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蓝论坛

标题: 兰色手提包 [打印本页]

作者: 王子    时间: 2010-11-15 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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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sui1003    时间: 2010-11-15 18:01
这种气息,挺喜欢的。读到小周在卫生间里哭那段心一阵紧揪。但题目为什么要叫“兰色小提包”呢?虽然它在文章里反复出现,但似乎很难引起人联想和回味吧?
作者: 段林    时间: 2010-11-16 11:59
本帖最后由 阿姨…别这样 于 2010-11-16 12:02 编辑

好几个地方都挺喜欢的,像讨论要不要进大卖场旁边的夜总会、和小周做爱像是在和徐明做爱、猥亵好心的24小时便利店女售货员,以及结尾想象俯视躺在床上的自己,这些都很好看,有种充满趣味和陌生的“真实感”。但是整体上而言,我读着读着容易走神;一些地方即便是有着“发烧者”的不正常状态作为前提,还是有种刻意的感觉,好像是要刻意去营造和指出某些东西,这种刻意也许来自主角也许来自作者。
作者: 王子    时间: 2010-11-17 22:16
嗯,兰色手提包是这篇小说的最初动机。我很喜欢那个包。所以就这么写了。
作者: 陈树泳    时间: 2010-11-18 00:48
不错的作品,挂起来。
作者: 花黄夏天香如    时间: 2010-11-18 23:29
翻版的《穆赫兰道》,包括同性恋、北美别墅等。最明显的还是梦和现实的并肩描写:比如用煤炉点烟前的那个男巫的比喻(一个不知道是哪里的地方吧),到后面这里的时候“落在了蒙古以北的某些地方。我也不知道那是哪里,但可以肯定那里在下雪”给出了呼应。《穆赫兰道》就是由这种大量的复数伏笔(一个是梦,一个是现实)构成的。
标题应该也是受其影响,对应于电影里的那个核心“盒子”。因为小说里描写了一个情节,就是男的把兰色手提包套在了头上捉迷藏。这个隐喻就是说,其实手提包就是电影里的盒子,是梦和现实最后汇集的地方。
作者: 管理员    时间: 2010-11-21 00:48
标题: 特邀访谈
《兰色手提包》作者王子访谈
  
提问:X
嘉宾:王子


X :我先说说对你这篇作品的阅读感受吧。它打动我的主要是里面贯穿着一种充沛的体验。而这种体验又被作者驾驭得很好,没有乱突乱撞,也没有中途泄气,这让我一口气能把它读完。当然,它也处于一种很自然的状态中,不会因为充沛的体验降临就手舞足蹈,写得很扎实沉稳。看到你在黑蓝论坛的跟帖说写作的缘由是喜欢一个兰色手提包,就写了,是吧?

王子:我想想,认真回答你一下。

X:我好奇的是,一只兰色手提包怎样产生写作由头并和题材和主旨串联起来的,这个动手之前的思路应该很好玩。

王子:一篇文章最初的动机并不重要的。只是朋友来玩,带着一个二手市场淘的包,我问他要,他不给。后来我写故事的时候就把这个东西放进去了。
关于这篇小说的写作动机是这样的。我是个诗人。诗歌是我惯常的表达方式。加上这篇兰色手提包,我统共就写了3篇小说。第一篇叫《大棚姑娘》,第二篇叫《合唱》。前两篇都是有一些诗歌里已经表达过的感受的。《兰色手提包》是我第一次尝试从小说开始。

X :尝试从小说开始是指什么?是在诗歌里还没表达过的感受直接通过小说来传达吗?

