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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抱黄云舞大风【读王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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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19 14:20:16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lexiaozhu 于 2013-10-21 17:33 编辑

独抱黄云舞大风

        ——读王敖诗集《王道士的孤独之心俱乐部》



    一九五五年,爱因斯坦为纪念母校苏黎世工业大学成立一百周年写了一篇回忆录,里面提到他在阿劳中学的时候想到一个问题:倘使一个人以光速跟着光波跑,那么他就处在一个不随时间而改变的波场之中。他说这是他同狭义相对论有关的第一个朴素的理想实验,但这一发现绝不是逻辑思维的成就,尽管最终的结果同逻辑形式有关。王敖在一篇文章中曾写到:二零零一年的时候,我开始构想一种短诗,它能够在几行之内迅速更新读者的感受力,能够在吟咏之中慢慢成形,能够接续一个漫长的抒情传统,能够堪称绝句。如果把狭义相对论的建立过程和绝句的形成过程作比较,最显著的特点就是狭义相对论需要一个非常巩固的基础,并且在这个基础上进行严密的逻辑推理,从而使得这套理论变得完备有说服力,按照爱因斯坦的说法,狭义相对论并不是逻辑思维的成就,而绝句的出现更不是逻辑思维的成就,并且绝句不需要通过逻辑推理来证明什么,它需要作者在最初给读者造成冲击力的基础上不断通过写作来强化绝句的特点,而真正的绝句要给出一个严格意义上的定义,显然是不可能的。在王敖写出的三十多首绝句中,诗句里带“绝句”一词的有三首,不妨来看看它们是如何自我诠释的。

    直升的糖僧,面对飞机的陷阱,转世
    来洗脑的星霜,是北海冰冷的千里镜

    赤脚登月的小畜,走过万仞群峰的绝句

    其实诗歌中并非是完全不讲逻辑的,如果在诗歌里讲逻辑,我会说修辞的逻辑,这是一种看上去有些科学化的讲法,按废名的观点,也可以说是修辞的诚意。这首短诗每句的意象环环相扣,相互照应,最终把一切都推向爆破点:绝句,但这是一个不会爆掉的爆破点。“直升的糖僧”像是一种小糖人,脆弱,轻盈,“直升”是一种脱离地面的形态和动作,让人想到飞机是再正常不过的,“转世”是佛学词语,和“糖僧”照应,飞机起飞后随着高度的增加温度逐渐降低,所以通过“星霜”把后面的句子链接起来,关键是“千里镜”,有这种超级的仪器才能看到后面赤脚登月的小畜,可能是玉兔,月球的基本地理状态现在已经不是什么秘密,万仞群峰也不稀罕。这首诗读完绝句的特点仿佛是:奇、险、冷。但在王敖的想法中,这仅仅是绝句的冰山一角,因为如果把下面这首连着一起读,你会觉得自己经历了一次特技飞行体验。

    金发的绝句,像秋天的小村庄
    住着人,梳着最成熟的音乐,发出邀请
    当我降临,告诉我那迷人的隐喻,你是谁

    “金发的绝句”可以单从字面来理解,就是一种拟人化的比喻,也可以同时想到另一位诗人李金发,而这个意象在作者的其他绝句中也出现过,原句为“赞美绝对的李金发”,这种用词的灵活性可以和萧开愚的“我乃人中绝对,徒有警觉,/懒于芳香、衰老和试温度。”比较阅读。如果做一种普世的联想,这首诗中的“绝句”是一种类似于音乐小城堡的地方,而“我”就出生在那个地方,并且感情很深厚,读完这首诗会想到家乡会有一股暖流通过心底。而“金发—>人—>梳着,金—>秋,村庄—>人—>音乐—>邀请”这一系列的推想保持着作者惯有的“修辞的诚意”。前两首的“绝句”都是被修饰的名词,绝句可以被理解为一个地方,一种地理环境,而第三首中的“绝句”是形容词,它代表着一种不可描摹的心理状态或者醍醐灌顶般的心灵体验:

