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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埃兹拉·庞德
——《圣徒传》选读
马尔科姆·考利
译者:张承谟
埃兹拉。庞德的画像比较不那么使人害怕,因为与其说他是以自己的作 品而著称,不如说他以引荐其他作家并向愚蠢的公众出击而著称。他所起的 作用似乎是个教师的作用。他责骂公众,从而教育了公众;他经常向公众介 绍新的作家以供赞赏,介绍新的经典读物和新的、更严格的规则来评价是个。 格特鲁德。斯泰因说他是个“乡村解说员,如果你是在乡村里,他就是个极 好的解说员,但如果你不是在乡村里,他就不是个好的解说员”。庞德的影 响是广泛的而且是他应得的。他不仅向作家提出极有帮助的忠告,而且经常 试图把他们组成具有各自的宣言和各自的刊物的小组或流派。
他在伦敦开创了意象派,在他把这名称让给艾米。洛厄尔之后,他又集 合了一批漩涡派分子,形成了一个小组。除了这些受庞德的鼓励而组成的正 式小组之外,他还有一批朋友,其中包括我们时代一些最伟大的诗人。他们 尊重庞德,因为他们觉得他表现出对文学的无私的献身精神。他为使其他作 家的作品得到承认而奋斗,而与此同时他自己的许多作品却没有机会发表。 并且他为别人弄到经济资助,这些经济资助他本来是不难留作己用的。在他 创作生涯的大部分时间里,他赚的钱几乎不比在英国做散工的人多。他经常 说,“如果我接受的钱比我所需要的多,不啻为一只寄生虫”。
1921年,当他离开伦敦到巴黎时,他的经济状况有些好转。在随后 的两年中我去看过他好几次,但我能回忆起来的是最后一次访问,那是在1 923年的夏季。那时庞德住在卢森堡花园附近一个庭院的凉亭里,我到那 儿时海明威也在。海明威走后,庞德继续发表长篇大论。
“我发现了伊丽莎白女王时代戏剧的真相,”他一面说一面翘着胡子走 进凉亭后间不见了;他总是在发现真相、内幕消息和简单的真理。过了一会, 他拿着一本虫蛀了的皮面装订的对开本走了出来。“都在这里面,”他一面 拍拍这一卷书一面说,“全部是从这些意大利国家文件里剽窃去的。”
这番话似乎过于语无伦次,我出于礼貌只好让它过去不提出异议。“你 自己的作品怎么样了?”我问道。
庞德把书放在堆满其它书籍的桌上。“我设法不重复自己写过的东西,” 他说道。他开始走来走去,身上穿着红色晨衣,突着的红胡子就像古希腊战 士的胡子一样。他没有大文豪的架子。迷人的是,他不故作尊严,而是信口 开河畅谈起他的写作生涯来了。
他二十二岁时写了一首题为《好伙伴之歌》的诗,这首诗为人广泛讨论, 而且甚至在《国际主日学校》转载。这是那种男儿气概的歌谣。庞德自己本 可以对此作一番发掘的——他说道,“写了这首关于基督的歌谣之后,我只 要写关于雅各、马太、马可、路加和约翰的同样的歌谣就可以发财致富”。 如果他没有跌进标准化的深渊,部分原因是他没有看见这个深渊。相反,他 在1908年到英国去开创新的生涯。
他仍然相信他离开美国是正确的。美国就是三十年前的英国。美国就是 去掉了五十位最有才智的人的英国。美国在庞德的诗在英国收集成书之后, 才在杂志上发表他的诗。也许他在英国受到的过早的赏识把他引入了歧途; 也许过早的赏识在一段时间里使他情愿写那种友好的评论家期望他写的诗。 他费了三年的时间研究牛津英语之后,才知道他是在浪费精力;才知道英语 不是拉丁文,你写的英语应该是你所说的英语。
