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蓝论坛

标题: 如何把爱的人杀死且不被发现 [打印本页]

作者: 普鲁士蓝    时间: 2013-5-28 14:48
标题: 如何把爱的人杀死且不被发现
RT
作者: 普鲁士蓝    时间: 2013-5-28 14:49
忘了加个问号  这是问句啊啊啊啊啊啊啊
作者: 镇州大萝卜    时间: 2013-5-28 15:14
呃,我提供备选方案

1、很古老的那个,拿个冻羊腿打他的头,然后把羊腿炖来吃掉。找不到凶器就缺少重要物证。细节,你可以去找那篇小说出来。

2、一起去培养跳伞爱好,高空跳伞。提前把他的伞包弄破。

3、去深海游泳,那地方各种意外。深潜也是,但是通常会有教练陪同,不好下手。

4、找一个AIDS携带者勾引他。

5、声色犬马……这一样很安全,但是想想十日谈里面那些最后瘦得骨头会发响的男人……

6、各类高热量高胆固醇高脂肪高蛋白美食,诀窍是超量。

…………………………………………………………………………

其实还有很多。但是我实在想不出有什么有力动机支持这些行动。
作者: 镇州大萝卜    时间: 2013-5-28 15:50
录入版就有,名字。。。。。这好难,我一向不记得名字。你去阅读版在正文里搜“羊腿”。
作者: 镇州大萝卜    时间: 2013-5-28 15:51
楼主是要写情杀小说?如果是小说,我可以提供各种细节方案。好像俺很有写凶杀犯罪变态小说的能力。。。。。。。。
作者: 镇州大萝卜    时间: 2013-5-28 15:53
然后某天,也许我会像“睁开眼吧,你已经死了”里面那样被干掉。
作者: 花黄夏天香如    时间: 2013-5-28 15:54
http://movie.douban.com/subject/1293213/
作者: 花黄夏天香如    时间: 2013-5-28 15:58
最好是他愿意被别人杀死。这样的话可以跟他拍个视频当证据,让他表示他是主动让你杀他的,这样的话杀死他后,应该没罪吧???
作者: 镇州大萝卜    时间: 2013-5-28 16:02
回楼上,有罪的。

我们在这里接龙写扑朔迷离的谋杀小说吧。看看哪个设计比较精美。要像那些掉弹珠的图画一样,好多好多装置,最后,准确地掉下来……
作者: 镇州大萝卜    时间: 2013-5-28 16:03
然后,在最后一个环节搞点小失误,这样就不会死人了。

我喜欢过程,但是不喜欢真的死人。
作者: lexiaozhu    时间: 2013-5-28 16:05
我看到的是在他泡澡的时候你趁他不注意,使劲拉他或她的腿,让他或她的头在浴缸上磕一下,他的头比较发懵,然后就在水里淹死了
作者: 镇州大萝卜    时间: 2013-5-28 16:50
走在路上想起公安局的同学曾经告诉我说,如果杀完人能毁尸灭迹灭到一点点残余都没有,就很难定谋杀,会先认定是:失踪,而非死亡。

又想起神话里说应该把爱的人吃下去,比如宙斯就吃掉了谁谁?雅典娜的妈妈?——既满足完全占有的欲望,又杜绝了嫉妒的可能。

如果,把你爱的人吃得连骨头都不剩?——难度在于,这要求吃的那个胃酸强度达到浓酸一类或者温度达到钢水之类的,否则消化不掉牙齿。

这个设计不到细节还无所谓,一到细节就比较变态恶心了。我放弃。
作者: 镇州大萝卜    时间: 2013-5-28 16:52
羊腿找到了。http://www.heilan.com/forum/foru ... hlight=%D1%F2%CD%C8
作者: 镇州大萝卜    时间: 2013-5-28 17:12
N年前,大概有十来个人坐在一间房子里看电视,突然停电了。很黑,黑得看不到彼此,有人提议说大家讲故事来打发时间。

轮到我的时候,我问他们,如果灯亮了的时候突然发现有一个人死了,怎么办?

这种话一出口,就会有人反驳,提出各种不可能。然而我会继续寻找可能。越往后,坐在那里的所有人就越害怕:我们任何一个人都可能在黑暗中扼死另外一个人。——其实通常不可能发生这种事,只是当气氛变得紧张,一切就像是真的。每个人不断地被要求发出声音,以让其他人知道他还活着。

后来,所有人真的都怕了,有人说他要去找蜡烛,另外就有人表示反对:都坐着别动。再后来,为了解决恐慌,我只好想出一个很可笑的办法:我们每个人都拉住左右两边的人的手,谁都腾不出手去干别的。——一直那样拉着手讲话讲到来电。

当然,我们全都活着。


作者: Juneau    时间: 2013-5-28 17:20
杀人要有大能量的。至少心理承受能力要很强吧?