    泪光中秋光的佳色,是花朵
    贫民窟里的心态,纵有土狼般的幸运

    追得我心慌,也终有拜占庭的金翅鸟
    落下永恒的一枝,总会有人握住,那绝句的瞬间

    读完三首绝句,王敖绝句中的“绝句”早已超出了自己对绝句的预设,绝句成为一种信念,成为一种无所不能,无所不至,无所不有。王敖通过短诗中的爆发力来给“绝句”注入生命力,这需要一个相对长的过程,而中国现代诗人昌耀则是通过一首诗直接完成了对紫金冠广义的注解。昌耀写《紫金冠》的时候已经五十四岁,他回顾自己漫长的一生,经历磨难后迎来新生活,他心中不变的神秘指引就是紫金冠,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以为紫金冠是青藏高原上的一种植物,关于九岁的生命力无从考究,但他在十三岁的时候执意参军,一个人偷偷的跑出来,他的母亲赶来见他最后一面,还是一个孩子的昌耀用被子蒙住头直到他的母亲离去,而这是他们的永别。昌耀在青海生活了很多年,他的诗歌质地坚硬,除了生活的环境,在他坚硬的外表下,必定包裹着这件影响他终生的事情,这是他心灵内部最柔软的部分,难以触碰,这难以被人劫掠的秘藏就是“紫金冠”:

    我不能描摹出的一种完美是紫金冠。
    我喜悦。如果有神启而我不假思索道出的
    正是紫金冠。我行走在狼荒之地的第七天
    仆卧津渡而首先看到的希望之星是紫金冠。
    当热夜以漫长的痉挛触杀我九岁的生命力
    我在昏热中向壁承饮到的那股沁凉是紫金冠。
    当白昼透出花环,当不战而胜,与剑柄垂直
    而婀娜相交的月桂投影正是不凋的紫金冠。
    我不学而能的人性觉醒是紫金冠。
    我无虑被人劫掠的秘藏只有紫金冠。
    不可穷尽的高峻或冷寂惟有紫金冠。

    这里的重点并不在于揭示一个作者写作的背景,而是要看到小生命和大时代在巨变中发生的碰撞如飞蛾扑火般烟灭,竟又凤凰涅槃般浴火重生给人带来的奇迹感。整个过程中必然有一种念想在支撑着人往下走,在“普通人”的眼中,时间和生命是可以划约等号的,他们体验到的生命大多随着时间之水缓缓流走,但每个诗人心中定有一束永恒的生命之光在照耀。几十年后,昌耀不凋的紫金冠在王敖“绝句的花序”处得到了共鸣:

    谁在生命的中途,赐予我们新生,让失望而落的
    神话大全与绝句的花序,重回枝头

    中年的摇篮,荡漾着睡前双蛇的玩具,致酒水含毒
    遥呼空中无名的,无伤的夜,是空柯自折一曲,让翡翠煎黄了金翅
            ——《子夜歌》

    两位不同时代的诗人,根据自身的经历对生命给出了不同的理解,一个是在生命的荆棘丛中摸爬滚打后从心所欲的新生,一个是人到中年对生命本真强有力呼唤带来的紧迫感,但是他们都是在向生命致敬,以自己独有的方式。王敖在一首《去武道馆的路上(偶遇乡村演奏会)》还写到“我看到雨滴未坠,听见远海——带硬刺的//小磷虾收养着眼泪,吞噬他们的巨鲸其实也在逃生”这样的句子,他在一种童话般的叙述中带出了自己的观念:时间对生命生而平等的待遇。小磷虾巨鲸如此,何况是人呢,这种紧迫感促使诗人总在想一个问题,那就是他要对这个短暂存在的世界说什么:

    让我们回头醒来的,让我们用十年二十年
    去风干晾晒,那鲨鱼咬断的颈椎一般散架的几句

    我们用来描绘,生死的黑白起伏如海豚,和世界
    跌倒在我们眼里的万分之一,并坚信呼救的人掌握了小概率
            ——《绝句》

    当然,王敖“绝句”的意义远不止于这些,在另一首绝句中曾有这样的句子:开车坐火车驶向过去,这和爱因斯坦上中学时的朴素想法非常类似。读多了王敖的诗歌,会发现他的诗歌体现着独特而强烈的时间观念。二十世纪爱因斯坦改变了固有的物理学格局,他在为《不列颠百科全书》所写的“空间-时间”条目提到:物理学的时间概念同科学思想以外的时间概念是一致的,因为后者来源于个人经验的时间次序,而这种次序我们必须作为事先规定了的东西接受。一种经验如果同一种“回忆”相联系,那么同“目前的经验”相比较时,它就被看做是“早先的”,这样就产生了主观的时间概念。但是王敖并不理会这种时间次序,在他的诗歌中,主观的时间概念经常被颠倒揉碎从而制造出自己的世界,近乎荒诞的幻想不停地摧毁着人们对于时间一直以来的严肃态度。

