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我倾向于站在和底一边
这种事是对是错,我没能力评断。
不过,你们几个嬉皮笑脸地在这讨论这种龌龊事(好像还很过瘾的样子),我个人觉得首先是对女会员不尊重。你们有没有替她们着想?这是个开放的论坛,不是 ...
我是美工 发表于 2010-4-3 12:42
我说过 这种事是对是错,我没能力评断。
我没有道德评判谁的意思。我只是觉得在这里一边流着口水一边乐此不疲地谈论这个有些不合时宜。
楼主自己也说过 就像我们上学时,闲来无事大家都在宿舍里讨论女孩,说某某女孩身材不错,MM大,屁股圆······
这些事你在寝室里和一些男伴说,没问题,但如果你们不分场合,在一些女士也有可能在场的公共环境里讨论这个就有点过了。你不可能在课堂上、图书馆、或是和母亲妹妹共进早餐的餐桌上说这个。这就有点不尊重人了。假如你们非得在,比如,课堂上或这里,讨论这个,而别人想要制止,你们却骂他是煞笔,这就有点无耻了。
拿小说举例子就有点站不住脚,这是两回事,在小说里你不仅可以嫖·妓,还可以杀人放火强间,毁灭全人类,把地球炸个稀巴烂。如果这个帖子发在小说版,如果你们没流那么多哈喇子的话,我什么也不会说。
如果这个帖子发在品色堂,我同样什么也不会说。
我只是认为,你们不应该在这个版面讨论这个。
下面我摘录一些跟帖,看看你们在黑蓝生活版说的话与亚洲交友网里的发言有什么不同。再次重申,我没有道德评判谁的意思,别给我扣道德的帽子,我他妈也开始觉得这是一件好玩的事了。
黑天才 发表于 4 天前 23:09
我喜欢你!
黑天才 发表于 4 天前 23:22
接着讲下去嘛,反正这儿没人认识你。到时候害臊了换个号上来,要知道,多少人和你一样的有经验却没办法在黑蓝说啊!(我觉得这个有经验的人就是黑天才本人)
为 发表于 4 天前 23:25
唉,不行,接下去就有码了。
黑天才 发表于 4 天前 23:31
有码哥也看,心中无码啊,这个话是衙内说的
游客 发表于 4 天前 23:49
她抹啊抹,抹啊抹。。。好好看
裁缝 发表于 3 天前 07:10
真是讲得绘声绘色,喜笑颜开,而且讲起乳头自慰这些字眼的时候非常自然。。。
西城四月 发表于 3 天前 11:17
放心吧,一些词打出来会变成星星的,我们可以脑补(脑补这个词用得简直太他妈牛比了)
生铁 发表于 3 天前 12:30
这算什么肮脏呀。这叫乐子。
tutulong 发表于 3 天前 13:53
挺想念北京那个重庆妹啊
亢蒙 发表于 3 天前 15:16
呀,你没穿内裤,呀,好大呀!(没事就自夸的人一般都很小)
游客 发表于 3 天前 15:28
期待有码续集。。。(我他妈也开始期待了)
······
鉴于几位版主和论坛元老认为这些哈喇子并不是对黑蓝女会员的不尊重,我强烈建议在黑蓝生活版中再开出一个子版区,可命名为黑蓝的裤裆生活,以慰我们浮躁的裤裆。我们还可在此贴一些照片,挂一些视频连接。这样我们就可以一边爽着,一边关注我们身边人的内心。一边手银,一边学习作为本体存在的小说。太他妈好了。
千万不能败啊,妓院一定要开起来啊!我是美工 发表于 2010-4-4 10:39
是不是要说找乐子,说消费,才对其平等看待?嫖的,狎的,都他妈是我们这些男人,完事了还要说世上妈的没妓女,我刚才是消费了一把,“北京的消费比上海还贵啊”。好正常平等哉!
和底 发表于 2010-4-4 15:37
和底同学的想法我很不认同。姑且不论楼主这段文字中的姐妹算不算“性工作者”。单就“性工作者”的问题而言,动辄就说“嫖、狎、妓”才是对她们的不尊重,她们并不是低贱的,而和底同学一开始就把性工作者预设为低贱的群体。她们在当今社会或许属于弱势群体,但她们不需要所谓的“扶助,同情”,更不想成为攻击别人道德底线的工具,她们需要的不是占据道德制高点,只是正常的,平常人的对待。
袁群 发表于 2010-4-4 15:12
有个艺术家叫梵高,其实他也很想出卖自己的作品,但是他在他当时代无论怎么急他就是卖不出去。这就跟一个娼妓无法获宠于嫖客一样。讽刺的是,他死了百年后,嫖客们竟然把他奉为圭臬,高价买卖他的作品,上亿美金求一 ...
笑笑逍遥派 发表于 2010-4-4 16:16
有个艺术家叫梵高,其实他也很想出卖自己的作品,但是他在他当时代无论怎么急他就是卖不出去。这就跟一个娼妓无法获宠于嫖客一样。讽刺的是,他死了百年后,嫖客们竟然把他奉为圭臬,高价买卖他的作品,上亿美金求一 ...
笑笑逍遥派 发表于 2010-4-4 16:16
几个人夸夸好就是流哈喇子了?
仅仅是夸夸好?人家都不写了,你们还追屁股要有码的续集,不是癫狂得不行是什么?不是性亢奋还能是什么?我什么时候用过道德沦丧这词?我什么时候说这里是就是品色堂?别偷换概念,别 ...
我是美工 发表于 2010-4-4 17:22
欢迎光临 黑蓝论坛 (http://www.heilan.com/forum/) | Powered by Discuz! X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