王子:对,是这个意思。 因为我诗写得蛮多的。 一有感受就表达掉了。而写《兰色手提包》前后,心理上的准备还蛮久的。正好辞了工作有个空挡。 闲下来。甚至身体似乎都有些微微发烧,一个下午,我花了4、5个小时,写完了。基本后来没怎么改。

X:嗯,我搜了下你在论坛的帖子,大部分是诗歌,我对诗人写小说比较感兴趣,诗人写小说跟小说家写小说的不同是你上面说的"酝酿过程比较久"吗(相对于诗歌可能出现的短而快的爆发)?不知道这样说恰不恰当。

王子:我不太知道别人是怎么样。我会觉得有些东西还真的得靠小说来写。诗歌的篇幅有限,渐渐让我觉得不能满足。
多年来,诗歌已经变成了我生活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我的生活的时间线,是用诗歌穿起来的。一首写完了,身体就自动在准备下一首了。然后到了一定时候,像生孩子一样,写下来。然后写小说就像,突然有了一场艳遇。搞了个大的。

X:哈哈,这个说法很有意思。《兰色手提包》四五个小说写完一篇一万多字的作品效率非常高啊,前两篇小说也是这么干的吗还是有个比较长期而反复的写作推进。

王子:前两篇用的时间更短。2、3个小时吧。就是下班回家后就写,写到晚上10点左右的样子。过程中注意力比较集中吧,打字也快,没有人打断我,就一直写下去了。但这样的好状态不常有。去年到今年,也就这3篇。工作太忙。 http://i.mtime.com/wangzi 诗都在这里,这几年的诗。我还有很多故事,希望有时间可以慢慢写出来。

X:我对诗歌的形式存在恐惧,几乎不写。小说给我感觉更具有亲和力。嗯,期待你写出更多的小说。
可能也是这种好的写作状态让一个作品在短时间内生成而更好地确保了流畅吧,我猜故事应该是既定好的,虚构的成分只是需要把一些印象连串起来和提供细节,是这样吗?比如你说还有很多故事,感觉筋肉已经有了,就等有时间填进灵魂。因为我相信一个诗人的写作更容易达到自我。

王子:故事不是既定的,倒是一些让我觉得美好的感觉是一直在心里的。我的经验是,就这么写下去,故事会带着我走,然后给我一个结果。所以结局,故事都不是预设的。

X :读完《兰色手提包》之后觉得这是篇让我很纠结的小说,特别是文中"我"扇了"小周"一巴掌的时候,好狠啊。

王子:另外啊,表个态,我不喜欢那个把小说说成《穆赫兰道》的翻版的说法。

X:我刚刚看到这个跟帖,《穆赫兰道》我没看过。

王子:这就是不用功啊,只看电影不读书,然后么,借着电影帮助理解复杂的小说。《合唱》发表在独唱团上的时候,很多人理解不了,然后有人提供了一种简单的方式去理解,说,看过《搏击俱乐部》就可以懂了。
我写的这个么,其实一点都不先锋的。手法就那么几个,大家都在用的。文学作品这样写的太多了。这些人么啥都没看过,脑子一转,净剩自己读书时看过的那几部片儿了。
我不是针对发评论那个人,我说个感觉。

X:这有什么关系,反正读者是一大堆不确定的人,什么情况都有可能发生,我可能也会提到一些你不愿意接受的观点,但作者只有一个,我在这篇里面读到了某种自我的东西,我觉得挺棒的。

王子:嗯。我想了一下,我会在意,是因为我有很入世的一面。我希望世界变好。
希望傻子少一些。那些网上的愤青,SB,会通过我们的努力,少一些……

X:哈哈,我倒不是很关心愤青们的动向。我觉得有些读者喜欢把小说中的某些东西进行归类并对号入座进行理解,我想你也是在这一点上感到反感吧。
或者说,对一些观念先行的读者,总有种凌驾于作品之上的解读让作者难以接受。

王子:是的,我也晓得纠偏会付出代价。羊肉没吃到惹了一身膻的事我也遭遇过。但,这个事还是得做。自己也是傻过来的--有可能还在傻,所以要交流,要听劝。

X :阿姨…别这样的《小镇青年》你看过吗?

王子:没有,哪里有?

