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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物以类聚 [打印本页]

作者: 顾耀峰    时间: 2013-5-29 17:24
标题: 物以类聚
身边又有个朋友谈好了离婚协议。
作者: 普鲁士蓝    时间: 2013-5-29 20:55
其实我不是很能理解中年离婚  当然 或许很多人中年过后才活得明白  反正我也不明白
作者: 夜跑跑    时间: 2013-5-29 21:00
普鲁士蓝 发表于 2013-5-29 20:55
其实我不是很能理解中年离婚  当然 或许很多人中年过后才活得明白  反正我也不明白

中年离婚是不好理解。。。不过45到59是中年。。。
作者: 顾耀峰    时间: 2013-5-29 21:45
普鲁士蓝 发表于 2013-5-29 20:55
其实我不是很能理解中年离婚  当然 或许很多人中年过后才活得明白  反正我也不明白

问题是人家还不算中年
作者: 镇州大萝卜    时间: 2013-5-29 21:59
我理解各个年龄段的离婚。
作者: 陶北    时间: 2013-5-30 16:57
我一女同事,父母是离婚,她姐妹仨都离婚了,而她已经离了三次了。
作者: 顾耀峰    时间: 2013-5-30 17:29
陶北 发表于 2013-5-30 16:57
我一女同事,父母是离婚,她姐妹仨都离婚了,而她已经离了三次了。

人以群分。。。
作者: 5月8月    时间: 2013-5-30 18:32
本帖最后由 5月8月 于 2013-6-25 16:29 编辑

好像是跟它们的体温有关,另外,雄鸡比雄鸟叫得早。


作者: 西维    时间: 2013-5-30 21:50
离婚不代表感情的结束,而在一起也不代表感情仍旧存在。
因分而合,因合而分。
在恰当的时候分开,彼此还能是对方生命中最重要最值得信任的人。
就像分了盆的植物,重新呼吸各自生长,然后对视一笑。
作者: 顾耀峰    时间: 2013-5-30 22:03
西维 发表于 2013-5-30 21:50
离婚不代表感情的结束,而在一起也不代表感情仍旧存在。
因分而合,因合而分。
在恰当的时候分开,彼此还 ...

中国人感情要没结束是不会离婚的。。。当然,感情结束也不一定离婚。
相视一笑?如果有谁真能做到这样,我送他俩字:牛B
作者: 顾耀峰    时间: 2013-5-30 23:11
夜跑跑  那你真是小看中国人的肚子了。

——走着瞧呗。说这话只能说你看到的太少。
作者: 顾耀峰    时间: 2013-5-30 23:39
别人用精彩的表演蒙蔽了你自以为是的眼睛。
作者: 夜跑跑    时间: 2013-5-31 00:39
你又知道了
作者: 西维    时间: 2013-5-31 09:06
顾耀峰 发表于 2013-5-30 22:03
中国人感情要没结束是不会离婚的。。。当然,感情结束也不一定离婚。
相视一笑?如果有谁真能做到这样, ...

那我要做一个牛B的人
如果是因为爱而结合,宏观一致,只是微观分裂得一塌糊涂,无法共同生活,要挽救两人的关系,就只有松开,就是植物分盆。
听说过豪猪理论吧,保持恰当的距离,可以相互温暖又不至于相互伤害。
距离产生美可不是空谈,是经验之谈。而且这种距离,外人很难介入。它就是个真空。
只不过,这种状态对任何一个“外人”来说,相当不公平。
对于没结婚的情侣来说,那张纸很重要,可对于水深火热了很多年的夫妻来说,那张纸,就不那么重要了。
作者: 柏仙妮    时间: 2013-5-31 09:22
本帖最后由 柏仙妮 于 2013-5-31 09:22 编辑

这个能做到是很让人倾佩的。

但是,我也觉得可能性是挺小的。反正我跟我分手过的男朋友,从来没有做到过。
我总是咬牙切齿希望他找到一个不如我的,如果找到一个比我好的,我心里就会想,有啥了不起的,也不定比我现在就幸福,真比我幸福的,我就恨的牙痒痒的,一点都不愿去想他了,他存于等于没存在,更别说什么祝福的话。

有一种情况下可以做到‘相视一笑’,就是事过了,两方都又吃了新的苦头,然后,知道他心里还有我,还惦记着我的好,我心里一感动,觉得他也挺好的,旧情也挺不错的,然后可以‘相视一笑’了。

