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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 风流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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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余侠客

克莱登大学校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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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4 23:34:13 |显示全部楼层
作为活在今天的人,最让我起鸡皮疙瘩的一段轶事发生在金岳霖、林徽因和梁思成之间。有一天梁思成从外面回来,看到林徽因闷闷不乐,林徽因说:“我很苦恼,因为我同时爱上两个人,不知道怎么办才好。”梁思成痛苦又震惊,但他还是告诉林徽因:“你是自由的,如果你选择金岳霖,我会祝你们永远幸福。”林徽因又把这事对金岳霖说了,金岳霖说:“看来思成是真的爱你,我不能伤害一个真爱你的人,我应该退出。”可是此事之后三人仍然毫无芥蒂的比邻而居,金岳霖也总去梁思成家里蹭饭。梁思成夫妻俩吵架,也总是金岳霖来仲裁。

总说法国人浪漫,我想我们民国的先生女士们早就在浪漫方面做出了表率。金岳霖的专情当然是徐志摩无法比拟的。据说徐志摩也常常去梁思成家里做客。甚至梁思成两口子在屋里闷德尔密,徐志摩也不走,等林徽因他们完事儿出来,徐志摩还对林徽因说,我跟张幼仪没感情。

徐志摩跟张幼仪有没有感情我无法考证,只知道他让张幼仪生了两个孩子,还堕过胎。徐志摩总想把自己这个乡下老婆介绍给别人,差一点就介绍给金岳霖(金岳霖不爱夺人妻,就爱做仲裁,之前给梁思成林徽因做家庭调解员,在徐志摩这儿是他们的离婚见证人,帮着见证徐志摩和张幼仪在离婚协议上签字画押)。徐志摩总说张幼仪是土包子。张幼仪是传统的妇道人家,任由徐志摩在外面沾花惹草,在巴黎的时候,她知道徐志摩在外面有女人。有一天徐志摩竟然把女人带回家来了。生气之余张幼仪也想知道知道到底是什么样的人物把徐志摩勾得失魂落魄。一见之下,张幼仪在后来的回忆录中写道:林徽因剪着短发,抹暗色口红,穿毛料海军裙装,努力想把自己打扮得洋气,谁知道那双长袜下面,竟是两只绣花鞋裹着的小脚。张幼仪心中极其不忿,他总喊我土包子,却带回来这么个女人,光看脚就知道比我落伍了。徐志摩送走林徽因,回来问张幼仪,这女的比你怎样?张幼仪说,人不错,就是小脚与西服不太搭配。徐志摩大怒,我就知道,所以我才想离婚!说罢摔门而去。

张幼仪到死都不恨陆小曼,却非常怨恨林徽因,说她是勾人的骚货。所以她的自传《小脚与西装》到底有多少可信度,谁也不知道。徐志摩总看着别人老婆好,没得到梁思成的老婆,却勾得来王赓之的老婆陆小曼。到底谁勾搭谁也说不好。结婚的时候徐志摩腆着脸让老师梁启超来做证婚,没想到被梁启超当场骂个狗血喷头,骂得陆小曼在北京混不下去,两人双双逃去上海。梁启超这种做法太过厚道,远不及他批评过的胡适之,胡适与徐志摩号称至交。谈诗论道,互通文墨。胡适说“知我者志摩”。徐志摩也很信任胡适,徐志摩到欧洲去,直接把新婚妻子陆小曼托付给胡适,希望胡适和陆小曼一起去欧洲找他。哪知道徐志摩一走,胡适和陆小曼就擦出火花,陆小曼的英文情书也是肉麻得紧。


胡适当然也是风流才子,跟曹诚英发生婚外情,有了身孕。就想把原配江冬秀给休掉。哪知刚一提,江冬秀进屋抄起一把剪刀要刺胡适,好不容易把剪刀夺下来,江冬秀又进厨房拎起一把菜刀:你和我离婚可以,先让我把咱们两个儿子杀了。我跟你生的儿子我不要。这一闹,把胡适之吓出一身冷汗,再也不敢提离婚的事,偷偷让曹诚英堕胎去了。情感方面他的对手鲁迅也磊落不到哪儿去。每次遇见人,就说许广平是来帮忙誊写文稿的。如果出去旅游还非得再叫个朋友,晚上让朋友和自己睡以示清白,要不是后来许广平大了肚子,外人大概还真以为他们之间没什么呢。