X:论坛上有,网刊也有。因为里面也写到KTV,所以我想了起来,当然你这篇的KTV不纯粹是唱歌的地方,我觉得你们这两篇选的故事地点都很好,类似于找到一个合适的背景声音,在嘈杂的背景声音上上演剧情。
呵呵,看来你不太常读论坛里的小说帖,多读嘛,跟跟帖也是很好的一种交流方式。

王子:好的。我很钟情KTV。 我觉得KTV是我们生活中最深刻的部分。典型场景莫如一个人在台上抵死陶醉掏心掏肺的唱,而其它人玩鹘子三国杀浑然不觉旁若无人。此场景尽极纯粹不可名状,梦幻泡影无外如是。不由得对服务生低声默念佩索阿:「多拿些酒来,因为生命只是乌有。」

X:哈哈,说得好。“生命只是乌有,爱情需要及时行乐”,多好的“小周”姑娘就让你安排“我”打了一巴掌了。我读到这里的时候感觉很奇怪,你能说说为什么要有这个感情的转向吗?不想说这么具体也没关系,我们可以接着聊聊其他。
王子:“我”其实是恶的。从头到尾应该没干一件好事吧……犯混打巴掌实在是正常的。他比小周年纪小,小些的人明显更残忍。都是年纪越大心越软的。
他欠钱,搞朋友老婆,好吃懒做,胆子大,又是边疆少数民族,完全是兽性的。这样的人放在城市里又特别有魅力。

X:嗯,如果他是现实生活的人,我可能会敏感一点,对于小说中的人物,我总是缺乏分辨善恶的能力,其实我还满同情文中的“我”的,也同情“小周”,当她在夜总会里说她也发烧了,就像只“鸽子”的时候,开头的那只“鸽子”也跟着亮了起来。

王子:小说会把每个人物神性的一面彰显出来。不论现实中他伟大或卑鄙,在上帝面前人人平等。他心灵的这个维度会被强调。
X :嗯,这句话也让我想到我刚刚打出来的一行字,“小说中的人我总难以跟现实生活的人联系起来,小说中怎样乱搞怎样混乱我都觉得没什么”,可能进入小说状态便一切可以写了。

王子:现实生活中,这个维度是被掩蔽的。每个人有社会身份,有各种“法相”,妓女政客,贩夫走卒,会很容易让你做一些简单的判断。但是在灵魂这一边,他们是同样悲惨的存在。

X :明白你的意思,这也有可能是造成众多读者与作者理解分歧的原因之一。

王子:对心灵认知程度上,我们的文学作品与读者,都还没有成熟。不能全怪读者。我们的四大名著,水平都很低。从古到今,都没什么像样的文学作品。西游记是动作片。水浒是动作片。三国是尔虞我诈。只有红楼梦稍微好了一点点。还是阅读率相对较低的。

X:当然,对心灵的认知这点也有可能导致作者走入一条充满傲气的魔道,完全把小说的文体性忽视了。

王子:嗯,文体啊,语言啊这些当然很重要,形式和内容总归是相互促进的。古典作品的形式、文体都很成熟很美的。从古诗到古文,那种形式赋予的力量,都远非白话文可以企及啊。多扯多烂的内容,哪怕是歌颂皇帝,表达自己想当官的感情,借助形式,一样可以感动我们。古人比我们幸福。他们所理解的外部世界,他们内心的信仰与情感,都是完整而稳定的。从近代以来我们受到冲击,文明开始破碎,转型。加上历史原因,我们这一拨拨的人,其实都挺糟的。
干什么都是在开荒。

X:但我并不为此觉得可惜,就文学而言,任何的不成熟都存在可开发的矿脉资源,反而是已成定论的东西太缺乏魅力了。开荒就开荒嘛,别人不开,那就我们自己来。

王子:各个领域的去芜取菁,建立共识,都是刚刚开始。嗯,没啥好可惜的。这是命而已。命运命运,但运是可以改的。就文学而言,是个好时代。

X:嗯,我同意你这个说法。

王子:拉美那么乱,照样出大师。这是有偶然性的,说不定就出一个了。

X:我倒不是觉得乱不乱的问题,而是现在的写作者的文学视野和写作起点都比较好,根子比较正。基础好容易出大苗子。

王子:这个我倒不了解。接触人少。周围也没人聊这个,都忙着赚钱。

X:嗯,反正都觉得是个好时代就好,哈哈,乐观总不是一件坏事情。回到你这篇作品,我也有不太满意的地方,在夜总会的那段出现的“这个季节的天气很温暖,我经常站在马路中心觉得自己被一阵幸福的暖流击中,然后止不住 的哭起来。我觉得自己像一株生长的植物,连汗毛里都有过多的生机。”以及下面把隐藏的事情全盘托出,我觉得有点快了。还没达到那个点就突然被拔高的感觉。