侦破小说也不是那么好写的。虽然我一直想写……
作者: 镇州大萝卜    时间: 2013-5-28 17:47
还有这个。http://www.heilan.com/forum/foru ... &extra=page%3D1
作者: Juneau    时间: 2013-5-28 17:54
我说的心理承受能力,是指成为事实的杀人,而不仅仅是纸上谈兵,要写嘛,随便怎样都是可以写的。
作者: Juneau    时间: 2013-5-28 18:18
但是,在杀了之后,总有个心理承受能力的问题吧?看来我是预先介入了。
作者: Juneau    时间: 2013-5-28 18:18
当然了,也有这个可能:那就是那个人异于常人。也有这种人。
作者: Juneau    时间: 2013-5-28 18:20
我觉得,在大多数情况下,多数人不能承受的并不是这个瞬间的过程:再长肯定也不行了,而是这一后果。后果的无限漫长的可能性。
作者: Juneau    时间: 2013-5-28 18:21
那是比任何酷刑都要厉害的刑罚呀
作者: Juneau    时间: 2013-5-28 19:03
你说对了,我是有很强的道德观

算了,我投降好了,不破坏这欢乐的气氛
作者: 普鲁士蓝    时间: 2013-5-29 20:03
镇州大萝卜 发表于 2013-5-28 15:14
呃,我提供备选方案

1、很古老的那个,拿个冻羊腿打他的头,然后把羊腿炖来吃掉。找不到凶器就缺少重要物 ...

= =!声色犬马注定行不通了!!!!!尼玛这人每天撑死一次……第六点,他对个人健康很警惕,没办法了。目测也就一二可能点,一对我难度较大,还是二吧,考虑考虑……
作者: 普鲁士蓝    时间: 2013-5-29 20:04
镇州大萝卜 发表于 2013-5-28 15:51
楼主是要写情杀小说?如果是小说,我可以提供各种细节方案。好像俺很有写凶杀犯罪变态小说的能力。。。。。 ...

细节方案可以有的!!!!!但是不是用来写小说。。。。。做做功课,以后需要这么做前肯定会把本贴删掉
作者: 普鲁士蓝    时间: 2013-5-29 20:05
本帖最后由 普鲁士蓝 于 2013-5-29 20:06 编辑
lexiaozhu 发表于 2013-5-28 16:05
我看到的是在他泡澡的时候你趁他不注意,使劲拉他或她的腿,让他或她的头在浴缸上磕一下,他的头比较发懵, ...


这得有浴缸,而且要一起洗,不过可以考虑,但是全酒店的话这样搞我肯定被发现了!!!!!郊外以他名字租个房子然后我不公开出现吗!!!
作者: 镇州大萝卜    时间: 2013-5-29 20:11
呃,我今天早上想到一个好简便易行的办法,网上流传了很久:画个圈圈诅咒他!!!!!
作者: 普鲁士蓝    时间: 2013-5-29 20:11
Juneau 发表于 2013-5-28 19:03
你说对了,我是有很强的道德观

算了,我投降好了,不破坏这欢乐的气氛

其实我是真的有在考虑这样一个事情  或许永远无法实施  但实施的欲望是很强大的  不被发现这太难了 尤其是在这样一个网络时代  除非我和死者是陌生人的关系  
作者: Juneau    时间: 2013-5-29 20:22
普鲁士蓝 发表于 2013-5-29 20:11
其实我是真的有在考虑这样一个事情  或许永远无法实施  但实施的欲望是很强大的  不被发现这太难了 尤其是 ...

饶了我吧!

……其实,你在提这个问题的时候,我就有在猜测你是不是真有这么个念头,但现在这么说显然是事后诸葛亮了。
作者: 镇州大萝卜    时间: 2013-5-29 20:23
各种极限运动爱好都可能有各种意外,雪山啦,跑酷啦,飙车啦。弄坏伞包其实也是有可能被发现的,人为损害始终有迹可寻。你不如寄希望于意外。

还有,上次飞机头在生活版发过一个帖,有专门帮人办这种事的。

你说的不被发现,是指彻底地不引起他人对你的怀疑还是指在法律上无证据?
作者: Juneau    时间: 2013-5-29 20:24
普鲁士蓝 发表于 2013-5-29 20:04
细节方案可以有的!!!!!但是不是用来写小说。。。。。做做功课,以后需要这么做前肯定会把本贴删掉

要是真有这么个事儿,第一怀疑的人选肯定是你啦!

