国《纽约客》杂志发表了一些“垮掉的一代”之父凯鲁
亚克(JackKerouac)的个人日记。我们从这些日记中可以看到,“在
路上”的凯鲁亚克有着什么样的内心矛盾和心灵痛苦,以及他是如何
将美国黑人文化及美国西北部蒙大拿、北达科他的乡村生活浪漫化、
理想化。

  凯鲁亚克1922年生于马萨诸塞的罗威尔,1941年进入哥伦比亚大
学学习。二战期间在商船界服务。从青年时候开始,凯鲁亚克就开始
了其波希米亚式的浪游和冥想生活,其足迹遍及全美各地。1969年秋
天,凯鲁亚克因饮酒过度死于佛罗里达,年仅47岁。在他短暂的一生
中,除了嬉皮士经典《在路上》(1957年发表)之外,凯鲁亚克还写
出了大批题材类似的现代流浪汉小说,包括1958年的《浪游者达摩》、
《底层》,1959年的《萨克斯先生》,1960年的《孤独的旅行者》,
1963年的《杰勒德的憧憬》等等。这些小说都具有松散的结构,采用
自传体式的写法,传达出浪游者飘荡的现实与精神生活样态。另外,
作为一个浪游者,在大约30年的天路历程中,凯鲁亚克还写下了二百
多卷冥想日记。

  《纽约客》发表的部分日记是凯鲁亚克1948年至1950年写的。这
在他的第一部小说《乡镇和城市》(1950年)问世之前。从这些日记
中我们可以看到,凯鲁亚克此时已经开始其代表作《在路上》的构思。


  1948年8月23日,凯鲁亚克写道:“我脑子中有了另外一篇小说——
《在路上》——这个念头一直萦绕于心:两个小伙子搭便车去加州,
为的是去找寻点什么,但是他们并没有真正找到,相反,他们在路上
迷失了自我,于是他们重拾希望,去到别的地方继续找寻。”

  在旅途之中,凯鲁亚克为了排遣自己,对酒精、大麻有着特别的
兴趣,1949年2月1日,他在日记中写道:“哦,旅途是多么痛苦!惟
有大麻才是我的精神寄托!”这一年,凯鲁亚克首次使用了“垮掉的
一代”这一词语。1950年,凯鲁亚克甚至浪游到了墨西哥,在墨西哥,
频繁地服用大麻和苏醒剂损害了他的身体,他同时又得了痢疾,只好
从墨西哥搭便车回到纽约母亲的住所疗养。

  凯鲁亚克的日记中充满了他对世人的悲悯:“人们忙忙碌碌地做
着毫无意义的工作,这样日复一日……他们把自己的生命浪费在诸如
租借、体面的衣服、汽车、安全保障等东西之上。”凯鲁亚克厌憎这
样的生活,他宣称:“我要把自己的生活变成一个牧场,在这个牧场
之上,我将生长自己的粮食。”

  蒙大拿和北达科他是凯鲁亚克的精神伊甸,惟有在此,凯鲁亚克
方得诗意地栖居。在蒙大拿,凯鲁亚克看到“三位平生所见到的最漂
亮的姑娘”,又有一天,他发现一位独臂的年轻男子,凯鲁亚克对这
位男子的美貌大加赞赏:“蒙大拿的土地是多么地庇护着他啊!在这
个世界的任何一个地方都找不到像独臂的他这样美貌的年轻男子。”
在北达科他的一个风雪之夜,凯鲁亚克看到人们帮助一辆陷入泥淖之
中的汽车摆脱困境,他由此而陷入冥想:“在这样的凄寒之夜,要是
在虚弱的、一味空想的东部,哪儿能找到这种为别人做事情而不求回
报的人呢?我真希望北达科他州狄金森是自己生于斯长于斯的土地。”


  通观他1948年至1950年的日记,可知凯鲁亚克一直在充满希望的
浪漫主义之梦和破碎的、因幻灭而导致的自我厌憎之间摇摆不定。这
使他对于作为异质文化、边缘文化的黑人文化有一种强烈的亲和力。
漫步于丹佛的黑人区,他写道:“‘白人世界’所能提供给我的最好
部分,对于我来讲也是不够的,没有足够的迷狂,没有足够的生命、
快乐、刺激、音乐,没有足够的黑夜。”“我希望我是一个黑人……
不因为别的,只因一个白人对他所在的白人世界所能提供的最好的东
西已经感到幻灭。”“我是如此的悲伤……我希望我能把自己交换到
快乐、真实、充满迷狂的美国黑人世界。”在这个新世界,他不再
“如此苍白,如此忧伤,如此黯淡”。

  1950年2月28日,在《多镇和城市》出版之前,凯鲁亚克决定开始
新的生活:“继续浪游,不再停留,不再悲伤,不再有形而上的畏惧!
行动……速度……仁慈……出发!写真实的想法而不是无味的改编。
我将在《在路上》中更多表达,更少记述。”

  1955年,觊鲁亚克去加州看望艾伦·金斯堡,在这里,他遇见了
这个时代主要的文化英雄,他们是斯奈德(Gary Snyder)、王红公
(Kenneth Rexroth)、Lawrence Ferlinghetti、Philip Whalen、
Michael McClure等。但是,从文化史的意义上来讲,“在路上”的凯
鲁亚克仍然是他们的精神导师,他们是搭乘凯鲁亚克便车的人,或者
不如说,以凯鲁亚克为首,凯鲁亚克、艾伦·金斯堡、斯奈德等人都
是驾驶美国五六十年代文化大车的车夫。

