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从文学的意义来说,这仍不过是“小技”。至于原作的6个故事语言风格迥然不同——什么19世纪的故事接近狄更斯的语言、当代小说的语言和未来故事的未来语言……这真的对于一个小说的艺术性而言,意义不大。这就是一个京剧演员会一口气翻40个跟头,或者一个京剧演员能通唱生旦净末丑。这挺神的!但他妈的对于他能否成为一个梅兰芳那样的大师,这毫无意义!
shep 发表于 2013-2-20 21:26 也不一定,我对故事本身还是感兴趣的,但目前我更愿死盯着主体意识——对回帖的回帖
柏仙妮 发表于 2013-2-20 21:59 to shep:我可能表达的还不够清晰!我想表达的的是:不以形式为借口作为另一种的偷懒方式。 to 生铁兄: ...
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