随机杀人是很难被发现的,但是不是太无聊了呢?!
作者: Juneau    时间: 2013-5-29 20:24
关键是,你在这个问题里加了个“爱”字
作者: 镇州大萝卜    时间: 2013-5-29 20:29
我对设计方案充满兴趣,对实施完全无兴趣。

但是当你说你有实施兴趣的时候,我还真有小小保守,不太敢设计。

你还是画个圈圈诅咒他吧。或者弄个小人扎几针什么的。这事要是灵验了,可以说是纯属巧合。
作者: 小难小南    时间: 2013-5-29 20:33
看来楼主准备对我下毒手了。
作者: 普鲁士蓝    时间: 2013-5-29 20:34
镇州大萝卜 发表于 2013-5-29 20:23
各种极限运动爱好都可能有各种意外,雪山啦,跑酷啦,飙车啦。弄坏伞包其实也是有可能被发现的,人为损害始 ...

彻底不被怀疑不可能  希望是法律上没证据吧
作者: 普鲁士蓝    时间: 2013-5-29 20:35
Juneau 发表于 2013-5-29 20:24
要是真有这么个事儿,第一怀疑的人选肯定是你啦!

随机杀人是很难被发现的,但是不是太无聊了呢?!

随机杀人除非是喜欢杀人  没啥仇恨的人我是不会去杀- -  
作者: Juneau    时间: 2013-5-29 20:39
还是自己的命最要紧呀,他人都是浮云
作者: 镇州大萝卜    时间: 2013-5-29 20:40
普鲁士蓝 发表于 2013-5-29 20:34
彻底不被怀疑不可能  希望是法律上没证据吧

鉴于你讲得像真的,虽然我觉得一群人设计谋杀是件很欢乐的事,并且即使你有实施欲望,我也觉得这想法很可爱,但是出于对你负责,我决定不提供方案细节。

小说里很多。新闻里也很多,“辛普森杀妻案”就证据不足。但是还有一点你要想清楚,刑讯逼供也很厉害,你小心自己会招出来。你自己动动脑筋就有方案了。:)
作者: 顾耀峰    时间: 2013-5-29 20:44
你们就想着一刀致命。
为什么不学学朱令案的做法?还有,食物中毒?
作者: 镇州大萝卜    时间: 2013-5-29 20:46
我提供的方案比食物中毒迂回多了。

食物中毒有迹可寻的:毒药的来源。下毒的方式。

朱令案是拖久了。
作者: Juneau    时间: 2013-5-29 20:46
顾耀峰 发表于 2013-5-29 20:44
你们就想着一刀致命。
为什么不学学朱令案的做法?还有,食物中毒?

毒药有那么好搞吗?被怀疑的可能性不是更大。
作者: 普鲁士蓝    时间: 2013-5-29 20:47
小难小南 发表于 2013-5-29 20:33
看来楼主准备对我下毒手了。

。。。。像你这样的自然灭亡就可以了
作者: 普鲁士蓝    时间: 2013-5-29 20:47
顾耀峰 发表于 2013-5-29 20:44
你们就想着一刀致命。
为什么不学学朱令案的做法?还有,食物中毒?

。。。。可是。。。。。可是、、、我是普鲁士蓝啊!
作者: 普鲁士蓝    时间: 2013-5-29 20:52
普鲁士蓝 发表于 2013-5-29 20:47
。。。。像你这样的自然灭亡就可以了

额。你们有仇吗
作者: 顾耀峰    时间: 2013-5-29 20:55
Juneau 发表于 2013-5-29 20:46
毒药有那么好搞吗?被怀疑的可能性不是更大。

慢性中毒,然后加上些辅助的催化剂。
作者: 顾耀峰    时间: 2013-5-29 20:56
镇州大萝卜 发表于 2013-5-29 20:46
我提供的方案比食物中毒迂回多了。

食物中毒有迹可寻的:毒药的来源。下毒的方式。

食物中毒不是直接用毒药。
给你个思路,比如:喝白酒后马上吃柿子,容易得心脏病猝死。。。
作者: Juneau    时间: 2013-5-29 20:58
最好的办法其实有一个,那就是劝得动他自杀
作者: 镇州大萝卜    时间: 2013-5-29 21:03
呃,呃,他喝酒不?经常在市面上买买假酒,哪天碰上掺甲醇的,跟你无关。在中国,投毒的人太多了。你还可以打官司告卖酒的索赔。
作者: 小难小南    时间: 2013-5-29 21:15
顾耀峰 发表于 2013-5-29 20:44
你们就想着一刀致命。
为什么不学学朱令案的做法?还有,食物中毒?

