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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有懂法律的朋友麼? [打印本页]

作者: 昔。    时间: 2012-5-19 06:06
标题: 有懂法律的朋友麼?
工作已經很累了,樓上今早又在5:12分左右敲鐵錘。打電話到管理處投訴,讓管理員通過電話也聽聽(證明我不是無理取鬧的住戶),他們說,嗯,聽到。我說,能不能解決這個問題啊?隔三差五的被吵醒,不但頭痛,且很難再睡得著啊!有時白天還敲一整天!
管理員卻說,其實,我們也想解決這事的,但問題是,聲音是流動的,這40層樓房,每層10幾戶,我們實在是很難找得到是哪家哪戶在搗亂呀!

甚麼叫聲音是流動的?誰有辦法解決麼?

作者: shep    时间: 2012-5-19 14:50
这是民法,侵权,我自学了一点企业法,帮不上啊
作者: 陶北    时间: 2012-5-19 19:59
这种官司在美国一打就赢,在中国会让众人觉得你维权过度。
作者: 顾耀峰    时间: 2012-5-19 20:36
既如此,把这个楼的管理方告上法庭。因为它没有尽到管理的责。
香港的诉讼没大陆这么麻烦吧?
作者: 了凡    时间: 2012-5-19 23:09
好像北京国贸一带的豪华公寓有过类似的案子,貌似被告都是名人,有姚明的房子。
你可以查查这个案例。
作者: 昔。    时间: 2012-5-20 00:12
顾耀峰 发表于 2012-5-19 20:36
既如此,把这个楼的管理方告上法庭。因为它没有尽到管理的责。
香港的诉讼没大陆这么麻烦吧?

这算是民事诉讼,要有证据。
可5点多就算录了音,也得找得到到底是哪家捣的乱。。。这很头疼。
管理处也算是尽责的,因为每次到楼上去按门铃都没人开门。

最棘手的,还是得找得到捣乱者是哪家。。。40层楼。。。怎么查。。。
作者: 顾耀峰    时间: 2012-5-20 00:55
昔。 发表于 2012-5-20 00:12
这算是民事诉讼,要有证据。
可5点多就算录了音,也得找得到到底是哪家捣的乱。。。这很头疼。
管理处也 ...

把5点多噪音扰民的事件写成个书面的投诉,给管理方,要求他们限期解决,也要求他们书面给予回应、答复。如他们给予书面答复说解决不了,那么这些书面往来材料就已经构成事件、证据了,可将管理方告上法庭。
具体是哪家捣乱,作为住户,能了解到那是最好,但是,这不是你必须做的事,这是管理方应尽的义务,是他们必须查到并解决的。从冰冷的法理角度讲,管理处收了物业管理费(香港也是这么个名词吗?),就是要给业主解决掉这些琐碎的事。
在英美法系中还有个著名案例:某幢楼不知道拿户掉下了个花盆,把过路人砸了,后来查不出具体哪家,受害人就把除了一楼的整幢楼给告了,每户都要给他赔偿,法官判了胜诉。你这个事与它有相似性。

这实际上也可以考验香港回归后是不是跟大陆一样堕落了,要换了大陆,这事你就没辙。但真要“法治”,你办法其实不少。

作者: 昔。    时间: 2012-5-20 01:10
顾耀峰 发表于 2012-5-20 00:55
把5点多噪音扰民的事件写成个书面的投诉,给管理方,要求他们限期解决,也要求他们书面给予回应、答复。如 ...

好,我試試你的方法。。。
作者: 林思南    时间: 2012-5-20 08:04
自己试试去找声源呢。。。
作者: 缪斯的小孩    时间: 2012-5-22 23:03
同意楼上,既然这么吵想必声源离你家相当近,如果你走到制造噪音的住户的门口,不用敲门肯定也能听到。还有一个方法就是在楼的进门处贴一张《告凌晨五点噪音来源住户书》希望他能自觉调整装修或工作时间,再不行就发一份《召集书》联合其他被噪音影响的业主一起联名请物业处理。既然这么吵,其他业主应该也会受到影响,你可以把和你一样被噪音影响的业主们联合起来一起维权。
作者: 陈树泳    时间: 2012-5-22 23:08
以前我们家后面有人每天用电锯锯木头,锯得我头裂。为了不影响邻里之间的友好关系,我只能每天默默诅咒他,后来他生病了,现在身体状况一直不好。
解决这种麻烦事我通常只能用意念,不然感觉更麻烦
作者: 陈树泳    时间: 2012-5-22 23:16
asui1003  看来不能得罪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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