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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有多少女人能理解男人召妓 [打印本页]

作者: 井井回    时间: 2013-9-5 11:26
标题: 有多少女人能理解男人召妓


作为彭晓芸的微博粉丝,我很同意她的观点啊。

作者: 镇州大萝卜    时间: 2013-9-5 11:40
本帖最后由 镇州大萝卜 于 2013-9-5 11:41 编辑

对于东莞血汗工厂那些缺少正常性生活的民工,召妓——如果他们有钱的话,我认为那是他们的正当人权。

我不是男人,无法理解男人的召妓,从立法上讲,对我来说话题太大。

就我认识的朋友,在大学期间或者大学刚毕业时出于好奇召妓的有,在那个年龄段,事后可能后悔,担心得病,等等。参加工作后,一群人起着哄去的有——据说比较难拒绝,拒绝会显得自己不合群。深爱这事的,我认得的还不多。

这种行为肯定是不道德的,问题是人类不道德的事多了,在所有不道德的事里面,这一件还算相当人性化,谈不上恶,最多算软弱。
作者: 柏仙妮    时间: 2013-9-5 11:48
本帖最后由 柏仙妮 于 2013-9-5 11:48 编辑

对于这个问题,我倒觉得不是道德不道德的问题。而是这个人(好像是女人)看似提出一个大胆前卫的观点,其实仍是传统的奴隶。

这个问题应该是这样问:有多少人理解召妓(这里不分性别,男妓或女妓,女嫖或男嫖)?


我认为,一个自由身(未婚、未交男女朋友)的男或女,召妓都不触犯道德的底线。



作者: 镇州大萝卜    时间: 2013-9-5 12:02
如果立法禁止嫖的话,其实很难找到观念性的依据,更多是就“风化”及其社会影响来反对的。

如果说买卖,富人养妾包二奶也算买卖,甚至某些婚姻,也就是批发式交易,但是不触犯刑法。

从观念上,真的很难找依据,比如说容易传播疾病,显然这事不会比大家在一起挤公汽传播呼吸道疾病的面积大。但是如若从道德上不反对,难免会想起古代巴比伦的沦落。跟很多东西一样,当作为少数存在时,对社会并无太大影响,并且若对此少数斩尽杀绝,有欠宽容。但是一旦成为一种普遍行为时,导致的就是一个社会的腐烂。

类似的:一个人吸鸦片是不是他的自由?如果他不为吸鸦片从事其他刑事犯罪行为,他其实不妨碍别人,为什么吸毒有罪?当一个国家有一半以上的人开始吸鸦片,又是什么情况?


作者: 镇州大萝卜    时间: 2013-9-5 12:08
社会道德的形成有其不合理处,但应该是合理部分更多。很多“反道德”人士没有深入去想过一旦真的没有这些规则之后,是怎样一种状况。

或者这么说,我们反对,是因为我们知道有此规则,而且不想令它过于束缚人性。但是如若改变观念到“没有”。。。。。。。至少我比较难设想。

作者: 沈慢    时间: 2013-9-5 12:13
理解。召妓大概就是高等自慰吧。
但是有女朋友和已婚的再召,就不是生理问题了,是智商问题。
但都跟道德无关。
作者: 镇州大萝卜    时间: 2013-9-5 12:17
去问有女朋友或者已婚的为什么召,他们会说是爱好或者欲望。
作者: 西维    时间: 2013-9-5 12:20
有了女友和婚姻。
招妓才会变成一个最具诱惑力的事。
单身的时候。那只是生理上的。非单身,那便是生理和心理双重的。
“妓”只是个说法,那个最单纯,只涉及到金钱交易。当然还有别的。有洁癖的人,不喜欢“妓”,但不代表他不喜欢“招”。只是大部分菜都不合他胃口,他只是挑剔一些而已。但还是有许多来者不拒的人,不挑食。
就像不抽烟的人不理解抽烟的人。但抽烟的人觉得那也就那么回事。抽烟影响健康?当然。

作者: 西维    时间: 2013-9-5 12:24
至于女人招妓。
把一夜情之类的东西剔除掉。也有很多啊。许多富婆最爱这口。她们有能力,有征服欲,有花钱买东西扫货的爽快感。但大多还是基于“不满足”,是一种填空的行为。
而男人。很多是一种挖坑的行为。
作者: 沈慢    时间: 2013-9-5 12:29
补充,我说的智商问题,不是智商低的召妓智商高就不招。
我指的是智商高的人能平衡感情上的另一半和生理上另一半的关系,不混淆不让她们产生恶性交集不被迷惑搞得自己心理或情绪紊乱。智商低的那就一团糟了,或者永远也不会有感情上的另一半,不过也许人家就喜欢这样终身自慰不谈感情。
作者: 镇州大萝卜    时间: 2013-9-5 12:30
但抽烟的人觉得那也就那么回事。抽烟影响健康?当然。——这句精辟。我的烟盒上都写着:吸烟有害健康。这句还是得印,跟提倡吸烟,说吸烟无害健康的影响是有差别的。就目前的情况,在公共场所吸烟是不道德的。

我说嫖是不道德的不是出于个人好恶,就我个人,“道德”这两个字都尽可以往后退一步放,它不是人的最本质的东西。

客观地看,嫖和文艺浪漫的“邂逅”区别在于有没有金钱交易,跟婚姻的区别在于是否持证是否固定对象。
作者: 镇州大萝卜    时间: 2013-9-5 12:33
说到理解,好像以我的理解力,连杀人我也能理解,有些事情,我可以因为理解而宽容,不能因为理解而支持。
作者: 镇州大萝卜    时间: 2013-9-5 12:37
本帖最后由 镇州大萝卜 于 2013-9-5 12:38 编辑

再罗嗦一句,嫖甚至不涉及是否“干净”,有些固定对象的人也收钱,有些不收钱的人也不固定性交对象,那么妓到底是因为收了钱脏还是因为性交对象不固定脏?——根本没法从观念上作推论。
作者: 西维    时间: 2013-9-5 12:38
镇州大萝卜 发表于 2013-9-5 12:33
说到理解,好像以我的理解力,连杀人我也能理解,有些事情,我可以因为理解而宽容,不能因为理解而支持。