我想过,把人剁稀烂,然后一点点扔了。骨头打成沫,然后冲到马桶里去。不过唯一的难题是怎么让人相信她或者他死的时候我没在。
作者: 小难小南    时间: 2013-5-29 21:16
普鲁士蓝 发表于 2013-5-29 20:47
。。。。像你这样的自然灭亡就可以了

自然灭亡不适用于我了。

另外,镇州大萝卜,你的方案可以提一提,我审议一下。
作者: 夜跑跑    时间: 2013-5-29 21:18

我旁边的姑娘说原理上可以请心理医生给你催眠你已经把那个男人杀了。

作者: 镇州大萝卜    时间: 2013-5-29 21:24
小难小南 发表于 2013-5-29 21:15
我想过,把人剁稀烂,然后一点点扔了。骨头打成沫,然后冲到马桶里去。不过唯一的难题是怎么让人相信她或 ...

你的说法是不成立的,但是我不打算继续解释各种细节。

血迹是最容易被发现的,哪怕经过多次清洗。
作者: 小难小南    时间: 2013-5-29 21:25
镇州大萝卜 发表于 2013-5-29 21:24
你的说法是不成立的,但是我不打算继续解释各种细节。

血迹是最容易被发现的,哪怕经过多次清洗。

羡慕你这样有经验的人。
作者: 镇州大萝卜    时间: 2013-5-29 21:27
酒量还不错


这是有利于你的计划的。甲醇跟酒量无关,它就不是用来喝的,是工业原料。但是造假酒的把它掺进去。

只有应酬的时候喝就不行了,应酬的时候会放倒一批人。
作者: 镇州大萝卜    时间: 2013-5-29 21:30
小难小南 发表于 2013-5-29 21:25
羡慕你这样有经验的人。

我不算有经验,做刑侦的才有经验。

我倒是认得这么干过的人的家里人。不过我要是一讲,好好的一个欢乐帖就没了。:)
作者: Juneau    时间: 2013-5-29 21:45
小难小南 发表于 2013-5-29 21:15
我想过,把人剁稀烂,然后一点点扔了。骨头打成沫,然后冲到马桶里去。不过唯一的难题是怎么让人相信她或 ...

你要这样做了的话,你真是超强
作者: 镇州大萝卜    时间: 2013-5-29 21:57
不需要超强。有些人干得出这种事。

我姐生了孩子后,请了一个小阿姨,小姑娘父母都是盲人。她有一个姐姐,留在家里招女婿生了一儿一女,丈夫去世后又跟一个外地人结了婚,因为那人游手好闲吃喝嫖赌,女方决定离婚。小姑娘跟着外公外婆住,小男孩和母亲后父住,腊月三十老人叫小姑娘去叫他们回来吃年饭,一去不回,等到别的人去看,母子已经被杀,小姑娘吓傻了。

我同学有去现场,回来告诉我说……我对描述现场木有爱好……
作者: Juneau    时间: 2013-5-29 22:06
镇州大萝卜 发表于 2013-5-29 21:57
不需要超强。有些人干得出这种事。

我姐生了孩子后,请了一个小阿姨,小姑娘父母都是盲人。她有一个姐姐 ...

不会是已成浆了吧?
作者: 镇州大萝卜    时间: 2013-5-29 22:07
成浆倒是不会把看到的孩子吓成那样了。
作者: Juneau    时间: 2013-5-29 22:09
浆还不可怕啊?想想恐怖片血浆片里的那场面。
作者: 镇州大萝卜    时间: 2013-5-29 22:09
我只是说,对有些人来说,干出这种事情来,并不需要多少“心理承受能力”。麻木而已,不一定是强。
作者: Juneau    时间: 2013-5-29 22:11
诶,我说的是粉碎的过程。好吧……对我来说很强了。
作者: 陶北    时间: 2013-5-29 22:21
先把他弄成精神病,然后各种死法都合理了。
作者: 也也夕    时间: 2013-5-29 22:48
本帖最后由 也也夕 于 2013-5-29 23:00 编辑

[attach]8834[/attach]
作者: 也也夕    时间: 2013-5-29 23:01
这个电影叫双食记。杀完爱人还可以开个饭馆
作者: 顾耀峰    时间: 2013-5-30 03:09
镇州大萝卜  真的啊?我明天试试喝点酒吃点柿子——我不是要自杀,我是不太相信。

——别去试。要不出事那是命大。。。白酒+榴莲也是要人命的……真要搞食物中毒谋杀的话,一计不成有二计,比如死了一阵子的螃蟹就有毒、狗肉加绿豆也会中毒……再有,煲烫的时候加进相反相畏的中药材,手段就更多了。
作者: 夜跑跑    时间: 2013-5-30 06:40

精尽人亡。。。

作者: 林思南    时间: 2013-5-30 08:55
花黄夏天香如 发表于 2013-5-28 15:58
最好是他愿意被别人杀死。这样的话可以跟他拍个视频当证据,让他表示他是主动让你杀他的,这样的话杀死他后 ...