他在1912年发表《回击》之后,失去了不少英国读者。公众不愿意 感到惊异,而这些形式却使人惊异,甚至有点使认真进;这些诗证明庞德并 不仅仅是一位男儿气概歌谣的作者,或仅仅是一位用中世纪语言把中世纪人 物写得栩栩如生的新布朗宁。他1916年发表《驱邪》之后,又有更多的 读者离他而去;他们不喜欢他使用的口头语言,或是不喜欢他描写私欲缠身 的普通人的感情时的那种坦率劲儿。他发表《毛伯利》中的诗和最初的《诗 章》诗情况也是如此。每出版一本书,他就失去一些老读者,过了一段时候, 他又有了一些读者,这些读者又依次消失;他老是把他的读者远远地抛在后 面。
庞德谈到他的一些朋友。在早些日子里他为几十位有才华的作家出过力。 现在他三十七岁了,是他该停止为别人、为一般文学做那么多工作的时候了, 是他该停止试图教育公众而单纯去写作的时候了。他要飞很多年时间去写完 《诗章》;他想写一部歌剧,他还有其它的计划。为了实现这些计划,他最 好离开巴黎到地中海边,远远离开干扰,去住在一个小镇里……
回到住处,我重读了我所能收集到的所有的英文版的庞德的诗。我比初 读时较为喜欢这些诗,诗中的怪癖地炫耀学识之处也不像以前那样使我激怒。 现在这些诗给我的印象是它们的词句新、节奏新、形象新,而且庞德决心不 用任何一个可以从诗的储藏室里征用来的词。我能够看出艾略特从这些诗力 学到不少东西。我也能够看出爱。埃。肯明斯以庞德的《毛伯利》作为他写 讽刺诗的范例。庞德应该为他的创新而享有荣誉,这些创新已经为其他诗人 所用,可是我觉得某些其他诗人——其中著名的是艾略特和肯明斯——有更 多的话要说。尽管庞德的词句新颖,可是他所说的一些话,如果不属于古老 的旅店游吟诗人的传统,就简直是些“为艺术而艺术”的传统的老生常谈。 他一再重复说公众是愚蠢的,说诗人住在阁楼里要快活一些,说他是为了使 公众震惊而写作的,并且说在他的读者都死去之后他的诗还会活着。
他在诗中有意地冒犯常规俗套,这在当时是十分需要的,并且他在写一 份诗人的独立宣言——但是那些诗歌怎么可能永远活着呢,如果它们的血管 里只有那么丁点儿新鲜的血液?而且庞德的诗还有另外一个缺点,我对这个 缺点的印象是从他说的把读者远远抛在后面的话里得来的。像艾略特和乔伊 斯一样,他总是不断向前进入到未开拓的领域中去,但是他的动机不同。从 他早期的歌谣到《回击》,到《驱邪》,到《毛伯利》,他的诗人生涯可能 作一个这样的解释:与其说他是在追求什么东西,不如说他是疯狂地在努力 逃脱什么东西。我把他描绘成让一群崇拜者追赶的红狐;他带着他们穿过荆 棘丛进入沼泽地;他们中的某些人退出了这场追猎,但是另外一些人又加入 了进来。目前,在《诗章》中,他逃进了高耸的岩石地带,臭迹在那里消失 了,如果猎狗还要想追随就会把脚磨破。可是我觉得即使在那种地方,他们 也会最终把他找到,并且嘴对着嘴地围着他,不是为了要咬死他,而是为了 取得想他吠叫出赞美之辞的特权。他这人特别喜欢蔑视群众,特别喜欢寻找 简单得出奇的解释和持有古怪的见解,此后,这头狐狸又将逃避到什么新的 角落去呢? 附:《在地铁车站》——埃兹拉·庞德 在人群中突现这些脸庞; 黑黝黝的湿枝条上的花瓣。 The apparition of these faces in the crowd; Petals on a wet, black bough. 简注:此诗为作者最引人注目的意象诗之一。描写了作者走出巴黎协和广场 ???的地铁站途中见到一张又一张美丽的女人面孔时的感受。“花瓣”与 ???“枝条”的对比,构成一个极度浓缩与提示的审美意象。 摘自《青青草》二○○一年第八期(总卅五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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