没错。男人女人是两个世界的人。
理解也只是一定范围之内。
而且,是别人,别。。。。。。。。。人
作者: 镇州大萝卜    时间: 2013-9-5 12:41
西维 发表于 2013-9-5 12:38
没错。男人女人是两个世界的人。
理解也只是一定范围之内。
而且,是别人,别。。。。。。。。。人

呃,我能不能这么说,如果我不能满足我婚内配偶的正常需求,我会同意他嫖娼。但我无法从社会角度同意嫖娼道德,我可以同意对此行为不作严格禁止,不作重度惩罚。——有没有我这么古怪的?
作者: 柏仙妮    时间: 2013-9-5 13:19
本帖最后由 柏仙妮 于 2013-9-5 13:23 编辑
社会角度


我比较赞成大萝卜这个观点,也就是社会角度。

从私底下来讲,我个人也是比较保守和传统的,似乎也能‘理解’许多男士所为,似乎对‘妓女’也有会偏见,关于性关系啥的,也特别喜欢女性保持洁净的行为(但那种有点愚昧的,不够智慧的想法是属于私人行为,私人偏好)。


但是一旦一个贴子上去了,它就是一个公共平台,它好像更适合社会角度。作为一个人,作为一个具有独立意识的人,TA首先关注的应该是一个人的‘平等,自由’;在这样的时候,我也习惯于从‘人’的平等这个角度出来,来看待问题。
作者: 井井回    时间: 2013-9-5 13:29
哈哈,突然就插不上嘴了。。
除了召妓问题,这个帖子里还涉及到了另一个问题,婚姻的经济属性。。。
作者: 镇州大萝卜    时间: 2013-9-5 13:39
感谢井回提供给我们一个热门话题。

这件事久前有位女性跟我讲起过,她是跟彭女士差不多观念的,反对道德对人性的压抑,对于别人说嫖娼的男人如何如何很不满。——当然这也不是说她喜欢自己老公去嫖。

我当时回答她说:理解是能理解,但是我还是会认为,一般来说不嫖的人比嫖的人,自律性要强。她把我列入卫道士,认为我有偏见歧视,保守,食古不化之类。

我不否认部分人是出于惧怕心理而非出于“道德”而自律。除掉各种因为各种非“道德”原因不嫖的人,在不嫖的人中,肯定存在沈慢说的,出于感情以及精神追求不嫖的人——显然,这部分人在不嫖的人中,也就是说,不嫖的比嫖的有更好的自律性。感情、伦理、精神追求原本就是跟社会道德密切相关的部分,这也就是我虽然不认为嫖有多紧要,但一定要作“道德”划分时,仍然将其列为“不道德”的原因。

在“不道德”里,也有程度,比如一个人不嫖,因为压抑,而对异性实施强暴,或者变态,就比嫖更严重。“不道德”三个字在不言明程度的情况下,也不是很严厉的指责:横穿马路不道德,公共场所吸烟不道德,在墙中乱写乱画不道德——同样,这些事情也存在争议,比如有涂鸦文化,只是从普遍意义上讲,如果人人都实施这种“行为艺术”,或者这些“行为艺术家”本人也会开始恼火:有人在我墙上画了什么破东西?

因此,我既同意涂鸦是一种文化,在同意的同时,我仍然在社会角度层面承认,我们无权在他人的墙上乱涂乱画。——有点扯远了,只是讲某种区别和“例外”。

另外在嫖的问题的对面就是妓的人权问题,是出于自愿、被引诱还是被强迫(包括缺乏其他生存途径这一强迫)从事此职业。
作者: 镇州大萝卜    时间: 2013-9-5 13:52
不排除有部分人既不嫖娼也不泡妞而且仍然有很好的情感理解力——这种人就无可挑剔,但是通常来说,在选择朋友的时候,我是宁可跟道德上不严格但是人性上很丰富的人来往的。跟严格地不嫖娼不泡妞但是乏味的人比起来,我更愿意接受嫖的人。——我支持道德,但是在人性和道德之间,尤其是伤害性不严重的事件,我支持人性。

过于严苛导致的刚性不如人性的弹性有魅力,尤其是对他人的严苛。对自己的严苛是个人的精神追求,能达到,并且不损伤人性其他部分,那是可敬可佩的。
作者: 柏仙妮    时间: 2013-9-5 13:53
本帖最后由 柏仙妮 于 2013-9-5 14:00 编辑
井井回 发表于 2013-9-5 13:29
哈哈,突然就插不上嘴了。。
除了召妓问题,这个帖子里还涉及到了另一个问题,婚姻的经济属性。。。


呵呵,一群女性冲上去七嘴八舌的,把贴子给歪楼了(汗)。

其实婚姻的经济属性,这个也应该属于社会经济里的范畴?类似于当劳动力分配得当时,女性找到的职业能比男性赚更多的钱时,男女在婚姻中的关系也会颠倒过来。国外不是就已经有家庭煮男了吗(专门在家煮饭带孩子)女性出去工作的那一种。我觉得这个也无可厚非的,如果女性喜欢挑战有能力的工作,男性喜欢煮饭的话,也可以反过来。

但这个跟性交易无关吧,不能说,女性看中男性的经济能力,那么他们婚姻中的性生活就被看成是一种交易。这也还是一种传统思想,认为女性只能靠取悦于男人而得到经济。一般情况下,男性也看中女性的独立经济能力,按目前的社会情况来看,结婚时,两人的学历都相当,至于社会背景,普通也相差不多吧。女性在生孩子时,无法自立,靠男性养活,这个也不能算,男性在这样的时候有养活妻儿的义务。两个人在经济实力相当时,当有了一个孩子,通常是男性挑起了生活的担子,女性留守后方。这个,只是不同的分工,也还是与性交易无关的。应该把女性花更多的时间养育孩子看成是一种劳动力,与男性在社会里劳动一样。

在现在的日本,就有一个约定俗成的东西:就是当女性在家煮饭,带孩子,做丈夫的要付给妻子薪金,这个不是太过现实的想法,而是,尊重妻子的劳动,承认这也是一种付出,也应该得到经济报酬。


应该从这样的角度来看待婚姻和性吧。

(我讲不来比较专业的术语,只能表达个意思,我估计如果让大萝卜来讲我的这段话,可能效果更好,更有力道)。
作者: 西维    时间: 2013-9-5 13:56
镇州大萝卜 发表于 2013-9-5 12:41
呃,我能不能这么说,如果我不能满足我婚内配偶的正常需求,我会同意他嫖娼。但我无法从社会角度同意嫖娼 ...