得到同意的谋杀让我想到一堂哈佛课《公平与正义》,似乎这样就变成违背道德而非谋杀。
作者: 林思南    时间: 2013-5-30 09:04
镇州大萝卜 发表于 2013-5-29 21:57
不需要超强。有些人干得出这种事。

我姐生了孩子后,请了一个小阿姨,小姑娘父母都是盲人。她有一个姐姐 ...

求开帖刑侦现场大爆料。
另你推荐的两个小说都收了。
作者: 林思南    时间: 2013-5-30 09:06
曾经讨论过这个话题,但不够细节,怕一不小心就起了杀心呀。
作者: 镇州大萝卜    时间: 2013-5-30 09:19
本帖最后由 镇州大萝卜 于 2013-5-30 09:22 编辑
林思南 发表于 2013-5-30 09:06
曾经讨论过这个话题,但不够细节,怕一不小心就起了杀心呀。

呃,我很难起杀心,能让我生气的人都不多,让我起杀心……

也有可能,年轻的时候有过“怒发冲冠”,但都会是在当时想“单挑”、“决斗”之类的——就是面对面的泄愤,是暴力行径,但是不“谋”,也不想逃避惩罚,并且转瞬即逝。——要说真话呢,算是运气好,这种冲动也有可能搞出事来。

后来打架看多了,打死的也看多了,就连这种冲动都没了。

比我低两届的一个小男生,跟同学打架,提着一根大木棒追同学,同学急着跑出校门,横穿马路,当时就被撞飞,他一看到人撞飞,棍子一扔就回家收拾行李,对他爸说:我杀了人了,我得逃。被他爸送去自首了。后来他一直不打架,他说的是:你亲眼看到一个人就那么被撞飞之后,你就不会再动手了,我追出来的时候根本没想过要杀他。

再后来一次是在医院,两个打架的,打死的一个做尸检,腹腔一打开就是酒气。另外一个被铐着还没醒酒,不知道这个已死,还晃着脑袋在说:你们谁给我根烟抽?
作者: 啊呜    时间: 2013-5-30 09:58
你们这些人,太邪恶了!

自己爱的人,怎么舍得杀掉?碰一根寒毛都舍不得!就算要我死完再死,死完又死,死完还死,我也绝不动手伤害自己爱的人。

再说了,我若是杀了自己所爱的人,我又怎么能继续活下去?我肯定立刻痛愧而自杀了,不仅是要共死,也是以命偿命,无脸苟活。
作者: 镇州大萝卜    时间: 2013-5-30 10:00
哈哈哈哈哈,楼上好有情有义。
作者: 啊呜    时间: 2013-5-30 10:05
镇州大萝卜 发表于 2013-5-30 10:00
哈哈哈哈哈,楼上好有情有义。

爱就爱到底,爱了又要伤害ta,那不是真爱。
作者: Juneau    时间: 2013-5-30 17:38
镇州大萝卜 发表于 2013-5-30 10:21
这么一说,倒有一件事我一直好奇,却从来不敢问。比如那位提着棒子把同学追到被车撞了的,我就敢问他的感受 ...

说句得罪人的话,我不认为一个想要杀母的人会是条汉子,不管是以什么理由。不过你说的“汉子”也许是指后来的事?


作者: Juneau    时间: 2013-5-30 17:40


林思南  诱导自杀也是谋杀吧?  发表于 8 小时前

取证可能会相对难些吧?



作者: oo柒    时间: 2013-6-6 15:39
镇州大萝卜 发表于 2013-5-28 17:12
N年前,大概有十来个人坐在一间房子里看电视,突然停电了。很黑,黑得看不到彼此,有人提议说大家讲故事来打 ...

画面感好强
让我第一时间想到的是天黑请闭眼。
玩的是心理!。。。其实我也在想一个完美的杀人计划,辛普森案是警方非法渠道取证不能用于呈堂证供
作者: mn0mn0mn0    时间: 2016-5-3 13:29
看推理小说




欢迎光临 黑蓝论坛 (http://www.heilan.com/forum/) Powered by Discuz! X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