冷酷的鲁迅在给萧红的信里也悄悄调情。萧红向鲁迅撒娇,不愿意让鲁迅称自己为女士,鲁迅写到:“萧女士在提出抗议,但叫我怎么写呢?萧婶子,萧姊姊,萧妹妹,萧侄女——都并不好,所以我想,还是夫人太太,或是女士先生罢。”萧红总觉得许广平太平淡。不过她自己也理不清,两次大着肚子被遗弃,又两次大着肚子被爱。确实太忙了。

要说起来,鲁迅搞搞自己学生其实无可厚非,国父还搞自己秘书呢。宋庆龄还在襁褓中时,就见过中山先生。直到长成大姑娘再见孙文,代替宋霭龄做孙文秘书,兹时孙先生正在二次革命失败流亡日本途中,年龄和妻室都拦不住伟大的爱情。年轻的国母诞生了。


崇拜产生的爱情,许广平之于鲁迅,宋庆龄之于孙文,都还不是那个时代最激越的。最激越的爱情产生于“引刀成一快,不负少年头”的作者汪精卫。当时汪精卫要去刺杀摄政王,抱定了必死的决心。这民国第一帅哥,坚定的信仰感动了一位奇女子陈璧君。陈璧君说,你明天就要死了。我没什么好给你的,就把我处女的贞洁献给你吧。——结果汪精卫行刺失败了。如果他当时死了,就是千古英雄。这位陈璧君也是光照汗青。可惜汪精卫活得太久,久到有机会选择做汉奸。连累这位奇女子陈璧君。陈璧君到死都不承认自己的丈夫是汉奸。其实建国后毛泽东有心对陈璧君网开一面,宋庆龄、何香凝写信给篮桥监狱牢里的陈璧君,只要她肯认个错,承认汪精卫是汉奸并与之划清界限,就可以保她正常生活。但是陈璧君始终拒绝。


小凤仙与蔡锷的千古佳话其实是民间一厢情愿的误传。蔡锷的确跟小凤仙好,但是蔡锷多半也是拿小凤仙当幌子,他逃离袁世凯监管那天前夜打了一宿麻将,早晨还去早朝溜达溜达,一扭身就独自跑了,小凤仙也不知道。小凤仙这种吹拉弹唱俱佳,还能粗通文墨的才华型妓女在民国也不乏其人。更何况青楼上往来无白丁,全是北大清华的教授。那时候教授不像现在这么装。嫖妓就嫖妓嘛,理直气壮的嫖。还根据妓女成色玩些Top10之类的排名游戏。最狠的当属大才子陈独秀。“因争风吃醋抓伤妓女下体”之类报道也不知真假,不过陈独秀八大胡同嫖妓确是事实,并因为这件胡适所说“私行为”被迫离开了北大。陈独秀被通缉那段,住在熙华德路,旁边住着一个小寡妇潘兰珍。他跟潘兰珍说自己姓李,潘兰珍就喊“李老师”,时间长了,“李老师”总是到小寡妇这儿蹭饭。一来二去就厮混到一起同居。直到“李老师”被抓走,潘兰珍还到监狱问“李老师”犯了什么罪?人家告诉她,什么李老师,那是陈独秀。**悬赏三万大洋要他的人头呢。潘兰珍也算民国奇女子,二话不说把工作辞了。搬到老虎桥监狱附近住,照顾陈独秀。陈独秀风流惯了,干脆把潘兰珍叫到监狱里当着狱卒做爱。还喊:我犯了罪,我的性欲没犯罪。这算风范也罢,丑态也罢。反正当今的教授没有一个能比得上。

轶事也好龌龊也好八卦也好,并不能左右我们的盖棺定论。这些大先生、大总统、大文人代表着一个时代的质感与硬度。谁也不能因为这些少为人知的一面而否定了他们对这个国家所做出的贡献,或否定他们在历史中的地位。正是因为这些,我们才能从人性上了解这些人,将他们看得更平实,也因此更凸显出他们的不凡。

