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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爱与死 [打印本页]

作者: 陈卫    时间: 2011-8-25 14:37
标题: 爱与死
爱与死

“要是你一定得离开人间的话,”她说,“是不是你非得把你没法带走的都砍尽杀绝不可呢?我的意思是说,你是不是非得把什么东西都带走不可?你是不是一定要把你的马,你的妻子都杀死,把你的鞍子和你的盔甲都烧掉呢?”(《乞力马扎罗的雪》)
海明威的意思是:如果一个人爱一个东西或者人,并且他不能再拥有它的时候,那他就有把它毁灭的意愿以及行动。
这个意思的公式是:爱导致毁灭;当然,与爱相对的恨则是所谓爱的另一面,在物理的力量上与爱等同。或者更直白地说:我们只会去毁灭我们认为有价值、还爱着的东西。
我一直觉得它们很对;这些意思、这些公式,很对。
但是,昨天有人对我分析说:如果你爱一个东西或人,你去毁灭它,等你毁灭它之后,你不是会后悔吗?
这让我发现:要去毁灭一个东西或者人,首先要做到不再爱它。因为人没必要做一件提前就知道会后悔的事。
也就是说:如果你还爱,那你就不要去毁灭。但是如果毁灭是必然的必需的,那你就必须首先做到不爱。
根据我的人生经验,把爱变成不爱,不仅可能,而且可以迅速达到。因为所谓“爱”,——它真的存在吗?它如此地随着自我的感觉而无序地变化,它的虚幻性是先天的。“不要相信爱情”,实际上是不要相信自己、自己的感觉(幻觉)。
我们必须学会愿意去毁灭一个没有价值的人或物;或者在毁灭它之前在理性和感性上都削除它先前在我们脑海里留有的“价值”。因为,“价值”,与“爱”一样,同属虚幻。
本文其实说的是毁灭。爱情并不存在,但是物理是本质的。必须时刻提醒自己:世界是物理的。而毁灭,属于物理,值得信赖。

作者: 陈树泳    时间: 2011-8-25 15:57
希望我一辈子都没机会思考这个问题,唉。。。
作者: 路滨逊    时间: 2011-8-25 18:05
最痛苦的时候,我也有过一瞬间的这种想法。但是想想自己和爱的人或事物的关系,我并不是想控制或者拥有,也就释然了。从不曾(想要)拥有,也谈不上失去。
作者: 昔。    时间: 2011-8-25 21:18
我仍然记得,是你教我的:为好的结果努力。
人生在世,当你濒临死亡的时候,
陪在你身边的,假若还是那个与你牵手之人,
何来遗憾呢?
作者: 陶北    时间: 2011-8-26 00:56
阅读版配合,新上《乞里马扎罗的雪》。
作者: 司屠    时间: 2011-8-26 09:06
陈卫很酷啊,冷暖自知吧。
作者: 蓝风    时间: 2011-8-29 18:09
爱,真的存在,正如虚幻真的存在。因为不想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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