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黑蓝论坛

 找回密码
 加入黑蓝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查看: 2357|回复: 2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今天地博客随笔:《雨靴》

[复制链接]

492

主题

0

好友

62

积分

新手上路

超级无敌无所谓

Rank: 1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7-8-4 13:21:47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雨靴

      上上一次下雨,因为修路,出来进去的,弄得很狼狈,好好的一双皮鞋,陷进黄泥里。嫣红的遭遇更可怕,整个人差点被汹涌的雨水冲走,要不是一个民工伸出手拉住她,后果不堪设想。回到家,除了兴奋地向我描述那民工如何善良,便是下决心要买雨靴。她一双,我一双。
      后来天一直晴朗。直到再次下雨,她才想起来要买雨靴的事情,于是冒雨去了本市最大的超市,不料竟没有。最后在一个不起眼的小批发城里买到了。她穿着一双红雨靴回家,手里提着一双黑雨靴。
      后来天又是一直晴朗,都让人以为今后再也不可能下雨了。我每每看着那双一直没机会穿的雨靴叹气。它就摆在门边,彷佛随时准备好出发的士兵,只等我一声令下。我几乎每天晚上都在看天气预报,每天早晨起来都首先打开窗户,去看看外面下雨没有。每天每天,天都是瓦蓝瓦蓝的。我有些灰心了。新的雨靴上已经生了灰尘。还有那只红色的小雨靴,同样很委屈地站在高大的黑雨靴的旁边。我终于不忍心再看到它们无辜的样子,将它们塞到橱子里。
      像前面的一个博客写的那样,后来的一天,我淋了一个落汤鸡回家,感到无比兴奋,心想,只要这雨就这样下下去,第二天早晨,我就可以穿它们了。可是,几乎在我刚进门的时候,雨就停了。第二天,照旧是个晴天。幸好,我没有将它们拿出来。
      今天,9月14日,冷空气来了,从凌晨就开始下雨,一直下到现在,我写博客的这个时间,20:10,雨一直没有停。我刚看了天气预报,明天后天,北方的这一带还有大暴雨。这是秋天的雨,刮着冷风,空气很凉很凉的。
      嫣红一早出去买早饭,就是穿着她的红雨靴。吃完早饭,又穿上她的红雨靴去医院。有什么要不得的事情值得她在这个雨中去医院跑呢。我看着她穿着红雨靴和黄军裤黑T恤在镜子前面走来走去,觉得她是疯掉了。她下了楼,一会又上来,让我给她拿那件红棕色的外套。“外面冷”,她说,我低头看看她的红雨靴,上面已经溅上一些水点,亮晶晶的,很可爱。
     我在屋子里走来走去,打不定主意要不要去上班。今天星期二,单位没有什么事情;况且我这里又修路,不好出门,就可以不用去上班了。我躺在沙发上,似乎将要穿雨靴出门的事情忘记。想起上次买的动画片《千与千寻》没有看完,便拿出来继续看。看完片子,又躺在沙发上,读了几行艾伦金斯博格的诗,睡了一会儿。雨点打在沙发旁边的落地窗上,我听着一阵激动。
    中午,嫣红回来了。看着她将湿淋淋的雨伞在门外递给我,嘱咐我拿到阳台上去。我不禁又看她的红雨靴,真是光彩照人,一看就知道是在雨水中尽情趟过的一双雨靴。我们吃完午饭,在床上消磨了一段时光,无论如何不能睡着。我决定还是出去一下。我知道,雨一直没有停。嫣红认为我完全可以不用出去。我说去上班。其实自己也知道完全可以不去。我又给自己另外一个必须出去的理由。我想起上周五借了同事的一张电影,昨天说好今天给她拿去的。虽然不一定今天必须拿去,但这总归是出去的一个借口。
   我拿出我的黑雨靴,穿上我的秋衣。这是秋天了,外面很冷,嫣红这么嘱咐我的,其实我自己也是这么想的。我第一次穿上雨靴出门。
   路上的积水并不多,雨势也不急,只是风有些大,雨点吹到身上,冰凉冰凉的。我尽量让我的雨靴走到有水的地方去。彷佛我知道它是渴望这雨水的。我理解它的焦渴。我觉得我应该到泥水肆意的地方去走,我觉得我的雨靴应该征服那里,让它浑身沾满泥浆。我想起上次皮鞋陷进黄泥的情景,那次我的裤子上就是溅满了泥浆。我满怀信心地走出大门,准备向可以预期的泥泞道路上大踏步走去。
   我忘记了,这条小路在这场雨来临之前就已经草草修完。虽然有些地方依然坑坑洼洼,但大部分路面都已经用水泥硬化,再也没有黄泥了。只有一些碎石子还在路边堆着。我只得使劲跺起脚,踩着那些没不过雨靴脚面的水洼,很不过瘾。而且,我感到,这双靴子并没有我想象的那样强悍,它的底子一点也不厚实,踩在石子上,竟然硌我的脚。这让我隐隐感到一点不快。摩托车突突地开过来,我还是要躲,它所溅起的水花,还是会高过我的雨靴。
    我渐渐觉得我的雨靴是丑陋的。因为它是黑的,几乎所有的男式雨靴都是黑的,都是一个样子,臃肿,肥大,毫无造型可言;再看那些五颜六色的女式雨靴,那么小巧,精致,可爱。更重要的是,它怎么没有我没有穿它,站在红雨靴旁边高大威猛的气势了呢?
     我并没有找到可以让我的黑雨靴大显身手的水洼或者泥地。也怪这个城市的道路建设有些过于完备了,或者也怪这场雨再也不像夏天的雨那样势大力沉了。不紧不慢的雨,到那里都是一小汪一小汪的水坑,根本就没有漫过它的脚面的大水坑。
   我很快从办公室回来。一到家,便脱下靴子,重新看它,觉得它的确本来就是那种无精打采的样子,靴身上留着微不足道的一些雨点,甚至都没有将自己打亮,反而留下点点脏斑。它和那漂亮的红雨靴站在一起,感到了真正的自惭形秽。
分享到: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分享分享0 收藏收藏0 顶0 踩0
——世界什么比男人多? ——睾丸 msn: heliuma@hotmail.com QQ:279278416

0

主题

0

好友

7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1

2#
发表于 2007-8-4 13:21:48 |只看该作者
嫣红是who?这么土的名。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62

主题

3

好友

1万

积分

略有小成

Rank: 7Rank: 7Rank: 7

Heilan Super Team

3#
发表于 2007-8-4 13:21:49 |只看该作者
最终自惭形秽的,实际上上升到整个“自身”、“自己”。
自我(以及自我的世界、自我的生活)越发无味,而外部世界却依然鲜活无比。而后者往往以对异性(及异性的世界)不可名状又无法企及的崇拜为标志。也许正因为无法企及,所以它的神秘性才大于其他一切。在它的对比下,人对自我的无味也许会越来越无力,越来越多的慨叹埋藏心中欲说还休,直至最终的平静。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黑蓝

手机版|Archiver|黑蓝文学 ( 京ICP备15051415号-1  

GMT+8, 2025-7-20 09:15

Powered by Discuz! X2.5

© 2001-2012 Comsenz Inc.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