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蓝论坛
标题:
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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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井井回
时间:
2014-6-22 13:34
标题:
辩护
创作者的作品里不可能没有“我”,同样不可能没有对“我”的辩护。
作者:
井井回
时间:
2014-6-22 13:36
天生歧路
作者:
柏仙妮
时间:
2014-6-22 18:22
本帖最后由 柏仙妮 于 2014-6-22 18:32 编辑
嗯。
应当将每一个(重要)的角色都看成是我的一部份,直到这样的时候,也许才可以下笔同时写“他”、“她”、“它”。(我一直抱着这样的观点写作,但也发现这并不一定就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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