呵呵,想了一想,我到底算是一个什么人?总之,我不承认自已比别人坏,但也不比别人好。呵呵。

作者: 镇州大萝卜    时间: 2013-5-31 09:37
相视一笑和老死不相往来和反目为仇的都见过。

能相视一笑的,多在婚姻初期和老年解体。

中年解体的婚姻,各种麻烦事,很现实的,无论双方性格多洒脱,跟结婚一样,婚姻不是两个人的事。双方父母、孩子,折腾完,很伤精神。

说到心平气和,我有一个女同事,很让我敬佩。她怀孕时男方大约另有新欢,做得很过,把她的衣服帮她收进行李箱,把箱子扔出门外,叫她走。我女同事的为人性格,我就不赞美了,省得有人来质疑说:这样的好女人,为什么会被如此对待,定是你说谎。——这么一来我就会觉得我连累她,本来讲她的私事就是我不好,还讲到她要被别人说三道四,就更是我不好。

按法律,怀孕期间和哺乳期间男方不能提出离婚。我同事也没纠缠这事,离了。生完孩子之后,她想他们是离了,他总还是孩子的父亲,打电话去告诉他说:生了个男孩。对方只说了一句:恭喜你。

我们同事都替她不平,倒是她自己懒怠提起,自己带着孩子,该干什么干什么。

仙妮的心思说不上对错好坏,或许人在意对方,才会那样想。真不在意了的,大概巴不得对方过得好,自己没有心理负担——只要你与我无关,你过得越好我越开心。
作者: 镇州大萝卜    时间: 2013-5-31 10:04
本帖最后由 镇州大萝卜 于 2013-5-31 10:06 编辑

共同生活过多年的夫妻,到最后仍有感情又分手,除非双方对自由有相当高的要求,不习惯婚姻生活——哪怕只是那个名义上的约束。另一种就确实是“相信爱情”,其中有一方确认自己跟其他人产生“爱情”。

我是对自由度要求很高的人,曾经跟另一位商量过离婚,他同意了,我们把期限推迟到孩子成年——这是很现实的事,虽然我们都能理解“父母离异对孩子没有影响”这种说法,但是生活不是理想环境。他的说法简单到:我不想孩子每次到填表都得想想我们俩的事。另外,他的父母我的父母都会来问原因,我那个理由,他可以理解,长辈们无法理解。一旦我们俩解除婚约,很容易交恶。

而后我经常帮他设计他之后的生活,再找一个单纯美貌的贤妻之类的。经常开玩笑说:我们还是当好朋友,我还回来看你,但是要看你的新妻是否同意。——对此他说:你这是无事找事,就算不伤感情,也很难交往。我为什么还要跟你交往呢?——我承认他是对的,确实,人的感情是复杂的,想起来容易的事,一到事涉多方,就不是那么容易。我们俩要是离了婚,他又结了婚,还要交往,那得是很偶然的情况,很特别的条件,不然的话,光是向身边的人(不只是他将来的妻子)解释,就已经麻烦到……如果我们俩肯为了坚持离婚后的交往说服各方,那我们离婚干嘛?——我要自由简洁而已,那么一来似乎我更得陷进我更不善于处理更为复杂的人际关系里……

于是我的离婚协议就仍然有效而未到生效期,将来的事,我预计不到。但是在婚姻存续期内,作为一个有信用的人,我承担婚内应有的责任和义务,保持对对方的忠诚。

结婚或者离婚是社会行为,如果只谈感情,同居足够了。
作者: 镇州大萝卜    时间: 2013-5-31 10:33
继续八卦,年轻人都说没有房子结不了婚,我还看到有人没有房子离不了婚。

我认得一对夫妻,没有深仇大恨,也没有外遇问题,就是生活不到一起,各种小事上合不来,没有孩子之前,还不明显,到有了孩子,到了对孩子的影响和教育上,种种不合就开始爆发。

后来两人商量离婚,房子问题就来了:他们只有一套房,还是男方单位的,他们买不起第二套,也没有能力负担租第二套的租金。如果离了还住在一个房顶下,导致他们离婚的问题就仍然存在,日常生活就仍然冲突。

我每次见到他们俩都开玩笑:别人为了结婚努力买房,你们俩为了离婚努力买房。
作者: 顾耀峰    时间: 2013-5-31 15:56
西维 发表于 2013-5-31 09:06
那我要做一个牛B的人
如果是因为爱而结合,宏观一致,只是微观分裂得一塌糊涂,无法共同生活,要挽救两 ...