    从历史中退赛的感觉,象从暴雨中偷电
    拯救者,不慎在老年痴呆之前凋落

    物的绝对,宣布胜利,离你几个世纪的地下
    岩浆退潮之后,矿物的世界制造了天然的指南针

    一个罐头盒,时速一百英里进入飓风,弹簧腿杰克是那里的基督
            ——《纪念红色小推车》

    中国当代的诗人中,我经常拿二十月和王敖来做阅读的对比,二十月对时间有着他自己的理解,比如在《利维坦的客户》中我们读到这样的诗句:

    这最后的、病态的分泌物,这伟大的、凝固的呕吐
    毕竟要消失,并且认定时间就是虚构,是发明,如同世界对人的区区一握

    的确,时间就是虚构,是发明。我们衡量时间要借助时钟,时钟是这样一种东西,它自动地、相继地经历一系列相等的周期,它所经历的周期的数目用来作为时间的量度。前面提到的王敖在构想绝句这种短诗时谈及的“迅速更新”“慢慢成形”“漫长的抒情传统”让我想到的是爱因斯坦的狭义相对论,他在著名的论文《论动体的电动力学》中首先定义了“同时性”,在空间的A点放一只钟,就能在A点观察到A时间,如果在B点放一只同A点一样的钟,就能在B点观察到B时间,但是这样只定义了“A时间”和“B时间”。假设我们规定光从A到B所需要的时间等于它从B到A的时间,这样我们才能说A点的钟和B点的钟才是同步的。这篇论文的其中一个结论是,在一个静系(牛顿力学方程在其中有效的坐标系)中A点的钟以某速度沿着AB线向B点运动,那么当它到达B点时,这两只在静系中同步的钟就不再是同步的了,从A点向B点运动的钟要比另一只留在B点的钟落后一些时间。如果把思维正常流动状态下的情形看成一个“静系”,那么多年前第一次读到绝句时它通过节奏来带动我思维的速度并且让我读完之后不自觉地多次改变速度反复阅读成诵,从而达到某种时间的绵延。这首诗也是王敖绝句中最早的一首:

    很遗憾,我正在失去
    记忆,我梳头,失去记忆,我闭上眼睛
    这朵花正在衰老,我深呼吸,仍记不住,这笑声
    我侧身躺下,帽子忘了摘,我想到一个新名字,比玫瑰都要美。

    第一行是由三个字和五个字的短句组成,如果细心的读者会发现它和“江南好,风景旧曾谙”的具有很大的相似性,第二行通过,两字、三字、四字、五字来获得对诗歌的加速,然后在第三行达到速度的最大值,并且开始变得舒缓,最后一行通过长句来完成诗歌,隽永、稳固。契合了朱自清对短诗与长诗的论断:短诗以隽永胜,长诗以宛曲尽致胜。而从形象的角度来理解这首诗也并不难,仿佛是作者一次短暂的精神之旅,一次自我更新。花朵的衰老过程本身是连续的,有些不可见的味道,但是在诗中我们分明看到了一次慢动作回放,现实、想象、回忆杂在一起,我们或许每个人都有这样的体验:疑心过自己究竟是实际上用感官去经验到某件事,还只是在做梦时梦到这件事,亦或是自己的回忆,还是通过别人的经验获得的自己的假想的体验。王敖的这些绝句都天马星空,写起来一定是苦心孤诣,写出来又都仿佛大步流星,有的奇谲诡异,有的平常温和,体现出作者感受语言的强大的能力。这种强大给读者带来很高的壁垒,而同样是回忆和想象的完美结合,《我曾经爱过的螃蟹》一诗则更加平易近人,从一次回忆出发,看似写螃蟹,实则写亲人。