王子:我自己很喜欢这里的。真奇怪,不过,没办法。我自己是觉得,缺点是可能小说有些沉闷了。

X:这个时代愿意写沉闷的小说已经是个优点了……
王子:我明白你的意思。

X:你喜欢这里,能不能说说为什么,为什么突然就爆发了?

王子:让我想起了当年。

X:从小说本身讲呢?
王子:由于细节上的处理我都是靠"自觉"的,而不是安排的。有时我会觉得蛮难回答的。
包括鸽子、提包的呼应。最明显的还是梦和现实的并肩描写:比如用煤炉点烟前的那个男巫的比喻(一个不知道是哪里的地方吧),到后面这里的时候”落在了蒙古以北的某些地方。我也不知道那是哪里,但可以肯定那里在下雪“给出了呼应--包括这个人发现的这些。都不是故意的。我的解释是写诗时我是一个很注重整体感的人,经过多年的训练,我已经可以自觉的穿插安排这些东西了。让其错落有致,既有科学感又有艺术感。当然最重要是艺术感。
如果安排的好,还是很大程度上看天赋,安排的不好,真的就是感觉没到,没这块料。刻意的话,会很怪的。

X:嗯,如果这篇访谈贴出来有读者对这个问题感兴趣,我们可以听听他们的看法。
最后一个问题。

王子:好的。

X:这篇小说有两种结尾的可能,你选择了一种虚幻的形式结束它,意图是什么?这可能又是一个类似上一问题的提问,如果你的答案也是存在感觉上的安排而非写作经验上的安排,那可以不回答。但为什么会用到"恍然大悟"这个词呢?

王子:我把梦境和现实再次交织了。我希望就这么结束。尽管这个结尾有不满意的地方。有些细节没写好。我的意图是,我不想让这篇小说“清醒”。这是有助于整体的。用恍然大悟也是为了继续制造混乱吧,就像我画了一个圈。看似是出口,但我没打算放谁出去。这一点是很明确的。

X:嗯,谢谢你的配合完成了这个访谈:)

王子:客气什么。聊聊这些也有助于唤起我对自己想法的了解。有时人会不知道自己的真实想法是什么的。
作者: 马耳    时间: 2010-11-22 11:59
小说很好读,访谈也很好。当然,好读后面似乎也有危险,就是诗人写作中常常出现的自以为然的状态,这大概是从诗人过渡到小说家时常会碰到的一个问题吧,作者写着写着就忘记了自己小说家的角色,而回归到自己作为诗人时较为恣意的想像状态,而忽略了小说家应有的冷静。“我”打了“小周”一巴掌,是电视剧中经常出现的桥段,而作者对此的不甚重视,也体现出作者还没有完全具备一个小说家应有的警觉,去阻止这一既无来由,又无去处的举动的发生。
作者: 王子    时间: 2010-11-22 16:24
我觉得马耳说的很有道理,谢谢你,受教了。
作者: 生铁    时间: 2011-1-6 13:01
马耳确实在变化。好几次的回帖都更精准!赞叹。
作者: 本张    时间: 2011-2-7 19:34
“事实上,我有点迷恋发烧这件事,一是有点痛并快乐的味道,二是我觉得发烧中的自己有一种平时不具备的美雅。如果有一天我要死了,希望可以死在发烧中,然后渐渐冷却。我不欣赏日常状态下的我,太俗了。目光狂热,心口不一,大腹便便却柔肠百结,走在人群中鬼鬼祟祟脚不沾地,像个怀里揣着羊肉串的恐怖分子。一旦开始发烧,我就变得温柔,明理起来,我爱惜身边每一个事物,与它们对话,且能看到它们内在的神。从这个角度看,我简直是个圣徒,在一些特别严肃而真实的场合(比如网吧,洗头房,棋牌室,露天厕所,苏州面馆之类的地方),我的形态甚至接近某些没有性别的神兽,审视,判断,惩罚,用清水和白米占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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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段关于感冒中的感受,写的有点做作,感冒很难受的,浑身酸疼,轻飘飘的,把握不住自己,浑身热乎乎的,很不舒服,就算是写作的人,要在感冒中体味到美和雅之类的东西,我还是觉得未免做作。这一段其中“美雅”一词的生造也俗了点。