早些认识你我就娶你了
作者: 顾耀峰    时间: 2013-5-31 16:00
镇州大萝卜 发表于 2013-5-31 10:04
共同生活过多年的夫妻,到最后仍有感情又分手,除非双方对自由有相当高的要求,不习惯婚姻生活——哪怕只是 ...

父母离异对孩子肯定有影响的,只是在时代背景下,比起以前,影响会越来越小无限接近于零。那最后要将影响消弭,就只能靠孩子自己了。
但是会过来说,不离异的婚姻对孩子没影响吗?我觉得也有。影响的方面不同而已。
此处只谈负影响。

作者: 夜跑跑    时间: 2013-5-31 16:17

其实我是从根本上不理解人为什么一定要结婚,有什么一定要结婚的不可逆原因呢,是谁发明结婚的,又是谁发明离婚的。发明这些的人是怎么想的,不明白。

作者: 镇州大萝卜    时间: 2013-5-31 16:24
顾耀峰 发表于 2013-5-31 16:00
父母离异对孩子肯定有影响的,只是在时代背景下,比起以前,影响会越来越小无限接近于零。那最后要将影响 ...

如果父母不离异又吵架或者彼此冷漠,也有影响,孩子长大以后会觉得婚姻和家庭几近骗局。

我们家的情况不同,我们家的婚姻不是维持不下去——或者说我们就谈不上“维持”,是我不喜欢婚姻这个东西而已——所以我们离异对孩子影响大,不离异,最多就是我感觉我的“名义权利”受损。

当初我就是因为孩子的户口才拿那个证的,不然我根本不持证——持证之后,有很多事慢慢改变和习惯了,比如他接受我的家人,我接受他的家人,包括在这些事上我们都没有冲突和矛盾,虽然最初我们都更习惯独来独往。就是真离了,我好像还会担心他的父母,觉得他们年老时照顾他们是我的责任:除非他另有人选,根本不需要我多事。

即使是我们这样的情况,我们都不敢肯定如果我们俩真的离了,特别是其中一方组成新家庭的话,能否保持旧有,说亲情也好,说友谊也好——人不生活在一起,有些事就慢慢淡了,夫妻争吵是在日常里,温暖也是在日常里。何况还有其他的事情,比如现在孩子一病,我们俩都会到,如果他有新家,又生了孩子,就未必有精力这样对我们这个了。

但是不知道为什么,一想起“单身”这个词,我仍然无比向往。
作者: 夜跑跑    时间: 2013-5-31 16:25

我什么时候老想着结婚了?!我压根就不想结婚!这个想法已经坚持了十几年了(从我懂事起)。
我是觉得,两个人相爱,在一起,这就是个圆满状态了,不爱了,就不在一起,谁也别闹,继续找别人爱去(但是我强调且坚持一对一)。
可是现实中多出来一个结婚,再多出来一个离婚,这两个一再破坏感情和心情的东西。人很不幸。

作者: 夜跑跑    时间: 2013-5-31 16:33

镇州大萝卜  是的,不要孩子的话根本不必结什么婚,麻烦得紧……  

有了孩子我还是这么认为(如果不幸有了孩子的话),孩子将会是一个成熟的独立的人,尤其现在的孩子这么早熟,相信他们能够理解。就算为了孩子结婚,婚姻生活坎坷,对孩子就没影响了?!什么为了孩子勉强维持一个家庭,这是对三个人的毒害。

作者: 镇州大萝卜    时间: 2013-5-31 16:36
夜跑跑 发表于 2013-5-31 16:17
其实我是从根本上不理解人为什么一定要结婚,有什么一定要结婚的不可逆原因呢,是谁发明结婚的,又是谁发 ...