你这么做很道德。如果不能满足婚内配偶的正常要求,又不同意他的“正常”需求。那就是不道德的
但如果是我,我觉得稳固的伴侣关系会比嫖娼好(我会这么建议)。至少我选的人在一定程度上都有洁癖。
至于社会角度。从大乘上来讲,它是一场雨,滋润草木。
从小乘来讲,是一场洪水,冲垮了堤坝。
作者: 井井回    时间: 2013-9-5 14:03
本帖最后由 井井回 于 2013-9-5 14:04 编辑

为什么有知识分子会在男人招嫖的问题上希望消减道德压力呢,可能很重要的原因在于,我们的社会有一种用性道德打击别人,用性事搞臭某个人的传统。所谓“顺我者昌逆我者嫖娼”。性行为被道德化之后又被无限道德化,这个东西很不公正,很讨厌。

很多很多时候嫖娼都不是男人获得最快乐的性行为方式,有调查表示,很多人很多时候,嫖娼的快乐都会小于手淫。以情爱为出发点的女人们应该不要担心减轻男人嫖娼压力之后就会河坝坍塌洪水淹没家园,不会的。恋爱之中男女在肉体上都有排他性,都只愿意和一个人好。



作者: 柏仙妮    时间: 2013-9-5 14:05
本帖最后由 柏仙妮 于 2013-9-5 14:05 编辑
不过,去掉性别来讨论这件事。。。。。。有点虚伪,嘿嘿


我个人觉得,这真得不叫虚伪,而是一种悍卫整体(女性或男性)的行为,不能因自个儿的偏好(或愚昧的思想),而让其他的女性(或男性)受到不公正的待遇。


作者: 镇州大萝卜    时间: 2013-9-5 14:13
本帖最后由 镇州大萝卜 于 2013-9-5 14:15 编辑

家庭的经济性,好吧,开玩笑地说,接近规模效益和分摊成本。——分工合作仙妮已经讲了。

一个单身汉,如果要生活(跟婚后生活水平相同的生活),他一个人要负担一间房、一张床、一个卫生间、一间厨房……结婚以后,这些就由两个人分担。从社会总体成本上看,就是有两个人只占用了一个人的资源。

在这种层面可以把家庭视作一个利益共同体,这两个人被财产、子女以及社会关系的共同绑在一起,类似企业的合伙人。——虽然我很强调人的情感,但是就事实而言,有时候共同利益和责任比情感对人更有束缚力。比如一个男人在婚后出轨,而仍然承担其婚内责任,付妻子和孩子的生活费,大家通常会同意情感是他的自由。而一个男人如果婚后发冲动,抛妻弃子,大家就说他不近人情。同样,在感情破裂的婚姻中,有些人会拿利益问题出来做要挟,也不乏就范者。

从经济和法律上讲,婚姻就是两个人契约式的合作状态。——但是我个人是从来不喜欢这样看待婚姻的,或者说即使从社会角度,我也不愿意这么看待婚姻。最多就是说,我们要解决这些法律和经济意义上的基本问题而已。

很多网上流行的观点,是针对以前的某些痼习,比如夫妻间互相侵犯对方权利——但是这些事情通常是出在感情已经破裂之后,把旁人难以辨明的“人情”问题剥离出来放到一边,从法律和经济上阐述婚姻。

就像我们说人作为一个人的根本点并不是他是一件挣钱的工具,婚姻作为人的一种社会生活基本单位,只剩下法律和经济上的意义时,也是令人厌倦的。——在这种情况下,我完全理解反对婚姻制度。
作者: 镇州大萝卜    时间: 2013-9-5 14:25
很多人认为招嫖是建立在金钱买卖的关系上,所以不道德,这个说法不成立。因为婚姻关系也是一种经济关系,但这种关系难道不道德吗?肯定不是,所以有人认为招嫖不道德的地方在于交易,是站不住脚的。


其实最一语中的的就是沈慢。这两种行为的区别在于有无感情。

虽然也有没有感情的婚姻,也有有感情的嫖娼,但是立法上讲的是普遍性。如果要区分到个体行为,法条会很难写。——道德类同。

一个人去嫖娼之前,对妓肯定是没有感情的——也许他们以后可以培养。而一个人娶老婆之前,通常是有感情的——也许他们以后会搞破裂。

在去除掉人类感情之后,再讨论金钱交易问题,要点并不在于钱,而在于:我们是否有钱就可以购买他人的身体——人体是一种特殊商品,如果要拿来交易的话。

所以那位彭女士的逻辑是类比不当的,其实她没有找到问题的根本区别在哪。
作者: 镇州大萝卜    时间: 2013-9-5 14:35
本帖最后由 镇州大萝卜 于 2013-9-5 14:36 编辑

此外,就金钱关系来看,正常婚姻是一种合作关系,并非买卖关系。从法律上讲,合作,意味着分担风险和损失,分享成果。婚内配偶互有赡养义务——有人不赡养配偶,但是按法律规定,义务是确认的。不履行是个人违法。

而买卖是简单的一手交钱一手交货。除掉与货物本身有关的义务,出售者不承担其他义务。除了付费,购买者也不承担其他义务。
作者: 镇州大萝卜    时间: 2013-9-5 14:38
老天爷,我是不是把好好的灌水帖又毁了………………
作者: 柏仙妮    时间: 2013-9-5 14:42
很多人认为招嫖是建立在金钱买卖的关系上,所以不道德,这个说法不成立。因为婚姻关系也是一种经济关系,但这种关系难道不道德吗?肯定不是,所以有人认为招嫖不道德的地方在于交易,是站不住脚的。



我现在知道自己跑题有多严重了。是没看懂那个贴子的意思。井井回讲的对极了。
召嫖不道德的地方不在于交易,在于(往下讲好像又会讨论无限多的东西了,回头肯定要扯出,未婚与已婚的不同,婚姻就那一张纸能不能说明一切等等),先打住。


作者: 沈慢    时间: 2013-9-5 14:46
本帖最后由 沈慢 于 2013-9-5 14:50 编辑
镇州大萝卜 发表于 2013-9-5 14:25
其实最一语中的的就是沈慢。这两种行为的区别在于有无感情。

虽然也有没有感情的婚姻,也有有感情的 ...

