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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道真和李健吾的译本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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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硬硬的还在
时间:
2009-2-8 19:25
标题:
张道真和李健吾的译本比较
张道真和李健吾的译本比较
只摘取一段:
张:
当莱昂抱着绝望的心情离开她家时,他不知道她跟着就站起身来,为的是从窗口望他。她激动地观察他走路的样子,偷偷地瞧他的脸,编造一些情况好找借口到他房间里去。在她看来,药剂师的妻子是很幸福的,能和她睡在同一个屋顶下;她的心思不断地飞到那所房子里去,就像金狮客店的红脚白翅膀的鸽子不时飞到这房子的屋檐沟里来一样。但是她越感到自己爱他,就越想抑制这种感情,好使它不显露出来,能慢慢减退。她恨不得莱昂能猜出她的心事。她有时幻想会发生意外的情况或是突然事变来帮助他明白她的心意。但她还是克制住自己的感情,这主要是软弱或恐惧造成的,羞耻心也有关系。她觉得自己对他保持距离做得太过分了,但现在已经太晚,一切都完了。不过在她认为自己在作牺牲时,她感到自傲,高兴自己能说:“我是贤德的妻子”,能在镜中看到自己牺牲的姿态,这些都不失是一种安慰。
李:
赖昂走出她家,心灰意懒,却不知道她跟踪而起,看他在街上走动。她关心他的行止,窥伺他的脸色;她找借口看看他的房间,编了一个有头有尾的故事。药剂师女人和他住在同一房顶底下,在她看来,幸运之至。她一想就想到这家房屋,好象“金狮”的鸽子,一飞就飞到这家承溜,在里头洗净它们的玫瑰红爪子和它们的白翅膀。可是爱玛越觉得自己有爱情,越加以抑制,为的是减弱它的声势,不要流露出来。她巴不得赖昂猜破,也设想了一些赖昂猜破的机会、变故。她没有放手去做,不用说,是由于懒散或者畏惧的缘故。还有羞耻的缘故。她寻思自己太拒人于千里之外,时机不再,无从补救了。她自以为牺牲很大,什么也安慰不了她,后来只有说说:“我是贞节的女子”,还有摆出听天由命的姿态,照照镜子,显出一脸的骄傲和喜悦,心头才有一点点好受的味道。
本来,小说那么好,再烂的翻译也难掩它的魅力。而且语言有它的发展过程,再加上读者品位的各异,阅读又是那么私人的事情——在这些条件之下,比较两个译本实在不是明智的做法。但是,看了两个译本,差别在那,不说似乎又不舒服,随便敲两段,比较一下,看能不能说出其中真正的差别来,也算是练习吧(不懂法语,专家指教下哈):
这一段写的是莱昂离开后爱玛的思绪和行动,主要是思绪。如果短句过多,这些思绪就会一截一截的,非常不连贯,就像一条比较完整的线段被截成一段段的。而长句则会使思绪保持连贯,处于绵延的状态,读者无须像处理短句时那样跳出语境,把握意思,再串起来,而只需沉浸在句子中,也就沉浸在思绪中了。所以,总体来讲,长句是更好的一个处理方式在这个时候。
第一句,“绝望”和“心灰意冷”——我们注意到李喜欢用成语。成语的使用应该非常谨慎才是,因为成语总是带有“熟”和“俗”的特征,所以大多不能产生新的审美感受——当然不是绝对——我们还是应该避免太多的成语。撇开这一点,“绝望”也比“心灰意冷”精确很多,也更客观。整个小说正是这一个个词的选用,体现了它整体的特征。“看他在街上走动”和“为的是从窗口望他”表达的意思太不一样,前者注重被看的对象,后者则注重望的主体,而在整个语境里,作者想要讲的显然是爱玛。