  1969年9月,凯鲁亚克在《芝加哥论坛报》上发表了《在我身后,
哪管洪水滔天》(After Me,the Deluge),这不幸而成谶语。10月
21日,凯鲁亚克因长期的酗酒而导致内出血,死在佛罗里达圣彼得堡
市的医院之中。凯鲁亚克就此千里还乡,长眠于罗威尔的Bdson天主教
公墓。

  凯鲁亚克从此不再漂泊。
作者: 章啊啊    时间: 2007-8-4 13:06
杰克·凯鲁亚克,美国垮掉派作家。青年时代生活放浪,做过各种杂工,曾遍游全美及墨西哥,著有小说18种,后死于酗酒。

凯鲁亚克年谱:

1922年3月12日,杰克·凯鲁亚克(Jack Kerouac)生于美国马萨诸塞州洛威尔城,是加拿大法国移民列奥·凯鲁亚克和加布里尔的第二个儿子,排行老三。
1939年从洛威尔中学毕业。
1939年~1940年获哥伦比亚大学足球奖学金,在纽约霍雷斯·迈因预备学校读预科。
1940年~1941年进入哥伦比亚大学本科学习。
1942年~1943年在美国海军服役,被以精神病为由除名;后在商船上当水手,随船队去英国利物浦。
1944年认识卢西·卡尔、艾伦·金斯堡、威廉·巴勒斯;涉嫌参与卡尔杀人案;8月22日同第一个妻子埃迪·帕克结婚。
1946年~1948年写作小说《镇与城》;在纽约同尼尔·卡萨迪相识。
1948年同作家约翰·克列农·霍尔姆斯(John Clellon Holmes)相识,提出“beat generation”(垮掉的一代)这一名称。
1948年~1950年开始写作《在路上》,第一次同卡萨迪以在路上》主人公狄安原型)横越美国,最后到达墨西哥城。
1950年《镇与城》出版,与第二任妻子哈维蒂结婚。
1951年2月~3月,阅读巴勒斯小说《贩毒者》以及霍尔姆斯的小说《走》手稿。4月,在纽约公寓内的一卷打字纸上写出了《在路上》。10月,提出“自发式写作”方法,开始修改《在路上》。
1951年~1952年在纽约和旧金山写作小说《戈迪的幻想》。
1952年在墨西哥城写作小说《萨克斯医生》。
1953年在纽约写作小说《玛吉·卡萨迪》和《地下人》。
1954年在纽约和加利福尼亚开始研究佛学,在旧金山写成诗集《旧金山布鲁斯》。
1955年写作《墨西哥城布鲁斯》,在墨西哥城开始写作长篇小说《特丽斯特莎》。10月3日,同金斯堡等出席旧金山“六画廊”诗歌朗诵会,金斯堡朗诵《嚎叫》,大获成功。
1956年在墨西哥城完成小说《特丽斯特莎),在北卡罗来纳开始写小说《杰拉德·的幻想》,在华盛顿州和墨西哥城完成长篇小说《孤独的天使》第一部。金斯堡的诗集《嚎叫及其他》在城市之光出版社出版。
1957年3月到法国和英国作短暂旅游。《在路上》由纽约维京出版社出版;在佛罗里达开始写小说《达摩流浪汉》。
1958年~1960年写成小说《孤独的旅人》手稿。
1961年在新墨西哥城完成小说《孤独的天使》第二部,在佛罗里达写成小说《大瑟尔》。
1965年在佛罗里边写成小说《萨托里在巴黎》。
1966年5月同母亲迁往故乡洛威尔,11月9日同第三任妻子斯特拉结婚。
1967年在洛威尔写作小说《杜鲁阿兹的虚荣》。
1968年尼尔·卡萨迪死于墨西哥。到欧洲作短期旅行。
1969年10月21日病死于佛罗里达州圣·彼德斯堡。

                               (文楚安译)
作者: 章啊啊    时间: 2007-8-4 13:06
翻译——梁永安:台灣大學文化人類學學士、哲學碩士。曾譯有《孤獨》、《四種愛》、《Rumi:在春天走進果園》、《永恆的哲學》、《耶穌行蹤成謎的歲月》、《隱士》、《英雄的旅程》、《在智慧的暗處》(皆立緒文化出版)。
作者: 章啊啊    时间: 2007-8-4 13:06
羊:
  本文的译者是台湾的梁永安。著者的资料在在网上很容易就能查到。(可以查一下“文楚安”,他是“垮掉的一代”的研究者)
  另外,颜峻的铁托工作室出版的这册大陆简体字本,据我所知,颜现在是没版权的,但他说正在和两地的出版单位洽谈当中(全国只印200本“仅供研究交流”的数字并不真实,200本显然是为了掩“台湾商务印书馆”的耳目)——简单点说,目前大陆读者手上的这本简体版的《达摩》是“地下”印制的东东。
能不能在杂志上介绍这本书的问题,我是说不上的。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3-29 4:25:40编辑过]

作者: 梁枕    时间: 2007-8-4 13:07
我也有这本书
但一直没有看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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