不是购买身体哦,是购买使用身体的时间。但是从性的角度来看,这一过程中的使用是双向的,并不是单方面的使用,我觉得人有权力出租自己的身体,另一些人也有权去租愿意出租身体的人的身体,这本身不应该受法律和道德的审判。但是作为高等动物,应该具有鄙视使用这一权力的同类的本能。没这个本能并以使用这一权力为爱好为刺激甚至为炫耀的,我就不说什么了。
人是感情动物,我还是要强调感情。无感情的做爱等同两件工具,而不是人。

PS:话又说回来,偶尔做一下工具可能也能减轻长时间做人的枯燥吧。人如果一辈子中每一分钟都在做人大概也是不可能的,凡事没有完美。

作者: 镇州大萝卜    时间: 2013-9-5 14:56
沈慢 发表于 2013-9-5 14:46
不是购买身体哦,是购买使用身体的时间。但是从性的角度来看,这一过程中的使用是双向的,并不是单方面的 ...

严格地说是租用,但是这种交易的标的物确实比较特殊。

在双向性问题上,因为一方的职业化,其双向作用跟正常(抱歉我用这么难以界定的词汇)性交仍有差异性。在妓那一方,不是以快感而是以经济收入为目的的。

我倒不鄙视,我只是认为该行为成为普遍行为不妥当,因而应当受到限制。

道德不是用来审判他人w的,除了妨碍公众的部分可受到他人制止,多数道德用来律己。
作者: 沈慢    时间: 2013-9-5 15:09
镇州大萝卜 发表于 2013-9-5 14:56
严格地说是租用,但是这种交易的标的物确实比较特殊。

在双向性问题上,因为一方的职业化,其双向作用 ...

同意。
道德这个词本身似乎毫无道德可言。前阵子我妈过来,跟我“聊”(聊的主要形式是她批判我)到我的一系列感情问题的时候,就坚定并且恶狠狠地用了不道德来定义结婚前跟一个甚至不止一个男友有性关系这件事情。我不知道该怎么反驳她。只能说每个人有自己的一套道德,这一套东西大多情况处在一个不分善恶对错的混沌状态。道德这个词真的是个很可怕的东西。
作者: 镇州大萝卜    时间: 2013-9-5 15:14
最后,坦白一下,我对嫖娼好奇了很久。

认得不少嫖娼的兄弟,但是每次他们都不带我。甚至某次聚会,其中一位打电话来说:我们在一起喝酒。我说:都不叫我?他就支支吾吾说不方便叫你。旁边另外一位就直接说:我们叫了小姐,你来了,混在里面算什么?

只有一位不靠谱的兄弟说要带我去开开眼界,说归说,终究没有付诸行动。

去年我再次跟,这一次我很离谱,我问一个牧师兄弟:你嫖过娼没?他说没有。我说:以我们俩这么二的人,居然没嫖过娼,说出去岂不是叫不二的人们笑话?

商量去一次,他竟然说:你不要着急,我这个月工资还没发,发了工资你再来找我。他发工资的时候,我父亲被人骗了钱,我回家去了。等我回来,他居然没等我,自己去了。。。。。。

我于是觉得兄弟们靠不住,改找了一位女性朋友,说:你请我嫖回娼如何?她说:好,你要嫖男的还是女的?——这一问我还真楞了一下,这事我没想过。我打这个电话时,我家另外一位在旁边听到,跟着说:你要那么麻烦吗?我帮你打个电话叫上门服务?

迄今未付诸实施,有生之年,一定找机会去一次,去聊个天也好。
作者: 镇州大萝卜    时间: 2013-9-5 15:18
我是有多么的不道德啊……
作者: 柏仙妮    时间: 2013-9-5 15:26
镇州大萝卜 发表于 2013-9-5 15:18
我是有多么的不道德啊……

我猜想,你想叫一个上门来看看,到底长得是何等的三头六臂,跟电影里的会不会一样?

我们巴不得躲在屏风后面,观察一下他们的言行举止,让我们长长见识。

什么时候,叫一个上门让他们陪聊?看看这些人是不是也是有教养,有思想的人?

…………我也有这邪恶的一面
作者: 镇州大萝卜    时间: 2013-9-5 15:33
啊,我一点都不邪恶~~~

我是真想去看一下。对他们我并无歧视,但是在自己的身体这方面,如沈慢所说,我有些在意。

在早期,美索不达米亚地区,少女有出嫁之前会到神庙去干一夜神女的习俗,用法律词汇,就是卖淫啦。想象一下甚至是不乏美好的一件事。但我已经不是原始人。

上门的,我基本也可以想象,其实各样的都有,平时在火车飞机上也有可能遇到。也听别人讲起过。有些很容易看出来,有些,其实是迫于生活,跟女性迫于生活的没有区别。

认得的一个男孩子曾经感慨:比起周边那些势利女人,我真是喜欢洗头房的小妹,至少比她们温柔,只是一直没有勇气去娶一个回来。
作者: 镇州大萝卜    时间: 2013-9-5 15:38
不是因为他们是妓我在意,是因为我跟他们之间没有爱情,我自己也有婚姻,所以在意。
作者: 西维    时间: 2013-9-5 16:29
小姐的场合我倒去过。但还好,KTV里面不至于太离谱。只限于搂搂抱抱亲亲摸摸碰碰而已。
因为是在外地(旅游),所以那些未带家眷的男同志们都比较放得开。
小姐都长得很漂亮,身材也棒,歌还唱得好。大概有五六个吧。
我进去的时候(我去得晚),在场的男士(尤其是已婚的)显得有点不自在(平常都是好男人形象啊),他们不明白我怎么进来了。其实,我哪想去呀,我想回宾馆睡觉,爬了一天的山第二天还要爬山,累死了。只是有人非拖着我去。
跳舞的时候。因为没有对手。所以我拖了个长得最好看的小姐出来。她和我跳了一会就羞涩了,遁去。。。。。小姐是不习惯和女人在一起的。她们可能只在男人面前才表现得自然。
散场后,我们去宵夜。男同志们已经很自然了,其中一位(已婚男士)和我说,一开始看到你,还真是有点生气,你家那个怎么把你给带来了,后来,我发现,你以后出去玩就不要带他了。
但。我可是个乖孩子。
作者: 西维    时间: 2013-9-5 16:46
本帖最后由 西维 于 2013-9-5 16:47 编辑
镇州大萝卜 发表于 2013-9-5 15:33
啊,我一点都不邪恶~~~

我是真想去看一下。对他们我并无歧视,但是在自己的身体这方面,如沈慢所说,我有 ...