第二句,“行止”“窥伺”这类的词很别扭,不自然——姑且承认是时代的原因吧——而“激动地观察”“偷偷的瞧”是多么精确地描写了爱玛的动作啊!后面,又非常突兀地写“她找借口看看他的房间,编了一个有头有尾的故事”,这和之前的描写一点关系也没有,读者会在这里停顿,造成情绪的中断。而张译“编造一些情况好找借口到他房间里去”就显得很连贯,读者根本无须思维的参与,情绪一直在那。
第三句,我们会看到,张译里的分句从短到长,又从长减为短,意思极其明晰。而李译意思大多也能传达到了,但是语句非常乱,时而讲药剂师女人,时而讲爱玛,时而讲鸽子。虽然张译也出现了这些事物,但我们从他的译法里会找到一个主体,那就是爱玛。而李译你则被混乱的逻辑给搞晕了,不知道重点在哪。还有,就是那鸽子,它的本体是爱玛的心思,我们一看张译,就能明了。但李译中,鸽子的本体似乎是她(爱玛),而且后面还说“在里头洗净它们的玫瑰红爪子和它们的白翅膀”,这个描写代表了爱玛干嘛呢?太乱了,搞不清。他这么翻译,使得读者把注意力完全在鸽子那,记住它们的红和白,却不知道这鸽子和爱玛有什么关系。我们再来看张译“她的心思不断地飞到那所房子里去,就像金狮客店的红脚白翅膀的鸽子不时飞到这房子的屋檐沟里来一样”,多么清晰明了的句子:心思像鸽子一样飞到屋檐沟里。令人感到不耐烦的还有“一想就想到”,“一飞就飞到”,这样的句式在不到两行的文字里重复出现!我可是听说福楼拜避免在一页的文字里出现重复的词的。
第四句,“爱他”和“有爱情”,后者很奇怪,有爱情?还要减弱爱情的“声势”?你以为打仗呢!第五句,“恨不得”当然比“巴不得”更准确,整句话和前面四句完全断开,情绪接不上,表达也是混乱不堪,还有顿号!第六句,“没有放手去做”,做什么?又断开了。张译“但她还是克制住自己的感情”和前面衔接得多好啊,情绪那么饱满,从来不会失位。“懒散”更是无从说起,即便法语中“懒散”和“软弱”很难区分,在这样的语境下,也不会用“懒散”吧?“。。。。。。的缘故”句式又出现了两次在这两个相临的句子里!
第七句,“寻思”“拒人于千里之外”“时机不在”“无从补救”和“她觉得自己对他保持距离做得太过分了,但现在已经太晚,一切都完了”这句相比,显得多么混乱,臃肿以及庸俗啊!
最后一句,我们读张译,一个爱慕虚荣的女子跃然纸上,是因为张译少了很多的诸如“自以为”“什么也”“后来”“还有”“显出”“才有”之类的词,这些词把整个句子完全变得模糊不清,逻辑混乱,情绪和想象因此被打断。而张译,正是因为少了这些词,变得非常清晰和耐看,因此也容易留住情绪和产生联想。
前面说了,不懂得法语,但即便如此,我还是认为张译肯定比李译更接近作者的风格。
作者:
涅音梦
时间:
2009-2-9 11:37
我也喜欢张道真的本,一开始以为是英文转译。
作者:
shep
时间:
2009-2-15 22:02
比如“我是贤德的妻子”,真他妈酸。
断句方面,长句子在前后关系上适合直述。但是由于形容词、副词过多,有时候反而使得主语谓语不明显了。汉语在这方面特别明显,翻译上如果用英语的从句形式,可能更好。比如像德文的很多作品,不少翻译都弄得句子老长。哲学著作也就罢了,小说也这么长的话,看起来就很麻烦。
短句则会产生某种转折、空隙,它会让文字的空间感更强(当然,你得有一定的水平)。
总之,我是主张长短合适,一味地偏向一个方面都很别扭。一般句子五到七个字最符合汉语的习惯,若修饰的词太多,则应该甩出去。
……嘿,贤德的妻子,挺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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