“有人请吃饭总是好的。虽然我有点想不起他是谁了。我心情愉悦起来,仿佛烧也退了点。打起精神洗了把脸,我翻箱倒柜的在徐明的抽屉里找烟。最后,找了一条没拆过的白沙,我拿了一包,却找不到火机。于是我想下楼到房东的炉子里借点火。尽管我觉得自己轻的像张纸,木楼梯的振幅还是大得吓人。我稳稳降落到一楼的时候,略有得意,觉得自己就像《绿野仙踪》里的男巫——再点点脚跟就可以飞走,然后再稳稳降落,在——一个不知道是哪里的地方吧。我发现房东的奶奶坐在正对楼梯的一把椅子上,直勾勾的望着我。我支吾着,跟她打了个招呼,舌头一阵抽筋,然后马上冲到煤炉子边,把蜂窝煤夹了一块送到嘴边点烟,煤很重,很热,我的手几乎有点撑不住,一直抖。但还是点着了。老太突然呜里哇啦的说起了话来,天知道她的解放前口音说的是什么,我有点愣住了。但烟已经点着,我还是很快的放松了下来。这时,门铃响了,我一开门,小周就在外面站着,穿着一件鲜艳的裙子,上面一件吊带衫,我赶紧把她放了进来,她就咚咚咚的往楼上跑。老太倒没有说话,挣扎着起来去料理炉子。我跟小周上楼,看着她的屁股在我脸前面晃荡,恍惚间,伸手托了一把。小周骂了我一句,进了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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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这一段,细腻、有味道。其中用“蜂窝煤点烟”……我自己问自己,这是真的吗?现在还有人用蜂窝煤点烟?

“小周穿了我和徐明的衣服、帽子站在我面前的时候,我真觉得她就是个男人,我拍拍她的肩,说:“走,哥们儿,咱逛窑子去!”小周扑上来抱住我,定了一下,似乎在下一个决心,然后短促的说了声:“走!”我们乒乒乓乓的下楼,像两个真正的男人。房东已回来了,他从自己房间里探出头,满腹狐疑的看着我和小周。我说:“徐明还没回,我们出去玩一会儿。”房东有八分之一的俄罗斯血统,他瞪着黄澄澄的眼睛冲我点点头,又缩回自己房间。小周像个跟班似的跟在我身后,我扭头看看,她的棒球帽压得很低,连我都看不清她的脸。我跟她说:“借我点钱,明天我想剪个头发。”小周的女坤包丢在徐明家里,她在衣服里掏掏,拿出厚厚一叠钱,抽了几张递给我。我把钱塞进口袋,觉得不保险,就放进了那只兰色手提包。小周站在边上看我放钱进去,大眼睛在夜色中忽闪忽闪。我看看她,伸手摸了摸她的胸。因为摘掉了胸衣,她胸前的起伏已经彻底没有了,我是凭着感觉觉得胸应该在那里。不过她的胸很软,手一碰到就有掉进泥沼的感觉,如果再多停留,几乎就要被吸进去。小周一把把我的手拉开,但没有松,只是牵着,一甩一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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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读到这一节结束,我头脑里关于文中“我”真的是一个男性的疑问非常强烈了,这个“我”真的是一个男人吗?当然,从文中描写“我”和小周的关系文字来看,“我”当然是男性,可实在写的很不男性,比如我的男人阅历和经历告诉我,男人几乎不会这样和自己的女性朋友谈论自己的手提包,而女性朋友(无论是不是女朋友)没有特别的原因也几乎不会给一个男性朋友送手提包,感冒应该不算是特别的什么原因吧?“牛排的热气熏在玻璃上,我用手指在上面写字:蓝,兰,蓝,兰……小周说:“你说这两个蓝有什么区别?”我说:“一个深一个浅吧?””男人一般也不会在人前有如此的言行举止,上海话说这太娘娘腔了,而且“娘娘腔”的过头了。而这句“然后她沉默了下来,轻轻地依偎在我身边,接着说:“喂,老陈,我还是想进去看看,你说,有没有什么办法?””其中的一声“老陈”又让我感觉作者在有意点明“我”的男性性别。