声色场所的女人比男人迷人得多。
虽然我喜欢男人。但,在那种场合,以色为职业的人,我更喜欢那些女人,她们更能吸引我。所以,看到KTV里的漂亮小姐,年轻,丰润,我会想要勾引她。开个玩笑,这种说法比较变态。
多的时候,如果四五个以上,每个都被身边的男人搂着,她们陪着玩,喝酒,唱歌,亲吻,笑,说话,但她们时常会出现冷漠的表情,可以视为一种走神。就是这种走神,让我难受。
很快,她们又会笑靥如花。都很年轻。或许,除了男人,她们什么都不懂。
作者: 西维    时间: 2013-9-5 16:55
我会为她们而伤心。
我甚至会为情敌而伤心,这不是同情。女人啊,总是那么傻。那些总是爱错对象却又执迷不悟的女人,我会为她们而忧伤。
这说明,我是多么善良的一个人,啊!!!!!!!
作者: 镇州大萝卜    时间: 2013-9-5 17:07
好吧,我比较冷漠。别人要不要爱什么人,愿意为她/他的爱情付出多少,与我无关。

我尊重每一他人的基本权利,如是而已。
作者: 镇州大萝卜    时间: 2013-9-5 17:11
我去过。只是小姐后来羞涩了,只跳了半支舞,还是回到男人的怀抱比较安全。


以我的“男性”特质,很易让女伴接受。问题只在于我有没有兴趣。我意在尊重她还是和她谈情说爱。
作者: 西维    时间: 2013-9-5 17:23
镇州大萝卜 发表于 2013-9-5 17:11
以我的“男性”特质,很易让女伴接受。问题只在于我有没有兴趣。我意在尊重她还是和她谈情说爱。

嘿嘿。
我喜欢的:单纯的萝莉,但仅仅是喜欢,远远地呆着,我会很照顾她,但,她走不了我太近。
其次当然是御姐啦,混合型的,勾引男人和吸引女人的功力必须一样强
最后,是和我一样的人~~~~~(目前没找到)
所以。。。。和我玩得好的女人不多。好遗憾啊好遗憾。
作者: 镇州大萝卜    时间: 2013-9-5 17:35
我只是讲“安全感”而已。

朋友或者爱人,我都不是按类型来分的。

我有很多朋友,无论男性或者女性,跟我在生活上、兴趣爱好上都不一定合得来。某个跟我关系很好的女性朋友,我会对她说:要让你成天跟我呆一起,你会闷死。——她不会来找我逛街,闲话说得也少,但这不是说她不是我朋友。

不知道怎么说,没有共同兴趣和爱好,但是有友谊——并且经年已久。

好吧,我又严肃了。灌水而已~~~~
作者: 镇州大萝卜    时间: 2013-9-5 17:39
简言之,朋友对我来说就是那种,坐在一起,可以说话可以不说话,不说话也很放松,有烦心事也可以放下的那些人。

至于她们够不够吸引别的人,跟我关系不大。不过好像我朋友里有一些美女,都是杀手级别。
作者: Juneau    时间: 2013-9-5 19:03
看得我晕头转向……

为什么男士不来发表下意见?很想听听他们的意见。但估计悬。
作者: Juneau    时间: 2013-9-5 19:09
本帖最后由 Juneau 于 2013-9-5 19:15 编辑

我觉得女人理不理解并不重要,在理解这点上这纯属个人行为。
作者: Juneau    时间: 2013-9-5 19:39
井井回  嗯,很悬。。  发表于 5 分钟前

嗯,从这点上来看,女人可比男人可爱多了。
作者: 镇州大萝卜    时间: 2013-9-5 19:40
本帖最后由 镇州大萝卜 于 2013-9-5 19:40 编辑

我觉得我逻辑很严谨啊,有不明确的地方吗?~~~~
作者: 顾耀峰    时间: 2013-9-5 21:26
井井回  嗯,很悬。。
——原因是,很多和女人合在一起的事,基本上是说归说、做归做,以及是,做了没法说、说也说不清。嫖妓如此,婚姻也如此,异性恋还是如此。。。。
作者: 陶北    时间: 2013-9-5 21:40
妓——这个群体除了官员、老板,业务员大概是她们主要的客户。关于这个话题,其实有许多可以谈的,但今天还是不谈了吧。
作者: X    时间: 2013-9-5 21:43
傍晚一打开论坛看到今天这么多帖,原来是说到嫖大家都很踊跃(讨论),可怜的一层发了个读书帖没什么鸟……不过我觉得最不像文学论坛的文学论坛是最有意思的文学论坛……那么,大家继续(讨论)嫖吧。
作者: Juneau    时间: 2013-9-5 23:11
X 发表于 2013-9-5 21:43
傍晚一打开论坛看到今天这么多帖,原来是说到嫖大家都很踊跃(讨论),可怜的一层发了个读书帖没什么鸟…… ...

那个读书贴没讨论是因为活动还没开始吧,要是都讨论完了还有为什么悬念?
作者: 一层    时间: 2013-9-5 23:31
Juneau 发表于 2013-9-5 23:11
那个读书贴没讨论是因为活动还没开始吧,要是都讨论完了还有为什么悬念?

是这样的,这个帖子开得比较即兴,收集问题也可,讨论也可(假如有人想说,也可以就此展开说嘛,其实不必拘泥于时间和形式),另起话题也可。但后来我想起了之前论坛的读书活动,觉得线上和线下其实可以一起搞,或者线上提供问题和话题,线下讨论之后,再与线上的朋友们分享;线上的朋友如果感兴趣也可以先开始讨论,其实也不存在编外和编内的问题嘛。
我觉得读书会这个东西在文学论坛里搞起来应该很有意思,也挺有意义的。不论线上活动还是地面活动,应该让更多人参与进来。
作者: 陈皮    时间: 2013-9-5 23:53
召妓不好!
作者: 一层    时间: 2013-9-5 23:55
Juneau  好,你先去发言,我就去说

这是我那天留下的问题。
如果不愿意展开了说,你也可以留几个问题的。
作者: 镇州大萝卜    时间: 2013-9-6 13:47
我在扯淡。原谅我。萝卜姐永远都是认真的。不像我那么无聊。