对于传统的人,或者基督徒们,婚姻是种“神圣”的关系——对他们的这种态度,我也很赞成。如果彼此都想结婚,我觉得结婚也很好。

从法律上讲,婚姻是种社会关系,保障双方权利而非感情,在婚姻生活中,女性需要保障,比如怀孕期间以及抚养孩子期间,通常情况下女方会损失事业上的发展机会,有的甚至影响经济收入。

对我来说,虽然权利无需法律保障,但是,在社会生活中,非婚生子容易引起歧视是目前存在的情况——在美国都是,哪怕法律规定非婚生子和婚生子享有同等权利,只有在北欧,非婚生子的歧视问题才好一些。
作者: 镇州大萝卜    时间: 2013-5-31 16:46
本帖最后由 镇州大萝卜 于 2013-5-31 16:47 编辑

总体说来,包括如何对待对方父母,在财产问题上如何,对孩子的态度如何,我都认为是可以由个人品质和素养、行为原则保证的东西,跟感情关系不大。

比如我们家的两个人,不管有没有感情,都不至于会不管孩子,不照顾对方父母或者在分手时转移财产或者为财产纷争。

渴望名义上的自由,也不能说双方感情不好。
作者: 镇州大萝卜    时间: 2013-5-31 17:01
本帖最后由 镇州大萝卜 于 2013-5-31 17:04 编辑

还是得承认,伤感情也是事实——如果不是恰好双方都想分手,一方不爱了,一方还在爱,总是会有伤害。——这倒跟结不结婚关系不大,恋爱里这种情况分手同样有感情伤害,只是解除起来方便一点。
视乎双方态度,尤其是,有些人越爱得深越不肯放手,纠缠到最后,要分开的那个有可能厌烦。

还有的就是,即使没有感情了,但是我就是不跟你分开,这种情况通常是想不开,不去规划自己的新生活,只想破坏别人的新生活。

作者: Juneau    时间: 2013-5-31 17:06
镇州大萝卜 发表于 2013-5-31 09:37
相视一笑和老死不相往来和反目为仇的都见过。

能相视一笑的,多在婚姻初期和老年解体。

你那个女同事是个什么样的人呢?很想了解一下,我保证不对她说三道四……当然,如果不想讲也就算了。
作者: Juneau    时间: 2013-5-31 17:08
镇州大萝卜 发表于 2013-5-31 16:46
总体说来,包括如何对待对方父母,在财产问题上如何,对孩子的态度如何,我都认为是可以由个人品质和素养、 ...

呵呵,我一直就在想你的婚姻会是个什么状态……自由,你要自由用来做什么呢?或者是想要达到一种什么样的自由状态?
作者: 镇州大萝卜    时间: 2013-5-31 17:09
Juneau 发表于 2013-5-31 17:06
你那个女同事是个什么样的人呢?很想了解一下,我保证不对她说三道四……当然,如果不想讲也就算了。

很单纯朴实,比较传统但对他人不严苛。对方不爱她了,我们是没什么要说的,感情的事确实没有办法。

我们只是觉得他的做法过分了一点。

你等等我找我们同事对她的看法出来给你。
作者: 西维    时间: 2013-5-31 17:15
柏仙妮 发表于 2013-5-31 09:22
这个能做到是很让人倾佩的。

但是,我也觉得可能性是挺小的。反正我跟我分手过的男朋友,从来没有做到过 ...

因分而合。我主要说的是这个。关键得看那是两个什么样的人,感情处于个什么状态,美好的开始,纠结的过程,相互抓狂相互伤害,却发现其实彼此很难再深爱上什么人,夫妻之间的感情更多的还是被鸡毛蒜皮伤害的,毕竟过日子不是一个人的事不是两个人的事,而是大杂烩。
如果不经历失望和痛苦,当然不会有这样的体会,可关键是,如果真这样想了,就是种解脱。
我们分开不是我们不爱。可以相互关心,可以相互串门,可以一起旅游可以谈天说地喝茶聊天,但是,也可以不在一个屋檐下生活。
作者: 西维    时间: 2013-5-31 17:20
顾耀峰 发表于 2013-5-31 15:56
早些认识你我就娶你了

可在那个时候我是做不到这样的
这果实可是在婚姻的酸甜苦辣中长出来的。用凤凰涅槃来形容一点不为过。
作者: Juneau    时间: 2013-5-31 17:22
镇州大萝卜 发表于 2013-5-31 16:46
总体说来,包括如何对待对方父母,在财产问题上如何,对孩子的态度如何,我都认为是可以由个人品质和素养、 ...

嗯,你说的我能理解,包括你母亲要求你的那一点。

但是,在这个名义以内,还有没有情感呢?如果有,那是不是就是自由度大于情感度?
作者: Juneau    时间: 2013-5-31 17:23
西维 发表于 2013-5-31 17:15
因分而合。我主要说的是这个。关键得看那是两个什么样的人,感情处于个什么状态,美好的开始,纠结的过程 ...

