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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同性恋 [打印本页]

作者: 陶北    时间: 2011-5-22 10:26
标题: 同性恋
——网上传今年两会要将同性恋婚姻合法化。如果真能合法化,确是一大进步。出走三年多的我同学的大舅子也可以回来了。

    同学的大舅子是个内向的人。那时,我同学搞运输,为了提携妻弟,把大舅子弄到家里来,管吃管喝,开始是押车,后来,出钱让他学执照。偶尔替班。那时,我与这个同学走得比较近,经常去他家玩。好象每次都能见到那个舅子。他不说话,闷着头吃东西看电视。一盆四五个苹果一会儿吃个精光。他长得挺秀气,文质彬彬的。后来,他去广西当了三年兵。复员回来只在家住了三天就又回广西找战友去了。这一去就是二年。期间与家人联系都是要钱,说是在做生意,但都不是什么正经生意:去西藏捣登兽皮或者去甘肃挖虫草。第二年秋天,他从广州打电话要钱,说是想回来。他的母亲和兄弟一起去广州,他却躲到汕头去了。直到春节前才回来了。他变得更沉默了,与家人无话。这两年怎么过的,他对谁也没讲过。他的大姐夫分析说一定是被传销组织控制了。

    他三个姐姐,一个弟弟。母亲最爱他。能回来母亲最开心,一句怨也没有。而是哄着他,帮他娶妻,一年后生子,买车搞运输。三年前,他开车去河南。在当地把车卖了,又失踪了。这次失踪,再无音信了。这次抛妻弃子,给母亲留下了一个大难题。年年春节,他的母亲都会偷偷哭一场。儿媳虽未离去,但行同路人。
    去年,我与同学喝酒,聊到了他的这个舅子。同学说:只有一种可能可以解释他的这次离家出走。他与那个战友是同性恋。我同意他的分析。
    在文学和电影作品里,后宫与军营常常是同性恋的温床。

   
   

【百度百科】同性恋是指一个人在性爱、心理、情感上的兴趣主要对象均为同性别的人,无论这样的兴趣是否从外显行为中表露出来。那些与同性产生爱情、性欲或恋慕的人被称为同性恋者。同性恋(homosexuality)这个词是由一名德国医生Benkert于1869年创造的(Plummer,1984)。这个词描述的是,对异性人士不能做出性反应,却被自己同性别的人所吸引(Benkert,1869,引用于Bullough,1976,第637页)。
作者: 蓝风    时间: 2011-5-22 10:37
在您博客里看见过这篇哈。
作者: 路滨逊    时间: 2011-5-22 11:50
很多同志,有家难回啊。
作者: 陈皮    时间: 2011-5-22 11:59
这小子不地道。
作者: 学投河    时间: 2011-5-22 15:46
幸好现在情况越来越乐观,晚出生的人占了很大便宜,先烈的血染成了今天同志们的幸福,囧。。。。
作者: 陶北    时间: 2011-5-22 21:00
这小子不地道。
陈皮 发表于 2011-5-22 11:59

他害了人家的女儿,也害了自己的儿子。
听说,他那个儿子有孤僻症了。
作者: 陈皮    时间: 2011-5-22 22:39
本帖最后由 陈皮 于 2011-5-22 23:09 编辑

嗯,即使他是同性恋,即使同性恋这个身份在当下属于弱势群体,但在抛妻弃子这事上他也不会有道德豁免权(我想同性恋者争取的也只是与异性恋无异的权利,并非什么特权吧)。
还有一点就是,他在明知道自己是一个同性恋的情况下,还要跟一个异性结婚,即使我们同情他作为同性恋在当下所处的舆论环境,我们也一样可以谴责(我真的很不想用这个词)他的不作为,自由/幸福也是要付出代价的(尽管这种代价也许并不合理),如果他没勇气出柜,那么他至少可以选择不结婚。
作者: 路滨逊    时间: 2011-5-23 08:58
7# 陈皮
可是在很多地方是没有选择的。不结婚相当于出柜。
作者: 法半夏    时间: 2011-5-23 15:24
我朋友是同性恋的有一两对,挺好的都取得了家里的同意。主要是从初中开始就和家里灌输自己喜欢男人的概念了,家里也知道勉强不得。也好些年了,也没想过结婚。反正他们是不准备领养小孩的,觉得小孩在社会舆论下会抬不起头。可能就这样过下去,我也觉得挺好。
作者: X    时间: 2011-5-23 20:16
家人的理解无疑比什么都重要。
作者: 陶北    时间: 2011-5-23 21:03
问题是这人太内向了,与谁都不交流。
作者: 路滨逊    时间: 2011-5-23 22:18
11# 陶北
那是怕他家里人。做人不能太强势,在家里也一样,家人也需要包容。
作者: 水鬼    时间: 2011-5-23 22:22
造物主给了男人一杆枪,女人一个洞,这种结合是自然的天性,所以同性恋悖于伦理倒是小事,有违天性那就不正常啦。
作者: 路滨逊    时间: 2011-5-24 12:07
13# 水鬼
男人也有洞好不好。你全身都是洞呢,能说明什么呢?
我五个指头都是枪,还金枪不倒呢,想要多粗就多粗,要多细就有多细,你的那杆枪行吗?
你说天性就天性啊?有什么证据?
作者: 水鬼    时间: 2011-5-24 12:35
天性就是每个物种都应循环滴良性滴发展生存下去。
作者: 陈皮    时间: 2011-5-24 13:15
据说是基因决定的,所以你说“违反天性”的话,其实人家选择同性正是符合天性

http://www.guokr.com/article/20030/
作者: 路滨逊    时间: 2011-5-24 13:43
15# 水鬼
那是你的一厢情愿吧。大自然每天多少万中物种灭亡呢,凭什么你想繁衍就繁衍。
灭种也是大自然的选择,这也是天性。
作者: 迟小司    时间: 2011-7-24 12:41
其实我感觉现在同志已经不是弱势群体了。
作者: 路滨逊    时间: 2011-7-24 14:30
你的感觉是错的。
作者: 孙浩然    时间: 2011-7-25 00:12
我绝对认识同性恋也过的很好的,你们也绝对认识异性恋过的云里雾里不知所以的,我还听说双一般比较遭鄙视,但也是各种自我。这话题真无趣啊太普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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