本来就是灌水帖。何况你说你的朋友,与我何干?谈不上我原谅不原谅。

我们不过各自自说自话。
作者: 白垩    时间: 2013-9-6 19:19
原来萝卜是女的
作者: 猪皮    时间: 2013-9-6 22:12
有多少男人能理解女人红杏出墙就有多少女人能理解男人召妓。
结了婚就得负责,要不就别结婚,婚姻本身就是一种束缚,一种心甘情愿的束缚。
想让女人理解男人,就得让男人理解女人。
想起人力笔夫了,不知道他要是亲眼目睹自己的初恋情人在别人的胯下呻吟会不会说“我理解,战士也要有性欲。”
作者: 柏仙妮    时间: 2013-9-7 08:13
猪皮 发表于 2013-9-6 22:12
有多少男人能理解女人红杏出墙就有多少女人能理解男人召妓。
结了婚就得负责,要不就别结婚,婚姻本身就是 ...

痛快!其实我绕来绕去说了那么多,也就这个意思。
作者: 井井回    时间: 2013-9-7 11:17
猪皮 发表于 2013-9-6 22:12
有多少男人能理解女人红杏出墙就有多少女人能理解男人召妓。
结了婚就得负责,要不就别结婚,婚姻本身就是 ...

这种说法也有一定问题,很多男人的事情都不适合类推到女人身上,这恰恰是在尊重女人,男人如何女人就如何,这会导致女人永远是男人的小弟弟,不能真正在男人面前真正强大起来。
作者: 镇州大萝卜    时间: 2013-9-7 13:08
井井回 发表于 2013-9-7 11:17
这种说法也有一定问题,很多男人的事情都不适合类推到女人身上,这恰恰是在尊重女人,男人如何女人就如何 ...

我对男人理解女人女人理解男人之类的并不在意,我也不搞女权,不寻求跟男性的“平等”。——这是先表明个人态度。

从逻辑上,“很多男人的事情都不适合类推到女人身上”在这一话题上导致的讨论是:女人是否跟男人享有同等性权利?

很多不适合我当然能理解,比如我想去当水上项目教练,以目前中国水上项目教练的劳动强度,我就不得不考虑我的体能和生理期的不便。

井回你跟你偶像彭女士一样,不进入具体点。
作者: 镇州大萝卜    时间: 2013-9-7 16:06
本帖最后由 镇州大萝卜 于 2013-9-7 16:18 编辑

性别问题是后来扯出来的,确实跟他本意无关。井回发这帖,我猜是缘于“顺我者昌逆我者嫖娼”。我也反对把个人私生活拿出来公众攻击。

顺便挺挺他的偶像。——我对他偶像也没什么意见,我只是说她对她观点的论证从逻辑上是不通的——但是某个论证过程不对并不决定观点的正确和错误,对此正确说法是:你的论证是无效的,因此不能支持你的论点。在给出另一有效证明此观点错误的论证过程后,才能说这观点是对是错。简言之:不能得证和证否是两回事。网上容易两种人:一种是,我要跟你讲逻辑,但其实他自己没有太严谨的逻辑;另外一种是告诉你说:逻辑不是一切——我知道逻辑不是全部,但是没有逻辑和超越逻辑是两件不同的事。
作者: 镇州大萝卜    时间: 2013-9-7 16:14
我一点都不认真,我纯粹就是话多。
作者: 柏仙妮    时间: 2013-9-7 16:56
本帖最后由 柏仙妮 于 2013-9-7 16:57 编辑
镇州大萝卜 发表于 2013-9-7 16:06
性别问题是后来扯出来的,确实跟他本意无关。井回发这帖,我猜是缘于“顺我者昌逆我者嫖娼”。我也反对把个 ...


是的!认真看那一段话,想谈论的东西与我们现在所谈论的没有多大关系。我当时反感的可能只是那句话:“婚姻中征服女性的,往往是经济。”

我隐约觉得,这句话是句有点落后的大实话,也就是,其实她低估了当今社会里的女性经济实力,同时忽略了现今男性在婚姻中也看中女性的经济实力这一点。

我反感的是她这种本能,她仍以落后十年的目光来看待这个问题。我身边挺多女性经济实力比他老公好,但她们回家照样煮饭,做家务,而且还很怕老公在外面有小三,很怕离婚。我公司里就有一位大姐,兼职做药品销售,十几年买了四套房子,全凭她一个人的力量,老公只交自己的伙食费,女儿的一切教育都是她包了,但就算这样,她也每晚都赶回去煮饭烧菜,深怕老公在外头有人,跟老公吵架总是先服软。

这个已经不是个例了,我看过好几个有经济实力的女性,在与丈夫硬碰硬的过程中,也都自愿做了退让。我以前公司的老板娘,原来在另一家大公司里做销售经理,工资待遇什么都非常高,老板非要她回来到他公司帮忙,为了这,两个吵得要离婚,最终她只得做出让步。

所以,“婚姻中征服女性的,往往是经济”这句话不是符不符合现实的问题,笼统地讲,当然也符合现实。(谁也不会跟乞丐结婚,老公有钱时自然会更遵从些,没钱时,两人吵架的次数会更多等等)。但是这句话背后所透露的信息是不对的,是不符合真正现状的。(我不知道如何表达这种感受)。

应该这样说,当更多的女性经济实力比丈夫好时,才能真正去探讨“婚姻中征服女性的,是不是经济?”这样的话题。否则就是片面的。


当然,也许我的这种本能的反感,也像井井回说的那样,仍是不自信的的表示,仍是一种无力的反抗,而不是真正以平等的精神来看待。这点确实也引起我的警惕。
作者: 镇州大萝卜    时间: 2013-9-7 18:23
柏仙妮 发表于 2013-9-7 16:56
是的!认真看那一段话,想谈论的东西与我们现在所谈论的没有多大关系。我当时反感的可能只是那句话:“ ...