你身边有这样的人吗?
作者: 西维    时间: 2013-5-31 17:37
镇州大萝卜 发表于 2013-5-31 10:04
共同生活过多年的夫妻,到最后仍有感情又分手,除非双方对自由有相当高的要求,不习惯婚姻生活——哪怕只是 ...

呵呵,其实离了很难结婚的。比如他要是告诉他的新妻子,我前妻我还是要照顾的,而且我们定期要带孩子去旅游的,她有事我还是要帮忙的,我时不时还是要上她家蹭吃蹭喝的。我想没哪个女人能接受的,如果仅仅是暂时接受而时候有想着办法来管理他,那估计那婚姻也持续不了一年。
总之,这也就是我们两个人在那玩过家家,对于任何其他的人,都十分的不公平。
我都觉得我们很奇葩了。。。。
所以,我其实挺同情那些一不小心喜欢上他的人。一见误终身。
作者: Juneau    时间: 2013-5-31 17:38
镇州大萝卜 发表于 2013-5-31 16:46
总体说来,包括如何对待对方父母,在财产问题上如何,对孩子的态度如何,我都认为是可以由个人品质和素养、 ...

那我可能就是理解得偏差了,因为这句话:渴望名义上的自由,也不能说双方感情不好。
作者: Juneau    时间: 2013-5-31 17:39
西维 发表于 2013-5-31 17:37
呵呵,其实离了很难结婚的。比如他要是告诉他的新妻子,我前妻我还是要照顾的,而且我们定期要带孩子去旅 ...

什么?你在说你自己吗?
作者: Juneau    时间: 2013-5-31 18:07
嗯,了解完了。
作者: 西城四月    时间: 2013-5-31 18:38
大萝卜为什么你故事那么多
作者: 西维    时间: 2013-5-31 22:10
镇州大萝卜 发表于 2013-5-31 16:36
对于传统的人,或者基督徒们,婚姻是种“神圣”的关系——对他们的这种态度,我也很赞成。如果彼此都想结 ...

说实在的,我其实只希望一辈子只深爱一个人,只结一次婚。
这真是个累人的活。

作者: 镇州大萝卜    时间: 2013-5-31 22:29
萝卜,你不知道,他要是和你生活过,就没法和别人生活了,至于粘人的女生。。。。呵呵呵,你就让他减寿去吧。  


不一定。我有男性朋友告诉过我,我这种性格的女人容易让男人没有成就感。不知道是他寒碜我还是真的,反正他是这么说:人家有多少成就,你反正一个无所谓,那人家还奋斗啥呢?
作者: Juneau    时间: 2013-5-31 22:34
西维 发表于 2013-5-31 17:15
因分而合。我主要说的是这个。关键得看那是两个什么样的人,感情处于个什么状态,美好的开始,纠结的过程 ...

嗯,看来你是历经沧桑了。不过,像你这种的状态确实比较少见,也许是我见得少的缘故。
作者: 顾耀峰    时间: 2013-5-31 23:25
西维 发表于 2013-5-31 22:10
说实在的,我其实只希望一辈子只深爱一个人,只结一次婚。
这真是个累人的活。

有弦外之音。
婚姻这事,就是上帝用来折腾人的,好也折腾、坏也折腾。。。
作者: 余余    时间: 2013-6-12 12:13
镇州大萝卜 发表于 2013-5-31 10:04
共同生活过多年的夫妻,到最后仍有感情又分手,除非双方对自由有相当高的要求,不习惯婚姻生活——哪怕只是 ...

萝卜你是女的?我一直一直以为你是男的。
作者: 顾耀峰    时间: 2013-6-12 16:13
余余 发表于 2013-6-12 12:13
萝卜你是女的?我一直一直以为你是男的。

又一个中枪的......
作者: 生铁    时间: 2013-6-17 01:20
涉及婚姻的因素实在太多太多了,我想谁也不会在这个问题上,敢妄称是有经验的吧?

同一个人,遇到这个人,可能会一辈子幸福平稳,遇到另一个人,可能会出命案。这都未可预见。

当然,都当这是闲聊天,我也没有意见。
作者: 普鲁士蓝    时间: 2013-6-21 18:52
余余 发表于 2013-6-12 12:13
萝卜你是女的?我一直一直以为你是男的。

我也以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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