陈独秀是新文化运动的发起人和旗帜,中国文化启蒙运动的先驱,毛泽东对他的评价是“五四运动总司令”。**的创始人和首任总书记,一大至五大的最高领袖。晚年陈独秀很凄凉,寄居在乡下朋友家,完全靠朋友接济过活。最后陈独秀靠邻居介绍,在附近村子教小学。整理并编撰了著名的《小学识字教本》,主要讲解中国人常用的三千汉字,以现在的眼光来看,《小学识字教本》“突破了《说文解字》和段玉裁注的束缚,除了征引古代文献,还大量引用近代出土的甲骨文、金文、古玺、货币、陶瓦等古文字材料,并联系现代方言口语,以探求文字之本义,及词汇中的同源关系,有很高的学术价值。(《文汇报》严修)”虽然总有达官显贵前来拜谒。但都是各怀鬼胎,一去不返,陈独秀是硬骨头,不肯接受**馈赠。而当年那个极度崇拜他的湖南青年已经在延安选为主席,陈独秀也想过去延安,那里有他创立的党。但是延安方面让他先写悔过书。纠正自己错误。陈独秀最终哪儿也没去,在四川江津一直穷困到死。


    袁世凯死后不到半年,蔡锷也去世了,这两个男人的争执终告结束。蔡锷死在日本福冈县,死的时候只有34岁。国民政府为他举行了国葬。这也是民国历史上的“国葬第一人”,孙中山、梁启超、康有为、唐继尧、丁怀瑾等等都写下挽联,最著名的挽联要属小凤仙的:“
第一联是:
  不幸周郎竟短命;
  早知李靖是英雄!
第二联是:
  万里南天鹏翼,直上扶摇,那堪忧患余生,萍水姻缘成一梦
  几年北地胭脂,自悲沦落,赢得美人知己,桃花颜色亦千秋。”

鲁迅先生的评价我就不抄录了,自小学时我们就背诵“一八八一至一九三六,无产阶级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中国文化革命的主将……”诺贝尔曾经想颁奖给鲁迅,但是鲁迅拒绝了。说自己不配,说自己沾了“中国”的光。现在看来有两种可能:一是鲁迅看得非常清楚,我们大可不必拿中国的现状去满足洋人的好奇;二是鲁迅足够谦虚,他认为自己没有厚重的小说作品(鲁迅较擅长短篇)。但是鲁迅不拿,从此以后中国文人也没几个敢伸这个手,高行健把自己当法国花瓶卖了,我们也由着他。鲁迅死后被化上浓妆,扮演起匕首与投枪来。直到近两年人们才发现,其实鲁迅的骨头是不是最硬的,跟政治能有多大关系呢?

大陆和台湾一直是相异的,在我们这里推鲁迅贬胡适,在台湾大家都推崇胡适,没几个人看过鲁迅。胡适是五四的标杆,新文化运动的标杆。就实际情况来看,所有新儒派的文人辩论都是以胡适为假想敌的,所有的军方也以胡适为靶子。胡适主张改革而不是革命,“要多研究问题,少谈些主义”。可是就这么相对温和的一个人,也被无数人嫉妒、围攻、围剿,他的一生都在与人辩论,据说最后在1962年中央研究院欢迎任之恭、梅贻琦等七位新院士的酒会上突发心脏病死去了。小道消息说,当时在会上有人旧事重提,活活把胡适给气死了。


陆小曼花着徐志摩的钱,在外面钓凯子。后来直接当着徐志摩的面和翁瑞午躺床上抽大烟。徐志摩受不了连夜出门,要去找自己的梦中情人林徽因,结果在第二天早上坠机身亡了。


五十年代后期,林徽因已经去世,梁思成也娶了自己的学生林洙。有一天金岳霖突然把老朋友们都请到北京饭店,也没讲任何理由。收到通知的朋友都有些纳闷。直到饭吃到一半,六十多岁的金岳霖站起来说,今天,是林徽因的生日。



刊发于《moment瞬》2011年5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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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溅恨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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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5 09:44:5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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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能读书写字,武能炒菜做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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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余侠客

铁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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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5 09:47:21 |显示全部楼层
明明不喜欢老岳,还要耗人家一辈子,林徽因真是坑爹啊。
文能读书写字,武能炒菜做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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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有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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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5 10:39:13 |显示全部楼层
金老情深啊。
有茶清待客,无事乱翻书。http://blog.sina.com.cn/u/147114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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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8 13:19:19 |显示全部楼层
目瞪口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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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8 18:39:48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看他们才更真实更人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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