“我跟她说:“借我点钱,明天我想剪个头发。”小周的女坤包丢在徐明家里,她在衣服里掏掏,拿出厚厚一叠钱,抽了几张递给我。我把钱塞进口袋,觉得不保险,就放进了那只兰色手提包。小周站在边上看我放钱进去,大眼睛在夜色中忽闪忽闪。我看看她,伸手摸了摸她的胸。因为摘掉了胸衣,她胸前的起伏已经彻底没有了,我是凭着感觉觉得胸应该在那里。不过她的胸很软,手一碰到就有掉进泥沼的感觉,如果再多停留,几乎就要被吸进去。小周一把把我的手拉开,但没有松,只是牵着,一甩一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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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时候作为男性朋友,无论是否男朋友,随口向女性朋友借钱,都是凭我的阅历和经历所难以想象的,也许现在时代变了,男女之间的关系已经不再那么“男女”分明了。而“我”接过钱后的举止也很“娘”,或者现在的男人竟然如此在乎钱?无论如何这笔钱不会数量很大,小周只是刚拿了工资,那工资能够多少钱?借给他又能多少呢?何至于“我把钱塞进口袋,觉得不保险,就放进了那只兰色手提包”里,而这种对待钱的举止,女人更可能。我这里没有贬低女人的意思,只是我的阅历和经历这么告诉我的。最后“摸胸”的文字里,那“掉进泥沼”的感觉我觉得太小说味,男朋友摸女朋友的胸部,其实更多是性欲所致,为女的性感所吸引而发生的行为,但是自己的女朋友,别人当然是不可以随便摸的,所以这一摸又不是纯粹的性欲行为,有点复杂了,所以如果能够写得更细一点,真实而细腻,会更有味道。

“我看到两对软软的乳房偎在了我的胳膊上,她们同时凑到我耳边,嗲声嗲气的说:“帅哥,我们唱歌吧!”我说:“我不会唱,你们唱给我听吧!”两个小姑娘说:“哎呀大哥你真坏。”我有些愕然,不知道自己坏在了什么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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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段描写是不是太俗套了?“大哥真坏”?这种写法是中国刚刚开始允许直接描写男女调情行为时一些三流写作者的手法。不过这里大段的描写进入KTV包房里的文字都不太有味,都俗套了点,而且很没劲。

关于喝果酒和在罗森里的艳遇这一大段,读完我的第一感觉就是:就因为作者将“我”置于感冒状态中,所以就可以“胡说八道”吗?胡说八道如果真的有意味,那也没有问题,可这里却将“我”在罗森的经历写得像AV小电影里的情节。我想,如果作者让“我”继续艳遇下去,和那个老阿姨也搞起来了,那或许有点意思了。