在婚姻问题上,受经济或者其他影响的不只是女人,皇帝是旧制中最有权力的男人,但他立后时,多半没有机会考虑那女人是不是他喜爱的,而是考虑她父亲是谁,她母亲是谁,她兄弟们都是谁。

生活中考虑结婚对象的男性,能完全只说:我喜欢,而不去看对方的工作状况、收入、学历等等的也很少。对此有种掩盖式的做法:不愿意承认这种真相的人往往不去接触跟自己所希望的条件不符的异性,或者更干脆地说:他们就不可能爱上一个一无所有的人。

生存本身需要其经济基础,无法逃脱。这跟婚姻制度的关系其实不大——没有任何一条制度强迫哪个人结婚或者强迫哪个人不离婚,跟婚姻观念的关系大。也跟个人是否选择为爱情而接受生存艰难相关。能够有勇气说无论生存多艰难,都还能保持情感的人并不多,多数人会说:贫贱夫妻百事哀。或者:爱情是奢侈的。

我们越跑越远了,我打住~~~~


作者: 镇州大萝卜    时间: 2013-9-7 18:30
很多事情是人的共性,跟性别关系不大。男女在社会地位上并不完全平等,这也是事实,无需避讳。

包括性权利的平等,我对木子美女士嘲笑其他女性,以为人家落后,也不以为然。人的社会权利是多方面的,性权利只是一部分,她总不能因为拿到了性权利上的平等,就认为自己有了所有平等。也不能因此认为其他女性自己的自由选择是“落后”。
作者: 柏仙妮    时间: 2013-9-7 18:47
本帖最后由 柏仙妮 于 2013-9-7 18:47 编辑
镇州大萝卜 发表于 2013-9-7 18:30
很多事情是人的共性,跟性别关系不大。男女在社会地位上并不完全平等,这也是事实,无需避讳。

包括性权 ...

不是的,我的意思是,“婚姻中征服女性的,往往是经济”这句话,就有点像用GDP来衡量国民的富裕水平一样。是不准确的。GDP这个数据是真实的,国民的富裕水平也是真实的,但两者有必然关系吗?当然这两者还是有一定关系的,若说一点关系都没有,也不符合事实,但有关系又是怎么样的关系?不能简单的下这个结论。


我的意思是,她这句话下得结论太片面了。我反感的是这种片面,反感的是作为一个公众人物,她思考问题的方式。她这种思维方式有点类似于写小说中的现实主义,讲一个道理,说一个寓意,作一个结论。而不是独立思考方式而得出来的。

(我以上用语也不够准确,只是思想的片段。没有针对别人的意思。呵呵。就讨论讨论,呵呵)。
作者: 镇州大萝卜    时间: 2013-9-7 18:56
哈,现在满天下都流行甚至推崇胡说八道。不止她一个,所以我干脆不看。不要为这些事情认真。

把自己的想法说清楚了,就不管他们了。
作者: 镇州大萝卜    时间: 2013-9-7 18:59
本帖最后由 镇州大萝卜 于 2013-9-7 19:09 编辑

若不是在黑蓝,不是井回发这个帖,这种话题我连灌水都不进来灌。井回发出来,我是视为大家的一种闲聊。

发句牢骚:现状总是不改变,谁都知道用私生活攻击他人不好,仍然在用这种手段。因为这种落后的现状,以至这么落后的观点也有人提,还用不精确的论证——这实在不是什么新话题,也实在没有什么新观点。

网上一堆粉丝的“公知”讲出来的一堆东西,不如回家看一两本基础的书。
作者: 镇州大萝卜    时间: 2013-9-7 19:08
再说下去我就跟卫康兄一样愤了——但是我通常会反问自己:你有新观点吗?你有办法吗?你有什么好建议?你搞得定吗?

我也没办法。我也没什么超过他人的识见。我只不过有自己的困惑,思考过,给自己一个答案。所以,我也不必愤别人,要愤不如愤自己。

老老实实把自己的意见一说。说完了,对别人,我真是没太多意见。

作者: 镇州大萝卜    时间: 2013-9-7 19:22
好吧,我不愤了。旧话题也是应该要聊的,子曰温故而知新~~~

我对彭女士真没什么意见。每个人都有可能出现论证失误,认真翻一翻亚里士多德的书,他还说过几句逻辑不通顺的话。逻辑教材里还专门列出来给学生做习题。

我习惯指出某些观点和论证过程中的错误,是基于,如果我有此类错误,有他人帮我指出,我会感谢。
作者: 柏仙妮    时间: 2013-9-7 19:38
本帖最后由 柏仙妮 于 2013-9-7 19:38 编辑
镇州大萝卜 发表于 2013-9-7 19:22
好吧,我不愤了。旧话题也是应该要聊的,子曰温故而知新~~~

我对彭女士真没什么意见。每个人都有可能出现 ...

感谢井井回提供这样的一个话题让我们讨论(其实这样的话题我也是第一次讨论,很是兴奋),感谢各位童鞋醍醐灌顶般的思想,感谢大萝卜精彩的谢幕辞!

这话题可以结束了吧!我要看韩剧去了。再次推荐韩剧《two weeks》,好看,好看。
作者: 卫康    时间: 2013-9-7 19:43
镇州大萝卜 发表于 2013-9-7 19:08
再说下去我就跟卫康兄一样愤了——但是我通常会反问自己:你有新观点吗?你有办法吗?你有什么好建议?你搞 ...

为什么是跟我一样愤呢……
作者: 井井回    时间: 2013-9-7 19:50
哈,大家聊得这么开心, 很好啊。
作者: 猪皮    时间: 2013-9-7 22:49
井井回 发表于 2013-9-7 11:17
这种说法也有一定问题,很多男人的事情都不适合类推到女人身上,这恰恰是在尊重女人,男人如何女人就如何 ...

很多男人的事情都不适合类推到女人身上,确实如此。男人抗麻袋的活很少有女人干,这恰恰是尊重女人。可是在欲望这个问题上都是平等的。真正浪的女人不都是强大的,但真正强大的女人肯定都是浪的。因为只有能控制男人和女人的的女人才是强大的女人。欲望和身体对那些人来说不过是消费品和附属。不会像你粉的那个彭,还绕来绕去地为自己寻找哲学上的依据,哈哈,想想她发完微博再心安理得,兴致勃勃地去呻吟,真是可发一笑啊。
保护才能, 就不要去上班,就像陈卫所说,我添一句,保卫自由 就不要结婚。
当了婊子就不要立牌坊,同理,立了牌坊就不能当婊子了。
女人隐晦的欲望要是被逼出来,哼哼。
虎兕出于柙,龟玉毁于椟中,是谁之过欤。
作者: 西维    时间: 2013-9-7 23:03
这个贴怎么还在顶。。。。。。
大家,好!专!一!
楼上发完贴都可以去吃夜宵了
作者: 井井回    时间: 2013-9-8 12:02
本帖最后由 井井回 于 2013-9-8 12:03 编辑
猪皮 发表于 2013-9-7 22:49
很多男人的事情都不适合类推到女人身上,确实如此。男人抗麻袋的活很少有女人干,这恰恰是尊重女人。可是 ...