    第一次出海的时候
    我仅仅有现在一半的身高
    舅舅把一顶海军军帽扣在我的脑袋上
    然后跳到水里,跟随鱼群
    去了哥伦比亚,失去了他
    和他的指引,我很快就自由了
    海里的火焰比绸缎还要柔软
    有些亮光,来自我在压力中旋转的心跳
    有只螃蟹来与我攀谈,它告诉我一个事实
    几千年来,全世界的螃蟹都在向陆地迁移,这个过程很慢
    它们并不着急,它们随着潮汐跑上跑下,只是在前海
    向前迈了很少的几步,它说它爱我,希望我们能够
    分享这几个气泡,一起上岸,在秘密的岩石码头上
    微笑着,我和几千只螃蟹握手,我希望和它们一样
    把骨头长在皮肤的外面,在脆弱的时刻,用太阳能补充盔甲中的钙
    我们开始登山
                崂山的背面铺着一层墨绿
    我们用手臂和钳子,震撼着它的花岗脉
    当我赤裸的站在山顶,看到月亮正被一个黑影钳住
    夜晚滴着水,它们沉默着,爬到我的身体上,让我轻轻的渗出血

    这种舒缓的好诗其实并不少,比如《裴航》《七月四日之夜》《祝酒》。王敖最为引人注目的作品还是他的绝句,但实际上王敖并没有说过这种绝句的体式是他的独创,吴兴华就在一九四一年的《燕京文学》上发表过几首以“绝句”为题的现代诗,王敖绝句的独创性是体现在诗本身的。二零零一年,绝句在一开始就受到了很多读者的喜爱,绝句系列也成为王敖的代表作,模仿的人也越来越多,但是模仿绝句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我曾经把他早期的两首作品像古代填词一样按照原来的平仄和句读严格遵守,效果很差,因为他的诗歌不仅仅是节奏,在词语之间的碰撞磨合上也极具丰富的色彩,而事实上更多人模仿的是王敖绝句的形式和他运用组合意象的方式,大多数都形似神不似,王敖在下面的这首绝句中给出了貌似的答案:

    在我怀里安家的,诗与自然的
    双头兔,被弄醒时的温柔,带着不情愿

    看到我在嬉戏之中,再次折损了
    自身,不要轻易把我模拟,它不为什么出现

    诗歌上的模拟是很危险的,当然也是非常难的,王敖这是对别人的告诫,也是对自身的一种信念。嬉戏之中折损自身,柏桦讲王敖写的是新型的元诗,《道德经》中也有“为学日益,为道日损,损之又损,以至于无为”的说法,可以相互参考来理解绝句。王敖写了很多短诗,有些很出色,但并没有将题目标为“绝句”,这些短诗像是写绝句时候的衍生品。其中有一首《夜曲》,不妨把它和萧开愚的一首小诗《床边》拿来作比较。

    巨大渺小的爱丽斯,你想
    她举手空握着今夜,无法统一的
    度量衡,那是狂风卷走的,点缀七星的
    让你左旋的,敲定她存在的权杖。
            ——《夜曲》

    这每分钟的崩溃,
    这骤定终身,
    这秀气的稀疏的黑草,
    这艰难的分别。
            ——萧开愚《床边》

    这两首小诗用词都很平常,没有可以出奇的部分,但是每一首都是一个闭合的世界,它们单纯地讲述一个人,简单地叙述一件事,但是刻画得很形象,讲得很完整。《夜曲》中爱丽斯的“巨大渺小”、《床边》中事件的模糊性合着“可意会不可言传”的特点在短短的几句“稀松平常”的语句中就完成了,真是“一寸短一寸险”。王敖的绝句少则三行,多则五行,展现了他特有的风格,而在他更早期的诗歌中,较长的诗歌占的比例很大,《睡魔》《荒腔》《销魂记》都是经他多次淘汰存留的作品,不论短诗还是长诗,王敖的写作都可以说是独树一帜。联系他的情况,想起一首气象萧瑟的七绝:语未成名句未工,残篇一例与谁同;人间自有伶仃骨,独抱黄云舞大风。这首诗前一半表达了对写作的些许失望之情,面对现实的需求,一种悲怆涌上心头,尾句十分强大,不仅压住了情绪,还将气势提了起来,有悲壮沉郁之感,但是对于王敖来说,前面三句都是废话,可略去不谈,用“独抱黄云舞大风”来形容他的写作是再合适不过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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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有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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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蓝富豪