前面我对文中“我”的男女性别问题生出疑问,其实是对作者的男女性别有疑问,不过到后来读到在KTV包房里的情节时,这个疑问就淡了很多,因为我觉得女性写作者大概是不会这么描写自己在KTV包房里的经历的,而一个男人,尤其是大俗人的男性作者,倒是完全可能写得这么烂俗的。现在读到这里,““不想了。后来想想,说不定根本就没有过这女孩子。”
小周突地一下子跳起来,把沙发尽头睡着的7号和23号都吓醒了,她站在我面前,赤身裸体,严肃的说:“你可看清楚了,我是在这里的。”又指指7号和23号说:“我们可都是在这里的。以后你要记得我们的。”7号和23号有点愕然,都忙跟着说:“是啊是啊大哥,你人老好了,不要忘了我们,以后一定要常来啊。”她们俩一口东北话,听得我和小周都忍不住笑了起来。小周又一屁股坐下,说:“反正你不能不记得我,老陈,我知道你迟早得搬走。上海这么大,一个区到另一个区就像隔了一重天,现在大家在一起这么开心,你以后不能跟别人说不记得我,不想我,没有我联系方式。就是搬去了昆山,苏州,南京,西安,只要你招呼一下,我马上就去找你。”23号说:“哎呀,大哥你要走啊,为什么啊,上海老好了,挣钱又多,干吗回内地?”我说:“我在这里天天发烧,水土不服,我怕我早死啊,早死了你们就见不到大哥了。”7号说:“大哥你烧了多久了?”我说:“烧了好几年了。”7号楞了一下,说:“大哥你那不是烧吧,你就是体温比别人高。”我说:“是烧,不止体温高,什么头痛脑热,浑身酸痛,口干舌燥……该有的症状全都有。”7号说:“天,那你刚才还那么厉害,我们姐妹俩加这位姐姐……三个人啊,你不怕伤身体?”小周神秘兮兮的拉着7号说:“他就是靠着发烧才这么厉害的。”7号和23号大呼小叫起来,围着我激动不已,说是要拜我做哥哥,说她们姐妹俩阅人无数,从未见过我这种奇人。我哭笑不得,只能答应,小周披了个床单扮观世音,我关了霓虹灯点了蜡烛,和7号、23号跪下来结拜,23号88年,7号90年,都比我小太多,我理所当然成了大哥。三个人齐声说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的时候,我心里竟感动起来,起身拉着姐妹俩,又干了一回。之后,小周在沙发上睡着了,我让7号和23号下钟,一个人翻出小周的手机玩游戏。不料看到了一些她和徐明的短信往来,我饶有兴致的躺在沙发上看,发现她和徐明互称“小宝宝”和“小猪猪”,所有的行为都用叠词,什么“睡觉觉”“做爱爱”“吃饭饭”,不禁一阵狂笑。又看了会儿,我也困了,挨着小周睡下来,想休息一下。”,我又生出一些疑问,首先这作者都是什么年代的人?80的还是6、7十年代的?“23号说:“哎呀,大哥你要走啊,为什么啊,上海老好了,挣钱又多,干吗回内地?””内地?上海老好的?所以我又疑问,作者是哪儿人?这里冒出一句“上海老好”这样的上海话,可全文读到这里,方言对白几乎这是第一句,当然我提到这个问题,不是对作者起了窥探个人隐私的念头,而是作者突然让一个在上海KTV包房里的妓女说上这么一句上海话,感觉特别别扭,无论这个妓女是不是上海人,我的经历告诉我,她们都是一口国语的。而小周的那段关于一个区等于隔了一重天的话,就更让我疑问作者是哪儿人?刚到上海没几天?至于后面三女拜“我”做哥哥那就更加“胡说八道”了,纯属胡思乱想,放到小说里描写出来,没有意味的话就太没水平了。

读到最后一节,男女都可谓彻底翻脸。从开头的两人亲热的像热恋的男女,到最后骂“死变态”和一巴掌打在小周脸上,全文的“味道”不够顺滑、完整,前后的情节发展也缺乏合理的解释。还是那句话,不能因为将“我”置于感冒的生病状态,“胡说八道”就可以在小说里随意撒泼,起码要有一种整体的氛围笼罩。有些情节发展的铺垫是必须的,无论你用什么方法,无论你用多少文字去组织。这篇小说给我的感觉,作者还缺乏写出一篇完整的一万多字小说的水准,有些段落文字颇为娴熟老练,有些段落的文字则显得生涩,有一些细节描写很不错,但更多的细节则粗糙而随意,甚至读上去的感觉就像在读一个刚刚学习写作的新手小说。哦对了,跟帖里的那个访谈,作者好像确实说自己是第一次写小说,我想说,这篇小说还够不上在黑蓝小说版“挂”的水平,至少和以前相比。

