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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布奴艾尔说:我不喜欢博尔赫斯(文:巫昂) [打印本页]

作者: 外外    时间: 2007-8-4 13:02
标题: 布奴艾尔说:我不喜欢博尔赫斯(文:巫昂)
抄一段书:
阿根廷的名作家博尔赫斯是我所不喜欢的一个瞎子,但不容否认的是,他是个非常杰出的小说家,问题是,这个世界上小说写得好的并不乏其人,我们并不会因为某人的小说写得好就一定非喜欢他不可,大约60年前,我见过他两三次,他那时侯给我的感觉就是矫柔造作,且喜欢自我吹捧。他的言行举止带有学究气,很喜欢表现自己,跟许多别的瞎子一样,讲话滔滔不绝。他每次和新闻界的人士交谈,最后话题总会扯到诺贝尔文学奖上面,因为每年许多人都认为他呼声最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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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自今天刚看的<我的最后一口气>,西班牙导演布努艾尔自传.他说的几乎跟我想说的一模一样,我们所知道的博尔赫斯,是被八十年代以来的知识分子们重新生过一遍的。
以下为我写的推荐这本书的书评:
关于从台湾辗转引进的“电影馆系列”书,已经有了很多赞美之词,我买了半天,居然漏了西班牙导演路易斯•布努艾尔的这本自传《我的最后一口气》,大概想着要把最好的留到最后吧。有那么少数人知道,我是个彻底的西班牙爱好者,附带着爱好西班牙的电影和导演们,布努艾尔就是那么个招人爱的货色,虽然他秃顶、没气质、略显委琐。
老哥们小时侯算幸运的,父亲是西班牙一个叫做萨拉戈萨城里排名前五位的富翁,有一次城里有家银行濒临倒闭,他爹把一堆钱存了进去,救活了那家银行,家境培养出了他的中产阶级趣味,泡酒馆、品红酒,喜好运动,书里大概有三分之一的篇幅在讲他的青少年生活,那时候一切充满了不确定性,无外乎读书、喝酒、逛窑子,把自己的童贞交给某个妓女去处理,但他一再强调,当时的西班牙是个非常保守的国家,以致于后来他去巴黎的时候,居然看不惯人家青年男女同居当街接吻。
他的发小是一干西班牙的超现实主义艺术家们,达利、洛尔卡之类的人物,但达利好像不是那么只好鸟,他们的交往终其一生,磕磕碰碰,而早逝而敏感的洛尔卡最早让他了解了文艺,洛尔卡死于非命,布努艾尔到晚年手边有本自制的《死亡手册》,专门是用来记录死去的朋友,到他70多岁时,那名单上有了100多个名字。
跟许多那个年代的欧洲导演一样,他也去美国给好莱坞打工,在那里经历了一个移民导演的一切麻烦经历,认识了嚼舌的希区柯克等一拨当时的大导演。他干上电影这一行,是因为看爱波斯坦的作品,随后他想法子进了爱波斯坦的剧组,给人当了个打杂的副导演,跟许多超现实主义艺术家一样,他在壮年期热衷政治,对暴力又景仰又畏惧,他还曾给海明威等作家兼记者,签发过进入西班牙采访内战状况的通行证,文艺史就是由那么些彼此认识的熟人构成的,假如他不给海明威发那个通行证,哪里有《丧钟为谁而鸣》?
就书看人,这个布努艾尔诚实直接,尖锐幽默、爱憎分明,而且,跟我一样不喜欢博尔赫斯,洛尔卡说布努艾尔有一颗雌雄同体的灵魂,他自己则这么讲自己:说如果有人告诉他,他只剩下20年好活了,会去干吗?他自己回答:每天腾出2小时用来睡觉,其他的22个小时,用来做梦,哪怕是梦魇都好。
再说得通俗点儿,他是如下著名影片的导演:《一条安达鲁狗》(1928)、《黄金时代》(1930)、《被遗忘的人们》(1950)、《比里迪亚娜》(1961)和《青楼怨妇》(1967)。但也许还是不够通俗,因为这都是半个多世纪前拍的片子了。这书也不是他亲自写的,是他一个名叫卡埃里的编剧兼作家帮他弄的,但是,哪怕你不看他的影片,也该抽空读一下这本自传,这对你绝对没什么坏处
作者: 王敖    时间: 2007-8-4 13:02
什么烂文章啊
作者: 外外    时间: 2007-8-4 13:02
切,我觉得蛮好的,和你一样观点鲜明而激烈。
作者: 王敖    时间: 2007-8-4 13:02
这里面有什么观点?  除了贫了几句
作者: 赵松    时间: 2007-8-4 13:02
布努埃尔不喜欢博尔赫斯很正常啊,他说的是不喜欢这个人,但没有否认这个人是个非常说杰出的小说家,这是我们得注意的地方,当我们这些没有见过博尔赫斯的人说我喜欢博尔赫斯的时候,其实就是说我喜欢博尔赫斯的小说,我们的评价也只能止于博尔赫斯的小说和文章,如果我们也想评价这个人的话,那么只能依赖于别人的讲述以及道听途说的资料了,总之都是二手资料。这个推荐文章,只能说是一种新闻性质的写作,因为作者选择的切入点竟然是博尔赫斯,而且是博尔赫斯的为人,这多少有些八卦记者的特点了,而且后面的有限文字里仍旧在忍不住拉上布氏所认识的名人,已经更进一步证明了这一点。
作者: 外外    时间: 2007-8-4 13:02
没错啊,这就是新闻写作。我喜欢八褂比喜欢板正的长言大论多一点,趣味,让我这样比较低俗的人看下去的趣味,我觉得是让我读完的主要原因哈。
作者: 井井回    时间: 2007-8-4 13:02
新闻写作更要事实、严肃呀~要给别人看的嘛,就不要太私人~~
作者: 王敖    时间: 2007-8-4 13:02
这种东西, 除了传播点浅薄的文化反感以外, 就是贫嘴了.
作者: 陈卫    时间: 2007-8-4 13:02
这样的东西再多写下去,会写烂掉的。谈的东西已是次要;文字中自我感觉太好了。
作者: 羊    时间: 2007-8-4 13:02
陈卫说到了地方@!
作者: 外外    时间: 2007-8-4 13:02
说实话,我觉得烂也没什么,因为,出发点不一样,没那么文学和严肃,生活第一,这是我自己向来的原则。我也从来都觉得,“专业化”对于艺术来说,太刻意和痕迹太“重”了。

我觉得对文字吧,心思也不能太重,举重若轻是至好道理,最轻的东西飘的最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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