猪皮你的逻辑好像是这样。

男女在欲望上是平等的,所以女人也可以很浪,所以男人、女人都需要婚姻的制约与保护,所以女人理解男人嫖妓不道德而且危险。。

你担心的好像是理解男人嫖妓的女人自己会很浪,或者会让女人变得很浪。问题可能没这么糟糕。很多女人不是这样,她们很理性,并且在男女关系上表现出了关怀。

比如彭女士这段话的意思是,嫖妓的不道德不在于一些人所说的有金钱交易,在她表达这个观点之前,她反对将嫖妓无限道德化,成为打到一个人,搞臭一个人的手段。

我这个帖子的名字有点惹眼,因为我觉得一个女人站出来替很多男人表达这种不要把嫖妓行为无限道德化的想法是挺了不起的。在这个问题上,男人们需要有女性的理解。。

没有人鼓励去嫖妓,但是也不应该有人把嫖妓过分道德化。

一些题外话是,如果女人理解男人嫖妓的方式像你担心的那样,男人去搞女人,女人就会去搞男人。我觉得这是现代社会里追求男女平等的氛围下一些女人走上的歧路,是典型的由男人去演绎女人的方式。
男女在欲望上平等没错,但男人的欲望和女人的欲望是完全不同的,难以类推,男人本着天性热衷搞女人,女人就热衷搞男人,结果是男人和女人都在表达同一种属于男人的天性,于是在这个世界里女人就消失了。
作者: 猪皮    时间: 2013-9-8 23:43
你见的女人太少了。哈哈。
作者: 井井回    时间: 2013-9-9 00:05
猪皮 发表于 2013-9-8 23:43
你见的女人太少了。哈哈。

感觉不到你的见多识广啊。
作者: 猪皮    时间: 2013-9-9 00:33
我可不能说是见多识广,我只是不想寻找借口而已。
那个彭女士为男人辩解以后,她的行为自然就合乎道德了,抛砖引玉,借尸还魂罢了。谁知道她是干什么的,她又会干什么。
婚姻不是创造,可以打破规则,任意实验,一些道德约束和规则是不能违背的。
还有,女子不会讲什么逻辑,她凭本能和情感办事,妒忌谁没有?那些所谓理解和关怀不过是表面文章,投鼠忌器,权宜之计而已。
男人和女人的欲望真的不同吗?女人不坏,那是受的诱惑不够,男人不坏,那是自己的钱不够。亚当和夏娃是谁先偷尝禁果的?那些做鸡的女人们都是为生活所迫吗?她们不过是自身黑暗隐晦的欲望被开发,被调教出来了。
作者: 猪皮    时间: 2013-9-9 00:38
还是金瓶梅里说酒说得好,“一杯下肚烘动春心。”这个烘字用得真准啊。
作者: Juneau    时间: 2013-9-9 00:53
猪皮 发表于 2013-9-9 00:33
我可不能说是见多识广,我只是不想寻找借口而已。
那个彭女士为男人辩解以后,她的行为自然就合乎道德了, ...

抱歉,只有在事情发生了的时候一个人也许才会更清楚地认识到自己,但也仅仅是也许而已
作者: 井井回    时间: 2013-9-9 01:08
本帖最后由 井井回 于 2013-9-9 01:16 编辑

女人替男人说话就理解为她是在抛砖引玉为自己铺路,这种想法有点邪乎了。那一个男人替嫖妓的男人说话呢,那他肯定是为自己嫖妓留退路喽。你眼中的男人和女人就不能从理性,从道义上,从追求社会和谐进步的角度来思考问题吗?
男人对女人的认识无非是处在荡妇和母亲两个极限之间,你对女人的看法偏向其中一侧。。

作者: 西维    时间: 2013-9-9 09:15
女人就是女人嘛,男人就是男人。
他们在一起可以生孩子,就这么简单!
作者: 陈皮    时间: 2013-9-9 10:03
西维 发表于 2013-9-9 09:15
女人就是女人嘛,男人就是男人。
他们在一起可以生孩子,就这么简单!

我们初中生物老师也这么梳~哼哼
作者: 猪皮    时间: 2013-9-9 23:40
  她可以在微笑的时候脸上不出现一丝皱纹。在我想象中她在男人的怀抱里只能是带着这种微笑的样子,脸上还有一丝绯红,这丝绯红像片云一样在她头上延展开,她藏在这片云后面,能够逃脱任何欲望的攫取。
   我也许见过穆齐尔说过的这种女人。
作者: 镇州大萝卜    时间: 2013-9-10 10:44
猪皮同学在这里还有一点误解,就是对“权利”的误解。

不要说彭女士的观点还没有到说“嫖娼是人的权利”——即使确立此权利,既然是权利,就是可放弃,可以不行使的。

这就如同法律规定夫妻双方有共同财产权,但是也有夫妻通过公证协议一方放弃财产权。

只有义务才是不能放弃的,我就经常笑木子美女士宣扬她的性权利时更接近在宣称一项不可放弃的义务。

李银河女士对少数人特殊性趣味的辩护,虽然容易引发误解。但由此引发说她本人如何如何,也是无稽的。
作者: 镇州大萝卜    时间: 2013-9-11 11:10
早上重看《吉尔伽美什》,看到这段,美索不达米亚人的教化方式比较特别:

[attach]9520[/attach]

[attach]9521[/attach]

[attach]9522[/attach]
作者: 猪皮    时间: 2013-9-12 22:13
镇州大萝卜 发表于 2013-9-10 10:44
猪皮同学在这里还有一点误解,就是对“权利”的误解。

不要说彭女士的观点还没有到说“嫖娼是人的权利” ...

没有什么是无稽的。
一个良家妇女照顾家庭还照顾不过来,哪里还会想到这个。只有这种看上去一本正经的闷骚型女人才会没事琢磨这个,想到这个你能担保她不会想到别的?她已经有了这个心,起来这个意了。纣王之祸,起于象筷。
大萝卜,你看到的是小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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