发表于 2013-10-19 18:41:35 |显示全部楼层
写得好!
风向一变,我觉得那呛人的火苗几乎要灼烧到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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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22 09:25:42 |显示全部楼层
前面两首绝句分析得尤其好
朱颜日复少,玄发益以星。
往事真蕉鹿,浮名一草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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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27 01:55:46 |显示全部楼层
有启发。王敖的绝句写得叫人目眩,秘密在于他在这些短小的诗篇里几乎从不跳跃,而是一直在做一种将石墨压制成金刚石的高强度转换,这两种事物发光的方式是如此不同,以至于让人产生跳跃的错觉,误以为他是在凌空虚蹈,而忽视了它们同属于一种元素——碳。在这个过程中,最激动人心的,并不是石墨或者金刚石本身,而是那个转换的过程,它才是真正的奇迹。因此,王敖对读者感受力施压的方式,还不仅仅是通过意象的转换,而是依靠事物在转换中逻辑的叠加,这就像诗人在诗歌的内部建造了一个高速旋转的莫比斯环,而一般的读者基本上都是沿着环缘爬行的蚂蚁,在由高速的离心力构成的幻觉、或者是强大的幻觉构成的离心力中,不晕眩几乎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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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有  糟糕,点评没法儿编辑也没法儿删除…  发表于 2013-10-28 09:24
不有  怎么都变成科学家了…呃没有贬低的意思啊!!有感而发有感而发…………  发表于 2013-10-28 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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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28 22:52:53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都变成科学家了…呃没有贬低的意思啊!!有感而发有感而发……

哈,不有你太客气了。可能文章开头的那个对比潜意识里影响了我,读完后脑子里出现的就是这么一个比喻。现在想想,这个办法虽然直接,但像是个干巴巴的总结,代替了可能的更细致、丰富的分析。也许结合着对作品的细读,它看起来才不会这么单薄。。

点评

不有  也也夕雅量……  发表于 2013-10-29 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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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29 11:20:15 |显示全部楼层
科学和文学的分界线本来就不应该划得很清楚,古典和现代也是。
放在一起说是因为他们关注同一个问题,时间,生命。那些干巴巴的文学批评分析文章不让人生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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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29 11:22:03 |显示全部楼层
也也夕讲得很好。从化学的角度分析二十🈷应该很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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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29 13:06:51 |显示全部楼层
lexiaozhu 发表于 2013-10-29 11:20
科学和文学的分界线本来就不应该划得很清楚,古典和现代也是。
放在一起说是因为他们关注同一个问题,时间 ...

“放在一起说是因为他们关注同一个问题,时间,生命。”
爱因斯坦在思考相对论的时候有没有思考过生命问题,我真的持怀疑态度。。当然在这方面我也没什么资格发言。只是觉得这篇如果把有关爱因斯坦的地方去掉,也完全不影响评论的地道和品质。对诗句里的字词逻辑的分析本身就是自足的、自立的。拉爱因斯坦过来似乎并没有增加理解的深度,或者说增加的只是表面宽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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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29 13:16:56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不有 于 2013-10-29 13:22 编辑

“开车坐火车驶向过去,这和爱因斯坦上中学时的朴素想法非常类似。”
真的类似吗?如果没记错,按照普及版大众传媒的说法(汗……我也就到这程度了),爱因斯坦思考那个问题是因为注意到其中有一个悖论(我从网上搜了一段,不过我真心不懂哈!),总之和日常和主观中的时间概念无法相提并论。和王敖的诗放在一起谈,难免有些牵强吧。。

下面内容来自网络:
爱因斯坦在他16岁时的中学时代,就产生了一个“追光”思想实验,即如果他以光速去追赶一束光,会是什么情形呢?后来,爱因斯坦认为这种情形是一个悖论,他描述为:如果他以速度C(真空中的光速)追随一条光线,那么他就应该看到,这样一条光线虽然在空间里振荡,却象一条停滞不前的电磁场。可是,无论是依据经验,还是按照麦克斯韦方程,这样的事情都不可能发生。只要时间或同时性的绝对性这条公理不知不觉地留在人们的潜意识里,那么任何想要令人满意地澄清这个悖论的尝试,都注定要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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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29 13:22:57 |显示全部楼层
不有 发表于 2013-10-29 13:06
“放在一起说是因为他们关注同一个问题,时间,生命。”
爱因斯坦在思考相对论的时候有没有思考过生命问 ...

这个问题不需要怀疑,爱因斯坦自己对哲学就很有兴趣,难保这些最初的想法就是来自哲学的启发。
麦克斯韦洛伦兹这些是为了证明他的想法用的物理的数学的方法。
你说的对,就是为了增加宽度,不管是表面的还是实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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