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句法。翻译对译入语的语法,尤其是句法,影响也颇大。诗歌翻译还进一步影响到诗行的安排。本来各种语言的句法都有符合各自口语习惯的特点,不宜相互移植。造成句法移植的原因在于对原文句式不加变通而逐字硬译,即只翻词语,不(完全)翻句法。关于汉语输入梵语句法的情况,可见梁启超《佛经翻译与文学》一文。世界各地的殖民地流行的洋泾浜外语则是句法回输的实例,现在“Long time no see”(好久不见)之类的中式英语已返销回英语了。英译“圣经”中保留了大量古希伯来语和希腊语的句法,对后世英语文学创作产生了不可估量的影响。另外,英国中小学校教授拉丁文,一向采用拉英对照课本,而其中的英译文往往只是按拉丁文词序逐字的对译,并非完全的翻译,英语有专门名称叫做“crib”。拉丁文的句法是较灵活的,它主要靠词尾变化来表示句子成分之间的相互关系;而英文的词序相对来说较严谨。照搬拉丁语句法的结果是英语中出现了大量倒装句等原先并不熟悉的复杂句式。这种非本土的拉丁化的英文后来在20世纪受到毛姆等有识作家的诟病,但在弥尔顿的时代却蔚为时尚,是一种有学问的标志。弥尔顿本人的创作就颇“洋化”,冗长的句子往往超出格律规定的五音步或六音步诗行,不得不跨行而居。他不仅在长篇“史诗”中频繁跨行,而且在十四行诗这种短诗体中有时也一跨到底。这种句法成了他的一大特点。
我曾让一个学生试译一首诗,其中有这么一句:“A candle trembles/in the nun’s hands”。她译成“蜡烛颤抖/在修女的手上”。这就是拘泥于原文句式,不知变通的译法。应该译作“蜡烛在修女手中/颤动”,才合乎自然的中文语序习惯。现在有些汉语诗人写作时也这么写,觉得这样才像诗,殊不知这种拙劣的翻译腔句法在西方语言里固然正常,在中文里却不自然。还有一些新诗作者,尤其是台湾和香港人,总爱把“的”字放在行首,不知出于什么讲究。也许是为了避免以轻音结尾吧?其实在中文里,“的”字一般是紧跟着前一个词,作为形容词或所有格代词的一部分,应位于上一行末才对。而以轻音结尾、押阴韵的情况在中文里和在英文里一样正常。我想,割裂单词、把“的”字放在行首的写法可能是受了错误的或坏的翻译的影响所致。英语的“of”,无论按照语音还是语义,都自然与它后面的而非前面的词形成一组,所以可以与前面的词断开而放在行首。而中文就不行。例如原诗是“the bend/of the nest”,译成中文就应该写成“鸟巢的/腰箍”,而不应排作“腰箍/的鸟巢”。而类似后者的劣译确实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