有跟帖认为这篇小说有借鉴美国电影《穆赫兰道》的可能,我倒不这么觉得,至少其中一些暗喻暗示性的或者幻想与现实交替的情节,写的太粗糙、太随意,那种味道几乎没有,《穆赫兰道》我看过好几遍,那水平要比这篇小说在小说角度衡量的水平高得多,所以谈论是否借鉴没有意义。《穆赫兰道》里那些暗喻的和直白的、幻觉的和真实的、顺叙的和倒叙的情节镜头不断交错、重叠,初看似乎不可理喻,但认真看和认真想一想,却合情合理,就好像现实中发生了一些意料之外的事情,旁观者开始总是搞不明怎么回事,可一旦深入了解,却又发现其实基本可以解释。但基本可以解释,不等于都可以解释,人太复杂,人和人的关系太复杂,所以一旦发生一些事情也往往搞得旁观者莫名其妙,但每一个旁观者最终又都会有自己的解释。小说是用文字描写,无论幻想还是现实,无论暗喻还是直白,都应该是更细腻、更具幻想,同时又更具有给予读者解释的能力。

很久没有进入黑蓝认真读一篇小说了,这篇小数我是一边读着一边随手写些个人感觉,也很粗糙,也很随意,因为是黑蓝论坛嘛。
作者: 陈树泳    时间: 2011-2-10 23:01
楼上的评论仔细得吓死人,好久没看到这么长的评论了。。。下面这两段评得很不错。

“   这段关于感冒中的感受,写的有点做作,感冒很难受的,浑身酸疼,轻飘飘的,把握不住自己,浑身热乎乎的,很不舒服,就算是写作的人,要在感冒中体味到美和雅之类的东西,我还是觉得未免做作。这一段其中“美雅”一词的生造也俗了点。   ”

“   这篇小说给我的感觉,作者还缺乏写出一篇完整的一万多字小说的水准,有些段落文字颇为娴熟老练,有些段落的文字则显得生涩,有一些细节描写很不错,但更多的细节则粗糙而随意,甚至读上去的感觉就像在读一个刚刚学习写作的新手小说。哦对了,跟帖里的那个访谈,作者好像确实说自己是第一次写小说,我想说,这篇小说还够不上在黑蓝小说版“挂”的水平,至少和以前相比。  ”
作者: asui1003    时间: 2011-2-10 23:34
11# 本张

说得挺好的,但有一点,这篇小说不应拿来和《穆赫兰道》比较,不是水平高低之故,是完全不可类比。《穆赫兰道》是很冷静和理性的,里面女主角的梦境内容,是以弗洛伊德对人的潜意识的研究理论为依据,再根据其在情节中的现实处境而设计的,没有随意的幻想或含糊,很严谨。而《兰色手提包》里的幻觉描写,只是单纯的幻觉,一种从现实情境抽离的意象化,写样写的效果好不好,大家当然可以各抒己见,但和《穆赫兰道》没可比性。
作者: 王子    时间: 2011-2-11 19:27
本张评得好多,虽然有点乱。
我看下来,你更多是在用“合理性”来衡量这篇小说,一些意见,从你的角度出发,倒也不是没有道理。倒为我提供了一种完全意料之外的视角。

但我不是像你那样去看待小说的,你的那些意见:
现在还有人用蜂窝煤点烟?
男人究竟有没有这么细腻?对待金钱的态度有没有问题?
KTV描写太低俗
妓女说不说上海话?妓女会不会和客人结拜?
以及——我是哪里人?

这些问题都让我错愕了。
本来想自辩一下,但有点不知道要怎么解释。突然意识到,我们的根本问题就在于关于小说的一些基本看法没有共识——不过这也没什么。

还是谢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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