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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如造成不良影响请版主隐匿其名。” [打印本页]

作者: 袁群    时间: 2009-2-6 18:15
标题: “如造成不良影响请版主隐匿其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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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匿名    时间: 2009-2-6 18:38
这煞笔是我们邻居。
在新疆边防当了7年兵,复员后在我们市政府工作。
原先经常和我在红精灵网吧上网。
现在他有钱了,在市里把房买了,还买了个人电脑。
我呢,买不起房,而且还是在网吧上网。
作者: xiaowu    时间: 2009-2-6 23:49
在边防部队里,就是积极先进的文艺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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